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
老王今年四十。
村里出来的他,从小没有读过多少书,唯一的性格就是不服输,好强。这么多年一直在外打拼,终是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美好的青春闯出了一片天地。二十岁第一次到大城市,看着眼前崛起的高楼和无数过往的车辆,感到新奇和兴奋。记得他要出去的时候,村里所有人都来送他,娘说:“娃,你爹这病就等你挣了钱给他治喽,娘也没读过书,说不来什么话,在外面,你要是比不过人家,就不能太执拗!”
老王只身一人来到工地,从搬砖开始。每天巨大的工作量让他原本直挺的腰背渐渐塌下去,清秀的脸上有了岁月的痕迹。但他没有放弃过,他不怕苦:只要挣了钱就能给爹治病!后来,二十六岁那年,就因为他的不怕苦和不服输,被一家小公司看中,当了个小经理,也是这一年,他结了婚。
回家办喜事的时候,娘像往常一样出来迎接他,却是被搀扶着出来的。
“娘,您……”
“没事,就是摔了一跤,娘身子骨好着呢!”
……
这次办完酒席回到城市去,再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老王的职位在升,工作量和业绩量也在升。虽说钱是赚了不少,寄回去给爹看病,病情却不见好转,反倒一天天恶化。每次打电话回去,不是娘接就是姐接,姐接电话的时候总是会问他:你什么时候回家?爹这病不见好啊!老王也想回家看看,可是碍于工作,总一拖再拖。
三十岁的时候,他自己注册了一家公司,旗下品牌好评率高居不下,公司规模也逐渐大起来。他回家的次数更少了,连打电话的次数也愈发变少了。他不在有空余的时间和心思去关心家庭。他的妻子总是抱怨他回家太少,女儿都见不到爸爸,也终是闹离了婚。他受了很大打击,一段时间里没有办法再振奋工作起来。他突然很想回家看看。
他停下了手上的一切工作,收拾好行囊回到家乡。回到那座他生活了二十年的老房子里,却不再有一个人。他找到姐,姐告诉他:爹走的时候,他说娃出息了,不多回来看看也是正常的,他忙,就别告诉他。娘哭了好一阵子,身子骨也不再硬强,人终是会老,娘走时,说,他爹在天上也挺孤单,我去陪他,姑娘啊,你弟他忙,就别告诉他。我们什么也没留给他,就这栋房子,这些地,也够你们养老的了。我唯一的遗憾就是,这辈子都等不到见一面我的孙女了。说完便与世长辞。姐摇摇头走了。窗外刺眼的阳光打在他身上,疲惫的皱纹和岁月都深深地印刻在他黝黑的脸上。空荡荡的房间里,只剩下孤独。
他去到城市,转让了那家公司。他不再把小时候的远方当作家,他回到了三十岁的远方,这里才是他的归属地。他重新开发父母留下来的地,重复着父母曾经做了几十年的事。
四十岁。他说:我曾经以为命运眷顾我,我曾经以为自己的人生是成功的,我曾经以为我赢了所有人,可是当我真正感到失败的时候,我已经知道自己彻彻底底的输了。因为,在我最爱的人最需要我的时候,我却不在他们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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