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明天
关 爱 明 天
星期一上午第二节课,老师让我们看了一部电影《关爱明天》。
电影里主要讲学通社的小记者接受了《青少年自我保护》的专题报导任务,她对此不以为然,但接下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故却悄悄的改变了她。她和一个小朋友被困在电梯里面两个小时,几乎丧命;她采访的一个男孩不堪家庭暴力,竟然想自杀;她还采访了交通事故,消防安全,集体中毒,野外迷路等等,最离奇的是她的同学因为炫耀而遭绑架……
这些情节,往往都会发生在我们的周围,所以,我们青少年应该学好自我保护,这样就可防御一些小麻烦。
但是,大人也应该承担一些责任。那些考试考不好的同学的家长,不应该责打孩子,应该仔细问他们为什么错,然后将错题改正过来。这样,孩子就不会因考不好而不敢交给家长,被家长发现,又遭家长一顿毒打。可是,一错再错,不改的话,打一顿也是应该的,但不可以经常打打骂骂。
我们青少年决对不可以进入游戏厅、卡拉OK厅、酒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这些娱乐场所内经常会有一些不良青少年,我们最好要提防他们。说不定,一不小心,就会染上毒瘾或不良习惯,而犯法犯罪。
请大家拒绝毒品、珍惜生命、保护环境、关爱我们青少年的明天,关爱我们的未来。
2009年5月21日,学校组织我们观看了《关爱明天》这部电影,电影中的几件事使我深受启发。
因停电被困电梯
一天,唐颖和旋旋去乘电梯,不料电梯上的工作人员不在,唐颖便自己操作起来,不幸的是,电梯在上升的过程中突然停电了,唐颖和旋旋急得满头大汗,大声呼救并使劲用脚踢门,可是电梯外面竟没有人,他们有累又渴,终于哭了起来……看了这一幕,我想:以后我们乘电梯可一定要小心!工作人员不在,我们千万不能自己操纵电梯,就像影片中的唐颖,如果她不是自行操纵电梯,会造成这个结果吗?我们可一定要以此为戒哦!另外,如果电梯在上升的过程中停电了,我们千万不能慌张,要冷静地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这样,我们才能脱离险境。
野外迷路导致中暑
一天,唐颖和他的伙伴在野外游玩,他们玩得兴高采烈,不知不觉中竟与大伙儿失散了,在找返回的路时,背着摄相机的林枫又中暑了,“啪”一声昏倒在地上,多亏唐颖按照以前学过的知识,利用太阳测知了方向,找到了大伙儿。从中,我想说,如果我们在野外游玩,千万不能背太重的东西,影片中的林枫就是因为背了摄相机,再加上走了太多的路,才会中暑的呀!另外,如果我们在野外迷路,最有效的求救方法就是用棍棒击打树干,最好是击打桦树,因为击桦树所发出的声音洪亮且传播极远。
影片还讲了两个学生,正当他们神采奕奕地骑着自行车表演“特技”时,其中一位同学的生命却被一辆突如其来的大卡车所吞没,这都是由于他们没有做好自我保护,违反了交通规则中的“七不准”所造成的结果啊!
影片中的许大军,因孤独而染上毒瘾,如果不是那场车祸,他可能永远也不知道自己竟然得了艾滋病,当他哭着要求唐颖把他的遭遇写成报道时,我们不难看出他的后悔。
同学们,生命无价,不管我们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得在这个世界上快乐地活下去!
那么现在,请我们拿出尝试的勇气,拿出少年儿童特有的热情,六年小学毕业时,再回首,我们没有遗憾的童年,只有轰轰烈烈的童年。
让我们向童年举杯吧!
当我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想起了电视上、报纸上和大街小巷悬挂的标语上写着“关爱明天,人人有责。”我身边的人们也常常这样说:“要关心下一代儿童健康的成长。”可是人们究竟怎样做的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事情。
我舅舅在高中上学,他曾经告诉我,下了晚自习后,那些迷恋网络游戏的学生就悄悄地爬上围墙,蹦下去,因为他要乘网吧老板开的专车去上网。虽说网吧外面写着“未成年人不得入内”的告示,但是,网吧老板却给学生提供方便开专车去接那些学生,让学生玩个通宵,并且给学生们提供方便面。学生不吃不喝攒下的伙食费却装进网吧老板的黑口袋里。网吧老板利益醺心,赚来的却是黑心钱。我听说了这件事,感到很震惊,我恨不得把那些干网吧的黑心人都关进派出所,得到应有的惩罚。
我在某个电视节目上,看到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中学生,因为上网成瘾,不能自拔。无论父母怎样劝说,他都无动于衷,他的母亲喝毒药相逼,才把孩子唤醒,从此以后,他奋力学习,终于考上了大学。但是,在大学里他再度迷上了网络,父亲怎样劝说,他都不愿回校,爸爸迫不得已,在一次吃饭中,把饮料里下了安眠药,然后,把孩子送到了戒网管教所里……当我看到孩子父亲绝望无助的眼神时,当我听到孩子母亲撕心裂肺的“救救孩子”的哀求声,我明白了网吧害人不浅。我想起了当年的鸦片战争对中国人民造成的毒害,现今,网吧比当年的鸦片更胜一筹,它徽调的是父母的希望,祖国的明天!
我要向那些干网吧生意的老板们说一声“你们也有儿女,你们也为人父母,你们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拿出你们的爱子之心,拒绝学生上网,让那些沉迷网络的学生走出网络,重返校园,还给父母希望,还给祖国美好的明天”。
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富,则中国富;少年盛,则中国盛。关爱明天,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今天,老师带我们观看了电影《关爱明天》,它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青少年自我保护和安全意识课。看了这部影片,我感想很多。
《关爱明天》讲述了小记者唐颖接受了“青少年自我保护”专题报道任务后发生的故事。影片中列举了很多活生生的例子:如游泳需要家长陪同,不能到很深的河里去;电梯里被困如何自救;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大街上骑车耍酷;网络交友要慎重,不要和坏人成为朋友……
影片中有两个镜头,让我记忆犹深。一群小男孩游泳时,有人不幸溺水。另一个同伴挺身而出去救他,结果因为不懂救护知识两人都丧失了生命。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遇到这种情况不要盲目行动,要保持冷静,才能使自己和他人都安全。
一个初中生因为在公共汽车上炫耀他爸爸是百万富翁,让犯罪分子有了作案动机,最后被绑架差点送命。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随便和陌生人交谈,不和同学攀比物质享受,不在公共场合大声谈论自己和他人的家庭状况。
同学们,让我们自觉行动起来,关爱生命,关爱明天!
在老师的带领下,我们观看了《关爱明天》这部电影,直到走出校门口,我的心情还平静不下来。我深思:我们应该如何学会自我保护呢?
虽然这部电影只是浓缩了生活中的一些危险镜头,但我仍相信现实生活一定比这个严峻得多。就像电影中的那个叫张凯声的高中生一样,因为在外面,不小心把家里富有和家庭地址的消息泄露给歹徒而被绑架了,歹徒扣他为人质以勒索财物,但他还是很幸运。在警方的协助下,那个男孩得救了。但如果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或许就没有这么简单了。歹徒也许会因为一时心急,收不到钱而“撕票”。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所以我们出门在外,凡事都要提防提防!
影片中的那几个男孩相聚到郊外游泳,其中有一个男孩,由于水性不好,但他还是为了在伙伴面前炫耀自己的本领而潜到深处。突然,他感到双腿无力,原来是腿抽筋了。另一个孩,因为保护意识不强,本想游过去拾救起溺水男孩,却被那个溺水的男孩死死地拽住,最后两个人双双溺水身亡。小小的年纪就因为一念之差走了,留给家人的将是无法弥补的痛楚!多么令人悲痛的结局啊……
可见,让你产生危险,并不需要一件太显眼的事情。有时会因你的一个错误判断,一个不经意的动作而给你带来危险。所以我们要增强保护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珍惜生命,爱护生命,让生命迸发出辉煌灿烂的光芒,让我们的明天更加美好!
“照耀着儿童的希望,就是关爱。”这是我看了《关爱明天》这本书后的一番感概。
这本书讲的是中小学生自我保护安全。目的是让中小学生懂得认识社会,认识拒绝诱惑,学习远离危险,学会防范侵害。
然而,社会是残忍的,而中小学生未成年,发育未完善,社会上的犯罪分子会容易从这方面下手,使得其中小学生终生后悔莫及。
我曾看过这一则报告:一家医院在一天晚上同时接纳了4名安眠药中毒的中学生。第二天凌晨,又来了一位吞服了20片利眠宁引起中毒的初二女生。医生们忙得不可开交。
一位校长说:“我们学校三天之内就发现了10余名初中女生服用安眠药、舒乐安定等镇静药物。”有的学生因为服用超量,不得不到医院接受洗胃治疗。
这些学生解释说,她们是因为考试紧张、心烦、青春期烦恼等问题让她们无法排解,她们只好借助药物使自己变得轻松。她们只是迫不得已,她们不得不这样做。
这时的她们最需要什么?她们最需要关爱啊!一个人没有了关爱怎么行?她们一定很希望能有谁帮她们从困海里拉出来,能有谁与她们一起分担这一份难受的痛苦。
人需要帮助,更需要关爱。如果世界上到处充满了关爱,那么,本来走上歪路的人充满自信改邪归正,之后,得到原谅,与家人团聚;本来爱沉默不语的孩子变得活泼了,充满自信,再不自卑。
看,关爱多重要啊,如果世上每个不起眼的角落都充满了关爱,那么将来的世界一定绿草茵茵,花儿争奇斗艳。
我们是祖国的明天,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我们是祖国的希望,从小就接受法制的教育,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但是,即使是这样,为什么又有那么多人不懂法律,或是知法犯法呢?甚至,有些人从此就掉进犯罪的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记得听别人说过:“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老师告诉我们:“要做个知法守法的好孩子。”教科书上写着:“遵守法律是公民的基本准则。”父母告诉我们:“不要做坏事。”这些,就是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我们的法制教育。
如果我们都了解法律,而且严格遵守,社会上就不会出现这么多违法犯罪的事情了。近来,昆明暴徒事件震撼了许多人。在惨遭杀害的人中,有多少未成年人?孩子们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更需要法律特殊保护。而暴徒们却是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故意制造社会动乱,反对法律的。如果这些人尊重法律,尊重生命,不践踏法律,不藐视法律,就会对事情的结果进行认真思考,也许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总有一天,他们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的。 未成年人犯法的事情,也是屡见不鲜。大多数未成年人犯法,是因为法律意识薄弱,或是漠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法,应承担刑事责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神圣,绝对不容任何人去随意践踏。
想想看,这些少年犯,本处于花季年龄,却最终被囚禁在高墙内,失去了应有的自由和活力,这便是触犯法律应受到的惩罚。还有的孩子认为,反正我还是未成年人,不会被处以多大刑罚的,这便是知法犯法。触犯法律,无论是无意的,还是故意的,对社会,家庭,个人,都会带来很多的危害。
我们的国家,国力在日益强大,法律在愈加健全,社会在更加和谐,这些都离不开我们每一个人素质的提高,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保障。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我们国家最大,最高的规矩。在法制社会里,每个人时时处处都离不开法律。作为一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遵守法纪。更何况,我们还是祖国的未来,是21世纪国家建设的主力军。所以,我们就更要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提高法制意识,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社会结构不断变化,预防青少年犯罪面临着新的课题:大量农民工流入城市,不少农民工子女变成了“留守儿童”,长期与祖辈生活在一起;一部分农民工子女随父母进入大城市,生活环境发生很大变化;互联网络越来越普及,未成年人获取各类信息的渠道更加宽泛;各类娱乐场所、各种网络游戏引诱未成年人沉迷其中……面对新的形势,怎样进一步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发生,成为摆在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家庭、学校乃至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面前的一道课题。针对这种情况,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在2009年联合下发文件,决定在青少年中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教育活动。这个文件,是关心下一代的重要举措,是对青少年“五五”普法教育的充实和深化。搞好这项活动,对于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书中讲到许多有关未成年身上发生不幸事件的案例,有青少年犯罪的,也有青少年受到别人伤害的,从中让我们了解一些基本法律知识、与学校有关的学生权利,以及预防犯法、犯罪和被害的知识。书上还告诉我们,我们已经步入了大专,这个阶段是通往社会的桥梁,是人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意味着我们的未来是光明,亦或是灰白。这个时期的我们还是青少年,容易冲动,有的时候会感情用事;比较叛逆,有的时候会特立独行。但是,不管在哪种情况下,都要记得法律的保护和约束。法律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和安宁生活,也约束我们冲动犯错或者无知触法。因此,这个时候我们更要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该做的怎么做。
这本书根据我们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尚不成熟、理性思维能力较弱的特点,向我们阐释与我们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法律,使我们能更有效地学会自我保护,远离违法犯罪。这本书紧密结合道德、理想、世界观和人生观教育来进行,使我们了解我国法律体系,帮助我们树立宪法权威的观念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共利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增强国家观念、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百年大计就在于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大力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培养我们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这样不仅是加强了对青少年的保护、遏制严峻的青少年犯罪发展态势的现实需要,还是全面实施了“科教兴国”战略的基础性工程。作为大专生的我们,现在需要懂得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也会有诱惑和危险,在以后还面临就业、恋爱。针对高中学生的特点和生活,书中的基本法律知识帮助我们了解作为公民、走入社会后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包括就业、消费等;与学校有关的权利,主要是告诉还是学生的我们,在权利行使和自身利益与学校还密切相关时,如何有效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预防违法、犯罪和自护常识,使我们知道法律的约束力以及触犯法律面临的后果,帮助我们学习如何预防伤害以及在面对危险时怎样正确处理。法律的约束力就体现在树上的这些活生生的案例中。书中的“事件回顾”部分通过真实的案例向我们讲解了法律,还补充了国际公约、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向我们表明它的有理性、实行性、重要性。
书中有个故事名为“实习受伤谁负责”,这则小故事也是真实的,将17岁的李军从江西宜春特种学校来到深圳市保税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学习。李军的家庭经济情况不好,弟弟又因为遭遇一场车祸而不幸造成下肢残疾,医疗费一直都没有赔偿到位。为了节省费用,实习期间过年时,李军没有回家,而是留在了公司。一日,李军与同事发生纠纷,引发冲突,李军被同事刺伤刺死。这则事件告诉我们,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组织学生到相关单位实习。
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受到伤害,由谁来赔偿时同学们应当掌握的法律知识。教育部和财政部于2007年6月26日公布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办法》。该办法对于学校组织和管理学校实习做出了具体规定,有利于维护同学们的权益。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学生实习期间,有义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实习期间学生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依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处理。书中“普法警言”告诉我们一句话:“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处纷争。”这句话很有道理,在在斗体现出法律知识给予每个人同等的保护,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知识,保护好自己。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啊,我还背出了一句普法警言呢: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
一年级:1004030600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生活中,也有些人,虽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其实已经被法律盯上了。比如说,群抠,吸毒,抢劫,偷窃,迷恋网吧等。在上了普法教育课以后,我更是清楚的明白了学习法律的重要性,更清楚的明白了怎样去分清真与假,看着书里的这些故事,真叫人寒心,那么小的孩子,竟然……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知道触犯法律的严重性,在社会上,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应为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是能使我们每个人都能明辨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法律,是正义之火,是光明的战士,是慈祥的老人,还是严厉的智者。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到一个即知法,又懂法,还能守法,会用法的好少年。
陕西渭南华县城关小学六年级:奈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律的总称。”这是《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这个解释对于像我这个年龄的人来说太抽象太模糊了。其实,法律无处不在,在社会、在学校,在家庭,就在我们每个人身边。
最近,我们班有一天出现了三起打架斗殴事件,都是为一点小事而“战”,春天是万物生长的季节,怎么大家的坏脾气也增长啦!?也许有的同学认为自己有打人的自由,但作为一个生活在集体中的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因为社会规则并不是为你一个人而设的,如果我们从小不学会约束自己的不良情绪和行为,争强好胜,就很容易会触犯法律了。做了违法的事不仅仅是要被警察抓起来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做了坏事会给别人和自己带来危害,会影响别人的生活,也会改变自己的生活,让自己走向深渊,走进监狱的高墙内。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每个人都要争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珠海市香洲区第十二小学三年级:向天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