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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流浪的作文

流浪作文专题
流浪

流浪,形容一个心灵流浪,天涯海角,喜欢浪迹天涯的人。

流浪,就是居无定所,生活没有着落,只好去他乡寻找生路;流浪者,从表面意义上解释--因为某种原因而被迫四处漂泊谋生的人,其中有无劳动能力的乞讨者,被抛弃的弱智儿童,被子女赶出家门的年迈老人,从小就无依无靠的打工仔等等。一个共性的特征就是没有家可以依靠,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

露宿者(流浪汉)问题是社会问题,在社会有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屋,居无定所,因为经济能力不足。他们在城市中流浪,行乞或当苦力等临时工人,在公园、天桥底、住宅后楼梯等处睡觉。近年又有被称为野宿族的,也是一种流浪。

流浪给人的感觉是很自由、很洒脱,不受约束,但是每个流浪汉必须符合这三大特征,否则就称不上流浪。

现在这个社会,太多的压力已经把流浪给蒙上一层浪漫的色彩;很多人只是看到了流浪自由自在这一方面,而更多的忽略了流浪所带来的后果,前途渺茫、生活受困、身体遭罪、精神折磨等等。

许许多多的文章里都写流浪多么多么多么的浪漫美丽不羁等等,但是他们大多都是从不同的方面来看待流浪,没有真正的体会到不得不流浪的心酸。

流浪狗

初三|记叙文|600字

在我们学校旁边,有一只流浪狗。

它有黄白相间的毛色,骨瘦如柴,身体小小的,两只耳朵耷拉着,眼睛不停地寻找食物,并一脸忧郁地向大街走去。

它已多次出现在我的眼前。狗在坑坑洼洼的地方蹦来蹦去,脏水溅到了它的身上,我真想替它擦一擦,因为实在太脏了!忽然,它看见了一根肉骨头,便竭尽全力的狂奔过去。嘴里衔着,露出了会心的微笑。它躲到了一个神秘的地方,津津有味地品尝这根骨头带来的美味。吃完后,它仿佛精神十足,昂首挺胸,好像一位严格要求的哨兵。狗上了大桥,两只凶恶无比的大狗,露出了狰狞的面目,威风凛凛,对小狗虎视耽耽。小狗瑟瑟发抖,胆战心惊。但是,聪明的狗想出了一个好办法:调虎离山之计。狗一切都准备好了。它点了点川流不息的汽车,两条愚笨的狗果真都往那儿看,狗一看笨狗中计了,便迅速逃之夭夭。就这样,机智的小狗就胜利逃过了这一劫了。

冬天,寒冷的北风呼呼的刮,雪纷纷落下。饥肠辘辘的狗再也找不到自己的食物,但它仍旧坚持生的希望,相信自己能度过重重的难关,见到阳光的。狗辛苦地找来了几张旧报纸,找个地方便立刻睡着了我真看它可怜兮兮,很同情它,送给它破旧的毯子。狗兴奋极了,心里暖暖的,热热的,便不觉得凉嗖嗖的。

春天是个生机勃勃的季节,周围桃红柳绿,鸟语花香,春意盎然。流浪狗伸了个懒腰,张开了疲惫的双眼,肉.饼干.骨头.水果.棉被.睡袍.鞋子,甚至一个精湛的狗窝都当做礼物送给可怜的狗。狗热泪盈眶,激动地向人们点点头,表示忠心的感谢!流浪狗不再是流浪狗,它有属于自己的家了,从此以后,它也就不用愁吃.喝.穿.住了,可以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快快乐乐地享受生活了。

其实,动物和人类是可以和谐相处的!

流浪者

高三|日记|400字

我们都是流浪者,漂泊在不知名的天涯。太阳在慢慢变大,一切热的可怕。一群流浪者逃离故土,从此浪迹天涯。黑暗的星野,已没有流水与寒鸦。穿越星系与时空,我们无以为家。流浪者,我们都是流浪者,从此不再有那个庸俗喧嚣的家。

新的星系在远处闪现,我们看到了新家。火红的恒星,我们试图去改变那场阴谋,单有一批流浪者失去了他们的家。悲哀的旅途,我们试图扞卫,却是悲剧重现。血与火的合奏中,恶魔露出了獠牙

我们孤注一掷,以最后的悲壮,开启时间的大门。文明的讯号在四处播扬,我们回眸自己的成长。友谊、争端与残暴,终于迎来了和谐之光。

恍惚中我们回到现实,王子在诅咒的斗室中展开搏斗。他的卫士与敌人在炮火中,倒在一起。王子等到了最后,他的战士打开了命运的铁闸。和平重新回来,一切将在废墟上重建。

我们离开了梦境,现实中我们决然冲向火球。高温中,向幼时的文明,发出最后的信号。意外的回应,大局已定,合约已成,我们做了无谓的牺牲。炙热吞没了一切,我们的灵魂由此永生,继续漂泊在落寞的星空。

我们都是流浪者,漂泊在不知名的天涯。

好好流浪

初三|散文|400字

我相信,李白的血里,是有流浪的。表面在诗上,寄托在酒中,实藏于心。浪漫主义诗人,浪字当头,不管仕途多坎坷,心中却总装着山水,心胸却总会趋向豁达。他字太白,暗含着纯洁、率真、洒脱、开朗,也就是一种流浪,精神的流浪,心总向往着流浪到前方,一个真正属于流浪者的地方。李白的流浪,就是贴近天真的幻想。他抱着流浪的心,孩子一样幻想。

透过余秋雨的文字,我了解到一座城市——巴塞罗那。全城最主要位置上的那条大街,就叫流浪者大街。过往的流浪者,并不是字典中的定义那样:他们干净、文雅、礼貌、美观,各自为了今天的生活在街上闹腾,明天不知去向,但决不会在巴塞罗那呆得长久,因为他们生命的意义就是流浪。当然,所有流浪者并非都刻意来到这儿,这儿只是经过,或者可以说是一个暂时落脚点。

在这条大街上流浪的血液,没有偏激、固执、阴郁、好斗,大家彼此流浪,擦肩即是礼貌,不要过分的问候与拥抱,正如余秋雨篇末的文字:“流浪是一种告别,告别的原因,有的可以付诸言表,有的则难以言表。真正的流浪,大多属于后者,被迫言表,只是搪塞。不想搪塞,当然沉默。牵牵嘴角,即是礼貌。”

流浪歌手辛德

初二|记叙文|1200字以上

兔子辛德的恋人瑞拉离它而去了。

辛德非常伤心,自瑞拉离开的那天起,辛德就不停的喝酒,每天都醉醺醺的,森林里的动物都怕闻到它身上浓烈的酒臭味,躲得远远的。辛德每次喝醉时,都不停的说,它很可爱,它能陪我好多好多我喜欢做的事情,可是,现在它离开我了。它给我留了一封信说,它喜欢新奇的生活,它希望每一天都是崭新的。它说它受够了,不愿再和我千遍一律的重复着同样的生活……

森林里有一只非常老的狼,它是如此的老,以至于它都动不了了,只能靠其它动物救济才能活下去。大家都躲着辛德,可是它却从来不躲着辛德。每次,它都会听辛德自言自语般说着那些重复了不知道多少篇了的话。有一天,辛德又喝醉了,又遇见了老狼,又说了那些话,不过这一次,老狼不仅仅是听了,它在辛德说完之后对它说,兔子,你想变快乐一些么?你想找回它么?辛德听了这样的话,全身一个激灵,清醒了不少,因为在它看来,它找到了一个拯救它的神仙,可以帮它找回心爱的瑞拉!它急切的问老狼,你有办法帮我找回瑞拉么?老狼怜悯的看着失魂落魄的辛德,说,恩,孩子,其实,当年我遇到了与你同样的情况,我心爱的它离开我之后,我也每天喝酒,后来我忽然记得它对我曾说过,它想做海船船长的妻子,跟着丈夫永远在风浪中航行!它离开我之后,我沉沦了一段时间,后来我记起了它这句话,然后我去航海了,历经多次航行,我终于拥有了一艘自己的海船,当了船长,然后一直在海上航行,在找它,等它出现….辛德听到这里,迫不及待的问,那,你后来找到心爱的它了么?老狼沉默了一会,说,我不知道我有没有找到它,应该算是找到了吧……辛德觉得很纳闷,问老狼,什么叫做应该算是找到了?说明白点…老狼听了哈哈笑起来,说,这个啊,要你自己去细细体会,你还是想想你的瑞拉有没有说过类似的话,然后就按它的想法那样去做,慢慢体会,就能明白我的意思了!

辛德被老狼说的懵懵懂懂的,不过,它还是觉得该按老狼说的去做,起码,这是惟一有希望找回瑞拉,让瑞拉回心转意的办法。

辛德想啊想啊,可怎么想不起来瑞拉想要它做什么。这时,辛德突然看到了瑞拉留在家里的一把早就坏了的吉它,它忽然想起,瑞拉曾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对辛德说过,它要做流浪歌手的情人….辛德如梦初醒,狠狠拍了几下自己的脑袋,说,我咋这么笨呢,瑞拉不是喜欢新奇的生活么?所以它才想嫁给流浪歌手,流浪歌手每天都换环境生活,然后歌唱,生活当然是崭新的拉!于是,辛德立刻取下了挂在墙上的瑞拉留下的坏了的吉它,拿到开乐器店的蚊子那里修理好,然后开始学习弹吉它,当然还开始学唱歌……

辛德不喝酒了,也不出门了。森林里的动物好几个月没见到辛德,一开始还以为辛德醉死了。后来,从辛德家经过的小鹿说听到辛德家有弹吉它的声音,还听到了辛德在唱歌,于是,大家才知道,原来辛德躲在家里唱歌了……

又过了几个月,辛德出现在了森林里,身上背着一把吉它,还有一个大大的行囊,它没见到一个动物,都会对它说,前段日子打扰你的生活了,现在我要离开这里去流浪了,走之前唱首歌给你听,表达自己的歉意……一开始,别的动物还以为辛德疯了,后来它们逐渐发现,辛德唱歌很好听,吉它也弹得很棒…也就欣然接受辛德的道歉似歌唱,不过到了最后,甚至有动物主动要求辛德唱歌给它听。这件事传到了老狼的耳朵里,老狼点点头,然后说,它会找到它想要的东西的。

又过了几天,在一个晨阳初露的早上,辛德背上那把瑞拉留下的修理好的吉它,还有它的行囊,离开了森林。谁也不知道它去了哪里。只是,小熊说,辛德不见的前一天,曾对它说,它要离开了,去流浪,也许永远也不回来了……

果然,森林里的动物再也没见过辛德,一开始动物们还在谈论辛德,还有些怀念辛德的歌声,后来,大家也就淡忘了。最后,大家都不大记得有一只叫做辛德的兔子,只是偶尔会听说,在另外一片森林或者更遥远的地方,有一只背着破旧吉它和大大的行囊,四处唱歌给别的动物听的兔子…他们猜测,那可能就是辛德吧……

不知道过了多少年,森林里的小动物都长成了大动物,而老狼只剩下一口气了。许多动物都来和老狼道别。就在这时,森林里来了一只背着破旧吉和大大行囊的兔子,它也来大了老狼的身边。年纪大点的动物渐渐认出来,那是辛德….老狼让大家都回家,只留下了辛德。辛德久久盯着老狼,然后说,我给你唱一首歌吧,这首歌是我最近创作的,名字叫做,《浪歌手和他的情人》。说完,就开始弹着吉他,唱了起来。它唱的如此投入,如此深情,以至于老狼也忘记了一切,只感受到乐曲里面的故事….里面没有惊险的波涛,也没有死寂的水面,而是像平稳的流水,淙淙的在说一件久远了的故事。等到辛德唱完,老狼过了很久才回过神来,然后它盯着辛德看,说,我还以为,我这辈子等不到你回来了……辛德看着虚弱的老狼说,其实,我并不知道你已不久于这个世界,我只是有一种感觉,我该回来了,结果,就……

老狼想笑,可是,它已经没了笑的力气,它歇息了一阵,说,从你的歌声里,似乎你找到了你要找的东西。辛德没有回答,而是说,当年,你说你大概等到了心爱的人,你先说说,你是怎么等到的吧!

老狼又歇息了一阵,努力回忆着往事,然后说,故事的后半部分就是,我有了自己的海船,一天到晚在带着自己的船和水手在海上飘荡,我深信,只要我一直在海上,有一天,我就能遇到心爱的它。一开始,我只是因为要等它而在海上,后来我渐渐喜欢上海上的生活,海水温柔的时候,就摇着你的船,就感觉自己还是个婴孩,在妈妈的摇篮里摇晃;海不平静的时候,自己就不再是小孩了,而是一个长大成熟了的人,在不断面对人生的挑战。对,就是这样,海一会平静,一会残暴,然后自己一会是婴孩,一会是大人,处于不断的循环中,从小长到大,然后再一次……我想我明白了它为什么要当海船船长的妻子了!其实我一直没找到它,没等到它,但是,我相信它和我一样在这片海洋里飘荡,努力而平实的生活着。于是,自己也逐渐看开了,我理解它离开我的原因了,所以,我又觉得,我见到它了……后来我老了,于是把船卖了,然后,回到这片森林……

辛德听完之后,也露出了淡然的笑容,不过看得出,那张已经略显老态的脸,已经好久没有笑过了。它也开始向老狼讲它后来的故事。它说,我离开这片森林后,就一直四处流浪,一边唱歌,一边用歌声养活自己。我很想唱得很好听很好听,让全天下的动物都知道一个流浪歌手叫做辛德,它唱歌很好听,然后有一天,我的瑞拉听到这个消息,然后回来找我。不过,它一直没有出现。后来,有另外一只可爱的兔子死心塌地的跟着我,无论我怎么赶它,它也不走。它对我很好,后来我也不赶它走了,默认了它,可以让它跟着我。它跟着我流浪,给了我很多音乐灵感,也给我带来了快乐!他可是,就算是这样,瑞拉也一直埋在我的心的最深处。可是,我又觉得我是喜欢它的。可是我不知道,到底喜欢谁多一点。直到后来有一天,我们遇到了猎人,带着猎狗疯狂的追着我和它。眼看着快被猎狗追上的时候,它看了我一眼,让我加油跑,然后不顾一切的向猎狗的头蹦去…猎狗没料到它会这样,被撞的头破血流,不过我觉得,那些血都是它的…猎狗被那不要命的一撞撞晕了,也不追我了…猎人拉着猎狗,抓起奄奄一息的它回去了,那一刻,我忽然明白,我也许爱它多过瑞拉,因为,那一刻,我想到了死,我要和它一块死,一起死在猎人的手上…正当我想自投罗网时,我看到了它奄奄一息的眼神,正无限留恋的看着我,还有,我分明看到了它的微笑,也许,它一直知道我心中有瑞拉,可是那一刻,它似乎感受到,我爱它多一些,它哀婉却幸福眼神里,还有着一股让我赶紧离开的强烈意志。我忽然觉得,不能让它白白牺牲……从那天以后,我继续流浪唱歌,我还为它写了一首叫做《流浪歌手和他的情人》的歌,每到一个地方,我都会唱这首歌,我要带着它继续流浪……

听完辛德长长的述说,老狼,用了最后一丝气力,笑着说,孩子,我相信,你找到了你要的东西了。然后老狼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辛德看着老狼死去,说,谢谢你,现在,我还也会带着你一起流浪的,我们一起越过海洋,翻过高山,穿过森林,去这个世界的每一个地方,找我们心中的它……说完,辛德一边弹吉他,一边唱着一首叫做《幸福就在远方》的歌曲,消失在远方……

流浪与回归

初二|散文|900字

钱钟书先生的长篇小说《围城》要告诉人们的,恐怕是说在爱情的“城堡”,外面的想进去,进去的想出来。这是一个很有意味的“寓言”。其实,推而广之,我们对于许多事物的态度,大抵如 此 。  

有一首歌唱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对于困守一隅的人来说,这句歌词的魅力太大了。人们往往不大清楚外面世界的真情,凭着想象绘出许多精彩的色块,常常羡慕那些流浪者的生活,心里总有一个“出去”的念头。面对早已熟悉的一切,失去了原有的新奇,自然要生出厌倦的情绪。  

他们在心底自语:既然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何不出去走走看,也不枉一世的时光。于是,有从婚姻的城堡纷纷走出去的,有从熟悉的故土纷纷走出去的,有从乏味的工作中纷纷走出去的,甚至有从生命这头走向了死亡……人们态度坚定,义无反顾,大有“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英雄气概。我想,这是人类的一个大悲剧,一种深刻的厌倦情绪无从排遣的必然结果——人类的大迁徙,大流浪。  

一个人,当他对身边的一切深感厌倦无聊时,生命也就失去了光彩,意义和价值荡然无存。改变生命困顿的局面,唯一的办法就是“冒险”。而“流浪”正是“冒险”的具体行动。我们知道的许多大冒险家,往往是流浪者。分析他们的行为,固然可以找出不少对社会有意义的因素,但根本点却是为了摆脱生命的厌倦情绪。

我们看到了很多行色匆匆的流浪者,也看到了很多面色憔悴的 心灵流浪者 。  

那么,流浪者的情形如何呢?  

又有一首歌唱道:“我想有个家”。  

这个“家”不是日常概念的家,它的涵盖面很大,是所有流浪者想回来的一个托词,一个沉甸甸的恋旧“回归”情绪。但是,在经历了许多陌生和新奇之后,兴奋消失了,深感腿脚跑累了,骨架松驰了,心灵劳顿了,厌倦情绪再度油然而生。于是,永存于心底总不敢窥顾的一个铭心刻骨的词冒出来了——“家”。心头一惊。原来,无论走到哪里也找不到可依恋的归宿,只是随便走了走,看了看;原来,我们只是世间的一个匆匆过客!“我想有个家”,这句低沉而嘹亮的呼唤从遥远的地方传来,震撼着流浪着的心魂。回去吧,我从哪里来,愿回哪里去。对从前嫌弃厌倦的一切又生出一种巨大的亲切感,土也可亲,城也可亲,人也可爱,梦里总是从前的人和物。“回去”又成了一个挥之不去的想头,并构思着一步步具体化行动。最后,终于“回来”了。  

出去又回来,回来又出去。  

人生就这样反反复复。“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和“我想有个家”。这两首歌为什么使我们百听不厌?就是因为在我们的心底和骨头里与生俱来地存着一个信念——流浪与回归。

流浪者

六年级|散文|550字

人生的道理好似生长在花间的蝴蝶。如花仙子一般,充满神奇的力量。“无数蝴蝶”在风中伴随着花朵飞舞。“蝴蝶”虽小,甚至有些不起眼,但它在人生征途尽情飞舞,给人生带来无限的花香……

——题记

在这花季雨季正旺的时候,青春的旋律若隐若现,谱写着人生的季节,勾勒出生活的精彩。

青春不可怠慢,时间不等待,这就是我们的节奏。——流浪者的节奏。超强的节奏感,你是否正在脱节?那么就让我们大家一起鼓舞奇迹!

独倚小窗,只见夕阳落下,晚霞铺彩时分。在这城市之声隐去之际,独自拥有这份静寂,一种别样的情感,潮水般涌上心头。

曾经痛恨自己是流浪者,因为有再多的痛,也是自己硬撑着。就是再累,也要去追人生的真,善,美。真,善,美就是流浪者人生的真谛。

也曾试着放下流浪者的身份,可放下后却觉得缺少了什么,后来,终于懂了。

“嗯!接着做流浪者。”我对自己狠狠地说。

在流浪者的季节里,正是我们收集能源的时候。正是这个季节我们有了崭新的开始,一个从头的起点。人生不再渺茫,方向不再徘徊。沙沙春雨降临,洗刷了陈旧。

在火辣辣是夏日里,呈现的是流浪者你追我赶的场景,顶着头上的太阳一如既往的开始向收获的彼岸。流浪者们,不需要等待,不需要犹豫,不需要徘徊,只有向前就好

流浪者的路多少甜苦?流浪者的路上多少坎坷和艰辛?冬天的阳光最美,皎洁如月的白雪,映衬了青春的真谛。看着一望无际的天边,真让人惊叹,真令人遐想……

今夕何夕?天上人间?一切都随着那片晶莹的闪烁而瞬间而变……

读《时光老人好和流浪汉》有感

四年级|读后感|450字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世界上最公平的是时间,时间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它既不慷慨地多给哪个人一秒,也不吝啬地地少给予哪个人一分。每个人每天都拥有秒。然而珍惜时间的人,可以在每一分,每一秒中学到丰富的知识,而浪费时间的人到了白头,才知道:时不可及,日不可留,时间是买不回来的。

在暑假中,我在一本惜时书读到一篇文章——《时光老人和流浪汉》的故事。主要讲述一位流浪汉的一生,他很后悔自己年少时的虚度光阴,于是一天中流浪汉遇见了一位时光老人,把他又变成了小孩。可流浪汉重蹈覆辙,最后一事无成。看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反省自己,我时刻提醒自己,时间的一分一秒都不能错过,要把握好每一寸光阴,时难得而易失也。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因此,古往今来,人类都很珍惜时间。宋代诗人陆游能做到“待饭未来还读书”,虽然“待饭未来”的时间是非常短暂的。但是,只要积少成多,就能读不少书,陆游正是凭着这种不浪费一分一秒的精神,一身阅读了许多书,写了上万首诗。鲁迅先生也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在读书、工作……革命的毛泽东、周恩来等领袖人物都是珍惜时间的楷模。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让我们一起珍惜时间吧!

北港小学四年级:唐佳乐

流浪的背影

高一|散文|1000字

那首从高中就映入我心房的曲子,又一次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清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流浪远方流浪……”你从哪里来,你将要去何方?你如苦僧一般,为何在这里痴痴等待呢?你从哪里来,何处是你的家,为何你不离去,要这般的流浪。

蝴蝶掠影飞过,漫天沉闷的迷雾,看不见情人湖的波光粼粼,杨柳垂低,竟没有一点生气,偶尔有清风拂过,发出颤抖的沙沙声,宛如蚕食桑叶的声音。随着这条光碌碌的校道走出,我又看见了你,也许你的发髻又多了几丝鬓白,是岁月的蹉跎,洗刷了你永远消逝的青春,你变得苍老,孤寂,消瘦,而然,这就是生命的本身。

还记得,曾几何时,你曾来过,而且,一来,就是整整一个冬天,那个,没有意蕴的冬天,你蜷缩在那个角落,风,是无情的,凛冽地袭来,肆无忌惮地狞笑,又如魔鬼轻舞弄影,你依然安之如素,悄无声息,用你那布满血丝的瞳孔张望着,远方,行人,汽车。只见你一身装束,破旧褴褛,顶着一髻用草结绳而成的草帽,顶着寒风,光溜溜的脚丫,为何旁边有着一双水筒鞋,你没有穿着,而是放在一边,它的皮显得陈旧脱落,还有一旁系着七八个包裹着东西的塑料袋,这样的天,你在这里等待什么?总有点儿像贝特戏剧的小丑,在等待着戈多的到来吗?在你的世界又是一个怎样的荒诞世界呢?没有人能告诉你,也不曾有人说。

汽车的笛鸣声呼啸而过,如风,如雨,如影,一闪而逝,许多行人穿过人行道,却忽视了这个坐落的校园前,有这样一个无人问津的老媪。我曾听说,你也曾经是一位人民教师,你有着别一样的人生,只可惜,你被你所爱的人抛弃,只因没有为他生下一儿女,从此,你发疯似的,精神的摧残,把你从美好的人生抛到了人生最黑暗的深渊。没有了海誓山盟,没有了海枯石烂,没有了家,没有了你幻想中的幸福蓝图,生活成一座孤坟。从此,你开始了流浪,因为没有了家,没有了一切的一切,天涯成了你的后半生,这样的浪迹,何年何月才能靠岸,也许也没有终点。

今天,又看见了你,这个夏天的来临,来得那么的不自然,你依然没有变,身上的装束,一样,一样,只是头发变得更加的蓬松,鬓白。蹒跚的背影,渐行渐远,背上的塑料袋一撮一撮的,终于在阳光下越来越鲜明,影,也越来越模糊了,最后消失在地平线。

也许,岁月流去的种种,化为一群一群的蝴蝶,虽然早已明白蝴蝶是朝生暮死的东西,然而也明白,世上的生命,大半朝生暮死,可是我依然为它的色彩目眩神迷,觉得生命所有的神秘与极美在蜕变中彰显了全部的答案。生命是应该承受某些轻重。

阳光依然普照,校门外地面上簇拥成一圈色彩绚丽的花,依然灿烂地开放,守门员依然神情自若,路边穿梭的汽车和行嚷的人们依然匆匆,卖水果的阿姨仍旧满脸微笑,似乎,不曾有过这样一个在风中孤独驹褛的老人,曾经来过,也不曾听说。

俗话说: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在平时的生活与学习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有的人是选择勇于面对,而有的人却被困难吓倒了,翘起了眉,撅起了嘴,留下了眼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苦儿流浪记》的书,使我深受感触。

本书中讲述了小主人公雷米是一个身世不明的弃儿,被法国一家农户收养。在雷米8岁时,凶恶的养父把他带回家乡后卖给了品德高尚,但身份神秘的流浪艺人维泰利斯。于是,小雷米便与动物为伍,开始了流浪生活,靠卖艺杂耍为生。但好运没过多久,维泰利斯就在图卢兹遭冤入狱了。这时的雷米在无意之中遇到了一位好心的贵妇人和她的儿子,这让他过上了一段舒适豪华的游艇生活。两个月之后,维泰利斯刑满释放。他为了培养雷米成为真正的有生存能力的人,决定把雷米带走。他们再一次踏上了流浪之路。可是在一个风雪之夜,艺班的两只主角狗被狼叼走了,而维泰利斯却冻死在绝境之中。小雷米又侥幸被一家花农收养……在经历了一系列的变故之后,雷米终于在好朋友的帮助之下找到了亲生母亲,原来他的母亲是一个贵妇人。就这样,故事在曲曲折折之中,留下了一个美好的结局。

尽管小雷米尝尽了人生的酸甜苦辣,但他那种从不放弃、永不言败的精神,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由此,让我体会到:困难其实没啥可怕的,“梅花香自苦寒来”,只要你抱着坚定的信念,有决心、有恒心、有信心,就一定能战胜困难。只有在困难面前不低头的人,才是真正的勇士!

昆明市经开一小六年级:张云野

流浪

高三|叙事|450字

人生什么时候才可以了无牵挂。是死了的时候吗?

我没有理想,好迷茫。看着别人都清楚自己的目标,都在为自己的目标而奋斗,我突然觉得我的路很模糊。

我曾经告诉过朋友,我想去流浪,在S市呆一段时间,再到X市。一段时间或长或短,喜欢就继续呆着,厌了就到另一个城市,那就是流浪。在陌生的城市里,可以遇到很多陌生的人,可以遇到很多陌生的事。可以随心所欲,那里有我想要的自由。朋友问我靠什么维生,打工吧。在咖啡厅当服务员、在花店打杂、在酒吧当调酒师,我都想去尝试,虽然那很辛苦,但我觉得很有趣。朋友说我疯了,这样你连根都没有。不会没有根,我还有家,家就是我的根,爸妈就是我的根。

家人都叫我认真读书,都说这样以后就可以安安稳稳过日子了。可是他们不知道,我不喜欢一成不变,我讨厌每天过着同样的生活。我不介意辛苦,因为只要快乐,就不会觉得辛苦。他们都不明白,我要的不是安稳,我想要的是自由。我没有告诉他们我的想法,我知道他们不会给我支持,不是他们给不起,而是他们不想给。

也许没有人会理解我的想法,我也知道它不太可能实现,因为现实生活不允许。即使是这样,我也不想让这个梦埋没,它始终是我的追求。

流浪去吧。我想总有一天我会去流浪的。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1)

六年级|读后感|900字

当你遇到困难时,或许你会垂头丧气,甚至会感觉世界对你不公平。其实你不应该这样想。世界之大,或许曾经有人,遭遇厄运,尝遍艰难困苦,吃尽千辛万苦,经历了各种难以想象的,无数次的坎坷与挫折,但他们不害怕,不悲伤,以一种打不垮的信念努力着,奋斗着,直到成功!你若不信,请看《苦儿流浪记》。

寒假里的一天,我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它的故事内容非常让人感动。故事大概内容是说一个弃儿被贪婪的养父卖给了一个慈祥的杂耍老人,这个老人带着他四处流浪,最后,老人和他那些可爱的动物演员们相继死去了,只剩下那个弃儿和一条叫“卡比”的狗一起活了下来,他们继续流浪、漂泊,经历了千难万险,吃尽了千辛万苦,最终找到了那个弃儿的母亲,它和他才结束了那段凄凉的流浪生涯……

这本书的主人公雷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雷米是个非常善良,知恩图报、重友谊的好孩子!他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会先为他人着想,后为自己做考虑。他尊敬每一个人,而且时刻惦记着师父对他的教诲!

说到雷米的师父,我可以说,他是我在这本书中最喜欢的人,最敬佩的人!是他把雷米从黑暗中救了起来,是他,改变了雷米的一生的命运,他的慈祥,他的宽容,他的风度,他的自尊自爱,都让我对他的敬重之情加上满分,是啊,若不是他收养了雷米,恐怕可怜的小雷米早已经进孤儿院了,若不是他教雷米那些音乐技能,恐怕雷米早已经饿死街头了,若不是他驯养的那些动物演员们一直忠诚的守护着小雷米,恐怕……所以,我敬爱、敬重、敬佩的维泰利斯,成了我在这本书中永远的偶像!

尽管这本书的开头到中间都让人感到凄凉,但,结局却是完美的!这让我为雷米,一个命运不公的弃儿深感欣慰!这样的结局也让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啊!

看了这本书,我暗暗下决心,我一定要向雷米学习,学习他那种随和的脾气,学习他那种任何艰难困苦都打不垮的信念!我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幸福生活,不要抱怨和不足,感激身边爱你和帮助过你的人,宽容那些曾经算计、欺骗过你的人,珍爱身边的每一株花草,尊敬自己和他人的每一位长辈……把美好献给他人的同时,也把开心奉送给自己。

亲爱的朋友,当你遇到困难时,不要害怕,也不要悲伤,让我们学习《苦儿流浪记》中的雷米,坚定一种任何艰难困苦都打不垮、摧毁不了的信念,坦然地去对待生活中遇到的挫折和困难,变得更加坚强和自信!

《苦儿流浪记》读书笔记

初二|读后感|900字

这个暑假,我看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让我非常的有感悟。

《苦儿流浪记》讲述了雷米这个主人公一出现,就鲜活生动,紧紧地抓住了我的心。像雷米这样一个柔弱的孩子,在那样一个无助的社会里是如何生存的,是贯穿故事始终的主题。

书本一打开就令我爱不释手。雷米很小被叔叔偷偷的扔掉,被巴布兰妈妈收养,他很爱她,然而养父却把他卖给了一个江湖艺人。从此,他四处流浪,靠卖艺维持生活。后来江湖艺人也去世了,雷米于是到处漂泊,独自挑起了生活的重担。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他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经历了许多困难和挫折。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家,自己的生母和幸福!

在这个故事中,我一次次被雷米的精神所感动,比起雷米,我们的幸福太多太多了。我们从一生下来就衣食无缺。有家人捧着,有老师护着,有优质的物品,但雷米却要卖艺生活,到处流浪。当我看到雷米与威特利斯班子没有东西遮盖风雨,没有地方取暖入睡,更没有食物填饱肚子时我觉得我们这些孩子太娇生惯养了。不要说干活、做事,就是连自己的生活起居都管不好,看着看着,我就想我以后要自己拿衣服,自己洗澡,自己的事情尽量自己做。虽然这听起来有点笑话,我可是12岁的人了,但是我知道在我们班里像我这样的孩子还真不少。过于优越的生活条件和长辈们的重重呵护让我们失去了挑战困难和挫折的勇气。

近段时间我在黄金眼”新闻中看到有城里的孩子到贫困乡下去体验艰苦的生活,爸爸、妈妈说太好了,“给你这样一个艰苦的环境去试试,一定有很多感触……”当时我就想如果这样也好,生活肯定会很苦,但是也会有许多新鲜刺激的事情,说不定在那儿我还学会了“炒鸡蛋”、学会了做农活、还交到了许多朋友呢说不定我也会哭着要回来。妈妈常说“人的潜能是无限大的。”

看着书中的故事情节,我也偶尔会冒出这样的念头:假如我是雷米,我会怎么样呢或许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也会如他一般勇敢、坚强。谁知道呢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经常跟我说“把书读好是我最大的任务”于是除了读书以外的事情我很少做,也真得没有时间,双休日还要学琴、学棋等等,可是除了拥有丰富的文化知识外,更要有那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坚忍不拔的意志和精神不是吗

流浪

初一|议论文|1200字

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可以看到流浪这的身影,火车站旁,也是随处可见。大部分都是一些外地人,一口浓重的乡音,不知为何来此流浪。在这些人中,大部分的人是在一个比较热闹的地方,坐下来,拿着铁盒乞讨,这些乞丐一直受到众人的鄙视,先前,我十分瞧不起他们,但是又可怜他们。

一次,我坐火车出门,随着一声长笛,火车缓缓使出了车站,经过一段漫长的旅行之后,随后,一段凄凉的小曲随风飘来。“各位父老乡亲大家好!我自小死了爹娘,受尽了苦啊!”一句句令人同情、可怜的话语,把人们打动了,大家纷纷从兜里拿出前来,一元、两元的票子。我见此景,不由得看了看那个“苦命人”,只见他拄着双拐,上身穿了意见岁个T恤,一条西裤,穿一双布鞋,眼睛里含着几滴“伤心”的泪水,手中捏着一吧钞票,嘴里不停地诉说着。看着别人纷纷拿出前来,我不由得心动了,但我相信我自己,心想:“怎么着,有钱也不给你。”他做到我这边,眼睛盯了我一会,笑嘻嘻的说:“啊!原来是个学生啊!学生不挣钱,那就不用交了。”我的眉毛顿时拧起了起来,心想:“不用交了,凭什么交给你,给你是人情,不给是本分,睡前你的,知识不想把你揭穿罢了。”

看到这样,他灰溜溜的向前走了,继续收钱,周围的乘客都缠着我,不解的问:“他不可怜吗?”我只说了句:“我相信我自己。”

又到了一站,“命苦人”下了车,我亲眼看到他爸说怪和拿到手里,快步走到售货亭,去用那刚正到手的前去买东西去了,周围的人也都看见了,没有说什么。

由于要换车,我便在中站买了车票。以为时间尚早,便驻足于广场。忽然,我看到了一幅奇特的画面:一个人在地上爬着,衣服简直藏的不成样子,左腿从膝盖截肢,右腿也是一样,他左手包着一打报纸,脖子上挂着一个破旧的书包,沿着站外面的座椅,不停的喊着,“买报,买报”,一边喊,一边在人们的脚前爬行,有很多好心人都忍不住得可怜他,这个给他5角,那个给他1元。给他钱的人都把他当成乞丐,并没有注意到他右手臂上的报纸,他结果前,放进那个破旧的书包,把一纷纷的报纸递了上去,可是都没有去解。但是,他那拿着一份报纸的右臂一直举着,不停地说:“这是您的报纸,请拿着。”好心人不解的忘着他,知道接过那份硬塞过来的报纸,他这才向前爬去。

眼前这一切仿佛请空中的一声霹雳,在我的脑海中炸开:这个用劳动换来生命的人,把我对流浪这一向的态度改变了,我错了,我不应该瞧不起他们,他们之中有好样的,应该挑大拇指赞扬!

两个都是带着浓重的乡音,都是来外地谋生的流浪者。有人说,前者多么聪明,一节车厢,每人给他一元,就是100元,一天跑十几节,纯挣一两千元,过不了几天,就会成为一个万元户,是多么不容易。看看后者,每天在地上爬来爬去,还得不知饿多少肚子,是那么笨。

不,朋友,前者的钱是多,可他那是用自己的尊严买来的,在车上唱几个小曲,想别人讨钱,在地上给人磕头,用自己尊严换钱,他不值钱!也许你要说那趴在地上爬来爬去就不是尊严吗?对,那并不是尊严,因为他是在用自己的劳动换饭吃,他也向别人伸手要钱,可那是用他自己的辛勤的汗水挣来的,他是那样身残志坚,活得有骨气,我佩服他!

卖报的认识手心向下得----用劳动创造财富;而前者的手心是向上的----典型的乞讨者。

我看不起前者----那些“命苦人”,因为那还不到老弱病残的地步,你还有劳动力,完全可以靠自己的劳动吃饭,可你却。我真替你叹惜。

我在对“命苦人”说一句,尊严是无价的,希望你不要把它变成有价的。做一个手心向下的人吧!

因为精彩,所以流浪

六年级|散文|800字

也许我们不该慨叹昙花放弃了在绚烂的白天与群芳争妍壮丽,因为它曾努力地汲取养料,在寂静的夜空绽放出醉人的美丽,创造出唯美的旖旎,为人们送走沉重的叹息。

也许我们不该慨叹小草放弃了在冰天雪地里崭露头角的那份潇洒与自然,而是悄无声息地埋在土壤下,为生意盎然的春季积蓄活力。外面的世界的确很精彩,因为任何美丽都在准备着在外面的世界中创造出夺目的奇葩。

远方很美,有白云的飘逸,有璀璨的星辰。远方的确很诱人,因为那是一个诱惑的美丽。在远方,即便是山重水复疑无路,却因为它的精彩而柳暗花明又一村。

蝶儿只有冲破了茧的束缚,才会在柔光中翩跹飞舞,舞出生命的辉煌,舞出生命的真谛。是什么让它甘于忍受疼痛的飞越?因为外面的世界的确很精彩,很妩媚。

船儿只有挣脱了缆绳的约束,才会有浩瀚的大海上扬帆千里的豪放,才会有惊涛骇浪中披风眺望的洒脱。是什么让它甘于在风浪中前行?因为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很壮烈。

冰雪只有融化了,才能欣喜地体会到流淌的乐趣与真诚,才能汇入波澜壮阔的大海。是什么让它甘愿经受融化的悲苦?因为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很嫣然。

人生如梦,也许会被残酷的现实所惊醒。人生如茶,也许在袅袅水气中有丝丝微苦。人生如歌,也许在欢迎音符的下面是忧伤的痛楚。但这无妨,因为外面的世界毕竟很精彩,我们的追求毕竟很执著。也许会有人留恋温馨的港湾,也许会有人恐惧外面的风暴,也许会有人不喜欢在风浪中搏击。但是,人生毕竟不是一股温暖的流,人生毕竟不是一艘平静的船。人生如在海上航行的船只,不遇着岛屿和暗礁,怎么会激起生命中悲壮的浪花呢?

面对外面的世界,不要担忧,不要害怕。无奈之中必会创造出生命的乐趣。因为远方,我们远行;因为依恋,我们可以放飞自己。

人生犹如在荒原上奔走,在荆棘与沼泽中磨砺自己。人生就如在大海中扬帆,在惊涛骇浪中成就自己。

就像险峻的大山挡不住涌动的激流一样。因为远行,汹涌的激流拉不住你顶风前行的孤舟。

就像凄冷的北风拦不住秋天的萧瑟一样。因为精彩,萧索的秋色拦不住你走向春天的脚步。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是你给苍白的四周以绮丽,是你给庸俗的日子以诗意,是你沉闷的空气以清新。

外面精彩的世界是否牵引了你浪漫的足迹?

流浪者

初三|散文|1200字以上

夜,哺育人们隐匿在面具之后的精魂。

在夜深邃静谧的注视下,我感觉心里的欲望像雨后纤嫩的小草发了牙。夜哺育的欲望是暗黑色的,并不因为它阴郁,而是因为它被压制在心灵的沼泽中,其是苦是甜,只能独自舐味。它脱离了历史运转的齿轮,偏离了人生来被铺排的大道,它只能出现在一个人的梦里,百转千回。

我欲望的发芽,说来与一颗星辰有关。

平林新月之时,它在墨黑的天幕上出现了——金星,这是被科学命名的称谓。当然你可能更熟悉它的另一个名字:启明星。但我喜欢叫它“流浪者”,浪漫的,诗意的,略带苦味的名字。因为金星是类地行星,行踪飘忽不定,多于新月之时,傍晚在西方最早出现,清晨在东方最早消失,于是被古希腊人赐予了这个让我心动的,陶醉的,引发人无限美妙遐想的称号——流浪者。

我常想象它在星际间的流浪,是否遇见了许多趣事?是否体会过力竭至死的疲惫感与复活后生命的鲜嫩感?是否压抑着孤星飘零的寂寞又品尝着无所拘束的自由?流浪,流浪,那是一颗在流浪的心。每每思及此,渴望便像一朵缓缓生长的蓝色妖姬,鬼魅,妖艳,花枝轻蔓,花苞徐展。那纤细的触枝就像错落蜿蜒的毛细血管,缠绕着你整个心脏,并探入你的灵魂深处。

世界在颤栗,我的心在流浪。

“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我一直深信人类只是这个星球的过客。从出生开始奔赴死亡,一辈子都在流浪。却只是在进行一场身心极不自由的,宏大的迁徙。无法区分个人的流浪者,以为自己安身立命,有所居,有财富,殊不知仍被人生的天命推动者,盲目地流浪。

而我厌恶这种被绑着锁链,像古罗马角斗场奴隶一样,被驱赶前进的集体的隐晦的流浪。这样的我们不能称为一个合格的流浪者。我爱的那种,是城市地铁站里,用沙哑沧桑的声音唱歌的一群人;是深谙“没有梦想,何必北漂”的那群人;是打破尘世繁缚的锁链,义无返顾地与时代前进的方向背道而驰,开启个人的流浪的那群人。他们的流浪,都是清爽却裹挟淡淡苦味的,似薄荷味的香烟,会让人沉醉。

流浪,常让我想起远方。漂泊的异乡人,在陌生的环境中隔出自己的一方天地,像隐行人,窥探他人的音容笑貌,看尽人世的悲欢离合,不停地走着,流浪的线条伸向远方。这徒劳吗?可是还有什么比人生更徒劳的呢?一个人孤独吗?但身处于集体的我们难道就不孤独了吗?流浪者,起码知道自己在流浪着,在与短暂的生命时间抗争,在溯流而上。

流浪是抗争的声音,流浪者是勇士。他们包裹着自己的孤独,在暗暗苍穹下潜行,放逐自己的生命。好的流浪者,有亡命天涯的玩味感,凄迷的,美的心惊。像光艳璀璨的烟火,倏地绽放,在刹那映亮长空,便回归死一般的暗与静。而今挫骨扬灰,才能成全这美。这是一种买醉般的,绝望的美。只有通过这刹那的绽放与毁灭,才能透视流浪的本质,流浪的抗争。虽然这抗争就像人类探索生命意义一样毫无结果,也永远无法成功,但那一群流浪的人苟活在城市的缝隙里,也能传递振奋人心的力量,抵抗世界给我们施展的催眠之术。

曾经看过一则新闻,让我的心澎湃了好久。一群身患绝症的老人在最后的岁月里,组队骑自行车准备环游世界,据说这是很多老人年轻时的愿望。于是他们出发了,在终于无所顾忌的年岁。有些人在途中永远的倒下,剩下的人表示会继续前进。我要把“流浪者”的美称赠与他们,在生命的最后时光终于完完整整地活起来,不在医院等死,而是流浪着赴死。在人生的道路上立起永屹不倒的里程碑,纪念他们澎湃的新生,疯狂的颤栗。流浪,是生命最优雅的结束方式吧。

或许只能等到最后一刻,最后一刻,生命才能舒展,绽放。那时深觉生活无聊的人也会惊叹生命的鲜活与饱满,像纯白浓郁的栀子花散发馥郁的幽香,流溢于天地之间,唤醒被压抑的精魂,让生命开启自己的流浪之旅。

星辰拥有召唤的魔力,流浪的渴望在夜间苏醒,有如毛毛虫在噬咬肌肤。但我被禁锢着,被供养于高堂之上,被尘世侵蚀到身躯无力,被磋磨了勇气,也消散了原始的灵性。这样的花离开温室会死亡,就像林黛玉最是心高气傲渴望流浪,也要药物延续自己的生命。流浪者的队伍,爱她却容不下她。收容她的时候,必是死亡之际。

天际泛白,花朵萎谢。流浪者的心在暗夜里的奏鸣落入了尾声,被日光灯照耀的舞台剧开始了,人们粉墨登场,拿捏好强调,便是活生生的戏子。

惟夜,能哺育人们藏在面具后的精魂。

下一段幸福,为你流浪

初三|散文|1200字以上

青春的续歌,总是无法用苍老手写出不曾落幕的篇章;漂泊的步伐,一直为一段幸福,似乎从未停止流浪。

——题记。

等待中的时间,往往在不经意中流逝了,仰头看着这片头顶的蓝天,顿时;莫名的心绪来潮,究竟说不出为什么,也找不到可以诠释它的理由!或许;自己漂泊的太久,为寻求一份简单的安逸,为能将心栖息,而却一再似乎总让心累!时光里的曾经,路过一程又一程的风景,走过一段又一段的记忆,暮然回首时,又呈现给了手指间的枯笔,下一段幸福,为你流浪。

斜阳下的余晖,就这样又映红了六月离别的天空,想念你的心情,又不轻易地挑起了内心的那根弦,但始终还是无法诠释我流浪中的疲倦,是啊!在岁月漫漫长路漂泊中,自己该累了。我为了你我的那一场盛世烟火,不惜倾尽所有,为了你我的那一场地老天荒,不言颠沛流离,辗碎脚下步经的每一处坎坷,为了你我梦中的那座城堡,不辛劳累乏身,为了能让有距离的梦,述说出没有距离的爱,曾在努力中,我真的累过,曾在颓废中,我如此落魄过。

音乐中的思绪,触碰着内心潜藏已久的思念,我想;我自己也应该是个渴望幸福的人,当卸下伤感华裳的这一刻,突然觉得自己有点轻松,在伪装和沉默中,走过多少一个人的时光,而今;也有点阳光,就如在黑暗里成长了许久的一颗小草,一直都在没有得到阳光陪伴的地方,早已忘记了还有阳光明媚存在一般,当抬起头时,遥望幸福的天都时,虽然有一点陌生,但内心,早是满满的温暖。

如果说世间所有的爱过都是幸福,所有的经过都是路过,那么我想,无论是你的爱过还是路过也都是幸福。当你用温情的手,揭开我冷漠中神秘的面纱时,注定要我将过往的所有的故事,从此;与时光做出最后的告别,妥善的珍藏而安放,就此;尘封在似水流年的长河里,随水而东去。

窗外闪烁着星群,横卧在夜空下,静看长街处又是灯火阑珊,流动的人海,川流不息的车辆又是记忆中熟悉的一幕,而今这种残碎的画面,忆起又如何,还不就这样,再一次呈现在我的脑海,随之一份想念由心而发,指尖的香烟无数次把凌乱的心情能所梳理清楚。或许;多次只能在文字中寄托出内心无人知晓的情感,常常习惯了这样,才会让自己不觉得那么过的孤独。

孤独,往往在迷茫时,显得的如此失落,失落到无助,无助到绝望。漂泊,又将以不断的遗忘,遗忘昨天,遗忘过去的点滴。无论怎样努力,却始终无法把记忆中,一张熟悉的脸忘记,如同在风景中做过的一个梦,总把美好的留在了梦中。思念;再一起在这张信纸上起飞时,望不到尽头的来源于何方,伴着些许孤独,些许寂寞,轻描淡写中的记忆,再也轻轻拾不起的过往的碎片,似乎早已斑驳成墨中的一抹流云,聚散随风而逝。

岁月沉淀出的流年,无论我怎样努力都是荒芜中的一段梦,过去了,再也回不去了。如果说;记忆能将午夜梦回的泪水拨动出幸福的旋律,我想;关于你的到来不管是想起还是泪水,都应该是我最幸福律动,曾听人说,流浪者,必须要经过一条漂泊中的河桥,这座河桥不恋世俗名利,没有太多的繁华,只是在左右孤单中寂寞的旅程,只要迈步走过,那便就是幸福的终点。

当心情在平静的夜空下时,又开始了无止境的想你,漆黑的苍穹中,浮现出你的笑颜如花,在那般烂漫的微笑中,轻踏细碎的步伐,走向疲倦中的我,慢慢的走来。我知道,这只是我的想念,是我久经流浪中,无法忘记的思念。想起你,我不会再觉得内心是疼的,身心是乏的,回忆是痛的,都能在空白的心房,装满了和你的全部故事,那每一个深情画面,动情的瞬间,都将浸泡到恰好温度水中。

生命中,总要学会为一个人,而去把自己好好的改变;幸福中,也总要为一个去流浪,用劲力的双手,所给予她一份满足的幸福。其实;于流浪,并不是我在刻意寻找,又或;喜欢这种在岁月里漂泊的自由。而是,为了我心中的所爱,不得不担起一份责任,不得不去奋斗给她一份现实的安宁,就算双肩累到一定的程度下,让自己无法去扛不起负累,我也不会放弃自己的追逐。

很喜欢这句话,你所需要的,岁月都将给你,面包会有,爱情会有,幸福更会有。爱情更不例外,也曾多少次徘徊,多少次茫然,就算去放弃我也找不到可以成全自己脆弱的理由,可能是因为心中有一根顶起天空的抵柱吧,之所以有你,不怕被压力击垮,之所以有年迈的双亲,也不怕被坎坷中的淤泥所绊倒,承担一个家的责任,是在平凡的岁月中,不断地追风淋雨,在时光岁月的长河里,不因迷失而胆怯,不因恐惧而后退,为下一段幸福,为你而流浪。

都说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有一个默默支持和陪伴他的女人,我也不例外,我的流浪身后,有一个默默目视我的你,有一个不因我失败而失望,不因我后退而绝望,不因我的贫穷而弃之的你。繁华中的风花雪月终究无法低过材米油盐,有人渴望得不到的东西,有人得到之,福中居而却不知不去珍惜。爱情中,所谓的折腾,甜言蜜语及海誓山盟,怎能与平淡流年中的静默相守更现实呢。

下一段幸福,为你流浪,就算你不绝代风华,就算你不倾国倾城,就算你不素颜天下,依然是我心中的最美,永远都是我的始终如一,万千繁华,难抵你在我心中的美。写到此处,突然有点惭愧了,从未对你许诺什么诺言,也没有对你承诺誓言,也从未对你说出简短的表白,就连那三个全世界男人都会说的;“我爱你”都不曾浪漫的有过,自己或许并不是一个会玩浪漫的男子,孤傲中的刚烈不允许吧!不过你放心,这些我从来都没有背弃。

人生,无法用苍老的双手,去抒写留在过去的碎梦,行走中,流浪中,渐行渐远中,离去的早已离去,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也不过一张记忆中曾写满过回望的风景而已。幸福,是一种追求,是在岁月流浪的长河里,永不言败,信念中能穿越每一趟淤泥,每一道脚下阻挡的坎坷,学会爱所爱之人,珍惜所爱之人爱之,青春是一场无言的戏,当沧桑洗礼出时间沙漏中的过往时,你我都无法用嘹亮的歌喉或挥墨行云的笔续写,再也无法唱回它的过去。

下一段幸福,为你流浪,这一路陪伴中,走远了的背影中,都有过曾经多少熟悉,无论友情还是爱情,心淡情远。我始终坚信这样一句话:在寂寞的时光里;在孤单的旅程中;流浪的步伐下;漂泊的风景路上;有些守候,重不重要,时间衡量出了它的标注度。有些人一直很重要,却消散在光影斑驳的转身间,有些人从来都不重要,而却一直都从未离开,旧梦还休往事去,唯独时光,却早已走远。不能所之而同行者终究还是路过,擦肩而过,靓丽给了记忆一道美丽的弧线。如果能为幸福,贴上一个是否通行的标签,那么;流浪,所验证着每一段漂泊中的幸福。

一起去流浪

高二|散文|500字

年轻的我们,从来就拥有一片属于心灵的天空,天空中有忽暗忽明的,忽浓忽淡的云朵,飘荡在心灵的每一个角落。

年轻的我们,从来就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原野,原野始终没有尽头,风温柔地拂过原野上的每一寸土地,空气中充满了阳光的香味。

其实,有时,我们都太在乎,太在乎失去的或逝去的。

然而,有时,我们都要太勇敢,太勇敢地板去承载着流浪的勇气。

所以,一起去流浪吧。我说。

带上我们的勇敢把。他说。也带上我们的哀殇吧。她说。

带上吧,都带上吧。在奔走不息的流浪中,我们会需要她们。

于是,我们上路了,一起去流浪。

为什么我们会选择勇敢?为什么我们会选择流浪?

因为,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蓄满了孩子错落有致的梦想,彷徨不定的我们即使有迷惘和绝望,但,流浪了,就是放飞。所以,任岁月的流逝在我们的心灵上划出了一条很深很深的印痕。

因为,青春是一中落寞的哀思,承载着少年们雄心壮志的呐喊。沉沦迷失的我们即使有堕落和抗争,但,流浪了,就是释怀。所以,随时光的流淌在我们的原野上飘抚过一道很纯很纯的记忆。

最终,印痕无法抹去,记忆无法忘却。于是,成了一生的游离。

一起去流浪,体验放纵的自由吧!尽管,黑夜会束缚谁,捆绑谁的步履;尽管,暮霭会迷失谁,遗落谁的痕迹。

但,依旧要执着传承,固执留恋。毕竟,流浪后的我们才真正理解,流浪是在策划明天的明天,在滑落昨天的昨天。

带上我,一起去流浪吧,因为我是那样深爱着流浪!

读《流浪狗和流浪猫》有感

四年级|读后感|400字

读了《流浪狗和流浪猫》这篇文章后,我深有感触:流浪猫为了朋友流浪狗的幸福,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太让人感动了。

稻香村原本是个美丽的村子,而流浪狗和流浪猫虽然在流浪,但是也时常帮助人们捉鼠捉猫,但是有一天,富翁甜甜小姐发现了这块“风水宝地”,将其“改装”成玫瑰度假村,村民们统统被赶出去,稻香村也进行了大规模的改装,彻彻底底地变成了“玫瑰度假村”。

流浪狗黄大侠和流浪猫黑骑士与甜甜小姐的狗拉乌儿交上了朋友,拉乌儿又认识了漂亮的狗西施,可是西施的主人不但拒绝,还打断了拉乌儿的腿,于是甜甜小姐就将狗爸狗妈告上了法庭,狗爸狗妈居然在法庭上公然睡觉,犯下了蔑视法庭罪,最后输掉了官司。

西施爱上了黄大侠,可是西施被市长抓走了,于是黑骑士和黄大侠就去救他,经过一系列冒险之后,西施终于和黄大侠重逢,而黑骑士却永远长眠在了泥土里。

这篇文章非常感人,黑骑士为朋友而献身,在现实生活中是不曾有的,更重要的是,这篇文章会告诉你:什么是真正的友情?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一个人流浪

初一|散文|500字

没人了解,才选择隔绝这世界。有点疲倦,以决裂的信念。

——题记

很喜欢听飞轮海的《一个人流浪》,那种被淡淡的忧伤笼罩的感觉,总是能拨动我的心弦。而且,我也应该是一个人流浪的吧。

高声吟唱:

没人了解

才选择隔绝这世界

有点疲倦

已决裂的信念

白色球鞋

走不回喧闹的海边

月光营火

照亮许多笑脸

疯狂画面停留在眼前

默契却渐行渐远

我们约好闯荡的那片天

我一个人向前

我流浪在拥挤的从前

复习一页页黑白的空荡夏天

呆坐在热闹的路边

啤酒没变甜

却少了傻得很认真的心愿

我流浪在孤单的边缘

怀念挥霍着笑声的耀眼蓝天

听着那熟悉的音乐

只剩下琴弦

希望让时间回到误解那天

能有机会说声抱歉

的确,我一直一个人流浪,从天涯流浪到海角,从天涯海角流浪到天堂。独自行走。回想,小学时,写的那首歌《东方不败》,是啊,真的是不败,永远都是那样的盛气凌人,居高临下。因为我的种种身份,因为我在那些人心目中的地位,我从来就是自己一个人的,因为我和他们之间总是存在隔阂。因为我的追求完美,因为我对自己世界的期望……

路上寻找自己的幸福,一个人太辛苦,需要你的帮助;田野边留下你的脚步,我的心开始跳舞。

——《东方不败》

是啊,一个人太辛苦了,可那又怎么样呢?还是改变不了一个人的命运,突然想起表姐说过:“我们的命运注定是悲哀的……”但是我不甘心,我不情愿,我不相信。但是现在,我不得不相信了,没错,我们都是同类人。

一个人流浪,流浪在远方。

流浪的感觉

高二|叙事|900字

我一直不清楚流浪是一种什么概念,书中关于流浪写了很多,可没有人告诉我,流浪到底是什么。在我的感觉里,流浪是一种灰色的概念,没有鲜明的色彩,没有清晰的定义。我们无法评价流浪到底是对是错,因为流浪更像是一种结果,而不是一种过程。

我想流浪大概可以称做没有目标的远行吧没有目标,所以远行。

那么我也在流浪,因为我没有目标。

没有目标的感觉就像巨轮在茫茫大海迷失方向,它知道自己可以做很多事,可现在它不知自己的圆梦处在哪里,它只能漂啊漂,直到沉入海底。而我,就看着日历一页页翻过,重复着同样的事,没有喜欢,也没有过多的厌恶。因为我本来就不知道到底该怎样张扬我的青春,你叫我拿什么来比较来明确自己的喜好呢?

一年以前我还是有所希望的,虽然那时的所谓理想现在觉得有点俗,可那时毕竟天真地跟在后面走了很久,起码我可以靠它来盛下我的欢乐和忧伤,起码每天睁开眼我可以告诉自己今天我该做什么,起码我不会觉得生活的迷茫。我还可以尽情地按照自己的方式活着,因为一旦有了明确的目标,对其它的一切便都不会太在意了,我可以尽情地搞笑,把自己当成小丑,不管别人怎么看,只要快乐就可以了。我总是喜欢回忆以前的时光,有时好友问我为什么,我想这就是原因吧。

我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改变了我,好象那种变化发生在瞬息之间,快得让我来不及弄清原因。虽然江山易改,秉性难移,可我的的确确是变了。我想了很久,只想出一种原因,我把目标丢了。所以我不在相信我所相信的,也不再憎恶我所憎恶的,因为没有了标准,我无法认清什么是真正的对,什么是真正的错,一切都模糊了、虚幻了。如果我还认为自己是个有原则的人的话,那就是我明白什么是大家提倡的,什么是大家反对的。

我在也不是那个古怪精灵的人了。我总是很在意别人的想法,因为我总想找到是非的标准,当我自己不知道何去何从时,我希望得到他人的暗示。可是我没想到我就这样失去了自我。我几乎是想去迎合每一个人,我不敢做抗争,虽然这些所谓抗争几乎对不起这个名称,可我不愿意去明确什么,我以为只要我退让我就可以把所有处理好,可是我错了。一幅画总会有人说好有人说不好,那个画家最后得出结论说没有必要让每一个人满意,事实上也不可能,开始我不相信。我觉得生活的圈子小,有些东西是可能的,后来我才终于明白让每一个人都无埋怨有多么难,那不是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的问题,那是抱薪救火的问题。现在我真的很累了,我依然无法得到我希望得到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