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蔻年华
初中三年的时光就这样悄悄地从我们身边溜走了'就这样,我们又开始了新的旅程。
在上高中之前,我以为我不会再有像雯那样的朋友了。然而,时间却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
一种缘,让你、我和她在这里相遇,然后开始旅程。
然后,奇迹般的我们竟然成了同桌。
然后,便有了属于三个女孩子的另一片天空--在长长的实验桌上。
在上课的时候,我们偷偷地写小纸条,被彼此讲的笑话逗得哧哧地笑。老师疑惑的眼光转来,我们便偷偷垂下小小的脑袋,然后互相捣捣胳膊,还是在那里哧哧地笑。
下课时,你打我一下,我就打她一下,她又打你一下。如此轮回。到了最后,你们两个竟然合起伙来“欺负”我。
我们在百般无聊时,会向对方说说心里话。要不然,便在那里幻想着画画。画出来之后,便一起嘿嘿的笑。就这样,忧忧的度过一节又一节的时光。
很快,就要进行分科了。因为我们选的科目都不同,也就意味着我们不能够再同一个班,也不能够同桌了,也亦不能够像现在一样,上课时偷偷地传小纸条,不开心时彼此的安慰'''
父亲的离去,给了我莫大的打击。感谢你们在我最失意,孤独,茫然的时候陪在我的身边。让我重拾希望,坚强地站起来。
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说好了长大之后要当她的伴娘。尽管这个约定不大会实现,但我会一辈子记得!
以后不管我们在什么地方都不能够忘记我们是“三剑客”。永远的“三剑客”。风吹雨打都不倒的“三剑客”。
曾几何时,忘却豆蔻年华?
暮然回首,只剩残影火花。
——题记
1
记得第一次毕业,还需追溯到两年前。
小学的生活,充满着童真、美好。可以从一年级到六年级一直跟一个女孩做好朋友;可以从一米三到一米六一直用同一个书包;可以从一个班主任到另一个班主任一直学着同样的课程。
毕业的那天,似乎并没有什么阴霾,像往常一样,阳光仍然明媚地洒在我们身上,学校小河边的岸上依旧葳蕤,同学之间更是说说笑笑,欢笑洋溢在脸上。
但我是知道的,在那笑容下,隐藏着的是无限的不舍与悲伤,没有人把它表达出来,大家都在珍惜,这最后一聚。
“听说你不会在这里的中学念书了?”死党小乐地脸上略带笑意,眼神却是黯淡的。
“是啊。”我不敢看她的眼神,只是低下头,叹了口气,“以后就不会再见了。”
“鱼仔,你要是忘了我,我就吃掉你!”小乐愤愤地说。可是,为什么我看见,她的眼里,有晶莹闪过?
不曾想,这便是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了。
小学结束了,就这样结束了。回家后,有些梨花一枝春带雨的悲伤,思考许久,我轻轻敲击键盘,缓缓打出几行字:
缘分让我们遇见,
时间让我们分开,
但是,那回忆永远不会消失;
因为不想和六(2)班说再见,
所以,不说再见,说谢谢吧;
我不会忘记,那个曾经让我,
哭和笑的地方,那个让我,
有着许多快乐回忆的地方,
因为里面有我,有爱,有欢笑……
2
时光荏苒,物是人非。不知不觉来到了初一。
初一是告别豆蔻的时代。新的同学,老师,教室……童真,快乐,美好,都永远的尘封在了初一,被系上一把打不开的铁索。
坐在空荡荡的宿舍中,依稀想起初一时的热闹:
每天5点钟回到宿舍后,总可以看见“小孩”一首攀着床沿,一脚往上蹬,口中大喊“我要攀登你的‘珠穆朗玛峰’!”
我赶忙奔过去,用手拉住她的脚:“你干嘛?!快下来,别弄脏我的床。”她坏笑:“来你上铺玩玩嘛。”
“你又不是没来过。”我对她说:“快下来……”
小孩一点也不听我的话,接着往上爬,周围的人都嘻嘻哈哈,唯独我没笑——被她气的。
我灵机一动“刷”地从她床上拿来一个枕头,阴险地说:“你要是不下来,哼哼,小心你的枕头哟~”
小孩一边大声喊,一边从上铺跳下来:“别激动,别激动,别激动!冲动是魔鬼!”那狼狈的样子引得全宿舍的人哈哈大笑,我也忍俊不禁。当然,牺牲是必须的——被子被她踹了两脚。
后来,据可靠消息,我们班的女生曾在楼下耳闻到我们宿舍的笑声(当时我们宿舍在三楼),尤其是小孩的。可见,当初,宿舍是多么的热闹啊!
可惜,时间从指间流走了,宿舍换了,班级换了,人,也变了。这欢声笑语只能被时间的尘土所埋没,众里寻他千百度,也寻不回了。
3
现在,如小山般的作业压在我的身上,每天,除了睡觉,就只有学习了。哪还有闲情逸致来欢笑一场呢?
那些回忆那些事,都已随我的豆蔻年华一起,一去不复返了。虽然夕阳无限好,但是黄昏近了,昔人已乘黄鹤去,再也不能拥有曾经了。
学校的樱花树开花了,
花开一片单纯
花落一片惆怅
——尾记
一
“爱角遇见了谁,是否有爱情的美……”
你站在窗前,唱着当下最红的歌,金色的阳光洒在你黄色的脸庞红色的T恤上。
意境很美,但你的破锣嗓子让人不能忍受
直到敲了N下桌子后,我实在忍无可忍,吼道:“这是教室不是KTV!你是中学生不是卖艺的!”你才乖乖收场。
下课了,你一遍一遍向我推荐你最喜欢的《爱角》,信誓旦旦说一定要教会我。
拜托,做你的同桌真的很累!
笨蛋,爱角我早就会了,早就知道这首歌很不错。
二
我每天下午固定的事情就是帮你写作业,抄词语,默古文,写句子,做习题,还有,写大大小小的作文……手,磨出了茧子。
你总是笑我弱女子只会舞文弄墨,总是在炫耀你梦幻的级别你的装备你的银子,总是说,你队里有个女强人骨精灵,比我强百倍。
你是不是以为听了你的讥讽我会伤心,我会难过?
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嘻嘻,其实——我就是骨精灵,骨精灵就是我!
三
这段时间……
为什么你老是那么拽?难道我很讨厌吗?
你什么时候才能善解人意?人家已经很生气了,你还在耍贫嘴。
难道男孩子都是这个德性?
你知道我有多么难过吗?
答应我,你答应我!
别再这样了,好吗?
四
让我高兴的是,你又捡回了以前的聪明、幽默。
只是成了王心凌最狂热的搜集她所有的海报,唱她所有的歌,竟然,还抱着她的照片——亲亲。
你一遍又一遍重复着王心凌所有的优点,虽然你知道我对这些毫无兴趣。
当我把课本翻得稀里哗啦的时候,你凑过来,说了几句让我喘不过气来的话:
“我喜欢王心凌,非常非常喜欢;
你长得就很像她,真的,不骗你,我真的好喜欢!”
其实你不必天天在我的文具盒里放上写着521的纸条,
其实你不必天天在QQ上发给我玫瑰然后假惺惺地写上“共同努力”
傻瓜,早就知道你喜欢我!
六
你天天都在问:“我帅么?”
你知道我只会回答三个字:“自恋狂。”
你还是不依不挠,让我仔细看。
当我百无聊赖地捧起你的脸,仔细端详……
臭小子,竟然……还挺可爱。
七
炎炎夏日。
我和你,躺在浓浓的树荫下。
依偎在一起,看着漫画《名侦探柯南》。
是啊,我们毕竟还算是小孩子……
嬉笑打闹,奔跑追逐……
享受着属于我们的豆蔻年华……
杜牧有诗云:“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初中三年早已成为过往云烟,而我始终忘不了那些人,那些事,那些一起走过的日子。
——题记
小学生活终于结束了,本以为可以摆脱妈妈的照顾的我却得知妈要调去一个我从未听说过的学校:SG中学,而我却要和她一起去。当我真正站在这所名不见经传的学校,我才知道当初的选择错得有多离谱。
一向胆子很大的我看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后悔不迭,我甚至想逃回家,自己一个人孤独而又谦逊的做一个安分的中等学生,但是我的自尊心告诉我:你不能就这样逃跑了!就这样,我莫名其妙地留了下来。
妈怕我因为她是老师而胡作非为(鄙人有一点点暴力倾向,一生气就喜欢打打人),所以让我到另一个班去读。不出一个月,妈又由于不放心把我还是调到了她所在的(4)班,这就注定了我与四班的不解之缘。
我进班的那天,妈帮我搬的桌子,这便使得我的身份一下子暴露了。坐在第一排的一个叫陶勇的男生把他的座位让给了我,我的新同桌是一个叫程庚的很聒噪的男生,第一节课是老妈的课,我便因为上课与程庚讲话而不幸地被点起来站了一节课。这便是我这个优雅故事的一个并不美丽的开始。
进入这个班已有一段时间了,第一次月考过后我便与程庚分道扬镳了。“同学们,下个星期我们班要派八个人去参加学科竞赛,现在我们把名单确定出来吧。”我正在享受午后温暖的阳光的抚摸时,忽而听到了班主任老潘浑厚的声音。“学科竞赛耶,不知道花落谁家呵!”我的同桌一惊一乍地说道。说实话,我是一点兴趣也没有。
名单出来了,是我,王楠,叶梦,施悠以及其他四个男生。得到消息的我那时正在太阳下看猫打架。两个星期后我们的成绩出来了,成绩都还不错,都得了奖(别以为那奖很好得哦),老潘笑得脸都僵了。顺理成章地,我成为了班干部中的一员,此时我的暴力倾向已初见端倪。
这段时间很流行抄歌词,在我的语言暴力以及行为暴力下,王楠总算答应了帮我抄第一首歌。其实我也没有对她做什么坏事,顶多就是上老潘的课的时候在桌子下踹她掐她威胁她而已,真的,这些在我看来简直就是家常便饭的手段却把王楠整得痛不欲生。下午放学后,我站在门口等她,她正在忙着抄那一首“十年”,此时的太阳还未收尽残照,金色的光缕落在她乌黑的头发上,将她变成了一个金娃娃,三年后当我和她谈起那一天的情景时,她居然一点感觉都没有,她不知道那一刻的她俨然就像一个金色的天使,美极了!
看完了郁秀的《花季。雨季》,我和叶梦都想写一本自己的小说,我连名字都取好了《豆蔻年华》不错吧,可是还没有动笔那本小说就夭折了,这便成为我写这篇文章的源泉。
故事写到这里也该结束了。每个人的少年都有自己的故事,那故事是说不完的。酸甜苦辣,笑与痛,我们都曾经历过,现在的我们该学会将那些美好的记忆珍藏起来,某年某月某一天再拿出来晒一晒,那感觉温暖无比!
传说,最纯的风景莫过于童年,
想起那时的我们,在家乡的小溪;
捉螃蟹,捕小鱼。
似乎学习是场游戏,无忧无虑;
自由尽美好,想象如诗篇。
陪我走啊走,吟诵自己的童年。
传说,最美的风景一定是青春,
总是喜欢上课时,在阳光下发呆
爱幻想,爱傻笑。;
喜欢看他微笑的剪影,美如墨画;
踮脚望去,年华的尽端。
陪我走啊走,看青春的华丽诗篇。
传说,最痛的风景是结束,
结束自己的学业,自以为无忧无虑;
却想死党,想敌友。
好像讨厌的方程式,都有些想念;
想听她的唠叨,愿看他的笑脸。
陪我走啊走,怀念那三年。
传说,走不回的地方是时光,
想起那时的天真,怀念那时的无忧无虑;
爱傻笑,爱做梦。
可现在终于回不去了,只剩回忆;
看发黄的照片,忆那时的笑脸。
陪我走啊走,时间带走了一切。
请再给我一个机会,回到从前,
让我重新开始,留下美好,带走回忆。
来吧,请栽下一种叫豆蔻的花,
看它长大,回首再望那豆蔻年华。
曾经
以为一直可以这样
一直这样
快乐,快乐下去
但
成长总是一个让人受伤的事情
总是,没有理由
我以为
十四五岁的少女
可以保持最羞涩的豆蔻年华
但
总是有那么多的挑战去面对
渐渐地
累了,疲了,也乏了
渐渐地
学会了写日记发泄
却不曾在意
已经换了好几本日记
有时候
也会因为叛逆而莫名其妙的发脾气
也会蜷缩在被窝里偷偷的哭泣
也会因为被人的不理解而难过
也会狂喊:“不要再来伤害我。”
我只希望
我的豆蔻年华
平凡而又简单
不需要太多的语言
也不需要
你的花言巧语
我只想
做回——最真实的自己
我翻着自己那塞得满满的的大头贴相册,三年级、四年级……每一年,都会有几张最特殊的大头贴落进我的相册。(大头贴那玩意儿啊,就是我们这些贪便宜的小丫头的最爱~)
那几张大头贴上总是挤了四个小“黄毛丫头”的脑袋。那是我的朋友,静、秋、年,她们陪着我走过了六个春秋,看着她们的样子,我很想落泪。我们,注定就要这样分开了,就像落叶告别大树,种子告别蒲公英。
静是班里最特别的女孩,她大大咧咧的,性子十分急,说话做事总不忘带着自己专属的幽默风格。
有一次我们下了体育课,天气很热,大家十分疲倦,都趴在桌子上,不愿多动一下。而静却提着水壶,“庄重”走上了讲台,她猛拍桌子,大家下意识地抬起头,她大声宣布:“咳咳……本次天气公布台主持人要讲话了!今天那太阳啊,不停地放光,真是讨厌!有什么办法治它呢?”我们与静对望,静突然扎起马步,双臂伸展开,打趣地说:“我们统一晒自己的袜子,用臭气熏那太阳!”大家不约而同地乐了,静与我们笑开在一起,十分开心。
静永远都是风风火火的代名词。瞧大头贴上,她不是做鬼脸就是摆POSE,好俏皮呀!可是,和她相处的时光已比初阳蒸融了,已被微风吹散了呢!
秋做任何事情都是那么认真、有条不紊呢!有一天下课了,秋依旧抱着作业本在不停地写啊写啊,似乎不知疲倦似的。我和另外几个同学去找秋下楼玩,秋淡淡地“恩”了一下,便又不吭声了。气得大家准备“折磨”她。我把秋的书拖进书包,静把笔袋拿走,顺便还狂推秋的身子。秋一本正经地“瞪” 着我们,又看了看作业本,两只手捏住一支钢笔,又纹丝不动地写起来。完全无视我们嘛!
秋的专心致志,永远是我们学习的目标唷~!在大头贴上,她自然淡雅的微笑令我难以忘怀!秋呀,真是个好女生,怪不得学习倍棒!
年在我们班上算得上是班花吧,长的楚楚动人,十也是我们四人中的“大姐大”,不过却傻傻的,像只小憨熊。经常,我们会在一起聊些时尚新闻。依次,我与静在聊一个叫“VAE许嵩”的人,说他创作功底很棒。而年却凑过来,一脸的茫然,满脸写满了空白。她喃喃道:“许嵩是谁?什么歌?”像个爱问“十万个为什么”的小孩,手还不停地扯我们的衣袖。我只好不耐烦地回答了问题。
年的傻气,在大头贴上显示得淋漓尽致,她嘟着个小嘴,看着镜头十分可爱。有这样的朋友与我相伴走过小学的豆蔻年华,我很快乐。
课间,听着同学们的吵闹声,我们四个女孩儿又聚在了一起。静说她又看了某某明星的什么最新咨询,年问是哪个明星,我和她们嬉闹着,秋缩在我们中间静静地写作业。我们在一下疯闹,小粉拳,轻轻落下,没有多大力度,而“被害人”却偏偏要固执地回我那一小拳头。多么美好,又多么简单实在的快乐生活啊!
大头贴上的四张笑脸,依旧那么清纯。可我们的日子,却滴进了时间的洪流中,一去不复返了。
承载着我们六年快乐旅程的列车,即将缓缓地驶入不可莫测的下一站——初中。我不知道你们的笑脸,又会溜去了哪?
我会永远铭记,我亲爱的朋友们,我们相伴,走过了那如花绽放的豆蔻年华,这是最珍贵的记忆。再会了!女孩们!
——此文纪念我的小学生活
十三四岁的天空没有悲伤
开始成熟的生命梦想飞扬
打开宁静的天空当作纸张
写上精致的诗句创造辉煌
让辉煌的青春诠释阳光
让阳光的温暖充满希望
让希望的焰火点燃梦想
让梦想的船儿驶向远方
题记
“寻梦
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豆蔻年华是徐志摩笔下撑篙寻梦的潇洒;“我打江南走过,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豆蔻年华是郑愁予笔下莲花开落的幽雅.豆蔻年华的我似乎有挥霍不完的阳光与热情,每一天都充满着浓郁而快乐的气息.天空蓝得一塌糊涂,阳光灿烂得像盛开的笑靥,一切的一切是如此梦幻而美好,因为豆蔻年华无烦忧.
豆蔻年华的我们总是很随意.思想如白云般潇洒,快乐像青草般萌芽.我们可以大声哼叫着“红豆,大红豆”骑着自行车从山上奔下;我们可以在书店里泡上一整天,只为了看一些过了十年八载后仍会在某个黑夜突然想起的恐怖故事;我们可以坐在电脑前噼里啪啦的与网友聊得昏天黑地,日月无光.考试不幸“身亡”了,没关系,轻轻摆摆手,下次再来嘛;走在路上,不幸被球场上的“不明飞行物”击中,也没关系,说不定明天会喜从天降哦,只是后悔没有把那个球踢个十万八千里,让他们跑个来回.没办法,豆蔻年华就是如此潇洒.
豆蔻年华就像一杯可乐,我们就如同被压入其中的二氧化碳,一旦有空隙,我们便会释放能量,演绎激情的豆蔻年华.豆蔻年华的我们虽然有时疯得像个野丫头,但我们心中炽热的梦想与希望却是任何力量都无法摧毁的.我们会为了自己的梦想努力,努力,再努力,哪怕希望渺小得看不见,我们也会为了它而咬紧牙关挺过去,即使失败一百次,我们也会有一百零一次的坚强站姿,因为我们坚信着只要坚持下去,希望就不会太遥远;因为我们坚信着豆蔻年华无烦忧,只要梦想还在,一切就都可以重来.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枝头二月初.”豆蔻年华泛指十三四岁的女生.十四岁的我不再喜欢缠着妈妈讲那耳熟能详的安徒生童话也不想停留在那幼稚而浪漫的动画片.因为我们的思想不再像鲁迅先生笔下的童年一样“无奈的观望四角的天空.”因为我们喜欢杜甫的凝练,李白的飘逸,李清照的苍凉,辛弃疾的豪放.因为我们懂得了坎坷的路要唱着歌走,只有梦的翅膀才能带着自己去飞翔,我们不再是幼稚无知的小女孩,我们是自强自立,热情飞扬的中学生,只有超越自我,战胜自我才是豆蔻年华的宗旨.
豆蔻年华的我们有着太多太多的梦想与激情等着发酵,没有忧愁,更没有烦恼,就像十四岁的天空,那么明媚,那么纯真.我们用热情融化着寒冬的凄凉;用汗水收获着秋季的惊喜;用梦想诗化了被风吹过的夏季,用歌声讲述着春天故事的结局.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完美无缺,那是因为豆蔻年华无烦忧.
花,芬芳而美丽,是天地赋予人类最迷人的礼物。花季中的女孩,可爱,青春,,仿若含苞欲放的花蕾,纯洁美好。
桂花
丽是一个安静的女孩。开学的第一天我便记住了她,那一天,我一踏进门口就看到一幅赏心悦目的画—她低着头,静静的看着书,嘴角微微扬起,画出一道美丽的弧线,温暖而亲切。使刚进入陌生环境的我心中如沐春风。
后来,丽成为我的同桌。与她同坐才发现她原来是一个清新明净,热情快乐,但有时很“二”的女孩。有一次,同学们都很在认真的听老师讲课,丽不小心把笔划到同学的衣服上。丽顿时如发现新大陆般惊讶的发出叫声。结果,全班几十双眼睛都不约而同的望着她。而她却趴在桌子上笑个不停,我摇了摇头对她说︰“你这丫头可真疯呀”。
丽是一个爱笑的女孩,平常,她的纯真的笑容像和熙的阳光一样,温暖着每一个认识的人,但有时她直话直说的性格也会无意间的刺伤你,但因为她是那样的率真,不做作。看着她便对她发不起脾气了。
丽就是这样一个优点多,缺点也不少且自然率真,一个本色真实的女孩。她像桂花一样纯真,自然,在春天里为你带来一丝清香。
太阳花
在女孩中,辰总是那么的特别。文是一个假小子,她豪爽,她大大咧咧,有着男孩的坚韧刚强和大气。
辰的运动细胞十分的好,我看过她打乒乓球,她打乒乓球的技术可真好得没法说。那次,我和她比赛,整场下来,我都只有去捡乒乓球的份,她打的球又快又猛,我根本招架不住。那次,我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因为在此之前,我夸下海口,我说我打乒乓球是如何的。结果好长时间来,在辰面前我都抬不起头。篮球更是辰的最爱
,她爱看篮球赛,爱打篮球,赢球的喜悦和输球的失落都会让她心动。
我看着外边的太阳花,在阳光的照耀下,花悄悄的开着,热烈而真挚,在一片黄土地上是那么的引人注目。辰不就像太阳花,那样富活力而又真挚。
百合花
欣是我最好的朋友,她仿佛是上帝送给我守护天使。当我考场失意时,欣默默在我身边,听我哭泣,为我加油,哪怕她那时情况比我还糟糕,当我不开心时,她总会变成开心果,使我破涕为笑。欣一直以来,总是像个姐姐般关怀着我。
不过有时也会像一个可爱的长不大的孩子。她常常做出一些孩子气的行为,如她看到她养的小鸟死了,她不仅会捂在被子里痛哭,还为孩子举行葬礼;在做错事后,扮个鬼脸伸伸舌头,气消后接受批评…
欣是一个很富有爱心的善良女孩。她看到路上乞讨的老人,她会把她身上所有的钱都给老人,哪怕她早上得挨饿;她去坐公交车,她总主动让座,哪怕她总晕车…
欣就像一朵百合花般的纯洁。百合香了自己,也芬芳别人。
豆蔻年华,如初春的雨露,粉面笑靥,像那含苞的荷花,亭亭玉立,花季女孩,灿烂如花。
草树茵葱,炎日夏夏,在这蔚蓝的晴空下,长成了一株绿色的豆蔻。黑燕随风,豆蔻迎雨,它们陪着校园内十二三岁的孩子成长。
温馨八寸的毕业照里,坐着三排笑歪了嘴的孩子,他们十三四岁,是我记忆中最温暖的曾经。
在那豆蔻的懵懂年华里,我们拥有一群不受名利牵制,不分你我的朋友。他们爱开玩笑,爱吃我吃过的东西,然后整个人搭在我背上骂我傻瓜。最后,在我受伤难过时,伸出一双能驱走黑暗的手。
在那豆蔻的青涩年华里,我们天真无邪,穿上白蕾裙,偷抹唇蜜,然后在自己暗恋的少年面前晃荡。少年的背后,是一群可爱的同学,他们露出牙齿,大笑我们的傻样。
干干净净,单单纯纯,能因一双新袜子刮烂而大哭,能因骑单车摔倒而大笑。不为未来的生计而烦躁,不受生活的折磨。
总是以为吃掉苹果核头上就会长苹果树,总是以为在屋内撑伞就会长不高,总是以为指着月亮就会被割耳朵……
告别如今,十五六岁的年龄,早已告别了豆蔻年华,已经知道苹果核在体内的历程是消化,在屋内撑伞是犯傻,指月亮割耳朵是老人的迷信。未来,梦想是烦燥,生活是折磨。
当年的青涩,暗恋的少年,可爱的朋友,无邪的笑容,已化为尘烟。我们是世界里的迷茫尘埃,徘徊在高楼大厦间,飘渺不定,随风起落。
知道自己对那段美好的年华,有千般不舍,却也只能看着它,越来越离我们远去。告别了那段把荷叶当做雨伞的年华,告别了那段把长草编成鞋的年华,告别了溪水蜻蜓,告别了稻乡蝈蝈,告别了那些纯真的梦乡。
有一天,当我们成家立业,长眠入土时,伴随我们度过孤独的,是时光的温暖,记忆的温存。
杜牧曾写过一首诗,名《赠别》。“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正如他所说,最美好的阶段,莫过于豆蔻年华。如今要我忘记年少的风华,大概是我离开这个世界的那一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