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血液的段落
描写血液的精彩片段
  • 血液

    描写血液的段落

    可是没过几天,我就把妈妈的话忘到了九霄云外。我一听到动画片的主题曲,就端着饭碗被吸引到电视机前。妈妈看见了依然重复那句永不变更的话:“吃饭不许看电视!”我立刻问妈妈:“吃饭为什么不能看电视?”妈妈一时没有回答。我又去问爸爸,爸爸神秘地笑了笑说:“不知道。”看来,我只有去找我家电脑老师啦!我打开电脑到百度上一搜,马上就查到了:原来人在吃饭时需要消化液,帮助消化食物,吃饭看电视,大脑也需要大量的血液。这样互争着血液供位,结果两方面都得不到充分的血液,就会吃不好饭也看不好电视,时间长了,就会头昏眼花。哎呀!不查不知道,一查还吓一跳呢!这消化液和血液就像两只强大的军队在争夺同一块地盘,最终还不两败俱伤吗?

    “二者”不可兼顾》的优美段落摘抄
描写血液的段落
  • 蚊子无法张口,所以不会在皮肤上咬一口,它用那尖尖的像针一般的口器刺入人的体内,吸取人的血液。它还会放出含有抗凝血剂的唾液来防止血液凝结,这样它就能够安稳地饱餐—番。当蚊子吃饱喝足、飘然离去时,留下的就是一个痒痒的肿包。但是,痒的感觉并不是因为短针刺人或唾液里的化学物质而引起的。是因为人体内的免疫系统在这时会释出一种称为组织胺的蛋白质,用以对抗外来物质,而这个免疫反应引发了叮咬部位的过敏反应。当血液流向叮咬处以加速组织复原时,组织胺会造成叮咬处周围组织的肿胀,这种过敏反应的强度因人而异,有的人对蚊子咬的过敏反应比较严重。蚊子主要的危害是传播疾病。在地球上,再没有哪种动物比蚊子对人类有更大的危害。

  • 接着,这里的人们也渐渐的感觉头晕、恶心,整天昏昏沉沉的。后来的一天,城里来了一位智者,他对城里的人们说:“这是汽车尾气造成的,因为汽车尾气里面有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烟尘微粒(某些重金属化合物、铅化合物、黑烟及油雾)、臭气(甲醛等)。它对健康的危害主要表现为刺激眼睛,引起红眼病;刺激鼻、咽喉、气管和肺部,引起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光化学烟雾能使树木枯死,农作物大量减产;能降低大气的能见度,妨碍交通。汽车尾气中一氧化碳的含量最高,它可经呼吸道进入肺泡,被血液吸收,与血红蛋白相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降低血液的载氧能力,削弱血液对人体组织的供氧量,导致组织缺氧,从而引起头痛等症状,重者窒息死亡。所以,我们不要用汽油了,改用太阳能吧!”人们听了,试了试,果然不久以后,小城市的天空又恢复了原来的清澈。

  • 大家肯定会问奴隶在战场上不努力杀敌人会怎样?这很简单,在他们成为我国奴隶的时候,灌入以我为神宗教信仰。只要能够存活下来,打败敌人的话,便可以离开奴隶阶层成为我国的居民,不会受到歧视。因为我会说这些奴隶是被本神所选中的人,他们可以进阶平民,是神的武士,没人敢怀疑。而每打败一个国家,就会有源源不断的奴隶进来,所以有着新鲜血液,所以有着无数次的信心血液来滋养本国一次次成功。而胜利越来越多,人越来越多,资源不够。因为奴隶是最底层的,所以经常吃不饱穿不暖,导致病死。许多新生血液越来越少。在一次与中国的战争中,在战斗中死了许多奴隶,也没有胜利。最后奴隶全军覆没。而平民也忘记如何耕田种地,也渐渐的衰亡了下来。在被一个不知名的国家打败后,这个国家就灭亡了,巴比伦就衰亡了……

  • 文字的精灵褪去了其浮华的色彩,那些靓丽也已被剥落,只剩下那一抹无尽的悲伤。它在我的心间漾去,那悲伤的色彩已渗透了我的血液之中,不知它正在无尽的吞噬我的血液。痛吗?痛!心在痛。不知文字是否有着和洋葱一般的化学元素,总使人泫然泪下,泪流满面。在不经意间,一种夹杂着氯化钠的液体滑至鼻尖,滑落掌心,溅出了悲伤的涟漪,漾出去了,不在回来了。自己似乎被浸泡在了毒液之中,身陷泥潭之中,而悲伤也只是在无情的用它的化身―文字。吞噬。我也早已,粉身碎骨。泪滑落在了那悲伤的文字上,有着一种不明的气息,氤氲在那悲伤的空气之中,与潮湿相溶。发酵着,不知酿出了什么,却只是流下了那发霉的残渣,而这些残渣却滋养着那抹悲伤。文字,悲伤文字。

  • 我来到湖边,装了一瓶湖水带回研究室,紧张地工作起来。时间慢慢地过去,额上的汗水擦干了又流下,终于,令人满意的结果出现了:在湖水中发现了一种奇异的催化剂,它能够把血红素转变为叶绿素。这是什么道理呢?原来,人体血液中的血红素和植物中的叶绿素的分子结构极为相似,只是核心原子不同。血红素的核心原子是铁;叶绿素的核心原子是镁。人喝了一定量的湖水之后,由于湖水中那种奇异的催化剂的作用,使血液中的血红素转变成了叶绿素,红血变成了绿血,并透过皮肤,现出淡淡的绿色,就像春天嫩绿的树芽一样,美丽极了。头发在皮肤发生变化之后,随着产生了化学作用,渐渐地也变成了绿色。

  • 对前人留下的“已知”成果,要善于学,也要敢于疑。亚里士多德曾断言物体从高空落下,“快慢与其重量成正比”。这个断言,流传了一千八百年。伽利略却要重新用实践来检验它是否是真理。他拿着两只大小不同的铁球,跑到比萨斜塔上往下扔,一次次实验,结果证明亚里士多德的断言是错误的。不仅如此,伽利略还从中掌握了物体的运动轨道,推动了力学的发展。敢于对权威的结论见疑,才有希望穿破未知的障翳,打开真理的大门。不怀疑“电磁波穿过空气层就会一去不复返”的结论,马可尼就不可能设法不用导线把信号送过大西洋,开创无线电事业;不怀疑格林关于人体血液“遍布全身就在体内消耗干净”的说法,哈维就不会发现人体血液是循环的真理;甩磁场、原子能的发现,相对论、量子论的提出,生物进化论、元素周期表的创立,不都是敢于向权威的错误论断挑战的结果吗?

  • 长颈鹿和“抗荷服”:长颈鹿是目前世界上最高的动物,其大脑和心脏的距离约3米,完全是靠高达毫米汞柱的血压把血液送到大脑的。按分析,当长颈鹿低头饮水时,大脑的位置低于心脏,大量的血液会涌上大脑,使血压更加增高。但是,世界上没有一只长颈鹿会在饮水时得脑充血或血管破裂等疾病而死。原来,是裹在长颈鹿身上的一层厚皮紧紧箍住了血管,限制了血压,飞机设计师和航空生物学家依照这一原理,设计出一种新颖的“抗荷服”,从而解决了超高速歼击机驾驶员在突然加速爬升时因脑部缺血而引起的痛苦。这种“抗荷服”内有一装置,当飞机加速时可压缩空气,还能对血管产生相应的压力。

  • 英雄的事迹感染着我、激励着我。我也暗暗立下了自己的理想,那就是当一名医生,为病人解除病痛,真正做到救死扶伤。记得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就挺羡慕医生这个职业,觉得穿着白大褂的挺神圣的。多么复杂的疾病,在他们手中都能妙手回春,让一张张痛苦、忧虑的脸绽放出甜蜜的笑容。如果我成为了医生,我要用自己的医术救死扶伤,让濒临死亡的人重获新生;让伤残的人运动起来;让不健康的人变为正常。如果我成为了医生,我要用精湛的医术造福人类,使人们不再为了自己的病痛而烦恼,让他们感受到生活的美好与甜蜜;我要奉献的生命甚至是每一滴血液,如果病人需要输血,我会义不容辞的奉献出自己的血液。我的态度为什么这样坚定,源于我从小就坚定的认为,医生的职责就是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保护人民的健康。

  • 二十一世纪——现在,地球妈妈的年龄又增加了一岁。数百万年以前,地球妈妈孕育了人类,她用乳汁哺育了孩子们,用美丽的衣裳装饰他们的家。在孩子们很小时,他们对地球妈妈呵护备至,妈妈为有这样孝顺的孩子而自豪。孩子们长大了,他们失去了儿时的天真孝顺,宣称自己比妈妈更强大,于是,他们为了证明自己的强大,拼命地制造各种仪器,将废金属扔在妈妈光洁的肌肤上,为了证明自己有本事,将什么“钻土机”扎起妈妈的肌肤,说想知道妈妈是否还有他们不知道的秘密。妈妈为了孩子们的生存,将自己的所有灵气赠给了他们,可是,孩子们却用一堆又一堆的废气排入妈妈赠予他们的,赖以生存的灵气中。妈妈为了孩子们,将所有血液赠给了他们,可孩子们不懂感恩,为了研制各种稀奇的药水,他们一次又一次将污浊的、勉强能称之为“水”的液体与妈妈无暇的血液混在一起。

  • 他日夜不停地追赶,也不知道跑了多少路,流下的汗都化作雨,滋润了大地.他终于跑不动了,嗵地跪了下来,山都在晃动.他的脚已经磨出了许多水疱,他抬起头望了望依旧像个火球似的太阳,回忆起当时对长许诺的话:"我决定了!我要去找太阳说个清楚,我要让他知道,他到底害死了多少人!"他紧攥着拳头,血管清晰可见.他那颗在胸腔里的心剧烈地跳动着.他吃力地爬起来,跑到黄河跟渭河的交界处,一口气喝干了所有的水,但是这还是无法满足他巨大的,疲惫而又干渴的躯体.他实在是太渴了.他舔着干裂的嘴唇朝北边的大湖跑去.疲惫,干渴,燥热他再也无法忍受这无情的折磨,在即将倒下的时刻,他用尽最后残留的一点力气抛出手杖,手杖顿时化做一片桃林.而他.他那颗被肌肉和骨骼包裹住的心脏已经停止跳动,那血管中的腥红色血液也似乎冻结似地停止流动.

  • 哪里有水,哪里就有生命。水分约占到人体体重的65%。一个人如果缺水5%,就会出现意识不清,甚至幻视,没有食物,人最多可以活两个月,如果没有水,顶多能活一周左右,没有水就没有生命;水是庄稼的命根子,用手抓一把植物,你会感到湿漉漉的,这是水的缘故;水是工业的血液,制造1吨钢,大约需用25吨水,制造1吨纸需用450吨水;食品加工离不了水,酱油、醋、啤酒等,干脆就是水的化身。有水走遍天下,无水难成美景。水路运输便宜,运输量大,平稳,还是不会被炸断的运输线。你看,钱塘江大潮、黄山的云海、哈尔滨的冰灯,哪一个不是水的换景变形?游泳、跳水、冲浪这些人们最乐意的活动,哪一个离得开水?  

  • 大自然是一首动听的歌曲,他歌颂了人们爱种树的优良品德,保护生物的美德。但有时候,大自然又是一首悲伤的歌,向我们诉说着某些人的罪行,但是很多人却从不理睬。一天,我来到公园附近的草坪,旁边有石凳,我坐了上去。我看到几个小朋友正在踢皮球,在草坪上尽情地玩耍,所触及之处,所践踏之处,都留下了一个深深的脚印,有些还有绿色的汁液,大概是植物的血液。血,一个听了让人毛骨悚然的词语,让人见了就想吐的液体。既然如此,又为什么要把有生命的植物踩出血来呢?如果你的身上流血了,你会觉得疼吗?一定会很疼吧,那小草又何尝不适合这样想的呢!有时将心比心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疼痛。草是大自然的女儿,大自然妈妈能不伤心吗?

  • 大自然是一首动听的歌曲,他歌颂了人们爱种树的优良品德,保护生物的美德。但有时候,大自然又是一首悲伤的歌,向我们诉说着某些人的罪行,但是很多人却从不理睬。一天,我来到公园附近的草坪,旁边有石凳,我坐了上去。我看到几个小朋友正在踢皮球,在草坪上尽情地玩耍,所触及之处,所践踏之处,都留下了一个深深的脚印,有些还有绿色的汁液,大概是植物的血液。血,一个听了让人毛骨悚然的词语,让人见了就想吐的液体。既然如此,又为什么要把有生命的植物踩出血来呢?如果你的身上流血了,你会觉得疼吗?一定会很疼吧,那小草又何尝不适合这样想的呢!有时将心比心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疼痛。草是大自然的女儿,大自然妈妈能不伤心吗?

  • 昨夜,我梦见地球妈妈了,她对我说:“孩子,你知道河里的鱼儿为什么总在向水面跃吗?”我摇摇头。地球妈妈说:“我曾有多么清澈而透明的血液,那是江河湖泊,是她不歇地奔流,让鱼儿快乐嬉戏,我才如此焕发青春光彩。可是现在,是工厂里排出的污水,让血液变黑;是人们肥水养鱼,让血液变臭;是游人扔下的塑性和纸袋,让血液变浑浊,我的血管里流淌的血液,不再清澈,鱼儿无法生存,才拼命去找自己的天地。”

  • 自从有了这盆“香棒”,我才发现我的书房竟有如此灿烂的阳光。它照进并充满每一片叶子和每一根叶梗,把它们变得像碧玉一样纯净、通亮、圣洁。我还看见绿色的汁液在通明的叶子里流动。这汁液就是血液。人的血液是鲜红的,植物的血液是碧绿的,心灵的血液是透明的,因为世界的纯洁来自于心灵的透明。但是为什么我们每个人都说自己纯洁,而整个世界却仍旧一片混沌呢?

  • 医生拿出一根小银针,并让我把手伸出来,我把手伸了出去,两眼紧闭,医生在我的手上扎了一下,再拿出一个玻璃片,在玻璃片上挤两滴血,最后医生拿出一个棉花棒,折成两段,把有木头的一端朝下,又拿出了蓝、黄两瓶液体分别滴在两滴血上面,再用两个木棍中的一个搅拌在“蓝色血液”上,一会蓝色血液变成了一个个小块块,另一个搅拌在“黄色血液”里,“黄色血液”变成了液体。医生举起玻璃片在灯光下仔细观察了一会,告诉我说“小伙子,你是a型血”

  • 自从有了这盆“香棒”,我才发现我的书房竟有如此灿烂的阳光。它照进并充满每一片叶子和每一根叶梗,把它们变得像碧玉一样纯净、通亮、圣洁。我还看见绿色的汁液在通明的叶子里流动。这汁液就是血液。人的血液是鲜红的,植物的血液是碧绿的,心灵的血液是透明的,因为世界的纯洁来自于心灵的透明。但是为什么我们每个人都说自己纯洁,而整个世界却仍旧一片混沌呢?

  • 那个活泼的女孩说:这是残忍.恩,我同意就是残忍,虽然女孩的说话中不肯定就是残忍,但是我鼓励她,坚定地相信就是残忍.因为手臂已经被插上针头输着血液了,针头插入去的那刻是很痛的,在输血中手臂还要不停地握住那个球体一松一紧其实是很累的,已经正在输血了,还要那么累人,而且更让我不满的只是为了加快血液的流出.这样做很不人道.我不觉得人为地加快血液流出很好,应该自然流出血液.

  • 我得意洋洋地看着自己的战利品,突然有了一个疑问:蚊子为什么要吸人的血?我想了很久还是想不通,就拿出了我的智慧宝典《十万个为什么》查,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找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原来,雌蚊子一般只吃树汁和叶汁,并不吃人的血液,而如果怀了宝宝,为了补充营养只好去吃人的血液。我还知道了蚊子属于四害之一,它没有嘴,所以不会在皮肤上咬一口,它是靠六枝短针刺进人的身体,蚊子还会放出含有抗凝血剂的唾液来防止血液凝结,这样它就能够安稳地饱餐一顿。蚊子每次叮咬吸吮五千分之一毫升的鲜血,每次饱餐一顿之后在两公里内活动。

  • “爸爸,我也要去献血!”我坚定地说。爸爸说:“你还小着呢,你只能够看,不能献血。”我说:“好吧。”我和爸爸上了车后,爸爸坐在了椅子上,当我看到了鲜红的血液从爸爸的血管流到护士姐姐的特制的袋子里,我的心里害怕起来了。但是我想到了爸爸的血液能够救别人的生命,我的心里平静下来。暗暗佩服爸爸无私奉献的精神,这一种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长大后我也要像爸爸那样把自己鲜红的血液无偿献给需要帮助的病人。

描写血液的段落300字
  • 幼儿园大班的一次午休,全班幼儿都静静地在梦乡中畅游,我也睡得很香。突然,一滴热乎乎的液体滑到我的唇边,我被这种奇怪的感觉唤醒了,下意识地舔了一舔嘴唇,咸咸的,怪怪的。我又下意识地用手背摸了一下嘴唇,睁开迷糊的眼睛一看,竟然是鲜红鲜红的血液。“唉呀,不会是流鼻血了吧?”我爬起来一骨碌就溜下了床,朝老师的办公桌走去。那里没有一个人,老师们大概都午休了吧。我径自在老师的办公桌上抽出了几张纸巾,捂住鼻子。回头一看,天啊!满地的鲜血一滴一滴地从我的床边延伸到老师的办公桌旁。我把纸卷成团塞进流血的鼻子里,想想也没有什么事就自顾自地跑回去,若无其事地回到了自己的床上继续睡觉。

  • 人们还从长颈鹿身上找到了启示,长颈鹿是世界上最高的动物,头离心脏有三米,全靠高达160-260毫米汞柱的血压把血液送到大脑。按道理说,长颈鹿低头喝水时,应该会因为血压过高从而倒致血管破裂面死,但是,长颈鹿却并没有死,是什么原因呢?经过科学家长期的研究之后发现,终于明白长颈鹿低头喝水不死的原因为,原来,是长鹿的身上裹着一层厚皮紧紧箍住了血管,限制住了血压。飞机设计师和航空生物学家依照长颈鹿的原理,设计出了一种新颖的“抗荷服”,从而解决了超高速歼击机驾驶员在突然加速爬升时因脑部缺血而引起的痛苦。这种“抗荷服”内有一种装置,当飞机加速时可压缩空气,也能对血管产生相应的压力,这比长颈鹿的厚皮更高明了。

  • 我把蚊子放在了纸上,做成了标本,拿起放大镜,左看看,右瞧瞧,发现了蚊子的口器呈锯齿状,而锯齿状的口器和皮肤组织接触的面积较小,这减少了对于神经的刺激,所以产生的疼痛感大大降低。蚊子的口器刺入皮肤后,分泌出的唾液含有抗凝血的物质,让它能够尽情地吸血。由于蚊子的唾液中含有细菌,所以会造成叮咬之后的瘙痒和疼痛。事实上,蚊子能够在完全没有感觉的状况下完成叮咬的动作。我把推论告诉了爸爸,爸爸点点头告诉我:“珊琪,你知道吗?蚊子叮人时虽不感觉疼痛,但叮咬之后,皮肤又痛又痒,这是因为蚊子在吸血时向血管中注射了一种抗凝剂唾液,以防止吸血时血液凝固。由于蚊子唾液很脏,它所带的细菌引起皮肤发炎和痛感,并不是蚊喙刺入皮肤引起疼痛。哦,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

  • 在提瑞斯法,阿尔萨斯王子的家门前,希尔瓦娜斯落下了最后的眼泪,白色的宁神花,由白变红.这时阿尔萨斯似乎回忆起了什么?他用手碰了一下希尔瓦娜斯的血泪。刹那间他觉得天旋地转,回想起了一切,想起了倒在草地上的这个女性精灵,想起了恩师乌瑟尔,想起了他们初次在铁炉堡……他已经完全记起了这个长着长耳朵外表冷艳的精灵贵族,现在躺在他面前的,正是背叛上等精灵要来和他成亲的希尔瓦娜斯,他的爱人,为了这桩婚姻希尔瓦娜斯放弃了不朽的生命;放弃了高贵精灵的尊严;她只想和眼前的王子一起慢慢衰老然后一起死去.因为她想拥有象人类一样丰富的情感,这一天她做到了,她流下了眼泪,流下了和人类一样的血液。

  • 我把蚊子放在了纸上,做成了标本,拿起放大镜,左看看,右瞧瞧,发现了蚊子的口器呈锯齿状,而锯齿状的口器和皮肤组织接触的面积较小,这减少了对于神经的刺激,所以产生的疼痛感大大降低。蚊子的口器刺入皮肤后,分泌出的唾液含有抗凝血的物质,让它能够尽情地吸血。由于蚊子的唾液中含有细菌,所以会造成叮咬之后的瘙痒和疼痛。事实上,蚊子能够在完全没有感觉的状况下完成叮咬的动作。我把推论告诉了爸爸,爸爸点点头告诉我:“珊琪,你知道吗?蚊子叮人时虽不感觉疼痛,但叮咬之后,皮肤又痛又痒,这是因为蚊子在吸血时向血管中注射了一种抗凝剂唾液,以防止吸血时血液凝固。由于蚊子唾液很脏,它所带的细菌引起皮肤发炎和痛感,并不是蚊喙刺入皮肤引起疼痛。哦,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

描写血液的段落200字
  • 朋友,盘古开天辟地只是个神话,他不可能给我们开创第二个宇宙和地球,更不可能给我们创造第二个有着四季交替,早晚替换,有着充足的水资源与煤矿,有着各种生命存在的星球。要知道,地球上的水资源一旦干涸,就会像人失去血液一样,迅速地衰老、死亡。到那时,别说是我们人类了,地球上所有的生命都会在顷刻之间灰飞烟灭。我想你们和我一样,希望看到的是人们安居乐业,欣欣向荣的景象,而不是一派荒凉的景象。

  • 氧气是维持生命活动必不可少的最重要的因素,而氧气经肺呼吸后是由血液运往全身的。氧气在体内的输送不是单纯靠一般的物理溶解,其总重量的98%左右是靠与红血球中的血红蛋白结合形成氧合血红蛋白的形式运输的,而血红蛋白与氧的亲合力比一氧化碳的亲合力要小200—300倍,烟气中的一氧化碳浓度比较高,一般在4%以上。研究结果表明:血中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平均值不吸烟者为1.1%,吸烟者为408%,这种碳氧血红蛋白中游离的一氧化碳含量的增加是引起各种心血反映的重要原因。

  • 我观摩了很久,那道划痕格外美丽。乘心跳逐渐开始恢复正常,我猛地有向上捅了一刀。这倒是心脏跳得比原先还快。那声音犹如巨人在大地上奔跑一样。把刀小心地拔出,血液又从此喷出。但这还不够!不够!不够!我拿起周围可以用的器具在心脏上面穿、刺、划、甚至砍,但每一下我都必须格外小心。我怕毁了我的杰作。失去它,我也将死亡。渐渐地,心跳越来越快,我也沉浸在自己伟大的创作中,就快完成了,我是多么兴奋!鲜红的液体,洒满整个房间,我的脸上,身上,到处是鲜红的液体。它尝起来无比甘甜。

  • 可是后来我遇到了狼,那些厌恶的丑物开始追我,我赤手空拳与之搏斗,最终在我连一只小狼糕都没有伤害到的前提下,伤痕累累。我看见自己身上蓝色的血液开始从破的伤口处流淌出来,当我快费劲体力的时候,我终于穿出了森林,并倒在一块红薯地里,那些恶狼对这里似乎很是敏感。他们在地边无奈的徘徊了一阵后失望的离开,这时我已经不能够动弹,我发觉自己已经饿得也不行了,我已经绝食三天了。

  • 那是在一次战役中,一群冰封飞龙加入了战场。我无法直接攻击他们,而他们却一起对我攻击起来。那种透骨的寒冷和钻心的疼痛让我无法忍受。我愤怒地用法力把他们网下来,疯狂的砍着,可那根本就只能攻击一小部分的飞龙,大部分还在攻击我。汹涌而出的紫色血液和穿刺入心的疼痛让我知道我负了重伤。一只飞龙向我投出了冰矛,我举盾一挡,居然被冲击力打了下来,倒在血泊里。

描写血液的段落100字
  • 我骄傲,我自豪,我为我是华夏子孙而骄傲,我为我是龙的传人而自豪。你瞧!我拥有宝石般的黑眼睛,我拥有中国人特有的黄皮肤。黄土高原是我广阔的胸膛,黄河长江是我奔流的血液,万里长城十我是宏伟的手臂,四方五岳是我巨大的五指,珠穆朗玛峰是我站立的脚跟,大海的咆哮更是我响彻云霄的怒吼……

  • 然后,蓝精灵将她的魔法棒一挥,三滴亮晶晶的红色的液体就从三个人的体内飞了出来,慢慢地飞向那棵缠住磊涛的大树。当三滴血液飞到大树顶部时,那大树缠住的那些藤条慢慢慢慢地松开来了,磊涛乘机赶紧从树上窜了下来。

  • 你一定知道周杰伦,一定喜欢韩庚,但是,你知道王则谦吗?王则谦是一个普通的农民。每过三个月,他都会走上几十里的山路到县城,然后车到血液中心,为的是在这里捐献出一份机采血小板。11年了,无论刮风,下雨,还是农忙农闲,他一直默默坚持着。

  • 1966年,美国辛辛那提的一位科学家克拉克作了一个实验,从中发现了全氟化碳结合的结合与释放氧气,二氧化碳的功能比血液中专门负责这个任务的血红蛋白强得多。人们也从此真正开始研制人造血的征途,终于在1978年,一名日本科学家试制成功一种乳制,叫做氟溶DA,并得到临床的实验成功。

  • 这说明,PH值的正常,对于我们的生长发育起着极大的作用。而我们细胞最喜欢喝的就是呈弱碱性的天然好水,这些天然好水他们的PH值与人体血液中的PH值(酸碱度)很吻合。大自然中的水,如泉水,湖水等一般都是弱碱性水,因为大自然赋予了它丰富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