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玫瑰的作文
——我的情人和爱人是一个,她的名字叫老婆!情人节到了,撷一朵我心中红玫瑰,送给我亲爱的老婆,让我们是永远的浪漫情人!
都说男人烈性
女人柔情
都说男人是刚
女人是水
男人粗犷
女人柔美
有天无地不成乾坤
有男无女不谓社会
女人是天,男人是地
女人是衣,男人是米
女人永远是家庭的温馨
女人永远是男人的依偎
相爱才能与子偕老
有情才会不离不弃
若是情爱长相久
爱情才能忠贞不渝
亲爱的老婆
在情人节里
我送你什么
送你一首小诗
“爱的路上千万里哟
你是我永远的唯一”
送你一句承诺
“风雨历程同舟共济
执子之手永不分离”
情诗,太过于美化浪漫了
承诺,太过于凝重严肃了
我还是送你一朵花儿吧
一直开在我心里的花儿
那就是你——常开在我心中的红玫瑰
我舍不得相送
也舍不得送你
我把她复制一份
捧在手上
捧给你
倘若斯蒂芬茨威格仍在世,那他必定是个施虐狂。他能如此认真而热切地为一个十三岁的少女注定其后几十年的悲情人生,细致并真切地记下她反复纠结徘徊悲痛快乐的情感,若叫这一幕在现实生活中上演,那茨威格无异于饶有兴趣的杀人犯,看猎物在绝望濒死前挣扎呼喊直至奄奄一息带来无限乐趣,将人最朴实真挚的情感视为儿戏。
现实生活中并不是不存在心理的自虐,《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不过是将这种自虐带来的痛苦与快感夸张放大,但却依然切肤可感。女主人公爱上一位作家至极,自然而然希望有接触与回应。精神压迫与奉献快感反复交织,女主人公不断感受极度的幸福与深切的绞痛,在容颜终逝且痛失爱子之时,在绝笔信中第一次呻吟向作家呻吟着爱你,也在同时了断了生命与这份从无回馈的爱情。
但这份爱情就真的单单是以悲剧收场吗?我看并不尽然,谁也不能否认女主人公的一切行为基于自愿,她也确确实实在自虐的过程中得到过飘渺的幸福。这种渺视自己而献身他人,不求回报的封闭爱情,叫人垂泪,却极为敬畏。她敢于献身且不求回报,不因结果判断行为,不把婚姻看做爱情的目的,即便是在当下也是难以做到的;再者距离产生美,正是因为一定程度上的陌生才能让心上人美得似真似幻,我又怎能苛求她接近他而摔碎那份不可接近的梦?;更何况她自始至终一个人品尝爱情与生活的酸甜苦辣,独自承受着情感折磨的同时还要面对人生境遇的突变,又是怎样勇敢而决绝的女子!
“也许每一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一个白玫瑰,一个红玫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在张爱玲的小说里,白玫瑰是圣洁的妻子,红玫瑰是热烈的情妇,而张爱玲非要让人娶了白色的一朵。红玫瑰就不比白玫瑰的妖冶美丽吗?一种真挚热烈的情感怎能以结果评定高下呢?但出于结果的残酷,我情感的天平自然偏向可怜的红玫瑰,渴望它也能开得叫人疼惜。倘若事与愿违,凋谢的红玫瑰在心理上却永远是胜利的。
我常想起杰弗里乔叟所说:
假如爱不存在,天哪,我所感受的是什么
假如爱真的存在,它究竟是什么
假如爱是好的,我的悲伤从何而来
恕我幼稚肤浅无法给爱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是如上所言,她所感受到的激烈反复的情感我不得不称之为爱,她所受到一切不公正的对待也是因为爱的存在,她日夜孤独咀嚼的悲伤仍是爱。不过是十三岁在邻居搬家的次日她多看了他一眼而已,怎能料到这样叫人揪心的结局。有关爱的疑问千百年来被无数人抛出却没有标准答案,而茨威格却偏偏要给人这样一个不近人情的,嘲讽式的对爱的答案。老实说我却喜欢这个答案,喜欢那个纠结于爱的女子,她总是提醒我,爱情是一次重要的体验,却不是生命的唯一意义。
弗洛伊德的心理学着作中曾给出一种解释,人的自虐心理是在孩提时代捉迷藏时就存在的,你我都曾在黑暗中恐惧颤抖,同时等待大人发现而开心兴奋,这是自虐心理的萌芽状态。人性本身不可避免的缺陷与世界上最复杂微妙的情感相碰撞,女主人公不过是我们在小说中一个卑微的幻影。
若按字典的定义而言,爱情是男女相爱的感情,女主人公仅是单方面的爱慕,那么她所有奉献的目的连爱情都不是。我无法像茨威格一样狠心地看她凄凉收场,为她总算是找到了一种解脱——我爱你,与你无关而已。不管这是恋人们检验过的真理还是一句自我安慰的戏言,她若能在小说中安心死去,至少我会得到肤浅的宽慰,以祭我不安的良心。
茨威格本人则在1942年目睹法西斯势力下欧洲的沉沦而服毒,死时与与妻子拥躺在床上双双西去,遗言“对我来说,脑力劳动是最纯粹的快乐,个人自由是这个世界最崇高的财富”。我想他应当与他笔下的女主人公一样,是忠贞于爱情的。但他却懂得人生比小说来得更慎重更现实,不被爱情禁锢,以精神存在的形式温柔而缠绵地向我们叙说着他的人生观,在法西斯铁蹄踏向祖国时,他的逝去显得更为自由。就这一点而言,他比我们都幸福。
因为他每次考试都会得全班倒数第一,被一些同学看不起,就有了报复的心理。而制造了“鬼屋”探险的计划。
这本书第一面就说你就这本书的主人公,你可以把这本书当做惊险小说来看,也可以把它当作冒险小说来看。“你”班里最差的同学就是王子玮,而你却是全班第一,班里最好的同学。小雅则第二,卢安南则全班第三。你和小雅经常帮助王子玮解决他不会的难题,帮助王子玮提高学习成绩。却恰恰相反的是,卢安南却瞧不起王子玮,并不帮他辅导一下,而且都不理他。还有另一件事,却让王子玮和他的爸爸王善福让心中的怒火全部激怒了。
有一次期中考试,王子玮还是考了全班倒数第一。而王子玮的死对头——卢安南又在黑板旁边贴了个红榜和白榜。红榜是全班前五名,白榜则是全班倒数五名,王子玮是白榜上的第一个。老师都没让卢安南贴,他就自作主张。而且其他班也贴了红榜和白榜,所以他也弄了。王善福来接王子玮了,看见白榜上的第一个是王子玮,对王子玮有很大的怒气。但在班里还有很多同学,他就先把怒气藏住,到家里再打他。最后,王善福才得知是卢安南弄的白榜和红榜,就和王子玮有了相同的想法,就是邀请“你”、小雅、陈嘉慧和卢安南去“鬼屋”。
王子玮策划了你、小雅、卢安南、陈嘉慧还有他去“鬼屋”探险。但是那天王善福让王子玮去补课了,而王善福就提早去“鬼屋”弄一些吓唬人的道具去吓一下你们。害得小雅惊慌失措,摔下了山坡,失去了记忆。于是你们就去山坡下看,小雅死了。但是,最后查出来的真相是倩儿死了。倩儿是你们上山看到的一个瞎婆婆的养女。那时候她去采蘑菇,突然山体滑坡,把她弄到山脚下,死了。而且倩儿也长得和小雅很像。小雅其实就在瞎婆婆的房子里。而且小雅也失去记忆了。瞎婆婆以为小雅就是她的养女,就把她带回了家。最后警方竭力调查,原来是王善福在暗中搞鬼,去鬼屋扮鬼的也是他。最后被警方捉去公安局拘留几天。
这一次的期末考试,王子玮考了全班第二十三名,比陈嘉慧高了一名。有了考试,就会有全班第一,也会有全班倒数第一。而全班倒数第一,通常会在绝望中生活、迷失自己,对自己没有信心。而那些考了全班第一的人,则会很开心,会对自己越来越有信心,通常在开心中度过。但愿那些考试不好的同学,不要失望,对自己要有信心才是对的。千万不要被一个小小的考试给打败,要重新站起来,面对现实。
但愿那些考试成绩不好的同学,千万不要在自卑、嫉妒和仇恨中迷失自己。要靠自己的努力,才能成功!
蓝色的天,洁白的云和清澈的水,还有窗前的红玫瑰。
红,代表了热情与坚定的意志,象征了不屈的生命。窗前的红玫瑰静静地站立在透明的玻璃花瓶中,绽放属于自己的美丽自信和迷人芳香。红色的花娇艳欲滴,跟别的花不同,它有着不一样的个性和和非凡的姿态。虽然没有水仙的清新素雅;没有牡丹的高贵典雅;没有荷花的出淤泥而不染,它只是自己,无需与其他花类进行攀比。有些人认为玫瑰花过于‘孤芳自赏’,墨绿的枝条上长满尖刺,尖得令人不敢过于靠近。其实不以为然,尖刺只是为了‘自卫’罢了。每个人都会在遇到危险时自卫,玫瑰也不例外。即使尖刺不少,也还是有不少人对玫瑰多加赞赏,爱慕不已。
还有些人认为百合花是最纯洁的花,洁白的花瓣和美丽的传说都让人认为百合是最纯洁的象征。其实还有玫瑰,虽然玫瑰不是白色,但也象征了青年男女之间最美好、最纯洁的爱恋。
玫瑰也不单一与红色,还有紫色、蓝色妖姬、黑色女神、白色。
虽然玫瑰看似有点骄傲与浮躁,但这些都不会影响它的婀娜多姿。
玫瑰就在窗前展示着它的美好身姿,有时,它像低头不语的害羞少女;有时,它像望着窗边的妙龄女郎。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射在那红似火,美若仙的玫瑰上。那鲜红的花瓣慢慢地舒展开来,嫩黄的花蕊点缀其中,还有那椭圆的墨绿叶片,在阳光下显得更加楚楚动人,别有一番情调。
也许,这就是我所认为的红玫瑰,红而艳,娇而芳。
这时,窗前的红玫瑰更加的红了。
六年级:2321083482
夜静静的,古老的城楼上,
长满了血红的玫瑰,
古老的钟声阵阵,
水晶棺材中长眠的人,
干枯的双手无边的垂着,
身旁的彼岸花异常鲜艳,
十字架静躺在冰棺材上。
鲜血浇灌十字架,
十字架上的鲜血已凝固,
如血的红玫瑰铺满冰棺。
长眠的人如此英俊,
苍白的嘴角残留着几滴鲜红的血液,
蝙蝠在树枝上阴险地叫着,
偶然发出惨叫,
英俊的少年睁开了那深蓝的瞳孔;
望着
蝙蝠
……
……
六年级:陈艾伶
“绿柳树莓辞旧岁,红桃开口贺新年”。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在除夕那12下钟声伴着的烟花腾空、爆竹轰鸣的欢乐里,发生了许许多多温馨、欢乐的事情,它们像温暖的阳光照着我的心扉,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年过得充实而有意义。
2月26日那天早晨,我鬼鬼祟祟地往窗台上的花瓶里插上了一朵红玫瑰。温馨浪漫的气息顿时飘满了屋子,打开家里所的的灯,我背着灯躲了起来,不大一会儿,妈妈起了床,嗅到了香味的她,来到了窗台,瞥瞥屋里的装饰,都穿上了红色的新衣,在阳台最显眼的地方有枝红玫瑰,妈妈呆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躲在暗处:“不会吧,妈妈连自己来到这个世上的日子都忘了?”
过了一会儿,妈妈开始叫我的名字,环顾四周,到处都没有我的踪影,忽见窗帘下的脚在移动,便把我揪了出来,红着脸的我在原地乖乖地站着,看着妈妈的脸色,她没有说话,只是站着,站了好久好久。
……
“为会么要插玫瑰,从哪里买的?”
“嗯?”我抬起头,看着妈妈的脸,细数上面的皱纹,还真是数不太清了啊……我不禁鼻头一酸,“因为……今天是您的……生日是。”再说“生日”二字时,我的声压 很低。
妈妈反复思索,“噗嗤”一声乐了,“噢……那个呀,我早就不过了。”
“为什么?”我疑惑不解。
“很早以前,待我一长大,一直以为还能像以前那样开开心心地过生日:大家围着桌子一起给我庆祝,唱生日歌,吹蜡烛许愿,可是我的生日好象没有一样,”所以……“好些年都 不过了,自己的生日都忘记了,再加上你来到这世上,所有心思都在你的身上,就连许愿也是关于你的,哪有闲心想别的啊?”妈妈说着,脸上挂着从容的微笑。
“呵呵,是这样啊。”我笑了,“那,我给您过生日。”
“真的?”妈妈一脸惊喜。
“嗯。”
于是,那晚,在那间小小的屋子里,我给妈妈举办了个特别的生日晚会。昏暗的灯光下,几支明亮的烛光照亮了妈妈的脸庞,火苗在她的眼中跳跃,嘴角挂 着孩子般满足的笑容,妈妈的脸红扑扑的,一霎那间好象回到了小时候,坐在蛋糕前的纯真的小孩子一般。
现在,那朵红玫瑰仍在家里摆放着,不过位置变了,变到了妈妈的床头柜上。
它,在那里,静静地吐着它的芬芳。
我爱的花红玫瑰
你灿香的艳美
对我来说,是一种罪
让我寄怀的梦无法入睡
爱着你,深情地爱着你呵
爱你舞姿的绵柔如梦
我这为情所诉的诗句
无论怎样地写赞你
都无法赞尽你优雅的风韵
哦!你无与伦比的芬芳
有一种意境优美的浪漫
深深地,给予我以痴的震撼
虽以年近50,但父母总还是隔三差五的吵一架,当时两人凶的吓人。可过后,两人又和好如出。这真让我这个当儿子的两边为难,你说我帮谁?吵架是势不两立,要是我帮助一放,那和好后可就有我的好果子吃了。
夹在中间做人最难,但我从不因此恨父母,我只很那个意外。
时间倒退到1981年,当时我的父母还刚刚26岁。不是我吹,我的父亲长的贼帅:高鼻梁、双眼皮、大眼睛。而我的母亲呢,从照片上看更是光才炫目,典型的东方女性。没过多久,我林奶奶就开始精心策划两人见面了。
第一次是在电影院。好象在那个年代电影院与公园是固定的见面场所。一说起第一次见面我妈就颇为不满:“你看前几个,到了电影院拿出大包小包的花生、瓜子、糖……真实要啥有啥。你在看你爸,到了电影院半天才掏出一块糖,还是水果糖。真实……”这时的我爸只是乐:“嘿嘿”。
第一次见面看来不成功,我妈说反正他没相中。
面是在我奶奶家。据官方(我妈)所说是我爸硬拉着我妈去的。“走吧走吧,去吧去吧。”我妈说这句话我妈说了一道。到了奶奶家,奶奶反映不错爷爷更始高兴。我爸呢,更别提了。但其实,我妈并没同意。“看你爸那样,到他家请我喝面汤。那汤做的,面是面,水是水。别提那寒酸样了。”“呵呵”每到这时我爸又是一笑。
经过两次的见面,这门亲事是稳吹无疑了。但却是一个意外,使历史产生了难以相信的结果。
第三次见面是我母亲要求的。理由只有一个――吹。“儿子,记住。要相信感觉,说你不行就是不行。婚姻这事,容不的商量。”老妈总是语重心长的告戒我,而这是的我爸还是笑。其实只要是思维敏捷的人都会预料到故事的结果首先“全国人大”(姥爷姥姥)反对,其次当地政府审查也为过。当天下午,母亲约了父亲出门,想亲自谈一下,可刚见面未开口父亲便说:“不是说散了吗?怎么还来找我。”“什么”母亲对这突发情况显然为做任何准备。“上午你大姐来我家,说你父母不同意。怎么上午说完,下午又……”父亲还未说完,母亲却哭了。不要以为是母亲不想散了,其实其中另有原因。母亲对姥姥百依百顺。但惟独自己的婚事想自己做主。没想到姥姥又是未提前通知就行动了。(前几次也一样)
一个意外让母亲因觉得不自由而伤心落泪,然而另一个以外让父亲高了兴“原来你不想散啊。”(哎,纯属意外)一个小小的以外让母亲落泪,而落泪这个意外却给父亲错误的信号。一个意外,促成了一桩婚事――虽然只有几块糖、一场电影、几次见面。
我总觉得母亲爱父亲,因为父亲更爱母亲。我又觉得母亲恨父亲,因为父亲总是变着发儿的起母亲。
我现在已经计划好了:等到了2030年的十月一日,即父母结婚50年,我会送二老一只红玫瑰,来见证这场因意外而结合的婚姻。相信到那时,这场由意外而成的婚姻会在父母的呵护下比那朵玫瑰花更美。
在花圃的正中央,有一片红玫瑰。这里的红玫瑰都开得如骄阳般美丽,如鲜血般灿烂,象征着如火的爱恋。
传中,从前有两只小蜜蜂,一个是傻哥哥,一个是傻妹妹。它们一起长大,在一起采蜜,过着甜蜜的生活。它们最喜欢采的就是红玫瑰的蜜了,因为用红玫瑰的花粉酿成的蜜很甜很甜,有一丝幸福的味道。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我愿变成红玫瑰。那样你就可以采我的花粉了,里面肯定有爱的味道”。一天傻哥哥对傻妹妹说;“那我怎样才能找到你呐?”“你采遍所有的红玫瑰的,酿成最甜的蜜的花粉肯定就是我了”。“为什么?”“因为我的蜜里有对你的爱呀!”傻哥哥温柔的望着傻妹妹说,“那我也要变成红玫瑰,永远和你在一起”。
有一天,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一个小男孩贪玩捉住了傻妹妹,傻哥哥为了救傻妹妹失去了唯一的刺,死去了。傻妹妹哭着将傻哥哥埋在了花圃的中央,哭啊哭啊,不肯离去。第二天,埋葬傻哥哥的地方长出了一枝红玫瑰,那枝红玫瑰是花圃中最美丽的,它的花粉也是最甜的。傻妹妹知道这是傻哥哥。于是是妹妹整天为那枝红玫瑰传播花粉。
谁知不幸又降临了。
一个年轻人,看这枝红玫瑰长的娇艳欲滴,想要折下它。傻妹妹为了救傻哥哥又失去了自己的生命,落在地上,死了。青年被蛰了一下,正惊奇蜜蜂为什么要保护这枝红玫瑰时,好像听到这枝红玫瑰在哭泣,也好像在说“傻傻傻……”,更让他惊奇的是,在炙热的太阳底下,这枝红玫瑰上竟然沾满了露珠。青年打消了折花的念头。
又过了一天,在原来的红玫瑰旁边又长出一枝红玫瑰。这两枝红玫瑰相互依偎,就好像恋人一样。
后来,这两枝红玫瑰越来越茂盛,开了一大片。人们都喜欢到这里来欣赏红玫瑰花,特别是热恋中的青年。再后来,红玫瑰开满了整个花圃。
山东聊城莘县实验高中高一:鲁红
张爱玲曾用红玫瑰与白玫瑰来形容爱情。“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便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得到了的便不再那么珍惜。何止是爱情,“红玫瑰与白玫瑰”的理论贯穿于生活。
有句话叫做“书非借不能读”。从别人那里借来的书我们会珍惜,更加认真去读。因为不久之后就要还给别人。而我们自己拥有的书放在书架上许久,我们可能都未曾认真阅读过一次。因为我们已经得到了它,不再珍惜。
海伦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书中讲述了自己渴求光明以及它能够带来的乐趣。我阅读的时候就想,如果她像我们一样获得了可以寻找光明的眼睛,她是否还会如此渴望光明?她是否会像我们大多数一样将光明习以为常呢?得到了便不再珍惜。但愿不会,毕竟她曾经历过漫天黑暗的痛楚。失去过的人应当更加懂得珍惜。
曾经的我遥想毕业之后的光景,我以为那会很幸福。我可以无止境地看小说,出去游玩。然而很快我便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忽然想起高中时代班主任在教室中说的话:”也许现在的你们上课的时候悄悄看小说觉得很刺激,很快乐。然而当你们毕业后可以光明正大地看,想看多久就看多久时,你们便会感到厌倦了。“是的,我厌倦了,因为曾经遥不可及的一切太容易得到了不是吗?想出去玩就出去玩,想睡觉就睡觉,小说想看多久就看多久。于是,我思考如何才能让自己更加幸福。我告诉自己,唯有周末才是可以放松的时间。其余时间就在书桌前看书,写作。想必这样的放松会来的更有意义,更加幸福。
我们的未来仍像一团迷雾,等待着我们去探索。我们会得到,也会失去。对于失去的我们不必惋惜,若它是红玫瑰,它就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若它是白玫瑰,它便是那床前的明月光。对于得到的,我们应当更加珍惜。毕竟曾经的我们是多么渴望得到它。
主人买了两束花,一束是真的黄玫瑰,一束是假的红玫瑰。两束花被并排摆在客厅里。假玫瑰花非常艳丽,红的鲜艳欲滴;黄玫瑰淡淡的黄色比起假红玫瑰差远了,主人非常喜欢假红玫瑰。
有一天,假红玫瑰傲慢的对真黄玫瑰说:“嘿!老兄,我真的同情你,主人一点不喜欢你,她喜欢我这样漂亮的颜色。要不你也像我一样涂涂颜色变浓烈些,这样主人也会喜欢你了,多好呀!你看你现在白不白,黄不黄的,多难看,像你这样的穷酸样,那配和我并肩摆在一起?”“不!我要做我自己,你休想把我变成假花!”真黄玫瑰想都不想坚定地说。“那你到时候别后悔!”假红玫瑰冷笑着说,“我不后悔!”真黄玫瑰自那天被假红玫瑰讥讽后,不断吸收土壤里的养分来修养自己,而假红玫瑰整天沾沾自喜,时不时地就在真黄玫瑰面前搔首弄姿,说几句风凉话。几天后,真黄玫瑰因不断修养自己而变得芳香无比,主人便喜欢上了黄玫瑰,假红玫瑰被晾在了一边。假红玫瑰非常气愤“你这个黄不拉几的东西,凭什么抢了我的宠爱?”“这是我努力的结果,成功永远属于努力的人!”黄玫瑰平静说道。从那以后,虽然得到了主人的宠爱,可黄玫瑰不忘不断修为自己,他有一个信念:不断修炼自己,改掉坏毛病,才会有幸福甜蜜的未来。。
几个月后,黄玫瑰虽然枯萎了,但因为他不断修炼自己,有了完美的灵魂,天使把黄玫瑰的灵魂带到身边,黄玫瑰被天使灵化,变成了一位英俊的王子,永远守护在了天使身边,而那盆假红玫瑰,他已经掉色了,被扔进了又臭又脏的垃圾箱。
一个化身为天使的守护王子,一个被扔进垃圾箱,同样是玫瑰,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区别呢?
你说你爱那朵玫瑰花
却不曾见你几何义无反顾
今天
白雪皑皑散落一地银光
却见你路过玫瑰不曾回望
你渴望带走
带走它的艳丽与香味
却狠心把刺拔光
听你说你爱它
终于它寒啸了整个冬日
用玫瑰的血染红了整座冰岛
用它的刺深深地扎进了你的胸膛
你死了它也死了
高一:崔淑华
楼下是一片菜地,前些年妈妈给管菜园的老奶奶商量,要了两块来种菜。四周是用砖块砌成的围墙,除了一扇进出的门和一口鱼塘以外,唯一最引人注目的,就是生长在地头的那一簇红玫瑰了。
夏季的一个早晨,我独自在池塘边上踏青,忽然闻到一阵香风飘过。我循着逆风的方向看去,情不自禁的惊呼:“啊,原来是红玫瑰开花了!”处于少年时期的我,难免有一颗好奇的心。于是,便跨步迈了过去。
它是刚开不久的,除了这些,还有其他一些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呢!我惬意地俯下身来,仔细地欣赏着它那鲜红的花瓣。终于,我按捺不住的手伸了出去,想近距离地抚摸它。但事情的原委却出乎了我的意料。就在我刚触摸到它那棕灰色的枝杈时,它却毫不留情地“咬”了我一口,我迅速地把手缩了回来。仔细一看,原来是它那带刺的枝干刺伤了我的手。其实,这都是我自找的,只顾及它的美丽而不注意它潜在的“武器”,想想,还真是有点憨得可笑!
从哪个早晨起,我便开始关注它了。
一次,见老人在地里给菜除草,我便走上前去询问她那一簇玫瑰的由来,可答案却令我有点失望!老人说它已经种在这里很久了,在她最初来这儿之前它就已经存在于这儿了。老人的答案虽然让我有点失望,但这簇玫瑰生长的期日却让我有点儿惊讶:它居然在这里生长了几十年了!那时候,这个世界还没有我呢。不知道在这孤独而漫长的岁月里,它曾给多少人留下过美的感受。想想,一簇几十年的玫瑰,在这漫长的轮回中,曾经历了多少的风霜雨雪,而这,又有谁知道?即使是看见了,也只是它那风雨洗礼过后的美丽!
久而久之,我习惯了早起,也许是因为它的原因吧。我习惯了它的美,习惯了它的芳香,习惯了它给我的另一种感受。
起初的我以为这种美会一直延长下去;可是,令我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那天下午放学,我习以为常地踏着轻快地步伐回到家中。但在踏入那扇门的时候,我愣住了。只见它整簇地躺在那里,奄奄一息;我的心在这一刻仿佛也碎了。我迈动沉重的步伐缓缓地走过去,蹲了下来,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切都是真的。但这一切,偏偏又是残酷的现实!
我用颤抖的手拾起一朵花骨朵儿,看着它鲜红的外表就像是被鲜血染成的一样,我的心,也仿佛跟它鲜红的外表一样——在滴血!在我疼惜的泪差点落了下来的时侯,它却比我先流出了眼泪。从它那花骨朵里面,滴出了一滴滴水珠。而那又是那么的晶莹,那么的美!尽管它已经逝去了。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照常在池塘边散步,虽然很不习惯没有它的日子,但是我知道它已经将根深深地扎在了我的心里;在这里生长,成为我心中的一处美景。
早晨,李老师一跨进办公室,只见写字台上插着一束鲜红的的玫瑰花。她将花儿挨着脸庞,情不自禁地问:“这是谁送来的呢?”
这时,我也在教室里沉思:老师看到了我的花,会怎么想呢?慢慢的,我进入了回忆中:周六,我翻了翻以前的作业,看到李老师在作业本上留下的不计其数的批改语,我能想象到老师起早贪黑的给我们上课、批作业和教导,老师为我们的调皮操了很大的心,有几次老师生病了还在给我们上课。还有一次,老师病倒了,在她住院期间,还不断叮嘱我们一定要听话……想到这些,我便萌生出一个想法――给老师送一束花。
第二天,我到花店去买花,我知道老师喜欢玫瑰花,于是我就买了一束玫瑰花。到了学校,来到了办公室的门前,我从门缝看到了老师,于是我就在门口等候。20多分钟后,老师终于走出了办公室,我悄悄地来到了办公室里,把花插到了老师那空空的花瓶里之后,我便蹑手蹑脚地走了。
我从回忆中走了出来,心里想:“如果老是知道是我送的花,那花就是一种心灵的沟通;如果老师不知道,那就当作一份默默的祝福。”
在绚丽多彩的颜色里,她独爱红色。每当她看见红色,她便想起了那个母亲节,那束耀眼的红玫瑰,想起了她的母亲。
那是一个热的不能再热的下午,一向学习优秀的她被推选为学生会会长。第二天校长找到了她,说是让她去北京参加她梦寐以求的全国数学奥赛。当时,她别提有多高兴了,可当想起她那患绝症、卧病在床的妈妈,她犹豫了,说:“让我再想想吧!”
这件事不知怎么传到了妈妈的耳朵里,妈妈将她叫到身边问:“孩子,妈妈听说校长让你去参加奥赛,为什么犹豫呢?如果是因为我,妈妈宁可不要。孩子,去吧。这是一个展现自我的好机会。”“可是,妈,奥赛要5天呢,我不放心您呀!”她急了,眼眶湿润了。“傻孩子,我还有你爸呀!”妈妈微笑着说。“妈!”她再也忍不住了,眼泪涌了出来。阳光下,妈妈显得是那么精神。
临走的那天晚上,她算了算,回来的那天刚好是母亲节,她答应妈妈一定会拿个名次带着妈妈最爱的红玫瑰来给妈妈过一个幸福的母亲节。她那不争气的眼泪又一次流了下来,妈妈抚摸着她乌黑的长发,语重心长地说:“乖女儿,妈一定等你回来。妈妈还要等你回来过节日呢!”妈妈笑着,灯光下,妈妈的脸显得是那么苍白。
五天后,她终于不负所望取得了奥赛的冠军。当她拿着奖杯、证书和那束玫瑰回到妈妈的病房时,看到的只有那张雪白雪白的病床。妈妈没有等到女儿给她过最后一个母亲节,在三天前,永远的离开了她。爸爸告诉她,妈妈在离开的时候还念叨着她的名字,她将那束玫瑰放在病床上,玫瑰染红了床单,耀眼的红色刺痛了她的眼睛,眼泪又一次流了出来,她坐在病床上,眼睛望着窗外湛蓝湛蓝的天空,心里默默地说:“妈,女儿回来了,我得了第一,女儿没忘了给您的玫瑰,妈妈,节日快乐……”她想,妈妈在另一个世界一定很开心,很开心……
从前,有一个十分美丽的玫瑰园,园子里有许多玫瑰,有红色、白色和黄色。
蓝色的天空,绿色的小草,还有红玫瑰、白玫瑰、黄玫瑰,这几种颜色搭配起来使玫瑰园变得更加好看了!这时,一大群小朋友手拉手来到这个园子,一位活泼可爱的小朋友高兴地说:“这个玫瑰园真美啊!我们站在这里,就好像在花的海洋里一样!”
一位身穿红色裙子的小朋友点点头,说道:“是啊,是啊!特别是红玫瑰,像穿着红色衣裙的小公主,真漂亮!”
红玫瑰听了,心里像喝了蜜一样,甜甜的,它想:那个身穿红色裙子的小朋友说我很美哩!白玫瑰和黄玫瑰都很丑,怪不得没人夸它们!
就在这时,蜜蜂、蝴蝶这些小动物也飞来到这里。小朋友们更高兴,围成一个大圈,绕着这些玫瑰做游戏!太阳已经下山,小朋友也该回家了!她们依依不舍向这些花儿告别:“再见了,美丽的花儿,我们一定会再来看你们的!”说完挥了挥手,离开了。
每天都有许多人来看玫瑰园玩,赞美红玫瑰的话自然变得多起来!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红玫瑰开始骄傲起来!一天,它盯着来这里玩的小动物,大声喊到:“你们这些怪物,天天都来缠着我,好讨厌、快滚开!”小动物呆住了,反应过来后就陆续地飞走了!红玫瑰得意极了!
接着,它对白玫瑰、黄玫瑰吼道:“你们走吧!这里没有了你们,才是最美丽的!你们一个个像癞蛤蟆一样讨厌!”看到红玫瑰龇牙咧嘴的样子,它们全身都发软了,争先恐后地跑出玫瑰园。
它又向河水说:“快走开,这里是我的地盘,你别来这里!”河水知道红玫瑰已经失去理智,它也离开了!
红玫瑰终于把它们给赶走了,它十分高兴。可是,没有蜜蜂来授粉,没有河水来灌溉,没有伙伴们陪它玩,红玫瑰的生活非常孤独。渐渐的,红玫瑰死了,它面对这阳光,死在痛苦和寂寞中……
我的爸爸喜欢养植物,我家的阳台上摆满了爸爸从外边带回来的植物:有从爸爸公司带回来的、有的是爸爸在街上物色回来的。
在客厅外的窗户前,虽然放了一个空调的外机,但是还是有一两盆植物;在爸爸妈妈的屋子外的窗户也有两盆植物,你看还有一盆中的一枝攀着护栏爬得高高的;阳台我就不多说了!
你瞧!今天爸爸又带回来了一个新成员——一盆玫瑰花。
我家最稀有的植物就是玫瑰花,今天我爸爸终于带回来了一盆玫瑰花。在同一天爸爸把家里的一位老同志送走了——铁树,我和爸爸在给这位老同志搬家的时候,这老同志还反倒来“咬”我们,因为他依依不舍,毕竟他在我们家住了好几年。因为铁树的家太小,所以我们打算把它带到广阔的天地里快乐的成长。我和爸爸两人搬了半天的家都没有把家搬成,后来我们依据横向原理,给铁树搬了家。
今天一起床,走到玫瑰花的面前,突然已开出了一朵红色的花朵,这就是红玫瑰,我不相信,就问妈妈这是不是红玫瑰,妈妈告诉我是,后来我还是特意打电话给爸爸,可是我得到的回答令我十分开心,爸爸告诉我这的确是玫瑰花。不过我第一次见到了红玫瑰,真漂亮!
爸爸晚上回家吃饭,我就告诉爸爸:“您可以跟上现在的小青年,亲手送给妈妈,而且这枝玫瑰花是您亲手种的!”爸爸竟然说:“你个小屁孩,乱说什么呢!”原来爸爸也会害羞。
夜晚,从楼下往上看,窗前一点红,好像一盏挂在黑夜中的红灯笼,照耀着前进的方向。
初一:爱你好难
记得曾经
每一次来的时候
都是雾霭朦胧
隐约的看见的你卓美的身影
在风中摇曳
像是黄昏的烛光
又像是清晨的希望
迷离但又不不可捉摸
你也许不知道
那仅仅几步之遥的距离呵
在我的眼里却恍若隔世
这些你都不懂得
我红色的玫瑰啊
你可知道我常年的不曾失约
是为了什么
我红色的玫瑰啊
你可知道我
只是想待你的开放
深允你的芳香
如今
一个人在外
牵着自己的影子
慢慢悠悠的走着
看看四周的树木
数数周围的花朵
已经成为了我每天的必修课
那些往事呵
埋在心里不敢忘记
只是时不时的想起
刺啦的咧开嘴去笑笑
摸摸自己的口袋
发现买不起一根红色的发带
一个人的时候吧
总是会想那些叫做沧桑的东西呵
以后
张爱玲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改编为了电影版,整体的效果挺不错的。使之很真实的表现在了我们的眼前,更加真实形象,演员的表演也更是到位,一举一动都是有意味的。画面的色调和切入都有着不同的含义,为整个故事奠定了基础的基调。
看了这部电影,我没有对佟振保这类人有什么偏见,因为生活在人类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在不同程度的戴着一张面具,只不过面具的大小罢了。要怪也只能怪这个人类的社会,只能怪人类的欲望。人类总是不断的谋求所谓的幸福,但幸福背后有多少见不得光的事情呢。总之,这对于人类来讲,太平常了。人类的生活,穿的是动物的皮,吃的是动物的肉。人类确实温暖了,也吃饱了,但付出的却是动物的一切。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说一套、做一套,这都太正常不过了。我觉得这部电影,不是在批斗一个人,而是对人类自私、欺骗的一种批判。为了自己所谓的幸福,不择手段。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什么是幸福,没有一个标准,大于5是幸福吗?大于10是幸福吗?还是大于100是幸福啊?幸福永远都没有一个标准,唯一的标准就是自己内心的满足。但,人却是一个欲望的动物,永远都不会满足,没饭吃,就想吃饱;有饭吃,想吃好;吃好了,又想吃没吃过的。总是这样无限的放大,电影里的佟振保,最后以他不幸福结局。但在我看他完全可以幸福,只是他自己的原因罢了,自己的欲望罢了。他有漂亮的老婆,有漂亮的女儿,有钱、有地位、有尊严,他还要什么???对于我来讲这已经够幸福了。清心寡欲!最好的解决办法。只有不断的克服自己的欲望才能真正的感受的生活的幸福和乐趣。为了欲望而活,只会让自己疲惫不堪。就像在电影的最后一样,佟振保和老情人见面了,佟振保一个大男人却哭了,而面对的老情人却很淡定,因为她懂得了珍惜,懂得了克服自己的欲望,而佟振保却截然的不同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必须要克制自己的欲望。人是不能完全自由的生活在社会里的,如果人是完全自由的,没有任何控制的,人类会灭亡,世界也会灭亡。追寻规律办事,这是万事万物的要求。
总之,看完这个电影,就一句话:“清心寡欲,珍惜生活”
初夏的夜,喜欢在风中仰望星辰。而今年的夏夜却只留我一个人。多么希望那段快乐的时光能永远不走开,但它,却随着九月的微风默默的飘走了……
我想,那段曾经明快的旋律还会响其么?
我想,它是不是就像短暂停驻的候鸟一样?
九月的微风,九月和曦的阳光。今年,明年,以后永远都回不来了。留给我们的是曾经的那片属于我们的蔚蓝色的天空。
那片曾经如此坚定的天空。没有了,消失了,结束了,我没有选择。只能默默的等待~~
人去了,心也空了。留下的是一片空白。——曾经的朝夕相处早已成为陌路。
城市像一座迷宫,常常是走到一个死胡同,却执着的从头再来。结束了那段生命中最无忧的时代,踏进了一片灰色的世界。
无比的压抑荡漾在这片天空,也许,是我真的变了。
“中学”这个陌生的词占据了整个世界,只留给我那个我爱过恨过坚定过的天空。
毕业那天,谁都没哭。只是向往着那个自己的决定。九月的微风吹起了蒲公英。他们可以飞翔,只是越来越没有方向。
我选择了一片清澈的天空,也是一片孤独寒冷的天空。
写下曾经死党的那个永不分离的誓言,如今才知道那是一个美丽的梦。
今天,在这片熟悉的天空下,放飞了它。
今生,我没办法实现它,但至少给了他一片自由的天……
一路走来的岁月转瞬即逝,那片灿烂的百合也已凋谢。
十二年的梦,仍在水中荡漾……
你看,那是一片清澈的天……
P.S:
时间是残酷的……现在能做的,就是抬头大步向前走……HOH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