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解释:
fǎ zhì
①先秦时期法家的政治思想,主张以法为准则,统治人民,处理国事。②指根据法律治理国家。
关于法治的作文
儿时的天空是一块无瑕的玉,有天的蓝,草的绿,充满着梦想与渴望,但那颗天真的心,却丝毫没有发现,法治环保已悄然来到身旁。
站在幼儿园的大门外,少不了父母的叮咛:“要听老师的话,遵守纪律。”到了幼儿园又听到老师的提醒:“小朋友要遵守课堂纪律。”到了公园,那随处可见的标语又让我那天生顽皮的心得以平息:“爱护花草树木”“请不要乱丢垃圾”“爱护公共财产”……就这样,法治环保一步步地走进我的生活,无时无刻不在我身旁,陪伴我成长。
上了小学,我终于明白了那个叫做“法治环保”的东西,虽然没有很具体的定义,只是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一个人应做到的基本准则,作为一个学生,要遵守校规校纪,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那一条条的规定,便成为了我严格要求自己的规章。在学校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在家里孝敬父母,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正因为遵纪守法,让我变得更加优秀。
突然间,我发觉“法制”是多么神圣的一个东西,我拥有的这一切,不正是“法制”所赐予我的吗?在我成长的时刻,我慢慢地走进社会,去了解法治。
十五岁花一样的年纪,在我的身边,一个少年开始了弃学经商的道路。
他,跟随他的亲朋加入了伐木求财的队伍。开始盗采林木进行没有计划的盲目采伐。随着雨季的到来,爆发了山洪,摧毁了下游的村庄,造成了人员与财产的重大损失。因而他及他的亲朋们受到法律的制裁。这种盲目从众的心理正是十五六岁的青少年不应具备的。在砍倒一棵棵树木的时候,他却忘却了自己所学过的法律,他忘却了《环境保护法》里的禁止乱砍滥伐树木的规定,他却忘却了乱砍滥伐所带来的后果。他忘却了法律会制裁他。最后,还是逃不过法律的法眼,受到法律的严惩。
所以我们青少年又能做些什么呢?我要求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1.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
2.积极制止破坏环境的行为
3.向有关部门举报破坏环境且不听劝阻的行为
4.坚决与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作斗争
因而,法治环保,就在我们身边,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法治环保,伴我成长!
法,你一如巍峨青山的庄严;你亦如古老长城的宏伟;你更如凡尔赛宫殿的辉煌与肃穆;你从青天衙门到人民法院。从古至今,不变的是法,不变的是刑。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人人都知道触犯法律是要接受惩罚的。虽然如此,但是还有许多人去触犯法律。
几年前,一个仅有七八岁的小男孩被他爸爸的两个好朋友骗到山坡上,原来那两个人早已染上了毒品,在无可救药的情况下,他们想利用这个小男孩得到一笔金钱来吸毒,于是他们就向小男孩的家里打电话,叫家里拿钱来赎回儿子,但是,小男孩的父母还没赶到,他们就用绳子活生生地勒死了一个无辜的生命。当小男孩的父母和警察赶到现场时,小孩已经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只见小男孩的两手深深地抓在泥土里,并且带有鲜血的指甲都向上翻了起来,绳子还紧紧地勒在他的脖子上,看到这种残忍的情景,他的母亲晕了过去。
由此,许多家长都心惊胆战,生怕自己的孩子也受到如此遭遇。虽然这两个人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但是他们这种恶劣的行为,却对社会治安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他们犯下的错误,警示了我们这些正处于青春年华的少年朋友,并且告诉了我们从小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做一位社会的好公民。
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一般限于宪法、法律。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法律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做为当代的少年,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意识的认知,积极扞卫法律尊严,以身作则,努力成为一个“四有”青少年!
中国古代着名的思想家孟子曾经说过:“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可见,在庄严的法治面前,人只有遵循一定的法则,在法的支持与限制下,才能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学校最近邀请土湖派出所的警员到校上了一节精彩的《法律知识讲座》,在讲座中,我才深深地认识到一些法律与法治的知识,原来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人类必须“人生规划千万条,遵纪守法头一条。”
在我的身边就有发生过一些不遵纪守法的人。有一次,我们学校组织去外面实践活动,班上有位男同学带了数码相机去拍照,结果在回来的路上,相机不翼而飞,怎么也找不着。他心里感到非常不平衡,报复的心理促使他产生邪恶的念头。于是,他在班上搜索猎物,看到喜欢的物件,趁同学不在的时候,他便伸出可耻的双手盗窃。纸包不住火的,那位男同学在一次作案的过程中,被老师当场抓住了。事实证明,这位男同学是不遵纪守法的人。他的人生便留下一个不光彩的阴影,就像一张雪白的纸染上一滴黑墨水,想擦掉这污点是很难,很难的。而在他的人生中,也许从此抬不起头,也许从此活在阴影中,也许从此成功远离他。因此我们身为学生,应该“愉快从遵纪生,幸福从守法来。”
同学们,从这一刻,让我们与法治同行吧!
五年级:黄滢
云一般洁白的雾,和雾一般洁白的云,从拉萨河如砥的水面,袅袅而起。在冰山雪水浅浅的叮嘱中,丝丝缕缕,哈达一样,在风的诱惑中酩酊大醉,醉成一种叫雪的花。而此刻,所有来看山看水和看云的人们,无不因你在高原上的这份守候,而肃然瞩目,默默的诉说心中的敬意……
——题记
就读于政法大学的大一学生田星,她的父亲田建华是一名援藏法官。在一次下乡办案的途中不幸遇难,永远留在了西藏。田星伤心之余,决定去一趟西藏,收拾父亲遗物的同时,也想看一看,是什么让父亲如此牵挂,甚至不惜奉献生命。
刚下火车,田建华的书记员扎西就举着“北京田星”的纸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寻找田星。田星随扎西上了车,不久就到了法院。扎西带着田星去了田建华生前的办公室。办公室里,简单而朴素,木质的长椅成了办公室的床,长椅旁倚着两面旗,三四架书柜全放满了书,墙上贴着田建华生前的座右铭:“缺氧不缺精神,艰苦不降标准。”架子的一个角落,还放着田星的照片。田星摩挲着照片,会心地笑了。
田星又坐到父亲生前的“床”上,抚摸着父亲生前用过的枕头,想起父亲生前写的诗:“原野空旷,雪山、云朵以及冰川,仍然在重复着,亿万斯年的生命轮回。山越来越高,高得单调,单调得让天下最美的风景都为之绝望;天越来越蓝,蓝得纯粹,纯粹得让高原所有的生灵都心怀敬畏。就这样,没有一丝的怯懦与彷徨,你用脚步来把这高原丈量。格桑花闻声怒放,雪莲也开始因你的到来而生机茁壮。”
晚饭时,父亲的同事对田星说起田建华在田星高考落榜时,她坚强的父亲,由于担心女儿而第一次在同事目前落泪。同事说到这里眼圈都红了,田星听后又惊讶又感动,密密的刘海遮住了睫毛上晶莹的泪珠。
第二天,田星在整理父亲的遗物时,发现了父亲还未来得及送出去的书包。田星决定代替父亲将书包送给落桑的孩子。田星送完书包,凝望着纳木错碧蓝的湖水,恋恋不舍地上了汽车。
半路上,田星看到了前来送行的人们。田星问:“叔叔,不是说好了不送的吗?”回答是那么的朴实而感人:“怎么能不送呢?你也是我的女儿。记着,拉萨永远是你的家……”说着便把洁白的哈达挂在了田星的脖子上,村民们也纷纷效仿。田星含泪说出了心声:“我以为,我爸不爱我,不爱我们这个家。妈妈生病了,他没回来;高考时,我最需要他陪在身边的时候,他没回来;他曾经答应我和妈妈,暑假时,陪我们一起去旅游,我们整整等了三年,他也没回来。现在我知道,他再也不会回来了。爸,我真的想你!我想你回来!”田星已经泣不成声了:“爸,我来看你了。那高原的雪山,是你;那飞翔的雄鹰,是你;那流淌的拉萨河,是你;这圣洁的哈达,是你……”
迎着车窗的微风,田星的耳畔响起了父亲的声音:“云一般洁白的雾,和雾一般洁白的云,从拉萨河如砥的水面,袅袅而起。在冰山雪水浅浅的叮嘱中,丝丝缕缕,哈达一样,在风的诱惑中酩酊大醉,醉成一种叫雪的花。而此刻,所有来看山看水和看云的人们,无不因你在高原上的这份守候,而肃然瞩目,默默的诉说心中的敬意……”
汽车,载着挂满哈达的田星,踏上归途,消失在道路深处……
惩处犯罪分子,我们引以为戒今天看了中央电视台的法制节目〈法治在线〉之〈斩断毒祸〉,介绍的是成都市公安局成功破获3。16特大贩毒案的主要过程,看后颇有感触!国家公安部得知近期缅甸毒枭与一四川毒贩联系频繁,准备将一批海洛因运往成都,并且有意从境外聘请技术人员,在成都开设冰毒加工厂。从节目中的办案人员得知,以往都是过境或就地销售,而犯罪分子还准备开设毒品加工厂,可见案子的紧迫性。幕后操纵此事的四川毒贩外号“张大哥”,具体情况不详,可见案子难度之大。公安机关就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在对大毒枭“张大哥”的线索茫然之下,从破获大毒枭的马仔和一些女毒贩入手,逐渐使线索清晰,最后顺藤摸瓜式的抓获大毒枭“张大哥”,捣毁了毒品团伙,使得建立毒品工厂的恶劣行径最终不得逞。一个案子的破获,从长远看来,就是对中国整个巨大的法治进程,具有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直接地看,本案的破获,不仅表现了我们公安干警与违法犯罪分子斗志斗勇的智慧才能,而且也对观众是一种警示。它向公众展示了公安机关对国家,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全作出的突出贡献,必然增强人民对警察的信心和信任,爱戴与拥护。该案子的破获,通过过程和犯罪分子的下场生动地直接地让坏人望而却步,使观众引以为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每一个公民来说,不管谁触犯了法律,最终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毒品具有危害性,不仅危害人的生命健康,也危害社会安定。毒品吸食不得,贩毒运毒更是滔天大罪,切毋作社会罪人!生命是宝贵的,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我们应该拒绝毒品,遵纪守法!莫象节目中的犯罪分子,最终落个绝望下场!案子的告破,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的法治建设还有更多的问题需要解决,民众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普遍缺失。就比如,其中的一位贩毒女子的丈夫已经因为毒品的违法行径而蹲守监狱,而她却不知悔改,一些民众竟然如此愚昧混沌。这些例子令人内心沉重,使我们感到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教导公民遵纪守法实乃当务之急,而且时时刻刻不能放松。我们国家也许还存在更多象她这样愚昧的人们,正走在犯罪路上,急需挽救!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自己要时刻想到要遵纪守法,明辨是非;而我们也许还有更多的底层人民,更多普通老百姓需要法律阳光的普照,对于有关部门,我们的普法工作任务艰巨,有关法律工作人员任重道远啊!
二,三女孩落网,我们深思在抓获“张大哥”的过程中,引出了三个女孩子。最小19岁,最大22岁,都是阿坝藏族自治州财贸学校的毕业生,被一个老乡介绍认识了犯罪团伙中的一个女子。该女子说是能给她们找份好工作。而唐媚给她们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去云南贩运毒品,并且许诺一次就可以挣七、八千块钱,是她们平时打工两年的收入。。节目一开始,就是一位穿着囚服的年轻女孩的哭诉忏悔,哽咽不断,哭鼻子抹眼泪的,说话几近模糊。看得出已经成为罪人的她面对记者和镜头很真实,毫无掩饰。且不论这三位女孩子所犯的具体是什么罪名,单从节目开始时候的这位女孩子的哭诉就可知,她们已经没有什么希望了,她们所犯的罪行已经无法挽回。观众的同情归同情,惋惜遗憾也无济于事,因为法律是不相信眼泪的!不过,这三位女孩子的误入迷途引起了我的其他一些思考。涉世不深的年轻人常常成为不法分子或者不法分子的目标,她们本身的问题出在哪?是什么原因使她们走上犯罪道路?如果说其他没有经过教育,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法律知识和道德规范教育的贩毒马仔和运毒女子,为了金钱,铤而走险,情有可源。可是,接受过教育,有着高知识高素质,起码能明辨是非的三位刚毕业的学生也踏入危害社会的领域,实在令人感叹于接受过教育的学生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的缺乏。我想,不仅是因为蝇头小利的诱惑,寻找工作的紧迫,也不仅是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缺失,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良好教育的缺失。而教育的失败导致三个学生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缺失,可以说,除了家庭,社会的一些根源外,教育恰恰是导致三位女孩成为罪人的“罪人”之一。学校单一的应试教育导致学生涉世不深,对社会了解不清楚,思想单纯单一。恰恰使得心怀鬼胎的不法分子“看上眼”,并能很好对其欺骗引诱。不是学生,而是学校为不法分子提供有机可乘的机会。这个案子的告破可以说是给我们的学校和教育一个狠狠的巴掌!我们需要反思我们的教育!我们的学校应该加大学生的社会实践程度和了解社会的机会。学生只是在学校苦读诗书,两耳不闻窗外事,最终影响会他们更好的融入社会。学校应该创造外部环境和条件,教给学生自我独立的明辨是非的标准,教会他们如何判断是非黑白曲直。重点工作在于,应该加大法律知识的普及,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首要这样的条件具备,学生才有可能不会象上述三位女孩一样加入贩毒运毒的团伙中。而学校单一的应试教育模式的改变,不是一时能得以解决的,需要有关部门和社会,家庭的长期的配合和改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付诸努力思考和努力实践!
初一:初一 二班 廖成志
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人生如船,梦想是帆,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把每个人的梦汇聚起来就组成了我们国家的梦,中华民族的梦,因此每个人的梦与国家民族的兴衰荣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实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我们才能幸福和谐的生活。
现在是“法治”社会、文明时代,“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时刻规范着我们的行为。我们只有学法、懂法,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一句话,对于法律,我们必须了解它、学习它、遵守它。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古人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这“规矩”就是“法律”。“法律”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行为准则”。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扞卫它!
只要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我最大的骄傲是身为一名中国人,最大的自豪是外国人叫我“Chinese”,最大的幸福是生活在中国,最不想放弃的称谓是中国公民。我想你们大家应该也是如此,在为自己是中国人而自豪,所以让我们一起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初三:万宝玉
人生如船,梦想是帆,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把每个人的梦汇聚起来就组成了我们国家的梦,中华民族的梦,因此每个人的梦与国家民族的兴衰荣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实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我们才能幸福和谐的生活。
现在是“法治”社会、文明时代,“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时刻规范着我们的行为。我们只有学法、懂法,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一句话,对于法律,我们必须了解它、学习它、遵守它。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古人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这“规矩”就是“法律”。“法律”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行为准则”。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扞卫它!
只要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我最大的骄傲是身为一名中国人,最大的自豪是外国人叫我“Chinese”,最大的幸福是生活在中国,最不想放弃的称谓是中国公民。我想你们大家应该也是如此,在为自己是中国人而自豪,所以让我们一起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我们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健康成长必须有一定的条件。法制与环保,时刻伴我们成长。
法治,这是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几千年来,人类不断追求的也就是这两个字。一个人如果不计法治,小的会影响自身形象,大的会影响国家声誉。我们中学生就是国家名誉的最好体现。在清朝的时候,大臣李鸿章出使俄国,在一个公开场合,恶习发作,随地吐了一口痰,被外国记者大加渲染,嘲弄,丢尽了中国人的脸。这是一个不遵守社会法制的历史教训。
同学们,我们拥有花样年华,是祖国的花朵,拥有美好灿烂的未来,然而一切的一切都建立在“安全”这一基础上,都需要我们时刻警惕隐患。操场上,那些互相追逐打闹的同学,你的脚步是否可以慢一些,再慢一些;楼梯口,那些你拥我挤的同学,你的动作能否轻一点,再轻一点。因为你一个小小的疏忽,有时会酿成大祸,甚至令昔日亲爱同学的生命之花过早地凋谢了。所以,你在做任何事之前,请先想想自己的亲人,想想自己的朋友,更想想自己的所作所为将带来的后果,想象一下因为你,父母,朋友,将要承受怎样的打击?
现在我们虽然年龄还小,但已经接触了社会。目前社会上还存在违法犯罪现象,作为中学生的我们,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既要遵守法律,履行义务,又要依法行使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遇到危险不惊慌失措,机智勇敢冷静地面对。
环保成为全世界共同关注的话题已有些时日了,就连环保日的主题也逐渐深刻起来:“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但中国的环境问题,似乎并没有得以缓解 。
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也曾指出,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期待,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保护环境是中国长期稳定发展的根本利益和基本目标之一,实现可持续发展依然是中国面临的严峻挑战。政府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同时扮演着保护环境与破坏环境的双重角色,负有不可推卸的环境责任。
说到环保,我们能为它做些什么呢?如 使用布袋,尽量乘坐公共汽车、提倡步行,骑自行车、随手关灯,节约用电 、拒绝过分包装、参与环保宣传。等等。做这些力所能及的小事能让我们的环境变得更美好。
让我们一起为我们的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让环保成为最平常的事:让我们一起遵纪守法,让法治成为最平常的事。这样定会使我们的国家更加富强。让我们在这美好的环境下,一起快乐的成长。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和讲话,提出了法治中国是新时期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为一体的法治建设新目标;指明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路径;确立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方针;规定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方法。
法治之所以能够替代人治成为基本的社会治理模式,主要在于其在社会治理功能方面具有不同于人治的特性,如明确性、可预期性、科学性、稳定性、社会凝聚力。因此,法治不仅是西方社会的治理模式,同样也是现代中国社会治理的必然选择;法治不仅应该成为一种治国方略,更应该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在我国这种转型国家中实现法治,必须依据法治本身的规律和我国的现实情况加以科学规划和稳步推进,才能够最终实现我们的目的。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全党全国全社会的重大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我党实行全面深化各方面改革的基本方向、基本内容和法治保障。
法治是治国理论的基本方式,法治主要指根据法律管理国家和社会。既然要用法律来管理,那么我们就要走近法律。
我们首先要懂法。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任何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法律,社会才能井然有序。法律为生活制定规矩,能够解决纠纷,协调关系。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都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关。在生命的每一刻都不能离开法律。法律通过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来促进和实现公平正义,为激发社会活力创造条件,为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序提供保障,为人与自然的和谐提供制度支持,所以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法律保障。法律是以独特的方式来保佑生命,在冷峻的外表下蕴含着对人生的丰富热情。我国现行法律体现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要求;体现执政党的性质;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法律总是通过确立权利与义务关系来发挥作用和功能的。我们每个人既享有权利,又承担义务,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作为中学生,我们不仅要遵守班规校纪,还要遵守法律。中学生虽然不能为法治中国建设做出多大的贡献,但是我们必须要履行义务:法律所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所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所禁止的坚决不做。履行义务是享有权利的前提。当然,权利也没有绝对的自由,任何人的权利都不是无限的,绝对的权利必然损害他人和国家的利益,产生恶果。我们不是不可以行使权利,只是应该要依法享有权利。我们在行使权利时,不得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和集体的利益,不能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权利。
中学生还处于青春期,社会上的一些青年有时会伤害我们,我们不应该害怕,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勇于揭发犯罪分子,敢于与他们作斗争,让他们受到法律的制裁。我认为这也是要建设法治中国的原因之一。在生活中,人们也难免发生纠纷,我们也可以运用法律来协调关系。
有些人觉得法律约束了自己,甚至还对法律持不满的态度。我们应该告诉他们,法律其实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使被违法行为所侵害人的权利得到保护。
建设法治中国,正是为了更好地运用法律。
法治,终将让中国成为一个民主、文明、富裕的国家。而我们也要为法治中国的建设作出努力,做守法的中学生!
谁不想每天在舒适的环境下学习?谁不想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谁不想看到湛蓝的天空、碧绿的草地?谁不想享受温煦的阳光?可是,这一切都在迈着渐快的步伐离我们远去。舒适的环境变得脏乱不堪,新鲜的空气变得污浊,湛蓝的天空变得愈来愈灰暗,碧绿的草地毫无生机,甚至连阳光也不再那么明媚。
然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人类亲手造成的。
1984年10月,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多诺拉镇的二氧化硫及其氧化物,与大气粉尘结合,使大气严重污染,造成5911人染病。
众所周知,工业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而在这个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中,金钱与利益成为了人们不断追求的目标。为了金钱,人们可以昧着良心去污染环境。为了利益,人们可以牺牲一切。殊不知,那一时的金钱、利益足可让人后悔一生。
再如,50年代,美国出现了这样一件骇人听闻的事件:一架超音速飞机掠空而过,下面站着10个人,虽然他们紧捂着双耳, 结果飞机是飞过去了,这10个人的生命也成了过去——都被超音速飞机的噪声所击毙了。
尽人皆知,飞机是现代文明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它使人们的出行更方便快捷,同时,它也使战争变得更加的残酷。而现在,事实告诉我们,飞机也造成了噪声污染。
我们要知道,任何一项科学发明、创造,都有正反两方面的意义。或许,一项伟大的科学创造在不经意间带领着人们走向毁灭。正如我们发明了飞机,也必然要承受它所带来的危害。
在今天,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这些都是“得益”于人类的所作所为。过度放牧使水土大量流失,造成土地荒漠化日益加剧;工厂排放大量废气,造成严重大气污染;大量焚烧化石燃料,造成温室效应,全球变暖,加速两极冰川融化速度,使得海平面上升……
世界著名八大公害事件都是人类自食其果造成的,如果人类还未认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给环境和地球造成的伤害,还不能从中汲取惨痛的教训,世界将会变得更糟糕,人类将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虽然,环境在不断变得恶劣,但我们的身边也不乏有一些环保模范。
2011年5月23日正当周末,而这一天正是张列和加拿大留学生麦洁文大喜的日子。但与一般年轻人的婚礼不同,张列和麦洁文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低碳”婚礼。新娘用旧鞋子自己动手改制了婚鞋,用粉红色的纸制作了捧花。他们还“一反常态”,乘坐公交车去婚礼现场……他们希望这场“低碳”婚礼能唤起更多人的环保意识,并能在日常生活中投身环保行动。
这两位年轻人,身体力行地告诉了我们:环保是可以从日常小事中做起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果每个人都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小事、尽自己的一份力量,环境将会更好。
因此,为了更好的治理环境,我国出台了多部法律。例如《中华人名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名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等。这些法律不仅提高了各位公民的环保意识,而且更有效的治理了环境。
讲到这,不得不提,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得很棒的国家——新加坡。新加坡的清洁环境还得益于公共卫生教育和严厉的执法。新加坡每年都开展清洁周和绿化周活动。在新加坡的公共汽车上往往可以看到“乱扔垃圾罚款1000新元”的告示。违规者必会收到一张罚单,如果不按时交付罚款就会受到法院传讯。此外,违规者还会被有关部门召去充当反面教员,穿上标志垃圾虫的服装当众扫街,借以示众。乱扔烟蒂、随地吐痰、攀折花木、破坏草坪、驾驶冒黑烟车辆等都会受到类似惩罚。
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社会上也是十分重视环境保护的。
无论是在大街上,还是在小巷里,你随处都可以看到各种温馨的提示牌。“请勿乱扔垃圾”、“请勿随地吐痰”……诸如此类,不胜列举。同时,作为社会上的每一员,大家都十分关注环境保护,垃圾入池,污水处理,每个人都为环境保护做着力所能及的事。
所以,为了我们的明天,为了地球的未来,为了全人类的将来,保护环境,从我做起。
法治,这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词语,也一直是照耀我们成长的一束耀眼的光芒,从我们懂事开始,就有书本做我们的启蒙老师,就有父母教导我们遵纪守法,即便是今天,学校也依然对我们严加管束。因为,这是一个法制社会,一个笼罩在法治下,一个讲究公平、和平的社会。
我们曾牢记过无数的戒律严规,而正是它们才促成了今天的我们,今日的社会。或许我们总会听到小偷、抢劫、恐怖组织等许多让人毛骨悚然的词语,可我们也常会听到某事件某某已被擒获的大快人心的消息。而这种喜怒哀乐就一直伴在我们的身边,即使我们并没有察觉法律带给我们的好处,但它也从未离开你,反而依然守护着你,保护着你的权益。
这突然使我想起一个曾在书本上看到的法律小故事,一位校友在德国留学期间,在一家图书馆被小偷扒了钱包,包里只有20欧元。他不准备报警,可图书馆的保安报了警,随后,马上就赶来了一位女警察,问清楚了所有情况,做了笔录,她说:“图书馆的自动安全系统已经录下了小偷的尊荣,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将小偷的照片贴到全区各个警察局。如果还找不到小偷,我们会把录像送到电视台反复播放,直到破案为止。”而他却认为只有20欧元,根本不必兴师动众,耗费那么大的代价,可那位女警察却严厉的对他说:“不!我们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讲值不值,而法律的尊严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小偷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结果,当电视台放出小偷偷钱录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网了。
这就是法律的伟大所在,这也就像母亲从小教我们的那样,若从小纵容你不遵纪守法,那长大后必会形成一种习惯。若是这位校友选择息事宁人,那那位小偷就会逍遥法外,纵使他进行下一次的偷窃。也就是说,当法律不断地在我耳畔萦绕,当法律的阳光一直照亮着我前方的道路,那这个世界就会多添一分色彩,少增一份罪恶。
若要再追根究底的说下去,我国在古代商朝时就已确立简单的法律机构,而这也更加奠定了后世对于法律的认识。当秦统一时,法律又得到进一步完善与提升,并且还制作了成文法典;唐朝时,我国法律自是变得更加人性化,而法律也逐渐与人们的生活紧密连接在一起,难以分割。而自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对于法律的认识又进一步加深,人们都渐渐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人们所向往的和平安详的社会也就在这一刻得到升华。
我知道很多人都会说法律就是束缚我们成长的条条框框,可若是再仔细想想,有一天,这个世界失去了这些条条框框,那社会将会是一团混乱,人们将不会通过自己的大脑来赚钱,而是直接烧杀抢掠。这样的生活,你还要吗?这样的生活让你还觉得法律依然是成长的枷锁吗?所以我才想说,这些所谓的条条框框不是对我们的束缚,而是对我们的精神解脱。
而这一切的一切,只因那一缕缕光彩夺目的阳光,照耀着我茁壮成长,也照亮了我的整个人生。
一天,爸爸送我去参加比赛,一位叔叔手里拿着香蕉带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在前面。突然,叔叔一扬手,把香蕉皮扔到了马路中央,一位身穿环保制服的阿姨迅速地走过来,捡起香蕉皮扔进垃圾箱里。这一切都被小女孩看在眼里,回过头对叔叔说:“爸爸,您这样做是不对的。”叔叔不好意思地说:“知道了,爸爸下次不这样做了,小宝贝。”
看到这里,我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在这个社会中,我们首都人民更应该自觉地遵守法规,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课文上也说:“勿以小善而不为,勿以小恶而为之。”让我们改掉乱扔果皮、随地吐痰等坏习惯,更不能做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
我们同学们要共同努力铸造明天平安、和谐的北京。
北京市丰台区东罗园小学四年级:刘华西
近几年来,社会上谈论“法治”的人士越来越多了。国内“以法治代替人治”的口号与标语也几近泛滥。“法治”固然是进步的标志,但若只挂在嘴边,便没有任何作用与意义了。不幸的是,国内所谓的法治现状却大抵是“口头革命”的尴尬境地。法治的声音听起来是很近了,但若细听,又免不了要惊诧于它的遥远。要谈法治,首先必得有法。法律是构建法治社会体系必不可少的基本骨架,就像游戏,也必须有它的游戏规则一样。然而就我国当前的立法现状来看,整个法律体系并不完善,尤其是对于新生事物的立法,总是要慢个两三拍,等到一批“精明”的人利用法律真空大攫其利之后,法律的网络才慢慢延伸过来。从上个世纪末到如今,伴随着改革开放接踵而来的新生事物,诸如股票、地产、外企、网络,等等,一次次将措手不及的法律体系击出巨大的空洞,中国也因此多了不少莫名其妙的富人,而更多的是一大批穷途潦倒却也莫名其妙的所谓的“溺水者”。既然是“下海”、“冲浪”,溺水也就难免的了。亡羊补牢虽为时未晚,但若是次次都要等到羊丢了之后再补,那么长此以往,最终圈里还是会一只羊也不剩的。有了法还需治,二者紧密结合才能构成完整的法治体系,遗憾的是,当前国内一些执法者的素质令人担忧。知法犯法的事早已不算是新闻;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也绝非个案;更有甚者是守法者被以法律名义加以惩处。《南方周末》曾报道过这样一件事:一位揭发当地政府官员为了自己的“政绩”大搞一些并不适用的工程,造成资金和人力极大浪费事件的记者,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关押了十年。让一群强盗披着正义的外衣,打着法律的旗号,肆意迫害善良正直的人们,这是多么令人寒心的现实。如果我们有了健全的法律,却没有合格的执法队伍,那就好比将犀利的武器交到恶人的手中,最终受伤害的也只会是善良的大众了。当法与治二者皆有之后,整个社会便有望进入规范稳定的形态。然而,只能说是有望,因为规范的有无,最终还是要决定于社会存在的基础――人民。法治只是一种手段,而民众的素质则决定了这种手段是否可行和有效。规则作用于人,而人也同样可作用于规则。只有当法律的精神实质为人所理解并遵循,它所表现出来的法治才是行之有效的。然中国人经历长久历史而沉积在灵魂深处的阴暗的心理,将会成为实现法治最大的障碍。
后记:北岛说在他那个时代,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然而现在,我看到的是卑鄙是高尚者的墓志铭,高尚是卑鄙者的通行证,所以别跟我说什么大局小局,北岛也曾说过,告诉你吧,世界我?不?相?信!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不以规矩,难成方圆。”而法治也在我身边伴我成长。
小时候,在家爸妈天天早上会跟我说、“要听老师的话,遵守纪律/到了幼儿园,又听到老师的提醒:小朋友要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学习/到了公园,那随处可见的标语又让我那天生顽皮的心得平息:“爱护公物”请把垃圾丢到垃圾桶”保护环境”……就这样,法制一步步地走进我的生活,无时无刻不在我身旁,伴着我成长。
上了小学,我渐渐地在了解那个叫做“法制”的东西,虽然没有很具体的定义,但我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人应做到的基本准则,作为一个学生,应遵守校规校纪,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那一条条的规定,犹如“优秀催化剂“使我在学校是一名好学生;在家是一个好孩子;在社会上,是一个文明的好公民,让我变得更加优秀。突然间,我发觉“法制”是多么神圣的一个东西,我拥有的这一切,不正是“法制”所赐予我的吗?在我成长的时刻,我慢慢地走进社会,去了解法制。
升入中学后,我喜欢上看《今日说法》其中的一个“法制‘故事深深的烙在了我心里;
,一个16岁的中学生,因为长期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不敢跟家长学校说,终于恼羞成怒,用一把小刀将一个人刺死,这个中学生就这样毁了自己的前途,如果这个中学生能在被勒索时会用“法”,也许就不会酿成今天的大错。
邓小平爷爷曾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而现在正在处于青少年的我们,正在懵懵懂懂。我们是祖国的未来,为了祖国的繁华稳定,我们必须选择一条正确的路,就必须懂法,必须知法,这样我们才能走向准确的道路。
法”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是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必须做到“更应该懂法、用法、守法、护法,为祖国的明天绘下美好的蓝图!
我的家中保存着一张江宁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原告方是我,当年我不足五岁,懵懂中就见证了法律的威严。事件的起因是当年父亲路过红绿灯时,被一辆闯红灯的车子撞伤致死,事后车主不闻不问。听别人说车主的姐夫是局长,妹夫是副乡长,而车主是私营老板,家里有钱有权。而我的父亲是一名孤儿,母亲是一名农村妇女,是弱势群体,我们就该自认倒霉吗?
我的母亲非常坚强,她没有哭泣。初中时学过一些基本法律常识的她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她带我去找律师,结果起诉书送到了江宁区人民法院,最终法院作出了公正的裁决。
十年过去了,今天我也是一名初中生了,我也开始学习法律常识。我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法,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立。国家有专门的法律保护我们的成长,是我们一生都离不开的护身符。我们自身也要学习法律常识,懂得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该遵守的行为准则,养成自觉守法的好习惯,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青少年是国家的一员,在法治中国应知道自己享有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掌握相关的法律规则,在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要恰当地运用法律知识,在法律范围内提出自己正当的诉求,而不是胡搅蛮缠,不讲道理,更不是采取过分或极端的手段。
当年母亲用法律武器捍卫了自己的权利,我感到更应学好法律,将来我也要用自己学到的知识捍卫更多人的正当权利。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社会规则的一种,法律是一种公平的规则,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无论你是高高在上的名人,还是平头百姓,它对所有人都有着规范作用和保护作用。
作为一名初中生,我们应从小事做起,遵纪守法。当我们骑车上学时,应遵守交通法,汽车靠右,不闯红灯;当我们乘坐公交车时应先下后上,主动买票;当我们上课时,应尊敬老师,遵守课堂纪律;我们也要爱护教室、桌椅等公共财产……
同学们,从今天起,让我们好好学法,在法治的引航下,我们的人生之舟将永不触礁,顺利直达理想的彼岸。
听到“法治”这个词,你一定不陌生吧,没错,习近平主席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十四字中就有“法治”二字。但是你知道法治是什么吗?其实,法治很简单,法治就是在学校时遵守校规,上课认真听讲,听老师的话,认真完成作业;法治就是人人遵守交通安全规则,红灯停绿灯行;法治就是比赛时遵守比赛规则,输就输赢就赢;法治就是社会有秩序,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法治就在我们身边,只要你仔细观察,你就能发现我们身边的法治。
接下来,就让我来给大家讲讲我身边关于法治的小故事吧!
第一个故事:张先生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有一次,他为了抢一笔生意而闯了红灯,结果生意抢到了,但是根据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闯红灯应记6分,罚100元,可是因为当时交警不在,所以当时没有实行相应处罚。过了几天,王先生接到了一个从公安局打来的电话,原来,当地的警察通过附近的摄像头发现了王先生闯了红灯,要求王先生拿出罚款金100元,并记了王先生6分。王先生辩解了一番,但最后还是无奈地拿出了100元罚款金。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不能乱闯红灯、违反交通规则,就算有再急的事也不能。如果违法了交通规则,但警察没有看见,我们应该自己去告诉警察。做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法治、诚信这两条。
第二个故事:一名男子因家里没有钱,又没有工作,所以吃不起饭,经常被人瞧不起。时间长了,那名男子受不了了,心中便有了恶念头:决定去超市偷菜。但他第一次偷就被当场抓获了,超市的营业员打了110,警察不仅罚了他很多钱,而且还把他带到警察局拘留了一个月。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靠自己的能力来获取我们应得的东西,不能偷偷摸摸,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亚当·斯密曾经说过:只要不违反公正的法律,那么人人都有完全的自由以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没错,只要我们遵纪守法,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自由。
五年级:张梓炫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总目标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之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依法治国。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者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这句话是2000多年前,我国伟大思想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子光辉千年的论断
。
“无法就会无天”没有法律,天下就会大乱。“法制”相对于“人治”,强调的是对规则的遵守,追求的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公平公正。过去的几千年里,人们曾追求过“人治”的完善,希望将万世的繁荣,社会的公正寄托在“圣人明君”或“青天大老爷”身上,但兴之的车轮不仅一次次地碾碎了这一愿望,还将“官府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刻在了旧社会的门楣上。
新中国的成立,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1999年,“依法治国”载入宪法;2013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字”公布,“法治”位列在其中,成为全国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这些都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高度。
目前,法律已成为人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据统计,从2008年至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比前5年上升174%,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显著提高。
法律的重要性,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心里。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我们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文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成功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视崇拜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把法制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制知识课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
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取代。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需要,依法治国中我们有美好的生活。
法治护航中国,法治护航社会,法治护航我们。我们在法治的保障下扬帆起航。
争做法治少年,我们正在路上。
一提到法制,人们自然而然的会联想到法律、法院、法庭,好像带有法字的词语都是那么的神秘、庄严,威武。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作为一名合格的公民,我们要知法,懂法,爱法,敬法。让我们一同深深地思考;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应该怎样与法律同行?
事实上,在社会这个安静的协奏曲中,总是会有几个不和谐的音符破坏我们共同创造的音乐,那就是违法犯罪分子。他们总是“逆流而上”,其中也不乏我们青少年,各种各样的,骇人听闻的校园暴力事件,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他们总是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等到我们已深陷漩涡,无法自拔的时候,就如小品中所说:“手铐在门口,就等你伸手。”小的放松很可能在不远的将来酿成大的失足,到那时候,顶上“失足少年” 的称号,面对法律严酷的制裁,追悔莫及也无济于事了。我们正处在花样的年华,诗样的年龄,人生的画卷抹上这样浓墨重彩的一笔污点,该是怎样的悲剧?
为了远离这可怕的悲剧,我们需要懂法开始。从80年至今,我国教育立法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六部教育法律,国务院制定了十六项教育行政法规。另外,青少年保护和预防犯罪也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姊妹法可依,这就充分说明国家非常重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国家为我们青少年量身定制了这么多的法律保护我们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我们应积极学习这些法律知识,并加以实践遵守,加强自我防卫能力,那么我们就可以和悲剧说拜拜了。
法律是我们的好朋友,它教会我们严于律己,保护我们快乐成长,我们应感谢它,更要感谢它的“父母”,那些重视青少年教育的工作者们。让我们一同知法,懂法,爱法,敬法,让我们深爱的祖国鲜花烂漫,让法治社会四季如春!
在学校里,我们除了每天学习文化知识外,还要和同学们相互沟通、互相相处,在相处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我们应该学会自我保护,增强法律知识。在我们同学身边经常会出现一些异常的事情,比如:盗窃罪。有一次,我带了十张A4纸,我和朋友一起下楼吃饭,等我吃完饭再上楼就发现我的A4纸不见了,这种现象在大家身边会经常发生,有丢笔的,有丢本的,有丢钱的……这种现象反映了在学校里存在偷盗的行为,小偷小摸,虽然东西不值钱,但是这样会发展成大偷大摸,在学校里老师会批评教育的,但是一旦走向社会,这就触犯了法律,就会构成偷窃罪。
还有伤害罪,学校是一个大的家庭,我们都是这个大家庭里的兄弟姐妹,我们应该和谐相处,但是,却有一些同学因为一件小事而大动干戈,轻者擦伤蹭破一点皮儿,这还不算严重的,但是加入你一不小心失手打伤了别人,发生流血事件,你到时候不仅需要把伤者送到医院救治,还要花钱赔偿人家。我们现在还小,不会出大事情的,学校也会教育我们的,但是一旦走向社会,就可能会造成伤害罪。
最后我在这里呼吁大家,法律知识非常重要,希望学校能够长期开法律所知识讲座,也希望我们学校能把他作为长期的一个教育,让同学们学会自我保护意识,弘扬法律知识。创建和谐校园,为了我们今天能更好的学习,为了我们明天能够健康的走向社会,我们学校应当把法律知识课作为我们必修的课。
正在我想了解一些法治知识的时候,一本叫《关爱成长法治护航》的书引起了我的注意。
这本书是以三个学生和一位老师之间发生的故事让我们了解许多关于法律方面的知识。我知道每个人都是公民,宪法是所有法律法规的根本,有了宪法才有了生活的秩序。
我知道了守法须从少年时,“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话我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可有些少年,以为一点点坏事没关系,可他们后来坏事越做越大,越做越无法自拔,最终害人害己,这告诉我们不要以为事小就不在意,也告诉我们要从小学法守法。
红灯停绿灯行。在中国交通事故每天都有很多,这说明人们有不遵守交通法规的坏习惯。我们年级有个同学,他过红绿灯时只看灯不看人,问他为什不看人时,他说只要遵守交通法就行,问他为什么不怕被车撞时,他笑着说:“不会啊,我是绿灯才走的。”他相信别人不会闯红灯,所以我们大家要守法,不能辜负别人对大家的信任哦。
祖国在我们心中,让我们与法携手同行,让世界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