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喜欢音乐的段落
描写喜欢音乐的精彩片段
  • 描写喜欢音乐的段落

    她很喜欢音乐,理所当然也喜欢音乐课。每学期的音乐书,她总是会提前买上,一提到音乐课,她就非常兴奋,但她却很讨厌音乐书上那些幼稚的童谣。她最大的愿望就是vre的歌曲能出现在音乐书上。Vre已经创作出来的歌曲有71首,她能唱出其中的29首,能背出全部歌词的歌曲有27首。这些精确的数字,当然是她自己统计出来的。Vre的全部歌曲,她最喜欢的总是那么几首,甚至还把那几首歌配上了自编的古筝曲来伴奏。古筝是一种古老的乐器,也是她最喜欢的乐器。她总是说,音乐古筝和vre这三样东西在她心中是相互连接的。而我则认为,古筝和vre只是用来衬托她对音乐的喜爱。

    我的朋友》的优美段落摘抄
描写喜欢音乐的段落
  • 我爱音乐,爱唱歌,更爱听别人唱歌,因为听歌是一种享受,使人的情绪舒缓,让人陶醉。天天把歌唱的音乐之书,开门大吉的开门之音,黄金一百秒的分钟金曲,最美和声的双美妙乐还有越战越勇的梦想之声……无一不令我沉醉,荡漾在由音筒,音符和旋律创造的世界里,是一种享受,让人乐在其中,可随着时间增加,那些以前对我来说很新鲜的歌曲,到现在,我对音乐竟一点兴趣都没有了。因为我觉得自己像把音乐世界都听了个遍似的,以前让我眼笑眉飞沉醉其中的音乐节目现在正在播放的歌曲有百分之九十一全是我听过的,而且不止一遍,不禁觉得音乐好无聊,好没意思,没有新鲜感,我觉得音乐变了,我也变了,变得不那么喜欢音乐,变得提起音乐就觉得厌恶,变得每次调电视都会调过音乐节目,我真的不喜欢音乐了,不热爱音乐了,不追求音乐了,但自从那次开始,我对音乐的热爱程度好像一夜倍增了……

  • 我喜欢那些、有深情,有忧伤、有缠绵,有深沉、让人感动难忘的声音,是它陪伴我度过了,一个个孤独而难熬的日日夜夜。有时候我也会去演唱一段,虽然我不是专业歌手,有点五音不全,还经常跑调忘了歌词,可我还是喜爱唱歌。因为歌唱,可以诠释很多东西。把内心的忧伤,愤怒,无奈,爱和思念,完完全全不隐藏去表达。这个世界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声音,在表达着自己的意愿。有时候也怪自己,何必去执着去认真,何必责备那些声音。尽管他们有些是虚伪的,不实的,模仿的,苍白的,没有灵魂的。可它也是一种声音,做出了应该的贡献,起码它迎合了大数人的口味。我只要做到,听而不闻,视而不见,这个世界嘈杂就会远离。享受自己喜欢音乐一份的清净,和喜欢它带来的安宁致远。

  • 音乐给人带来的美远胜过音乐的迷惑,我喜欢音乐,一年的日子,每天音乐都会伴随我与我同行,心灵迷恋音乐,在空余时间, 每天一部分的光阴里与音乐相伴些许,几多光阴留下几多惆怅,又有几多感悟,几多欢喜,每天选一些自己喜欢的歌曲聆听, 美妙动人的旋律体味歌词创作人精妙的词语,洗去一天的疲惫,放松略微紧张的心绪,已经成了不可改变的习惯,如果繁忙起来有一天不听音乐心灵里就像少了什么,空落落的无的放矢,每当音乐响起,我情不自禁的会深入其中领会歌词的深刻含义,聆听音乐旋律的婉转起伏,幽幽怨怨,繁花锦绣,欢快跃动,多少日日月月都会如此,音乐在我的生命里从不停歇,音乐红尘里遇见你,你是我生命里的知己,遇见你是我的荣幸。

  • 小学时代的我,是那么的无忧而快乐。蓝天上的云朵像棉花糖一样,我的生活也像云朵一样,是那么纯洁,那么美好。功课了如指掌,在课外,我喜欢画画,喜欢音乐。画画给了我视觉上的满足,看着一幅幅缤纷的画,我仿佛身临其境,我看到了,一个个古代国家的兴旺盛衰,一个个人物的喜怒哀乐,一个个有声有色的世界。当我触摸到它们时,就会感觉到自己的灵魂被它们带走,走进了那画中的世界,与画中的人物进行心灵的交流。那种感觉是奇妙的。音乐给了我听觉上的享受,每每带起耳机,无论是哪种音乐,都有自己的风格。我喜欢奔放、热情、给人力量的音乐;我也喜欢缠缠绵绵,给人安详之感的音乐;我更喜欢那种古典、清新、和着流水琵琶给人以高雅之感的音乐。小学时代真的是幸福呀,我总能找出时间与艺术交流,感受艺术的奇妙。

  • 我喜欢音乐,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唱歌的天赋,从而放弃学习声乐选择了电子琴。电子琴好神奇,轻轻用手指按着那些黑白交错的琴键,就会发出清脆而又圆润的音阶。dolaimi……快乐时,喜欢用手指敲击着黑白键,弹奏一曲贝多芬的《欢乐颂》,欢快的旋律和手指摩擦琴键发出的“沙沙”声交织在一起,萦绕在我的耳际。烦恼时,习惯性地将手放在键盘上乱按一气,将所有的不快乐发泄到电子琴身上,它发出刺耳的声音仿佛是在指责我的意气用事,待到心情平静时,用手抚摸它,道一声:“对不起!请原谅!”之前的不愉快瞬间烟消云散。大人们常说:“音乐可以陶冶人们的心扉!”这一点,我举双手赞同。

  • 我喜欢音乐,喜欢好听的歌。我喜欢王菲,喜欢金莎。王菲有一副清丽的嗓子,能把一首普通的《红豆》唱绝,另我佩服不已。金莎的歌总带有夏天的味道,她暖暖的嗓音从音响中飘出来,在夏日的午后也何尝不是一种享受。从小开始学音乐,我或许对音乐也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也是一种说不上来的感情。人家说,爱音乐的孩子是不会变坏的。是吗?那就注定我是这辈子都变不坏了。这样也好。戴上耳机看书,周围的人做着不同的动作有着不同的表情说着不同的话,但我听不到。这样很好,戴上耳机就听不见了那些流言,就让那些“长舌妇”们说去吧。走我的路。就像谁说的闭上眼睛就能看见最干净的世界。我坚决拥护他。

  • 我喜欢音乐,喜欢流行音乐,不喜欢复古音乐。我阿姨说我小的时候,我阿姨把我放在椅子上,让我学习站立,那时我阿姨哼着歌儿,逗我笑。谁知到那时我却跟着我阿姨的节奏在椅子上屁股扭来扭去的,我阿姨笑着说:“这孩子,真奇怪!”长大后的我也非常的喜欢音乐,放假了就在网上听QQ音乐,跟着歌曲,一起唱。快到新年的时候我总是去k歌,不k到12点钟我还就真的不爽了。

  • 我看的这本书叫做《朗朗》,而朗朗他喜欢的一切,都和我相反。我妈妈在我心中永远那么美丽,她喜欢音乐舞蹈,在我平常写作业休息时,她总是向我说着,她与爸爸是那么的爱音乐,他们是因音乐而相识,我却对音乐、舞蹈思毫不感兴趣,渐渐的,我对这些艺术产生了排斥,可是,我的父母不停地开导我,劝说着我,他们每一次信心百倍的来劝说我,我都会非常生气,有时会吼他们,我不喜欢音乐,舞蹈,为什么要逼我呢?

  • 我很喜欢小女孩弹的吉他,我让爸爸和妈妈去帮叔叔和阿姨们搬家,很快,我和小女孩成了好朋友。我邀请小女孩到我家里来玩,我向女孩介绍了我自己,接下来她说;“我叫星雅,今年九岁了,我特别喜欢音乐,所以我来了这个音乐小镇。”我说:“是吗?真巧,我也特别喜欢音乐,还有……嗯……那……那个我很喜欢你的吉他,你可以教我弹吗?”由于我那时并不是很大胆,所以说话时有一点结巴,“可以呀。”星雅很客气的说。我感激不尽,于是以后我经常和星雅在一起玩,在一起欣赏音乐。

  • 说起音乐,我根本就不懂音乐;没有乐感,连乐谱都不认识;我喜欢听音乐的理由很简单;音乐节奏柔和,主要还是喜欢音乐里的唱词;词,简单、明了、有丰富的内涵、表达的意思很精粹,词句之间有一种微美的柔情;心里默默的用漫漫的语速朗诵,加上思想跟随词的每一个字符,再慢慢地闭上眼睛;这个时候你会觉得世界是你的,很大!你会感觉你此刻进入了一个歌词所描述的境界,很美!

  • 音符是已知的,音乐是未知的。尼采的“酒神精神”认为人生只有通过求助于审美才获得存在的意义,他们所说的“美”其实泛指一切美学与价值行为,当然包括音乐。张爱玲曾说她不大喜欢音乐,因为她认为颜色与气味常常使她快乐,而一切的音乐都是悲哀的。其实音乐在不同的境遇会幻化出不同的颜色,慢慢包裹你,让你渐渐地沉醉在其中,没有碰撞,没有反抗。音乐可以为所有人忧郁或快乐。

  • 音乐能跨越空间和时间,因为我比较喜欢音乐,我就报名去学了架子鼓,在这里,我有了更多的机会去接触音乐,或高或低的音调就像一片波涛翻滚的海洋,或大或小的音响就像是那轰鸣不断的雷声,还有贝多芬的田园交响曲,走进去一看,到处都是一片万紫千红的春天,这里有野花,那里有河流,闭上眼睛,这一切的一切都浮现在我的大脑中,在雾霾如此严重的今天,还能够享受到如此自然的美景,难道不是一种幸福吗?难道不是一种快乐吗?

  • 我很喜欢听歌喜欢音乐喜欢那跳动的音符给我的震撼,每每当开心的时候,我就喜欢将自己沉醉在那轻快飘荡的节奏中,完全的去释放自己的快乐。而每每当我心情糟糕的时候我就喜欢把自己放入浑厚起伏跌荡的交响乐式的歌曲中,随着歌曲痛快的大肆的抒放自己郁闷的心情。这两种方法都能让我找到自己想要的冷静和恢复,以至与我不会被这些外界的情绪,太大程度的去影响我的学习和生活,激情是要的但不能迷失了自己。

  • 我的世界就是用一个个音符,一支支乐曲组成的。我喜欢音乐,喜欢沉醉在里面,喜欢去理解它背后的故事,喜欢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屋子里听自己最爱的乐曲……总之,一切的一切,只要和音乐有关,我都愿意去感受、去理解、去实践。在我的体内,流淌着音乐的血液,我的每一寸肌肤都和音乐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拥有一对音乐的翅膀,带我飞到属于我的音乐天堂.

  • 音乐,我是很喜欢音乐的人,倘若这个世界没有了音乐,该是怎样的沉闷啊!我总是喜欢静静躺在床上闭上双眼,听着自己喜欢的乐曲,邓丽君,梅艳芳,是我顶喜欢的歌手,邓丽君声音如春天里的流水,细腻,甜美,甘醇。每次看到她的演唱会都是心灵的一次洗礼,一次精神上的饱餐。九五年她遽然里离我们而去,“时间并没有匆匆的离去”,我们依然在听着她的歌,在用不同的方式缅怀着她,零三年去世的梅艳芳,那首“夕阳之歌”是怎样对生命的无奈和无能为力,但她却又如此超然。该需要多大的勇气来面对死神的来临啊?

  • 喜欢音乐,喜欢听歌,一首首动听的歌曲震撼我的神经,听《月光下的凤尾竹》,一个个柔和、激昂的音符拨动着心弦,荡涤了人的心灵,给凡尘间的人们进行一次又一次的心灵洗礼。听周杰伦,王力宏,张韶涵,等等的流行音乐,优雅的蓝调中伴有强烈劲感的重金属舞蹈节奏,简约而又热烈。听中国风,流行元素加入传统戏曲元素,有一种独特的风格,让我如痴如醉,每当闲暇时,耳里塞个mp5的耳机,播放音乐,身体随着音乐节奏摆动,陶醉在属于我一个人的音乐空间中。

  • 我把音乐和跳舞结合在一起,尽管我随着音乐可以跳舞才有三年多的时间,但却是让我那样的难忘,当初正是为了身体的健康,开始学习跳舞,现在我深深的喜欢和热爱音乐和跳舞,因为跳舞我更喜欢音乐了,因为跳舞我开始接触更多的音乐,因为跳舞让我认识到更多的音乐,因为跳舞让我喜欢上更多的音乐,只要音乐响起我就用跳舞来配合,现在我还会随时编排跳舞的动作,每天跳舞一个小时已经成了一种习惯,音乐结合跳舞已成了我生活必不可少的音符……

  • 朋友们见我微微泛黄的头发,白皙的皮肤,忽闪忽闪的大眼睛,觉得我像是外国人。不知是不是因为这个缘故,我对英语情有独钟。我喜欢英文歌曲,喜欢朗读英语,喜欢听纯正流畅的美式口音从口中流淌出来,这些都棒极了。对于它们,我像是有着用不完的精力与激情,我不断地去探索,不断地满足我的好奇心。付出就有回报,我的英语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大家都愿意问我关于英语的问题。我向喜欢音乐的朋友推荐动听的英文曲,为存在疑惑的朋友解答难题。这些都令我快乐。

  • 我喜欢音乐,但我没有能力去驾驭音乐。我只会在一处安静的小角落,倾听编织着真情挚爱的古典音乐。有时,一段《梁祝》携带温馨在朦胧的某地漂游着,让我好似雾里看花,隐隐约约地感受着音乐的意境,那儿正在演绎着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用文字讲述的梁山伯、祝英台的“傻气”,不易被人理解,甚至没有一个只认现实的人会认可。但时起时伏、古色古香的音乐就会带给人一种惬意的、无法言喻的享受……音乐的美感,是每个人都感受得到的语言。

  • “喂,张子凌,你听了《沿海公路的出口》吗?是很好听吧,那里有很多高潮部分,你喜欢哪一部分?”这不用说,当然就是我这个音乐迷对张子凌说的,我喜欢音乐,不管是伤心的,还是高兴的只要是我喜欢的,我都爱,要是太好听了,我一定会把歌词抄下来,天天唱,死死的“抱住”它不放。“你的绘画零乱着,在这个时刻,我想起喷泉旁的白鸽……”你们看,我又在哼周杰伦的《说好的幸福呢》呢!

描写喜欢音乐的段落400字
  • 有很多人说,一个喜欢音乐的人,那么这个人理所当然会一种乐器,这已经成为很多人的共识。而我就“囊中羞涩”,一种乐器都不会,只是偶尔吹一吹竖笛罢了。我周围的很多人都会问我同样的一个问题:你画画那么好,怎么会喜欢上音乐的?呵呵——其实呢,这确实是事实,我画画画的确实不赖,但是画画是画画,比起音乐,我还是更加喜欢音乐,或者也可以这样说,画画和音乐在某种程度上也许都是相通的,因为它们都是艺术,画画是心情的一种表达,而音乐是一种心情的陶冶吧。有人问我,你最喜欢什么音乐?我的回答是古典音乐和天然音乐班得瑞。古典音乐相信大家都一定不陌生,古典音乐宛如山涧坠入的片花雨,能让人和它融为一体,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每年的维也纳新年音乐会,我都会准时收看的。那么班得瑞呢?听名字,可能会有一些陌生。班得瑞是来自瑞士的一个乐团,他们演奏的都是从大自然中提取的灵感,他们的音乐给人以自然、恬静、清新和美的享受。他们的音乐没有墙壁,所以他们的音乐让我不由自主的喜欢上了。哈哈……

  • 自妈妈教会我第一首歌《世上只有妈妈好》,我就真真切切地喜欢上了音乐。在幼儿园里,我认真地学唱老师教的每一首歌,在家中,我又跟着爸爸妈妈学唱歌,总之那时是整天曲不离口。小时的我喜欢音乐,是因为觉得音乐很好听,不像说话那样,总是那些调,而且有时我听着音乐,就有想跳舞的冲动。渐渐我长大了,对音乐的喜爱丝毫没有减少,在父母的支持下,我还学了电子琴,这更激发了我对音乐的向往,慢慢我长大了,音乐在我的眼中不仅仅是好听了,我更喜欢用音乐释放我的心情。在我快乐时,我会听欢快的音乐,释放我的快乐;当我悲伤时,我会听伤感的音乐,释放我的悲伤,总之,音乐代表的是我的心情。在音乐中,我还听出了许多许多。当我聆听贝多芬旋律强劲的《命运》,使我感受到耳聋的贝多芬是多么顽强地与命运抗争。当我倾听《一只丹顶鹤》,得知一个女孩为了救一只深陷沼泽的丹顶鹤而牺牲时,才知道人与动物间的感情有那般珍贵。音乐带我来到另一个世界,让我了解到人间的另一种真情,让我感知心灵的另一种领悟。

  • 音乐有古典,流行等等,各式各样的类型.现在最流行的就是流行音乐了,有时我也很喜欢这些音乐,觉得还是比较好听的,但是听这些个为的这是消遣,并不是欣赏,要知道欣赏和消遣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我喜欢音乐,但我不喜欢歌曲.我认为音乐应该用乐声,音符来表达曲子的意思,让人从音符中细细的咀嚼,慢慢的体味~而不是为了表达某一种意思从而画蛇添足的加上歌词,好似让你吃一根已经没有了水分的甘蔗那样无味.当你在听一首歌时,人们往往会刻意的注重歌词中讲述了怎样的一个故事,因此忽略了音乐的存在.当我在家中听流行歌时,还可以收拾收拾家中或做点儿别的事情;但在学校中听雷老师熟练的弹奏钢琴曲时,我被麻醉了.我由不得作任何一件是,这是似乎教室中的吵闹,同学们嬉哈打笑的声音也已经荡然无存,我仿佛被音乐无形的魔爪抓住了…并且越陷越深…好似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开始随着音乐舞动……此时此刻内心深处还残留这一丝一缕害怕,我害怕老师的手会突然停下来……

  •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音乐王国,国王是一个非常喜欢音乐的人,他每年都要举行一次盛大的音乐舞会,这个国家所有的音乐皇后都要到皇宫里参加音乐舞会,他亲自带上王子坐在舞会的中央欣赏着各式各样的音乐和舞蹈,这一年的舞会就要开始了,他还没有找到王子,于是,他怒气冲冲地跑到王子的宫殿,看到王子独自闷闷不乐地坐在凳子上发呆,他生气地问道:“舞会就要开始了,你还在坐在这里干什么?”王子不耐烦地说:“父王,我不喜欢那热闹的场面,更不喜欢舞女在那里乱唱乱跳。”国王不管三七二十一,拉着王子就走。第二年的舞会又依旧开始了,王子还没到舞会现场,他又坐在自己的宫殿里发呆,突然,他看到窗前走过一位美丽的仙女,他眼前一亮,追到仙女问道:“你是谁,我在哪里见到过你?”仙女一本正经地说:“王子,你忘吗?我们曾经有个约会。”王子仔细地看着仙女良久才想道:“噢,原来是亚尼国的公主。”俩人一见如故,自订终身,他拉着公主来到自己的房间,弹起钢琴,公主在那里像一只美丽而可爱的蝴蝶翩翩起舞,两人很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描写喜欢音乐的段落300字
  • 当我拿到钢琴八级的证书时,年纪尚小的我显得有些木纳。当父母因此而喜悦给予我奖励,当同学们因此为我庆贺替我高兴时,我却不以为然地嗤之以鼻——这个结果并非我真心想要得到的。幼儿时我看到演奏家们的指尖跃于琴键之上,看到他们的脸上流露出满足愉悦的神色,我那还未清醒的理智在家长的半逼半从下,确认了钢琴才是我的最爱。那时我还是喜欢音乐的,但音乐表里不一的,只有真正接触才能发现她的晦涩难懂,这种难度甚至可以吞没你多年对音乐的憧憬和喜爱。我便是这样,我用一年的艰辛换来了一张薄薄的证书,可我的心却并没有为之颤动。学了八年的钢琴,我非但没有与之培养感情,反而对它产生了厌恶。我的自知告诉我——我天生与耐心、悟性、天赋这类学钢琴必须兼备的品质是无缘的。我现在所学的,循规蹈矩千遍一律的钢琴,只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包袱。

  • 我爱音乐,这是所有人不可否认的一点。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听了后街男孩的歌后就那么无法自拔地爱上。我想,也许是对英语的热爱使我对英文歌而产生好感,而后街男孩感性的声音也正道如我心中吧。大概成长了,归属感强烈了,对产生好感的东西依恋也更多了。我开始收集很多CD,我不再像以前一样那么注重MV。我开始用耳朵听,认真用耳朵听。不想说用心听,因为耳朵是通往心灵的大门,而我在这段路上,仅此而已。如果说一开始我就用心听的话,也许没有太多的感触。我喜欢音乐慢慢进入我心中的感觉。听音乐的时候我是安静的,在和同学们大侃英文歌却是另一个我。同学们说我疯狂时,没有人知道我在听音乐时为歌曲而触动时安定的表情。也许那也是一种疯狂,痴迷于与音乐交流的疯狂。

  • 摩羯座额头上的皱纹、蹙紧的浓眉及锐利的眼神,使他看来严肃而略显阴沉,令人有难以亲近的印象。★神话由来★  汉密斯的儿子潘恩是半神之一,半神虽不如天神,但却仍远比人类卓越。牧神潘恩的丑,是连亲娘也嫌的,他头上长有山羊的耳朵和犄角,上半身是长毛的人形,下半身却是山羊的姿态,他最喜欢音乐,经常吹奏自己所制的苇笛。  有一次,诸神在尼罗河岸设酒宴时,突然出现了一个怪物,诸天神都大惊失色,变成各种形态逃进河中,潘恩也急忙跳进水中避难,但由於过度惊慌失措,而无法完全变成一条鱼...这就是「摩羯星座」的由来。  古代巴比伦有一名为依亚(Ea)的神仙,据说是「深海中的羚羊」,和摩羯座鱼尾羊身的形象相当吻合。★优点★  保守、谨慎、实际、有责任感、可靠,机智、有主见、尊敬权威、看重自己,谨慎、有抱负、有耐心、守纪律。★缺点★  悲观、善变、外表冷漠严肃、不易亲近、墨守成规、吝啬。

  • 音乐老师走进教室,面露微笑,用她那百灵鸟般的声音说:“这节课,我们来欣赏一首乐曲,由老师弹你们听,请同学们闭上眼睛。”老师给我们弹了一首歌,一首美妙动听的歌。老师弹的太好听了。跟随着老师的琴声,我仿佛来到了一座古老的城堡里,看见一个小矮人在花园里弹钢琴。他的手指是那么灵活,在琴键上来回穿梭,乐曲从指尖缓缓流出。那琴声婉转、悠扬,犹如一缕清风拂过心田。那琴声一会儿叮当当,一会儿咕噜噜,一会咯吱吱……各种奇妙的声音交织在一起,让人如痴如醉。我不禁为他鼓起掌来。小矮人发现了我,因为我俩都喜欢音乐,因此我俩成了一对好朋友。他带我参观了他的城堡,并邀请我在那儿玩几天。在这几天里,我们一块儿玩耍,一块儿唱歌,一块儿弹琴……,真有点“相见恨晚”!

  • 我喜欢音乐,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唱歌的天赋,从而放弃学习声乐选择了电子琴。电子琴好神奇,轻轻用手指按着那些黑白交错的琴键,就会发出清脆而又圆润的音阶。dolaimi……快乐时,喜欢用手指敲击着黑白键,弹奏一曲贝多芬的《欢乐颂》,欢快的旋律和手指摩擦琴键发出的“沙沙”声交织在一起,萦绕在我的耳际。烦恼时,习惯性地将手放在键盘上乱按一气,将所有的不快乐发泄到电子琴身上,它发出刺耳的声音仿佛是在指责我的意气用事,待到心情平静时,用手抚摸它,道一声:“对不起!请原谅!”之前的不愉快瞬间烟消云散。大人们常说:“音乐可以陶冶人们的心扉!”这一点,我举双手赞同。

描写喜欢音乐的段落200字
  • 到了空闲的时候,我无意间问弟弟,为什么这么喜欢音乐?可能大家不知道,我的弟弟之所以会崇拜我不是因为待他所有的好,而是因为我会弹琴、吹箫。而他所有的朋友也几乎都会一些民谣。他稚嫩的声音缓缓阐述的原因却令我唏嘘不已:“因为会音乐、懂音乐的人都是善良的,就像音乐本身的美好!”初听这话时,我简直不能相信,这是一个8岁的孩子能够说出的话,而他竟无视我的惊讶说:“我们的老师就很好,因为她会教我们唱歌,我第一天去上学的时候,她还给我们讲‘贝多芬’呢!”我豁然开朗,一个孩子的心自小受音乐即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熏陶,怎会俗气?

  • 我的世界就是用一个个音符,一支支乐曲组成的。我喜欢音乐,喜欢沉醉在里面,喜欢去理解它背后的故事,喜欢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屋子里听自己最爱的乐曲……总之,一切的一切,只要和音乐有关,我都愿意去感受、去理解、去实践。在我的体内,流淌着音乐的血液,我的每一寸肌肤都和音乐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拥有一对音乐的翅膀,带我飞到属于我的音乐天堂。

  • 傅雷说过:“并没发生真正的共鸣,感知不深,自然爱之不切,爱之不切,弹出来当然也不够味儿,而越是不够味儿,越是引不起你兴趣,如此循环下去,你对一个作家当然无从深入。”我觉得,练琴的最高境界大概是脉搏频率于作曲家一致,全身心投入,做到感同身受。我们学习自己喜欢的乐器,通过自己喜欢的方式喜欢音乐,也应该深入作家。我永远崇拜那些能做在钢琴前练习五六个小时的人,音乐固然有趣但练琴是枯燥的。

  • 米格是个喜欢音乐的小孩,歌神是他最崇拜的偶像。但是,歌神却是一个为了利益而不惜用毒害人的骗子。他窃取了被害者——埃克托——米格的曾爷爷的吉他、荣誉……本来属于埃克托的,反而都归他了!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他的欲望是个大口袋,装也装不满,塞也塞不完。但是,总有一天,那个口袋会被总是会被磨破的。等那一天,他抢夺的荣誉会归还给原主,甚至本来属于自己的荣誉也会随之清空。贪婪带给了人们如此大的灾难!

  • 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名叫米格的孩子,他很喜欢音乐,想和歌神一样成为音乐家,但却遭到了全家的一致反对。在亡灵节的时候,米格误打误撞闯入亡灵世界,又和流浪歌手埃克托相遇。埃克托是米格的曾曾祖父,米格却以为他地曾曾祖父是歌神。后来才知道歌神是一个欺世盗名的杀人犯。米格在天亮之前逃离了亡灵界,回到了现实。米格为曾祖母弹了一首《请记住我》,唤醒了曾祖母,让她想起了她的爸爸。最后,米格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一家人终于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描写喜欢音乐的段落100字
  • 从小时候起,我便喜欢音乐。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场合,我都是“闻乐起舞”。也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只要我开心就好。长大了,知道收敛了一点儿,可每每听到音乐,我的喉咙就会像条件反射一样,又禁不住痒痒起来,开始跟着哼唱;而唱着唱着,我便又放开嗓子,“如入无人之境”了!

  • 我从小喜欢音乐,爸爸经常给我看一些吉他演奏的视频,我也渐渐地喜欢上了吉他。看到演奏者灵活运用的手指,弹奏出美妙的音乐,唱出动人心弦的歌声,我尤是羡慕,我也想像他们一样成为一名吉他手。于是我毫不犹豫的报了个吉他班。

  • 我喜欢音乐,自然喜欢听歌。每当有音乐的日子,我就会特别平静。窗边一次次的聆听,就像一次次的邂逅。阳光正好,微风不燥。偷笑,享受喧嚣中难得的悠然袅袅。细品,曲调不鼓吹喧阗,却也不如泣如诉,只是一种细腻,刚刚好地触抚着内心深处的柔软。它不会催你,只是平静地低语。亲切、舒服……一阵隐隐的小幸福在心底氤氲。

  • 我喜欢音乐,在音乐中我感到快乐,这种快乐是来自内心的快乐。每当我有烦恼时,我就听音乐。听着音乐,我就感到浑身放松。跟着音乐一起摇摆,一起进入音乐的世界,忘却烦恼,忘记压力,忘记一切。这句高潮一起,让我想到《二十四小时》带给我的鼓励。

  • 当我还没有开始接触音乐学习的时候,我就已经非常喜欢音乐了。每天回家,我都会拿着妈妈的手机,去听我喜欢听的音乐。双休的时候,我也会拿着手机去听,或者去唱。妈妈和爸爸看见了,觉得我学唱歌应该没有白学,就在寒假帮我报了声乐班。我高兴极了!我终于可以学唱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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