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
我还记得。
我站在回忆的这端,中间是漫不过的沧海。我看见清冷的河水慢慢上升,掩过你的脚踝,膝盖,腰间。
我伸出手晃了晃,扯着喉咙大喊危险,可仍然无济于事,你依旧一脸慈爱,对一切熟视无睹。
氤氲在空气中的水雾渐渐凝结成两个久违的字:爸爸。
04年至今,七年。
七年,那么短,以至于我依旧逃不开阴霾;那么长,以至于我都快忘记你的样子。不过还好,只是快忘记,至少我还记得。
七年前,你戴着金丝眼镜,穿着白色衬衫,那种与生俱来的温文尔雅是任何人都无法比拟的。
七年前,你用破旧的自行车搭载着我,走遍半个城市,我突然很怀念车轴与链条摩擦发出的咣啷声。
七年前,你下班的时候总会习惯性地抱抱我,你的身上有家的味道。
七年前,……。
才觉得七年其实不算什么,我依旧记得你的嗜好,记得你喜欢听张信哲的歌,记得你会煮的一手好菜。
七年前,我看见灰色的墓碑上你定格成黑白的头像和鲜红的名字。
回忆是一行诗句,我在句首你在句末。那么短,伸手就能触及,那么长,思念永远到不了的那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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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了再多的语言也诉不尽彼此的友谊我们不想分开可时光这个坏蛋非得让我们分手七年之前我们还是一群天真的孩子七年之后我们哭得淋漓尽致为什么哭?因为舍不得分开班里有人说我是六年一班公认的姐大所以我也就人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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