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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守望者的作文

守望者作文专题

玛维·影歌,是暴雪娱乐出品的魔兽系列游戏的重要角色之一。

只有最强大的意志才能让人追踪邪恶,进入黑暗的深渊而不受恶魔之力的诱惑。玛维·影歌的意志就是如此。

上古之战前,玛维·影歌曾是暗夜精灵的一名高阶女祭司,对于没有贵族血统的她来说,这是一个很了不起的成就。但燃烧军团入侵带来的恐怖和混乱让她深深地感受到,只有迅速、果断的行动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当背叛者伊利丹没被处以极刑,而是被判处终身监禁时,她简直无法抑制住自己的怒火,但她还是提出愿意担当伊利丹的看守者,直到他死去的那天为止。她还召集了其他女祭司来协助她并成立了守望者这个组织,致力于抵御暗夜精灵社会免遭邪恶侵害。

伊利丹逃离监狱后,守望者影歌就踏上了追猎他的旅程。在追猎过程中许多守望者都牺牲了,但她的意志从未动摇。她对秩序和正义的坚定信念带着她越过了一道道难关,包括被伊利丹抓住并监禁。最后,她也见证了伊利丹的死亡。

玛维对责任的坚持无人可以动摇。对她来说,与邪恶斗争的一切行为都是正义的,但这也让她四处树敌,包括了暗夜精灵的高层成员。尽管如此,她对世界和人民的尽责保护是无可挑剔的。现在她大多数时间都在保卫着守望者地窟,这座古老的监牢不仅保存着伊利丹的尸体,还关押着他那些令人生畏的恶魔猎手仆从。

《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尔菲德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霍尔顿出生在纽约的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的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混账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有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到第四次被开除出校时,他不敢贸然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在电影院里面百无聊赖地消磨时间。于此同时,他的内心十分苦闷、彷徨,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理的经历与感受。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

有些人赞扬此书,认为成人通过本书可以增加对青少年的理解,青少年在阅读此书后能增加对生活的认识,使自己对丑恶的现实提高警惕,并促使自己去选择一条自爱的道路,但也有很多人严厉批评此书。

我认为这本书的主人公虽然满口粗话,张口“他妈的”闭口“混账”,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早恋,但这些都是作者杰罗姆。大卫。塞林格为了揭示霍尔顿受环境影响颓废、没落的一面,也写出了他纯朴、敏感、善良的一面。最打动我的是:他对妹妹的那一份关爱,无时不刻不想着妹妹。

霍尔顿所生活的世界,全是“虚伪”、“性”这些字眼,他不愿同流合污,自然也就无法好好念书,因此他的不用功实际上是对资产阶级现行教育制度的反抗。而我们生活在幸福的生活环境中,与霍尔顿生活的资本主义的丑恶环境做对比,能开阔视野,增加见识。

看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世界是两面的,一面是美好纯洁,另一面是虚伪肮脏,只要你有很强的适应能力,就能生存下来,无论你所处环境是丑是美,这个世界,“适者生存”!

灵山陆屋中学初二:龚翠婷

地狱守望者

高一|叙事|650字

有点小固执。有点小任性。有点小残忍。有点小矛盾。

这便是此刻的我。

最近头疼的次数越来越多,疼的愈来愈厉害,离手术的日子也越来越近。

那天妈妈拿着检查结果出来的时候,我看到她的手轻微地抖了一下,然后我的心也跟着剧烈颤抖。但我仍像往常一样嬉皮笑脸地问,妈妈,怎么样,你的宝贝女儿没事吧!就说嘛,我可是金刚不坏之身。

妈妈勉强微笑,说,是啊,不过要做个小手术,没什么问题吧。

而后,陷入沉默当中。

妈,回去吧。我好不容易找回自己的声音。

我跟妈妈约定,手术之前的日子我都要待在学校,手术后在家里休息不能超过一个月,妈妈同意了,因为我以不做手术相威胁。

阴历生日那天,妈妈来给我送蛋糕,她心疼地看着我问,跟我回去,好不好?我拒绝了,搞不好这是我最后一个生日,怎么能浪费呢?中午过的很开心,甚至接到了小逸的电话,真的,这是我最开心的一个生日。肆意的青春在我们挥洒的蛋糕中悄然绽放。

晚上下自习后,妈妈打来电话说,这次的手术可能不用开颅了,医院有了新方案。

这大概是我这辈子最好的礼物,最大的Surprise,不用开脑壳了,这简直比贝克汉姆当着全世界人民的面说爱我还让我兴奋。

其实那天在医生办公室外面,我什么都听到了,这次手术要开颅但由于发现及时,所以手术成功率在60%~70%左右,然后我脑子里就被“开颅”两个字充满,什么的都听不到了。

我的身体颤抖了一下。我害怕,真的很怕。那种恐惧渗到了骨子里,让我无法自拔,我听到骨头撞击在一起的清脆声音。

我自己的身体我比谁都了解,我是一个怕疼的孩子,所以我抗拒动手术,但我并不怕死,我守望着地狱,但我还有好多事没有做,所以我不能死,我需要活下去,即使没有意义。

最终是去到地狱还是天堂,我不知道。

天堂与地狱也只是一步之差。

尼泊尔监狱外的守望者

初一|议论文|500字

普希帕·巴斯奈特不需要闹钟。每天清晨,和她同住这栋两层楼房里40个孩子的声音会将她叫醒。这些曾经生活在尼泊尔监狱中的孩子,被这名28岁的女子拯救了出来。

尼泊尔缺少社会保障,如果被捕人士的子女在本地没有其他监护人,那他们必须要把孩子带进监狱一同坐牢,或者任其在街上流浪。

当巴斯奈特发现其使命时,年仅21岁。就读于社会工作专业的她探访了一所女子监狱,因这里极度恶劣的环境而感到震惊,她还惊讶地发现竟然有孩子生活在监狱里。

一个小女孩抓住了巴斯奈特的披巾,向她露出一张大大的笑脸。“我觉得她是在召唤我。”

巴斯奈特决定开展一项日托服务,将被监禁的孩子从围墙内解救出来。最初,几乎所有人都怀疑她是否能够挑起这项计划。她让朋友们捐款,并且自己在加德满都租了一栋房子作为场地。

仅仅在第一次探监的两个月之后,巴斯奈特就:刑合照顾5个孩子。每个工作日的早上,她将孩子们从监狱接到她的儿童庇护中心,下午再送回去。两年之后,巴斯奈特创建了蝴蝶之家——一所儿童庇护中心。在这里,年长的孩子帮忙照顾幼儿,每个人都要分担一些日常杂务。整个氛围就像是—个超大的家庭。

在学校放假的日子里,巴斯奈特会让年幼的孩子们去探监,孩子逗留在里面期间,她会给他们带去食物、衣服和新鲜的水。巴斯奈特希望这些家庭能够在监狱之外重聚,而她所照顾的其中60个孩子已经做到了这一点。

稻草人——稻田的守望者

初一|散文|800字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我信步走在雨后润泽的小路上,闻着雨后清新的空气,听着鸟儿们欢快的鸣叫声,心情也不觉舒畅起来。

稻田中插满了一根根又细又长的小竹竿,竿顶上还系着一些五颜六色的口袋,听奶奶说,这样做是为了驱赶那些馋嘴的麻雀,瞧,那边的稻田里还有几个稻草人呢!他们站立在稻田中,戴着一顶残破的斗笠,张开双臂,屹立在自己的岗位上,坚守着这片稻田。一阵风吹来只见稻草人极力挥舞着手里的红色塑料袋驱赶着偷稻吃的麻雀。有稻草人坚守着,这片稻田上方还真的没有一只麻雀呢。

稻草人从不贪玩从不淘气从不厌倦,他不畏艰辛,忠于职守,不论清晨黄昏,不论白昼夜晚,不论刮风下雨,不论骄阳雷鸣,总是顽强地站着,履行着自己的职责。他安安静静地看着田地,手上口袋在风中轻舞飞扬,赶走那些飞来的小麻雀。

稻草人不吃饭,不睡觉,也不肯歇一歇,总是挺直着腰板站在那里。他不向主人索取任何报酬,他默默地站着,也许他也向往自由,但是,他不能动,它只能在这儿驱赶着麻雀,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

“在城市眺望田野的稻草人,就算张嘴也喊不出多美,全在心里指不出你是谁,也许帽檐遮住一些方位,眼底世界只有四十五度……”远处飘来曹方的《城市稻草人》,我默默地跟唱着“稻草人天都黑了不会累……”

稻草人啊,它是多么的孤寂。虽然他的旁边还有一个同类,虽然他们站在同一片田地里,虽然他们近在咫尺,可他们不能动,不能交谈。他们的四肢与脑袋被线紧紧系住,身体耷拉着,没有一点儿魂魄。任何时候,一阵风吹过来,他也会痛苦地颤抖。他没有朋友,因为他不能说话。

白天,他只能孤独地守望着这片稻田,晚上,他只能独自凝望着漆黑夜空中的星星,但星星也不会理睬他,他一定会感到孤独。好几次,他都在电闪雷鸣的时候默默地哭泣……可谁会理解他呢?

偶尔飞来的几只麻雀,也被他吓跑了,难道他就真得这么不受欢迎吗?他常常这样想着。“天哪,难道我这辈子只能做一个孤独守望的人吗?”一阵风吹来,稻草人害怕极了,终于,他坚持不住,他倒下了,下一个秋,又会是谁来做这片田野的守望者呢?

《麦田守望者》读后感

五年级|读后感|1000字

读完《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的感触很深。

主人公霍尔顿在被学校开除,于室友打架,独自在外流浪等多方的因素下萌生了一个当麦田的守望者的想法。或许所有正处于青春期的孩子都想远离这个假模假式的世界,守在一块麦田里,守护着那些玩耍中的尚还纯真无邪的孩子。或许,霍尔顿所说的“悬崖”就是大人的世界。霍尔顿不愿纯洁的孩子堕落成所谓的“大人”。

而让我们想远离大人的,是大人们的假模假式,是大人们挂在嘴边的客套话。童年期的我们太小,成年期的我们以“腐烂”,只有现在的我们最清醒。我们能看清这个世界的肮脏,我们不愿染上那些污秽。我们只想找一块净土,一块没有陋习,没有大人,只有纯真的孩子的净土。

可也许这净土并不存在,大人们以污染了整个世界。于是,我们只得开始反抗,努力保持自己心灵的净土。当大人们要我们对丑的事物说恭维话时,我们说出事实;当大人要我们学习他的假模假式,并将其称为“礼貌”时,我们仍直言不讳。于是大人们说我们叛逆,于是便多了许许多多“别人家的孩子”。

他们威逼利诱,直到我们妥协,任他们将我们改造成一个个“家人”,还美名其曰:“为你好!”。

我们好像不可能战胜大人,改变在他们心中早已根深蒂固地虚伪。而且,我们似乎也无法坚持到底,工作上不会拍几句马屁,就没法讨老板欢心;交际上,不会几句客套话,注定要被排挤……总之,不虚假就没法在社会上混!

大人们正是靠着这些理由,“名正言顺”地在我们刚学会说话的时候,就要我们对所有人,哪怕是讨厌的人也要笑脸相迎,用最甜的声音打招呼,还得称之为叔叔或阿姨。还要求我们在客人来的时候一动不动地坐着,这样父母就会听到客人的恭维话:“你家孩子好乖哦!一定是你们教育的好!”父母这是就会忍住满心的窃喜,佯装满不在乎的来一句:“哪里哪里,一般般啦!”然后与客人“呵呵”的客套半天。哎,人性虚伪哦!

这奉承话估计是针对人们爱慕虚荣的特点而产生的。不论在什么场合,说给什么人听,被夸的人都会红光满面,笑的朵花似得。也不想想别人说的是真是假,心里又打着什么主意。一夸就忘形,人的致命弱点!

在我看来,人似乎在某些方面还不如狗。狗爱憎分明,喜欢,它就会冲你摇尾;厌恶,它就会冲你吼叫。而人呢,总是口是心非。哪怕厌恶,也要为了利益去讨好。那满脸堆笑的模样实在让人作呕!

放弃那些假模假式吧,大人们!对于这个世界,孩子们看的比你们清楚多。去做孩子吧,做纯洁的孩子。孩子的世界里没有勾心斗角,没有为利益而不顾一切。你们不必讨好谁,孩子不需要那些恭维;你们不必拘束言行,生怕得罪人,孩子是世界上最宽容的的人。

让孩子净化你们的心灵,洗去世间的肮脏。让孩子擦亮你们的眼,去看这世间尚存的美丽。

一起去做孩子吧,做充满童真的孩子,还世界一片净土!

守望者

初二|记叙文|500字

窗外是一片黑夜的寂静,不少昆虫都已经从各处蹦出来了,最常见的还是飞蛾了,因为它们才最爱在黑暗中寻找意思光明。

“嚓”,停电了,我点起了一只蜡烛,并留心不让烛油滴在桌上。屋里很闷,我推开了窗子,想把闷热拒之门外。趴在桌上,迷迷糊糊地只觉得满眼中烛光跳动。

不知什么时候,一只飞蛾飞了进来,那是一只极小的、及普通的飞蛾,让我想起了“飞蛾扑火”一词的飞蛾。我不太喜欢飞蛾有这么一个下场,尤其是这样一个弱下的生命。他看起来像一片柳絮,在跳动的火焰中度过。我很想去救它。但是,我虽然有权赶走我讨厌的东西,可没有全力去挽救一个小生命呢?只有我看见了它这样做的死亡的必然性,而它自己却毫不知情。它好像一个狂欢的土著人,围着圣火舞蹈,狂放,而又是那么的轻盈。难道这就是你的理想,你的愿望?

我几次想挥手阻拦它,但是,我又能救它几次呢?我放下了手。看着它的舞蹈,它的和着烛光闪烁的走向极乐世界的舞蹈,我出了什神。

飞蛾小小的身体,终于在火焰中化为灰烬。

房中的闷热悄然散去,些许清风拂在面上,我迎接它,就像迎接那只飞蛾一样……

火光中,跳跃着一个个不死的精灵。

海明威在获诺贝尔奖后倒在自己的猎枪下。

尼采在超人哲学的太阳里被曝晒为一个疯子。

海子把“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愿望碾碎在车轮下。

人生最大的满足来自于对目标的追求,而我无语,因为我看见窗外的“守望者”们仍在守护着什么。

幸福的守望者

初三|记叙文|1000字

地球360度自转需要23时56分4秒,它每转一度都是一份幸福。我注视着这幸福的地图……

                                                 90 °的幸福

一个清香袅袅的早晨,第一缕阳光照进了房间里。但这并没有让睡熟的我睡醒,我依然睡得很香,这是,房间的门开了,妈妈轻轻的拜拜我说:”   起床了。”我从被子里钻出来,睁开惺忪的眼,对妈妈说:“我再睡会儿。”我极不原睁开眼,妈妈那我没办法,只好在我第二次钻进被子里时说:“那把牛奶喝了再睡。”我点点头。妈妈把牛奶放在桌子上,旋转90°,杯柄正好落在我的手里,喝着热滕腾的牛奶,一股暖流涌人心田,这是妈妈给我的90°幸福.

                                                  180º的幸福

起床后,走到厨房,爸爸已经坐在餐桌边了。爸爸天天那么早就起床,那么晚才回来,都是为了这个幸福的家。我跟爸爸说一声早,爸爸抬头看了我,于是又开始了他的学习论。我很用心地听着,因为我知道,爸爸对我寄予无限厚望,我不能让他失望。爸爸仍在教育我,妈妈及时阻止了他,说“赶紧走吧,别说了,上班都快迟到了。“爸爸这才停止,快速穿上衣服,换了鞋就出门了。

我和妈妈目送他离开,只见妈妈把爸爸的拖鞋转了180°,鞋子的脚口向外,便于爸爸回来时换鞋。这是妈妈给爸爸的180°的幸福。                                                          

                                              360°的幸福。

我还在慢吞吞地吃早饭。妈妈开始催我快点的,让我赶紧吃的,并把我书包、鞋、衣服、围巾都准备好了,一会儿好给我戴上。我问妈妈:“妈妈,您吃早饭了吗?”妈妈说:“送完你后再吃也不晚。”我不依她:“谁知道您的早饭和牛奶是不是连在一起吃的。”妈妈着急了:“你赶紧吃,一会就该迟到了。”我心想:妈妈是故意避开我的询问。我拿着一块面包硬往妈妈的嘴里塞,说:“您要不把早饭吃完,我就不去上学。”妈妈只好那我没办法,就坐下来吃早饭。早饭后,我也赶紧换鞋,拿衣服,但围巾不好戴。妈妈看见了,走过来帮我戴,只见妈妈的手在我的头顶转了360°,围巾的戴好了。我看到了幸福的地图上标明了,妈妈有一次给了我幸福,而且这次是360°的幸福,顿时一股暖流进我的心里,我多么幸福啊。

我是幸福的,因为我生活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杯子的转动,鞋子的转动,围巾的转动,每一次转动,每一个角度都是一份甜蜜的幸福。幸福的地图上乘载的是一种关爱,一种奉献,一种心心相印。

如果说生活是一幅地图,那么幸福就是一个个坐标点,幸福的坐标点在地图中驻扎,而我就是地图的拥有者,注视着生活中的每一处幸福。

如果说生活是一片麦田,那么幸福就是一颗颗小麦芽,幸福的麦芽在麦田中生根生长,而我就是麦田的守望者,守护者生活中每一个幸福。

如果说生活是一个舞台,那么幸福就是一束束灯光,幸福的灯光在舞台中闪耀传播,而我就是舞台的表演者,接受着生活中的每一束幸福。

《麦田里的守望者》有感

高二|议论文|1200字以上

我们都在伪装着生活。就像演戏一样,其实现实比电影更富有戏剧性,真正的我们才是演员。我们的检测技术越来越好,地图越来精确,你可以在大洋彼岸看清我手里拿着的冰激凌是什么牌子的,可以看清我脸上的痣,可是我们的心还真的是很远,我们素不相识。能把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联系在一起的最典型的东西我只能想起战争,我们拿枪把另一个人的头打爆。

黑暗里更容易感到害怕,因为我们看不清周围的东西,我们的伪装就是让别人看不清我们,让别人害怕进而保护我们自己。霍尔顿多次提到他孤独寂寞的要命,人怕孤独,怕的要死。我们生来有一种被奴役的天性,我们幻想着隐居的生活,认为那是神仙的生活,可待到当真让我们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呆着的时候,我们却要天天盼着有船来把我们带走。有人说“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可是那是因为我们孤独的时间不够长,假设有足够的时间,我们会疯的,一定会的。

做人很累,是因为在别人面前活得累。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很羞涩的,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无论是在万人礼堂里滔滔不绝的演说家还是在只有两个人的寝室里面,两个人就够了,两个人就足以让你羞涩。让你披着一张皮生活。比如在小说里写老斯宾塞抠鼻子,比如当你确定那个人确实今天不回来睡觉,你想睡他的床之前却还是要问别人一句“他今天回来吗?”

你我都成了表面上的朋友,实际上,我们和周围的一切都在对立着,虎视眈眈的。想一想,我们身边有几个朋友,几个真正懂你的人,几个你想去懂的人。我们一面将自己全副武装,一面拿一把剑,瞅着别人有个地方露在外面,我们便刺过去,直到别人也都全副武装,任何人的拥抱都隔着冰冷的金属,成了冰冷的拥抱。

有朝一日,我们唯一能交给孩子的是怎么样让别人伤害不了自己,怎样在别人打过来一拳还过去一脚,生存的意义在于不受伤害。我们便再也没有了精力去干别的事了。

我们的世界成了一个个孤立的高耸入云的山峰,我们在不同的峰顶上,彼此都看不见对方了却还在比着谁站的更高。我们拼命的和别人争,等到把别人统统踩在脚底下,当我们独自一人登上那铺着积雪的山峰顶上的时候,我们才痛苦地有时间去想一想,我们到底得到了什么,荣誉,至高无上的荣誉,可是当偌大的宫廷里面只有我们自己时,那荣誉还有什么意义呢,我们的荣誉我们的威严是为了给别人看而已。我们给自己留下了什么东西?只有漫无边际的寂寞。

霍尔顿谎话连篇,可是所有人都吃这一套。我们会苦口婆心的自以为是让别人理智些,可是我们自己理智吗,我们难道不是时时刻刻在撒谎吗,给别人撒慌,也帮着别人欺骗自己吗?到底我们谁是正常的人,谁又是真正撒谎的人。我们真的很可怜,整个世界就好像是一个巨大的骗局,我们说谎话,别人也明白这是谎话,但却是真真地喜欢的要命。更为可怕的是,我们还要告诉我们的孩子们要他们说谎,让他们融入说谎的大潮流中。

你可能会说实际中你就是要这样说才礼貌,生活需要技巧,需要艺术,可这是礼貌吗,是欺骗而已。一开始是谁规定我们对别人说好话是尊重?人的尊严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需要用谎言去支撑吗?我觉得真实比心里舒服重要的多,还是一个老问题,如果你这一辈子生活在一个谎言之中,直到你死了也不知道,在别人看来你很快乐的过着。你愿意吗?我反正是绝对不会愿意的,我宁愿要一个痛苦的经历。至少,他是真实的,知道被欺骗了的感觉总是不好的。

我们真是太看的起自己了,还真把自己当做主人了,还真是,自以为是的家伙。本来人类的命运我不该操心,可是我会忍不住想,我们会以什么形式结束自己的旅程,很可能是自己毁灭自己。我就觉得现在西医独大将是一个大大的错误,我一直感觉西方人的办法好笨,非要将自己贬低到机器的程度,把大自然的恩赐当做是一部机器,身上的各个部分只是一个个简单的零件而已,人类确实是很自大的,以为自然界不过如此,认为她只不过是一部大的机器而已,我相信总有一天上帝会让我们知道,人类,不过如此。

人类是有自己的局限性的,我们永远也脱离不了自己的局限性,任意的让你的想象力驰骋吧,撒开欢儿跑吧,最终你还会是局限在你的思维里面。宇宙外面是什么,这句话本来就很幼稚,因为这还是一种空间概念。就像火箭永远有一个极限速度一样,我们永远也超越不了某些东西,比如说思想。

我们到底应该怎么样活着,我的态度是要认认真真地活着,生活没有那么多调侃,也没有那么都废话。我们过一秒钟少一秒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秒,便是我们失去的第一秒。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浪费在谎话连篇上面,浪费在欺骗上面,浪费在知识的垃圾里面。有的人一半的时间在镜子面前度过,却重来没有好好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好的是我们有镜子照照自己的脸,坏的是没有镜子能照照自己的心灵。

真希望我们能正经起来,好好的活。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初三|读后感|1200字以上

暑假,我读了《麦田里的守望者》。

正如其名,有一个17岁的男孩,厌恶世俗的纷纷扰扰,梦想有一个孩童的世界,没有城市的纷扰和成人的虚伪。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本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这是他在纯真的妹妹身前发自内心的几句话,道出了他心里所想、心里所念。

在如今社会中,现实与残酷将人们狠狠包围。许多满怀梦想踏入社会的年轻人,在城市的喧嚣中,逐渐的迷失自我、失去方向,曾经的梦想烟消云散,人性也被逐渐磨灭。

我的姥姥生了三个女儿,大女儿是我妈妈,还有两个分别是我的二姨,三姨。

我的表弟是我三姨的儿子,三姨在他五岁左右时便外出闯荡,过几年又把表弟接到了她有所成就的那座城市。但是,抚养我表弟的人,并不是三姨,而是二姨。二姨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只要不是触犯了她的底线,不管你怎样做,她都不会生气。正是这样,三姨才会借着她的性格将她利用——让二姨给她带孩子。

在表弟去大城市不久,我和妈妈也相继的跟了过去。于是我们一大家团聚,其乐融融。二姨待我很好,只是面子上做做而已,三姨却连面子上也不做。她先前去我老家,瞧见了那副土里土气的模样,假模假样的装出疼惜我的神情。在她怜惜的眼神里,我还看出了不屑。她带我去了县城,给我买了一套衣服让我穿上,我高兴的不得了,她就像成全了乞丐一顿饭似的笑笑。她带着我们去饭店吃饭,菜上来了,没尝几口,她就拿出“文化人”的娇气,说:“亏这个饭店还是这个城里最好的,做的菜竟然这么难吃。”

后来三姨提出让我去她们那座大城市见见世面,妈妈也跟着去了。本来哥哥嫂嫂为了勤俭节约,与三姨二姨表弟共挤在两房一厅的房内,为了欢迎我和妈妈的到来,哥哥嫂嫂特意租了两房一厅的屋子,我们四人便搬了进去。在我们到了的那一天,哥哥嫂嫂给我和妈妈去超市买了上几百元的东西,嫂嫂更是礼貌的待着我和我妈妈。

记得我们刚到大城市的时候,还没天亮,哥哥嫂嫂便等候在车站将我们接了回来。我们去拜访三姨的家,表弟还睡着没醒,三姨和二姨都才刚在我们的敲门声下醒来。表弟被三姨叫醒时,极其不耐烦。三姨把我和表弟拉在一起,一白一黄成了鲜明的对比,白的是他,黄的是我,三姨为此还乐了一下,说她“照顾”儿子得当。饭做好后,我好心的夹菜给表弟,他还嫌恶的将我骂了一句,把菜推了去。三姨并没有站出来为我圆场,而是笑着说她儿子不喜欢别人给他夹菜。好像城里人特有的优点似的。这件事直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

到大城市才不久,哥哥嫂嫂天天精心的照顾着我,为我买这买那,吃的水果数不胜数,使我原本焦黄的皮肤变得又白又水润。三姨看我时妒忌的眼神我记在心里。我原本发黄的头发,变得黝黑有光泽。我瘦如柴股的身子,也长了一些肉。三姨看在眼里,心里冒火——他儿子只白没肉,瘦骨嶙峋。由此,她处处针对我,也叫她身边的人针对我。

我和表弟打架,我打赢了他,他跑去告状,把责任全推在我身上。三姨和二姨合着说我,说我比表弟大,要我让着表弟。我打不赢表弟,我跑去告状,三姨和二姨眼里闪着儿子建功立业回来后的得意,也要我要有一个当姐姐的样子,不要和他斤斤计较。妈妈、哥哥、嫂子,只能在背地里安慰我。其实,我只大我表弟两岁。难道大的孩子生下来就注定要让着小的孩子?这就不得而知了。

我的哥哥,给我买文具,我心疼他的钱让他少买点;表弟几天一次得缠着我哥哥,给他买这样那样的文具和玩具,就怕我哥哥少花一分钱。我看不过去就说一两句,表弟还毫不在意的说:“他是应该的。”

有人欺负我表弟,表弟跑来告状,我二话不说,立马去帮忙打架。可是到了别人欺负我时,他反而还落井下石,站在对立的一边说我坏话。事情到了现在,我都没弄明白——那些人为什么平白无故的要找表弟打架,而且是一群人。而我给表弟主持了公道之后,为什么那群人立刻转移了目标,将锋头指向我。

过年时,哥哥和嫂子赶着回家结婚,妈妈也跟着回去主持婚礼,留下我一人在大城市。表弟得到了机会,狠狠地报复我。

一天表弟引诱我打架,我和他打了起来。因为每次都是他先惹了我,我不去理他,他就越来越得意忘形的触犯我底线。直到我忍无可忍,他才达到目的的和我打架。

我和表弟正在打架时,二姨恰巧朝这边走来,表弟赶紧躲在二姨后面说我欺负他,并把责任全推卸给我。只要是一个长眼的人,都知道是表弟欺负我。但是二姨像当妈妈一样的养了表弟这么多年,和自己的女儿待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都没和表弟待在一起的时间长。可想而知,就算我再怎么和二姨关系近,都比不过她和表弟的亲情。

二姨护着表弟,不让我打他,我当时火冒三丈,一下子管不住自己的嘴,说二姨偏心表弟。就因为这么一句话,她对我大动肝火,咆哮着:“你在说一遍!”急不可耐的急急向前冲一步,并举起巴掌来瞪眼看着我。

我大哭起来,再也不敢说话了。她一个大人,我怎么打得过她?就算我躲了过去,我自己一个人在家,没菜没饭,晚上又不敢一个人睡,所以,我无助的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

我向二姨身后望,表弟便探出了头,颇有得意的笑。每次在我委屈的时候,他总是在大人身前一副委屈像,到了大人身后,便笑嘻嘻的看着我。他的成就,靠心计得来的。我没能比得过他,我又怎么可能比得过他?两个阿姨一起过来针对我,我家里人又得靠着他们吃饭。所以,我忍了。

事隔多年,我又回到了老家,搬到了小县城。每每想起到那里的一段时光,心就止不住的发寒。三姨见我搬回来,也就跟着表弟搬了回来,房与房相隔不到三十米。并和我读同一个学校。我还在给表弟主持着公道,他还是理所当然的享受着我的庇护,有时难免回过头来咬我一口。只是我没有再和他打了,因为他们搬来之后,我和妈妈搬到了离他们家隔着三条街的地方。他再也别想得到我“理所应当”的疼爱,再也别想伤我的心。

现实就是这样,我也同《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一样,希望到一个只有孩子的世界中去,哦不——孩子的世界里只能有天真无邪的,不能有像我表弟一样的小孩。那样的小孩,心智和大人的没什么两样,只是他人小鬼大而以。

初三:白妍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高三|读后感|1200字以上

大学之前我一直自诩好孩子,非常非常不喜欢霍尔顿,或者说,不喜欢他满嘴脏话的样子。相信一些女生也是讨厌这样坏坏的男孩子的,在校园里遇见了,会躲着走。可是现在不同了,现在我一想起他的样子,就会会心一笑,虽然我并没有见过他。但书里说了,霍尔顿顶着一头乱乱的褐色的头发,水兵发型,短短的像刚被修剪过的草坪,让人特别想伸出手去摸一摸。他有一点邪邪的样子,经常翘起嘴角,坏笑。很迷人。

也是在霍尔顿那个年龄,还在念中学,我在书店里找到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买回来就一直放在床头,睡觉之前翻上一翻。一遍,两遍,三遍,书一天天被翻旧,却也一天天有味道。有的时候,信手一翻就可以翻到有意思的句子,然后就想这句话要怎么说才更有味道。

霍尔顿的学校叫潘西,一个昂贵的私利学校,大家都说它很好很强大。然而他自己可不这么看,我也不这么看。萧伯纳说:学校是一个斯丧性灵的地方,对愈有天分的人,斯丧得越厉害。在霍尔顿的眼里,不论你从哪个角度看,这都是个阴森可怕的地方。

满校园假模假式的装逼犯,他那有着魁梧肩膀的室友,他那爱挤粉刺的朋友,还有势利的专门巴结有钱人的校长,这一切都让他反感。于是,他反戴着自己的鸭舌帽,手提箱里塞进去他那四门功课不及格的成绩单,和被开除的通知,不要命地逃出了潘西,连一句像样的再见也没有。

其实这样多好,他早厌烦了这个空气里满是虚伪味道的地方。可到底要去哪儿呢?他拖着皮箱,在路旁发呆。

霍尔顿的生活,看上去很美。他富裕的家庭,他拉拉队员一样的女朋友萨莉,但是他自己心里知道:他喜欢的是她的身材和容貌。而他平常和她说的话,她从来听不懂。他真正喜欢的女孩子,是琴。那个和他下象棋的姑娘,那个一讲话嘴唇就会向五十个方向动的姑娘。被开除了之后,他想到给琴打电话,但听到接线的是琴她妈妈的声音,他就挂了。

他真的想离开这个城市,他真的好难过。他在深夜坐在电话亭的暖气旁发抖,哭得脖子一抽一抽的。于是你知道,这个时候,他不再像看上去的那么讨厌,他只是一个想找人说话的17岁的孩子。当没有人在身边的时候,他和我们一样寂寞。

战后的美国,迎来了何等悲观和无聊的五十年代。大批大批的青年人酗酒、抽烟、吸毒甚至群居。他们被称为The Beat Generation,垮掉的一代。破破烂烂的T恤衫和牛仔裤,开着父母给的昂贵的跑车,抽一支接一支的大麻香烟,在公共场所旁若无人地亲吻,挑战社会传统和道德底线。就连克林顿都承认,年轻的时候也“尝过几口”大麻香烟。

那个年代,到处有半大孩子照着书上的霍尔顿打扮自己,学着他的样子讲话走路,满脸不屑的笑容,抻着自己尖锐的下巴,张口就是四字经。还有两用风衣,红色鸭舌帽,一个也不能少。冬天来了,用霍尔顿的话说“天气冷的像巫婆的奶头”,但是美国的年轻人们戴着耳罩,却不戴手套,因为书上写,霍尔顿的手套被人偷走了。于是,美国年轻人的那个冬天没有了手套。

霍尔顿和很多“垮掉的一代”一样,干尽一切离经叛道之事,亲手将自己的青春涂抹的血迹斑斑,在自虐中寻找自尊。他固执地以为大人们都不关心他,他想让大人为自己的坏成绩和夜不归宿心疼。当大人们担心的呼喊他名字的声音划过夜空的时候,他心里泛过隐秘的欢乐:他们担心我,他们在找我。

人有多少青春可以挥霍?不知道现在美国大腹便便的中年人年轻的时候是不是也喜欢披头士的那首《When I'm Sixty-four》:When i get older losing my hair,many years from now……现在,当这些嬉皮士真的六十四岁的时候,他们还会大口喝酒大块吃肉么?还会在深夜流连在百花深处么?还会记得他们曾经深爱的霍尔顿么?

这些霍尔顿一样的孩子们,是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巨大差距让他们逃避么?其实,旁人一眼就可以看穿,那些自以为是的张扬。那沸腾的荷尔蒙,那隐藏的黑暗和乖戾,那些割破的手指,那些吵得要死的音乐。他们真的是看上去那么快乐么?多少年以后,这些已为人父母的嬉皮士会怎样追忆那似水年华?

我想,他们应该不会羞愧,也不会后悔。青春的日子,总是要破坏一些东西,才会收获另一些东西。也许一个父亲年轻的时候比自己的儿子抽过更多的香烟,喝过更多的伏特加,甚至摇头磕粉一路张扬,但他现在一本正经地告诉亲爱的儿子不可以碰毒品。也许一个母亲年轻的时候比自己的女儿穿过更短的超短裙,约会过更多的男朋友,但她现在郑重其事地告诉去参加派对的女儿要小心被男孩子灌醉。

想起披头士的那首《Yesterday》:yesterday, all my troubles seemed so far away,now it looks as though they’re here to stayoh, i believe in yesterday……yesterday, love was such an easy game to play。now i need a place to hide away。oh, i believe in yesterday……

曾经的肆意,换来了今日的清醒。那个时候垮掉的一代,现在早已经回归社会文化主流。时光雕刻了他们的面颊和心智,然后也许一个不经意的午后,再听到以前喜欢的歌曲,掩面而泣,老泪纵横。

而我们的霍尔顿,那个书里的长不大的孩子霍尔顿,在离开这个城市之前,带他的小妹妹菲比去骑木马。菲比骑在木马上,一圈一圈又一圈。霍尔顿想:我险些儿他妈的大叫大嚷起来,我心里实在快乐极了,我老实告诉你说。我不知道什么缘故。她穿着那么件蓝大衣,老那么转个不停,看去真他妈的好看极了。

然而他还是没能离开这个自己深深讨厌的城市纽约,他被父母送进了医院,接受精神分析。为什么大人们总是以为我得了神经病?为什么不和我一起去中央公园走走,看看那里的野鸭子?但是霍尔顿的这些话,没有人听。他进了医院,书写到这里就完了。谁也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霍尔顿就这样,留给人们一个他前途未卜的17岁。

写到这里,想起高中的好朋友,他不喜欢读书,抽烟喝酒,打架斗殴,那样嚣张,却又那样沉默。打完篮球一起回家,他管我借《麦田里的守望者》。把书递给他的时候,夕阳下,我看到太阳染红他长长的头发,和一丝不易觉察的兴奋的笑。那个时候我告诉他:生命不是这样来浪费的,我们都会好起来的。然而他终于没有听,没有读大学。

这本书里,我们都喜欢霍尔顿的这么一段话:“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儿。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国庆回家后的第三天,我参加了一场婚礼。他在欢呼声中亲吻了自己的新娘,然后他朝我这边看过来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这个曾经的坏孩子,现在有一点胖。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初三|读后感|1200字以上

霍尔顿如果不是个少年,而是个中老年人,那他可真烦人。《麦田守望者》里的这位主人公,看什么都不顺眼。他讨厌学校,讨厌同学,讨厌父母。他甚至讨厌那些喜欢说“祝你好运”的人,以及那些说“很高兴认识你”的人,以及在钢琴演奏中瞎鼓掌的人。他当然还讨厌数学物理地理历史以及除了写作之外的一切学科。一个甚至无法从学习中得到乐趣的人,可真烦人。

关键是他的痛苦也没有什么“社会根源”。生活在他的时代和国家,他既不能抱怨“扭曲人性的专制社会”,也不能抱怨“愚蠢的应试教育”,他只是用鸡毛蒜皮的方式讨厌着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而已。

但这一切唧唧歪歪,都可以以“无辜少年反抗压抑的社会秩序”的名义而被宽容,甚至被喝彩——据说后来美国有很多青少年刻意模仿霍尔顿——因为他是个少年。在青春的掩护下,颓废是勇气,懒惰是反抗,空虚是性感。有一段时间甚至有人为此类文艺作品起了个类型名称,叫做“残酷青春”。简直没有比这更无赖的词了:什么叫残酷青春?老年残不残酷?残酷到人们都懒得理会它的残酷。童年残不残酷?残酷到都孩子们都无力表达它的残酷。更不要说倒霉的中年,残酷到所有人的残酷都归咎于它的残酷。所以说到残酷,青春哪有那么悲壮,简直可以垫底。

但也许《麦田守望者》并不仅仅是一部青春小说。它是关于一个人在看透人生之注定失败后如何说服自己去耐心地完成这个失败的小说。小说里,中学生霍尔顿想:好好学习是为什么呢?为了变得聪明。变得聪明是为什么呢?为了找到好工作。工作又是为什么呢?为了买卡迪拉克。买卡迪拉克又是为什么呢?天知道。

当然他可以追求别的:知识、文学、音乐、和心爱的人坐在床边说话,以及思考“中央公园的鸭子冬天上哪儿去了”。但是,追求这些,他就远离了愤怒,而愤怒——只有愤怒——是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仔细想想,霍尔顿面对的“社会”并没有那么可恶。无论是室友、女友或老师,似乎都不是什么黑暗势力, 只是一群“不好不坏”的人而已。如果作者以第一人称写他们,也许会是一个一模一样的故事。但这个社会最糟糕的地方,也许恰恰是它甚至不那么糟糕——这些不好不坏的人,以他们的不好不坏,无情剥夺了霍尔顿愤怒的资格,而愤怒——至少愤怒——是一个人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满世界都是霍尔顿。16岁的霍尔顿,30岁的霍尔顿,60岁的霍尔顿。他们看透了世界之平庸,但无力超越这平庸。他们无力成为“我”,但又不屑于成为“他”。他们感到痛苦,但是真的,连这痛苦都很平庸——这世上有多少人看透人生之虚无并感到愤怒,而这愤怒早就不足以成为个性、不足以安慰人心。事实上自从愤怒成为时尚,它简直有些可鄙。

所以《麦田守望者》最大的悖论就是逃跑。一方面,霍尔顿渴望逃到西部,装个聋哑人,了此一生;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想做个“麦田守望者”,将那些随时可能坠入虚无的孩子们拦住。整个小说里,最打动我的不是关于“麦田”的那段经典谈话,而是另一幕:霍尔顿经过两天的游荡已经筋疲力竭,过马路的时候,每走一步,都似乎在无限下沉,然后他想到了他死去的弟弟艾里。他在心里对艾里说:亲爱的艾里,别让我消失,别让我消失,请别让我消失。

《从头再来》里,崔健唱道:我想要离开,我想要存在。在同一首歌里,他又唱到:我不愿离开,我不愿存在。

我想霍尔顿也许不是真的愤怒,他只是恐惧。他只是对自己的虚空人生感到恐惧,而出于自尊心,我们总是把恐惧表达成傲慢。他还热爱小说呢,他还热爱音乐呢,他还热爱小妹妹菲比脸上的笑容呢。最后霍尔顿之所以没有去西部,也许并不是因为软弱,因为就算到了西部,也得找工作,也得去超市买1块钱3斤的土豆,身边还是会有无数喜欢说“很高兴认识你”和“祝你好运”的人。与其到远方去投靠并不存在的自由,不如就地发掘生活中那尚可期待的部分——小说音乐和小妹妹的笑容,善待因为迷路而停落到自己手心的那一寸时光,等那个注定的失败从铁轨那头驶来时,闭上眼睛,呼拉,干净利落地消失。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初三|读后感|1000字

阳光将他的影子拉得单薄而颀长,大风吹散了年轻骨骼与灵魂碰撞的声响。他站在一片金色麦田的尽头,他身后,是陡峭的悬崖。他仰着头,茕然守望,像一只孤独而偏执的刺猬,用锋利的棱角包裹柔软善良的心脏。

我曾经以为,我会讨厌霍尔顿,讨厌他的偏执,讨厌他的叛逆,讨厌他骂脏话;可是当书一页页被翻过去,我却开始为他心疼——在他因为室友用破旧的箱子而把自己的好的皮箱放在床下的时候;在他因为捐款太少而自责的时候;在他为一个差点害了他的女孩伤感的时候……我心疼他。

他就像是一只幼小的刺猬,跳动着一颗善良的、柔软的、害怕被摔碎的心脏,他蜷起身子,用尖锐的刺把自己包裹起来,叛逆、脏话、咒骂,逃学、旷课、酗酒,仿佛都成了他保护自己的武器,纵使是不先进的武器。

最偏执的孩子往往最容易受伤,用棱角反抗这个世界的时候,他自己也会很疼很疼。他没有错,他只是太单纯,又太天真,他看透了一个世界的虚伪和黑暗;他没有错,他只是太善良,又太执着,他彻骨地恨着一个世界的伪善和破碎;他没有错,他只是太可爱,又太偏执,他勇敢地举着小旗子拿着小步枪向着一个世界的飞机大炮无畏地宣战,他不是愚笨,他只是不畏惧失败,他没有错,真的没有错,他心里有一片美好的净土,他不是刻意站在世界的对立面,他只是奋力捍卫自己的净土,他没有错,错的是这个世界。

他的那片净土,他的梦想——他要去西部,他要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不同这一个肮脏的世界打交道,而是在他的净土里快乐地活着,那里没有认识他的人,只有一个美丽的聋哑的妻子,还有一群纯真的孩子,他可以亲自教会他的孩子读书写字;他要站在一个悬崖边,守护一群在麦田里做游戏的孩子,他要保护着他们,不落下危险的悬崖,这是唯一正当的事情,他想干一辈子……他,霍尔顿,抑或是塞林格,是愿意做一个真正的隐士,在一个安谧的世界,没有霓虹和喧嚣,没有勾心和斗角,没有尔虞和我诈,没有造作和虚荣,只有金色的阳光、金色的麦田、金色的笑容和金色的希望。

或许很多人心里都曾经有一个霍尔顿,压着红色棒球帽,揣着一腔的执念,怀着年轻的疯狂;又或许,一些年以后,当他们的棱角被时光渐渐磨平,平静,苍老,就匆忙赶走心底那个叛逆不羁的少年,如同赶走年轻的自己,曾经的梦想被现实洗得褪色。

塞林格走了,他走的很安详,他终于要离开一个他一直逃避的、他不喜欢的世界,他终于要去到一个有着麦田、有着孩子、有着希望而没有悬崖的地方,他一定会是幸福的吧。可他留下了一个霍尔顿,一个孤独的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守护着那些他深爱的纯真的孩子,那些孩子,纵使其中很多依旧跳进花花世界的大海,总会有一些留下,陪着霍尔顿,一起守望未来的麦田,一代又一代的孩子。霍尔顿总有一天不会孤单的,霍尔顿总有一天会幸福的。总有一天,刺猬会幸福的。

我到现在都清晰地记得我当初买这本书时的心情。我之前在某个著名作家的文章里见到过它的名字,至于那个作家对此书的评价,大概是童真什么的,总之一个字:好!我也对这本书有了比较深的印象。总之单是瞧着书名,就让人挺向往的,“麦田”、“守望”这两个美好的词,像我们这些生活在水泥钢筋里的孩子,那只是遥远而又飘渺的梦。理所当然的便是,我在书店里偶然见到了这本书,然后怀着无比圣洁的向往之情,一遍遍默读着这个无比清新的书名,最后迈着坚定的步伐,收养了这本书。

这本书一定是本带着清新的淡淡忧伤的童话书。直到我翻开第一页的前几秒,我依旧是这么想的,然后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它。

然后,没错,还没看完第三行,它高大的形象就已经在我心里碎成一堆了。

这并不能全怪我,如果你某天突然发现你的偶像其实只是个粗俗的市侩,你就不难理解我那时的心情了。我可以很毫不客气地告诉你,这本书就是这么一个满口脏话的粗俗市侩。我先前还很惊讶为什么这书既没有序言也没有目录,更没有作者简介,现在,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买了本外表华丽的盗版书了。

但这并不能妨碍我看完它。我皱了皱眉,继续看了下去,直到快到最后时,我看到了这样的一段话:

“有那么一群小孩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责是在那儿守望……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如同期待了已久的人突然出现,我为了等这句话已经忍了很久了,我已不知该如何表达我那时的心情了,我当时只是想这本书似乎不是那么粗俗。我把书又翻到了第一页。没错,它还是没有关于作品或作者一丁点额外的信息。我在一个无知的状态下再次读了一遍,这下,我全部想起来了。

我想起霍尔顿对周围人的鄙视,甚至敌视,那是他对这个虚伪、做作的世界的不满和控诉。他爱他的作家哥哥D.B.,但他哥哥后来却去了好莱坞,是的,他去了一个做作的电影基地,去写那些做作的电影剧本。尽管如此,霍尔顿还是愿请哥哥来林中小屋做客,只要不写剧本,这便是他仅有的要求。还有他在潘西中学的历史老师斯宾塞和妹妹学校的女老师,他们有着对学生同样的和气和真诚,却仍免不了临别时那句形式主义的“运气好”。 霍尔顿厌恶的便是这太做作的礼貌。

霍尔顿很胆小,也很天真。当他见到酒店的妓女时,他只是一直在想“这真是个容易紧张的姑娘”,而实际上紧张的人该是他才对。当他为桑妮放衣物时,他居然很难过地想象桑妮去买这衣服时的情形。他内心充满着对弱者的同情,甚至因此对自己的真皮箱感到羞愧难当,但事实上,霍尔顿怜悯同情的这些人,大多数根本不值得我们去同情。

霍尔顿讨厌周围的人和事,但分别久了还是会想念他那些曾经的室友。他喜欢同班欧纳斯特的母亲;喜欢那两个善良谦卑的修女;喜欢爱尔敦学校那个正直勇敢却被逼跳楼的学生詹姆士;喜欢想念弟弟艾里;喜欢和妹妹菲芯一起聊天,他不知道为什么,可他就是喜欢。他甚至想住在林中小屋,一辈子也不回来,可这太难,就像他的梦想——做个麦田的守望者一样难以实现。他怀抱天真走近世界,却被生活打了个鼻青脸肿。

后来的故事很简单,霍尔顿去了安多里尼先生家寻求帮助,却因误会逃之夭夭,决定离开家乡,却被妹妹挽留。最后的一幕定格在了雨中,旋转木马和妹妹的蓝大衣不停地转动着,一如我们那最初最真实的童真。

麦田的守望者,这份工作不单是保护孩子们不摔下悬崖,更重要的是留住孩子们最简单的快乐,守护童真。我之后又去找了它的相关资料,发现竟有人以此为借口杀害了著名歌星。没错,这是一场把责任推卸给这书作者的一次谋杀,这是一次伪装得极不高明的李代桃僵,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们的并不是如何去敌视这个社会,而是如何在繁杂的世界里保持自我。后面那些关于作者J.D.塞林格的丑陋的怪僻,因为这本书,也显得不那么重要了。我还特意查了查译林版什么的,没错,它不是盗版,至于前面的前言直接略过,我也不知道原因,但那早已不重要了。

麦田的守望者,所谓的“麦田”,便是那最自然的纯真,所谓的“守望”,便是守望那一片纯真。细细想来,还挺符合浪漫主义的“回归自然”的口号。回归本真,回归自我,这大约便是作者的意图了吧。

无论何时,请以童年的信仰,去爱、去生活。

这便是我对这本书的全部赞美。

乡村的守望者

高二|叙事|1200字以上

?出了正月,走进乡村,总会给人一种寂寥的感觉,村里所能见到的,大多是爷爷奶奶辈的老人和一群群稚气未脱的孩子。孩子们只顾着上学、玩耍,老人们则或在田间辛苦地劳作,或在家中操持家务。年轻人都进城打工去了,只有他们留在了乡里,守望着操劳了一辈子的家。他们是乡村的守望者。

他们大都有几个孩子。闺女出嫁了,儿子成家了,儿子媳妇一走,他们就哪里也不能去了,他们要照看家呀。他们笃信一个理儿:房子有人住才能有人气,没有人气哪成呢?没人照看的房子会很快坏的,就是不坏,也会阴森森的疹人,儿女们偶尔回家住着会不舒服。天气好的时候,他们总要晾晒被褥、大开门窗,让房子透透气、进进阳光。家里没人了年轻人,院子总显得空落落的,他们就养几只鸡、鸭,喂条狗,也养活了一院子的农家生气。

他们最重要的工作不是农活,而是照看孙子们。儿子儿媳出门挣钱了,照看孙子们的重任便落在他们的肩上。小的要保证吃好穿暖,大的要保证上学准点。原先看日头估时间的习惯早已不能用了,要学会精确到几点几分,耽误了小孩上学可不行。乡村也要上幼儿园的,早晚便经常看见他们埋头用力地踩着三轮车向学校赶,车厢里坐着几个嬉戏的孩子。孙子们身体不舒服了,他们会异常紧张,生怕有个什么闪失不好向儿子儿媳交待,但不到万不得已是绝不会向儿子儿媳说的,既怕他们担心,又怕耽误他们挣钱!孙子们的快乐便是他们的快乐,孙子们的痛苦便是他们的痛苦,他们含辛茹苦地带大了孩子,这会儿又轮到照看孙子们了。

地里虽然刨不出金疙瘩,但他们还是舍不得荒废一点儿土地。房前屋后的空地,总被他们种上瓜、点上豆,夏季,院墙上爬的是丝瓜,吊起来的是葫芦;秋天红的辣椒、紫的茄子,恬淡、闲适的农家之乐每每让人生出无限感慨。孩子们虽然会定时给他们寄钱回来,可他们总是省了又省,就连头疼脑热的也是能扛就扛过去,他们想把省下来的钱都花在孙子们的生活、学习上。儿子媳妇给买的煤气灶,他们舍不得过多使用,他们更愿意吃地锅贴的饼,喝大锅熬的粥,望着烟囱冒出的缕缕炊烟,他们才会心安理得、才会气定神闲。

他们纯朴善良,热情厚道,即使素不相识的人走到家门口,也会客气的挽留你到家中吃饭,进屋歇脚;遇着问路的,如果时间允许,他们会走上老远把你送到门口。他们是传统生活的忠实信徒,很多年轻人已不再看重的习俗,在他们心底里却仍就留有一份虔诚:清明须祭祖,端午要插艾,中秋备月饼,过年盼团圆。逢着赶集便是他们老友乡邻交流的机会,他们三五成群凑到一起,抽着烟,家长里短地唠叨:谁家的孩子有本事,己当上什么领导了;谁家的媳妇手快,在厂里一月能挣多少钱;谁家的孙子有出息,考上什么重点大学了;谁家又新盖了楼房,花了多少钱……快到中午了,大家才分手告别,各自买点东西回家,差点忘了家里还有一摊子事呢!农闲了,孙子们放假了,他们也会聚集在一起摸摸纸牌,打打麻将,享受一下难得的清闲时光。快过年了,在外一年的儿女们要回家了,这是他们一年中最高兴的时刻,他们会提前几天把家中里里外外打扫一遍,翻来覆去的检查早己备好的年货,生怕漏掉孩子喜欢吃的东西没有买。回来的当天,他们迎接贵宾似的带着孙子们在路边等候,抽着儿子们递上的名牌香烟,瞅着儿媳从外地带回来的礼物,竟让他们有些不自然。尽管他们嘴上说老了老了还穿什么新衣裳,却极快的换在身上,喜滋滋的出去串门,没等邻居发问,便大声的嚷:这是孩子从外地带来的,不穿怕孩子不高兴!

转眼间,过了年,他们会悄悄地为孩子们准备好行李,装作若无其事地把孙子们哄回自己的老房子,依依不舍地送走儿子儿媳后,新一年的守望又重新开始了。

十字街口的守望者

初二|记叙文|550字

公交车迟迟未到。无奈,我只得以发呆来打发时间。当我把目光投向车来车往的柏油路中央时,惊奇地发现,那里站着一个正在起舞的姑娘。

不,那里没有人,我说的“姑娘”,只是柏油路的裂缝组成的一个跳舞的女孩形象。

一只脚尖直直地踢到后脑,左手画了道完美的曲线停在头顶,右手轻拉着蓬蓬的裙边。是个“天鹅湖”的经典动作。我甚至能清楚的看到那高高扬起的脸上一双精致的眼眸和脑后垂下的淡淡的发卷儿。

面对这一渺小得像一粒尘的奇迹,我沉默了。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如果稻草人是麦田的守望者,那这女孩就是十字街口的守望者了。但稻草人守望的是春的葱翠,夏的金黄,即使秋冬麦地已空旷无物,陪伴他的还有秋叶和冬雪。而这女孩能守望些什么呢?整日的乌烟瘴气,酒绿灯红,不仅不如稻草人那样自在悠闲,反而还需要一点耐心。

当然,也许她并非是在守望着什么,只是单纯地乐意起舞罢了。而我,依然愿意把这理解成为,这女孩正在等一个十分重要的人,她希望他(她)能看到自己的美丽,所以才保持这个姿势很多年。

但同时,我开始替这姑娘悲哀:即使她有一双美丽的眼,但她正醉心于舞蹈,如何能留意她等待的那人?也许他(她)早已骑着单车一边吹口哨一边轻快地驶过。带起的风也许摇动了她的裙摆,吹起了她的发梢,但她却没有留意,也无从察觉。就这样,虽已然错过,她却依然傻傻地保持这个姿势很多年。

公车终于绝尘而来。扶着扶手,我心里乱乱的,安慰自己:“如果那人真的值得她流逝青春来等待,那他(她)就一定会来,哪怕只为看她的舞步。”

后视镜中飘过一片深蓝……

叛逆的守望者

初二|记叙文|700字

一颗放射光芒的星辰

在你头顶寂寞燃烧

麦地啊,人类的痛苦

是他放射的诗歌和光芒

有时我孤独一人坐下

在五月的麦地梦想众兄弟

——海子

这是一本曾经风靡美国大中学校的书。霍尔顿是一个年仅16岁的中学生,公然与老师作对,四门课考试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在别人看来,霍尔顿无疑是个坏学生。

然而读完这本书你会对霍尔顿充满同情和理解。人活着除了物质生活外,还要有精神世界,而且在一个比较富裕的社会里,精神生活往往比物质生活更为重要。尽管霍尔顿处在繁华的都市,都市中弥散着喧哗,但物质生活的充足却满足不了他的精神世界。于是他选择自暴自弃,他蔑视学校,将学校视为虚伪之地,他选择用颓废的面貌来回击这个虚假世界。他不愿只为将来买辆凯迪拉克而活。霍尔顿消磨时光,逛夜总会滥交女友,糊里糊途地召了妓女,与虚荣的女友搂抱。一种颓废的生活在他身上上演,这不免让我们联系实际想到我们现在的中学生。他们把父母的恩赐,当作挥霍青春的资本;视老师的细心教导为无聊之举,把自己混入烟熏酒醉的世界,与不良少年同流合污自以为有个性,却不知自己早已不是那个单纯的他。我不知道现在的中学生是否拥有和霍尔顿一样的向往:向往孩童般的纯真,寻求真正的生活,摆脱这个金钱至上的世界,不想做个惟命是从的脆弱孩子。霍尔顿也有单纯的愿望:有那么一群孩子在一大块麦地里做游戏,成千上万个小孩子,周围除了他没有其他人,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他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他得把他们抓住:每天干着这些事,他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个非常单纯的愿望。精神上的空虚与现实的富足产生极度矛盾,无法调和,霍尔顿最后躺倒在精神病院里。

《麦田里的守望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父母一味的施压并不是良策。曾听同学说过,另一所重点高中的一些学生家长代表竟向学校提出多增加一些假日补课的要求,最后还是因学校老师要外出教研而没有采纳这个建议。这不免让我觉得可笑,难道在强压下压榨出的果汁就比平常榨出的果汁更可口?俗话说:“狗急了还会跳墙。”我想这是社会上为什么会有像霍尔顿一样的学生的原因吧!叛逆的外衣里包裹着的是成人世界对少年心灵的挤压。

另一方面,肯定也与学生自身有关。往往现实与理想存在着差距。一个人的内心都有一块麦地,呈现的是麦地般的空旷和守望的孤独。然而没有正确认识麦地就会走上极端,也许也会像霍尔顿一样躺倒在精神病院里。人不可能只有一条出路,在现实与理想冲突时,我们应该抓住任何一丝能将理想转化为现实的可能,轻言放弃或是无意面对那只怪我们所经历的困境太少。

谁不曾是麦田里的守望者?只是有的人因叛逆而寻找,寻找无果而成了一只迷途的羔羊。

“一颗放射光芒的星辰。”如果我们真的向往那星辰,为何我们不执着追求那片麦地?

后记:麦地啊,人类的痛苦是他放射的诗歌和光芒。

孤独的守望者

初三|记叙文|1200字以上

一个个铁一样的事实告诉我们,无情的现代化正在唤醒沉睡的恶魔,以摧毁让我们无比怀念与痛惜的生活。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血淋淋的日子!空气中到处弥漫着令人作呕的“血腥味”。一双双被利益熏红的双眼,一个个转动着齿轮的电锯,向那些和我们家族相伴了几千年的古木逼近,“轰隆——”“轰隆——”,一棵棵参天大树轰然倒下。一双双翅膀惊慌无措地冲向蓝天,在那一刻,不止我们失去了温馨的家园,你们也失去了在我们心中高大的形象。你们的行为像恶魔般无情地吞噬着我们的生命。广袤的草地上留下了一个个光秃秃的树桩,我的心上也刻下了一个个火辣辣的烙印。我在上空盘旋着,嘶鸣着,折腾着,试图发泄出内心的痛苦和悲伤。

还记得初春时节那个轻盈而柔美的雪花吗?那时,我来到城外的绿草地上觅食。瞬间,漫天的蒲公英将我团团围住。我兴奋地去追逐飞舞的飘絮,顽皮的它们却一次次从我翅尖溜走,又一次次的从我的脸颊跳过。这些充满生机的风的使者在淘气地玩着欢乐的捉迷藏,在恣意地跳着动人的华尔兹,在生动地演着精彩的歌舞剧。那一刻,蓝天与草地相映成趣,共同搭建了只属于它们的舞台。

可这绿色的天堂也终究成了过眼云烟,一去不返。当灰色的混凝土成为城市的坐标,曾经充满生机的绿色不复存在。城市像发酵的馒头,像是要吞没一切,推土机轰鸣着,翻起那一层层的泥土。我瞧见泥土被无情地掀起,那原本蓬勃的青草已然发黄、干枯,它们的根裸露着,任风摆弄。再一次撕心裂肺般的痛楚朝我袭来,那时呼吸仿佛窒息了,不敢也不愿相信眼前的一切。你们再一次无情地给我未痊愈的伤口上,洒下了盐巴。

为什么?为什么要夺走这一片绿意?夺走这春天的芳草依依,这夏天的繁花满地,秋天的金黄热烈,冬天的莹洁静谧。我不明白。绿色,澄净,闲适,却似乎与这现代化的社会格格不入。你们厌恶绿色却偏偏对红色情有独钟,因为红色代表着财富,代表着利益。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名往——或许这就是我一直追寻的答案。

那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显然不能重塑以往那宁静的绿色,它除了带给人奢华,就一无是处了。月亮再也不能给离家的游子寄托思乡之情,星星再也不能给迷路的孩子照亮回家的路了。这一刻,我只能用回忆甜蜜我的心,用怀想温暖我的情。

蓝天白云是大自然的恩赐,然而,贪婪的你们并不懂得珍惜它们,把一个清澈透明的天空弄得乌烟瘴气。追根溯源,就是你们贪图自私的本性让和谐的自然环境惨遭严重破坏。当死神真的穿着黑衣,手持镰刀来将绿色夺走,它也只能草草地与这个世界挥手告别,而我们也将更加无可奈何。也许“天人合一”只能是一个传说。正如一位学者描述的那样,人类的文明脚步走到哪,哪里就是一片荒芜。

在高天阔穹展翅飞翔,低头俯视,曾会带给我一种成就感。可如今,在平坦的大地上,到处有着丑陋的疙瘩,时间似乎也无法抚平这令人惊心动魄的创伤。即使你们无所不能,用近乎完美的整容手段让这满是疮疤的脸蛋焕然一新。但外表的残缺可以治愈修复,心灵的残缺却只能回天乏术。我游荡在浩瀚的天空中,如同一只断了线的风筝,世间如此大,竟没有一处我心灵疲惫时的栖息地。

可悲的人类啊!虽然你们“前科”累累,但我依旧坚信你们会是善良的。因为你们是地球的主人,是自然的保护者,而只有你们才能拯救我们。有个叫西雅图的印第安酋长,曾有一段发人深省的话:“人类属于大地,但大地不属于人类。世界上万物都是相互关联的,就像血液把我们身体的各个部分连接在一起。生命之网并非人类所编,人类不过是这个网络中的一根线、一个结。但人类所做的一切,最终会影响到这个网络,也影响到人类本身。”

但愿这段话能唤醒你们心中沉睡的良知,我相信你们的心是善良的,炙热的,只是一时被利欲熏心,蒙蔽了双眼,违背了良心,犯下了过错。

衷心希望,你们能知错就改!我们需要的是你们的保护,而不是无尽的伤害。

守望者的两面性

初二|读后感|1200字以上

守望者的两面性

——观《守望者》有感

一年有四季,有暖有寒;一日有昼夜,有光有暗。守望者于一个时代、社会而言,就如同细雨之于暖春、耀阳之于寒冬、树荫之于烈日、明月之于黑夜!

守望者有一颗明月心,他们热爱时代、社会和祖国,他们在各自的领域深入时代的肌理,勇敢地道出社会的凶兆,不顾自身安危,化作明月,指引我们在黑夜中前进。

守望者是一个时代的心灵与阳光,无守望者的寂静时代是极夜,每一个时代都需要一个守望者。每个时代都有守望者,他们心不变,志不移,但在任何一个听不到凶言的不寂静时代,他们的身影都会被掩盖,从广杀功臣的汉初,张良与萧何都因怀疑而退隐自保,吕家最终夺得汉室天下;再到宦官专权的明中期,无不如此。这是一个时代最该警醒的现象,因为当时代的源头活水不复清澈,而进步的大门生锈而无法打开时,一个时代的终结,也就相去不远了。

《守望者》中台词非常的丰富,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句,一是其中的角色曼哈顿博士在孤独时候的独白,“当我眺望星空,它们如此的遥远,星光经过这么多光年才映入我眼帘,但却只是它们多年以前逝去的样子而已……”。还有一句就是另外一个角色的独白:“我的生命,简直就是一个天大的玩笑”,暗喻整个世界和人类也是一个天大的玩笑。里面每个角色都棱角鲜明,彼此的优点和缺点,不同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推动着整个电影剧情的矛盾起伏。即使是里面的几个恶棍,都有着他们无法被简单反驳的观点。

其实我很怀念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美国的超级英雄电影,没有政治形态的束缚,没有现实主义的引入,坏蛋就是坏蛋,好人就是好人,英雄们消灭坏人热血沸腾大快人心。现在可能是因为长大了,世界观发上了变化,引入了利益、政治和民族,许多东西变得非常混乱,找不到一个正确的方向感。再加上《守望者》本身就是一部反英雄主义神作,看完以后让人的思考欲罢不能。

守望者里面一个冲突就是守望者自身和民众的冲突,其实所有的超级英雄都可以算得上是混乱阵营的,他们不屈服于主流的约束,依靠自己的方式来实现正义。这样一群人,本质上来说也是一群践踏法律的家伙吧。在守望者的世界中,政府打压超级英雄,制定束缚他们的法律,而民众们也不慢于他们,认为他们根本没有权利自己施行正义。这样看来,英雄们跟罪犯们实际上是同一种东西,都是践踏社会规则的人,唯一的不同在于英雄们践踏规则是为了保护大多数人。

影片里的市民在示威游行的时候,有一个人在橱窗玻璃上喷了这样一句话:谁来约束守望者?是的,这就是矛盾所在。戴上面具之后,你无法知道做这些事的人是谁,那么当这些人有了肆意行为的能力,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事事都是为了正义,为了人民呢?代号“喜剧演员”的守望者就给了答案。他爱到处杀戮,情形有些像金刚狼的兄弟剑齿虎,死在他手上的无辜人不再少数,但他却又是忠心耿耿跟着政府做事的人,因此人民示威游行反对守望者,其实也就是反对滥用权力的政府。

而正义战胜邪恶,黑暗之后将是无限光明,皆大欢喜的结局,恒古不变的苦尽甘来的套路,就如同童话中一成不变的结尾——“……从此以后他们幸福地生活下去……”可以理解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不能否定人们憧憬幸福的行为。然而现实的残酷与冷漠是每个人不想接受却不得不接受的,过度美好渲染的极端就成了虚伪。

总的来说,这是一部悲剧,一部非常现实的超现实主义电影,剥去它的光怪陆离,它的核心也许可以算是一部文艺片。本片的出现如同很久以前的漫画版一样,虽没达到对超级英雄类型电影和漫画的革命性转变,但黑色阴郁的整体氛围,刺激人类感官和心理承受极限的暴力场面,以及赤裸裸的罪恶感,直指人们心中不愿承认,却不得不面对的真相,对以往的超级英雄电影产生了不小的冲击。后者执着于英雄崇拜并删去了现实的阴暗;前者更多地向人们揭露了超级英雄的两面性与对他们的质疑、嘲弄、理解和同情。

初二:看樱花落满星空

逢夏日的骄阳势不可挡的倾泻下来,偶然嗅着一股四溢的麦香,便成全了内心久久的期盼。

想来,我只是一个支离破碎的稻草人,那稀松的稻草身子如瓷器般不堪一击,惊得心儿不止的颤抖。道不尽的风雨撼动着田边的默默的我……

但是,看啊,那片我用誓言守护的生命,在风里,经得住风的拂动;在雨里,经得住雨的点滴……

我也见过成群贪婪的灰鸦,扑腾着罪恶的双翅,在我深深的眼眸里肆意开来。焦急万分却寸步难移,我只能眈眈相向,用执着,用坚毅,用阳光下愤愤不平的目光逼迫着这群小偷。望眼欲穿的目光终究穿透乌黑的良心。就算不因我的目光而逃,也会因我的身形而惧,它们只好暂时灰溜溜的飞开了。但此后偷的念想不断逼迫着我和我守望的麦田。我也曾为被咬啄的未来的果实而深深惋惜,它们偷走的不只是麦穗,那金黄的麦皮里还裹藏着我一切期盼,一切汗水。

日夜忠诚的守望,终是换得满眼灿烂的麦浪。我想,我并不遗憾。目睹了麦田由青涩成长为金黄,我就如同生它养它的母亲一般,无言的守护着我的孩子。

曾经,田埂边的我,被雨淋得失了色,被风吹得乱了草,零落着我曾挺立的身躯,总有折磨,总有痛苦,但我依旧默默欣慰着;曾经,田埂边的我,时被徘徊的燕子啄取稻草,时被调皮的孩子抽取稻草,总有索取,总有需要,但我依旧静静愉悦着。

生命的意义已全部实现之时,我见到了那个将我树在这的农夫,他皱起眉头瞥了几眼不堪的我,自言自语着:“老伙计啊,今年的收成很好,你的功劳很大哟!”我的内心泛起阵阵甜蜜的涟漪“可是……”他犹豫着“你留着……已经没啥用喽!”说着,他举起手向我伸来。甜蜜的心潮刹那间决堤了,失望痛苦不舍的潮水翻涌而至。

“不,我离不开他——这片我守望了一生的麦田,我的根已牢牢扎在地下,而你,却要将我无情地拔离这片土地,为什么?为什么?”我嘶声力竭的呐喊着,他却全然听不见。耳畔充斥着乌鸦的讥讽:“他也有今天,哈哈!”我竭尽全力的呵到:“不,我绝不离开!”

农夫确乎是挪不动我执着的脚步,无奈,他只好将我留下。

重嗅着翻滚的麦香,原来守望,是我一生的坚持。我的喜悦,随着麦浪,泛滥在夕阳下,直到生命最后一根稻草凋零。

灯塔前,孤独的守望者

初二|记叙文|800字

我看见灯塔下一个身影,他凝视着灯塔、大海、脚边的小竹排。他多想再撑一次这阔别已久的竹排,但他太年迈了!这一切,都让他感到触目神伤。

他是我的爷爷,那天我找了他许久,原来他在这。他年轻时是一个渔民,卷曲而凌乱的头发,黑黝黝的皮肤,身披一件黑色的背心,常光着脚,这成了他职业的标志。他以前是那么身强力壮,他可以在水里憋气很久,会很多花样的游泳方式,他一撒网可以抛出很远,每次都可以抓到很多鱼。他经常直到天黑才收工,而那灯塔则是他的“领路人”,那是家的信号。

在我小时侯,爷爷还颇有活力。他常骑着三轮车陪我去市场买菜什么的,或者带我去公园。上次,我在公园中看到一个玩具,是一个骑着战马的士兵。我吵着爷爷帮我买,他说希望我长大后像这士兵一样英勇,便买给了我。那时,在我眼中,爷爷是那么的可亲可敬。

但是,两年前的那场病,使爷爷像变了个人似的。他拄起了拐杖,因行动不便而不太愿外出了。偶尔去休闲所,也只是孤单地坐在那里,他不与人交谈,也不爱看电视。可能是内心的寂寞,让他想到了我那逝去的奶奶,他想飞,想飞到天堂去与奶奶相聚,离开这乏味的生活。他变得爱照镜子,他从镜子中看到了衰老的自己,也似乎看到了另一个世界。

那次我周六回家,我告诉爷爷我回来了,而他却给了我晴天霹雳般的一句话,“孙儿啊,你下周就要与爷爷永别啦!”我极力抑制自己的感情,不断地安慰爷爷,“您一定会长命百岁的!”爷爷有这想法,我很无奈,也许是他太寂寞了吧。我很想让爷爷快乐起来,可他对一切娱乐都失去了兴趣,

我很想和他交流,可他的声音浑浊得听不清了,他的双耳听到的也只是零碎的词语。

今年春天,爷爷坐公交车来到灯塔前,久久不肯离去。在年轻时,是灯塔给他指引航向;如今,又是灯塔照亮了他的内心,他振奋了起来。好像有责任让自己好好活着——因为灯塔。我想这是才是他的依靠吧。我每天陪着爷爷来到灯塔前,或是给灯塔擦去墙上的污点,或是久久凝望着灯塔。

那天,爷爷看着灯塔,他高举这头上的帽子,艰难地发出一声:“我要永远守护着灯塔!”我知道那声音很坚定有力,因为那是一个孤独老人勇敢活下去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