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毛的作文
今天,我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觉得很感人。三毛是一个没有父母,没有家,四处流浪的孤儿。他经常吃不饱,穿不暖,可怜极了!看到这本书,使我想起我现在有吃有穿,丰衣足食,却经常浪费食物,还要挑食。每天吃饭时,妈妈给我挑了很多菜,我却东挑西捡的,不好好吃饭。有一天早上,妈妈给我一个面包,我吃了几口,就偷偷地扔进垃圾桶里。和三毛相比,我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感到羞愧极了!
读了《三毛流浪记》,我更想到世界上还有那么多可怜的人,他们吃不饱,穿不暖,希望我们每个人能多一份爱心,去关心和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给他们一份温暖。“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我们更应该珍惜粮食,做一个尊重他人,珍惜他人劳动的成果的人。
五年级:家希
三毛,是三十年代时,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他没有自己的家,也没有自己的爸爸、妈妈;穿着破旧不堪的衣服,光着个小脚丫,整天跑在大街小巷里谋生;他吃着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箱里;他做过各种各样的事情:捡烟头、卖报纸、擦皮鞋、帮助别人推三轮车……但是他所挣到的钱连吃顿饱饭都不够——真是个苦难的童年。
跟三毛比童年,正是“你幸福的每一天是三毛渴望拥有的,当你从幸福中一路走来,不应该忘记三毛的苦难和期盼”。我们应该为了明天的更加美好生活,而加油、加油、再加油。
初一:张家玮
对于一个名叫三毛的人,你能了解多少,是不是还停留在《三毛流浪记》中那个三根头发的孩子。而我所写的是一名叫三毛的作家,一名只身穿过长为4800米的女作家。
对于文字的喜爱不仅仅源于陆游那首怨恨愁苦《钗头凤》和他原配妻子唐婉续写下的《钗头凤》还有那名奇女子带给我对于文字的重视。
最先接触的是《撒哈拉的故事》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我才开始热爱上这个奇女子,这个与文字相伴穿越撒哈拉沙漠的奇女子。三毛以往未公开的随笔集出版,身边的好友都会在知道后第一时间告诉我,我便会停下手所有的事,立即去买。尽管现在没有读完,只是觉得不能拥有,现在随着对三毛的了解越来越深后,说不心痛那是假的。
四八岁便死亡在医院的厕所里,死因也是一直都很有争议,很多人都说她厌世所以自杀死的,但是我到更加愿意相信,她是从容走向死亡的,到了那里她更加幸福。对于三毛的年幼时的一件事,我是记忆比较深刻的,这也可能是造成三毛在丈夫荷西死后文章一下子变得‘黑暗’的原因之一。
三毛的父亲是一名律师,自有气氛浓厚,中产家庭成长的孩子,自小严重偏科,数学曾得过零分,被老师画零蛋严重羞辱,从此在她敏感的心灵上留下了巨大的影响,自卑,无安全感,对人性阴暗的恐惧,并为她后来的生活悲剧的人生埋下了伏笔。
天才都是敏感的,近乎神经性衰弱的敏感,特备在她生命在阳光荷西去死后,和荷西一起生活的那段时间从三毛的描述看,是最安稳的一段时间,几乎过着正常人的生活。
其实,三毛对于我的影响也不仅仅是让我引起了原来文字对于我的重要性并不仅限于学习中,更多的时候是陪伴你的一种毅力,就像张学良在被囚禁的日子里,在他死后,世人翻出了五百多封。这也是可以看出文字是一种对人的信念以及鼓励、
她的人生是自由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计多少后果,也没有太多的瞻前顾后,这是一个自由的灵魂,她会缺钱,会有很多困境,但无论什么都没能阻止她的前进,她非常健忘,困难的时候可能会想,下次再也不这样了,但是到了下次的时候又毅然决然德出发。
司马中原评论三毛说,如果生命是一朵云,它的绚丽,它的光灿,它的变幻和飘流,都是很自然的,只因为它是一朵云。三毛就是这样,用她云一般的生命,舒展成随心所欲的形象,无论生命的感受,是甜蜜或是悲凄,她都无意矫饰,行间字里,处处是无声的歌吟,我们用心灵可以听见那种歌声,美如天籁。被文明捆绑着的人,多惯于世俗的繁琐,迷失而不自知。读三毛的作品,发现一个由生命所创造的世界,像开在荒漠里的繁花,她把生命高高举在尘俗之上,这是需要灵明的智慧和极大的勇气的。
我想一切都莫不过于此了,“云一般的生命”正是对她一生最美好的诠释。
初三:南星
《三毛救孤记》讲述的是三毛儿的故事。
三毛是个流浪儿。他出生在旧社会,从小失去了父母。天天在街上流浪。三毛做了很多好事,其中一件事令我非常感动,
一天,三毛在大街上流浪,忽然看见一位穿得很时髦的妇人正在毒打一个小女孩。三毛跑上前去,把小女孩救了过来,才得知,小女孩也是一个没有父母的孤儿,又被人贩子卖去做苦工,地主天天让她干重活,干不好不给吃饭,她好几天都没吃饭了。三毛赶紧从自己的破口袋里掏出自己唯一的两个馒头给了她,她狼吞虎咽地啃了起来。吃完了,小女孩又得回去了,不然,地主是不会放过她的。小女孩走后,三毛非常悲伤,他最痛恨有钱人,身为地主家,仗势自己有钱,欺压贫苦人,三毛决定把小女孩救出来,让她脱离苦海。三毛帮过一个算命盲人,便找他想办法救小女孩,他答应了,便和三毛一起去地主家算命,说:“小女孩是一个天上的天文星下凡,必要让走她,因为她是你们家的克星之类的迷信话,地主信以为真,把小女孩放走了,从此,小女孩自由了,三毛也很开心。
自古以来,无数名小英雄为人民做好事。而三毛就是其中的一名小英雄,他的心灵如同雪一般纯洁,他为人民做的重种事迹,让我深深体会到小英雄的伟大,他有着顽强的意志,他有着善良,正直见义勇为的精神,我们要把他好的形象时刻记在心中处处以他为榜样,在学习上,在生活上激励我们勇往直前!
六(2)班沈逾东
在我的书架中,夹着一本《三毛流浪记》。这是一本漫画书,记载了三毛的流浪生活。其中有泪也有笑,既有社会的冷酷,又有人性的同情。三毛在人们的印象里,永远是一个瘦骨如柴、天天以天为盖,以地为庐地流浪的小孩。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是苦,什么是欢,只知道他是一个头上有三根头发的小男孩,而且十分搞笑,常常笑得我前俯后仰,如今再回味起来,又想到我们的生活背景,比起三毛,真是天壤之别。我经常随画中三毛的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我喜欢三毛,就因为他很有个性、意志坚强;我喜欢三毛,就因为他正直善良、见义勇为;我喜欢三毛,就因为他聪明机智、富有童真;我喜欢三毛,就因为他是不断经历磨难却永不放弃的人。
在三毛身上,背负着旧社会痛苦的阴影,漫画中的三毛仿佛在向世界呼唤和平、呼唤公平、呼唤同情、呼唤文明、呼唤道德、呼唤人性。我也十分希望那些在街头露宿的孩子们能早日走出黑暗,迈向光明!
晚上大约九点多时,我和爸爸、弟弟刚从超市回到家,弟弟打开电视,爸爸发现一部电影《三毛流浪记》开始了,我们就坐在电视机前,看起《三毛流浪记》来。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就是三毛遇到了一个小偷的老板。那个老板把三毛带回家,给他吃饱了,穿暖了,就让他和老板的徒弟们一起去做扒手。三毛不愿意,老板就逼他。老板和他的妻子带着三毛装作是一家三口的样子,去买布料(其实是偷)。老板娘拿着一块很大的布料像是在看它的质量和花纹,其实是用它把自己作案的过程挡住,然后就把布料往自己的大衣和三毛的大衣里塞。最后人家发现了他,三毛差点儿就被抓住了。
第二个就是一个女的领养了他,结果在一次聚会上丢尽了脸面,就不要三毛了。最后三毛还是过得很幸福。
看完了这部电影,我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的确,在当时的旧社会,是有很多这种中国孩子是这么过日子的。他们抢吃、抢位置,干活也要抢。而且,如果不大的孩子来,他们会打他。三毛刚开始就被打了。当时的苦日子,是现在的儿童不敢想象的。我们现在很幸福,有吃有穿有喝有玩,什么都不用愁,不用担心。可旧社会的孩子们并不是那么好,他们什么都得不到,三毛看到有人在贴广告,就喝那个沾广告纸在墙上的米糊,被人发现了,毒打了一顿。那时候的米糊都能充充饥。
所以,我们现在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我的青春,时光的忽悠 ,已使昔日的欢乐变的冰凉;可是在被你的痛苦的窒息下的时光失去 后 ,痛苦依然存在。在春雨的朦胧下溪与河絮叨着,偷偷聆听并传递春的温情。洒想人间的都是爱。可是在春风的吹拂下,我却只能叹着:话落水六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的悲鸣。这该是这样的一种风情呢 ?
随着雨意的不断加浓,那边的山就象一位披面纱的少女,羞涩的将自己的娇容隐藏在面纱的下面。那一种的 蒙蒙胧胧的愁的梦境的那边的未知的那边。该是怎样的一种天国呢?
脱这腮帮子,思绪,确切的说是灵魂 ,随风飘向山的那边。修长的眉如远山 的黛,安静的卧在 另动的眼眸上。撒下一网甜甜的睡意 。远的看见三毛依依不舍的捧起那片温情。小心翼翼扑进沙漠。漫天飞舞的黄沙,掩去拉她那纤柔的背影。周庄立在她的身后,静静地望着, 连手中的扑扇落入溪中都不曾察觉。
我 的心时常下雪,不管天气如何,它总是突然地冻结,无法商量。我的心开始下雪,雪声覆盖拉所有,扑灭拉,迷茫 骄傲,和衰痛。我望繁花盛开的世界 固定缺席。当一切于寂静时 世界突然地变的明朗。所以别为我伤忧。我有我的美丽,它正要开始。。。。。。。。。。。。。。。。。。。。。。
对于一个名叫三毛的人,你能了解多少,是不是还停留在《三毛流浪记》中那个三根头发的孩子。而我所写的是一名叫三毛的作家,一名只身穿过长为4800米的女作家。
对于文字的喜爱不仅仅源于陆游那首怨恨愁苦《钗头凤》和他原配妻子唐婉续写下的《钗头凤》还有那名奇女子带给我对于文字的重视。
最先接触的是《撒哈拉的故事》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我才开始热爱上这个奇女子,这个与文字相伴穿越撒哈拉沙漠的奇女子。三毛以往未公开的随笔集出版,身边的好友都会在知道后第一时间告诉我,我便会停下手所有的事,立即去买。尽管现在没有读完,只是觉得不能拥有,现在随着对三毛的了解越来越深后,说不心痛那是假的。
四八岁便死亡在医院的厕所里,死因也是一直都很有争议,很多人都说她厌世所以自杀死的,但是我到更加愿意相信,她是从容走向死亡的,到了那里她更加幸福。对于三毛的年幼时的一件事,我是记忆比较深刻的,这也可能是造成三毛在丈夫荷西死后文章一下子变得‘黑暗’的原因之一。
三毛的父亲是一名律师,自有气氛浓厚,中产家庭成长的孩子,自小严重偏科,数学曾得过零分,被老师画零蛋严重羞辱,从此在她敏感的心灵上留下了巨大的影响,自卑,无安全感,对人性阴暗的恐惧,并为她后来的生活悲剧的人生埋下了伏笔。
天才都是敏感的,近乎神经性衰弱的敏感,特备在她生命在阳光荷西去死后,和荷西一起生活的那段时间从三毛的描述看,是最安稳的一段时间,几乎过着正常人的生活。
其实,三毛对于我的影响也不仅仅是让我引起了原来文字对于我的重要性并不仅限于学习中,更多的时候是陪伴你的一种毅力,就像张学良在被囚禁的日子里,在他死后,世人翻出了五百多封。这也是可以看出文字是一种对人的信念以及鼓励、
她的人生是自由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计多少后果,也没有太多的瞻前顾后,这是一个自由的灵魂,她会缺钱,会有很多困境,但无论什么都没能阻止她的前进,她非常健忘,困难的时候可能会想,下次再也不这样了,但是到了下次的时候又毅然决然德出发。
司马中原评论三毛说,如果生命是一朵云,它的绚丽,它的光灿,它的变幻和飘流,都是很自然的,只因为它是一朵云。三毛就是这样,用她云一般的生命,舒展成随心所欲的形象,无论生命的感受,是甜蜜或是悲凄,她都无意矫饰,行间字里,处处是无声的歌吟,我们用心灵可以听见那种歌声,美如天籁。被文明捆绑着的人,多惯于世俗的繁琐,迷失而不自知。读三毛的作品,发现一个由生命所创造的世界,像开在荒漠里的繁花,她把生命高高举在尘俗之上,这是需要灵明的智慧和极大的勇气的。
我想一切都莫不过于此了,“云一般的生命”正是对她一生最美好的诠释。
三毛是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他没有家,没有父母,没有亲人。他没有饭吃,就吃贴广告用的浆糊;没有地方睡,就睡在垃圾车里。为了生存,他小小年纪,就做过各种各样的事:卖报纸,捡垃圾,帮别人推车……就是这样,三毛捡到一个钱包,也还是还给了失主;他宁可饿肚子,也不帮别人干坏事。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但他的坚强、勇敢、善良却是可敬的。和三毛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有父母的疼爱,有可口的饭菜,有优越的学习环境。而我们却不知道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我想,如果三毛生活在现在的社会,一定会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孩子。想想过去,看看现在,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三年级:烈日的寒风
忘记了,从谁那里听说你的名字,我一度傻傻的认为你是«三毛流浪记»里那个打也打不倒的小鬼,直到手里捧着你的书再也放不下,我才开始慢慢了解你---你的独特,你的洒脱和你的善良。
曾经的你也是一个不太爱听话的孩子,甚至比我现在还要顽皮,你不喜欢考试,对数学一窍不通,却深深热爱着读书,以至你最后植根于文学。你说过,你写作的目的,很简单,只是为了让父母高兴,让父母在别人面前也有可炫耀的地方,让他们觉得辛辛苦苦一场还有些收获。你做到了,在大西洋彼岸,在英式街头,在台北胡同,都会有人将你一眼认出并狂喊你的名字,此时反而是你,竟有些不自然了,你说,有时,你会忘了三毛是谁。
为了逃脱,为了那一张相片引起的乡愁,你踏上了奔赴撒哈拉沙漠之路,那里有你期待的风卷黄沙,有你渴望的驼铃乐响,迎接你的是甘愿与你一同留下的丈夫---荷西,他曾深情地说过,唯一拥有你并留在你身边的方式就是与你结婚。的确,他是懂你的,也就是因为他的这份执着与坚持,你那颗漂泊的心被撼动了,沙漠之行也拉开了序幕。
你曾在心底告诉自己:未来的日子会很苦,要学会去承受。可当一切活生生的摆在你的面前时,你还是被难住了。撒哈拉是常年无雨的高温地带,那是的它不仅贫穷落后,连日常所需的必备物品都极为缺乏,连水都要以每天供应几桶来细量计算。天生乐观的你却也渐渐一一去克服,在此生存了下来,时不时还会给自己的生活找点乐趣,你会在黄昏午后同下班归来的荷西开着那辆雪白的爱车去向沙漠深处,寻找古老深沉的暗语,或者隔三差五给附近的撒哈拉灌输一下知识的营养,一切就这样安静而美好的存在着,一待就是六年。却殊不知,一场天崩地裂即将到来。
沿海的玻璃花房里,你整忙碌准备着饭菜,有人跑来告知你,荷西出事了,紧接着你狂跑向海边,等来的却是他已僵硬的躯体,你早就知道的,有什么人要离去了,但你却一直认为是自己,你还记得你怕自己突然离开,半夜里摇醒已睡去的荷西,告诉他,你爱他胜过你自己的生命,因为你怕以后也许就来不及再说了,谁知,荷西听后,竟泪流满面,说他等这句话等了六年,那一瞬间你也哭了,完全出乎你的预料,就这样,两个大人像小孩子一样在半夜里泣不成声。
可是荷西走了,你的世界顷刻间崩溃了,你的灵魂在那一刹那似乎也随着他去了,你整日的坐在他的墓地前,望着那个十字架,望着那厚厚牌子上简单的字:“荷西·马利安·葛罗--安息”,从鸟声如洗的清晨痴痴地坐到幽暗的深夜将你深埋,然后摸黑归去,在这凄冷的长夜里,相思像虫子一样啮噬你的身体,你也曾多次想要死去,但你也明白你的存在不只为你自己,还有那些爱你关心你的人,正如你在《不死鸟》中提到的:“虽然我的翅膀断了,我的羽毛脱了,我已没有另一半去比翼,可是那颗碎成片片的心,仍是父母的珍宝,再痛,再伤,只要他们不肯我死去,我便也不再有放弃他们的念头。”
是的,我们的存在,不仅为了我们自己,也为了我们爱的人和爱我们的人,一步一步踏实的走下去。每当遇到挫折时,我想到你的乐观洒脱,那种对待世事的豁达,便使我又有了走下去的勇气。我想,有可能的话,未来的日子里,我会踏上撒哈拉,去寻找你的足迹。愿你此刻正和你爱的荷西在天堂安好。
早晨,阳光明媚,睡在垃圾桶旁边的三毛醒了,今天他又要进行新的旅程了……
他在大街上走啊,走啊,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这时的三毛,突然看到一枚银光闪闪的东西出现在下水道旁边,便立刻冲向了那里,捡起来一看,哦,原来是一元钱,三毛想:是谁丢在这里的呢?会不会是假币被人给仍在这里的,让我来试试看,只见他把一元钱往衣服上擦了擦,又仔细看了看,还使劲地用牙齿咬了咬,“哎呀!”三毛的牙齿顿时疼得大叫起来,但他却喜滋滋地念道:没想到,这钱还是真的耶!我又可以吃上香喷喷的肉包子了。此时的三毛高兴的不得了,他的眉毛笑成了一轮弯弯的月亮,眼睛咪成了一条缝,大嘴巴咧开,两排洁白的牙齿整齐地露了出来,脸上闪耀着红光。他边走边跳,一不小心,一元钱从手中滑落下来,开始滚动了起来,硬币滚到哪,三毛就跟到哪……只见他用身体“扑通”一下,想把那钱给盖住,可没用,硬币突然改变方向向下水道滚去,三毛急的大声地喊到:“不要啊——!”钱却已经滚落到下水道的污水上面浮着……
三毛紧叮着下水道里的一元钱,发愁了……怎么办呢?他紧锁着眉头,眼睛黯淡无光,没有像刚才那样睁得大大的,而是半睁半闭,嘴巴抿得紧紧的,只露出了正在咬唇的牙齿,真像一个苦瓜脸。他发愁:难道一元钱就这样没了吗?
这时他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香味,身一看,有一个鸡翅躺在路边的纸盒子里,三毛刚要伸手去拿,不想却被一只小狗给抢去了;三毛气得眉毛都变成了倒“八”字,还翘一点儿,眼睛直瞪着小狗,鼻子都气歪了,直冒着粗气,嘴巴里的牙齿,那是咬得“咯咯”地响,脸也涨得通红,他居然和小狗打起了架,狗疯狂地把三毛的腿给咬了后却逃走了……
三毛哭了,眉毛耷拉着下来,眼睛红红地,闪着点点泪光,鼻子抽抽答答地,小嘴噘得还挺高,脸却变成了茄子脸,他哭着大喊:“我怎么这么倒霉呀!”……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 张爱玲
这本书的扉页上写着这么一句话:“她看到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感应到前世的乡愁,于是决定搬去住。”那是三毛流浪的乡愁,那是她不羁灵魂在轮回间的笃实执念,是她抬起步伐便毫不迟疑迈出的决绝,却也是我的太阳,我那被禁锢的流浪。
最初喜欢三毛,便是因为她不驯于现实的傲骨。有人问道:“难道去安稳地做一个教授不好吗?”她淡淡地答着:“我喜欢流浪。”她不屈于平凡的安之若素,辗转在前世的领土,去逃脱这一世的铹铐。三毛是自由的,在这个浑浊的世间,仿佛一尾锦鲤,仍是不曾放弃地寻觅着那一潭清河,在纷乱喧嚣中惬意地流转着曼妙的腰身,活得简单而精致。
三毛追逐着那来自前世的乡愁,在撒哈拉沙漠落下脚跟。她在《稻草人手记》中写了沙漠中的海市蜃楼。三毛被当地的朋友载去沙漠中,日落黄昏,一路迤逦的大漠风光。视线前蓦地出现一汪澄湖,似乎近在眼前,而车子却在全速向着那个方向驶去。三毛惊惶地伏在膝盖上,忐忑地望着近在咫尺的湖泊。车子划过凛冽的风沙,飞快地向湖中行驶。她瑟缩着有几分惊恐,却也无缘故地有些迫切的希冀。虽然行驶到近前时才惊觉出那只是海市蜃楼的风景罢了,可她却深深向往着那份奔向湖心的凛冽自由,那份无所牵挂的畅快淋漓。我同样爱着这个故事,流浪着,自由着。忘记了凡世间的那些牵挂,又有什么好悲伤?那是一道光芒,那是一轮心中燃烧的太阳。
有人说,业余的流浪者被叫作逃避现实。而三毛的流浪,既是一种对浮世的挣扎,又是一种认真的执着。那一年的三毛,尚是风华正茂,不加迟疑,便流浪到异乡,只为追随那一缕昏黄的愁思。并非是对这一世的家乡毫无牵挂,而是她深信着前世的自己早已把心系在了那片流连着风沙的戈壁滩上,这一世的自己只有顺应着那一世的执夙,将对家乡的眷恋匆匆掩没在书信间。她的提步便走,是一种偌大的勇气,从此背井离乡,流浪天涯。我从那些文字间捕捉着她宁静的旅途,向往着无所顾忌的畅快淋漓。然而一次次地,我站在车站牌前,默默记下回家的路途,为自己的胆怯与豁不出去懊恼着。我向往着流浪的自由,却仍顾及着自由所依傍的生计。那条流浪的小路,虽是我心中的太阳,光芒咫尺,却遥不可及。
扉页的最后写着:“最终,她又像儿时那样不按常理出牌,逃离到没人知道的远方,继续以自由不羁的灵魂浪迹天涯。”三毛用青春流浪着,不曾回头。我与她同在骨子里刻下的叛逆相共鸣,却只得艳羡着她无怨无悔地挣脱禁锢。那是一种灼目的灿烂,那是一种咫尺天涯的乡愁,那是我心中不染尘埃的缪斯,三毛,我心中流浪的太阳。
晚上闲来无事,从狼藉的书柜里随便翻出一本书来看。看到封面上的大字——“雨季不再来”,心中竟有一丝歉意:久违了,三毛!
我是一个极其内向的小孩,家中的书又颇多,于是便在书中找到了一片天地,自然,三毛也是我在那里结识的。
我看到的三毛,一直是快乐、洒脱的,她的笔下跳跃着鲜活的生命。或许是她天生的闲云野鹤、随处流浪的性格赋予了她这种写作风格,可我想,若没有爱心,三毛恐怕也不会写出这样的作品。
三毛的大半生都在漂泊,和她的西班牙大胡子丈夫荷西一起周游世界,从撒哈拉到加那利群岛,后来又迁到了特内里费的十字港,再后来到了兰萨罗特和帕尔马。可就在那里,三毛失去了她一生挚爱的荷西。她那时的文字,让人觉得很悲惨。她说:“再也不会有三毛,他死了我也死了!”一度飞在生命的彩虹之上的三毛,穿一袭宽大的长袍,与荷西手挽着手,迎风欢乐地飞奔。当彩虹猝然消失,他们从空中掉下,荷西已死,三毛便说“了无生趣”。倘若这女子再亮起第三度生命的火把时,已经不是三毛,对她来说,那只是一个过去的名字。
康复了的三毛很是健康,虽然依旧带着对丈夫深切的爱,但她说:“让往事一切随风,都飘散掉吧,都走吧!”她又回到了双亲的身边,回到了故土。三毛,一个钟情于异域的女子,一个满身阳光的女子,一个灿烂得像一朵沙漠里的奇葩一样的女子,终于舍弃了她所热爱的一切,落叶归根,但她的心却依旧在流浪。在不属于她的生活状态下,可以想象她的心底是多么悲苦黯淡。
从我与三毛初识一直到现在,她带着我领会了生活的况味,教我永远对生活保持乐观向上的态度,带我从幼稚肤浅慢慢走向成熟,懂得生命赋予我的责任不能逃避,我要勇敢地面对。
我曾经想过长大以后像三毛一样,做一个自由的女子,流浪远方,在世界的各个角落留下我爽朗的笑声、温暖的笑容。可是三毛告诉我,不要对生活不负责任,也不要为流浪而流浪。她没有抛弃自己所应该担负的责任,即使漂泊在外,她依旧是一个好女儿,是一个好妻子,是一个好朋友。对生活热情坦诚,就如她的文字一样,很诚实,很温暖。
我看到三毛,心里激起一阵阵的共鸣。对于她,我有太多想说但又不知如何表达的话。像她与荷西的感情,深挚得足以让我们这一群自以为是的孩子折服。每每读到他们在一起时的快乐,还有荷西走后三毛的无助和痛苦,我总是忍不住感动。
三毛是个平凡的人,人生对她来讲,就像品尝青橄榄那样,苦涩中带着清甜。她有牢骚,也有沮丧的时候,但一股坚韧的生命力支持着她,像沙漠中的仙人掌那样,迎着风沙,绽放着嫩黄的小花。
我想,这就是三毛和她的书带给我最有价值的启示吧。
六年级:阿一
我爱三毛的书,我喜欢三毛的写作风格,更佩服三毛这样的作家。
三毛所写的书全都是她的真实生活经历。有些同学不爱看别人的自传体文字,可我不然,对陈平女士的作品十分喜爱。她的性格、脾气无一不在文章中表露出来,让人看了有喜有悲有笑有泪。三毛19岁离家,49岁回国定居下来,30年来在外行走江湖,饱尝酸甜苦辣,如没有坚强的意志,怎能走完这30年。她每一本书都是用乐观的语调写成的,可见三毛这个人十分乐观豁达。她曾说过:“我惟一锲而不舍,愿意以自己的生命去努力的,只不过是保守我个人的心怀意念,在我有生之日,做一个真诚的人,不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和执着,在有限的时空里,过无限广大的日子。”从三毛的这些话里,我们不正可以受到乐观主义人生观的启发吗?
我不知大家看过三毛写的《撒哈拉的故事》没有,这本书记叙了三毛以极大的毅力和苦心,背井离乡,远到万里之外的荒漠中居家谋生,以血汗为代价,执着地换取特殊生活经验的经历。
初看这本书时,我不时被三毛那幽默的语言弄得哈哈大笑,可看第二遍时,我哭了,可以说为三毛而哭,三毛能写得如此幽默。但若细细体会,你才会觉得生活的不易,而在世界上最大的沙漠——撒哈拉生存下去,更为不易,何况跟一群性格、风俗、文化上有着很大差异的撒哈拉人住在一起,真是吃不消。要是换了我,只怕住不上两天,就要拍屁股“拜拜”了,但三毛用她那坚强的毅力,宽阔的胸怀,别具一格的人生观克服了种种物质、精神上的困难,一住数年。并和当地人关系很好,我真是自愧不如。别具一格的人生观我至今还没有,坚强的毅力我只好说以后再锻炼,宽宏大量那我可说不上,常常为一点小事跟同学吵得翻天,看来我得向三毛好好学习。
三毛的14部书,《撒雨稻哭温背梦》、《万送倾谈随我闹》等,同学们有兴趣,不妨读读,会对你的写作有很大帮助的。这里,告诉你们一个三毛的小秘密:她19岁出国后所写的文章有不少写错的国文,但她敢于投稿,还叫编辑找出她文中的错字。平鑫涛先生慧眼识英才,发现了她这匹千里马,才使她成为一位鼎鼎有名的作家。
三毛有好的方面,也有她的短处。别的且不说,就在上世纪最后一个马年(1991年元月4日),她撇下年迈的父母,无数喜爱她的读者,飘然而去——自杀。她为什么要自杀,至今是一个谜。我不想讨论这个伤心的话题,也不想揭开这个谜,但我想用三毛自己曾说过的几句话写给冥冥墓中的三毛:“三毛你曾对别人说:‘你的失败,比你的成功,对你更有用。’三毛你还说:‘在生活上,我是一个赌徒;从小,冰淇淋我是不买的,我一定要打出一个天霸王来,而我发现的一点是,你做的事情,只要尽力去做,就能做到。你要移山,山不过来;你说,过来!它就会过来。当然,这是一个很大的比喻,但是,我始终对自己有着信心……’”三毛的二分之一的人生,就是不停地在赌,她到底是赢了还是输了,这需要大家共同思考。
最后,我告诉大家向三毛学习写作的心得:我之所以写作,也只是有感而发。我的习作文章,往往也就是我的生活,我最坚持的一点是我不放弃赤子之心,至于文章的好坏毫不在意。
我对于三毛的涉猎并不太深,她是一个在文坛上名噪一时的人物,抑或是一个操持着家务的平淡女子。有关她的评价太多太多,但我均不予理会。
没有看过三毛的照片,但我一厢情愿地把她当成一个美丽的,至少是可爱的女子。
有人把三毛和张爱玲作比,我笑笑,不置可否。
从美到极致的绝色女子沙伊达,到仇恨撒哈拉威人却最终为之送命的沙巴军曹;从为寻求爱舍弃一切的老实伙计沙仑,到被人奴役仍心怀自由的哑奴……,她笔下的人物,似乎都笼着一层阴影,一步步向着可悲的结局走去。
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事物撕碎给人看,这活不错。美丽的人,美好的事物,却不一定都有完美的结局。只因结局的缺憾,便说悲剧没有意义吗?《红楼梦》,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都向世人有力地证明:悲剧往往比喜剧更加撼动人心。
三毛却又不是纯粹的悲观主义者,我更愿意相信,她是个十足的乐天派。
因为看了一张撒哈拉大沙漠的照片,感应到了前世的乡愁,这个一意孤行的倔强女子毅然决然地抛弃了安逸的生活,选择了贫瘠的沙漠。只一念之间,却付诸于行动,义无反顾。
初到沙漠,她真切地感到了白手起家的艰难:“我被风沙迷了眼睛,觉得毫无方向。”她坚持下来了。用废弃的材料,构筑了一个极格调的家。从三毛的文字中,我们领略凄楚与绝境的战栗,漫天黄沙翻滚的雄浑,“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幽记,驼铃声声的悠扬……我的青春没有撒哈拉,从她的作品里,我领悟到一个别样的温柔、袤远、充满活力的撒哈拉。三毛懂得怎样化苦为乐,她管这叫作生活的艺术。
艺术,对的,三毛学过画,也颇有一点艺术造诣。在别人看来一文不值的坟场老人雕刻的石头,她花一千块钱如获至宝地买回来。她懂艺术,所以,她有敏感的心灵和一双能发现美的眼睛。
旅行和读书是她生命中的两颗一级星,最快乐和最疼痛都夹其中。“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流浪异域,勇敢潇洒的异乡人,却把“行”和“知”完美地揉合在了一起。她从小便不安分,不肯活在芸芸众生既定的轨道里。对于她来说,有书可读,有路可走,快哉快哉!写作,只不过是生活之余的调剂品,正如蛋糕上的樱桃。
三毛的书我没有看到最后,有人说,她的人生正如她的小说那样,起伏不定。最后。好几逃离到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继续以自由不羁的灵魂浪迹天涯。
对于她的逝世,我竟没有一丝的怅然。
也好,人生就像一个圆圈,起点即是终点。三毛的一生很泼墨很尽兴,她离经叛道,做了许多常人难以理解的事情。我为她高兴,她是真性情地活过,她是真正为自己而活。
很自然而然地想起泰戈尔的一句诗:“天空没有鸟的痕迹,但我已经飞过。”
我又想起三毛最爱的天堂鸟,朵朵花瓣好像跳动的火苗,怒放着燃烧,红艳的鸟儿扑腾着翅膀,似乎下一秒就会飞回天堂去。
本就是的,天堂鸟的花语,正是“自由”。
烟花在绽放的刹那释放出一生的华美.留下的是永远的香消玉损.是不是越美丽.越是只能拥有瞬间的光亮?比如一现的昙花。比如曾在沙漠的风中、海洋的浪中相濡以沫的三毛与荷西。
木以为未婚夫的碎逝带走了三毛的爱,而荷西以坚定的眼神抚平了她破碎的心。于是在撒哈拉的烈日下多了一个快乐的身影,在大西洋的海滩上多了两行悠然的脚步。心灵上总算在这里拂过了一些慰藉,但悄然而至的还有不安,是一种祈祷,明知愉悦的日子不会太长,怅然的文字也被苦痛切割成了碎片。
终于读到了《背影》,读到了《不死鸟》,然后是《梦里花落知多少》,荷西就在意料中突然离去.那夹杂着变奏的和谐音符就此打断,只剩下三毛的涟涟泪水与绞绞心痛。生活越是幸福,丧失越是悲痛,又能怎样呢?窗外就是带走荷西生命的降水,而脚下就埋着自己最最心爱的丈夫。那个让她看到执著、看到真爱的荷西,那个给她无尽幸福、无尽温暖的丈夫,就在一念间挥手而去,留给她的不仅是大苦大悲,还有大彻大悟。
曾经暗下决心.要守住她的丈夫,守住她的爹爹与姆妈,守住她充满温馨的家。她怕自己一时的固执与任性,留给世上最爱她的三个人无限的哀伤.而她更是决心要独自来承受这份痛苦.哪怕以后的生活中不再有阳光.不再有笑容.有她在.至少爹爹和姆妈是幸福的。
没有人喜欢痛苦.何况将是永生永世,缠绵难弃的痛苦。三毛在自己的幸福与父母的欣慰中选择了这份痛苦.她要坚强地走下去,哪怕踩在了荆棘上.她也要陪仅剩的几个至爱走完全程。
但三毛又是幸福的.冥冥中她还有荷西的陪伴,那个站在树下捏着法国帽的男孩子.那个说了要永别却又与之相逢的荷西.那个结婚六年来一直跑着回家的丈夫。或许这些她都不敢再去忆起.今日的苦楚最怕遇到往日的甜蜜,荷西啊荷西.你怎么舍得丢下三毛一人在世上形影孤单?你怎么舍得丢下三毛一人对灯落泪?
你怎么舍得丢下三毛一人对大海、黄土一遍又一遍轻吟对你的无尽思念?或许是命中注定—但愿人长久.千里共蝉娟。如果有缘.
只愿来生再见。
躺在地下长眠的荷西也是三毛,而三毛每到一处都有一个人在默默陪伴。手捧一束鲜花,在荷西的墓前静静地坐一个黄昏.轻抚着十字架上的名字.就会感到他熟悉的呼吸,把脸贴在他身上幽幽地与他共诉情肠,也许会有泪水滑过,对于活着的.只有泪水才能传达出心中深深的幽怨与不舍.泪水渗过土地,荷西也能尝到它的咸苦,紧紧环住墓碑,听风吹过树叶奏起的畅想,就像是往昔的岁月.即使生死之隔也不能将他们分开。这是三毛唯一的幸福。
问世间情有几多?只有三毛,一个风情万种、至真至纯的传奇女子才可以爱得如此痛快淋漓,如此痛彻心扉。
透过闪闪的泪光,一对亲密无间的情侣在幽深的海堤漫步,依靠的臂膀后。有着海鸟的硬咽、如血的残阳与永世的安详……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在叫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总是会想起《遇见》这首歌:遇见,是一分飘渺,有缘的线将我们牵牢,如若线断,留下的毕竟是一份留念与回忆,断断续续,零零落落。或许是天籁,将我们静静相绕,在彼此的生命里绽放出最绚烂的花朵……是呀,我们的相遇是记忆花儿最美的绽放。
第一次遇见你,是在一个幽深的夜里。我和父母一起到伯伯家吃夜宵。在门外,我就听见你的声音了,霸气中带点温和,但我的身体瞬间就冷到零下三十度,动也不能动。进入屋子,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你,原本就怕狗的我,对于你这种“庞然大物”,更是畏惧三分。你看见人多了,格外的兴奋,总是在我们后边跟着走,我更是不敢靠近你。好在伯伯把你独自关在阳台里,我悬着的心才渐渐放下,可是当见到你的眼睛中充满凄凉,孤独,神情焦虑不安,拼命想出去时,我真的想放你出来呀。于心不忍之际,我还是把你放出来了。
其实,你不会伤害人,更不会咬人,你只是见人多好玩罢了。你有时候真的很像个小孩子,性格也和我很像,这是我后来才觉知的。
出来的你,格外兴奋。东走走,西瞧瞧,仿佛要把我们这一行人全部看遍,看透才罢休。你十分好动,一刻也停不下来,像个刚出生的小孩子一样,对什么都感到好奇,脚锁也捆不住你爱动的性格。你总是会盯着桌上的饭菜,口水似乎都已经挂在嘴边了。你不但是吃货,胃口还很大,这些对于你来说就是小意思。当见到我在吃东西时,赶忙跑来,眼睛可怜兮兮地盯着我看,舌头伸出来,那可怜样真让人心疼。我小心翼翼地把食物放在地上,谁知,你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下子就吃完了。几次三番,还是没有填饱你的肚腩。
后来,伯伯跟我们分享你的光荣事迹,我知道到了很多事情。原来呀,你小的时候会偷吃东西,偷得时候还很有礼貌。这倒是跟我很像咯。小时候,家长不许我吃糖,可是我还是会忍不住偷过来在小巷子里吃,那味道真的是美味
你跟我闹,跟我“吵”,好不亲热,真的,我在那个时候真的喜欢上你,虽然你是一条大狗,但是你很可爱很帅,还会闹小孩子脾气,真是讨人喜欢。遇见你,真的是我最难忘的时刻,与你的点点滴滴,是我最难忘的回忆。
不知在哪个角的路口,会有你的身影出现,在这个难忘的夏天,我遇见了你。
你翻越洋河,踏步沙漠,一路逍遥洒脱,足迹印在天涯。
——题记
一幅动人的沙漠图景,一场浪漫的沙漠接触,透过你的文字,我伴随你的沙漠足迹同往共睹。你是烟花一样明丽的女子,月光一样高洁的女子,沙漠一样冷寂的女子,踏着光阴而行,携一笠风,带一袖月,在撒哈拉踽踽独行,找寻前世的乡愁。
怀揣着对沙漠的向往,你一路勇闯,带领我们来到这神秘的土地。
你曾写过一段关于撒哈拉沙漠早晨的文字,让我对那片神秘的沙土心生好奇,为之震惊。
“早晨的沙漠,像被水洗过了似的干净,天空是碧蓝的,没有一丝云彩,温柔的沙丘不断地铺展到视线所能及的极限。这时候的沙地,总能使我联想起一个巨大的沉睡女人的胴体,好似还带着轻微的呼吸在起伏着,那么安详沉静而深厚的美丽,真是令人近乎疼痛地感动着。”
读过后,我深深觉得,你克服这一路的艰辛,能够一睹此景,即使满身风尘也值得。
撒哈拉沙漠是一片浩瀚而壮美的沙漠,却也是一片精神文明的荒漠。你用一颗善良的心将一个黑暗的社会用轻松的笔调描写出来,让我们知道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这样的一个愚昧无知的部落——撒哈拉威人。
他们讳疾忌医,身体过度的疲乏;他们目不识丁,精神极度的空虚。他们似乎与文明隔绝,只与落后与封建为伍。
你宽容他们的无知,包涵他们的愚昧,你用真心与行动,为他们进行着身体的清理,心灵的洗涤,给那片荒漠带来了勃勃生机。
撒哈拉的故事被你用文字记录了下来传递给我们,更有的,拍成了照片,保存了魂魄。而有些,铭记在脑海,镌刻在心中,不会忘记。
一个人的旅程是冒险,两个人的路途是浪漫,真为你庆幸有一个叫荷西的男子甘愿为你放弃海的梦想与你相守相随,因为有你的地方,就是他的梦想。你们各自为对方挡一片乌云,寻一处明媚。爱把你们相连,难以分离。一携手,便是天涯。
品味你的文字,一路追随你的足迹,如此精彩绝伦的沙漠之旅令人如痴如醉。你把尘埃装进行囊,将故事寄去天涯。为了能独对千山,踏步浩瀚沙漠,探寻黄沙之上的落后文明,你在岁月干枯万年的河床里忘记繁华,让心灵自由飞翔。
我不求能冒险沙漠同你一样,但愿能够保持与你一般的心境,勇闯未知与未来。三毛,愿你在那个国度安好。
她是君子,她是有气度、有气魄的大人物。
——题记
在我读过的书里,给我启迪最大的作家,除了鲁迅,龙应台,就是三毛了。
其实很久以前,我就对三毛有所耳闻,因为妈妈最喜欢看她的书。那时候,我正沉浸于一本本的玄幻小说,这些东西对我来说通俗易懂,趣味横生。我也想过阅读一些名著,只是年纪尙小,看了觉得头大,所以也就没有兴趣翻阅。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一本著名的外国名著上——《夏诺的网》。开始是小学老师推荐,便也耐着性子读完了,然后,我就对那些看似枯燥无味的中外名著改变了看法,并且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我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把那么大把的时间放到看一些没有价值没有营养的书上面。关于玄幻小说,我再不敢涉足,我深深的体会过那种一看便停不下来的感觉。于是,我在一本又一本名著之间流连忘返,直到三毛的到来。
说起这一套三毛全集,我不禁为那一套张爱玲全集感到惋惜。因为快脱离文章主题我只能一笔带过。妈妈说张爱玲的书写得好,但比较适合高中以后看。没办法,妈妈是过来人,她无论哪方面的人生经验都比我要多得多,况且她总是为我好,我总得听她的。
我之所以要写一篇文章来介绍三毛,是因为我被她的文字深深的打动。
介绍三毛,就不得不说一说她的原名——陈懋平。三毛开始学写字,可她无论如何都学不会如何写那个“懋”字。每次写名字时,都自作主张把中间那个字去掉,偏叫自己陈平。不但如此,还把“陈”的左耳搬到隔壁去成为右耳,这么弄下来,父亲只好投降,她给自己取了名字,当时才三岁。
三毛是陈平的笔名,她曾说过这样一句话:“起初起此名,是因为喜欢张乐平先生的《三毛流浪记》;另有一个原因就是说自己写的东西很一般,只值三毛钱。”
三毛英文名叫Echo。希腊神话中,Echo是一个美丽的森林女神,宙斯的老婆赫拉嫉妒山林女神Echo的美貌,让她失去了正常的说话能力,只能重复别人的话的最后三个字,就好像“回声”。ECHO的意思就是这样来的。
三毛热爱祖国。她很早就提出“两岸不能再分离了”的观点。1985年,她在一个几千人参加的演讲会上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她是在台湾第一个把《义勇军进行曲》公开唱出来的人。唱后台下一片肃静,许多人替她担心。三毛从来不刻意追求某一种技巧和风格,一切都显得平实与自然。
三毛全集总共有十一本。分别是《雨季不再来》、《撒哈拉的故事》、《稻草人手记》、《温柔的夜》、《梦里花落知多少》、《万水千山走遍》、《送你一匹马》、《亲爱的三毛》、《我的宝贝》、《滚滚红尘》、《流星雨》。虽然三毛将自己青春期的迷茫以及所有的负面情绪都抒发在了第一本书《雨季不再来》里面,但那只是三毛还是在二毛的时候在雨地里走的几个年头,以毕竟雨季是不会在三毛的生命里再来了。
在她的世界里,无论是她与丈夫荷西在撒哈拉大沙漠里遇到的各式各样的艰难险阻,还是风快趣事,或是浪漫幽默的婚礼进行曲都是那样的充满欢笑、喜乐。在《撒哈拉的故事》中第一章“沙漠中的饭店”里面,三毛的外国丈夫荷西在吃粉丝的时候问她:“这是什么。”三毛就答到:“这个啊,叫做‘雨’。是春天下的第一场雨,下在高山上,被一根一根冻住了山胞扎好了背到山下来一束一束卖了换米酒喝,不容易得到哦。”荷西当然不相信,后来又吃了好多。第二次荷西吃到粉丝叫‘蚂蚁上树’,三毛将粉丝在平底锅里炸了一下,再撒上绞碎的肉和汁。荷西还是不知道这粉丝是什么,就问;“什么东西,好像是白色的毛线,又好像是塑胶的?”“都不是,是你钓鱼的那种尼龙线,中国人加工变成白白软软的了。”三毛回答他。像这样幽默风趣的段落几乎在每一章里都有,从不让人读起来觉得枯燥无味。
三毛和河西在沙漠里结婚了,从此写出一系列风靡无数读者的散文作品,把大漠的狂野温柔和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淋漓尽致的展现在大家面前,“三毛热”迅速地从台港横扫整个华文世界。而“流浪文学”更成为一种文化现象。
后来荷西的意外去世,带给三毛巨大的打击,让她差点放弃生命。原本那个天塌下来当被子盖的三毛不复存在。直到去了一趟中南美旅游,才终于重新提笔写作。每接着她尝试写剧本,填歌词,每次出手必定撼动人心。
阅读三毛的文章,会让你对一些事物的看法发生改变,很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事情三毛总能通过细腻的笔触描绘的淋漓尽致。最终,她去到了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继续以自由不羁的灵魂浪迹天涯。
她就是我们心中最浪漫,最真性情,最勇敢潇洒的——永远的三毛。
最早接触三毛是上初二,语文老师将自己的书放在图书柜里供同学阅读。那本书叫《我的灵魂骑在纸背上》,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记成《我的灵魂骑在鹅背上》,被同学笑了很多次后才改过来。那本书的封面是三毛,披着卷发,很漂亮。
里面有很多三毛的照片,有的朴素,有的令人惊艳,我记得很清楚。但内容,不好意思,看得不认真。那是散文集,那时的我爱小说超过散文,于是三毛被搁下了。
高中开始,总是会遇到三毛的书,拿来看,就越看越喜欢了。喜欢的女作家很多,席慕容、宗璞、毕淑敏、杨绛、七堇年……每个都有自己的特点,而三毛也是独一的。她写自己,写生命,她自己已经在写作中,写作印证她的生命。我通常不敢写自己的生活:一是因为生活实在安分守己、平淡无奇;二是不敢将自己的生活袒露开,让无数双眼睛观望议论。于是,老师说我写的东西不真。
三毛的文字大多数是极生活化的,随意却总是有力量,总觉得她是掏心掏肺地写,故而她自己也说:“写作总是不爱惜身体的人干的事。”三毛是个流浪的人,像没脚的鸟或无根的蒲公英,随着心境自由飞翔。读到一篇文章的某几句话时,总觉得旷古的荒凉和孤独扑面而来,这种荒凉和孤独不是故作姿态地呻吟寂寞,而是生命的本质,是她在流浪中用一颗敏感多情柔软的心去触及到的。印象中最深刻的是她去撒哈拉时的故事。她说自己是中国有记录以来的第一个去撒哈拉的女子,平淡的陈述句,又有怎样的自豪,我常常对这种自豪感充满向往。但是为了这种自豪,三毛要付出多大的艰辛啊!20世纪70年代,蒙昧未化的原始的撒哈拉还是西班牙的殖民地,极恶劣的生活条件令她有过失望但没有退缩,她说“我没有讨厌沙漠,我只是在习惯它的过程里受到小小的挫折”。我看到她努力适应,改造,进而习惯并在这里找到内在的喜悦,透过纸背,我看到那片土地的美丽与鲜活、孤寂与死亡,看到生命以自然的姿态在这里欣欣向荣,继而感动不已。
三毛的马是“一生都在的,马的毛色,即使在无星无月的夜里,也能发出一种沉潜又凝练的闪光,是一匹神驹”,而她“常常骑着它在海边飞驰”。我们都在追寻这样一匹马呵,远离尘嚣让灵魂极其纯粹地飞驰。
而三毛又是真实地生活在尘世中的,她爱爸爸妈妈,她喜欢一个皮包,一辆车,一栋房子,她写警察,海关工作人员,甚至一个路人,这些平凡的真实堆砌起一生。我读到的三毛会有现实与精神的纠结,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时候。这方面做得最好的无疑是孔老夫子了,“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一生就内在来说顺适圆满,这样的境界是明朗高超的,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孔子活得不纠结,故而他是圣人。我们不是圣人,三毛也不是,她追求的内在宁静常被外界打扰,她很精确地把这些纠结写下了,然后安慰自己,再确定下一段旅程。我认为这种追求可能最终达不到目的,但三毛一直在路上,如此,一路上美好的风景与经历已够用一生。为了在路上,也为了不负己心,三毛一直骑着她的马到处流浪。
以前看三毛说她的理想是“当个乞丐,到处流浪”时,我像所有世俗的人一样笑她,她当时的结果也是被人笑,或被老师罚。而我现在一点也笑不出来,因为当我无数次在晚自习亮如白昼的日光灯下转着笔,想要去威尼斯坐窄窄的船,想住在向阳的小山坡上的木房子里,抬头就可以看到向日葵大朵灿烂着,诸如此类的“幻想”,在耳边的“阿狄丽娜美丽的声音”(上课铃声)告诉我还有多少场考试等着我时,就很自动地停止了。因为自知三毛的撒哈拉遥不可及,于是越发喜欢她。
我相信很多人都会在平凡的生活里梦想不平凡的事,让自己“在晚上睡觉之前觉得一天过得死而无憾”。其中,大部分只把它当作想象,等着长大慢慢忘记,只有很少一部分会真的行在路上,跳出芸芸众生的勇气不是每个人都有的。每当我想到这些的时候,都觉得自己的力量好渺小,所谓的命运又是个那么可怕而强大的东西。好在,我遇到了三毛和她的马。我说:“我也想要这样一匹马。”三毛说:“那是你自己的事情喽……”我笑了,对,这可以由我决定,因为我有着灿若朝霞的梦想,带着满满的期望在长大,现在所做的都在积蓄迈出第一步的力量,我在造我自己的马,适应着前行之前必须经历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