日记风波
我曾经学着别人写过好几本日记,本本都写得很有条理,都是工工整整的,除了那一本。
我在写完第一本日记时,我觉得很自豪!我终于完成了人生中第一本日记。于是,我把它给同学看了,本以为她会认为这是一本很成功的日记,没想到,她说“你也太土了,谁会象你一样,日记写这么工整!你以为这是要交老师的吗?算了,给你看看我的吧,告诉你,写日记就要随心所欲!”她把她的日记拿给了我,我翻开一看,到处都是明星贴,只是偶尔会有几句骂人的话,我对她说“这也算日记?”她回我说“真土”
我也和别人一样,也是一个爱跟风的人,所以,我也强迫自己开始写那不是日记的日记,虽然我很不想写。
我开始写得还算可以,可是到后来我怎么也写不下去了,那是属于自己的私人空间,为什么我要去跟风呢?我想通了,无论别人怎么说我土,我也要继续写下去!不是有句话叫“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吗?我想,这句话这时正好用在我身上。
这本日记是我唯一没写完的日记,可它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我支持自己的决定!
我记日记有两三个年头了。日记,伴随我走个多少个春夏秋冬。它记录着我生活的酸甜苦辣。可以这样说,日记已成为我的知己了。它为我平淡无味的生活增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可是,好景不长。刚上五年级时,成绩还算不错,经常受到邻居的夸奖。就这样,我对学习的态度有些飘飘然了。特别是日记退步较大,如:日记出现应付、抄写、仿写、字迹潦草等现象。但是,一件事改变了我对日记的态度。
那是发生在四年级临近期末考试时的一件事。那天,我如往常一样,回到家,先把各科作业写完后,接着写日记。我拿起笔开始写日记,却不知如何动笔是好。于是,我拿起《满分作文》。翻开一看,这篇名为《音乐交响曲》的作文正好可以作为今天的日记。我没有多想,就三下五除二地把作文抄了下来。
第二天,来到学校后,把日记交给了班长。我心里忐忑不安的,唯恐被老师识破。第一节平安度过了,第二、三节也同样如此。而到了第四节,其他同学的日记都发了,只有我和班长的日记没发。经询问才得知﹕我们的日记被别的班级拿去念了。我想事情马上就要“大曝光”了,我的好日子还能过多久呢?可是,没想到的是日记的等级竟然是优。而且在评语中,老师不仅没有批评我,还给予我一定的鼓励。这时,我才明白:日记,一定有用心观察生活中的每件事,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来,才称得上是好文章、好日记。而偷取别人劳动成果的人,不仅不道德,而且自己也不会进步。老师对我的鼓励,只是让我用自己的文笔写真实的生活。
现在,我的日记还会出现仿写现象,但我对日记的态度早已大大改变。
今天下午写完作业后,妈妈让我写一篇日记,我为了看一会课外书,便写上日期、星期、天气,然后就写上“晴,无事”。
拿给妈妈看后,她怒气冲冲地对我说:“你怎么能这样写呢?”妈妈去喝水时我立马反驳道:“怎么不可以?大作家鲁迅就是这样写的。”我刚刚说完爸爸就说道:“噢,原来这几天你看我的书,就学这些歪理呀!”妈妈平静了下来,心平气和地对我说:“慧慧,你们小学生可不能这样,你们得用好词好句,具体连贯的把一件事描写出来,还有写得生动有趣。”又喝了一口水后,妈妈说:“你听懂了吗?还不快去重写”。于是,我快速地把刚才的经过写了出来。写完后我刚递给妈妈,妈妈就问我:“有没有检查,有没有好词好句,看一看连贯不连贯,再去”。我一遍一遍地检查、修改,又添加了一些好词好句,直到通顺连贯为止。我再次递给妈妈,妈妈快速地浏览了一遍后,在上面加了几个问号,然后让我慢慢理解一下。我想了一下,飞快地加了几个词给妈妈看,这时,妈妈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我迫不及待地问妈妈,能看课外书吗?妈妈笑了笑点了点头。
于是,我津津有味地看起了课外书。
从三年级起,我就有坚持每天写日记的习惯。把每天开心的、不开心的事都写下来。它是我的“开心果”,是我的“五味瓶”,记录了我的酸甜苦辣,我的心路历程。可是这几天,我发现我的日记好象有被翻动的痕迹,过了几天,我的日记本又移位了!……怎么回事?是谁在偷窥我的日记?我决定来个“现场捉賊”。
这天一放学,我就奔回家。只见我的房门虚掩着,我蹑手蹑脚的走过去,透过门缝,我看见妈妈坐在我的床头,正如获至宝地翻看我的日记。顿时,一股热血直冲我的头顶,我一个箭步冲过去,夺过妈妈手中的日记,冲她吼道:“你怎么能偷看我的日记?”“不就一篇日记吗?有什么?”妈妈若无其事地回答。“这是我的隐私,你应该尊重我的隐私权!”我气呼呼地把书包扔在床上。“你一个小屁孩能有什么隐我的?”说完就走出了房间,留下满腹委屈与伤心的我。
第二天,我向同学们提及此事,他们也说自己有过相同的经历,已经由刚开始的愤怒转变到习以为常了,只是不再在日记里写心事了。后来,我查阅资料,知道根据《未成年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人格尊严权又包括姓名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妈妈未经我同意私自看我的日记就侵犯了我的隐私权。我把这些下载给妈妈看,她终于同意不再偷看我的日记了。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法就在我们身边,以法来约束我们的行为,以法来捍卫我们的尊严。相信,社会会因为与法同行而更加和谐。
密云县北庄镇中心小学 五(2)班王新悦
辅导教师:王孟娟
上个月的时候,爸爸和妈妈把我叫到小屋里,而且拉上帘子,还在屋子中间摆上了三把椅子。我的心里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又想我也没犯什么错误呀?嗯,也没准他们要表扬我呢!前思后想,总也想不出结果,唉!不管了,还是先进去再说。
我一进去,爸爸就说:“新悦呀,我们是不是管你管的太严了?”我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又一想爸爸说的话不正是我日记里的内容吗?便气呼呼地站了起来说:“爸爸您怎么又偷看我的日记呀?”爸爸居然理直气壮地说:“我这样还不是为了你?”坐在一旁的妈妈小声地劝爸爸:“压住气。”爸爸摸了摸胸口,坐了下来,尽量心平气和地说:“好!我保证不再偷看你的日记了。”我一听,高兴地一蹦三尺高,马上飞奔出去了。
又过了一个月,爸爸果然没有偷看我的日记,带着一脸的高兴,一脸的阳光,我打开了房门,霎时,眼前的情景使我惊呆了:爸爸正如获至宝地捧着我的日记,神情专注,脸上流露出不满和疑惑。我看到这一幕,犹如遭遇晴天霹雳,一种被欺骗的痛苦感觉向我袭来。我猛然夺过日记,伴着痛苦的眼泪把它撕毁,狠狠地把碎片扔到爸爸的面前。“啪!”一记耳光打在我的脸上。我摸着火辣辣的脸颊,猛然抬头注视着爸爸,爸爸的手停在半空中,看着愣住的爸爸,突然一种从来没有过的陌生感油然而生,我冲出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