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
至爱沈石溪笔下的动物,它们灵,它们活,是森林的精灵,给人的印象是不可磨灭的!爱它们,不论种类——不论它是人们心目中狡诈的狐,还是那邪恶的狼,都给人以全新感觉。
偶然看见描写《人与动物》的纪录片,家家户户、老老少少,在森林设下天罗地网,还特别爱打狼,回来了还夸夸其谈,自己消灭了坏东西。狼的名声是不太好,“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吞虎咽”都是形容狼的,依我看来狼性大于某些人性,狼们团结合作,共同捕杀猎物,所有人都能做到吗?狼们再饥饿再愤怒,也不互相残杀,所有人都能做到吗?那些挑起战争,让人类互相残杀的人岂不是狼都不如、禽兽不如?没有必要下“狼是坏的”定义,更不用同情偷猎者……第一、他们伤害无辜动物,为了它们的皮毛血肉,欲把它们斩尽杀绝,实在是有伤天理;第二、他们犯法而不知法,私自捕杀野生动物,都是国家明文规定严令禁止的;第三、我国野生动物数量稀少,若再横行偷猎,只能造成一个个物种的灭绝。无知的偷猎者们,抱着侥幸心理认为每个物种生命力顽强,打死十个,就会再活九个,我只能给他们两个字“无知”!我也奉劝他们,别拿没工作只能靠打猎糊口做理由,天下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为什么非要做这种危险且犯法的事情呢?“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快点醒悟过来,离开这危险的火坑。
每当电视上肆意播放偷猎画面,动物尸体遍地,偷猎者得意洋洋的表情,更有甚者拎着尸体哈哈大笑,每当看到这些,我的心被揪痛,想到的是二字——“罪过”。
佛家每见杀生都念“罪过、罪过”,现在的我也在默默祈祷,天下偷猎者放下屠刀。这种罪过场面实在不想再看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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