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
十六岁的今天,我终于又回到了出生的地方。只是她似乎变得苍老了许多,以至于我有些不认得她了。
朦朦胧胧的幼稚日子就是在这里度过的,每天早上固定十一点醒来,然后便放声大哭,用脚拼命地踹着床板,像打鼓一样。楼下晒太阳的老奶奶就嘀咕着跑上楼来,喂我吃午饭。老奶奶现在还很硬朗,于是我总把它归于我的功劳。
第一天入学的时候和众多要入学的傻瓜一样傻笑,以为上学是件多么好玩的事。直至现在才明白,学校的唯一作用就是让一帮素不相识的人以学生的身份聚在一起。一年级的时候就让识了一帮狐朋狗友,可是相处了三年也没能爬上老大的位置。四年级的时候戴上了眼镜,使得这远大的理想更加远离了现实。
五年级的时候,终于和这帮家伙绝交。原因很简单,他们五个人打倒了邻班四名汉子,事后却一口咬定是我干的,之后我便成了校内女生仰慕,男生嫉妒的风云人物。
再有一年就毕业了,这下才惶恐起来。我发誓要大有作为,成为名垂青史的英雄。古人成才的路线很简单,“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当时似乎对“治国,平天下”没什么兴趣,却只对“齐家”情有独钟。六年级的时候暗恋邻班的一个女生,经过不断的推理分析,觉得古人的话很有道理,先修身,再齐家,于是从此便青灯黄卷,悬梁刺股。可惜身还没修到一半,大家便作鸟兽散。直至今天一想起来,自己之所以现在的语文成绩还过得去,还确实得感谢她。
毕业考的前几天,外公去世了。只是当时并不感到怎么悲伤,以至现在我还怀疑自己有没有良心。在灵柩前跪了一天一夜,终于熬到了苦盼已久的酒宴。母亲怕外公的去世给我的打击太大,拼命地安慰我,叫我节哀顺便。然后我便酒足饭饱,既而高高兴兴地在每个桌子下钻来钻去,捡了一大堆酒瓶盖子,拿到对面的食货店去兑奖。
暑假是寄人篱下的,同寄篱下的还有几个女生。女生们和我年龄相仿,却仿佛天生甘于奴役。每次男生一局扑克打完,她们就自觉地洗牌。于是当时我对女生便有好感,觉得她们都是淑女。因为除了内裤之外,我的衣服都是女生们洗的。正因为此,我一天洗三次澡。
只是初中以后的女生就彻底颠覆了女生在我心目中的形象。不过初中的哥们却不错,肝胆相照。由于重男轻女的陋习,班上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大概为了自家能否传下香火而考虑,男生们对数量有限的女生们格外绅士。只是当老班询问是男女同桌还是不同桌的时候,所有人都选了后者。
初一时迷上了篮球。大概上天对人真是公平的,我自认为有经天纬地之才,于是体育细胞便不如脑细胞那么发达。受了两次重伤之后,便不敢再碰篮球。只是偶或心有不甘,对天长啸,感慨世道,恨自己潜能未发挥,任督二脉不通,才进不了NBA。于是,像往常一样,我一提到这三个字母,便被海扁一顿,说我玷污了他们心中的篮球圣坛。
初中时正处于青春期,很不安分,一心老想着“齐家”。看上了许多个女孩子,最后精挑细选,忍痛割爱,才定下了最好的那个,就在我们班上。于是开始拼命地“修身”。成绩的提高使我得到一个结论,早恋,尤其是暗恋,对学业是很有帮助的。
今年又被评为语文好,数学好,英语也好的“三好生”,于是老师们更把我当宝看。只是后来由于学校向学生勒索钱财,两张贺卡收三块钱,挑头造反,与老班闹翻了。大概是由于之前每天固定十一点起床,以至于现在天天迟到。老班忍无可忍,罚我跑步,每天三圈。我正苦于没时间锻炼身体,于是迟到的频率加高,老班的惩罚力度也加大,由此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只是后来由于学校把200米的跑道扩建为400米,我才乖了一些。
快要毕业的时候,我被保送到市里一所不错的高中,于是中考前我便天天趴在桌上看同学们做作业。最后,又被海扁一顿。
暑假的时候决定写一部百万字小说,以便一举成名。写到三万字的时候又害怕了,担心到时候出版不了岂不可怜?这事困搅我好几天,最后不得已放弃。
县城的夏天闷得慌,我便到村里去避暑。老奶奶还是很硬朗,只是她再不像十几年前那样能轻而易举地抚到我的头了。
故地重游,这才想到时间是多么的可怕。我发现它比女生还贪婪,美好的全被它抢走了,留下的只是一片空白的明天。不由得恨起了美术老师,我们画的每一张五彩的画都被他收走锁在抽屉里,然后又重新发下一张白纸。
我时常想,在人生的路上,我总是看着过去,倒退着走向未来。偶或踩着了那些美好的记忆,碎片便会闪着耀眼的光芒,刺伤我的心,渗出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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