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法的作文
法律,这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几千年来,人类不断追求的也就是这两个字了。但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你触犯了法律,那么你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从轻到重,法律必须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
就像鲁迅先生说过:“中国欲存争于天下,其首在立人,人在后而凡是举”。“立人”的意思完善人的思想和法制修养,人的法制修养并不是与生俱有,而是靠后天不断完善。当知识达到一定水平,就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有了分辨善恶的能力,就要端正自己,不违背自己的良知 。
人不仅要只法,还要做到尊纪守法。虽然我们从小就接触法制礼仪教育,可是仍有很多同学随处丢弃纸屑,饮料瓶、等。当我们听着某些同学嘴里吐出的脏话,怎能不叫人痛心疾首呢?难到我们真的就是“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
法律是社会的保障,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准则,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要遵纪守法,不做违法的事情,一旦做了违法的事情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在这个社会上,我们和法律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被法律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会和平,否则我们的生活还会继续有秩序吗?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做任何违背法律的事情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遵守法律从你、我做起。
《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这本书,始终让我记忆犹新。因为,在这本书中,记录的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它里面包含了我们如何保护自己和保护他人健康的方法,每读一遍,都会从这本书中发现新的知识,新的内容,新的启示。
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在如今社会中,有许多不良青年,把一个个在快乐中学习和生活的青少年引入歧途。这正是因为青少年们不能阻挡别人的诱惑,在稚嫩的心灵中,不能时刻记着自己的守则而导致的种种不愉快。我们要从小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这要成为一个良好的习惯,成为一个大家心里时时刻刻想着的习惯。说到法律,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都会对它有一定的了解,俗活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黯淡无光。它是大家都要遵守的纪律,千万不要说自己是一个孩子,,法律便跟自己没有关系。其实,法律,时时刻刻地停留在人们的身边,你一不小心,便会触犯它。
所有的事情,都是在生活中发生的:那天放学后,我的同学陪我去买作业本。走到商店门口,她突然间说:“我看上了一个玩具,我已经把自己所有的零花钱都拿出来了,可就差两块钱,你能不能借给我?”朋友有难,自然要帮,于是,我便爽快地答应了她。走进商店,她给我指了指她看上的玩具,我看了价钱后,仿如晴天霹雳,235元!这么贵的东西她都要买?我立马跑过去质问她:“235元!你哪来的这些钱?”她看到我的表情后,仿佛是做贼心虚,吞吞吐吐地说了一句:“这……这是我……的零花钱。”我一看她那大惊失色的表情,便知道这钱来头不简单。于是我便问他,这——是你的钱吗?经过我的再三质问,她终于低下了头:“对不起,我不应该骗你的,其实,这不是我的钱,昨天,我趁我爸妈都去上班的时候,再床垫底下偷拿了300元,我知道错了……”她一边抽泣一边说着。没关系,人人都会犯小错,只要你虚心改正小错误,就不会酿成大错误的出现,做人要光明磊落,不要总是偷偷摸摸的,要记住一点,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去拿。如果你真得喜欢那个玩具,你可以跟你的爸爸妈妈商量,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成果。她听了我的话,立刻擦干了眼泪说:“谢谢你,谢谢你指出我的缺点与不足,我一定会把钱还给我的家人,从此以后,都要做一个光明磊落的人!“她说罢,便跑回家把钱放回了床垫底下。我想,如果没有人教导她的话,那在以后的生活中,就会又出现一个小偷,为我们美好的生活增添一点不美丽的色彩。
爱德华说过:“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普法先行,关爱明天。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一齐创造美好的法制社会吧!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中,我学会了从前我不知道的法律知识,以前我总是觉得法律离我们还很远,但是现在,读了《普法教育读本》后,我改变了我对“法律”的看法,其实,法律离我们并不远,只要你善于观察,善于思考,你总会发现它的!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名叫《青少年普法案例》的书。颇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写了许多青少年犯罪、犯法的事件与受到的处罚。
其实,纵观这些案例,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因为家长没有在青少年最无助、最需要人指点迷津的时候给予他们援助之手、为他们拨开重重迷雾。而正是这时候,我们的同学们最爱耍酷,可能仅仅因为一个小小的承诺,就走上了绝路,,去杀人,去抢劫。也可能只是为了显摆,就去勾搭社会上那些不三不四的小流氓,其实,殊不知是毁了青少年自己的人生啊!说到底,这些犯罪、犯法的青少年就是想用一种狂野的方法,来释放自己,来得到关爱与温暖。悲哀啊!悲哀啊!我为这些大哥哥大姐姐以及他们的家人感到无比的悲哀!
我认为:在成长的道路上,谁都离不开父母的关爱与呵护。要是各位家长都能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不只是给予同学们物质上的爱,那么同学们将会成长为一个身心健康的青年人,成为祖国的栋梁。我们都知道,如果一棵小树在成长时长歪了,那就永远也扶不正了。所以,我希望我们的家长能好好关心同学们,从小就给同学们灌输法律的知识,让同学们成长为一个个懂法之人。我也希望我们祖国的花朵能在家长与园丁的辛勤培育下,成为祖国的栋梁!让我们与家长共创美好明天!
五年级:钟渝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第四条,我想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
昨天,奶奶问我;“你在学校里怎么样啊?学习成绩进步了吗?”不巧,由于我心思没放在学习上,成绩一落千丈,本来我的心里就很烦,一听奶奶这话,我就更为恼火了……奶奶成了我的出气筒:“关你什么事,老太婆!”说完我就冲进房间,把门“砰”的关上了。瞬间我看到奶奶在擦拭自己的眼角……
我站在窗前,推开了窗,寒风立刻钻进了我的衣服,冷到了我的骨头里。我打了个寒颤,同时这风也使我清醒了很多,想起刚才对奶奶的态度,觉得真不应该……
突然,响起了敲门声,我努力装出平静的样子,问:“谁?”
“我!”
“奶奶,有什么事吗?”
“我想告诉你,下雨了,别开窗,否则会冻出病来的。如果你非要开窗,就多穿件衣服。窗开得小一点……”
一股暖流涌遍我的全身……我对奶奶这么不尊敬,她居然不怪我。点点雨滴飘进来,落在我的脸上,分不清是雨还是泪……以后我可要想想《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的条例,切记三思而后行。
六年级:我爱你520gg
法律,像水一样滋养着我们;像世界上的摩擦力,牢牢地束缚住我们;像孩子们离不开的好伙伴一样,要是找不到它了,准会不惜一切代价将它觅回。
法律,象征着公平,象征着威严,它不仅仅保障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且保护我们这些时代雏鹰的合法权益。
我们的学校每年都举行“普法少年在行动”活动。我们学法,懂法,守法,我们明白在法治社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我知道,在不获得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偷看,私自拆看当事人的信件、日记。我还知道,父母或者其他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不得隐匿、拆阅或者废弃未成年人的信件,不得擅自查阅未成年人的日记。
2007年的1月,在商报和心理专家举办的“问题少年”的见面会上,15岁的未成年女孩小雪,很长时间不与爸爸交谈,经过心理医生的引导、安慰下,小雪才支支吾吾地告诉的我们的心理咨询师——原来,是小雪的父亲偷看了自己的日记,所以,她很委屈,也很生气,并从此发誓再也不理爸爸。父母偷看孩子的日记,不仅伤害孩子与亲人之间的感情,更多的是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
生活中对成年还有一个更司空见惯的侵权行为----家庭暴力。
儿童,本是祖国的花朵。可是年仅4岁的男孩张建却被自己的生父打死。
这场惨剧发生在2012年10月10号,张建是这家人的小儿子。10号晚,张建又挨了父亲的一顿毒打,他的母亲江燕回家后发现张建在呕吐,她以为儿子是消化不良,她给儿子煮了两个鸡蛋,可小建没有吃到一半,便上吐下泻,夫妻两个把他送到医院后,小张建的呼吸、心跳这两项生命特征已经丧失。40分钟后,小张建不治身亡。原来,小张建的父亲因为生活的压力,促使他整天酗酒,借酒消愁,经常拿儿子们出气,大儿子才10岁,而小张建才4岁啊!
这种事件时有发生,一些家长因为各种精神压力、生活压力、经济压力无处撒气,把自己的孩子当成了出气筒。孰不知,父母打孩子是违反法律的,在民法上或刑法上是属于侵犯他人生命权的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受法律保护的相关规定,如打成轻伤或重伤、死亡,是要承担相关刑事责任的。
普法少年在行动。请大家一起加入到弘扬普法、宣传普法的道路上来吧!如果有人侵犯了我们的权益,我们就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正确的、理智的去保护自己!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从不曾离开过我们每一个人。法律就像一颗最亮最亮的夜明珠,永远地为我们指明前方模糊、黑暗的路。
普法少年在行动,请跟上来吧!让我们共同祝愿祖国的法律事业更加健全。让那颗夜明珠再亮些,让雏鹰们自由自在地展翅翱翔!
初一:肖天
我们是祖国的明天,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我们是祖国的希望,从小就接受法制的教育,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但是,即使是这样,为什么又有那么多人不懂法律,或是知法犯法呢?甚至,有些人从此就掉进犯罪的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记得听别人说过:“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老师告诉我们:“要做个知法守法的好孩子。”教科书上写着:“遵守法律是公民的基本准则。”父母告诉我们:“不要做坏事。”这些,就是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我们的法制教育。
如果我们都了解法律,而且严格遵守,社会上就不会出现这么多违法犯罪的事情了。近来,昆明暴徒事件震撼了许多人。在惨遭杀害的人中,有多少未成年人?孩子们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更需要法律特殊保护。而暴徒们却是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故意制造社会动乱,反对法律的。如果这些人尊重法律,尊重生命,不践踏法律,不藐视法律,就会对事情的结果进行认真思考,也许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总有一天,他们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的。 未成年人犯法的事情,也是屡见不鲜。大多数未成年人犯法,是因为法律意识薄弱,或是漠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法,应承担刑事责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神圣,绝对不容任何人去随意践踏。
想想看,这些少年犯,本处于花季年龄,却最终被囚禁在高墙内,失去了应有的自由和活力,这便是触犯法律应受到的惩罚。还有的孩子认为,反正我还是未成年人,不会被处以多大刑罚的,这便是知法犯法。触犯法律,无论是无意的,还是故意的,对社会,家庭,个人,都会带来很多的危害。
我们的国家,国力在日益强大,法律在愈加健全,社会在更加和谐,这些都离不开我们每一个人素质的提高,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保障。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我们国家最大,最高的规矩。在法制社会里,每个人时时处处都离不开法律。作为一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遵守法纪。更何况,我们还是祖国的未来,是21世纪国家建设的主力军。所以,我们就更要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提高法制意识,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古语有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古时,人们就已经意识到,法律和我们的生活 息息相关,没有了它,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更何况是科技、经济如此发达的今天,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更是离不开法律的束缚。
“勿以恶小而为之”,“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的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我们青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我们的成长,离不开家、学校和社会的影响。在鱼目混杂的当下,《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为我们作出了指引,避免我们犯错误及预防犯罪。
同学们从现在开始,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学好法律,用好法律,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的好学生。
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我读了以后让我有了很大的启发,因为,在这本书中写的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它里面包含了我们如何保护自己和保护他人健康的方法,这让我感到了记得的兴趣,因为,我从小就很喜欢法律。
在这本书中,我发现了许多事情都是有一些小事引起的,比如为了一个苹果就能出一条人命的真实事件,其实,这些事情都是可以避免发生的,比如他没经过你的同意就吃你的东西,你可以先告诉老师啊,让老师帮你评道理,不要自己和他评道理,因为那样容易使矛盾变得更大或是会大大出手,弄一个两败俱伤的样子,你可能会问我为什么知道的那么多呢?是因为这些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上就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所以我才知道的那么多啊,所以我才推荐这本书让大家读啊,我要告诉大家的是以后遇事要冷静对待,不要鲁莽行事,要想清楚了会发生的后果再去做。
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中,有一个故事让我深受启发,那就是一名十四岁的小女孩为了给她弟弟报仇的一个故事,故事里因为小女孩的弟弟在外面让别人欺负了,而且那个人还恶人先告状,到小女孩的家里又打又闹的,小女孩看不下去了,所以她找的欺负他弟弟的那个人,拿着刀子要求那个人喝农药,那个人拼命抵抗把农药撒到小女孩的衣服上了,原本一件很小的事情现在就成了故意侵害他人健康了,如果双方家长能够理性处理好这件事情的话,那事情也不会到这种地步了,所以说以后做事情要冷静处理,不要一遇到事情就忍不住动手,要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思考一下,看看事情到底对不对,再下结论也不迟啊!
我还记得在我还在上小学的时候,就是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过的,比如有一次我班的一名男生和一名比他小的男生打了起来,我班的那个男生没打过人家,居然都拿出刀子来了,幸亏我们发现得早不然就后果不堪设想了,后来老师问他们俩为什么打起来,你一定想不到他们为什么打起来,他们居然是为了一个苹果就打了起来,看!原本是件多小的事情啊!原本都可以化解的啊,那为什么事情没有被化解而是让事情越来越大了呢?那是因为他们没有站在别人的角度上去思考,所以才导致后果闹大的,所以以后我们做事一定要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思考一下,再处理!那不就好多了吗?
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中,我学会了许多以前我不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识,以前我总是觉得法律离我们还很远,可是现在我知道了法律其实离我们并不远,只要你善于观察你总会发现它的。
山东滨州惠民县石庙二中初一:张文博
读了普法教育这本书后,让我对法律有了很大的了解,这本书中记叙了很多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书中的“法律链接”告诉了我许多关于法律的知识,让我知道怎样去保护自己和自己身边的人。
书中的许多事故都是由一些小事引起,比如,因为自己打篮球的场子被其他班的同学抢占了,咽不下这口气,就跟自己的好哥们说,拉上哥们去打架,去出口恶气,若不是有同学及时告知老师,否则差点造成严重后果。其实,回头想想,这些事故也是可以避免的,如果你被人欺负了,你可以报告老师,让老师评理,但是,你一时冲动,不去想你这样做的后果,就拉上自己的好哥们去打架,大打出手,反而会弄得两败俱伤。所以,以后遇事要先想清楚这么做的后果,再去做。
普法教育这本书中有一个更让我觉得震惊的故事:警察在对某个发廊进行突击行动中,发现了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女孩,她叫小英,他向警察讲述了自己的故事,她本来和许多小朋友一样,有疼爱自己的父母,一个幸福的家庭,可惜好景不长,小英的爸爸妈妈把房子卖了,买了毒品,五岁时,小英的爸爸妈妈因为吸毒而进了监狱。后来,小英好好学习,希望妈妈可以改过自新,但是,希望却在妈妈一次又一次的吸毒下破灭了,去年暑假,小英的爸爸被放了出来,他打小英,和小英的妈妈,开学了以后,小英总觉得周围的人对自己指指点点,老师和同学都看不起自己,小英不想回家,不想去学校,无处可去,便找到这里,跟发廊里的人学按摩,洗发,来养活自己。看了小英的故事,我内心好似被一块石头堵住了一样,难以想象,一个年仅十三的女孩还在那样一个环境里生活下来,因为吸毒而虐待自己的父母,到处都是喧闹的发廊,吸毒,真是害人害己,小英的故事时刻提醒着人们,毒品,碰不得,一旦沾染害人害己,更是伤害了亲人的心。
自古有句话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别小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想要做好,不犯法,那可是要有向军人般的意念和觉悟,你想想,在曾经,一个不经意的瞬间,或许你就犯法了,在过马路时,你是否谨遵这“红灯行,绿灯停”的规矩?这看起来虽是件小事,但是,它却足以掌控你的生命,或许,在你没遵守这个法则时,一辆车将你撞飞,让你踏进天堂,那怎么办?所以,无论大事小事,都要小心谨慎,千万不要犯法。
如果,人人都能守法,遵法,不做违法的事情,再去提醒那些犯法的或即将要犯法的人,那这个世界就会变得美好,不会有人犯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国家就会变得健康,这不正是普法的目的吗?
六年级:暮猫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社会结构不断变化,预防青少年犯罪面临着新的课题:大量农民工流入城市,不少农民工子女变成了“留守儿童”,长期与祖辈生活在一起;一部分农民工子女随父母进入大城市,生活环境发生很大变化;互联网络越来越普及,未成年人获取各类信息的渠道更加宽泛;各类娱乐场所、各种网络游戏引诱未成年人沉迷其中……面对新的形势,怎样进一步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发生,成为摆在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家庭、学校乃至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面前的一道课题。针对这种情况,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在2009年联合下发文件,决定在青少年中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教育活动。这个文件,是关心下一代的重要举措,是对青少年“五五”普法教育的充实和深化。搞好这项活动,对于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书中讲到许多有关未成年身上发生不幸事件的案例,有青少年犯罪的,也有青少年受到别人伤害的,从中让我们了解一些基本法律知识、与学校有关的学生权利,以及预防犯法、犯罪和被害的知识。书上还告诉我们,我们已经步入了大专,这个阶段是通往社会的桥梁,是人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意味着我们的未来是光明,亦或是灰白。这个时期的我们还是青少年,容易冲动,有的时候会感情用事;比较叛逆,有的时候会特立独行。但是,不管在哪种情况下,都要记得法律的保护和约束。法律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和安宁生活,也约束我们冲动犯错或者无知触法。因此,这个时候我们更要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该做的怎么做。
这本书根据我们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尚不成熟、理性思维能力较弱的特点,向我们阐释与我们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法律,使我们能更有效地学会自我保护,远离违法犯罪。这本书紧密结合道德、理想、世界观和人生观教育来进行,使我们了解我国法律体系,帮助我们树立宪法权威的观念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共利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增强国家观念、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百年大计就在于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大力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培养我们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这样不仅是加强了对青少年的保护、遏制严峻的青少年犯罪发展态势的现实需要,还是全面实施了“科教兴国”战略的基础性工程。作为大专生的我们,现在需要懂得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也会有诱惑和危险,在以后还面临就业、恋爱。针对高中学生的特点和生活,书中的基本法律知识帮助我们了解作为公民、走入社会后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包括就业、消费等;与学校有关的权利,主要是告诉还是学生的我们,在权利行使和自身利益与学校还密切相关时,如何有效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预防违法、犯罪和自护常识,使我们知道法律的约束力以及触犯法律面临的后果,帮助我们学习如何预防伤害以及在面对危险时怎样正确处理。法律的约束力就体现在树上的这些活生生的案例中。书中的“事件回顾”部分通过真实的案例向我们讲解了法律,还补充了国际公约、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向我们表明它的有理性、实行性、重要性。
书中有个故事名为“实习受伤谁负责”,这则小故事也是真实的,将17岁的李军从江西宜春特种学校来到深圳市保税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学习。李军的家庭经济情况不好,弟弟又因为遭遇一场车祸而不幸造成下肢残疾,医疗费一直都没有赔偿到位。为了节省费用,实习期间过年时,李军没有回家,而是留在了公司。一日,李军与同事发生纠纷,引发冲突,李军被同事刺伤刺死。这则事件告诉我们,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组织学生到相关单位实习。
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受到伤害,由谁来赔偿时同学们应当掌握的法律知识。教育部和财政部于2007年6月26日公布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办法》。该办法对于学校组织和管理学校实习做出了具体规定,有利于维护同学们的权益。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学生实习期间,有义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实习期间学生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依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处理。书中“普法警言”告诉我们一句话:“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处纷争。”这句话很有道理,在在斗体现出法律知识给予每个人同等的保护,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知识,保护好自己。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啊,我还背出了一句普法警言呢: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
一年级:1004030600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生活中,也有些人,虽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其实已经被法律盯上了。比如说,群抠,吸毒,抢劫,偷窃,迷恋网吧等。在上了普法教育课以后,我更是清楚的明白了学习法律的重要性,更清楚的明白了怎样去分清真与假,看着书里的这些故事,真叫人寒心,那么小的孩子,竟然……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知道触犯法律的严重性,在社会上,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应为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是能使我们每个人都能明辨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法律,是正义之火,是光明的战士,是慈祥的老人,还是严厉的智者。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到一个即知法,又懂法,还能守法,会用法的好少年。
陕西渭南华县城关小学六年级:奈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律的总称。”这是《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这个解释对于像我这个年龄的人来说太抽象太模糊了。其实,法律无处不在,在社会、在学校,在家庭,就在我们每个人身边。
最近,我们班有一天出现了三起打架斗殴事件,都是为一点小事而“战”,春天是万物生长的季节,怎么大家的坏脾气也增长啦!?也许有的同学认为自己有打人的自由,但作为一个生活在集体中的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因为社会规则并不是为你一个人而设的,如果我们从小不学会约束自己的不良情绪和行为,争强好胜,就很容易会触犯法律了。做了违法的事不仅仅是要被警察抓起来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做了坏事会给别人和自己带来危害,会影响别人的生活,也会改变自己的生活,让自己走向深渊,走进监狱的高墙内。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每个人都要争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珠海市香洲区第十二小学三年级:向天歌
去年,学校给我们发了一本书,叫做《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由于时间匆忙,我一直没有看过它。一个双休日,我写完作业,看见了它,便拿起读读。读完之后,让我深有感触。
于是,我一有时间,就去看这本书。它让我知道了:法律是治国之本,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现代社会就是一个法制社会,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相应的规定。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规则去做。国家制定的相关的法律,目的是为了公民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权利与自由,同时也对破坏和妨碍他人权利与自由的人也起惩罚作用。在法制社会里,每个人时时处处都离不开法律。作为一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遵守法纪。更何况,我们还是祖国的未来,是21世纪国家建设的主力军。所以,我们就更要自觉遵守法律,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
在书中,我了解到不能侮辱国旗、国歌和国徽,每个儿童都有上学的权利,儿童也有肖像权,学校里,老师不能侮辱差生,义务教育不收费,不能打架骂人,要爱护人民币,保护野生动物,多植树造林,不使用一次性物品,不浪费,玩耍要有分寸……
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四化建设的生力军。学法、知法、守法对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关系极大,青少年要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制教育逐步把自己培养成四有新人。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广大青少年都想成为有用之才,而要成才首先必须健康地成长。由于我们青少年年龄小,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易受不良风气的影响,特别是当自尊心受到伤害或自身利益与他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容易失去理智,导致违法犯罪。因此,为了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犯罪,就需要进行正面的法制教育,正确引导、让我们能懂法、守法、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养成守法习惯,培养守法意识,提高守法能力。而这本书就正好能让我们正确认识法律。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需要。只有学法懂法,才能认清和揭露违法犯罪行为。
一本书,一些故事,一份法律,一种明白,一种认识,一种了解。读完了这本书,就像走完了一段很长很长的路,就像人的一辈子,随着手指慢慢翻动,一直到结束。
《普法教育读本》让我终身受益,我读这本书百读不厌,每一次读,都能发现新的东西。我又想起了一句话:法律不能使人人都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都平等。
我其实一直都不大明白,为什么大人们总是一点也不在意我们这些未成年人的感受。难道就因为我们年纪小吗?可我们作为未成年人也是有很多权力的啊!例如:受教育权、继承权、隐私权……
我觉得大人最不在意自己子女的隐私权。因为,在他们眼里他们作为我们这些孩子的监护人,有资格翻阅我们的一切东西,我买的一切东西都是他们辛辛苦苦在外面挣钱买回来的。我的老妈以前也有些喜欢翻阅我的日记之类的东西,每当这时,对隐私权一知半解的我,总是喜欢拿“未成年人同样拥有隐私权,你不可以不经过我的同意就翻阅我的日记,就算你是我妈妈。”和老妈讲道理,可结果总是我被老妈的话“我是你的监护人,我要保证你的心理健康,看你的日记只是为了检查”和强势的态度给打的体无完肤。虽然日记里根本没有什么十分秘密的事,但那种自己不愿给别人看的事被别人看了的感受,对我来说真的很不好。不过,现在看了《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后我才知道原来当初老妈说的是不对的啊——对于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
现在的社会是法制社会,法律是治国之本,是社会稳定的基本,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相应的法律来规定和规划大家的行为。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照规定来做,不然的话,整个社会就都会乱套了。国家制定相应的法律,目的是为了人民能够实现最大化自己的权利、自由、利益等。我们年青一代将会是祖国的栋梁,因此我们更应该积极向上,努力学习知识,学习法律,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懂得一些法律知识,不仅可以提高法律素养,还可以遏制现如今严峻的青少年犯罪发展势态。
“2009年4月9日,15岁的初中生周荣因上网时间过度而猝死……”拿到新发的《普法教育读本》我兴致勃勃的翻开了一页,没想到却让我倒吸一口冷气!这到底是什么事情呢?我怀着一肚子好奇,仔细阅读着这篇文章。
初二学生周荣连续三天沉溺在网络游戏中,清明节放假,他除了回家睡觉外,一直泡在黑网吧里。开学的第一天早上,他向母亲撒谎去上学,却走相反路线去了附近黑网吧,在他行走过程中,身体忽然前倾,摔倒在地。然后双腿紧绷,而后登直,立即死亡。
与这相似的案件并不少,甚至时刻都会有。假如说网吧的“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牌子挂在大门口,假如说店老板能不为一时之利而迷昏了眼。那么,这样的悲剧就不会有如此高的发生率!2005年,《中国青少年网瘾报告》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网瘾青少年约占青少年网民总数的13.2%;以年龄标准划分,13-17岁的未成年人网民的网瘾比例为(17.1%)最高;以职业标准划分,初中生(23.2%)、职高学生(20.5%)中网瘾比例均达到20%以上……
这一系列的数据让我的大脑瞬间堵塞!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他可以刺伤你,也能够被你所利用。不过,你握的必须是剑柄。请记住,上网有度勿沉溺,否则伤人又害己!希望大家能正确使用网络,让其辅助我们健康成长,快乐学习!
新兴路学校五年级:y无暇嘚y
每当听到雄壮国歌奏响时,在我的脑海中就会闪过奔腾的长江,咆哮的黄河,秀丽的群山,绵延的长城……,以及那一个个平凡而伟大的爱国英雄。他们有保家卫国的战斗英雄黄继光、有航天英雄杨利伟、有为国争光的体育健将许海峰、有农业科学家袁隆平、还有石油工人王进喜叔叔。他们都是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为祖国,为人民做出了贡献。
作为一名小学生,如何爱祖国呢?我想:应该从我身边的小事做起,做一名知法、守法、普法的小公民。
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在我心里播下了“法”的种子,他们总是对我说“要听老师的话,爱护公物,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闯红灯,不要欺负小朋友,要谦让。不要做坏事,如果做了坏事就会被警察叔叔抓走的。”
上学后,老师也整天教育我们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而且学校还经常请来了警察叔叔给我们讲了违法乱纪的危害,用活生生的例子教育我们要遵纪守法。记得有一次,一位警察叔叔给我们讲了一个青少年吸毒的案件,一个少年因不爱学习,整天游手好闲,不遵守学校的纪律,后来整天沉迷于游戏,结果染上了毒品,最终后悔莫及,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听了这个活生生的例子,我知道了:做坏事不仅仅是要被抓起来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伤害,让自己走向深渊,所以,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做一个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还要以自己遵纪守法的言行影响身边的人,让更多的参与到学法守法的队伍来,提高大家重视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减少法盲对社会的犯罪危害,那我们的生活就更加美好了。
(指导老师:罗莞晴)
学法,知可为而不可为;用法,行应为而勿妄为。法律已融入到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是我们建设幸福安康生活的前提和保障。我阅读了这本《普法教育度读本》从中受益匪浅。
打开这本图文并茂的书籍,我一下子就被这生动形象的插图,贴近生活的事例和细致深入的讲解吸引住了。细读之后,我才发现这本读物的意义不仅只在如此。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名族的希望,我们理应健康的成长,去迎接美好的明天。但是,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谈薄等原因,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一朵朵美丽的青春之花就在黯淡无光中萎然凋谢,为了最大限度地让青少年保护自身健康成长,让人文花朵更加美丽的盛开,我们青少年就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制观念。这本普法教育读本就是一本蕴含了丰富法律知识的书籍,它把我们领入了法律的殿堂,它告诉我们,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它教会我们去共同唱响一曲遵纪乐曲,传达一脉思法情,做一个法律忠实的守护者和扞卫者。
青少年的生活充满了七色阳光,然而即便是在阳光普照的时候,也难免出现短暂的阴云。成长中的少年,难免还有一些挥之不去的烦恼。而法律,维护了我们的权利,让我们具有了独立的人格。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这些看似严明,生硬的法律,其实无不贴近我们的生活,无不充满了那暖暖的法律之爱。
康德说过:有两样东西,愈是经常和持久地思考它们,对它们日久弥新和不断增长之魅力以及崇敬之情就愈加充实着心灵:我头顶上的灿烂的星空,和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律。一本读本,一些案例,但足以溅起我心灵的涟漪,让我陷入深深的思考中。
“4。5普法”文工团到我校来做法律宣传,给我们表演了精彩的节目。同学们都全神贯注地看,用心地倾听。其中有一个节目,使我深受感动。
普法宣传队为了让我们更好地懂法,特意带来一个罪犯,名叫“张东方”。你听,这个名字多好听啊!“东方”——当母亲给他起这个名字时,一定是想让他像旭日那样冉冉升起,能为社会做贡献。可是,他却辜负了母亲的一片心意。起初,张东方对学习有着浓厚的兴趣,成绩在班上也是名列前茅,可当他在上高中时,虚荣心促使他格外注重物质上的享乐,学习对他来说,变得不再有意义。于是,他就常常骗母亲辛辛苦苦挣来的钱,然后去游戏厅,上网吧,甚至迷恋于色情……六年的铁窗,多么漫长的岁月,多么难熬的岁月,他失去了自己的青春年华,在铜墙铁壁的监狱中忏悔着自己的罪恶,呼唤着自己的良知。而他的母亲一夜间头发全白了,终日以泪洗面。听到这儿,我的鼻子一酸,眼圈一红,泪水顺着脸颊滚落下来,再看同学们也和我一般模样。
由张东方的故事,我又想到在我们周围,不是也有像他这样的大哥哥吗?他们拦截小同学,让他们掏钱,如果不给的话,就殴打小同学;到处骗钱,偷东西,而后去网吧、游戏厅“潇洒”……大哥哥们,要知道,一失足成千古恨呀,你们不要一错再错了;大哥哥们,快醒来吧,不要再执迷不悟了,不要再让自己成为第二个“张东方”了。
此时,我不禁仰望蓝天,万里无云,太阳的光辉正普照着大地,一群快乐的鸟儿鸣叫着在我们的上空飞过,它们分明在唱着:“从小做起,从我做起,人人都来,遵纪守法!”
10月18日星期六,河南商丘“4。5普法”文工团到我校来做法律宣传,给我们表演了精彩的节目。同学们都全神贯注地看,用心地倾听。其中有一个节目,使我深受感动。
普法宣传队为了让我们更好地懂法,特意带来一个罪犯,名叫“张东方”。你听,这个名字多好听啊!“东方”——当母亲给他起这个名字时,一定是想让他像旭日那样冉冉升起,能为社会做贡献。可是,他却辜负了母亲的一片心意。起初,张东方对学习有着浓厚的兴趣,成绩在班上也是名列前茅,可当他在上高中时,虚荣心促使他格外注重物质上的享乐,学习对他来说,变得不再有意义。于是,他就常常骗母亲辛辛苦苦挣来的钱,然后去游戏厅,上网吧,甚至迷恋于色情……六年的铁窗,多么漫长的岁月,多么难熬的岁月,他失去了自己的青春年华,在铜墙铁壁的监狱中忏悔着自己的罪恶,呼唤着自己的良知。而他的母亲一夜间头发全白了,终日以泪洗面。听到这儿,我的鼻子一酸,眼圈一红,泪水顺着脸颊滚落下来,再看同学们也和我一般模样。
由张东方的故事,我又想到在我们周围,不是也有像他这样的大哥哥吗?他们拦截小同学,让他们掏钱,如果不给的话,就殴打小同学;到处骗钱,偷东西,而后去网吧、游戏厅“潇洒”……大哥哥们,要知道,一失足成千古恨呀,你们不要一错再错了;大哥哥们,快醒来吧,不要再执迷不悟了,不要再让自己成为第二个“张东方”了。
此时,我不禁仰望蓝天,万里无云,太阳的光辉正普照着大地,一群快乐的鸟儿鸣叫着在我们的上空飞过,它们分明在唱着:“从小做起,从我做起,人人都来,遵纪守法!”
今天我们在学校观看了动画片《代号12348》,它讲述了我们身边存在的危险和预防危险的方法。
首先它以故事的形式讲述了一个小女孩独自在家时遇到陌生人敲门时该怎么做,当我们独自在家时如果遇到陌生人敲门,应该先从门上的猫眼看清对方模样,不能随便把门打开,必要时可以报警,让警察来解决。还有一种情况是家里被盗时,不能冲进现场,要第一时间拨打110电话,还要把所有线索告诉警察。
最后一个故事,是四个小伙伴乘坐三种不同的交通工具应该注意的问题。第一个是乘坐公交车时,不能在车停之前下台阶,手不能扶门上的柱子,下车之前要站稳扶好,等车停稳后再下车。第二个是在乘坐出租车时,最好不要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如果非要坐的话,一定要系好安全带。第三个是骑自行车时不能双手撒把,更不能在骑车时与同伴嬉戏打闹。
虽然只是短短的十分钟,我却学到了许多安全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