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守法的作文
法律,这是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千百年来,人们都依照他们法律而去幸福和谐的生活。随着时代的不断的进步和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却越来越淡薄,各类的违法犯罪案件层出不穷,一幕幕悲剧让我们触目惊心。所以,我们只有明纪守法,才能尽量避免这些惨剧的发生。
一个人如果不计法律,小的会影响自身形象,大的会影响国家声誉。就拿一件小事来说:在清朝的时候,大臣李鸿章出使俄国,在一公开场合,恶习发作,随地吐了一口痰,被外国记者大加渲染、嘲弄,丢尽了中国人的脸。这是一个不遵守法律的历史教训。虽然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却在当时引起轩然大波却是不可比拟的。 法律必须先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所以鲁迅先生说:“中国欲存争于天下,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人的法律修养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靠后天不断完善的。要完善个人修养,首先要致力于读书求学,完善自身的认知水平;认知到达一定水平,就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有了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就要端正自身的心态,不违背自己的良知,努力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符合道德的标准,自己的修养便得到完善。这就是古人所说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我们还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达到理想境界。
现在的许多学生,都认为法律距离自己很遥远,殊不知,这正是错误的开始。刘备曾经说过:“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请看一下那些随手丢弃的垃圾,再听听同学口中的脏话,难道,这些真的都不能引起我们的重视么?从现在开始,我们要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这样,我们才能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每年的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今年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我们只有不断拓展我们的知识面,紧跟时代前进步伐,才能不断与时俱进。让我们一起加油吧!!
怎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在我们未成年身上的案例有不少,大多数都是因为一时冲动而造成了,不可挽回的错误,带着悔恨过完自己的一生,那怎样才能避免这种事情发生呢?怎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呢?
同学们也许记得,在上小学的时候,包括现在初中,老师都要求我们按照《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让我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而我们总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该干什么,还干什么?如,我们班有些同学喜欢看一些《坏蛋是怎样练成的?》这一类书,虽然他们认为看这些书是为了娱乐,,但看多了,慢慢的内心就产生了邪恶,逐渐加重。有事,当书中的内容于自己的某些遭遇一样的,就无意识的按照书上的内容来处理现实生活中的事!
所以,我认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首先要改变自己的错误观念,做到遇事镇静,沉着思考。我们常说“冲动是魔鬼”如果遇到一些小火花,就不考虑后果,只顾眼前的处境。事后,才后悔某及,因此,我们要充一点一滴的学习获得更多为人处事的道理,来要求自己,让自己在成长中进步,在学习中完善,是自己成为一位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为自己的将来做准备……!
播音员甲:敬爱的老师们
播音员乙: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下午好!
播音员乙:本次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了,我是主持人( )。
播音员甲:我是主持人( )。今天红领巾广播的主题是《学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
播音员乙:哎,你知道本月4号是什么日吗?
播音员甲:当然知道了,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播音员乙: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没有规矩的人将无法在社会立足。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播音员甲: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播音员乙: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播音员甲: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播音员乙:《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播音员甲:我们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2、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3、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老师家长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4、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
播音员甲:同学们,认真的想一想,今天,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为我们今后的成长创造了有利的学习条件,平时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师的谆谆教诲,机会难得,来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负了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那种期盼之情,不能辜负了老师对你们的培养,更不要辜负了国家和人民寄予你们的厚望。
播音员乙:只有珍惜今天,努力学习,勤奋刻苦,奋发向上,才能谈得上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老师,对得起养育自己的父母。
播音员甲: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合:本次广播到此结束,谢谢大家收听,我们下期再见!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早上好!我是钟恬静。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遵守法律从我做起。
提起法律,就给人以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法律是社会规则的一种,通常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1、积极参加法制安全教育,增强法制观念、纪律观念、安全观念。2、严格遵守校纪班规,不迟到早退、不旷课,不打架、不骂人,不乱扔垃圾、不破坏公物,保证良好的课堂和校园秩序。3、不闯红灯、不在马路上玩耍追逐;不进网吧、游戏厅。
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初中生做起,树立“一个观念”,即遵纪守法,尊老爱幼,讲究团结,刻苦学习,做文明五中人。才能在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六年级:钟恬静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所谓廉洁,原意为清白不污,纯正不苟。所谓廉洁教育,就是通过对公民进行廉洁方面的教育,来营造廉洁奉公,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以达到规范和约束个体行为的目的。当前,在各个学校开展科学系统的廉洁教育已是全球共识。国家教育部发出的《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要求“从2007年起,在全国大中小学校开展廉洁教育。”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进一步强调:要按照《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在学校德育教育中深入开展廉洁教育,丰富青少年思想道德实践活动。我们作为有道德的十三中人,更应亲身参与到活动中去。
首先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健康成长,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其次努力学习加强自身的修养,艰苦奋斗,养成自律的品质,做事有底线,做人有底线,多参加社会实践,在实践中去培养廉洁意思。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学习方法就无法改进。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不静,心不静,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因此,我们必须要经常认真学习,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领。再其次,教师应多参加廉洁专题教育,并组织开展以廉洁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实践活动,通过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和吸引力强的实践活动来加强自身的修养。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来充实自己的信念。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守法小公民。
俗话说得好: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守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是道德的要求。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记得亚里士多德曾说过这样一句话: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法律的重要性是不可估量的。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因而,国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 既然制定了那么多法律,我们决不能辜负国家对我们的期望!
我了解到:目前,青少年最严重的问题就是沉迷游戏。想想看,有多少青少年因为连夜上网,而猝死在路上啊!现今社会里青少年为什么沉迷于游戏, 主要是社会的进步, 人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精神文明的落后, 人与人的关系的淡漠所引起,社会的进步随着人的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而忘记了提高精神文明。从而,青少年因着无知便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作为初中生的我们,更应该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知道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义务。
“法”并不只是包含法律,在学校,我们要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家中,我们更要做到尊敬老人。
我们最基本就要做到守法,对于“守法”这个词,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但,你真正守法了吗?
做一个守法小公民吧!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国家有法律,有政策;家里有家规,有家训。我们中学生也要学会用法律行事,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看似离我们很远,其实不然,“法”就在我们身边。“法”是一盏明灯,引领着人们通往光明的道路;“法”是一张网,约束着人们的坏,保留着人们的好。“法”是一把无形的武器,抵制不良的因素,维护自己与他人的权益。
邓小平爷爷说过:“法制教育从娃娃抓起,只有从小灌输法律思想,长大才能是知法守法的公民。”是啊,我们从小就在心中播下一颗“法”的种子,不时地浇灌它,培育它,让它伴随着我们成长。
青春是绚丽的的,也是娇嫩的。我们作为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重要阶段,让青春绚丽多彩而不至黯淡无光是我们所希望的,也是必要的。所以我们要将六个字牢记在心:懂法、守法、用法。是的,生活在今天这个社会,处处有维护社会有序运行的行为规则,其中法律是最强有力的。
我们的社会是法制社会,而我们又是生活在法制社会的少年,所以,我们更应该懂法,守法,用法。
遵守法律的前提是要懂法。懂法是最基本的要求。在我们中学生的日常生活中,比较熟悉的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三百六十五行,行行都有法。我们要认真学法,做一个懂法的人。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是刘备的一句名言,也是我们从古至今的一句佳话。说的是,不要认为“坏”的性质很小,而去做,不要认为善事很小,而不去做。“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讲的是坏事虽很小,但能使人慢慢的误入歧途,日积月累,就会走上错误的道路,触犯了法律,到时后悔也来不及。
只有懂法,才会守法,只有守法,这个社会,这个世界才会有秩序,否则,我们就会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变得愈来愈迷茫,那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啊!所以我们一定要守法。
宇宙中,每个星球都按照自己的轨迹而运行着,不然就会发生巨大碰撞;而马路上的车辆,也要遵守交通规则。
“砰——”的一声,一辆轿车飞驰而去,而一个易拉罐却留在了马路上。这是多么危险啊,在马路上抛物,如果撞到了其他车辆,并挡住了司机的视线,导致交通连环追尾,造成交通事故,这后果不堪设想啊。所以,我们要牢记在心,遵守交通规则。
我们是公民,有人身自由权,对于一些不公不合理的事情,我们应该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们是消费者,自然也有消费者的权益。
事情发生在前一个月,一位中学生在一家流动商店买了一种不合格的原材料做的熟食,吃了以后,头晕,腹泻,呕吐,最后到医院检查,发现是因吃了不卫生,不干净,不合格的食物引起的一系列的症状,如就诊不及时,就会中毒,后果不堪设想。这位中学生痊愈后,找到这家不法商贩理论,并劝他不要再卖了,免得伤及他人。谁知商贩不但不承认自家的熟食有问题,还强词夺理,态度强硬。中学生不动声色,设法再次举报这家不法商贩,并让另一位中学生再一次去买熟食,送去食品检验所检验。检验报告出来后,发现熟食里面含有化学物质,对人体非常有害,摄入过多,轻者中毒,重者死亡。这位中学生拿着检验报告去再次找不法商贩,商贩无言以对,只好低头认错,最后收到法律的制裁。这是一次中学生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案例,也是我们应该学习的榜样。我们应该学习这位中学生与不法商贩的斗争精神,一定要维护自己应得的利益。
有人说过,在你小时候,种下一棵什么样种子,就会得到什么样的果实,行为养成习惯,习惯造就性格,性格决定命运。让法律陪伴你我他。让我们的祖国因我们变得更加辉煌!
同学们,我们是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一定要遵循懂法、守法、用法,这三大“法”,也愿这三大“法”让你我他的豆蔻年华变得更加精彩,焕发出更耀眼的光芒!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通常我们所说的规矩,就是国家或地方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它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标准,是约束人们的道德准绳,它是公正的,也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它严惩那些有法不依、违法乱纪的犯罪分子,保护那些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的合法公民,在法制进程日益加快的现代社会,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对法律的认识不足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也被国家摆上了重要日程。
说起学习法律知识,肯定会有不少学生嗤之以鼻,他们总认为法律是对成年人的一种约束以及对那些犯罪分子的一种惩罚,和自己扯不上任何关系。似乎只有听说到某种刑事案件的时候,才会想到法律。可是这种想法实在是幼稚的可笑。就拿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来说吧,三年前,我们县两名14岁的中学生在郊外抢劫杀害了一名女出租车司机,在案发前,他们只是手头有点紧,没钱去网吧,就想到了抢劫,可在他们实施抢劫的过程中,由于受害者奋力反抗,这两个少年产生了罪恶的念头,痛下杀手,葬送了一个鲜活的生命。被捕后,他们曾多次向警方辩解,“只是想要几个钱,当初并没有想到杀人”。然而,法律更注重的是事实,而不是一个人的想法或出发点。当法官宣布他们将被判处13年和14年的有期徒刑时,这两个少年沉重的低下了头。也是一个14岁的少年,因为忍受不了学习的辛苦,贪图享乐,纠集几个同龄人,背着父母和老师,吃喝玩乐,直至辍学,没钱了,他们就去抢、去偷,最后锒铛入狱,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十四岁,本应是在琅琅书声之中度过的,却被一扇铁门将自由和梦想紧紧的关住了,充满希望光芒的的人生,也从此暗淡了下去,而害了他们的,正是他们对法律的无知!他们作案前的心理肯定和大多数有着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是相同的,以为我不会违法,更不会犯罪,试想,如果他们当初有一个良好的行为习惯,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并且对法律法规有一个清醒客观的认识,遵纪守法,就不会流连于网吧、游戏厅等不适合青少年的场所,也不会萌生抢劫的念头,更不会想到杀人。
人生是美好的,为了让更多的人享受到更美好的人生。让我们从现在做起,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公民!
提倡先进文化,摒弃消极颓废,促进网络文明健康;
提倡自主创新,摒弃盗版剽窃,促进网络应用繁荣;
提倡互相尊重,摒弃造谣诽谤,促进网络和谐共处;
提倡诚实守信,摒弃弄虚作假,促进网络安全可信;
提倡社会关爱,摒弃低俗沉迷,促进少年健康成长;
提倡公平竞争,摒弃尔虞我诈,促进网络百花齐放;
提倡人人受益,消除数字鸿沟,促进信息资源共享。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知法,争做守法、用法的中学生》。
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人们常说,家庭教育是我们的第一堂课,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但是,那些同龄人的话仍让我震惊。大人们是注意言传身教的啊!难怪因早恋而怀孕的少年犯刘美娜对着她的父亲指责道:“你成天在家看那些三级片,你有什么资格管我!”家庭教育的影响,难道还不足以引以为戒吗?
当今,最普遍也是最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大概是“校园勒索案件”了吧。前些天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老羞成怒,用匕首将其中一人刺死……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谓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设想一下,如果小天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
邓小平爷爷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但是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我们或许只是一个正在叩响法制大门的学生,对所谓的法制只略知一二,但是迎着时代的朝阳,法制对于我们来说再也不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了,它引导着我们的生活,引导着我们的学习,引导着我们前进的步伐。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只有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我们广大青少年只有认真学习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知法的人;因为只有知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朋友们,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未来的国家是法制的国家,而法制的国家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我们今天的中学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我们只有将法伴随于我们的身边,从自己做起,宏扬法制精神,学法、知法,做守法、用法的中学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身边’!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有些呆滞的望向电视上一幕幕的事故,心中有一丝震撼……
当违法司机撞到行人时,选择的并不是下车救人,而是加快油门,疾驰而去,不见踪影……
当红灯明晃晃的闪耀在所有人面前时,大家所选择的,只是三个字——冲过去——然后,一幕大家所最不想看到的场面就出现在大家的眼前……
当一个以哭泣的面孔来换取别人的同情心从而骗取钱财的人出现在我们身边时,了解事实的旁观者熟视无睹,漠视着这一切,甚至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我有些困惑了,现在我们心中的“法”去了哪,我们又是要到哪里去寻回那个“法”字。
清晨,她小心翼翼的步下楼,有些紧张的环顾了一下四周,然后才小心撑着拐杖一瘸一拐的向面前的道路走着。
那是一年前,一个灰暗的记忆——
那天,她和好友说说笑笑的照常走在哪条道路上,这时,两边的行人急匆匆的让到了两边,她没有看到,只是灯光太过刺眼,在眼角轻轻一闪而过时,她下意识的推开了好友,然后,就没有了知觉……
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病院里,惨白的墙壁上脱落了许多石灰,有些泛黄了,看上去,有些凄凉;一阵阵的药水味道一遍一遍的传入她的鼻腔,有些难闻。
周围坐着些熙熙攘攘的警察告诉他,当时,没有人在她的身边,所有的人都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匆匆走过、又匆匆消失在路的尽头;肇事的司机早已走远了……
她有些悲哀的笑了,这就是传说中的法律吗,明白了……
月色有些昏暗了,房间里安静的好像没有生命一般,朦胧的罩在这个女孩身上,皎洁而美丽。可是,好像听说事故发生了,警察又去处理了……
第二天,清晨。
环顾四周,四周的病床上好像又添了好多人,虽然不是很严重,但是身上的绷带都缠了很多很多条,叹着气,见女孩醒了来,叹道:“现在的法律都没什么用处了,司机开车啊,都横行霸道的不让人哪……”
后来她什么也没有听,只是默默地、默默地,望着窗外,淡淡的落下了泪……
我们都应该去遵守法律、维护法律,让我们的世界更美好。
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我们应该懂得,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约束了我们的行为,可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更应该懂得,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我认为,大家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知法、懂法
只有学习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才能分辩是非,识别善恶;只有学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二、守法、用法
用道德规范、良好的行为习惯、法律的义务和责任来约束自己,做到四个 “要”。一要树立一个正确的道德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二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三要明白,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四要胸怀开阔。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都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
三、同学们必须要注意的7种不良行为
(一)逃课、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携带公共场所禁止的物品。(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音像制品、读物等。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共创和谐的乐甲校园。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春风吹过,我仰起头,看到湛蓝的天空中,风筝在那儿舞动,地面上,孩子们手中收放着的线,使风筝在天空中飞舞得更加美丽。我想,如果没有线的束缚,风筝也会迷茫。作为一名小公民,我们需要的则是法律的束缚。同时,我们也是二十一世纪的青年,将要用双手拥抱未来。在此之前,我们必须要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从前,我喜欢漫步于校园,接受着知识海洋的陶冶,我始终忘记不了一句话,“德是成功的基石”,我学会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念。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出现在我的视野中,它的第一次出现,总给我一种神秘而威严的感觉,从早到晚,它一直陪伴着我,它的神情是那样严肃,但是它的存在又给予我无限的安全感,好似它成了我的保护神。如今的我啊!感觉法律是那样的高大,它的光环将我包围。原来法律离我们如此之近,现在的我更一步的认知了法律。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一句话,告诉我着我们要懂得法律,当今社会上,很多少年因无知导致犯罪。对法律的无知使他们浑然不知的走向违法犯罪。而我们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全国上下,每一年所构成的犯罪案中,未成年人所占的比例仍在逐年增加,对于这种青少年犯罪,国家已引起了高度重视。有一位记者曾随机采访过几所学校的数位同学,问他们有关法律的知识与常识,而可以笞对的同学是少之又少。从这个事例中体现了什么?如今的每一位学生,更多的是需要法制教育,使他们能够懂法,梁启超先生说过“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进步则国进步...…”一个国家的希望,在于他整个下一代的素质,只有如今每一位青少年具有强大的法律意识,一个国家的将来才可能向真正健全的法制国家更进一步。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盛,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也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要做遵法、守法的好公民;触法、犯法迎接我们的便将是法律的制裁。如果说道德是人们追求的较高境界,那么,不违法则是人们行为的底线。我们维护自尊,培养自信,实现自立,力求自强,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遵守法律。遵守法律就是不能违法,而不违法,就要知法、懂法。
21世纪是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的,也是一个和谐安定的时代,但是,当我们走过熟悉的街头,看到的是什么?一群十三四岁的小孩子嘴里却说着一些难以入耳的粗痞之言;当同学之间发生争执时,就用武力进行解决,而周围的同学竟然以此为乐!就这一点,我不禁要问,是谁,到底是谁撕毁了中国五千年文明的古老传承?我们要做一个守法的青少年,我们就应该,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我们的心中应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使自己
跟上时代的步伐,播散正能量的种子。
同学们,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社会,让我们携起手来,遵纪守法,共同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通过学校的普法教育,使我对“法”、“法治”学法与守法有了更多的认识。“法”是调整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文件,它规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哪些行为是违法行为。而“法治”就是用法的精神来治理人、社会和国家。“法治”对公民的两大要求就是:学法和守法。
学法与守法两者互为关系,学法是前提和基础,守法是目的和要求。不学法就不懂法,不懂法就难守法。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学好法,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然后自觉地去守法。
法就在我们身边,只有通过学习才能发现。如:学《道路交通法》,让我们知道红灯停,绿灯行;学《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我们知道如何约束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已的利益。大量的案例事实表明,许多青少年都是由于对法律知识学习的忽视,不懂法,不知法,缺乏辨别是非能力,极易受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误入歧途,也容易被人教唆走上犯罪的道路,还有许多青少年因为不懂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被违法犯罪行为所侵害。例如:某子弟学校学生覃某,经常敲诈小同学,但都没有学生跟家长说过,后来发展到骗四年级学生某某到河边进行敲诈,因诈不到钱,覃某便用绳子把这名小学生给勒死了,接着又打该同学的家里电话,谎称该同学已被绑架,要家长交钱才放人,经公安人员严密布控,案犯于当天深夜落网。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每一个公民必须要做到的,而对于公民来说,惟有能自觉地做到遵纪守法,才可能获得最大的生存自由。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被车撞伤,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有的同学不遵守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忽视学校对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旷课、偷窃、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某小学五年级学生王某,成绩优秀,还是班级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有同学提议他拿这10钱去打电子游戏机,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了,怎么办呢?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有一次,他去一家超市偷东西,没想到在超市出口处被一位老太太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头部连击数下,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痴迷于电子游戏机使他丧失了人性,由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成了一个杀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啊。
法治呼吁人们学法,法治更呼吁人们守法。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只有人人学法,个个守法,国家才能长治久安,社会才能文明进步,我们才能在法治的蓝天下幸福地享受生活。
四年级:张雅婧
胡锦涛爷爷说:“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他老人家的话真是说到我们的心坎里了。
我是听着胡锦涛爷爷的谆谆教诲长大,他的每一句话语是那么亲切、感人心扉,我都记得清清楚楚,他那话语似千钧一发之力,犹如那殷红的血液一般,在我的身体中流淌,它们在我的骨子里萌芽、生长,它们——将伴随着我度过一生。
八荣八耻,就是八种中国人应该具备的好品质,也是八种中国人永远都不要触犯到的法规,这寥寥几字的诗歌,是中华儿女为人处事的一个准则,教导着我们要光明磊落地做事,刚正不阿地度过一生。
其中“敬廉崇洁、诚信守法”就是很重要的几条准则。
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社会安乐和平的基础。守法,则是每一个公民应该遵守的、并且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记住的。法律是公私分明的、是严肃的,但是,你一旦触犯了它,它就会不留情面地惩治你,它的存在,使社会稳定而和谐,人们离不开它,国家离不开它,但是依旧有人想触犯它,正因为社会上有这种人,而且不少。因此,一个国家需要的便是最完整的、最公平的、最公正的、最严格的法律法规。
不仅仅是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守法,其实,审判好坏的法官更应该守法。
法官,这个威严而神圣的字眼,肩负了人民的重托,就是实行法律的人,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法官就是天平,天平需要的是精准,天平不能坏掉,它需要保持它的精准,不精准的天平需要去修理,如果修不好,就丢掉,一个天平丢掉了,就会有下一个天平补上。法官,也需要守法,法官一旦触犯了法律法规,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一个人最伤心的事莫过于良心的丧失,一个社会最伤心的现象莫过于公正的误判。当每个人都不珍视琐事上的公正时,那么所有的琐事积累起来就将无法想象。由此可见,法律法规影响着整个国家,它和一个国家的命运拴在了一起。有时,有些触犯了法律的人侥幸逃走了,可是,你知道吗?他逃走了这一次,下一次触犯法律的时候会怀有侥幸心理,便会再次触犯法律,可是,他做的坏事太多了,假如积累起来,就会罄竹难书,这时,法律就会公正公判。
社会的安定和谐不仅仅是守法这一个方面,法律只是其中画有浓墨的一笔,一幅好的山水画需要的是有浓有淡,有深有浅,山水画是由几千笔勾勒而拼成的,就像社会一样,一个安定的社会需要的是每个公民拥有的不同或相同的好品质组成的。
比如说:廉洁。
对于这个褒义词,大家已经不陌生了,这是最近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到的“反腐倡廉”、“光盘行动”等多个活动中反复提到的词语,廉洁的意思就是:“不损公肥私,不贪污”,并且,党中央多次提出,要扫除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不良习性。党中央的措施是多么有力,稳、准、狠地揪出了一部分党内的蛀虫,使这些贪官感受到了党和人民的威摄力。
有句话叫做:“黑白分明隔一线,廉腐相克差一念。”公明与贿赂只是一念之差,有些人却因为钱财而放弃党性,失去了廉洁,最后受到了法律的惩罚。政府下达了“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清白做人”的口号,这个口号正是群众的呼声,在人民的眼里,不仅仅是安定了社会,更是党的英明决策。
东晋时有位名将,叫做陶侃,他是一个刚正不阿、两袖清风、廉洁奉公的人,关于他,有个家喻户晓的故事——《陶母拒鱼》。陶侃非常孝敬他的母亲,有一次,他把一罐腌制的鱼,送到家里孝敬母亲,母亲知道了严肃地教育了陶侃:不能拿公家的东西,要做一个耿直的清官。陶侃的母亲就是用伟大的母爱造就了一位好官。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要做一位好官,必须廉洁奉公。这个故事为我们鸣起了警钟,警示我们,不要为钱财所惑而做出对祖国、对人民不利的事情。
一个人有了廉洁、守法还不够,还有重要的一点——“守信”。
“人无信不立”,没有了诚信,也就有了道德上的缺陷,成为人际交往中不被人信任的人。而言出必行、说到做到的人则会受到集体的欢迎。
当今社会,信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而作为新一代的年轻人,我们必须坚守诚信的阵地,只有用诚信来酿造生活的美酒,才能活出无悔的人生。记得曾经看过一篇李嘉诚先生所写的文章,题目叫做:《让你的敌人都相信你》,我记得上面有这样一段话:“敌人相信你不单只是诚信,敌人相信你是因为相信你不会伤害他。例如我是他的竞争者,但他相信我不会伤害他,不会用不恰当的手段来得到任何东西,或是伤害任何一个人。”李嘉诚先生告诉我们:诚信是一种无穷的财富,我们只有真诚待人,才能真正取信于人,进而团结协作,求得自己和他人的共赢。商人最看重的是诚信,有诚信的人才会有好的客户与他合作,才能在世界上有更大的发言权,只有守诚信的人才能获得别人的信任和尊重,反之,如果没有诚实和守信的品德,就没有光明的未来。
“敬廉崇洁、诚信守法“,这正是每个公民、每个国民都需要遵守的法则,它是保证社会安定的关键,只有按这八个字行动,才能端正社会风气,活出璀璨人生!
从小事做起,从每一天做起,时刻点亮遵纪守法的心灯。
当我们点亮遵纪守法的心灯时,我们就会发现,天是那样的蔚蓝,小溪是那样的清澈,草地是那样的碧绿,山川是那样的美丽,校园是那样的和谐,社会秩序是那样的井然。“路不拾遗”已经广泛流传,“夜不闭户”不在是美丽的神话。
当我们点亮遵纪守法的心灯时,我们就不会用“闯红灯反正就这一次,没什么了不起的”为自己的不良行为开脱;就不会用“拿别人的铅笔就我一人知道,下一次不拿就行了”这样“自欺欺人”的错误搞“下不为例”;就不会用“吐痰又不影响什么,反正好多人都在吐”的借口放任自己。
当我们点亮遵纪守法的心灯时,就坚定了纠正自己不良行为的决心。我们会打消没有人时将纸屑仍在地上的念头;会收住将要踏上嫩绿草坪的脚步;会为曾经的“随地吐痰”感到羞愧。
当我们点亮遵纪守法的心灯时,就增加了制止别人违法违纪的勇气。当有人闯红灯时,你的善意提醒,就可能会避免一场悲剧的发生;当小偷在公共场所行窃时,你的一声大喝,有可能会减少一次犯罪行为的得逞。
敬爱的周恩来总理时时处处带头遵纪守法的故事,激励我们时刻点亮遵纪守法的心灯。有一次,周总理乘车去政协礼堂开会,司机违犯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的时间很长,耽误了开会时间。同车的干部想去和民警交涉,总理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总理应带头遵守。总理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一直等到警察放行,总理一行才离开那里。此后,总理常常叮嘱司机,不能违反交通规则,说:“不要以为我是总理,就可以特殊,可以违章。”
要想时刻点亮遵纪守法的心灯,我们就必须心中牢记胡锦涛爷爷提出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基本要求,从一点一滴培养自己的良好道德情操,从一言一行培育自己的良好行为规范。
只有时刻点亮遵章守纪的心灯,我们才能健康、快乐的成长,我们的校园才能更加绚丽多彩,我们的国家才会更加和谐繁荣。
让我们大家共同点亮遵章守纪的心灯!照亮我们洁净的心灵,也照亮我们那条充满理想的大道。
古人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到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当今世界,要在激烈的国际国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仅要创造强大的物质文明,而且要保持强大的精神力量。引导全社会形成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知书达礼的精神风貌和行为规范势在必行。
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增强爱国情感。开展知礼守法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开展诚实守信教育,加强信用建设。开展知礼向善教育,优化人际环境等。这些内容都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
(一)爱国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十二道金牌,如暴发的山洪,以眼境蛇毒般的迅速及毒性,带着皇族不可亵渎的龙颜,向着岳飞马不停蹄的涌来。转眼沙场,岳家军正以倒江洪流之势,与金军对战。眼见胜利只在眨眼之间,然而皇族的神圣又是不容反判的。岳飞居于二者之间,里外难做人。最终逼于无耐,放弃了十年的功绩,班师回朝。只恨秦桧的阴险狡诈,岳飞心中直叹可惜呀!十年的逐金功绩毁于秦桧一张臭嘴。放眼当今,谁不为岳飞可惜呢?但是又是什么促使岳飞坚持十年而毫不动摇的驱逐金军呢?又是什么放任他握到第十二道金牌时才肯收军呢?难道他就不知道有一天他会战死沙场?也不知道违抗圣旨,人头不保吗?不,这些简单的道理他都懂,只因为爱国主义的树苗,已深深扎根于他的心底,为了祖国,他宁愿付出宝贵的生命,也不容金军的铁骑踏入祖国半步。换作他人,纵有爱国之心,也不见得能像岳飞那样,几十年如一日,为报国而无视圣旨的神圣。中国之所以千百年来,历尽苍桑而不倒,根本就在于有这样一种爱国主义情感和爱国主义信念作为基础,他是每个中国人成就其人格的根本报复所在。作为炎黄子孙我们应该关注祖国的前途和命,维护国家的独立统一、安全和尊严,维护祖国的历史文化和民族优良传统。为此,大力加强我们学生的爱国主义信念教育,培养我们的爱国主义情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让我们更好的投身于祖国伟大的复兴之路,是何等的重要
(二)守法
守法,就是遵守法纪。守法,是一个现代国家对公民的起码要求;也是一个公民的基本行为准则。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必然是法制国家,我们强调依法治国,不仅要立好法、执好法,还在于守好法。凡是社会主义法律所鼓励、培养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要求的光荣、正义的行为;凡是社会主义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所不容的、不正当的行为。法制是制度化的东西,而制度是相对稳定的、长远的、管根本的,不容松动,人人必须遵守。“守法”与“爱国”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爱国”是守法的前提和核心;如果一个人不爱国,他就不可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公民只有知法,才能更好地守。“守法”首先要有坚定的法律信仰,了解法律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良法。不要以为“我不违法、我不犯法”就离法律很远,不了解法就像走路不懂红绿灯一样,不遵守法律就是不听红绿灯指挥,肯定会乱了套。我们要了解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要求。当个守法公民,对社会各个层面要有不同要求。对领导干部不能同于一般老百姓,他们应当把遵纪守法和实践执政为民结合起来,作为普通公民也不能仅仅局限于“不违法乱纪”,应当把爱国、诚信、知礼乃至奉献作为自身要求,这才是现代公民。
(三)诚信
以诚信为关键。所谓诚信,就是要诚实守信,说话算数不骗人。孟子曰:“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何谓诚,信也;意思是说要有信用。诚信之道,古而存之,诚则成,虚则败。秦国的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变“立木取信”,终而“商鞅变法”闻名于世;季布“一诺千金”使他免遭祸殃;但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却致身死国亡。前车之辙,后车之鉴。我们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仍然要以诚信为本,取古之精华,舍古之糟粕。在全国号召建设和谐社会的潮流下,我们始终坚持和谐为本,诚信为根。无论在人文社科方面,还是在经济方面,我们的诚信仍然主导着时代的先锋,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故此,构建和谐,诚信关键。在社会人文舆论的:学生诚信危机。
也不是空穴来风的。当今学生确实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诚信危机,我们应该面对现实,着眼未来。在事情实处,我们应该反思我们的所想,所为,所事。特别在我们的人生事业上,我们应该尊重诚信这个不成文的客观规律上来。尤其我们作为人民健康的维护者,为民诚信,真正做到医药救人,真正落实好我们的卫生事业。诚信待人,诚信事事,诚信为人。做时代诚信的学生。
(四)知礼
中国,自古以来被世人称为“文明之都,礼仪之邦”。五千年来中国传统礼仪文化源远流长,哺育着一代又一代的华夏儿女。作为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我们更应该让优良的传统美德在我们手中发扬光大及兴旺的传承下去。所以,要大力加强知礼教育,增强荣辱廉耻意识,培养好学厚德、谦恭礼让、尊长爱幼、团结友爱、谅解宽容、与人为善等方面的文明素质。让我们做一个知书达礼的文明人。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树立新时期的道德观必须将爱国守法知礼诚信走进内心,融化在自己的实际行动中,从自己做起。加强自身修养,加强人格锻炼,为弘扬社会新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尽职尽力。我们作为新时期的大学生更要学法知法,与法同行,共铸诚信,共创文明,和睦互助,友爱向善等道德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用实际行动来回报可亲可敬的母亲。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构筑强大的精神支柱,与时代同步,与人民齐奋斗,与祖国共奋进。
还等什么?就让我们对着课室里庄严神圣的国旗立下不朽誓言:作为中华儿女的我们,应全力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全面开展、接受文明素质教育,坚决按“爱国为核心、守法为重点、诚信为关键、知礼为基础”的文明宗旨做,使自己真真正正做一个文明人,不求所图的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和文明强大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在我们的校园里,有着许许多多的小学生,但是,他们知不知道遵纪守法呢?也许,他们不明白遵纪守法的意思是什么?遵纪守法是每个人应该遵守的。而又有谁认真听呢?我们也不知道。
又一次,那是一个让人胆战心惊的日子,我们放学了,但是,有很多的小学生像刚发出来的小狗一样,乱跑、乱叫。我呀!也没有太理睬。一放学,我就想着去买一些学习用品。因为马上就要考试了,要是考不好,又要被挨骂了。我站在马路边上,看见还是红灯,但有些小朋友却像那些盲人一样,如果说是盲人,他们因该还会等一会呢!但那些小学生连看多不看直接冲过去,那些正在开车的叔叔们多气急了,但是也奇怪,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说:“小孩,不想活了,读了这么多年书,也不知道学了什么。”但那些小学生都不理睬。连看都不看。我想:要是那些叔叔没有停下来,那么,不是又有无辜的生命消失了吗?
还有一次是在学校里,但是学校里明明发了遵纪守法的呀!他们为什么还不遵守。下课了,有很多同学都兴高采烈的出来玩游戏。现在的六年级是在最低楼。被校长看着。所以,不会那么调皮。但是那些低年级的呢?一点都不懂事。他们在楼上玩,而有一些小孩在楼下玩,有一些小朋友玩归玩,他们看着底下的人,就往下面扔东西。还好是一些小东西,要是杯子呀!或是一些铁制的东西。那么头上就多了一个洞了吗?多不危险呀!说不定又会出事呢?
我现在还是小学生,只知道有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准则,以后的事我就不知道了,因该高年级也有吧!但是我现在连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准则都没有背下来。我试一下吧!
1、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2、尊进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主动打招呼。3、尊进老师,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以下六个我都会。但以下的。就说不定了。所以。请别的小学生要努力遵守,不要违反,既是保护好自己,也是保护别人。
不管是小学生还是成年人也好。保护自己、关心他人。人人有责。
小康六年级:邹露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够共产党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乐于探究,自行自强,孝敬父母,尊敬师长,诚实守信更是作为一位中学生的责职。
人人守法纪,凡是依法纪,才能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什么叫守法守纪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受法律规范就叫做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法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守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不成方圆。人走在马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被车撞伤,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为,世界上没有不约束的自由。
国无法不治,校无纪不安。如果每个同学知法明纪,凡事都按照规章制度来,那么我们就有一个和谐平安的校园。如果没有纪律的规范,法律的约束,各项次序就无以保证,我们将失去美好宁静的校园。
法律在我们的意识中不应该是模糊的,作为优秀的学生,遵纪守法使我们的职责,但在我们之中存在一些不良行为害己害人,我们都知道,一个人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惯后要纠正过来是不容易的,所以我们应该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处处遵守学校的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养成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
在我们接受知识的过程中,要学会创新,要学会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思考问题。从学校的角度来讲,纪律是为了维护学校的利益并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是为了每个学生遵守的规则,条文。上学如果迟到,进教室前就要喊报告。争取老师的也同意后才能进教室。上课时间,要认真听课,做好笔记,不在课堂讲闲话,不要开小差,要积极举手发言……课间休息5分钟,这样就会有利于学生的身体健康,让学生舒活舒活筋骨,清醒清醒头脑。还有的同学穿着奇装异服,留着怪异的发型,乱丢垃圾,自习课讲话,迟到,旷课,逃出学校上网吧……这些违规乱记得现象请则会使同学们的成绩下降,重则会使人误入歧途。
作为一个中学生,我们要改掉自己的缺点,更要做到以下几点:
1、
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
专心听课,勤于思考,认真完成作业。
3、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有益的文娱活动。
4、
积极参加劳动。
5、
遵守学校纪律
当今社会,人口素质,社会风气在不断提高,人们在为了创建更和谐的社会而不断的努力着,从古到今,像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历史上一些着名的政治家,军事家,为了维持统治的秩序,保持内部的一致,增强战斗力,都是非常注重纪律并带头遵守的。
三国时期着名的政治家,军事家曹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一次曹操带兵出征,路过一片麦田,曹操当即下令:“任何人不得践踏麦田,违者斩。”命令一下,人人都小心起来。偏巧,曹操的马受惊了,奔到麦田里去,官兵见状,都站在田埂上,路旁边,默默的看着。曹操牵回了马,立即把行军主薄叫到马前,让其议罪。主薄言引《春秋》说“罪不加于尊”。这件事就算了。曹操说,我自己下的令,自己带头去破坏他,怎么让三军执行?但我是全军之主,也不好自杀,只有处于刑法了。说着他拔出自己的宝剑,割下胡须(古人是不割须不理发的,这是当时的一种刑法)。曹操自刑,全军震动。此后,曹操的威望就更高,曹军的纪律也更严明了。
尽管这样,还是又美中不足的地方,不断的在有人以身试法,挑战法律江西有一个例子,一个13岁的在校未成年人听说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于是计划在年满14周岁之前犯罪。经过准备策划,他于14周岁生日前一天杀害了一个年仅11岁的女孩。当然,这是一个很极端的例子,但能说明一些问题。青少年的认识水平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低,他们能够很快理解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却未必会遵守。他们叛逆的心理有可能会促使他们知法犯法,以身试法。所以,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与责任,作为祖国新一代的建设者,我们更应当去遵守去普及。
和谐,大同的社会是我们每个人都向往的,都追求的,但不能只靠嘴上功夫,要用实践去努力的创造。普及法律知识,是提高素质的基础,扫除法盲,让大家对法律都有一定的了解,保护自己的权利,遵从自己的义务。法律与道德也是并存的,一个人有道德有修养,有了良知,才会遵守法律,才能使自身的素质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以身试法,挑战法律和道德只会给自己和家人,甚至别人的家庭带来悲痛。
当今社会多已被金钱和名利淹没,作为祖国觉醒的心一代建设者,我们绝不可以被名利与金钱打败,绝不可以为了这些埋没了道德与良知。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能做的也有很多,从我们的身边做起,校园里,图书馆,公车上,随处可见,举手之劳。《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更是身为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应该遵守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在这里,我写的不仅仅是一篇文章,我希望并不是我一个人在为这些而努力,我想带动更多的人来为了我们的家园,为了未来的和谐社会而努力,大家一起努力,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学生,我们向往的,追求的社会才会更早的到来。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西安市莲湖区第四十四中学初一: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