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os(scent) 指令人感到愉快舒适的气息的总称,它是通过人们的嗅觉器官感觉到的。在调香中香气包括香韵或香型的涵义。
关于香气的作文
记得小时候一个人偷偷躲着喝汽水,忘记了人间的烦恼,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一直到今天我还记得那时的情景,当我重复地说“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喝汽水更幸福的事了吧”时,心里百感交集,眼泪忍不住就要落下来。
贫困的岁月里,人也能感受到某些深刻的幸福,像我常记得盛一碗热腾腾的白饭,浇一匙猪油、一匙酱油,坐在厅门的石阶前细细品味猪油拌饭的芳香,那每一粒米都充满了幸福的香气。
有时候这种幸福不是来自食物。我记得当时我们镇上住了一位卖酱菜的老人,他每天下午的时候都会推着酱菜摊子在村落间穿梭。他沿路都摇着一串铃铛,在很远的地方就可以听见清脆的铃人每次他走到我们家门前的时候,都在夕阳落下之际。我一听见他的铃声跑出来,就看见他浑身都浴在黄昏柔美的霞光中。那个画面、那串铃声,使我感到一种难言的幸福斯像把人心灵深处的美感全唤醒了。
有时幸福来自于自由自在地在田园中徜徉了一个下午。
有时候幸福来自于看到萝卜田里也留下来做种的萝卜,开出一片宝蓝色的花。
有时幸福来自于家里的大狗突然生出一窝颜色都不一样的、毛茸茸的小狗。
生命的幸福原来不在于人的环境、人的地位、人所能享受的物质,而在于人的心灵如何与生活对应。因此,幸福不是由外在事物决定的,贫困者有贫困者的幸福,富有者有富有者的幸福,位尊权责者有其幸福,身份卑微者也有其幸福。在生命里,人人都有笑有泪;在生活中,人人都有幸福与烦恼,这是人间世界真实的相貌。
从前,我在山间、城市穿梭做报道访问的时候,常常能深刻地感受到这一点。坐在夜市喝米酒配猪头肉的人们,他感受别的幸福往往不逊于坐在大饭店里喝XO的富豪。蹲在寺庙门口喝2O元一斤粗茶的农夫,他得到的快乐也不逊于喝几百上千元一斤的昂贵的龙井茶的人。
这个世界原来就是相对的世界,而不是绝对的世界,因此幸福也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由于世界是相对的,使得到处都充满缺憾,充满了无奈与无言的时刻。但也由于世界的相对性,我们不论处在任何景况中,都还有遭遇幸福的可能,能在绝壁之处也见到缝中的阳光。
我们幸福的感受不全然是世界所给予的,而是来自我们对外在或内在的价值判断,我们幸福与否,正是由自我的价值观来决定的。
外公的爱总是充斥我的生活,不浓烈却格外沁人,就像家门前那棵桂花树的香气。
他脸上呈现着农村人特有的棕色,老年斑爬满了他的脸,头发花白却浓密的梳理着,他耳朵不太好,旁边的人扯着嗓子对他说话,他也听不清楚,只是每当他人随口提起“孙女”二字时,他的耳朵又变得异常敏锐,于是便突然咧开了嘴,露出长期被香烟侵蚀的黄色的牙齿,丰满的鼻翼旁显出两条长长的法令纹,一直延伸到嘴角,下巴上的肉也被挤到脸上来,皱纹爬上了眼角,眼睛眯成了两条缝。又用带着浓重乡音的话,声音嘶哑却明亮:“我屋里孙女妹子,好啊。”说完,笑容愈发深了,满满的自豪和喜悦快从眼里溢出来。
他并不善于表达感情,甚至对自己的妻子——我的外婆,都没有说过一句煽情的话,但总是在见到我的时候笑得很开心,拿着我小时候写他的作文,带着老花镜,用手指指着一个一个的字,仔细的读着,读完后又夹在书桌的玻璃里,家里来了客人,就会炫耀又得意的说:“这是我孙女写的!”说的时候眼睛都在发光,那篇稚嫩的文笔仿佛是他最宝贵的东西。
很久后我才明白,宝贵的不是作文,是我。
他有点小气,也许是在战争年代生活的太久,也许是在农村长大,说的夸张点,他几乎对所有人都很吝啬。却在我生日时偷偷塞给我一个皱巴巴的红包,用着他认为别人听不到的声音,嘴里还叼着烟:“这是外公的私房钱,拿去买吃的,买书,好生读书。”他皱着眉头深深吸了口烟,又笑了起来,把红包塞进我手心,粗糙的纸的质感硌得我手生疼,也疼在心里。
在异乡读书,我也时常会想起他,却又不愿想起他,想到越来越咸的饭菜,厨房地上洒落的一大块烟灰,洁白体检单上刺眼的“重度脂肪肝”,半夜房间里传来的剧烈咳嗽声,衣服上偶尔冒出来的被烟蒂烫的洞……心里总会涌起一阵苦涩,始终咽不下,也吐不出。
我也懂,也照顾着他,夸奖略咸的饭菜好吃,还竖起大拇指,饭后又偷偷喝一大杯水;别人要他别吸烟,他不听,只听我的,我也总是告诉他,吸烟对肺不好,要注意身体;家人在餐桌上聊天时说到学校的趣事,总是会在他耳边大声重复一遍,他还是听不大清,只是笑着点点头,不停地说“好,好”。
我跟他有一张合照,小时候的我骑在他肩上,他咧开嘴笑,笑的很灿烂,身后是一棵桂花树,香气馥郁。
烟雨梦 红尘缘
早知情爱终是镜花水月一场虚幻
却依然执着地去打捞
不惜倾尽一生的时间
那一束束开落在窗外的光阴
演绎着最后一分忧伤而美丽的从前
继而 陷入一度无法自拔的意念
若可重返光阴的渡口
是否还愿 与你相遇
是否心存初见的美丽 一生惦念
是否那一句 再见
再也不见
终将在痴痴守望中
静默成彼此的隔岸
倒影华年 时光清浅
沉寂已久的心澜 又起壮阔
依一脉深情的眸光
回望波光粼粼的过往
那风云交集的心空
只剩一天清透的晴蓝
若有所失的瞬间
涌出 两行泪暖
那曾经相伴的人儿
花开雨落中走散
风停雨歇的今昔
只想躲藏进嫩蕊荷梦一帘
幽心深处 若素思安
喜白玉温和
慕止水清涟
期 岁月之无扰安暖
愿 心痛了有人生怜
唯这般看似简单
何以 是奢求绮念
待灰烬浮生刹那的纷繁
如水清澈的一双眼
沉淀着过往凋零的香残
流光深深处
彼岸阡陌之上 春回沐暖
又见 姹紫嫣红如汐如潮一般
一种温柔多情的相牵
湮没层层世俗的尘衍
一份被久远搁浅的执念
披上一袭明媚霞光的衣衫
若许 请给我一个可以自由喘息的空间
和一段慢慢淡逝凝重的时间
学会用宽容的心
看待曾经过错的偏执
你那一段绕路而行的日子
亦是我尘世颠簸的苦难之期
岁月的年轮 碾过一季风华
轻轻浅浅地刻下 悲喜心迹
还是会偶尔恬淡地忆起
年华绚烂的点点滴滴
那一瞬低眉采撷的香气
柔暖芬芳 散漫心际
感恩世间所有温暖相逢与不离不弃
持心诚挚待人
相信 终不会被岁月凉薄相欺
四、林洙
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总有一个伟大的女人。然而有的时候,男人只有一个,女人却有许多。
我佩服林洙的胆量。
面对二十七岁的年龄差,她毅然决然抛下“右派”的前夫,心甘情愿的把青春埋藏在这个暮年的老人——梁思成——手里。没有鲜花,更没有祝福,犹如一只拖着黑线的风筝,残残飘上天空。如果说林徽因给了梁思成一段男人的青春,那么林洙就是他暮年的棉袄。当春天消逝,人们总会穿上棉袄。
是啊,白头偕老,人之常情。然而又有几对白头偕老的夫妻呢?
有人骂徽因的沾花惹草,有人骂林洙的不忠贞,有人骂思成的移情别恋。然而,这些事故,又有什么是真的对,真的错呢?
有人喜欢懂得,有人喜欢慈悲,而我,独喜欢林洙一样的拖着长长的黑色尾巴的风筝,因为有残缺的,才是完美的。
五、唐瑛
爱糖。因为甜是永恒的秘密。
唐瑛,糖一般的美人,她学会了先爱自己,在来让别人爱。
“南唐北陆”,两大名媛,然而唐瑛却全然没有陆小曼神经质的自恋与抓狂。她淡然面对人生,面对父亲给他的一次次指令。她没有疯狂的追求什么虚无缥缈的爱情,因为那对她不重要。
一代美人,千秋瞩目。
她轻轻静静地来到这个世界,接收最“苛刻”的名媛式教育,然后毫无悬念不负众望地成为名媛,两次婚姻后终究轻轻淡淡地离开。
一世名媛,无限辛酸。
时光易逝,岁月易老,容貌无常存。学会爱自己,让那颗甜甜的糖永远散放馨香。
是的,我爱糖,更爱她背后的甜味芬芳。
六、王映霞
日落红霞。
郁达夫给了映霞一段如梦似幻的爱情,然而那曾经许下无数誓言的浓密爱情却被一个个简单的小小的误会拆得支离破碎。
是了,誓言多了,便成了谎言。
郁达夫抛弃了为他生三子的孙荃找了王映霞,给她钱,为她建房子,捧她在手心。然而最终却因误会两次说她红杏出墙在报刊上闹得满城风雨。
是了,爱起来是热烈,恨起来是凄凉。
“恋爱容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十三个字毫不留情地揭露了爱情与婚姻的悲哀。
当映霞结束了这段与郁达夫闹剧般的婚姻后,与钟贤道白头偕老。两人没有多么热烈似火的追求,却是淡定从容的爱。2000年,映霞的生命终止,她的笑颜,全为贤道。
哦,是了,爱是从容,不是舍命。
七、江冬秀
温柔与剽悍,哪个更爱?
有些人面对丈夫的出轨,选择了忍让,于是,小三得逞了,自己成了被刀子扎穿的人。而江冬秀却不。她拿出了一个作为妻子的威严,她用剽悍的行动直接驱赶着“小三儿”,也挽回了丈夫。她确确实实行使了一个妻子的权益。
人生一世,如何与心爱的人相伴到老,是一个永恒的没有答案的课题。你永远不能说什么样是对的,什么样就能成就永恒,因为人不是物,心是会变的。
但江冬秀用她独特的方式诠释了另一种偕老与爱的方式。
他若踏上歧途,不要犹豫,因为他是你的,所以,去,把他拉回来。
事实证明,冬秀成功了。
这朵火一般的木棉,在冬日飞雪中,依旧剽悍着独属于自己的爱的绽放的方式!
我爱三毛,一个不屈的女子,我爱她的灵魂,爱她的飘飘长发,爱她来自沙漠的风尘;她,是一位灵魂有香气的女子,她,永驻我心。
我很痴迷于三毛的文字,她的文字那么单纯,那么亲切自然,又那么深刻,总在不经意间撩动你的心弦。至今,我仍忘不了当初读三毛的书时的热血沸腾。
通过三毛的作品,她告诉世人应该按照自己的想法,想到什么就去做,为了心中的梦想可以不惧一切,即使是在撒哈拉沙漠那么艰苦的生活环境下,她也坚持了下来,而且还过得很洒脱,很开心,这是我喜欢她的原因之一。
通过多番翻阅三毛的作品集之后,我了解了三毛的年少时光是多么痛苦与孤独,那个逃避去坟地读书的少女,那个每天把自己关在房间的少女。三毛的经历让我想到了自己年少时的孤独与悲伤,大有同时天涯沦落人之感,所有对三毛的同情与理解在潜意识里积聚,以至于有一天晚上我梦到了自己来到了大加纳利岛,在黄昏下的海边,我看见三毛着一袭长裙,伫立在夕阳下朝着我笑,那一刻,我被她征服了。
三毛与我而言,是跌落凡间的天使。她是那么地美,然而她的美却是含蓄的,她的美不在于外表的华丽,而在乎她的气质,她的思想与谈吐都令我过分着迷;她着那一袭长裙,漫步于茫茫沙漠中,那种超然物外的魅力令我因此被她折服。她,是位灵魂有香气的女子。
她的灵魂亦带自由的香气。我知道,有很多人与我一样,深爱着这位不平凡的女子,我想是因为大家都欣赏她的热情,欣赏她的不羁与无拘无束吧。
是的,其实在灵魂深处,每个人都渴望自由,渴望无拘无束的生活,但却很少人能像鸟一样,做到了了无牵挂,所以大家都深被三毛自由的灵魂所征服吧!
三毛,她是一位灵魂有香气的女子,那香气可能是自由的味道,亦可能是清新脱俗的茉莉花味;她单纯,可爱却又有点放荡不羁;她敢爱敢恨不畏艰苦。她的灵魂曾无数次地打动我。是她,让我明白这个世界上,存在着这样一种人,他们敢于面对生活,敢于面对自己。
如果你懂三毛,你会发现她的好,她的善良,她的灵魂所往之处无不留下永恒的香气。
有句话是说得很好的,“情深说话未曾讲”,对三毛的那种喜爱之情的程度之深,以及三毛的好,我的笨笔都无法写出其中的万分之一。
啊,亲爱的三毛,如果有来生,请带上我一起流浪,带我踏过那滚滚红尘,带我重赴你的家——撒哈拉沙漠!
我们家一般是不过什么节日的。打我记事起,爸妈就每天都忙忙碌碌的,他们的忙碌不分白天黑夜,于是就连带着我也对时间并不敏感。所以即便是过节放假,我也极少能好好地同爸妈正式的过节。
但是在记忆中,有一个节日是让我印象极为深刻的,那便是重阳节。
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爸妈因为无暇照顾我,便把我送到姥姥家。姥姥家在农村。农村的节日观念是很强的,这一点在老人家身上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姥姥也是个信鬼神之说的人,她常在各个节日烧些什么东西给那些所谓的神仙,对于这些,我虽然从小就很不屑,但这毕竟是老人家的一番心思,因为我常在姥姥烧纸时听她念叨着“愿老幺一家健健康康”之类的,于是满心的抱怨又化作满心的温暖,让我一句抱怨话儿都说不出来。
我二舅家离姥姥家并不远,不过是百步之距罢了。二舅常在空闲时帮着老人家做许多的事情,尤其是过年过节,他总会带着些许酒肉来。我便总是盼着二舅两手提满了物件儿来到姥姥家,因为当晚定然能吃上丰盛的饭菜。
重阳节的时候,二舅带的东西总是会多些,虽仍不及春节,但也是有荤有素,丰盛之至。在重阳节,姥姥总会不知从哪儿变出一些枯草一般的东西,插在门上,插在瓶子里,摆在桌子上。她手脚麻利的不像是年过古稀的老人,干完活儿后总是利索得洗洗手,用干净布子摸两下再继续做事。
“要把这些茱萸插上来,一年到头乐呵呵的。”姥姥晃晃悠悠的踩着大门前的石凳,准备把这些所谓的“茱萸”放到屋檐上。我本是因知晓了这东西名为“茱萸”而感到一阵莫名的欣喜,可姥姥的动作却让我下意识的尖着嗓子大喊了两声,我赶忙手忙脚乱的把姥姥扶下来,使劲搓了搓手之后才发现原来已经手心手背满是汗,麻溜儿的喊着舅舅过来搞定了这个难活儿。
“我自己能行,哪用得着你们……”姥姥似是抱怨似是高兴地说道,红光满面的样子彰显着她的健康。抱怨什么呢?是因为舅舅抢了她的活儿干嘛?不是。高兴什么呢?是因为儿女如此孝敬她吧。
年幼的我不愿纠结于这些问题,便跑到街道上,挨着每家每户各走了一遍,瞧见每家门上都插着这东西,于是唇齿间便满是专属于她的味道。这香气好像是谁家的姑娘买了些脂粉来擦,又似清水拂素颜的舒适。只要闭上眼,你就能听到寺庙里年轻的和尚敲着那古老的大钟,悠长深远的声音让人不由得就有了虔诚之意,接着就听到无数僧人念经祈福的声音,那声音带着某种让人忍不住去信服的力量,带着一种要把所有人从这沾染尘垢的世间救赎出的大慈大悲。忽然飘来一缕幽香,忍不住大吸一口,仿佛身边都弥漫着檀香的味道,想要大口大口的吸食这般纯净的味道,却又害怕亵渎了这般让人膜拜的庄严。再用心些,便可看在寺庙后的高山,这般高大,带着信仰之力的山啊!
这茱萸带着一股干净的味道,伴着某种真挚的光芒。或许在哪个神话中她本为佛祖座下弟子,却非得要到人世间经历苦难方能修成正果;又或许她曾救人无数,于是应验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句话,上天赐予她一身的灵气也说不定。
到外面闲逛了一会儿,就到了晌午。急急忙忙的跑回姥姥家里吃饭,不意外地知道了爸妈马上就来的消息,又不意外地看到二舅和姥爷已经在桌前坐下来,他们招呼着我坐下,又自顾自的端起一杯我很久以后才知道那被称为菊花酒的酒水。两人碰了碰杯,面上都有一丝恍若偷腥猫儿的笑意,哪知酒杯还未碰上唇,便听见姥姥有些沙哑的声音传了过来,“等会儿,急什么急!”两人顿时成了发蔫儿的茄子,听着姥姥说着“少喝点酒”,二人脸上均是有些不耐烦,可谁晓得他们的心中是不是有着些许欣喜呢!
姥姥拿着些干净的茱萸叶儿,上面似乎还沾着些水珠,只是不晓得这是清晨的露水还是水管里淌出来的自来水。姥姥却并不想这么多,她把茱萸叶儿放在酒里点了几下,微微有些酒水顺着这叶儿飞溅出来,有些溅到了我的脸上,略微有些凉意,我只觉得面上都沾了些香气,只是不知是茱萸的,还是菊花酒的。
有几点酒水珠儿溅到我的眼镜上,我忽然觉得眼前有些烟雾缭绕着。可我却又透过这烟雾看到了姥姥面对舅舅帮忙的笑容,听到我爸妈马上就来的喜悦,教训父子二人的关心……我忽然想到了重阳节的另外一个名字——老人节。
是啊,老人节。老人家在家中为奴为俾,却又是全家人的老师,受到全家人的尊敬!
受到自家子女孝敬的老人家怎能不面带笑容?知道自家子女来看望自己的老人家怎能不心生喜悦?担忧家人身体的老人家怎能不出言劝告要喝酒的家人?
重阳节,老人节!愿天下老人,都能有孝顺自己的儿女子孙,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可可的香气,敲出这几个字时,我心里都在笑。
你可有闻过那种可可的清香?不是那种可以细细磨成咖啡的可可,也不是某种奇异的花。悄声告诉你,那是一个小男孩的香气。现在,请暂容我闭上眼,深深回忆,把那种香气带回来:淡淡的奶香,还有草莓或是青苹果的味道,再加点清爽的洗发精气味。这样的味道萦绕在我身边足有一年,是难以言传的适意。
下晚自习骑车回家,在幽黑的小道上颠簸前行。身边是曲折绕行的自行车,刚入秋的夜是恰到好处的清凉,心情不赖。听,正前方就有人唱起了歌,一首经典的老歌。甜甜的嗓音,高音处聪明的转调,我不禁也要跟着哼起来,脚上顺势加点力气,跟上去,想看清这个甜美嗓音的女孩可曾认识。朦胧的月光下,她的侧脸很是好看,只是留着极短的板寸,那骑车的姿势还有几分男孩的狂劲。歌声渐渐飘远,我们朝不同的方向骑去了。这时,一直和我一起的静,笑着说,那个唱歌的就是我们班最好看的男生,脸长的比女孩子都漂亮呢。听到这,我的车把拐了半圈,人差点摔下来。这是我第一次见可可,精致的侧脸,甜美的嗓音。
后来分班,我算是彻底的见到了可可。他腼腆的浅笑,低头说话时的轻柔,满是秀气的模样,我几乎嫉妒了这个男孩的美。那时,可可和陈同学坐在第一排,我在他们的后排。(那时的他们真是袖珍啊!)定是天生豪爽的缘故,我和可可很快达成联盟,默契十足。在成绩公布的那天,我们一致地向总是考的最好的陈同学发起猛攻。可可掐右臂,我攻后背, 直到陈发出近乎嗷嗷的痛苦声时,我们才会稍稍停手,然后找来空矿泉水瓶狠劲的捏。这般发泄一番,我们就能从考试的小小失利中找回安慰。之后是相视大笑。
初三时我转学到当时很牛气的私立学校,在新学校待到第二周的时候,竟然在校园里看见了可可。他扶着自行车站在教学楼下,我以扑的姿态冲到他面前,摇着他的胳膊,大叫:“你来了啊!” 他的脸红红的,笑着回答:“我也转来了。”我那时一定高兴地跳起来了。尽管那时我们身旁还伫足着一帮同学。
不久,我们理所当然的成了同桌。从那时起,我开始捕到了可可的香气。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美妙气味。
可可酷爱过诗歌,还尝试写过不少,我也乐此不疲的当他的读者。他拥有很多支唇彩,各种口味的,都是明亮的颜色。他喜欢给自己的嘴涂上厚厚的一层唇彩,然后转向我,问,好不好看? 次数多了,我都会愠声敷衍着,好看好看!其实,真的很好看!只是,那时的我,竟然嫉妒了:他好看的唇和果香的唇彩。
高中的可可早已经是纯爷们了,嘴边冒出青青的小胡子,声音也是粗犷了不少,至于个头,真是要我仰视才行了。这些关于可可的现在,部分是我的有根据的推测,应该不会错的。
其实,写下这些,用了不少时间。在一个小时内敲定百八个字,对我本是件轻松的事。只是,今天我的思路不断被自己打断,满脑充斥着当年我们的烂漫的笑,跳动的瞬间,躲闪不定,我不得不停下掂量是否真的发生了那样的事。还好,我记得这些。
拿到月考试卷,我无心细看,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里,“嘭”将房门重重锁上。
烦!烦!烦!心里就是烦!这次考试又糊了!我将枕头重重地摔在地上,仿佛要将心中的不满全部宣泄出来。噙着泪的眼睛仿佛蒙上了一层红纱,看什么都是一片红,如同内心的愤郁,一触即发。
“咔嚓……咔嚓……”
阳台上传来了令人厌烦的“罪恶之声”。心中的导火线刹时被这不合时宜的声音点燃。我气愤地冲向阳台,吼道:“吵死呀吵,还让不让人清静啊!见鬼去吧!”
就在我摔门转身时,身后突然传来了一声哀叫:“哎哟!”那一瞬间,我的心仿佛漏了半拍。
“没关系,你去忙你的吧。”外公将手迅速藏在背后,嘴角强扯出一丝比哭还难看的笑,我分明瞧见他将一小袋东西藏了起来。
第二天,车站。
背着行李,心里总怀着一丝复杂的情绪。怀念?不舍?不知道,反正每次离家都这样。
外公步履蹒跚地走向我。笨拙的身影在阳光下摇晃。天气很热,几乎每走几步,他就要停下来休息一下。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这段路对他来说,好长,好长……下一刻,我的手中多了一小袋东西。打开来一看,那玩意躺在粗布兜里,映着金色的阳光,散发出一阵阵浓浓的爱的香意,是核桃仁。
“这上外公敲好的核桃仁。肚子饿了就吃些吧。”
我颤抖地接过核桃仁,突然觉得它的份量如同外公的恩情般,好沉,好沉……
刹那,心中被一种叫“愧疚”的感觉搅得天翻地覆。泪眼间,隐约看见外公那背在身后的手,心痛得快要窒息。
“到了学校好好休息。别耍小性子啦!一次没考好很正常,要注意身体。”
我连忙搀扶住他的手,紧紧地扶着,仿佛搀扶着的是整个世界。
车开动了。透过灰蒙蒙的车窗,我瞧见了外公被夕阳拉得好长好长的身影,瞧见了他眼中被缩小的我。人流中,外公渐远了,更远了……只有他熟悉的话语,在我心间萦萦飘香。
夜晚,我做了个梦,梦见了被我视如珠宝的小粗布兜儿。小小地核桃仁安静地躺在里面,散发出悠悠香气,我枕着深情入睡。梦里当有它,载着我的心,轻舞飞扬。
我喜欢吃肉,也喜欢水果,更喜欢吃汉堡包,但今天我爱上吃爆米花。
今天早上,天气晴朗。我去叔叔家找妹妹。一进门,叔叔就神秘兮兮地跟我们说:“叔叔给你们变个魔术,怎么样?”“魔术?”我们都有点疑问,叔叔怎么会变魔术呢?
叔叔开始变了起来,他从身上拿出一包很像钱包大小的东西,金黄色的外套。大家议论纷纷,有的说是饼干,有的说是汉堡包,可我说是爆米花。
不一会儿,叔叔就剥掉这包东西的外套,把这个东西放进了微波炉里,我们远望着这包东西,它乖乖地正躺着呢!过了一会儿,只听见里面“啪啪”的声音,像除夕夜里的鞭炮,像顽皮的小孩在拍皮球,更像战士在打仗的拼杀声。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杂,同时香气四溢。“真的是爆米花,是爆米花!”我高兴地拍手叫道,“我们可以大饱口福了!”
“叮”“钱包”变成美味可口的爆米花。叔叔打开爆米花,热气腾腾,香味扑鼻而来。我们早已垂涎欲滴,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边欣赏着爆米花:有的像绵羊,有的像小狗,有的像小马……
爆米花虽然被我们吃光了,但屋子里飘荡着清香,同时留住了快乐。
指导老师:邱亚芬
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能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是喜欢阅读,善于从书中吸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之路……
12岁的我们,正如春天的小精灵那样阳光活泼。每天,漫游在书的王国,遨游在书的海洋,呼吸着带有书香的空气。儿时的嬉戏已成了回忆,当弟弟妹妹在与玩具打交道时,我们在房间里品味“美食书”;当大人们忘情地工作在日暮的灯光下,我们端坐捧读,驻足在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当大家进入甜美的梦乡,我们在寂静的书房里,和三毛一起迷路在撒哈拉沙漠……
书是多么精彩!多么丰富多姿!多么美丽可爱!书是梦幻的,书是美好的,书又是悲惨的!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册书,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没有一匹神奇的骏马,能像一首诗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即使你一贫如洗,也没有任何栅栏能阻挡你在书的王国遨游的步履。多么质朴无华的车骑!可是它装载了人类灵魂的全部美丽!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一、张幼仪
如果世界上本没有爱,她还会痛吗?如果世界上不曾有过她爱的那个人,她会涕零伤感吗?幼仪的人生是跌宕的,是支离破碎的。她把自己的整个青春献给了那位诗人,徐志摩,然而换来的却是冷漠、孤寂与抛弃。她向往憧憬了一生,却换来了一张薄薄的离婚协议。或许,这就是上帝的安排。所谓“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这种痛并没有使幼仪没落。她的事业之路成功至极。然而,在成功的背后,她早已埋下了更深的爱。
诗人与否,爱与不爱,合或分别,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份爱,是制约,还是拼搏。
二、陆小曼
月亮般的女人。
喜欢月亮。因为它总在没有灯的夜晚出现。
而小曼,一个有着比月亮更美的容貌,更高的起点,更亮的光芒的女子,却活生生地被吞噬进广袤的土地,连墓碑也简单得不能再简单。
因为她追求的太多了。她渴望成为名媛,又想有属于自己的爱情,而“鱼和熊掌不可得兼”,于是她都失去了。她前半生活得太过招摇。人的一生,可以招摇的时间是有限的,她把这些时间全部花在了前半生,那么无论后半生何等努力,终究是落水杨花,无人过问了。
但是我依旧喜欢月亮。或许她太妖娆,或许她拼命的想闯入白天却抵御不了被天明的吞噬。但我依旧喜欢月亮。人生在世,有每个人自己的活法,能在生命的末尾有所顿悟,能在历史的长河中印上自己的足迹,或深或前,并不重要。
我喜欢月亮。
小曼般的月亮。
三、林徽因
这个世界可以没有鲜花和掌声,但是不可能没有女神。
徽因如是。
流畅的人生,流畅的爱情,流畅的女神之梦。
多少人爱过她,爱到支离破碎,爱到痛定思痛。而她,又铸成了多少美梦的破碎,多少灵魂的无措?
但没有她,那些“仰慕者”就不会有其他企图吗?会的。
然而千万人中,她选择了梁思成,选择了他的建筑,托付了她的一生。
在欢喜中出生,在父母的冷淡中成长,在千万追求者中脱影,在与丈夫的甜蜜中追寻,在恶魔般的病痛中死去,但即便肉体走了,精神与爱永存。
女神很辛苦。但她们依旧努力成为女神。因为只有这两个字,才足以与自己相配,才能够使她站得更高,好在大千世界遇上值得的爱。
我不知道别人眼中,他们期盼的是什么,什么是他们心中的美丽图画。在我认为,童年是最美好的。
“乘着风
纸飞机划过天际,梦里花开的香气
那么甜蜜,像只彩色铅笔
画一片森林,因为你说要一起旅行,勾勾手
像小孩子一样约定,可是一过身后就会忘记……”
这是一首歌的歌词,听到它,感觉又回到了孩童时代,仿佛在和小伙伴一起折纸飞机,比比谁的能飞的更远。每天都在做甜蜜,无暇的梦。喜欢和小伙伴勾手约定。想念那些的温馨时光。
虽然我已不再拥有,但我非常想回到过去,那个无忧的年代。
小时候,曾经为一包巧克力和姐姐吵架,现在想起这一幕,心中甚是温暖。我还记得自己曾经上幼儿园时,因为胆子小,每每去幼儿园时,都会哭,每次都要老师抱抱才罢休。在幼儿园的那段日子,没有妈妈的陪伴,不仅很胆小,性格也变得古怪。不愿交朋友,不愿和别人说话。那些都是小小宝宝时候的事情了。
后来上了小学,学业负担日益增重,看看课外书的愿望都已虚无缥缈,何况是玩呢。小学时代的一个唯一愿望就是,和知心朋友放风筝,闻一闻花的香气,和大自然的气息。就是这个奢望到现在都无法实现。
童年毕竟是短暂的,令人羡慕的童年生活一远去,不过,我会用爬格子的方式永远纪念童年的。
PS:我真的是很怀念童年,于是用格子,记录下了心情,以此怀念逝去的童年。
空气中,有着母亲温暖慈爱的味道;树林里,有着大自然清新舒畅的味道;人群里,偶尔有人情之香。对我来说,香味就是一种令人喜爱又忘不了,使人通体舒畅的味道。
漫步在森林里,一阶一阶地往上走,阵阵的草木香大方地钻进鼻道,不仅草木香,就连空气中的湿气也参杂了几分。当我阖上眼,依寻着芬多精的脚步,我似乎已和大自然融合,我能感受到一片片的绿叶环绕着我,阵阵微风温柔来到,细细流水也一同来欢迎。此处蔓延着大自然的香味气息,不禁使人想多尝几口。 除了大自然的香,最令人难忘的还是母亲的香吧!孩提时,我们总是窝在母亲的怀里,闻着妈妈的香在温暖的怀里安心地睡去。从学校回来,闻到母亲的味道,就温馨了大半。在需要安慰时,投入她的怀抱,那种感觉也是溢满着香。一种温暖、慈爱、安全感……,无尽幸福的香。
身旁种种香味,使我流连其中。当我忆起那片森林,就彷彿闻到了清新舒适的香,而妈妈的味道更是时时刻刻都在身旁的。每种香气都有其独特的意义存在我心田,也使我的生活调味了些许。随着气味分子的流动,心中的香味又再度飘扬其中。
高亭中心小学 六(5)班 赵雨婷
有人爱白里透红的桃花,有人爱典雅清丽的菊花,有人爱傲霜斗雪的梅花,有人爱“水上芙蓉”的水仙花,但我却爱校园里那沁人心脾的桂花香。
每当秋姑娘带着丰收的喜乐来到人间时,在校园的草坪里,来时不起眼的桂花树竟悄然无声地绽放出它优美的身姿。
阳光下,浓密的叶子像被涂上了一层油似得,绿得发亮,绿得耀眼。在微风的吹拂下满树金黄色的小花,像无数精力充沛的小精灵在跳动,也有几朵桂花飘落在绿茵茵的小草上,就像给它换上一层华丽的花地毯,谁也不舍得踩上去。我走近一看,桂花一般有四个花瓣,而且小巧玲珑。那四片柔嫩的花瓣就像用玉石雕出来的一样。一丛丛犹如奶黄色珍珠的桂花“挂”在树上。
桂花身材虽小,但散发出来的香味却四处弥漫,沁人心脾,令人情不自禁地陶醉在浓郁的花香中,使所有疲劳都消除。
桂花不仅好看、好闻,还有很多作用,做成桂花糕、桂花酒、桂花茶……怪不得大家都那么喜欢它,它能给人们带来无穷的欢乐!
桂花的生命虽然短暂,但它却尽全力释放出自身所有的香气。让自己活得更充实,活得精彩,将自己的花香奉献给人们,让香气永驻人间。它们总在一个枝丫上一丛丛,一簇簇地呆在一起,为自己的团体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更好地为团服务。它们团结一致,它们无私奉献,将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给人们。
此时此刻,我沉浸在这香气怡人的桂花香中了。我的脑海里不断地浮现出在校园的早晨,一个扎着两个小辫子的小女孩捧着书坐在桂花树下静静地看书,微风吹过桂花树。有几颗小桂花落在好的书上,书香与花香融为一体弥漫在校园每个角落。
桂花开桂落,我不会有太多失落,我想桂花香可以存留下来,可以留在食品上,可以留在心中。
又一金秋,我希望这桂花香气可以永驻。
走过我多少僻静的山村,跨过多少湍急的河流,遇过多少艰难的挫折,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曾为成长奋斗过,曾为追求努力过。
在我上小学时,我和小伙伴经常一起去学校。我们都是东窜西跳,妈妈对我十分的疼爱,把我当成她的心肝宝贝,每当我放学时,妈妈看见我在外面弄得身上像个泥人,又生气又高兴,忙着给我擦头洗脸,给我端茶倒水,爸爸便在一边看着,好像生气的样子,我便很捣蛋地给爸爸做鬼脸,对他说:“怎么啦,妈妈疼我,你不妒忌呀。”爸爸没有说什么,便到屋里去了,我也没有弄懂爸爸是什么意思。
到了晚上,偷听爸爸妈妈讲话是我的特长,按照惯例,我把耳朵放在门上,便听爸爸说到:“你一直都是那么的宠爱她,她没有会干或干成功的事。”妈妈答道:“她现在还小,不懂事,大了之后再学也不晚。”爸爸又问道:“现在都上三年级了还小?在你身边什么时候都不会长大。”我想:我什么也不会做,长大后怎么自立自强呢,何况还要照顾父母呢。
到了第二天,天上正巧下起了大雪。吃过早饭后,妈妈说要背我去上学,我想我已经长大了。便对妈妈说,让爸爸送我去学校。在路上爸爸把我从背上放了下来,我摔倒了,我再也没有力气爬起来,想让爸爸把我拖起来,而爸爸伫立在那里,一动不动,眼里流露出鼓励的眼神,我便对自己充满了信心,接着又爬起来,继续向前走,身后的雪地上,留下了我一串串参差不齐的脚印……
我沉浸在妈妈的话中,长在温室中的小苗不会长成参天大树,在雄鹰翅下的雏鹰不会在天空中翱翔。我要自立自强,要有自己的追求,我渴望长大。妈妈,请放开我的手让我独自奋斗吧!
我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超越昨天的自我,让有限的生命散发无限的价值……
学会感恩,走在人生的路上,你会觉得你快乐无比。
感恩老师,是他们传授给了我们知识,教会了我们许多本领我们的成功就是他们最大的自豪。
感恩父母,是他么把我么带到了这个世界上,给予了我们无穷的爱和无私的关怀,却不图一丝回报。
感恩朋友,是他们在我们失败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是他们在我们高兴的时候,在一旁默默地祝福着我们。
感恩对手,是他让我们在失败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使我们走向成功。
感恩祖国,没有了他的繁荣昌盛,我们也不会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是他给了我们一个健康成长的摇篮,给了我们发挥自如的空间。
感恩地球,是他把海洋和陆地无私地奉献给我们,把美好的环境送给了我们,让我们感受到了地球那一丝丝的温暖。
……
学会感恩身边的每一人每一物,是他们让我们学会了成长。
山西太原清徐县清徐县职工子弟第二小学四年级:连子都
“哟,这不是香气大人吗。王琦琦,你和香气大人梦涵在聊什么呢,是不是想要她的香水啊?”李烟居然过来讽刺琦琦,她有完没完啊!
李梦涵微笑着说:“李烟同学,你好。我和王琦琦是朋友,我们也交个朋友吧。”李烟不屑地看了梦涵一眼,有些鄙视地说:“不需要!”然后她又对琦琦说:“哼,要别人给你香水,我看你就是乞丐!”
“我……我不是……”琦琦低下头,说。
“哼!”李烟终于走了。
李梦涵对琦琦说:“你别不开心,她那人就这样!总是烦人的。”琦琦望着李梦涵,说:“我,我不要你的香水了!我不是乞丐!”说完,就把香水递给梦涵后跑了出去。
“琦琦!你别这样想啊!”梦涵赶紧去追琦琦,可琦琦跑得快,梦涵根本就追不上。
琦琦跑到一棵大榕树下,眼泪也不禁掉落下来,她默默地说:“我不是乞丐,我不是乞丐……”虽然梦涵跑步不好,但她天生有超强的判断力。梦涵来到大榕树下,看到琦琦哭了,便安慰她:“琦琦你别哭,李烟她人不好,你别和她计较。乖,不哭。”说着,就旋转了一圈。
“好香!”突然,琦琦情不自禁地笑了,而且,她的眼泪瞬间没有。
“天!你怎么可能闻得到!我今天根本没喷香水啊!”梦涵很纳闷。
“不哦,你喷了。”说着,琦琦就把香水找到了。
“怎么可能啊,妈妈她们都没发现。你是怎么做到的?”梦涵更纳闷了。
“说也奇怪,我对香气有天生的好感。”琦琦笑着说。
“你真是天生的香气女孩!”梦涵给了琦琦一个大拇指(意思:棒)。
这个香气实在是令我难以忘怀,那就是玫瑰花香。
我记得那是小时候,每当我走到后们看妈妈种的花时,总会看看花开了没,想要早点闻到那股香气,那股香气迷人,让我在不知不觉中一闻再闻呢! 我虽然不只到那股香气从哪里来,但是只要闻到那股味道,就彷彿是在玫瑰花海里,完全沉醉在其中呢!那个梦幻般的场景,我十分想用我的画笔慢慢的把她画下来, 我虽然想想的出来,却一直无法画好,我能肯定我的画图功力一定不够!我很喜欢玫瑰花香,连清洁剂都是玫瑰芳香,虽然玫瑰有刺,但是只要一看到就会忍不住过 去闻一闻,但有些玫瑰没有香气,我知道了就会有点失望,但我看到每一朵花绽开的模样以及闻到他的香气,心里就觉得很高兴!
当我知道玫瑰花有香气时,就马上跑去闻闻看,我这才发现花真的好香喔!闻到花的香气时,我好像变成了一台车,而花就变成了油,每当我没有精神时,闻一闻身体就充满了活力,让我感到所有的疲劳及压力都消失了,我真的一直喜欢着这股芳香呢!
我现在已经长大了,已经很少会在去闻花的香气了,但是我会一直把这股香气记在心里,我知道——我最难忘的香气是玫瑰花香!
在数不胜数的繁花中,美丽、娇艳的很多很多。我单单喜欢平凡的梅花,与我志同道合的还有梅妻鹤子的林逋。古代描写梅花的诗句也是很多的,宋代王安石的“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诗句是那样的优美,把梅花的样子深深刻在了读者的心中。
梅,一种极为平凡的植物,盛开在令人畏惧的严寒,独占枝头,不畏不惧。他是冬天的佼佼者,以一身洁白或墨黑所征服花的世界。他由五瓣娇小的花瓣组成,白梅是那样的纯洁;墨梅是那样的高贵,在伴有梅花独有的那种幽香,立刻把人深深吸引着。
冬天,大地万物都沉睡了,看不见高贵、典雅的玫瑰,看不见出淤泥不染的莲花,也看不见婀娜多姿的菊花,只有它,一朵朵小小的梅花,正义凛然地耸立在冰雪地的严冬。他抬头挺胸,十分神气的占领了整个冬季人们的目光。他不与百花争春,他只在枯燥的冬天,开放,吐露芬芳,他把冬天点缀得冷艳动人。
梅花以他不怕严寒,勇于战胜生活中一切不利环境而独占枝头,我们也该学习他的不怕困难,勇于战胜挫折。在学习中,我们要加倍努力,更上一层楼;在失败后,我们要拍拍胸脯,抬起头,说,我能行;在生活中,我们要勇敢的生存,不被恶势所击败。这就是梅花对我们的启示。
我爱梅,我爱它的娇小动人,我爱它的幽雅香气,我更爱它的不畏严寒,勇往直前。
在三伏天,有一种花,它虽不与百花争艳,但它以浓浓的香气让人陶醉,它就是香气扑鼻的——鹤顶兰。
我每次在这里走过,一股香气在我身边缠绕,“阿嚏!阿嚏!”我过敏了,所以,它是一种即香又美的花。
它的花苞,特别好玩。
像一个鸟嘴,还有一个长口,如同一个小精灵,在里面看着外面的事物。正如其名,鹤顶兰的花仿佛一只正翩翩飞翔的仙鹤。它的茎好似一根绿色的金箍棒,硬硬的。
我问了问“百度”他告诉我:“鹤顶兰产云南福贡、沪水、腾冲、镇康、双江、景东、思茅、景洪、勐腊、金平、麻栗坡、西畴、富宁等县;分布于西藏东南部、广西、广东、海南、香港、台湾、福建;热带和亚热带亚洲及大洋州也有,所以种植量比较多,喜欢温暖,不耐寒,喜欢湿润,忌涝。宜半阴,忌阳光直射。宜排水良好、富含腐殖质的沙质壤土,这鹤顶兰与人类相处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了,欧洲人1778年从中国引入第一株鹤顶兰后,在西方就开始了对鹤顶兰连续不断地研究和培育。经过育种师两个多世纪的辛勤劳动,目前市场上的鹤顶兰栽培品种已经十分丰富,加上它花期长,有香味,早已成为人们喜爱的盆栽花卉。“他还告诉我:“鹤顶兰的种类繁多,如黄花鹤顶兰,紫花鹤顶兰等,看看这三幅图吧!”
百度懂得可真多,我要向他学习啊!
鹤顶兰它的香气能征服人们,芬芳四溢,它的外貌也能吸引我们的眼球,美丽动人。我可真喜欢这盆鹤顶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