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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写我的作文

续写我的叔叔于勒

初一|议论文|500字

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
可随着妈妈的一声惊呼,爸爸脸色突变,爸爸赶紧给妈妈使了一个眼色,他们向甲板另一个方向走去。我向前一看,那个卖牡蛎的、我的叔叔于勒竟也阴差阳错地来到了这艘船上!难怪爸爸妈妈会如此大惊失色!
我隐隐约约听到妈妈激动地说:“那、那怎么又是于勒?”又听到爸爸低声喝到:“小声点,别让咱们的女婿听到了”接着他们又小声交谈了什么。过了一会儿,爸爸、妈妈镇定自若地走过来。可我分明感到妈妈的身体一直在颤抖。她把我们带回了船舱。
在船舱中,爸爸、妈妈、姐姐、姐夫和我都没有说话。我们都在各自干着不同的事情,舱里十分寂静。就在这时,一阵突然而来的敲门声打破了舱中的寂静。父亲缓缓走了过去,打开了门。门外站着一位衣衫破旧的老水手,他低着头,恭敬地问:“您需要牡蛎吗?”父亲的脸色瞬间变得异常苍白,他惊讶的久久说不出话来。那老水手也慢慢地抬起头,刹那间,他与父亲的表情惊人的相似。母亲全身抖的更厉害了,而姐姐、姐夫却还没有感到异样,还在做着自己的事情。死一般的沉寂持续了几秒钟,就在这时,老水手突然开口:“对不起打扰您了。”说着,他走出去,关上了舱门。
爸爸那木讷的表情持续了很久,最后,我们总算平静地回到了哈佛尔。船上的经历谁也没有再提起过。
从此以后,我再没有见过我的叔叔于勒!

我写我

一年级|写人|100字

  我叫?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们我的名字。

  我有一张瓜子脸,弯弯的眉毛下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下长着一张樱桃似的小嘴。我喜欢粉色,如果想认识我加我qq***。

 

    晋城一年级:杨佳

写我所喜欢的

高三|叙事|900字

  前一秒在整房间,这一秒做在电脑前.哈,上帝毕竟是公平的,天晓得我有多讨厌整东西.不过我所谓的整理好象也只是把原来堆在桌子上的东西现在堆进抽屉里,就像Dorothy叠被子就是把被子滚成一个球,恩,反正我是不叠被子,又不是不睡了。

  父母不在家,自由的感觉就是好.开了两台电脑没人管,开了音乐,是那首Oh,Aaron。我也觉得自己最近不太正常,先是主动让爸爸删了mp3中的古典音乐,然后全灌了疯狂英语。我同桌就问我,是不是很喜欢听快歌啊,我说还好吧,谈不上喜欢。

  真的是谈不上喜欢的,听着打发时间罢了,既然是打发时间,很没有必要让自己压抑的.很多东西都是如此,仅仅是一种惯性.生活对我是如此,我也可如此对它。

  其实这样说,多少有些不太积极了.鸟鸣涧有次就说,年轻人应该积极向上~我在电脑那头抿嘴笑,因为我在一瞬间看到的是阳光下花开花落,几乎没有凋零的机会了。

  自己知道喜欢的是什么,比如唐璜中那段石像赴约,比如最爱的Mozart的安魂曲,如果说是轻快的简直是笑话了.这是真实的喜欢,骨子里的喜欢了。

  再如前几天换博客模版,花了很长时间,因为在一直踌躇.开始的雪景,是喜欢的.但看长了,就很腻味了.像孩子得到一件梦寐以求的玩具后觉得不过如此,便丢一边,由它去落灰.深蓝的雪景,妖娆着有点诡异,衬着文字的黑色,微有点灰蒙蒙,像透着抹不开的愁思窥视着什么似的,那是不能单纯说黑色的颜色.所以那时我是考虑给这样的博客配乐的,莫索尔斯基的荒山之夜,大概这样会很有感觉.后来的两个模版都很短命,深色的背景,和我的气质很不配呢.喜欢的是像iPodshuffle的那种风格,简约又不失个性的,最好是唯美的白色.

  我对白色也是喜欢到骨子里的,从小到大,一直不变的.应该可以说是上学期吧,写关于颜色的文章,我写白色的.第一篇老师评像意识流第二篇老师评我居然读不懂你的文章了,是你的水平太高,还是我的水平太底.看得我很是郁闷呢。

  末一篇还是大作文,可我真的是写我所喜欢的.那次全班整体都写得很好,那次的评语是我那学期作文本上最糟糕的。

  老师的水平没有那么底,就像我的水平没有那么高.否则她不会是我老师,我也不会是她的学生。

  喜欢可不可以任性一点呢?

 

改写我的叔叔于勒片段

初三|记叙文|800字

在圣玛洛号上,父亲将“福音书”撕成了碎片,像扔那牡蛎壳一般抛进了一望无际的大海。坐在船上的人不多。为了躲避暴风雨,船提前出航。

父母亲坐在甲板的一个角落,阴冷的海风吹得母亲瑟瑟发抖,父亲布满血丝的眼睛凝重地望着深黑色的大海,仿佛要把所有的不幸埋葬在大海里。

天灰沉沉的,乌云在头顶上翻滚。

我静静地坐在甲板上,没有了天空灿烂的晴明,只有眼前令人窒息的漆黑;没有了来时船上悠扬的乐曲,只有圣玛洛号气轮机的轰鸣声。海风的凄厉,波涛的汹涌,将我的五腑六脏都掏空了。父母的卧房中,昏沉的灯光,时暗时亮,母亲压抑的啜泣声和父亲沉重的叹息声使本已阴郁的空气变得凝固了一般。

我们终于没有躲过暴风雨。一声惊雷炸响了,闪电如一把利剑刺穿了厚重的天幕,天空被无情的撕开了一角,露出了血红的肌体。大海在怒吼!船被巨浪高高地抛到半空,又狠狠的掷下。惊叫声、哭喊声、呼救声、呻吟声、祈祷声、呕吐声,凡所应有,无所不有。望着母亲痛苦得扭曲了的脸和父亲惊恐无措的神情,我吓呆了,瑟缩成一团。这时,一个黑影窜到我的眼前,——于勒叔叔?!我又惊又疑。只见他利索地将床单撕成宽大的布条,把父母亲扶到床上躺下,用布条将他们固定住,避免船体剧烈晃动时造成伤害。然后,将我紧紧地抱在怀里,我不再发抖,一丝暖意从心底慢慢升腾,逐渐扩散到全身……

风停了,雨住了,平静的大海如羔羊般温顺,柔波低吟着,仿佛在倾诉心声。我握着于勒叔叔那双粗糙的大手,默默地站在甲板上。父母亲在另一头嘀咕着什么,还时不时地往这边瞧瞧。过了一会儿,只见父亲犹犹豫豫地走过来,他满脸通红,低垂着眼,支支吾吾地说:“我、我、我亲爱的弟弟,……多谢、多谢……

我们想请你回家、回家。”我看见叔叔那双浑浊而忧郁的眼睛里仿佛点燃了一团火,热烈而略有些潮湿,他的手在颤抖。他的嘴角动了动,但没有说什么。他在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过了好一会儿,他平静地说:“谢谢哥哥,我很惭愧,没有带回钱来。在这船上,我可以干些杂役,养活自己,我过得很好。我知道你也不容易。”爸爸百感交集地一把抱住了叔叔。我抬头看看天空,湛蓝的天空如水晶般透明,恰如爸爸和叔叔的心。

我写我

一年级|写人|100字

  我叫?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们我的名字。

  我有一张瓜子脸,弯弯的眉毛下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下长着一张樱桃似的小嘴。我喜欢粉色,如果想认识我加我qq***。

 

    晋城一年级:杨佳

我写我

三年级|写人|400字

  我叫江希航,今年九岁,过完这个暑假就要上四年级了。

  我长着大大的脑袋,圆圆的脸,弯弯的眉毛下面是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还有一张樱桃似的小嘴。

  我的爱好有很多,比如:画画,看动画片,玩电脑游戏,看书,还喜欢玩沙子……

  我最喜欢画画,一看到漂亮的图案,就会马上拿出纸和笔将它画下来。每周六妈妈都会送我去学画画,虽然很辛苦但我还是乐意坚持。在我读二年级的时候,画过一幅“海底世界”的水彩画,这幅画还得过奖呢。

  我还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就是字写得又工整又漂亮,还经常被老师提名表扬,说我写的字像是从书上印下来的,这让同学们都很羡慕我。尽管如此,在暑假里我还是天天认真的练钢笔字,希望能让自己的字写得更好。

  在同学面前我是一个很坚强的女生,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会勇敢的面对,就算铅笔扎破了手指也不会哭。但是在家里在妈妈面前,我就变成了一个爱哭爱生气的小小女生,只要妈妈批评我,我的眼睛里就灌满了泪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半天都不出来。

  这就是我,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

 

  实验小学三年级:小可爱江

我手写我心

初三|议论文|700字

明代公安派作家有着这样的为文之风:“为文必独具一格,不拘性灵,非以自己的胸臆流出,不肯下笔。”在我看来,这便是对“言为心声”的最好诠释。
  你心中汩汩然流淌着的是什么,你笔下流淌出的也应是什么。怪侠金圣叹有二十四个“不亦快哉”流传于世,那便是他的心中所想着的人间愉快。但现今社会或者说是古今社会上总有艺术家不能使其为人与作品相称的现象,究其根源,原因大致分为两种。
  一类是作家在虚名浮利之中失去了自我,沦为了全为稻梁谋的“作家”。李绅因为写《悯农》而闻名内外,却不想他后来竟成了一个奢侈无度的豪绅,他的为人也就不能与诗中所云相称。另一种情况便是难言了,虽有“物不得其平则鸣”之说,但在一定的社会压力下,有时“鸣”却是极为困难的。李贺诗中雄奇的想象,奇诡的诗风看似另类,却恰恰包含了他怀才不遇之悲愤。至于晚唐李商稳,其眼中的蜡烛泣泪也是他的胸中之苦闷,只是无法直接诉诸笔端。
  曹丕《典论·论文》中有言,“大丈夫见意于篇籍,寄身于翰墨,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句声自附于后。”在科技发达言论自由的今天,我们应强调“我手写我心”,而不是无病呻吟或是穿蠹经史,一个现代公民应能够并且能够恰当地发出自己的声音,用文字指点江山。
  现今社会已基本没有“难言”的限制,我们要做的便是守住一颗本真的心,不沉浸于蜗居虚名,而忘记文字本身所具有的唤醒人类良知的作用。作家陈远曾在访谈中这样说道,美的本质是真,倘若过分追求美以致失了真,便背离了写作的方向,先有真然后有美,我手倘若写的不是我心,而是一些矫揉造作的故事,那么美就不会存在于这些文字之中。
  先为真人,后为真文,此美之所源也。韩愈笔下的李愿使为一真人,他穷居而野外,升高而望远,坐茂树以终日,濯清泉以自洁,于是他成就了隐士的美名。我想,真存在于每个人心中,而且,这种真实的灵气也会通过文字展现出来。
  我手写我心。长杯芳草,喜木美竹,皆可入心,皆可入文。不必拘泥于外在而含真,穿过重重花径,自有云白山青。

念想——我手写我心

六年级|诗歌|200字


那件橘黄色的外套,曾让多少小伙伴羡慕。
那只被我们埋掉的青蛙,是否变成了化石?
那个我们用小铲子挖成的陷阱,逮住小兔子了吗?
那满山的野果,你们寂寞了吗?
那晒谷场上还稻草垛还在吗?
那教育我不能屁股对人的张老师还好吗?
松峰山上茅草还那么锋利吗?
哦,
那水灵灵的李子,满山的杜鹃花,
那溪边的螃蟹,光滑的大理石,
那冒泡的清泉,止不住的脚步,
那年少的清贫,纯洁的恋情,
那亲人的关怀,那朋友的问候
……
念想美好的人和事,
会让人充满激情,
会让我们人生快乐丰盈!

片段描写——我的表姐

四年级|记叙文|250字

作者:崔欣怡

我表姐是一个温柔的人,她今年15岁,扎着一条很随意的马尾辫,乌黑柔润的发丝,走起路来一蹦一跳的,显得既活泼又精神。她那圆圆的脸蛋白皙剔透,精致的五官恰到好处地分布在各个部分。一双又细又长的眉毛好似夏天随风摇曳的柳叶。眉毛下面镶嵌着一对黑宝石般的水汪汪的大眼睛,看起来似乎还会说话呢!平时,每当她的眼里出现了一丝泪花的时候,就代表她真的受委屈了。最甜的就数她的那张小嘴了,每次只要姨妈不高兴了,只要她一出马,随便说上几句动听的,姨妈的脸蛋上就立即浮现出笑容。

表姐平时穿着朴素,一般都喜欢穿件白色的T恤衫搭配一条简单的牛仔裤,让人的感觉就是清新、纯朴。这就是我的表姐姐,让我们都喜爱的姐姐!

我现在在这里写我的心声

初三|散文|650字

初中毕业了,我不知道以后的路我该如何去走,它迷茫、未知、新鲜。
  今天没有了往日火辣辣的太阳,昨晚下了雨到今天路面还是湿漉漉的,空气中充满了泥土的气味,很自然,也是我很喜欢的。接下来,我随手拿上mp3冲下楼去,我走在被雨水洗净的城市里,很享受很享受这种感觉。我一直沿着笔直的公路走,听着mp3里放着的歌随节奏也哼起来,我不知道此刻我在想什么,我只是觉得很无助,我不知道未来的路我该怎样去走,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当我走到十字路口的时候我停了下来。我开始犹豫我该向左还是向右或者该直走?
  最后我还是选择了往回走,就像我在走我以前走过的路做过的事一样,我想把这条路走上一遍又一遍,就当我在回忆我在找寻我曾经的那种感觉,那种熟悉的味道。此时此刻,我只想好好地走这条路,其他的什么也不想,未来谁能摸索清楚,还不如过好现在的生活,以后的就等到它来的时候再说吧,我想该来的它会来我们所要面对的未来会告诉我们,所以我现在只想安静的过现在的生活。
  我想,过了现在过了高中再远一点等大学毕业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不快乐会过去的吧。我现在又回到了现实,我注意到来往的车辆、放学回家的学生、还有来来往往的人群,一切都是那么的真实,和我以前看到的场景一样,它在重复出现在我的老海里,勾起我的回忆。它是那样的安静,安静到我想把记忆全部撕碎,让新的故事发生,可是我想我不能,即便是新的故事也会有结束的那一天,等到它剧中时它也会变成安静的精灵躺在我的老海里,我突然笑了,常常的舒了一口气:嗯,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该来的就让它来吧!
  我想,我以后会过得很好的,即使不好努力也是必然的吧!未来,我想我会期待它的到来,但是现在我所能做的只有过好现在,是的,好好地过现在的生活!
?

我写我自己

一年级|日记|100字

  2011年7月2日星期六晴

  我叫倪树铭,今年九岁,是华庄中心小学一年级(6)班的学生。我喜欢的颜色是蓝色,我是一个活泼好动的小男孩,我最喜欢踢足球和打篮球。我的梦想是当一名宇航员,所以我要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实现我的梦想。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德铭培训华庄文化宫一年级:倪树铭

我写我

五年级|写人|600字

  我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我有一双水灵灵,大而有神,宝石般的眼睛,宽宽的肩膀显得我很强壮、结实。

  我喜欢英语,用英语讲:I like English。I will go to middle-school next year。I didn’t go to school yesterday。I have played the pian of or five years。I like singsing and dancing…。还会很多呢!别看我上英语课活蹦乱跳,但英语考试我可是一流的高手,英语学科我可是种子选手,哈哈,每次英语课上要造句,我总是让老师很意外,英语老师还用大指拇夸我用的好。

  我还喜欢体育,尤其是踢足球,妈妈看到我的白球鞋总是皱眉头;我还喜欢喜欢音乐,我最爱听的是流行歌曲,可声乐老师说我脖子短,适合唱美声,不过也很好,只要是歌我都喜欢,我一刻也闲不住,精力非常旺盛,不是唱就是跳,妈妈对我有些“无可奈何”。

  我最大的缺点就是爱玩,一般会把玩总想在脑子里,妈妈说我有些颠倒了顺序,一般人会把做事要用多少时间放在心上,而我总是把玩要用多少时间让在心上,因此,和妈妈总有些不搭调,惹妈妈生气,为了争取我的玩的时间,有时候我有些过分的强求,而反对妈妈给我安排作业。想想我似乎应该为明年的初中而收敛一下玩心,嘿嘿!

  有时候我也很想做个妈妈的乖宝宝,可每次妈妈的话也想听,但心里还管不住自己想玩,我的心魔我还没有制止的办法,我会加油克制自己的,妈妈说的对,我长大了,要学会管理自己!

  我是一个cleverboy,脑子很灵活,嘴巴很好说;但我也是淘气而贪玩的awfulboy,嘿嘿,这么个活宝你们喜欢吗?

    北京通州区马驹桥五年级:赵宸翰

我写我的口

初一|散文|900字

夜,静悄悄的;风,轻轻的吹着。月华射在了我的窗前,在幽美恬静的夜空下,潇洒的挥着笔,用我的手写我的口,书写着我的回忆……

黑色的字迹在白色的纸上“沙沙”的挥舞着宛如跳动的音符,在笔下肆意放飞,汇成一支墨色的心曲。生命的华章,岁月的风采,成长的喜悦都在我的笔下得以珍藏纪念。用我的手书写写着我的口,记录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忽而一道思绪闪入脑中,思索了一会儿,我提起了笔,记录着。

记得曾经我用水的角度审视生活,那时的生活曾如流水般忧郁。阳光透过枫林洒下来,我顺着向上望,却似看到了一望无际的蒹葭,雾雪般的白色,水草般的柔软。在一片渺茫中,我什么也看不见,唯一看得到的只有家人殷切的期盼的目光。

初入中学时,也许是小学时的优异成绩让我过于自负,总以为优异的成绩能一直延续下来,却,岂料人算不如天算。也许是没适应好,也许是太过自负,可笑的认为没有人能胜过自己,在几次大考中的连连失利给了我沉重的打击。在那段时间里我的眼里没有希望,唯一有的只是对未来生活的渺茫,心情沮丧到极致。每当家人询问成绩时,我总是闪烁其词,再也寻不回曾经的骄傲。是我不够努力吗?我在心中无数次的询问自己。在那段极度失意的日子里,我经历了太多太多的事情,但后来我看开了,明白了,知道了,要想走在别人的的前头必须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在后来成绩上去了,本以为一切的梦噩已到了尽头,却没想到接下来等着我的却是好友更加无情的背叛。我不明白,真的不明白,成绩真的有那么重要,比儿时纯真无邪的情谊还重要吗?竞争让我们变的陌生,昔日的好友已变成学习场上的竞争对手,昔日两小无猜的好友已经不再。

忆起曾经,只觉得纯真的童年在那开满桃花的春天显得格外珍贵。记得我们曾一起爬上树的,枝头只为那朵留住蝴蝶的花;我们冒着被大人责罚、训斥的风险,只为采一朵桃花去酝酿传说中的仙露琼浆;我们在桃树下庄严的拉着钩儿,只为信守那幼稚的承诺。我们曾经的美好在那个满园桃花的春天淋漓尽致的演绎着。可是再珍贵的友情也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岁月在指缝间,溜走,年华在不知不觉中老去,曾经的几度春风,几度飞花;曾经的樱桃又红,芭蕉又绿。只是如今,春花依旧烂漫,人还是原来的人,却惟独少了那满园的桃花,那两小无猜的纯真。即使想在我们已经和好,但也不可能如初了,因为,我们早以回不去了……

夜,仍静悄悄的;风,还轻轻的吹着。吹着了我握笔的手………。

仿写我喜欢

五年级|散文|900字

我喜欢秋天的硕果累累。沉甸甸的谷穗笑弯了腰,红透了的石榴咧开了嘴,白云朵朵的棉花在田地里开放……一切都是那样成熟,空气中弥漫着喜悦的甜香,好似一幅精美的丰收图画。

我喜欢春天的生机勃勃。和煦的春风温柔地抚摸着万物,柳树张出了浓密的绿发,如雾如烟;小溪唱着支支动听的歌,蹦跳着投入母亲的怀抱;樱花姑娘舞动着优美的身躯,轻轻抖落下片片花瓣……一切是那样纯真,充满着诗意。

我喜欢冬天的银装素裹。美丽的雪花洁白晶莹,玲珑剔透,飘飘洒洒,宛如朵朵白莲,从茫茫天空徐徐降落。看它漫天起舞,令人遐思。古人把它比作飘忽的“柳絮”,盛开的“梨花”,他是多么值得人们吟咏赞美啊!

我喜欢夏天的绿荫如盖。走在大街上,路旁的参天大树为你遮盖住炙热的阳光,清凉惬意。池塘里荷花仙子亭亭玉立,真是“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呀!

我也喜欢花儿,不管哪一种。艳丽的牡丹,淡雅的茉莉,孤洁的百合,以及幽闲的素馨。但我更喜欢那些开在深山绝壁的无名野花,淡紫色的,乳白色的,柠檬黄色的,以及浅蓝色的,尽管不知名,但它们坚韧不拔,刚强的毅志,使我深受启发,因为它们享有同样的尊荣。

我还喜欢那使人难以忘怀的梦境。我梦见自己长大了,孝敬父母,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我梦见皮毛雪白的兔子,在草地上跳来跳去。我梦见大海无边,一片蔚蓝,远远地在炫耀着它那浩渺雄姿。最不能忘记的是在三亚看落日—当那个“红家伙”以一个优美的身姿入水时,我就觉得世界是如些单纯。

我喜欢读书,是那些纸面涩黯的线装书。握着它,就好像在握一脉古典之美的传统。捧着它,就好像身临其境,一个个故事情节是那样曲折,我与它同时欢笑同落泪。因为,它蕴涵着智慧和古典的气息。

我还喜欢读信。我喜欢读爷爷奶奶的信。那朴实的语言,渗透了我对家乡儿时的记忆,字里行间,总使我在泪光中看见那谷粮成囤的小镇。最不能忘记那年冬天,她从家乡为我寄来一件手工的棉袄,那时正是寒冷的冬天,冬天!却让我感到一种甜蜜而又温暖的爱。

我也喜欢那些小草,尽管它们很渺小,但是它们志可不小!它们要穿过坚硬的石缝儿和贫瘠不毛的土地,勇往直前,只为自己的梦想而追求。一次、两次、三次……一次次努力终究化为一股子钻劲难道不值我们学习吗?

我喜欢朋友,那个个最贴心的朋友,总在我受到挫折时来鼓励安慰,当她轻轻走进这湿漉漉的小巷时,雨后的阳光就似乎忽然炽燃了起来……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这样的多的喜欢!

写写我自己

四年级|记叙文|400字

我叫方震寰,今年9岁了,在四年级三班学习。

我高高的个子,身体有点胖,那圆圆的脸蛋上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一笑起来,像一个弯弯的月牙儿,旁边还有一对小酒窝呢!我喜欢穿红色的衣服,那样子我觉得很帅。

我因为我有点偏胖,所以,别人给我起了一个绰号“小胖子”,并因此我常常受到别人的嘲笑。每当有人叫我的外号时,我就火冒三丈,别人见我生气了,赶紧逃跑,我就紧追不舍,一直追到快上课了,我才怒气冲冲地回到教室。

我喜欢吃的东西可不少:有圆圆的土豆.白嫩白嫩的鱼肉.香香的丝瓜.大块大块的牛肉……总之,我什么都爱吃。我喜欢的体育活动是打乒乓球和踢足球。我喜欢的颜色是蓝色.紫色和绿色。

我喜欢看书,连宝贵的早晨也不放过。有一次,我在早晨看书时,爸爸叫我去上学,我说:“怕什么?时间多的是!”爸爸一听,发火了,说:“快去,否则,我就对你不客气了!”可我还是纹丝不动。爸爸见了,火越发越大,最后把我打了一顿,而我还是在上学的路上偷偷地看,虽然我被爸爸打了一顿,但是我爱看书的兴致一点不减。

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又有点偏胖的男孩。

发现身边的历史——我写我家

初一|记叙文|1200字以上

“千里淮河穿城过,华夏故里英雄多”,这是当代着名词人闫肃对中国南北分界线,着名的帝王之乡、歌舞之乡、军事重镇、科教名城—安徽蚌埠市的由衷赞美。找寻历史留下的印记,触摸时代跳动的脉搏,而作为一个蚌埠人我就来写写我的家乡。
  抱璞岩
  在我们蚌埠的怀远县有一个抱璞岩相信大家都知道,抱璞岩之所以成为闻名四方的胜地,是与卞和献玉的故事分不开的。据说在春秋年间,楚国人卞和在这座山得到一块璞玉,并把它献给了厉王。厉王使玉工辨识,说是石头。卞和犯期君之罪被刖了左足。到了武王即位的时候,卞和再次向武王献玉,可工匠任说这是石头,于是又被刖了右足。后来文王即位,卞和整天抱着这块璞玉在荆山之下嚎啕大哭。文王派人来问,他哭诉道:“我哭的不是因为我失去双足,而是正直之士被诬陷成骗子,一块宝玉被说成石头。”文王派人剖开这块璞玉后,果然得到了天下无双的良玉。这块玉,就是有名的“和氏璧”
  《中国名胜词典》有记载:安徽怀远县荆山有抱璞岩,传为卞和抱璞泣血之所。岩上有卞和洞,天然形成,幽深宽广,可容数十人;岩壁有摩崖书刻“青螺石帐”四字;洞上有坑,曰“采玉”,坑内有玉石层迭,晶莹闪亮,恍若白云攒集,俗称:“白云堆。”洞左有溪,碧流淙淙,名曰“濯玉涧”,传为卞和濯璞于此,故名;右有阁,曰“青山”,又名“梓潼”,其内旧有唐人胡曾《荆山诗碑》,上刻其诗云:“抱璞岩前桂叶稠,碧溪寒水至今流。空山日落猿声啼,疑是荆人哭未休。”《凤阳府志》有:“今两崖间凿痕犹存”的说法。
  卞和洞的绮丽,唐宋以来,已名播江淮。沿卞和洞循石而上,有一采玉坑,俗称白玉堆,卞和得玉于此,虽系传说,但也不无因由。
  石榴
  蚌埠怀远石榴栽培历史悠久,品质优异,久负盛名。据传为涂山禹王宫道长李慎羽于唐代武后天授三年从长安引入,到了清代则见诸正史。怀远县志中记载“榴,邑中以此果为最,曹州贡榴所不及也。红花红实,白花白实,玉籽榴尤佳”。可见怀远石榴在数百年前已经形成了独特的地方特色。
  自唐代起就有栽植了。清人李汝珍在《镜花缘》中说:“武则天命即将石榴二百株,传谕兵部,解交武八爷查收。此花后来送至东海郡,附近流传,莫不保护。”李翁所言虽有神话色彩,但自汉代至唐代,石榴在我国已有八百余年的栽培历史,从长安传到淮河流域的可能性是无疑的。
  怀远石榴见诸文字记载的,从现有资料看,可追溯到明代。明嘉靖年间,上蔡人张惟恕,时任巡按御史,游怀远时有《九日登山》诗:泉水细润玻璃碧,榴子新披玛瑙红。落日半山弦管发,百年此会信难逢。
  九日即重阳节,正是怀远石榴硕果缀枝,披红挂彩的时候,诗人观清泉,品览红榴,遥想大禹群会诸侯于涂山的雄姿与盛况,其诗情画意油然而生。
  石榴在古书上又有若榴、丹榴、天浆及金罂等名称。考其名由,其说不一。《齐民要术》中载:“凡植榴者,须安僵石枯骨于根下,即花实繁茂。则安石之名义或取此。”医学家、植物学家李时珍则认为:“榴者,瘤也。丹实垂垂如赘瘤也。”这或许是榴、石榴、安石榴等名称的由来吧。
  石榴在我国分布极广,遍及各省区。而重点产区多在黄河以南,就其着名者,除怀远石榴外,还有临潼、枣庄、会理、巧家、叶城等地。
  石榴作为水果与花卉历来深受人们的喜爱,被称为“天下之奇树,九州之名果。”引得不少文人墨客大费篇章。诗仙李白有《咏石榴》:星火五月中,景风从南来。数枝石榴发,一丈荷花开。宋朝的朱熹有《题石榴》:五月榴花照眼明,枝间时见子初成。可怜此地无车马,颠倒苍苔落绛英。
  怀远石榴嫩枝幼叶紫红如染,花瓣、花萼鲜红如火,哗哗荧荧,给人以热烈豪放之感。花姿丰满,雍容华贵,有贵妃美。榴花美则美也,可观,可赏,不可轻狂狎戏,因为她身着针刺,以防轻薄狂徒。其品格又高于流水桃花。古代文人,看到水流花谢春归去不堪惆怅。而“春花落尽石榴开”,石榴有力挽春色在人间之意,使那些惜春、叹春、伤春的诗人们得到心灵上的安慰。
  怀远的石榴不仅花美,果也奇。果近圆球形,花萼宿存,色橙红、黄白浑染,布着红晕,并有青翠光泽,如玉琢脂凝。形似醉翁谪仙的酒坛,又像典雅富丽的花瓶。籽粒晶莹剔透,圆润欲流。食之清凉甘美,风味醇厚,不仅可以饱口福,也给人以美的享受。中秋佳节,合家团圆,对明月品石榴,真是美不可言。中国的女皇帝武天则封石榴为“多子丽人”也不为过。
  老大桥
  “万丈高楼平地起”,而这座被人称“火车拉来的城市”,最负盛名,也最早进入我的视线、并被人们津津乐道的就是相对于后来雨后春笋般涌现的种类繁多、功能迥异的桥梁,人们还是情有独钟地称它老大桥的蚌埠淮河铁路桥。
  这座大桥1909年12月动工兴建,9孔的桥梁,62.8米的跨度,586.23米的全长,使它成为津浦线上仅次于济南铁路桥的第二大桥。
  而这座大桥也经历了许多可歌可泣的历史让它至今任被我们蚌埠人所瞻仰:它1911年5月15落成。1938年初,蚌埠就被日军侵犯,而这时中国军队第一六七师薛蔚英部和广西军廖磊部为了防止日军北犯,在1月31日炸毁了淮河大铁桥。日本占领蚌埠后,因为战争急需,开始了达八个月的修复工作。但是修复的很仓促,留下了隐患。直到1949年淮海战役结束,国民的党败局已定的时候,为了阻止解放军南下、争取喘息的时间,所以由国防部参谋总长顾祝同指令第四厅派半个排的爆破兵,从南京运炸药到蚌埠,在李延年部第九十六军的配合下,在1月16日将淮河铁桥炸毁。但20号蚌埠还是解放了,为了迅速恢复津浦路,加速解放进程,铁道部和铁道兵团的负责人与苏联的专家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作出了在原桥的西面先建一个半永久性的木便桥,后来才建了正桥。木便桥5月1日开始动工,7月1日就落成开始使用了。但是为了建设这座大桥王吉珍等6人献出了他们年轻而宝贵的生命。正桥是1949年11月16日开始动工的,1950年7月4日完成。修复中,由于施工艰难,加上国民党飞机的平凡骚扰,筑桥的人员王焕伦、宋恒泰等人先后为之而捐躯。7月11日,举行了大桥落成典礼,铁道部长滕代远同志出席了典礼。
  1957年之后,铁路部门又对大桥进行过10几回的改造和加固,几度风雨几度春秋,风霜血雨搏激流,铁桥的荣辱沉浮、兴衰变迁,不仅是这个城市建设与发展的晴雨表和风向标,更是中国近现代的见证和记录!到了2000年后,为减轻老大桥的压力和适应铁路提速的要求,在老大桥的东侧,铁路又新建了一座铁路桥,形成了两翼齐飞、交相辉映的格局。当和谐号列车风驰电掣般地驶过这座大桥、驶过这座有着拥政爱民、驶过这座被周总理亲切地誉为“珍珠城”、“东方芭蕾”的城市的时候,万人空巷、万众瞩目,百姓奔走相告、笑逐颜开。为了适应新形势,时速200-300公里的京沪高铁、京福高铁穿越蚌埠,铁路人未雨绸缪、高瞻远瞩,新的高速铁路专用桥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预计今年将雄姿绽放,一个崭新的铁路货运、客运分离、加速发展的新格局和新画卷将我们走来。无独有偶的是,设计新颖、造型别致的淮河公路桥的运行也突飞猛进、一路高歌!
  现在当再次我举首瞻望着这座饱经沧桑的老大桥,那些为它献出宝贵生命的钢铁般的战士在暴风骤雨中建设这座老大桥时一个个小小的身影遍在我的脑海中回荡……
  孙家圩子
  渡江战役的决定性胜利,是邓小平以伟大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雄才大略所绘制的宏伟蓝图得以实现的结果。蚌埠孙家圩子就是邓小平手中的“一支笔”刻划在我们心中的记忆。
  座落在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孙家圩子村的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在中国军事史、中国革命史和中国现代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省、市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国防教育基地。
  在1949年3月22日到4月4日的时间里,邓小平、刘伯承、陈毅、粟裕和谭震林等很多领导,率领渡江战役总前委、中共中央华东局、三野司令部和华东军区等机关就驻扎在孙家圩子村,因此孙家圩子也就成为了渡江战役的政治决策中心和军事指挥中心。在这个原本不起眼的小村落里,总前委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渡江作战的方案,总前委书记邓小平组织拟定了渡江作战纲领性文件《京沪杭战役实施纲要》,并确定了华东军区海军部队领导人选。作为渡江战役乃至全国解放过程中的重要节点,渡江战役是解放战争期间中国人民解放军继三大战役胜利后,乘胜追击国民党并取得决定性
  胜利的一场重要战役。渡江战役的胜利,宣告了国民党22年反动独裁统治的寿终正寝,在夺取解放战争全面胜利和建立新中国的奋斗历程中,渡江战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孙家圩子村的光辉一页在中国军事史、中国革命史和中国现代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沉睡多年的孙家圩子一下子变成红色旅游的热点。孙家圩子开发建设的重要价值,在于贯通了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取得伟大胜利的轨迹,起到了红色旅游承前启后的历史作用。在2001年5月的一天张震副主席对渡江战役总前委驻地旧址进行过视察,并对修复总前委驻地旧址寄予了很大期望和很高要求。今天孙家圩子渡江战役旧址已成为了皖北地区知名的“红色旅游”景点。
  我们生活在历史里!历史牵缠着我们的一切,如影随形,无处不在。历史并不遥远,它就在我们身边,在我们的生活中。

一起写我们的结局

初二|诗歌|50字

一枝两枝千万朵,
起来自擘纱窗破。
写真与身真相同,
我本归路连西南。
门前月色映横塘,
的知开閤待诸宾。
结庐常占练湖春,
局势虽迟未必输。

写我所想的

高三|叙事|500字

  某晚,一个人呆在空荡荡的屋子里,第一次感到呼吸是如此困难,我打开电视,故意把声音放得很大,然后就傻傻地看着那些老套的连续剧,脸上毫无表情。。到头来还是发觉这样做其实毫无用处,我依然感到很深的寂寞感,还有,对BK的思念。于是,我选择了打电话给Y。------我好想BK哦,我好想好想他是属于我的------在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谁能拥有谁。------可是,你不觉得无论是拥有还是被拥有,任何一方都是幸福的?------不会的,每个人都是独立的,能拥有的,只能是对方的肉体,心,谁也触摸不到。------不是的,不是这样的,至少,BK已经拥有了我的心。我也甘愿被他拥有。那,如果他想拥有你的肉体呢?你会给他吗?我无言以对,或者,是我不敢回答。我曾以为。我可以把一切都给他,只要他也喜欢我,可如今,面对Y的提问,我却在害怕,是,我是不敢,我怕他在占有我的body时,却揣着别人的心,Y说中了我的要害,她这个人就是这样,总是那么理智,说话时的语气也总是那么冷。可我偏偏喜欢她这一点,尽管我是个很情绪化的人………和Y打完电话后,心情变得很好,然后我拼命地打电话给朋友,问了一大堆有关拥有的问题。B对我说,现在他什么都不想要,只想要对方的肉体。P则告诉我,只要他喜欢的人拥有快乐,他也就拥有双倍的快乐。B的回答让我看到了一个十七岁男生内心的空虚,而P的回答则让我感到很温暖……。物质上的东西我们可以拥有很多,可有些是我们可望而不可及的……

 

写写我自己

二年级|写人|200字

  我非常爱看书,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

  我长着一张苹果般的脸蛋,一双黑溜溜、会说话的眼睛。

  我还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一个微微上翘的小鼻头,一口整齐的小白牙,一双又大又好看的耳朵。

  告诉你们一个小秘密,我的爱好还有画画,长大了想当一个画家呢。优点是学习态度非常好;缺点是不喜欢锻炼。

  大家喜欢我吗?如果不讨厌就和我做朋友吧!

  我知道了自己原来这么可爱、漂亮!

 

    湖南益阳桃江县桃江县桃花江小学二年级:刘锦秀

我写我文章

六年级|散文|500字

一片荆棘林.
无人敢靠近,也无人想靠近--尽管之后是阳光明媚。
它们孤单,几年甚至几十年站在这里。没有人理会它们,更没有人爱护它们。受尽了风雨的洗礼,习惯了烈日的酷刑。
一盆郁金香。
人们爱它的颜色,爱它的芬芳,爱它的娇柔可爱。
它们高贵,高昂地抬着头,迎着阳光开放着鲜艳的花朵,人们精心浇灌它,呵护它。它的生活没有忧虑。
聪明的你,想选哪一个?
你不屑地笑笑:“当然选郁金香了!受到万千宠爱,生活无忧。谁会想像荆棘一样经受风吹日晒,受尽折磨!”
冬日来临。荆棘没有避寒之地,只得独自忍受。这样的天气已经见了无数次。和往常一样,立在那里。不管风有多狂,雪有多深。
郁金香丝毫没有感觉到冬天的降临。它身处温室,温度舒适宜人。它望望窗外洁白的世界,伸了伸懒腰,继续睡它的美
聪明的你,想选哪一个? 容觉。 
你嗤之以鼻:“这还用说?郁金香天生尊贵,住在温室中是理所当然的!荆棘身份那么低微,理应接受那刺骨的寒风。”
春日拨开了冬日的乌云。荆棘林中,雪慢慢消融,荆棘依然挺拔。在无数的考验中,经过了一年又一年。
寒风敲开了温室的窗户,直扑郁金香而来。脆弱的郁金香哪能承受住这样的折磨,挣扎了一会儿便低下了它高贵的头。它虽然美丽,却是极短暂的.
聪明的你,想选哪一个?
你,开始沉默.
世上有两种人,一种像荆棘,宁愿做平平常常的人,却可以得到永久的快乐与幸福.一种像郁金香,心里总想出人头地,可结局又怎样?即使成功,也不过是昙花一现.
聪明的你,想选哪一个?

相关介绍:

关于写我的作文共36篇,其中包含续写我的叔叔于勒(500字),我写我(100字),写我所喜欢的(900字)等以写我为话题的作文,还提供大量描写写我的作文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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