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解释:
huāng yě
荒凉的野外。
关于荒野的作文
一朵小花,开在人们不常看见的地方,空旷或幽深总是很容易便掩埋了她的美丽,直到她那微弱的芳香散尽。
一朵小花,或许并不漂亮,却自有一番属于她的美丽,打动着那些匆忙行走的人。
以前,从未仔细想过花与花有什么不同,想必那时理解花与花,只是看看外貌罢了。
有时候,看见那些盛开的漂亮花朵,我会暗自问自己,自己是否真的是那么喜欢她,还是说,我所谓的喜欢,只是一种被漂亮外表所吸引罢了,毕竟,谁都不会讨厌一份赏心悦目的美丽。
而此时,当我看见了那朵绽放的小花,我忽然似乎明白了,花与花的不同,也许不只是有外显的美貌,还有内在的韵味。
或许,那些被圈养起来的花朵,确实会比野外的小花开的妖艳,开的富贵,但那有如何呢?有些风景,有些经历,是在屋檐下看不见的。
其实,我很羡慕那开在野外的小花,虽说不能移动,却可以轻松的让一颗心沉静下来。
在清晨,早早醒来,看朝阳在朝霞里显出升起,享受着露水微凉风情,于傍晚,晃动着小小的身躯,看着晚霞的绚烂,静静等待着落日过后的夜幕来临,当月儿高空,清冷光辉落在身上,那是多么的宁静与优雅。
偶尔也会有雨过,斜斜洒在花瓣上,那种畅快淋漓,何等美妙。而雨后天晴,或许有彩虹高悬,美丽会悬在高空,也会存在心底。
不知是否因为小花给了我思绪,当独自一个人时,偶尔会不经意想象着一朵开在荒野的小花是否孤单,内心总会有些说不清的共鸣,似乎是不清楚心的复杂,也难懂那情意的简单。
自从蹒跚踏上去往生命终点的那条路,时而恍惚感觉已经走了很远,又似乎明白那段距离其实并不长,只是弯弯曲曲多走了一些路。有些见过的风景,回头时已被转角遮挡住了,而无法转身的无奈,和眼前又是不同的风景,在心底渐渐把记忆模糊,直至留下梦幻般似曾经历的触感。
当我在这秋意刚显的日子,在秋这特有的暖暖阳光下,途经了你的绽放,我不清楚这算不算你的幸福,但于我而言,却是我最大的幸福。
念想现在,我所追寻的是一种微笑,一种心安,而开在荒野的小花,面向阳光笑的何等灿烂,独自绽放又显得何等宁静。
一朵小花就这样绽放着等待于寒霜里凋谢,其实人生又何尝不是这般简单,守着一片天空,微笑着,心安了,便是宁静一生。
读《圆明园的毁灭》有感
河南省许昌市实验小学 五(9)班:王子涵
辅导老师:李晖
在北京西郊的荒野中,有几根残柱在哭诉着148年前的耻辱故事:“当时,我还是世界瞩目的万园之园。有着金碧辉煌的殿堂,有着玲珑剔透的亭台楼阁,有着仿照各地名胜的景物……可是年10月21日,英法联军侵入北京,闯进圆明园这块肥沃的土地,夺我财宝,抢我文物,还用一把火把我烧焦了,也把中国人的尊严烧焦了。”
读到这里,我恨不得把英法联军变成蚂蚁,我变成一头大象,活活把它们踩死,还愿来生,吾为猫,联军为鼠,生生扼其喉。
当愤怒就要冲昏我的头脑,在听了老师补充的一些有关园明园的资料后,我深深地明白了,中国的沦陷其实真正的导火索是中国人自己。因为当时的满清政府的腐败无能,闭关自守等一切和天时、地利、人和相违背的因素造成的。如:有一次外国传教士来到中国,因为中国礼仪规定朝见天子一定要行屈膝礼,以视尊重,而在西方国家看来,这是最下贱的奴仆对主人才做的下贱行为,身为传教士的那些外国人当然不愿意做。于是,不知国际法律的清政府就根据本国的法律把这位传教士处死了,在当时的国际法律看来,杀外国的传教士是最不应该的,于是就在世界上掀起了轩然大波,纷纷说中国是野蛮的民族。而中国政府却浑然不觉,依然我行我素,在中国传教的外国传教士也纷纷命丧黄泉,终于,外国政府忍无可忍,向我们发起了进攻。10月21日那一天,三千五百名洋人奉命在园内放火,大火连烧三天,烟云笼罩了整个北京城,洋人烧杀掠夺,无恶不作。我仿佛看见了中国的老百姓只能握着空拳,无能为力。外国人使用洋枪大炮,而中国人只能用弓弩剑刀,没走到跟前就壮烈牺牲了。
所以,我现在就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学习更多的先进技术,服务于国家,不让中国落在其他国家后面,让外国人一听到就竖起大拇指,知道她是世界强国。
今天,我读了一本好书——《荒野的呼唤》。它的作者是“加拿大诗歌之父”--查尔斯·道格拉斯·罗伯茨,也就是现实主义动物故事的创始人之一,在这本书里有12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有一个小故事,里面写着一些动物的命运。
在一个“空中之王”的故事里,我十分佩服空中之王--秃鹰。在森林中,一棵老松树上住着空中之王--秃鹰一家。每次秃鹰和它的妻子都会带回很丰富的食物,给自己可爱、贪吃的宝宝。有一天,印第安人捉了一条很大的白鲑鱼,将鱼放在岩石上,并在岩石边设下陷阱,然后躲在大树后面等秃鹰大王来自投罗网。秃鹰大王来后,便坐在岩石上吃起了美味可口的白鲑鱼。谁知,印第安人放下了巨大的鱼网,将它捉住带走了。妻子在家见丈夫还没回来,孩子们又饿了,只好自己喂孩子。在印第安人的看守下,秃鹰无法逃走,因为它脖子上挂着一个铁链,它无法动弹。它的愿望是自由。后来,鸟儿们知道大王失踪后,便放肆地在宝座上乱跳,觉得无聊时就飞走了。有一次,印第发人要将铁链换成金链时,秃鹰借此机会飞起来,狠狠地啄了一下印第安人后,就飞回鸟巢登上了宝座。
看了这个故事,我不由自主地开始敬佩凶猛的秃鹰了。首先,它心里有个信念,它一定要挣脱铁链,获得自由,然后快快飞回妻子、孩子身边,去保护、喂养它们。其次,它每时每刻都在寻找逃脱的机会,从未放弃,耐心等待。最后,它抓住印第安人将铁链换成金链的机会,成功地逃脱了。
我从秃鹰身上感悟到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信念,也就要有追求的目标。像我们小学生从小就应该对立远大理想,一旦确实了自己的理想,就应该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迈进。即使遇到困难和挫折,也不能半途而费,要永不放弃。我是小学生,我的任务就是每天好好学习、勤于思考。在学习上遇到困难要想办法克服,永不退缩。我们在学习和成长的过程中,会有许许多多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锻炼自己的胆量,提高自己的能力,磨炼自己的意志,让理想变为现实。
秃鹰,我真的敬佩你!
?
“永运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运保持微笑,只要你还活着就还有希望。——贝尔·格里尔斯”贝尔·格里尔斯,一个被世人称为“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男人”。他,写了《荒野求生》系列丛书。《猛虎火山生死危机》就是其中一本。
那是一本精彩的少年历险小说!主要写的是:在东南亚小岛度假的贝克和彼得,在参观自然保护区时,被喷发的火山岩浆围困。为了重返文明世界,他们用手表制作指南针、钻进红毛猩猩的巢穴中躲避猛虎,寻找蜥蜴、虫子、白蚁果腹……然而,罪恶的非法伐木者发现了他们,开始对这两个手无寸铁的男孩进行追杀。
当然!这本少年历险小说既是一本精彩的少年历险小说,也是一本极棒的野外求生方法集。比如:如何将一块玻璃做成一把刀,爬树、攀岩的原则,野外生存的四大关键要素……
我想:贝克是一个不幸的男孩儿,他从小失去双亲,还被南非的毒枭、北美的钻石走私者和东南亚的非法伐木者追杀。但是也正因如此,贝克才会学会坚强勇敢,永不言弃的精神吧!
但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精神早已所剩无几了。记得,有一次,我因为字丑,所以去上了一个书法培训班。过了几天,我就烦透了。写起字来,也从认真变得马虎起来。后来,越练越烦燥,就干脆弃笔不练了。练字也就这样,不始而终了。自从看了这本书之后,我决定以后再也不半途而废了。我以后做一件事一定有始有终,尽量将事情做到最快最好。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奔向荒野》。在丛林里,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位置,要想活下去,就一定要找到和它们共生的方法。最重要的是,是要和丛林的节奏保持一致,耐心就是一切。如果看到一条蛇,就别动,让它过去;如果鳄鱼正在河岸边晒太阳,嘴巴大张地盯着你看,那就是它在说:“这是我的地盘,别挡我的路。”尊重其它生物的空间,就是丛林的生存之道。
优美的文字背后站着神奇的丛林。书中讲述了一个九岁的小男孩威尔,在热带雨林中与一头大象的传奇友谊。威尔和他妈妈得知爸爸在伊拉克战争中牺牲的消息后,痛不欲生。为了缓解悲伤,他们去美丽的万岛之国——印度尼西亚海边度假。在那里,妈妈为一直喜欢大象的威尔安排了一次骑象之旅,作为他的圣诞礼物。骑象那天,威尔很兴奋,但是大象乌娜却很反常,她不肯靠近海边,反而带着威尔惊慌失措地冲进危机四伏的丛林之中。原来大海啸即将来临,乌娜提前嗅到了迹象,救出了威尔,威尔的妈妈却在海啸中遇难了,除了一件衬衫和一瓶水以外,威尔一无所有,他必须学会在丛林中生活下去,不过幸好不是他独自一人,他还有乌娜——一位忠实的朋友。
在丛林中,动物之间更讲究的是互相尊重。蛇和凶猛的老虎其实真的都不可怕,真正危险的是人类。像书中的安东尼先生,它出自贪婪和个人享乐,命令手下肆意砍伐、烧毁森林,捕猎丛林中的各种动物,对它们滥杀无辜。这一切残忍的做法只有在人类身上。威尔要守护丛林,他与乌娜、红毛猩猩在困境中像亲人,像朋友,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他们经历了种种磨难,顽强地活了下来。
读完全书,我轻轻地合上书本,可我的思绪还沉浸在书里。一个九岁的男孩,他创造了生命的奇迹,在威尔身上我看到了生命中独特的毅力和韧劲。我想到狄更斯的一句名言:顽强的毅力可以征服一座高峰。威尔——丛林英雄,你真了不起!我们要向威尔一样去保护动物,因为动物永远是人类的好朋友。不破坏生态环境,不杀害自然界的每一个生灵,世界才会变的更美丽。
从幽暗的荒野挺身而出,
凄厉的长嗥,
撕裂了大地的眼睛。
躁动的心灵,
被自己的锋芒刺痛,
快乐变得伤痕累累。
炽热的呼吸,
如疯狂的野草,
唤起一种古老的沉痛。
再无法抵制,
这种野性的迸发,
像傍晚的落日,
给予世间最后的光辉。
暴怒的又眸,焚烧的嘴唇,
清醒的,丰富的,孤独的,沉默的,
思想,
和太阳一起狂奔。
命运是一根被抽尽了养分的树,
双臂,
倔强地伸向天空,
年轮堆积起来,
构成了
永不干涸的力量。
生活如鱼,生命如水;生活如花,生命如雨。面对人生的阴晴圆缺,我们选择了品味。但生命的定义毕竟复杂,但对生命深切的怜悯与敬畏之心永远存在。生命的情感好比一阵狼嗥,在荒野里尽显蛮荒,让人敬畏。生命是可爱的,是神圣的,又是高贵、美丽的。大群银鸥在瓦蓝的海上飞翔,马群在草原上奔跑,一朵小花在风中舞动。都把生命描写得淋漓尽致,在世界,不只是有人类才具备生命神圣的光辉……
豁达的人生,给了我神圣的思想。记得就在读完这首诗后,《荒野的呼唤》寄托于我的不是那些精彩的故事情节,而是那些生命寄托于的精神。“敬畏生命”的思想在我心中蓦然产生,苍天,永恒;欢乐,悠悠……欢世英雄,碧草白云。“敬畏生命”就像生了根似的让我永久不忘。
就在我上二年级的时候,一天晚上,我不经意地经过我家厨房,看见一只老鼠正想爬上橱柜去吃那些美味佳肴。它正在奋力地在光滑的墙壁上爬,它看起来十分费力,但它却坚持不懈,努力地欲爬上那洁白的柜面,吃上它那梦寐以求的食物。我看见了,情不自禁想笑它不自量力,于是,我随手拿起一支棍棒,用尽浑身力气地向它打去,可怜的老鼠,由于柜壁光滑,它没有了它原有的矫健敏捷,被我打落在地,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死气沉沉。我顿时感到无比自豪,仍了那支棍棒,到一边玩耍去了。但当我再去一躺厨房时,却看见那只老鼠已爬了起来,在那光滑的壁面慢慢地爬着。一股从来没有过的对生命的敬畏油然而生,侵占了我那幼小的心灵。仿佛感受到了春天枝头鸣唱的鸟儿,高原深山上奔跑的羚羊,无际大海中嬉戏的群鱼,都有生命的硬度,感悟到“鸢飞鱼跃,道无不在”与“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波”的生命的顿感与气势,抒写了“生命令人敬畏”的乐章。但我却不管这些,仍是抓起棍棒朝那只老鼠打去,老鼠又一次摔了起来,但这个小生命却没放弃,坚持“重返前线”,毫不放弃,像是在抒发着那首古老的生命乐章,愤起了心中的热血,它便能不懈地向前冲去。我只觉得“生命”这两个字在我心中凸现得耀眼,这时,我真得感悟到生命的分量与意义是那样令人敬畏。徐悲鸿说过“不可有傲气,不可无傲骨”。
人的一切需要一种激情,敬畏生命就像一阵风,吹去倦怠的尘,露出内部的光。回归现实,那只老鼠仍在柜壁上爬,我那只拿起棍棒的手又放下了,这就是敬畏生命的真谛。我没有管它,任凭它用它那份刚毅的意志与饥饿的欲望让它爬上“颠峰”,去尝那份来之不易的食物,只留下我一人在感叹。“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这是气势。“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这是非凡,而生命却同时拥有这些。躯体无能,但精神永存。一缕芳云无断绝,这也许就是生命美的极致。
千古悠悠,有多少生命在感叹。自强不息,坚持不懈,奋蹄追赶,努力向上,这完全出自那古老的生命乐章。读了《荒野的呼唤》后,我的全身仿佛灌注了对生命的敬畏。“孤帆叠影锁白链,残月升骤起烈风”。生命对人来说,演绎着一个不可缺少的角色。灯光闪烁的舞台上,生命尽显光彩。让我们把生命升华,谱出这支生命的乐章!
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书籍,但,每一本书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本书都有它存在的价值,每 一本书都有喜欢它的人……
对我而言,书里有能够打动我的故事,才是我喜欢的书,如: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白牙》,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但是,我最喜欢读的书也只有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白牙》。这本书包含着两个故事,《荒野的呼唤》和《白牙》,最能打动我的故事则是前者,这是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
《荒野的呼唤》以动物为主角,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大狗从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被贩卖到美国阿拉斯加地区做苦工,最终成为狼群首领的故事。在寒冷的阿拉斯加地区,生存条件艰险,工作繁重,但布克很快适应了新环境,活了下来。它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本领(布克的祖先与狼群生活在同一个森林里,逐渐的,它祖先身体里混合着狼的血液),最终听到荒野的呼唤,回到荒野之中,成为生存斗争中的强者。
我读完这个故事后,便喜欢上了那只名叫布克的“大狗”。我喜欢布克第一次和一只野狼在森林里奔跑的情节,喜欢布克在桑顿被杀死后每年都发出噑叫声以寄托思念之情的段落,更喜欢布克成为一只真正的野狼时的情节。例如:“不知道跑了多久,也不知道跑了多远,太阳渐渐升高,天气一点点暖和起来。布克心里欣喜万分,他知道自己已经和神秘的召唤之声联系起来了,还与来自森林的兄弟并肩奔跑向的发源地。平日出现在脑海中的幻影似乎成了现实,它真实地体验到了那个虚幻的世界”,这一段让我看出了布克体内的野性正被唤醒;“然而,印第安人并不知道,每年夏天这个山谷中都会出现一个神秘的来访者。它体格高大,皮毛光泽而绚丽,仿佛是一条狼,又与狼有许多不同之处。它穿过森林,走到一处树木环绕的空地上,在一个深潭边上蹲坐下来久久地沉思,发出一声悠久而有悲伤的嗥叫声之后依然依依不舍地悄然离去”,这一段让我体会到了布克有多么的悲伤;“随后,狼群的首领发出一声长噑,率领狼群向森林中跑去。布克也在队伍之中,和它的充满野性的兄弟们并肩奔跑着,嗥叫着”,读到这里时,我为布克感到骄傲,在经历了许许多多的波折,它终于成为了一只野狼,终于返回大自然。
小说包含着四种哲学思想: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学说,达尔文的进化论,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尼采的“超人”哲学。但小说突出体现了达尔文“适者生存”的斗争理论。同时,作者也借此揭示,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
热望本已在,蓬勃脱尘埃;沉沉长眠后,野性重归来。
这,就是能够打动我的故事;这,就是我喜欢的惊心动魄的历险故事;这,就是我喜欢读的书!
即使《当幸福来敲门》已经离上映过去七年,但在与同学的聊天中,仍然能高频率地听到《当幸福来敲门》的名字。它已经成为励志电影榜单上的首选,并将随着时光的推移愈加经典。在电影里,威尔·史密斯父子上演了一场梦想保卫战,影片的感染力除了来自父亲几次真情流露的男儿泪外,小儿子贾登·史密斯的可爱也功不可没。如今,当年的小男孩已经长成俊朗青年,并又一次在父亲的保驾护航下,带来了这一部自己的独角戏《重返地球》。
正值暑假,无数好莱坞大片在电影院“挤得”大汗淋淋,导致了《重返地球》未映先衰。《速度与激情6》《环太平洋》《惊天危机》《盲探》等都是令人期待的大片,《重返地球》自然就是看热闹的。网友说,这个电影的导演是一个每年都特别坑爹的印度阿三,这部电影也是一个为了捧儿子上位的科幻大片,所以早早暗藏私货,丧失了观众基础,瞬间惨遭唾弃。虽然我不这么认为,但是《重返地球》也因网络水军而全球票房惨败,评分也低到了4.7,甚至不如《遗忘星球》的7.1分,更是有些不可思议。
本片主讲未来的世界,愚蠢的人类文明令地球环境日趋恶化,温暖甜蜜的家乡变成充满灾难和死亡的人间地狱。人类穿越太空在首新星建立新的家园,而外星人操控的怪兽也对这群外来者展开残酷屠杀,人称“原鬼”的游骑兵最高指挥官带领手下有效阻止了敌人的屠杀。虽说虎父无犬子,但他的儿子却在游骑兵测验中失利。他的儿子内心存在隔阂,就启程前往伊菲图斯训练基地进行训练。谁知途中突发变故,飞船被迫降落在熟悉而陌生的地球。飞船的剧烈冲撞几乎让船员全数死亡,他们父子则成为仅有的幸存者。在父亲重伤的情况下,他的儿子只能独自去寻找赖以求生的信号机。
虽然网络水军再三吐糟《重返地球》是一部史无前例的催眠又被吓醒的无聊科幻片,但是我仍然认为这部片子不论是在剧情,还是拍摄方面都比较不错。
电影中没有漂亮美女演员的点缀,也没有故作花哨的剪辑,更没有特制精彩的配乐,但是却有一个温情的故事,一个足以满足我们看完并为之感动的故事。其实,当我看到这样相对平凡的好莱坞大片时是非常吃惊,况且还是在科幻的外壳下进行故事展开的,但仔细想来,我非常敬佩沙马兰的这次反常性制作。可以看出,导演编剧是将大量精力花在了冒险求生路途上,那些特别的景象和各种性情的生物,在镜头和剪辑面前带来的紧张、刺激,是通过精心处理的。没有拖拉的剧情和多余的镜头,让影片在100分钟内华丽而完美的结束。
不少网友认为就是因为这部电影的题材、画面感太过简单,所以才造成了票房如此之低、评论如此之“无节操”。但是重要的是这部电影的内容。多少电影在制作上费劲了心思,但最后在内容上战败。比如说《富春山居图》,这部电影有重量级的明星加盟:林志玲、刘德华、张静初。也有顶级的制作团队,但是内容却不堪一击。最后只能证明,苛求这样的片子出新出奇是没有意义的。亲子、励志、坚强、拼搏、还有最后父子拥抱时的幸福,这是最平淡、最美好的生活呈现。艺术来源于生活也高于生活,一部成功的电影也许并不需要一个万众瞩目的新奇题材,回归于生活,最真实的生活也许就是最高的艺术了。
因此,我认为这是一部非常棒的励志影片,虽说主线的设计依然是老套路,但历经磨难苦尽甘来后父亲儿子搀扶而拥时,其中的故事温馨泛着酸楚为影片注入浓浓的温情。父爱的伟大和儿子的受难一起把影片推向高潮,而生存的梦想也便在坚持中变成了现实。坚持不懈和坚忍不拔总会换来结果,不管这结果是好是坏,它都锻造了一个坚强的人、一个坚强的灵魂。
“恐惧并不真实存在,它只是你脑海中的衍生物。不要误会我的意思,危险是真实存在的,然而恐惧,它只是你的选择。” 这是父亲对生活的积极态度。也是在关键
时刻让其成功的打开内心的恐惧,最后逆袭成功的鼓舞。
是美抛弃了我们,还是我们疏远了美?
上帝的荒野——一个令人神往的地方。静谧幽深的山谷,生动活泼的动物;每一株草,每一朵花都因幸福而微微颤抖;溪水漫上何岸与小草回合,嗅百合花的清香;阳光正在给一汪清潭下几尾金色的小鱼催眠;无数鸟儿啾啼,与风声同至,在山谷中回响,清冷而又激越。远处的大山远远露出一道深蓝色的阴影。这是上帝的荒野,还是现实中的伊甸园?
写道这里,我想起了一些电影。《可可西里》、《金刚》、《无极》,还有,华丽光影的幕后,对自然肆意破坏的《阿凡达》。此刻我又有些疑惑,我是否有一些一意孤行或是孤注一掷?那些曾经带给我的感动或者悲泣,那些来自大自然最深处的呼唤和呐喊,那些让我无数次深情描绘的向往与期盼,那些承载着我所有梦想的憧憬与渴望。在大多数人心中,是不是已经不以为意,甚至面目全非了呢?
我庆幸我是个在大自然中长大的孩子。我的书桌正对窗外,每次,我从堆积的作业中抬头,我看见的,是生命,是绿色,大片的树林,天空湛蓝,阳光明媚。可我仍不放心,我像宫崎骏画笔下的狸猫一般想要保护我们的自然。我怕我的孩子只能在博物馆里看见那所谓的“自然”,只能在动物园里看那所谓的“动物”。人类是孤独的,他们的占有欲极强,他们喜欢与人对话,大自然对他们来说,根本没有吸引力。我想,当我们隔着玻璃观赏鱼时,鱼一定也在审视我们,我们的囚笼不过比鱼缸大写罢了。鱼想脱离水的束缚,而结果不言而喻。而我们想脱离自然,心灵一旦与大自然隔开,我们的身体,与这些可怜的鱼一样,是没有自由的。
牧笛说得对:“在日渐奢靡的现代,人类与自然越来越背道而驰。树木被砍伐,河水被污染,昆虫被制成标本,珍奇动物被捕杀……我们的心灵被割伤了,纯洁的伤口很深,通道了深处,我们的眼泪呛咳着落了下来,像残喘的雨滴。这是本能的、实质的悲伤,是日常含而不露的良知。没有了良知,人类无异于行尸走肉。”
只有伸手可及的自然才是真正的自然。
人与自然,两条伤痕累累的轨迹,可会有和谐共处的一天?
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实验中学初二:zry478666887
我是荒野中唯一一棵绿色的小草
也是唯一一棵幸存的小草
在许多年前
我有许多同胞
我们经常一起说笑
但在今天
只有我一棵
我很孤单
很寂寞
也很害怕
我害怕
如果有人发现了我
会不会把我连根拔起
然后扔到冰凉的小河里
会不会把我一脚踩死
然后头也不会的走
人类
卑鄙的人类
如果
他们也是一棵孤单的小草
会想什么
也许
一定
会和我一样
整天胡思乱想吧
这样的生活
到底谁能够承受
这样孤独
谁能陪我
冰冷的小河吗
人类的大脚吗
五年级:安子燕
今天,我读完了《热爱生命》中的第一个故事——荒野的呼唤,我觉得这个故事写得十分生动,细节描写得很好,景色写得很美,虽然一开始很血腥暴力,但还是很好看。
《荒野的呼唤》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来无忧无虑地生活着,但被一帮人带走,并被暴力地对待,这使它明白了“棒牙法则”。紧接着他被一队队的人买下来,经历了许多旅程。最后因为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所以巴克对桑顿忠心耿耿,他们也经历了重重困难的旅程。结果桑顿死了,巴克凭着敏捷地身手和强壮有力的四肢在森林里捕捉到了许多猎物。最后它当上了狼群之首。
这个故事的情节十分吸引人,尤其是在狗决斗的时候,非常激烈,让读者惊心动魄,十分紧张,因为当一只狗倒下,其他狗就会将它咬死。
我觉得巴克是一只对主人很忠心的狗,因为在巴克的视线中几乎永远少不了桑顿,添桑顿的脸和手。更重要的是有一次他们在悬崖边,桑顿让巴克向悬崖跳,谁知巴克真跳了,幸好桑顿一帮人将它抱住使它没掉下去,接着,伯顿和一个人打架,桑顿去劝架,结果被伯顿狠狠地打了一拳,巴克猛地把伯顿扑倒在地,咬住伯顿的脖子。巴克也是一只强壮勇猛的狗,因为它的个子比狼还大,和其他动物决斗经常胜利。它也是一只聪明的狗,因为它知道反抗那些人会挨打。
总之,这个故事十分好看。
夜幕降临,本该是一个平静的夜晚,
却因为雨的光顾,打破了我平静的心绪。
这种情况我已习惯了,
每当此时,我便会凭窗而望……
仰望夜空,深邃的蓝色。
仿佛一个无底洞,让人的思想,
坠入深渊。
喧闹的城市,到处充满着鄙俗的声音。
大街上的行人,始终无法停下忙碌的步伐。
呵呵,
他们的琐事,与无边的夜空比起来,
不知道算得上什么!
寂静的心灵,
没有一丝风,没有一缕光。
如同置身荒野,
任黑暗笼罩着心中的每一个角落,无力阻止。
这个虚假的世界,这些虚假的笑脸,
还有那缠绕耳际的话语。
都不由得加剧了黑暗的势力。
如果身旁没有一张说真话的嘴,
那么我如何相信这时间还存有真实?
这一切的一切,正如“荒野无灯”。
我真的不知道,该相信什么,还可以相信什么。
如果一定要有的话,我想只有你的微笑了。
因为有你,让我学会了在黑暗中坚强。
荒野,微光。
此起彼伏……
在亚洲的原野上,虽然拥有着美丽的草原与绿油油的植物,但也拥有着荒野的一带,那里的土地已经沙漠化了,没有一片生机,整片土地呈现出一种荒凉的气氛.
小草们不愿意前往那儿,大树也不愿意长期居住在那儿,鸟儿们更不愿意在那荒凉的土地上高歌,因为那里太悲凉了,没有一点春天的生机/夏天的火辣/秋天的繁忙/冬天的美丽.
动物们排着队伍向远方走去,谁也没有理睬这片土地,谁也没有安慰这片土地,没有人同情它,也没有人关心它,更没有人去保护它.在它那小小的身体上,留下了道道疤痕,全天下的土地本是一家人,本应一起快乐的生活,但是因为人类的分割与人类的自私心,逐渐将中原大地分为许多小土地.
没有植物与动物的土地上只有人类留下的一行行脚印,那些小小的脚印,在土地那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创伤,砍树捕杀动物,没有一个是人类做不出来的.为什么当初还是人类的母亲,而如今却要变成被人类踩踏的对象,但竟然土地的命运本是如此,那就必须遵守自己上一辈子上天注定的命运.
偶尔有一只乌鸦飞在上空,但多愁善感的乌鸦却流下了一滴眼泪,一滴真诚的眼泪,它代表了乌鸦对土地的同情,对以前一切的思念,那种情感是伐木者感觉不到的,因为它们的绝情以决定了这一切,连乌鸦都懂得思念家乡,而人类却做不到.
全世界的人们请你们在这个时候站起来并伸出双手保护我们的地球母亲吧!不要在让土地心痛了!
在一片荒漠里有一颗高大挺拔的树,在这长满野草的荒漠之中,他显得鹤立鸡群。
在这片土地上奋力生长的那棵树终于赢得了他的成果——自己的种子,这些种子随着风的吹动,飘到了各个角落。其中一颗种子落到了一个碎石堆里,落在这里的种子大都是原来的样子,没有生根发芽。
当那颗种子落在碎石堆时,周围没发芽的种子很惋惜。“瞧,又来了一个倒霉鬼和我们做伴了,唉~运气太差,怎么会落在这鬼地方!”一颗没发芽的种子唉声叹气。周围也有一些种子应和着,那颗种子更本不听他们的,因为他想生长,他感觉自己的身体里有什么东西在萌动,但不知道是什么。不管周围的种子怎么劝说、嘲笑,他都不管。其中一颗种子表达了他们最后一个看法:“我看你是疯了。”自此,种子们在也不劝说他了。
那颗种子感觉自己的水分不足了,他没想什么,只想赶快生根发芽,因为他已长出了个小嫩芽,他感觉自己快成功了。周围的种子并不惊奇,因为这的几个同伴也长出过嫩芽,都因水分不足而死了。
曾经那颗种子的父亲,就是那高大的树,也是从碎石堆走出来的。他真的觉得自己快支持不住了,但他没有绝望,他想:既然已经成了这样,就再用最后的勇气拼一拼吧。这时他觉得自己的身体里又有什么东西在萌动,而且很强烈。
数年之后,这里竟成了绿洲。成了个最美的景点。那些没发芽的种子早已发霉了。
荒野天使,
梦幻星云,
风中芦苇,
沙沙作响,
捣碎了夕阳的柔光。
漫漫枯草,
掩映郊野微凉。
踏沙而行的寂寞,
是你揉碎在心海深处的忧伤。
我手捧一抹馨香,
替你拭去那淡蓝色的忧伤,
与无尽的孤单和仿徨。
五年级:廖春燕
暑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中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了一条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有过四个主人,经历了许多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四百里;第三任主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狗,自己也很无能,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第四任主人救了;第四任主人和布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替主人报了仇。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头狼。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掩卷深思,感慨万分。首先是布克坚强的生存能力,他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布克活了下来。我觉得社会也象一个大战场,一旦倒下去,要不赶快站起来,你就完蛋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然后吃掉你的灵魂。只有站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其次是布克对第四任主人的浓厚感情。在布克的生活里,只有他的第四任主人和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感情像一根绳子似的把他不断从荒野里拉回来。他救过主人一次命,替主人立过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又想方设法替主人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人被杀害的那天,他还会回到那个地方纪念主人。相比之下,我们人对动物的感情就要差多了。
第三点是人的贪心。第二个主人因为贪心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因为贪心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因为贪心想多拿一些多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心,真是人致使的弱点。
《荒野的呼唤》的确是一本好书,是一本能震撼人心的书,希望大家一定都要看一看。
浙江嘉兴海宁市湖塘中心小学六年级:刘飞
笑的时候,心在飞翔。哭的时候,才是自己。
痛苦的不是过去,也不是记忆,是现在不够美丽而已。
说实话会让人长寿,唱情歌会让人甜美,即便是苦涩的心情。因为真实而会凄美婉转地触动着人的心扉,触动泪泉的极限,也会为你在心里默念温婉而陶醉的祝福,为你解去凄凉而唯美的心愁,附上屡屡温暖的梦,让周围的一切都变的安然祥和。
往事如一缕清风,在微笑与泪痕里涂抹着希望。
你有什么理由,在我的荒野里采摘我种下的玫瑰。你有理由,是人间特有的缘分,是人间独具特色的不期而遇的一个特异的回眸,一见钟情粉碎掉的礼仪尺寸,一见如故的千里知音埋没的虚假,万里飘香的那种独醉的风雅,一梦千和的美醉,都是你降临的理由,都是翰墨文字的精彩,也是滴墨星空的月影。那你又有什么理由在我的心上种下玫瑰,又种下一片荆棘将那玫瑰花圈起,让我的梦里只有你,只有一片闯不出去的荆棘,为你的一切干扰着我已经寂寞的心灵,被你的一切洗礼着我本位的梦。
你笑的深深地甜美,醉了我的心魂,醉了我梦里的月光,醉了那种深夜里的眼角中的潮湿。像飞了许久的蜜蜂遇到了花蜜,隐入花丛,也让我的这种甜蜜甜悼了心梦,安逸着,虚幻着。却被同类的蜜蜂蜇伤了羽翼,蜇伤了眼眸,蜇伤了心眸,却也让我痛到了最真。
回忆,是一往情深的回顾。
永远而唯一的回忆和美丽的向往,是不能一往情深到底的追逐,能够微笑着去面对往事里的云烟,那是伤到了灵魂的福分,不再去触摸任何的玫瑰花所包裹的荆棘。梦像孤独的风筝在每天蹉跎地起落,风筝不懂得自己的一切都在那根细细的丝线上,不理解牵着丝线的手臂已经缠满了荆棘,不知道连着手臂的那颗心早已经有了漏洞,像一个通明的窗口,温软地守望着飘飞的风筝。
怕那荒野中的玫瑰如昙花般消逝,怕那甜如蜜的世界被周围的蜜蜂带走,怕那风筝脱离丝线,更怕清风般掠过心头的一抹抹惊魂的琐碎都成为现实,更怕那些荆棘刺伤玫瑰,又怕你静静地拔去荆棘,留下一片片真实的荒野。
清楚地想着你,疲惫之中,留下爱的距离。
每日都在遗忘着距离,距离却真的将我们分隔两地。换一种方式想你,甜甜地美好的回忆着某一个细节,不是偶尔的瞬间才会出现在嘴角的那一丝微笑复活了。荒野心梦,玫瑰庄园,天空河流,依旧有你的身影甜蜜的浮动,品尝落下的眼泪,依然心非浮荡地活在一真的世界里,却能够真空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