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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色的作文

黄色作文专题
黄色

黄色(英文:yellow)给人轻快,充满希望和活力的感觉。黄色是由波长介于570-585纳米的光线所形成的颜色,红、绿色光混合可产生黄光。黄的互补色是蓝。但传统上画师以紫色作为黄的互补色。

黄色是电磁波的可视光部分中的中波长部分,波长大约为570~585nm,红、绿色光混合可产生黄光,类似熟柠檬或向日葵菊花色,光谱位于绿色和橙色之间的颜色。

黄色互补色是蓝色,绿色和红色的结合色。

四个心理学基色之一,以及减法三原色之一。

黄色枫叶

初三|散文|700字

写着孤独的故事,最后总是连自己都沉溺进了自己编织的的梦里,傻傻的分不清楚真真假假。我只是害怕投入的太多,离开的时候会很难过,会更舍不得,不想进入,最后却深深的陷入其中……

我何尝不想幸福,可是幸福总是和我失之交臂。指尖的流年,不经意的想起是一种痛,更是一种思念。走过熟悉的街头,不知不觉就想起了她,我曾经的挚爱,如今却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不知是该喜还是该悲呢?

年轻的爱恋大多难以抵挡时间和距离的洗礼,也许一别就成了永远!

小镇路口有一片枫树林,那年秋天我离开了小镇,不知几时能回?那年的秋天所有枫叶都变成了黄色,而我们在那片枫树林下分别。我说当黄色枫叶再开成一片海的时候我就回来,痴痴的她流着泪送我出了小镇,黄色枫叶飘落她的身旁,忽然觉得她是如此柔弱与孤单!

离开小镇的我心惊胆战,只想把自己融入一个新的团体,慢慢的,孤独的我开始融入一个个团体,开始愈来愈忙碌。我们之间的联系从每天几次到每天一次,从每天一次到几天一次,在从几天一次到了几月一次,最终我们开始失去了联系。而我却也那样无知无觉,还是过着那样的生活……

那天我再次回到了小镇,小镇尽头的枫树林仅仅只剩下了孤独的一棵,满树的黄叶开成了一片海,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在枫树下面呆到了天明。天气好像在嘲笑我亦或在可怜我,天色一直阴沉沉的,一股微风轻轻的吹过。

我站在树下,黄叶飘落我的身旁,轻轻的在身边打转,眼眶被泪水湿润。不曾想要去后悔,只是在想今后的我们要怎样相遇?生命中注定要分开,走的走,来的来。而我已经开始了一段新的旅程,只是没有你!

如今你的主角不再是我,而我的主角也不再是你,只是孤独的梦境中,你依然还在浮现,可是这一切都消失在了无尽的轮回,多想再给你依偎,泪水模糊了你的身影,大概是前世欠了你一滴泪!

那些流进梦里的泪,找不到出路,被困入一个没有颜色的世界,一碰就会破碎,只能静静的等待下一个轮回!

那一抹金黄色

初二|散文|1000字

一场秋雨,零零星星地飘洒在了睡梦里。晨起时,坐在床上穿衣,习惯性地向窗外一瞥,心里一震,昨晚还是苍翠的那一树的法国梧桐树叶,经过了一场秋雨的淋沥,一夜之间,竟多数换了容颜——黄了,金灿灿地掩映在另一半的绿叶里。黄绿相间,煞是好看。不知怎的,这些黄叶一下触到了我心底的柔软,有泪溢出,却说不清因为什么。

这以后,我总是有意无意地浏览起身边的颜色。才发现,每日行色匆匆的我们不知季节的变换早已无声无息地开始了。秋的画笔已涂抹掉了夏的浓绿,浅黄、鹅黄、绿黄、深黄、黑黄、金黄、枯黄……处处皆是,世界仿佛置身于了黄色的海洋里。

晚饭过后,围着小区散步,蓦然发现小城里秋的最美的颜色原来驻在马路两侧那一株株银杏树上。这儿绿意早已退场,退得找不到一丝绿的痕迹。金黄色开始上演,演得酣畅,演得浓烈。整株整株的银杏树,换上了金灿灿的艳装,仿佛哪个调皮的顽童打翻了黄色的染料桶泼溅而成,黄得纯净,黄得匀称,黄得透亮,不掺一点杂色。扇形的叶子一团团,一簇簇,如同成千上万的黄蝴蝶聚在一起开着盛会,大的,小的,攒着、挤着、闹着,颇有“秋意闹枝头”的阵势。

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每晚,我都会在晚饭过后,溜达到这儿。一个人,悄悄地,静静的,散步在树与树之间。用手抚摸抚摸它那粗糙的枝干,扬扬头伫望一下它的容颜。橘黄色的路灯斜照过来,一半亮亮的,一半暗暗的,夜色下的银杏没有了白日里阳光下的靓丽,却多了一份朦胧迷离的美。我站在树下,望着那些金黄的、繁多的扇形小叶,只觉得满眼的美丽,满心的欣喜,却不知该用什么样的辞藻来描绘。我想我要是画家,我会用手中的画笔绘出这份美丽;我要是作家,我会用键盘敲打出最美的文字;我要是摄影师,我会用摄像机留住这份秋韵的别致……可惜,我什么也不是,我只能很质朴地、拙笨地把抹金黄色收藏在心底。

远处有乐声悠扬,偶尔也有三三两两的行人穿过树下,不时闪过的车灯打在它的身上,一明一灭,马路上轰鸣的车声接二连三,周围是喧闹的。不知怎的,我却觉得仿佛置身于一个清幽的,充满禅机的世界里。

起风了,有几只困了、累了的“黄蝴蝶”,一不小心被风儿吹落,无奈地随着风、打着旋,恋恋不舍地,幽幽地飞离了母体,然后卧在了树的脚下,乖巧的、安详的,如同在外面疯玩了一天的顽童回家后依恋在母亲身边。

我俯身拾起几片,放在鼻尖嗅一嗅,分明闻到了一股曾经的生命的青涩。放到手里,细细地摸索着它的纹理,分明感觉它一息尚存的心跳。“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落叶何尝不是这样呢?

有生的繁衍,必有物的衰微,一荣一枯,才会生生不息。世间万物,莫不如此。

人常叹“自古逢秋悲寂寥”,奇怪,如今我心里已没有了先前看见看见落叶时伤感的情绪了。

只是心中留驻了这秋的一抹金黄色。

金黄色的承诺

初二|散文|550字

生活被一种色彩填充,难免单调,我依然咀嚼着那一缕承诺,金黄色的。

——题记

太阳很刺眼,整个村子都被晒得睁不开眼。我坐在干枯的田埂上,远眺,麦浪一层一层袭来,把瞳孔染成了金黄色。

漠河村的生活像被浸染过般,暖暖的,像小羊毡子裹在身上,又好像被爬山虎翠绿的吸盘触碰过。

一种生活只被一种颜色填充,难免过于单调,于是我在这儿的生活好比被打翻的画家的调色盘。

在漠河村里,跟一个曾担任宫廷画师的人熟识。

仲夏夜,我们于凉亭休息。他跟我谈及色泽,没有凤凰台上燕子坞。他指向那片梯田。我看到流萤飞过低矮的灌木,紧簇的几点鹅黄,仿佛一伸手便可捏个粉碎。他说,有些颜色本身生活的两极,却硬是拼凑在一起,虽显得唐突,可融洽后,便是一桢新画面。

他的话,我思索了良久。像一滴水滤过竹筒,点在掌心,顺着螺旋的纹路,汇进殷红的血液,是需要一些时辰的。海砂的色泽,我也曾尽可能想象成宝蓝的。我问他,以后的生活,你会怎样过,还是当一名画家?他笑着点点头,以前是为宫廷画画,现在,我也想为生活挥毫泼墨。

生活的色泽,仅仅是咖啡色的香醇,落地窗的广袤,以及黑夜的浓稠。我也曾试图将它冷暖色分明,可这怎能由得我?时间循规蹈矩地往前挪动,南回的大雁终会化作几点孤鸿。生活像一张生宣,本该有浓墨重彩,被时间浸泡过后,只剩下叶脉般清晰的空白。

一片空白,蚀掉半边天际。

我曾想过当一名画家,可经过年华的锤炼,这一承诺无法兑现,风起,我依然期待它们像蒲公英一般最后会落地生根。

可如今,只剩下一座古老的日冕,生活也还差一笔点睛,多希望,我不会为此抱憾终生。

金黄色的小院

四年级|记叙文|500字

收获的季节,金黄的颜色四处飘荡:飘到树上,果子成熟了;飘到农家小院里,整个小院弥散在了金色的海洋里;飘到人们心中,人们的心里都是金黄的颜色,暖暖的。

你看这个小院里:热闹极了,有的在装捆玉米,有的在挂玉米,还有的在搬运食物。

你看那边,一家三口人正忙碌着。那位穿着粉色毛衣的中年妇女应该是孩子的妈妈,只见她站在凳子上,双手把串起来的沉甸甸的玉米高高举过头顶,将金黄色的玉米递给树上的孩子的爸爸。汗水顺着脸颊流下来,湿透了她的衣裳。她眉毛紧锁,显然很累,双腿似乎有些发抖,不过看得出来她的目光却很坚定,充满希望,看来她对这挂好的玉米充满期待。希望能改善家里人的生活。

孩子的爸爸躬着身子,时不时欠起身,显然是腰疼。看着树下的孩子,他咬紧嘴唇,虽然很累但是他还是在坚持:希望这些玉米能买个好价钱,可以多挣点!

树下的孩子用亮晶晶的眼睛看着自己的爸爸妈妈:我们要快点把玉米挂好,干了就可以到集市去卖了,我就可以上学了,想到这里孩子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微笑,干活也更卖力了。他们一家人分工合作,没过多久,树上就挂满了一串串金黄色的玉米,看着满树的玉米串,他们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笑容,眉毛弯得像月牙儿,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嘴巴咧开得像半个西瓜,举起双手欢快地挥舞着。

金黄色的丰收季节是多么美好啊!多么让人回味啊!

黄色星期天

五年级|记叙文|350字

四月七日,星期天的早晨,一拉开窗帘不禁让我大吃一惊。

天空已不再像以前那样蔚蓝,阳光已不再像以前那样明媚。远处的那些高楼大厦像海市蜃楼一样隐隐约约。在沙尘暴的影响下,楼内的人都点着灯为自己照明。天和地的界限已不那么清晰,而是浑黄一体。人们都全副武装,包着头巾捂着嘴,生怕沙土进入己的呼吸道。一走出家门,一股沙土气息扑面而来,一阵风吹过,就会感到大大小小的沙粒打在脸上,顿时,我那干净的脸像涂上了一层土黄色的釉彩,把我的脸打扮成了土著人的脸色。我低头一看,大地也穿上了一层土黄色的衣裳。

今天的情景,使我们再一次看到了破坏环境所带来的恶果。在一次次灾难的提醒下,人们已经认识到遵循自然规律,爱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已刻不容缓。我相信,经过全人类不懈努力,植树造林,防止水土流失,保持生态平衡,灾难的发生频率就会逐渐减少。地球那副美丽的面孔又会重新出现在人们面前。

指导教师:张桂萍

金黄色

高一|叙事|1200字以上

印象中的荷兰阿姆斯特丹里最与众不同的是悬在高空中金黄色的太阳。我没有去过那个以风车享誉全世界的地方,而在我极度有限的想象范围内,我仅知的是那是一个用色彩拼凑而成的国家。我的这一认识,归功于一百多年前的文森特?梵高。而阿姆斯特丹那轮金黄色的太阳,正是他用尽他整个生命涂绘而成。

我通过一本薄薄的小书与他见了面。他的本人一如该书封面上的他的画像那样庄严然而憔悴,他的头发被扭曲成愤怒的金黄色,他的眼神中有种令人捉摸不透的神秘。他凝神沉思,身上所散发出来的狂热气息丝毫未被将近两百年的时光削减。他忽地将炯炯目光射向我,那目光中的锐利逼得我无法呼吸。随即,他消失了。我摸索着他留下的色彩的痕迹,走进了他的世界,听他用平淡的语气将他的故事娓娓道来,试图在时光的罅隙中找寻他能用画的片段和色的印记让人窒息的原因。

小时候的梵高是一个乖巧温驯的孩子,与弟弟截然不同的是,他对色彩怀有一份敏感。他总是流连于色彩斑斓的画廊,搜刮肚内一切所致的词汇来形容自己对画面的感受。父亲渴望他继承父业,当一名传教士,然而他却渴望拥有一支画笔,能涂抹出堆积在他内心已久的狂热。

无法说梵高是一个绘画天才,因为从未见过一个著名画家不是从小就开始学画的;无法否认梵高不是一个绘画天才,因为从未见过一个将自己的画笔贡献给单调线条的画家能够如此逼真地将偷来的灵魂,安置在原本空白的画布上,让疲倦已久的视觉得到冲击。梵高始终如一的坚持着自己的风格,尽管他的不流畅甚至扭曲的线条常被循规蹈矩的画家哂笑,尽管他的涂满热情的画常被画商冷漠的眼神见顾。他生活窘迫,常常三餐没有着落,但他从不冷落他的画架。每当饥饿来临时,他会用色彩来安抚空荡荡的胃。他从不舍弃他的画笔,只因他早与绘画立下海誓山盟,此生此世不离不弃。

我以一个旁观者的姿势站在了他的世界里。我看见了他被他爱的人舍弃,我看见了他的郁郁不得志,我看见了他被他人误解,我看见了就连街头的小贩也瞧不起他,甚至将他撞倒在地。他身上绑着的画架被摔成碎片,他内心深处的一团炽热的火焰燃成了灰烬。

然而,他那双炯炯有神的目光从未因此黯然失色。鲜艳、明烈的色彩从他的画笔之下流淌出来,蜿蜒而成一股奔流不息的灵魂之泉。

世事不公。他身前不被人理解,他所做的每一件事落在别人眼里都成了可笑的符号。他用他的色彩绘出的金黄色的向日葵被人唾弃,他甚至被妓女讥笑。她们说他不如她们,她们尚可用身体为自己换来面包,而他呢?他一无所有。他连一幅画也卖不出去,甚至还要向画商赔偿费用。

最后,他疯了。这很正常,不是么?在他清醒的时候,早已有不少人打他,骂他是“红头发疯子”。他的痴癫不正迎合了别人的眼光?这很不正常,不是么?在那样的时代背景下,还未有画家会因艺术而疯狂。而他是被逼疯的。他对艺术的执着使他孤立,失去左耳的他仍换不回异性的爱,来填补他一生的空虚。

他的死去,是对灵魂的救赎。可幸的是在这个冰冷的世界里,还有他的弟弟提奥陪伴他走完寂寞的人生旅程。

他等不到他被世人承认的那一天。当他人开始正视他,当他人以“伟大的画家、出色的画家与哲学家”来称呼他时,他已死去四十七年;当一幅《鸢尾兰》售价达到五千四百万美元时,生前难以解决饥饱问题的他已离世近一个世纪。

这一切,来得太晚了。

然而,无法否认的是,无论是在他的生前还是死后,原本繁荣却空洞的阿姆斯特丹,因为他的存在,顿显生机勃勃。

我用手指轻轻抚摸着画布上那束怒放的向日葵,那斑斓的色彩正在炽热地燃烧着。多少年过去了,那诱人的金黄从未被时间风化,而是在时间的洗涤之下越发地生机勃勃。我屏住呼吸,回想起梵高的一生,顿悟正是因为凡高用他整个生命来热爱着狂热的色彩,把他那无处安放的热情寄予灵魂之中,才会让他的画喷薄着亘古不息的灵魂之火……

不得不承认,在这个上帝已死的年代,真正能够让人灵魂出窍的,就是艺术家了。而梵高,用他短短十几年的绘画生涯,练就了偷窃灵魂的技术。

荷兰上空金黄色的太阳刺得人们张不开双眼,喷薄的光芒一如梵高那不息的灵魂。

每天,我都想要黄色的棉花糖

六年级|议论文|650字

《孩子,先别急着吃棉花糖》是美国乔辛·迪·波沙达创作的一本书,它告诉孩子如何激发学习动力、建立自信、掌握时间,从而养成良好的习惯,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成功的人。

美国斯坦福大学曾经做过一个著名的棉花糖实验:给每个孩子一块棉花糖,如果15分钟内没有吃棉花糖,就可以多得一块。10年后,调查发现,忍住15分钟不吃棉花糖的孩子,长大后,无论在事业上还是在人际关系处理上,都比吃掉棉花糖的孩子更优秀。《孩子,先别急着吃棉花糖》这本书,就是根据这个实验创作的。

在这本书中,不同颜色的棉花糖代表着不同的意义,红色代表提供学习动力、橘色代表着建立信心、黄色代表掌控时间、绿色代表善用时间、蓝色代表达成目标……在各种颜色中,黄色棉花糖给我启发最大。

黄色棉花糖告诉我,要做支配时间的人,而不要做被时间追赶的人。前者是从从容容,后者是匆匆忙忙。对时间的不同态度,会影响着你未来的生活。明天的成功取决于今天我们做了多少准备,特别是要知道在当下该怎么做。

我自认为是一个能较好管理时间的孩子。每天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做老师布置的作业,并尽可能在半个小时内完成。我努力跑在时间的前面,每周至少读一本书,每天保持一小时运动。我读到的课外书已经摆满了我的书柜。

但是。在周末我却时常被时间追赶。就像上星期天晚上,8点钟了,我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写着第二天必须交的作业。而在星期六,我花了一下午的时间在三个制作上,作业统统推到了星期天,我9点才得以上床睡觉。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在双休日也要做一个支配时间的人。比如:争取在星期五完成老师布置的大部分作业,双休日抽出一天时间接触大自然,培养观察能力,增长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

每一天,我都想要黄色棉花糖。

橙黄色

初一|记叙文|1200字以上

我想,友谊应该是橙黄色的。但这东西我们的确无法把它琢磨透彻,常常在感到孤独的时候想起,回味起心尖的余温。

每每有人问起,我们都会自豪的异口同声:“我们相识九年。”的确,从在幼儿园初涉世事,到小学的轻浮莽撞,乃至阅历渐长,即便有偶尔闲暇或各自忙碌。我和她,算得上形影不离。就是这样看似戏剧的缘分,被更加戏剧化的死神终止。就是这样,在需要温暖的橙黄色的时候,它悄悄地消失了。

沉醉橙黄色

那时我一定很矮,要站在板凳上才看得到窗外。看着街上熙攘人群,寻找着那个橙黄色的身影。我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人会对某种颜色痴迷到一定程度。她就是这样,橙黄色的房间,橙黄色的衣裙。“老实说我不知道原因,只是看到就觉得很舒畅,很暖和。”这是她的回答。或许喜欢一个东西,根本不需要理由。比如说恶作剧。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憨豆先生被水浇透,她立马翻出一个早已不用的水桶——这同样是橙黄色的谜,她对我家的东西似乎比我了解。装满水,两个矮小的身影踩着凳子吃力把它放到门上。随后等待着那个倒霉的人。当然最终,最倒霉的应该是我。是我,不是她,更不是我们。我同样不明白,为什么大人抓到责骂的总是我,明明她衣着的颜色更加显眼。当她躲在门后幸灾乐祸,我总会觉得这是橙黄色新的恶作剧。我们依赖彼此,不论是喜是悲,总不会是孤独的。

愧对橙黄色

即便我总是吃亏,但我总是对那抹橙黄色有丝内疚。自小体质不佳的橙黄色,从没有自行车、轮滑鞋、滑板或者篮球。我知道,她一定很想像我一样,可以打球打到一身臭汗然后去冲凉水澡。她一定很想像我一样,肆意玩闹,不知疲倦,而不是待在房间,整日与诗书为伴。每次看到在旁边围观我打闹的她,总是有那么些内疚。但这很快被她的广泛爱好以及多才多艺消磨掉。我们都长大了,回望往昔,轻轻浅浅,摇摇曳曳,如同即将明灭的烛火般摇摇欲坠,却不曾坍塌流逝。小时候,我们在树荫下乘凉,仰望头顶绿荫。说,看谁先数清有多少片绿叶。然而,来不及数清,它以渐渐暗黄飘落。等来年长出新绿,我们都长大了,再没有闲心继续这似乎确凿无聊的游戏。小时候,我们在荒废的花园里,追跑嬉戏。想,为什么不能让这里鲜花满地。然而,来不及播种施肥,一个个理由已让我们离开。当无意间想起,我们都长大了,它早已是杂草丛生。橙黄色很安静,橙黄色会给他人温暖,橙黄色也有自己的无奈。至今,我仍是感到愧对。为什么,我会拉着她离开她没有尽兴的游戏。为什么,我留给橙黄色那么多遗憾。

告别橙黄色

阳光还是一样的暖,如她一般。然而这抹橙黄色,留给我了一封最不愿相信的信。天不热,暖暖的日光透过树叶的间隙在大地上洒下斑驳的影子。这是个适合郊游的天气,或者适合恶作剧的天气,然而我却要换上她最讨厌的黑色。病魔无情卷走橙黄色的温暖,此刻的阳光,似乎也显得苍白。她笑的还是那么柔和,是包容,是理解,或许又夹杂着些淡淡的无奈。我跟随着人群,想着一大串的为什么。到现在,我仍是不愿接受这个事实,即便我们早想到有这么一天。我想,再精心再华丽的礼物也不过是为博他人一句:“瞧这孩子多重情义。”更代表不了我想说的,想做的,以及我们九余年的回忆。只是一束花,橙黄色的花,虽然没有她看起来的那种温暖与活力。或许这时候,任何礼物,任何文字都是苍白无力的。但我希望,在为她送行的黑白色中,有一抹她爱的橙黄色。别了,我的橙黄色。

难忘橙黄色

橙黄色,属于赤红色系。据统计,是作画者使用最多的颜色。它可以素雅,可以热情,可以与任何色彩搭配构造。更不会消磨的,是它不变的温暖。橙黄色的温暖,从未消失。我记得她在我无聊的时候陪我看看星星,我记得她在我骨折的时候每日给我讲笑话,我记得她在我痛哭的时候给予我的拥抱,记得我们共同的岁月,我们永恒的回忆……橙黄色,感谢你九余年的陪伴及温暖。我会记得,记得我们九余年的欢声笑语;我会记得,记得我们九余年的甘苦与共;我会记得,记得那最温暖的笑容。

橙黄色的美丽,便是另人回味一生的温暖。前往天堂的路途中,请留一些余温给自己。

金黄色的诱惑

六年级|状物|350字

金黄色在我们身边随处可见,然而在水果摊上的金黄色更使我垂涎三尺,它那诱人的香味吸引着每一位路经这里的人。

只要把它带回家,不到一眨眼时间,整个屋子都蔓延这它的香味,就算馋猫销毁了这个证据,我也知道它来过。

用刀小心翼翼地把它切开,那金黄色的果肉似乎在向我招手,那金黄色的果汁似乎已经迫不及待的想冲进我的嘴巴,我那双手也十分配合地把它端到嘴边,自己送上门来,不吃白不吃,吃了不白吃。牙齿刚刚碰到它柔软的身体,那金黄色的汁已经流入了嘴巴。“好香呀!”随口就是一句。他的核好大,粘有数不胜数的毛毛。哎哟!顽皮的毛毛“蹦”进了我的牙缝里,经过了七七四十九次的“口腔战斗”我军全军覆没,最后,还是需要秘密武器――牙签。

炎炎夏日,享用它时真可以称得上是人生一大快事呀。无论在严寒还是酷暑,每当看见金黄色的东西我都会想起它,想起它那诱人的香味,想起它那软软的果肉,想起它那甜甜的果汁。

还用说,你知道那是什么了吧,那当然是诱惑人的金黄色——芒果。

金黄色的秋天

初一|散文|350字

秋天是一个美丽的季节,我最喜欢秋天的景色,不像别人喜欢春、夏、冬,我既喜欢秋天这个不冷不热的季节,因此我喜欢上了秋天……

秋姑娘穿着一件凉快的秋衣,来到了这个大自然。秋姑娘一大早就开始她的纺织,给万物生机纺上了红、橙、黄、绿、青、蓝、紫等等漂亮的花衣,每一个万物都穿上了漂亮的花衣,每一个万物都生机勃勃,春意盎然,漂亮的如一个个小仙女下凡来玩耍。

秋天的果园更是好看极了,而且,还果实累累:黄澄澄的橘子、橙子;绿彤彤的苹果、西瓜;晶莹剔透的葡萄;金灿灿的香梨等,让人真是难以忘记着美味的味道啊!秋天收获的季节更是美而好玩,农民和小孩们都在田里辛苦的劳动,农民在田里忙着收小麦、稻谷、高粱、玉米,侧小孩子们帮着农民们扳玉米、捆小麦等;秋天到处都是一片金黄的,到处都是硕果累累的。

秋天的天空更是金灿灿的,不想朝阳那样红了,万物、大地、天空,全世界到处都是金黄色的。

秋天是一个具有金黄色的特征,所有人都说秋天是一个美丽的季节,所以我喜欢上了秋天。

土黄色葫芦丝

初二|记叙文|1000字

土黄色的葫芦,连带着三根竹制的管子,主管系着一个黄色结。胸中酝酿的气从吹口进入,又被奏成美妙动听的音乐不绝于耳。两侧的副管一平,像是小快板时一阵热烈激昂。这便汇成我国的传统民族乐器——葫芦丝。

我便是学民乐的,学的就是这葫芦丝。初识葫芦丝,是因为小时候在家附近广场巧遇的一位老人,每日傍晚,坐在广场椅子上,十指纤纤轻奏一曲施光南的《月光下的凤尾竹》,婉丽多情,描绘了江畔风尾竹随风摇曳的情景,轻柔的旋律一直在我心中回荡不去。从此,我便对神奇的乐器感到好奇,盼望着哪一天也能奏出如此美妙的曲。

后来,学了葫芦丝以后,去看了一场“葫芦丝王子”李春华的演出。那位先生在台上尽情地吹奏。他不光靠葫芦丝的音乐感染观众,而且有丰富的肢体语言,身体随旋律不断摆动,极有震憾力。他似乎将自己的情感全部融入这一曲子了,我听得也如痴如醉,也许音乐是和录音中相差无几的,但是,在听原奏的声音时,我却从没受过这样的震憾。

后来,我在南京求学时,也带上了我的葫芦丝。曾几何时,夜深人静。万籁俱寂时,思乡心切,抚着那伴我多年的葫芦丝,轻吹一首《断桥残月》,一个个带着愁绪的乐音从葫芦丝中轻轻涌出,沉浸在灯下,沉浸在月色,沉浸在淡淡的思乡愁绪中。而我,似乎也同此曲作者产生共鸣,与彼此的情感给予安抚安慰。又有些时候,看完一本《中国国家地理》,双眼如放光,心中满是对雄奇西部景色的向往与赞叹。这时,一曲《雪莲花开》真是再合适不过了。洋溢西域风情的旋律仿佛为我展现西域的各色奇景,让我热切的向住得到满足。返乡回家时,望着家乡高楼广厦粼次栉比,不禁想吹奏一曲《滨湖春晓》,让此曲作者对八百里巢湖新区的讴歌,与我对家乡发展的讴歌共同响应,彼此交融……

在学校表演,用葫芦丝表达自己的情感,尽情地演奏,虽说是面对着西洋乐器,但葫芦丝别具一格,毫不逊色。尽管不是为大家所熟知了解的,但照样赢得了大家的称赞与好评,让大家也体会到葫芦丝的魅力。

在我的眼中,葫芦丝是有智慧的。学民乐的,不需要那么高深的乐理知识,但用葫芦丝轻奏一曲,即使是什么都不懂的外行人,听到了也会颇受感触,甚至为其乐之大笑,悲之动容。我的老师告诉我:“轻飘柔等于美,这是奏好葫芦丝的方法。”而要将葫芦丝演奏到轻飘柔,又有什么方法呢?长大的我寻到了答案,每一首葫芦丝曲都寄托了演奏者的感情,或对家乡的热爱,亦或有受挫折的悲愁。而我们在演奏,结合自身情感,就可以将这些寄托在葫芦丝的感情表达出来,即表现轻飘柔的效果了。

葫芦丝的智慧,甚至是所有乐器的智慧,就是在于其中凝结的寄托的表演者的感情呀!这感情让听众受到共鸣,从而感染听众,如果说一个音乐中不含任何感情,又何以音乐称之耶?

鹅黄色雪花

初二|叙事|1000字

转眼又是一个雪季,晶莹剔透的雪花悠悠飘下。路旁的两棵原本魁梧的白杨树,却因白雪而垂枝无力;粉红色的天空,显得如此沉重,仿佛下一刻就要崩塌。突然一阵寒冷刺骨的北风毫无征兆的袭来,我不禁打了个寒颤,收了收肥大夹袄,加紧了回家的步伐。其实很多事,都发生在你不经意间的回头。我顿住了脚步,目光便不再离开衣橱里的那片单薄的雪花,鹅黄色的灯光下仿佛就要融化,不复存在。

那是在我儿童时代,她送给我的最后思念。

我每几周都要回一次老家,每到那个时候,我只想着怎样摆脱傻妞,那个傻乎乎的女孩。不过我听大人们说傻妞天生脑袋就是那样傻,家里哪能支付起高额的医疗费,就只好拖到现在了。十五岁,正是花季之时,她却……不过当时我并不同情她,因为她总是跟着我,乱说一气,我真准备骂她时,她便给我做个鬼脸,让我来追她。只有这时我才会细细打量她,浅浅的酒窝,透着农村红,厚重的嘴唇,一对修长的柳眉,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傻气中透着几丝精明,挺清秀的女孩,但斜阳中日渐消瘦的身体,却显得如此单薄。就这样,我们度过了多少个春夏秋冬。可命运总是爱和我开玩笑,时间永远定格在了那一天。

我的生日将至,她是第一个提醒我的,还说什么要给我个礼物,全世界最好的。但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她能送我什么啊。后来在我生日已经过去一周时,我才回来。离老远就看见她在村口等着我,直到我下车。只见她从衣服里掏出一张崭新的的淡黄色雪花纸,明显是她剪的,仔细一看上面还歪歪扭扭写了‘傻妞’俩字。还真是全世界最“好”的礼物啊。她看我不说话,以为我不高兴了,便告诉我因为她是冬天生的,是雪花带她来的,所以她视雪花如生命,她把生命给我,还让我别忘记她。

那时我还真是蠢,竟没看出什莫端倪。就算看出什么,我也会把这个念头瞬间打消,因为我知道傻妞是永远不会离开我的,永远不会。但当我再回到老家时,眼神中竟在也没有我想要的身影——她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没有人再像她那样傻了,心脏好像被人残忍地割下。我开始疯狂地寻找,从鸭子塘,再到大桑树;从玉米地,再到我们栖息的小花园;村里的每个角落都被我翻个底朝天,却不知她躲到哪个角落。从此我便知道她留给了我她的“生命”,却带走了我的整颗心。

在这个物欲的世界里,纯真的感情已经寥寥无几。那片雪花,依旧在鹅黄色的灯光下静静的躺着,并没有融化,反而被这样照着好像很温暖。在我的书桌上也有一个这样温暖的雪花,一直伴随着我。我不再看它,转身继续走,缓缓地。慢慢眼前一片模糊,忽然眼前清晰地浮现出一张鬼脸,让我去追它,我不禁放快了脚步,去追逐,但我知道,它永远不会停下来了。

初二:胡星奕

黄色的奇迹

初一|散文|700字

偶然,经过校园的花园,便瞥见那一簇黄色。

是什么呢?是霞光,是露珠折射的太阳。不,是花!不可思议,今年的冬天似乎特别的寒冷,大家都穿上了大棉袄,万花也都凋谢了。

这黄色的花,却含苞欲放。

你看:它的花瓣是一条条的,中间的花瓣向里卷着就像鹰爪一样,四周的花瓣向外舒展,略微弯曲,又有些下垂,好似金黄色的瀑布倾泻而下。

我想:美丽的花总是娇弱的,在这寒冷的,狂风呼啸的冬日里,这黄色的花明天,后天,大后天……就会凋谢吧!

可是我错了,一天

、两天

、三天

、四天……竟然还开得更美了。

瞧!那一朵朵黄色的花昂首挺胸,豆芽似的花瓣紧紧簇拥在一起,远远望去,既像一个小绒球,又像一个大家族围坐在一起商议什么事情。再瞧那儿,一簇簇堆在一起,在听秋风老师为她们讲故事呢!看她们一个个扬着脑袋,挺着胸脯,坐得端端正正的,大概都想得到秋风老师的表扬吧!美丽的花散发出诱人的香味,每一个人到了这里都要弯下腰来闻一闻,仿佛吸足了氧气,站起来就觉得心旷神怡,走起路来显得那么精神。

像一个戴着小黄帽的小姑娘,在看天空呢!

我不竟为我的孤陋寡闻,而惭愧。

后来我得知,原来这黄色的花是菊花。

哦,是陈毅写的“秋菊能傲霜,风霜恶重重。

本性能耐寒,风霜其奈何?

”吧,

是朱德写的“奇花独立树枝头,玉骨冰肌眼底收。

且聆和平共处日,愿将菊酒解前仇。

”吧,还是元稹写的“秋丛绕舍似陶家,遍绕篱边日渐斜。

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古往今来,有多少文人雅士赞颂它呢?

然而,今天我也要来赞颂它!

赞颂菊那冰清玉洁的品性,超凡脱俗的品质,高尚独立的品格;赞颂菊在不畏严寒,傲然挺立,气韵超逸,迎风斗霜的高贵品质;赞颂菊的不屈不挠的精神。

菊花鼓舞我们勇敢前行,在苦难中不屈不挠。鼓舞着许许多多优秀的中华儿女,谱写了一曲曲浩然正气之歌。

我赞颂菊花,不仅赞颂它的外在美,更赞颂它的内在美!

期末考试了,让我们都鼓起信心,不畏困难,考出好成绩!

一束金黄色的野菊花

初三|散文|1200字以上

那天下午下班回家,在老地方等候公交车时,看到一对母女也在候车。母亲年龄大概在三十岁左右,手里拿着一束金黄色的野菊花,在夕阳斜照下,金黄色的野菊花闪闪发光,耀眼夺目,很是吸引人眼球。

小女孩大概四五岁的样子,手里拿着一朵金黄色的野菊花,只见小女孩时而用小鼻子闻闻野菊花的香味,时而用小手拿着野菊花在空中上下左右挥舞着,玩性正浓,童味十足。我立时对野菊花产生了好感,背对着来车的方向,欣赏起野菊花来。

看着那鲜艳夺目的小黄花,我立马感觉到一股花香扑鼻而来,真想走过去从小女孩母亲手中要一朵野菊花,好好地闻一闻野菊花的香味。这时突然感觉到一股热浪从后面袭来,紧接着一辆绿色的公交车停在了我的身旁,来不及多想,我立刻转身就上了公交车。

公交车上已没有了座位,买票的尕媳妇招呼我到司机旁边的引擎盖上坐下,刚落下屁股,我就看见那对母女也上了公交车,同样是在买票的尕媳妇的招呼下,安排坐到了我的旁边。

我看见小女孩的母亲既要怀里抱着小女孩,又要手里拿着一束野菊花,还要照顾自己的女人包,看着有点吃力,我内心里真想帮助她一把。但一想到女人包是一般不会轻易让陌生人拿的,小女孩一般也是不会轻易投入陌生人的怀抱的,看来我只能做到的就是帮着她拿那束野菊花了。于是,我向小女孩的母亲提出了帮她拿那束野菊花的建议,没想到小女孩的母亲就欣然同意了。

就这样,那束金黄色的野菊花就转到了我的手里,害怕因车颠簸而碰坏它,或者因自己的一个不小心而损坏它,一路上我把它当作心肝宝贝,小心翼翼地用双手捧着。于是,我一边小心地保护者野菊花,一边和小姑娘的母亲闲聊了起来。

听小姑娘的母亲说:“她家在西宁,老公在西宁某单位上班,公公婆婆在海西老家,两个老人年纪大了,想接到自己身边来照顾,可是他们在西宁的房子有点小,无法安置两位老人。

在西宁买个房子吧,房价太贵,无法承受,所以她和老公商量后,在平安县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正在装修,今天她是带孩子来看看房子装修的进度的。”她又说:“小姑娘爱贪玩,房子里头待不住,所以领她到附近的广场和地边去转了转,看见了野菊花,也就随手摘了几朵,带了回来。”

我说:“现在真是野菊花的天下,到处都能见到非常鲜艳的各色的野菊花了,也真是欣赏野菊花的最好时节,再过一月有余,野菊花也就开败了。”我又说:“小时候,我们老家的院子里也栽种菊花,一到秋天,满院的菊花就盛开了,我尤其喜欢金黄色的菊花,因为金黄色总能给人以某种神秘的力量,看见它,能一下子使人精神振奋,情绪高涨……”

不知不觉中,公交车已驶入西宁地界了,我也快要到达目的地了,我想这一束金黄色的野菊花应该还给它的主人了。当我把这一束金黄色的野菊花递给小姑娘的母亲时,她怎么也不接受,并说:“既然你喜欢,就送给你吧!”

还说:“自己抱着孩子呢?孩子已经睡着了,更不好拿了,就给你了。”我着急地说:“这怎么能行呢?你家的小姑娘睡醒了,肯定要攘攘着找与野菊花玩的,再说,这束金黄色的野菊花也很不容易从平安来到西宁,你还是把它带回自己的家里吧,找个空瓶子,灌点水,把它养起来,能保存两三天呢?”

当我又一次把这束金黄色的野菊花递了过去,看到我的态度如此坚决,语气如此诚恳,小女孩的母亲也就没有再说什么,就腾出手来把野菊花接了过去,并麻利地解开了捆着野菊花的塑料绳,抽出了两朵野菊花。她笑着对我说:“这两朵送给你。”这下,我真不好意思再拒绝了,也就把这两朵野菊花接了过来。

到站了,公交车慢慢停了下来,我向小女孩的母亲挥了挥手,说了声再见就急忙下了车。

离家还有一条直巷道要穿过,大概是五分钟左右的路程,一路上,我把玩着这两朵金黄色的野菊花,一会凑近鼻子底下问问它的香气,一会又用手轻轻地,一下一下地抚摸它的花瓣,真是既高兴又惬意极了。

回到家里,我就迫不及待地找了个喝水的大玻璃杯,接了点自来水,又把两朵野菊花的枝叶用剪刀稍微修剪了一下,就插到玻璃杯里了。一下子,我感觉到满屋都飘着野菊花的香味,我一时沉浸在野菊花的香气中了……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慢慢地从野菊花的香气中缓过神来。

俗话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只不过是付出了举手之劳,却换来了两朵漂亮的野菊花。由此我想到,现实生活中,一个人只要敞开胸怀,真诚地待人,相信也会得到别人的关爱,也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无限精彩,这个世界才会充满温暖。

那片黄色

初一|记叙文|600字

孟郊的《游子吟》我可以说是倒背如流了,”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然而,直到今天我才真正理解到诗中赞美的那滴滴慈母情。

前两天,下了一场秋雨,天变的寒冷起来。清晨,刚一出门便有一股寒风把我包围起来,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好冷啊“

我站在大街上徘徊,想起了妈妈和那件黄色的衣服。我早上上学时,妈妈把一件厚厚的淡黄色的衣服放进我的书包,我心里有些不乐意,但妈妈再三叮嘱一定要带上,防止变天。我懒得听,便趁她不注意的时候拿了出来塞进了衣橱。现在,我真后悔没有听妈妈的话。没办法,再犹豫就迟到了,只好硬着头皮,伴着蒙蒙细雨走在上学的路上。看见同学们有的穿着厚厚的衣服,而自己却依然穿着半袖袄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酸楚,好像是受了么大的委屈。上午,课也听得糊里糊涂,思想老开小差。

中午,放学了,雨有下起来,好像是要惩罚我这个任性的孩子,这个不懂事的孩子,这个不能理解母爱的孩子,雨里在我的脸上、胳膊上、背上、心上.

我好想有一件挡风避寒的厚衣服啊,妈妈!

几个同学要把衣服让给我,我哪能穿,她们也只有一件,总不能让别人挨冻吧,只好口是心非的说;”谢谢你,我不冷,我自己也有。"但我多想披上它,我毫无目的打开书包,一件厚厚的淡黄色的衣服露了出来,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被我塞进了衣橱的那件黄袄尽然安稳的躺在我的书包,这真是我的书包我的衣服我明白了一切,两行热泪夺眶而出,我怕别人发现,走到了窗前。

有一阵寒风吹来,但我却觉得全身热乎乎的,心里那块冰被那温柔的黄色,不,是妈妈无胜负的爱给溶化了,

风雨中,远处一棵高大的香椿树正在努力的撑着自己的身躯,为自己脚下的那棵小树遮挡秋风寒雨。

黄色的小麻雀

三年级|叙事|200字

今天爸爸在做鸟笼子,我问妈妈,爸爸做鸟笼干什么,妈妈说,你爸爸又逮了两只黄色的小麻雀,我兴奋极了,连忙跑到院子里去看,两只小麻雀真可爱!是黑黄色的,尾巴是黄色的,头是黑的。

我每天一放学回家,就去看这两只小麻雀,他在笼子里,飞来飞去,不过,又一只很乖,不乱飞,我最喜欢它了。

今天,我又问了爸爸,那只是公的,那只是母的,爸爸看了看,说老实的是母的,那只乱跑乱飞的是公的,我想也是,公的为了保护母的呢!

我喜欢这两只小麻雀!我要好好照顾它们。

三年级:王金慧

黄色的清晨

三年级|叙事|550字

早上,我迷迷糊糊地听到了“叮铃铃”的闹钟声。睁开朦胧的睡眼,嘿,天还没亮呢!还不如再睡个回笼觉。可是,闹钟响了,就该起床了,想起奶奶说的“早起三光,晚起三慌”,只好不情不愿地爬起来上学去。

我一到楼下,一股夹着黄沙的劲风吹在我的脸上,噢!原来是沙尘暴!幸运啊,多亏我把贪睡的诱惑摆脱了,否则可就“大事不妙”了。我紧紧地眯着眼睛,戴上帽子,顶着叫嚣的沙尘暴,卯足了劲儿向前走。突然,“呼啦”一声,帽子被吹掉了!幸好帽子和衣服是连在一起的,但可怜的小发卡却被甩了出去。就在这时,下起了小雨,这下可好,和沙土混合成了“小泥弹”,真是“枪林弹雨”的感觉啊!我和行人都成了“靶子”。“大战”结束后,我们成了一个个“泥人”,顾不上形象急匆匆地向前赶,又走不快,就像一尊尊笨拙的泥雕像,狼狈不堪。这时候,“叮铃铃,叮铃铃”……闹钟执着地响着,我揉了揉眼睛,啊,原来是一场梦!

我一边穿衣服,不由得万分庆幸,幸亏刚才这一切都不是真的!否则,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该会是多么恐怖!可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环境也越来越恶化,工业废气,农药污染,乱砍滥伐,大量占用农田……如果不注意保护环境,恶梦终会变成残酷的现实,那时,我们可就欲哭无泪了。

现在,我们要多种花草水木,退耕还林,不屠杀野生动物,尽量不用一次性物品,平时尽量选择低碳方式生活……

如果我们都能坚持做下去,就能维护好我们碧水蓝天的家园。让恶梦永远无法变成现实,让每个清晨都阳光明媚,空气清新,鸟语花香。

西安市新城区西光实验小学三年级:肖雨桐

我爱着黄色的土地

初一|诗歌|200字

如果我是一只鸟,我愿意在这土地上搭建自己的巢穴;

如果我是一棵草,我愿意用我弱小的根系稳住黄色细沙;

如果我是一棵大树,我也愿意用我的绿影为人们遮挡烈日;

我爱着土地,

就像爱我的母亲;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会有这份爱,

深沉而又无私

他需要我们,我们不能远离他;

他时时刻刻注视着我们,我们却不能时时刻刻的注视着他;

也许有一天我会随风而去,

不会留下一丝痕迹,

那我要在我还没有结束的时候,去爱这个他;

我就要化成一缕青烟,

很随着他

直达永远,因为我爱他。

金黄色的秋天

六年级|记叙文|350字

美丽的姑娘悄悄的走了,又来了一位魔术师----秋姑娘,她把世界画上了美丽的金黄色.

田野里,稻谷像金黄色的地毯,这时,我看见了农民的身影,农民正在收割,望着这美丽的景象,我不由地想到李绅写的悯农,是啊!农民为了我们健康成长,一年四季都在忙碌之中,现在又在收割,没有休息的时间.

果园里,果农正在摘水果,只看见苹果像小弟弟的脸一样红,西红柿像小灯笼一样,果农叔叔看见我来了,摘下一个苹果给我说:"小朋友,苹果很好吃,吃一个吧."我咬了一口,真甜,果农是叔叔正在将水果装进筐子里,一筐又一筐,一车又一车,运往世界各地,让我们吃到新鲜的水果.

在秋天,由于天气凉,百花都觉得不适,纷纷凋落,在这时,菊花开放了,把世界又装办的五彩滨棼,瞧,她们红的似火,白的似雪,粉的似霞,绿的似玉.漂亮极了,人们都说美!

啊!秋天,我爱你,爱你的秋高气爽!爱你的五谷丰登!

金黄色的秋叶

初二|记叙文|600字

秋风习习,黄叶纷飞,在这宁静的秋夜,我和朋友到学校里欣赏了一番秋天的景色。

路灯散发着黄色的光晕,随着风摆动成波浪状的银杏树闪着金色的光芒,深蓝的夜空上半轮明月躲在灰色的云朵后面,不断地窥探大地。

满地的银杏叶点缀了这条路,每片银杏叶就像一个小扇子,在空中飘舞。我用手抓起一把银杏叶,叶子在手中被我捏碎,成粉末状。我把它们抛向玄儿的头上,一片金色的粉末状在空中飘舞,那么奇幻。玄急忙戴上帽子,片片金粉落在玄的衣服上。她也不慌不忙地朝我扔来,叶子的碎屑落在脖子上,还有些疼痛感。秋风呼呼的吹着,有几个人从旁边走过,用羡慕的眼神看着我们,我们的笑声早已和这美丽的夜色融为一体。

小学部的楼房边缘被绿色的草地包围,几棵大树的影子投在草丛上,草丛边缘被低矮的叶类植物所包围。这片极富有安全感的松软草地,成了我和玄的乐园。我们在草地上打滚,钻到树坑里当地鼠,自由自在无拘无束,那颗浮躁的心平静下来,尽情陶醉在这浓浓的夜色里。

玩累了,躺在软和的草丛上,凉丝丝的,就好像在床上一般。弯弯的月热躲在白莲花似得云朵里,一会儿又清晰地挂在天空中,向大地泼洒着皎洁的月光。月光似水,苏轼的月光也是如此吧,“庭下如积水空明,水中藻、荇交横,盖竹柏影也。”月儿里的嫦娥想念人间吗?这美丽动人的神话是古人对月亮的喜爱吧!纯洁而无暇。云朵在空中变幻莫测,千奇百怪的形状是自然造化的,它们是天生的演员,为月儿演着一幕幕短剧。金黄色的月亮,真美。

金黄的秋夜,我们流连忘返。

河南新乡长垣县河南宏力学校八7班初二:王丹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