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喜爱的段落
描写喜爱的精彩片段
  • 喜爱

    描写喜爱的段落

    风是多变的,如若听懂它们的声音,真的会爱上风,轻的温柔,暖的生香,狂的隽逸,烈的醇正。在你不经意的触动中,打开对它爱的门扉,不是轻敲,不是着意,就是淡淡地喜爱,融进心里。举手投足的瞬间,有它的触摸,很惬意。飘动的发丝,凌飞的衣角,会把我的眼眸引到一片柳荫下的石桥,那片柳荫,有我青木时代的印痕。那时手里捧着一本青春的诗集,从桥上渡过,坐在阳光透照的柳荫里,读梦般的文字,读滴落的时光,期盼一场喜爱,一份温柔,把它们丢进风做的信封里,寄往有云霞的天边,希望能看到从天边寄回的信笺。从此,心里有了一份等待,一份安暖。是否能有位风一样的少年,在此石桥渡过,巧遇在柳荫下,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心里像揣了一头小鹿,彭彭地乱跳,脸颊感觉灼热,渐渐绯红了面靥。欢喜如风一样走来,有些仓促,有些意外,但它依然是如此的美丽,美得萧然,美得清浅。安妮宝贝轻声的说:碰到欢喜的东西,总要留一些清淡余地,才会有中正的情缘。我想,我大抵是懂得的,只是让心有轻风的涟漪,有对梦执着的追求。

    七月轻风暖》的优美段落摘抄
描写喜爱的段落
  • 文章开篇就提出一个有趣的问题:当你独自一人驾舟环绕世界旅行,只能选择一样供自己娱乐的东西,这似乎很难,很难选择,而文章的作者——尤安。艾肯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一本自己喜爱的书。为什么呢?我想:作者是独自一人驾舟去环游世界,在茫茫大海上一个人难免孤独、寂寞、无助。每当这时便可以读这本喜爱的书,可同书中的作者对话,汲取精神的营养,树立信心,打发孤独寂寞;也可同书中了不起的人物对话,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跟他们做朋友,寻求帮助。我想:世界上最能打发孤独、寂寞的娱乐品肯定是一本你喜爱的好书。因为,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一位高尚的朋友,读这本书,就像同一位高尚的朋友谈心。

  • 已响过上课铃的校园和课间相比,少了份喧闹,多了份宁静;少了份浮躁,多了份沉稳。漫步在校园,我比已往都更加留心这个让我熟悉的环境。闭上眼,仰起头,张开双臂,我会用心去感受雪花带来的温暖。看到雪花在空中优美的舞姿,猛地,我也想起舞,想在这个银装素裹的世界里,用心用热情用奔放来舞出我对冬季的赞美与喜爱,舞出我对生活对理想的执着与追求,舞出明月清泉自在怀的旷达与超然。于是我跑到操场,看到小星辰用她小脚丫在雪地里绘出的“IloveU”的美丽场景,我开始和浪漫柔美的雪花进行心灵的约会。我沉醉在自我的世界里,哦,不,这个世界并非我只身一人,还有那美丽的雪花,一起起舞,一起感动……这便是我表达对14年第一场雪的感激的方式,这是我的方式,这是我的喜爱,打心底地,对自己,对雪花,对舞蹈,对美丽,对这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幸福……

  • 他五岁了。天生有一双黑黑的眼睛,眼珠总爱转动,眼睛里似乎总藏着他的淘气样儿。他的鼻子小小的,小小的嘴巴特别讨人喜爱,这不仅仅是他的嘴唇饱满而圆润,更主要的是他说出来的话总是甜甜的,常常讨大人们喜爱。一次,奶奶外出回家了,坐在椅子上说腿痛,弟弟赶紧抓过一个小凳子,坐在奶奶旁边,说:“我帮你捶捶!”过了一会儿,他说:“这样就好了是不是呀?”奶奶赶紧接口说:“好了,好了。谢谢你了!”我在旁边,明明看出是奶奶不忍心让弟弟再捶了,所以才说好了的。还有一次,妈妈正在拖地板,弟弟看见,走过来对妈妈说:“妈妈,我来帮你。你看,我长大了,我是男子汉了!”说着,一边与妈妈比高矮,一边抢过妈妈手中的拖帕,很认真地做起清洁了。妈妈眼里满是喜悦。

  • 电影情节很让人感动,妈妈延续爸爸的感情就是把那块地保留下来,Tan延续june的感情就是写下一封时光情书,延续她的梦想。对于爱情我们总是为赋新词强说愁,事实上真正的爱情原来是延续……电影里的一句话,我们穷极一生可能也找不到人生的另一半。我们的爱只是对新的事物感兴趣,我们的爱只是跟随某个人的喜爱而喜爱,我们的爱只是自己的意愿,我们的爱只是从来都忽略了身边的人和事……june的一句话很对,我们需要找到真正喜欢的事物而不是盲目的跟随,找到人生的理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而我们喜欢做的事难道就不是为了喜欢的她,或者是喜欢你的他去努力么?很高兴,我们有机会相遇,有机会去爱,就算是我们只是单相思,那不也是一种幸福么?

  • 而钱老师呢,长得偏瘦,平易近人的脸上显出他艰苦教书育人才子的气质,体现出了一个语文老师特有的气质与风格。他平时跟我们打成一片,我亲切的称他为“干爹”,他也风趣的称我为“干儿子”,课堂外,我们就是良师益友,但是在课堂上,他可严着呢,一旦有同学不认真听讲、开小差,老师则会用讽刺似的语言来提醒某些人,好让他们回过神,认真听讲,有时还会采用“抄”这样的小惩罚。另外,钱老师还鼓励我写作,发表作文,并且还十分关心我的语文成绩,不断地为我加油打气,增强我的想象能力,以至于写出更棒、更优秀的作文。我感觉同语文老师相处非常的轻松,慈祥中带着严格,严格中带着体贴,这就是我最喜爱的钱老师。

  • 第一部分写了冬天快要到来的时候,松坊溪山清水秀,充满色彩。青松、翠竹、蓝天、阳光构成了一幅五彩斑斓的图画,蒲公英的种子、枫叶、雏菊、野柿子,形象生动,极具秋天的特征。第二部分写下雪时的各种景物。作者把雪花比作柳絮、芦花、蒲公英的种子,把盖着厚雪的溪石比作小牛、熊、大蘑菇,把落满雪的石桥比作白玉雕出来的,将雪景写得生动、活泼、形象,富有无限的生气。最后一部分写了作者在雪后的见闻。重点写了石桥周围的景物,流水、游鱼和溪中的倒影。溪中彩色的游鱼,给一片洁白的世界增添了色彩的点缀。游鱼一会儿聚集、一会儿散开,体现出松坊溪的冬天生机勃勃,充满了活力和乐趣。溪中的“发亮的白雪世界”很美,溪旁、石桥边的雪世界也很美,表现出作者对松溪坊冬天的喜爱,对大自然的热爱。

  • 我结识的同时,也结识了许多朋友。首先是菜包子MM,一个超cute的女孩,都十分惹人喜爱。我的阳光因你而灿烂,我的天空因你而晴朗,我的人生因你而精彩。包包是一个会播洒阳光的女孩。蓝星梦子姐姐也是一个超kind的jj喔。一一个诗情画意的名字牵系着一个诗情画意的女孩。这个女孩是春日的雨,夏日的风,秋日的果,冬日的阳——梦子姐姐是一个温柔得像水一般的女孩。还有微微雪、可爱小雪儿琳之泪、樱之泪花等朋友,轻轻说一声:“友谊是茫茫夜空中两颗星星的邂逅,一颗是你,一颗是我;友谊是茫茫大海中两叶扁舟的牵手,一叶是你,一叶是我。拥有友谊是快乐。我们相识在水晶般的童话里,生活在水晶般的梦里。”

  • 有一件事,让我难忘。那时我们年纪还小,不懂事,经常一群小朋友到花园里玩耍。望着树上的果实,竟情不自禁地流口水。我们是多么渴望得到那丰硕的鲜果啊。于是,我们就决定爬上树去摘果。我们找来一根竹竿,把上部分分成两半,然后再用一小根木棍插在上面,这样就可以随意夹到果子了。我们迅速地爬到树上,双脚站在树杈上,一手扶住树干,一边手忙着采摘。只要遇到我们喜欢的大果子,我们就会疯狂地用杆子夹住那个果子的树枝,再用力一扯,果子就会掉下来。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摘果的过程中,我们时常会遇到很多有趣的昆虫。它们竟然敢明目张胆地飞到我的手臂上,一不小心就会被我给抓住,然后我再仔细观察他们的模样,特别是那些会唱歌的昆虫是最令我喜爱的,有时我会模仿他们歌唱,逗得旁边的人笑得合不拢嘴。我也会不好意思地笑了。

  • 在我的身体里存在着两个自己,一个乐观开朗,一个悲伤抑郁。一个是一直下雨,润物细无声,一个是阳光明媚,照耀神州大地。我是一个作者,在文学上慢慢积累,终于学会写文章。在小学,我就很喜欢卡通文学,也喜欢听爷爷讲故事,喜欢看奶奶喜爱的电视剧,喜欢给爸爸背唐诗,让爸爸听写小学语文课本词语。我从小喜欢写作文,小学的作文部分根本容不下我的构思,到了初中高中,我最喜欢试卷作文部分,也容不下我的内容。但是通常打不了高分,我不知试卷作文题的标准是什么,我写的内容那么充分,竟然打不了高分。可能不符合作文的格式和内容。在高中,我开始喜欢写故事。在上课的时候,我在写各种各样的爱情故事。同学们都说我写的好。写作不是唯一的路,但却使我看到光明的前景,使我看到自己的力量。原来自己内心的乐观自信源于写作。

  • 这种小大人的角色只有当儿子在与比他小的孩子交往时会表现出来,在大人面前的调皮与在他们面前的乖巧是极不相称的表现,邻居有小孩,他喜欢跟他们玩,还拿出自己的玩具逗他们开心。他最喜欢观察这些小弟弟、小妹妹的神态、动作,他总说他们是那么地可爱,似乎可爱就是与小联系在一起的。孩子这样的想法应该是具有普遍性的,我知道有众多的儿童喜欢那些更小的孩子,欣赏他们的表现,像我们小时候一样。记得我跟他那般大的时候,我们几个小伙伴还时常一起去看望一个刚一两岁的小男孩,看着他嘻笑的样子我们很开心,能够逗他玩,我们很快乐。在这个时候,人的心灵是最纯净的,它是彼此之间的信任和理解,是欣赏和喜爱,是天真无邪的童真的率真表达。

  • 就这样,我一直暗暗地爱着他,喜欢着他,而他,一直像个无知的小朋友似的,但我把他当成我最爱的人,我最喜爱的人,管他干嘛干嘛的,我反正就爱他,谁都不许和我抢,如果不服气,那就实力比赛!(那个时候我是这么想的啦!)就这样,我们过了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因为他是只能双休日上的,所以有时候我能和他在一起,有时候我只能自己玩了,因为有时候我是上学时候玩,双休日爸爸休息滴!但是,老天似乎就是嫉妒我,非给我一个难题不可!我在某一天玩的时候,看见我现在加进的一个TNT里面的一个人用喇叭说因为我忘记群号了。X是群号)。”于是,我便加进去了。在那里,我又认识到了一群好朋友,我在那天说着说着,竟然找到了喜欢我的人,那个时候我好无语,因为我不想脚踏两只船,虽然脚有两只啦!但是我还没来得及和他说,他就擅自开始和我恋爱了。

  • 我是喜欢写微博的女孩子,微博写得得心应手,喜欢微博,是因为寂寞,是因为时尚,是因为简洁,是因为我是作者,是因为新颖,是因为可以看到很多的新闻。女子喜欢微博,大多因为这样,一是自己感觉新奇,一是想要积极进取的生活。懒惰的女子不喜欢写微博,因为她赶不上时代的脚步,浅薄的女子不喜欢玩微博,因为她驾驭不了这种玩意。任何兴趣高雅的人都会喜欢微博。在微博里,我关注自己喜爱的明星,其实很少人会在微博里关注自己喜欢的明星,因为明星都是很少更新微博,就像我们在上网之前想好了查找的资料,但是上网后,新奇古怪的东西马上吸引眼球,那些规定好的学习的内容计划,全部遗忘。有时,大脑不及电脑。微博就像一种女子,好的微博,我们赏心悦目,坏的微博我们不屑一顾,微博代表着一种气质。

  • 寒冷的冬天离去,风和日丽的春天悄悄来临。一转眼就脱下棉袄,穿上了薄裤子。意味着新的一年又开始了。我喜爱夏天火辣辣的“情调”,喜爱秋天清爽的“曲调”,喜爱冬天冷酷的“性格”。但我更喜爱春的一切:爱它 的千姿百态,爱它的春雨连绵,爱它的她只是默默地把生机献给大地,让人们分享春的调皮可爱。

  • 书!我的朋友,是我身临困境时的归宿,是我感到迷茫时的路灯,同样,书更是我的挚爱,读书也是我倍感无聊时的消遣。在一生中,我不能“行万里路”,但我却能“读万卷书”。我喜爱书,也喜爱一切与书息息相关的东西,我一直将书视为我的珍爱。

  • 每个人都有各自喜爱的东西或人,如:人、植物、玩具……对了,还有动物。我最喜爱的就属动物了。因为,人,有时自私自利,会攀比,这就是我非常不希望看到的;玩具,它没有生命,十分冰冷,将它拿在手上把玩总会感到一股孤独感由然而生;植物,我其实也挺喜欢的,可惜我并没有那个耐心,所以,在我手上的那些花草,总会因为我没有按时给它们浇水而枯萎。

  • 我喜爱大海的澎湃,海水冲击岩石的那种巨响,让我心旷神怡,我站在海边吹着海风听着那大海的交响曲,我心中的喜悦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我喜爱大海的这份激情,这份豪迈,让我觉得生活中也要激起这么一份豪情,去面对生活,面对新的挑战

  • (我喜欢富丽堂皇的牡丹,我喜欢象征和平的百合,我喜欢美丽多姿的杜鹃)我喜欢不畏寒的梅花,喜欢争奇斗艳的菊花,也喜欢那百花之王的牡丹,但更喜爱的还是那“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荷花,喜爱它那高贵而美丽的风采。荷花,他还有一个名字叫“莲花”。

  • 因此,每逢冬日里,我才能看见我那喜爱的梅花。喜欢,无需理由,只因那个季节,有你想看到的事物,于是便义无返顾的喜欢上了,只因如此。就像林徽因在她的笔下写到:恋上一座城,只因这座城有你恋上的人。我想,对人事物的喜爱或许恰巧就在于此。

  • 印象当中,我对夏的喜爱似乎并不强烈,远远达不到对春花秋月冬雪的喜爱,也许是我不喜欢炎炎烈日灼痛皮肤的感觉,或许是不喜欢烈日炎炎刺的眼睛睁不开的缘故,但是,夏天仍然会给我无情乐趣,尤其是夏风的清凉、夏雨的缠绵、夏花的绚烂、夏夜的宁静,都是我心中的最爱。

  • 你是在气我吗?你是在报复我吗?我明明看到你偷偷看向我时的喜爱可是你却在我面前和她玩暧昧。很开心吗?我假装出来的无所谓有没有刺痛你的心脏呢?我习惯了自我折磨,所以不能接受你对我的好。我不会相信你所谓的永远,因为我深信先爱上的那个人一定是受伤的那个人。

描写喜爱的段落400字
  • 我感性过那个夜晚,憧憬过那晚写在在北大西洋海面的爱情故事。我本身不喜欢悲剧的存在,我憎恨它发生在历史和现实的每个角落。但我却不得不承认,悲剧的存在,是很多故事真正地走向经典,走向每个数十年,数百年,数千年,万年,乃至更遥远的时空的听过或读过或偶然想过这个故事的人的内心,他们会因此而唏嘘,因此而慨叹,因此而珍惜……也是很多故事在千百年后永葆着感人情愫的原因吧。有时候真的很想,很想自己能够作为这个故事的见证,当然,我也愿意做这个故事的主角。我想念那个男主角的炙热的拥抱和深情,想念那个女主角的天真的允诺和义无反顾的抉择。当然,我不会否认自己对这个故事的偏爱有很大的因素是:由这个故事改编而成了电影,电影的艺术和商业手法给这个故事增添了不少的浪漫。此外,这部电影是由我本人非常喜爱的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和凯特温斯莱特来演绎的。但最重要的因素还是这个故事本身符合我对诗意的审美。

  • 我很害怕我成为这样的老师。若干年后当学生偶尔间谈论起他们中学时代的老师和班主任时,摇头评价我是“老古董”或是“专制者”,那是我最大的失败和遗憾。我希望他们对我的评价是“善解他们意,能和他们想到一起,说到一起,玩到一起的忘年交。”那才是我莫大的欣慰和财富。于是,我努力做到和学生拉近距离,首先要拉近思想上的距离。怎么做到?事实上我长他们2倍的年龄,我已经过了这爱做梦,敢拼敢闯,敢想敢做的花季年龄,我脑子理存的信息太多,想的事情也杂,我要顾虑方方面面,我的手脚和思想再没有以前那样大胆开放……。怎样如他们那般单纯?他们可以因为自己心爱的小狗死去痛哭,会因为一道题和同学争得面红耳赤,会为了老师的一个鼓励的眼神心砰砰跳,会对自己喜爱的异性神不守舍,会对一切不公平握拳喊不平……,这些,其实我们曾经都拥有,只是因为岁月把我们的棱角磨平,我们不会时不时地握拳喊不平;我们经历的生死离别多了,小狗的死已是微不足道;眼见耳闻的事情多了,我们渐渐学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是一种自我保护,却也是可怕的漠然。我们也会为自己的冷漠而悲哀,生气,但多的是无奈,这也许就是岁月馈赠我们的礼物。

  • 这是个美丽的花季,一片馨香中翻开自己喜爱的一本本小说,细细品读。窗台上的栀子花总爱把它的清香浸透到卧室的每一个角落,而我,也爱在这芬芳中品味书中人物的爱恨情仇。每本书都有一个精彩的世界,每本书都能够陪伴我。我在《茶花女》中感受茶花女凄楚艰辛的生活;在《夏洛的网》里体会蜘蛛与小猪之间纯洁真挚的友谊;在《简?爱》中品味简?爱崇高的人格魅力;又或是在古诗里体验李白的豪放不羁;李商隐的爱恨情仇;李清照的离愁别恨……每每看到他们的无助与忧伤,就像看着自己,不禁想起了自己的种种……。小时候美丽的太阳,天空中自由飞翔的风筝,布娃娃爱笑的眼睛,还有小伙伴动听的笑声……一切的一切,都在随着那一本本不同的人生小说浮现在我的脑海里。读书就是在品味人生,明明看的是他人的喜怒哀乐,而其实是在看着我自己。是书造就了我,书是最好的精神食粮!深深读书情从小就在我的心灵上生根……发芽……

  • 汤姆生活在希尔比先生的庄园,他和妻子、孩子生活的很快乐,他又聪明又能干,深得主人和小主人的喜爱,但不幸的事发生了,主人的大部分期票、证劵和借据大都落入赫利手中,所以他不得把汤姆和艾莉查的孩子小哈利卖给赫利。可这时艾莉查知道了这件事,所以她抱着孩子逃跑了,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全家人一起逃到了加拿大,可汤姆叔叔却落入赫利手中,后来,汤姆救了一位白人小女孩伊娃,救上来后,汤姆便被伊娃的爸爸圣克莱尔买走了,这是善良的一家人,所以汤姆过了两年很安心的生活,他和伊娃的友谊也越来越深两年后,伊娃得病死了,圣克莱尔按照伊娃的遗愿准备给汤姆自由证书可圣克莱尔在一次意外中突然病亡了,仆人们落入了圣克莱尔的妻子玛丽手中,后来列格雷把汤姆叔叔买走了,在那儿汤姆叔叔因不愿意被列格雷训练成监工,而经常被打,后来,他因保密了卡西太太的秘密,而被列格雷活活打死了。而列格雷最后也受到了惩罚。

  • 而弟弟呢?他因为行为习惯差,终日在社会上混。父母老师常常劝阻他浪子回头,可弟弟不但不听,还理直气壮地对家人说:“你们有哥哥一个好儿子就够了,要我干什么?”接着,弟弟便与家人断绝了关系,过着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生活。一天,弟弟和别人干了一架,虽然打架已是家常便饭,但毕竟敌不过对方,被打得头破血流。奄奄一息时,弟弟看见,他喜爱的女孩,与另一位男生幸福地从弟弟身边走过。那个男生,是一位才子,高考获得全市第一,在市里小有名气。弟弟心里很苦,悲痛欲绝的他心脏似乎要爆裂开来。但他安慰自己:“自己酿的苦酒自己尝。这时,弟弟的伙伴们赶到了,七手八脚地把弟弟抬到医院。弟弟头缝了十几针,手上缠满绷带,痛苦不堪。一个星期后,弟弟出院了。在医院楼下,弟弟碰见了那位女孩!女孩从他兄弟们口中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女孩无奈地对弟弟说:“我知道你喜欢我,但哪个女孩不喜欢优秀的男孩?那个时候的我们太小,不懂得爱,就像过早摘下来的苹果是苦涩的。所以,请把爱放到后面,放进心里,等到学业有成的时候,自然会有人爱你。那时摘下的苹果,才又香又甜。”

描写喜爱的段落300字
  • 周敦颐在《爱莲说》中有记: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 。周老爱莲所以才有《爱莲说》,花是上天赐给我们陶冶心灵的礼物,花本没有界限,古人喜欢借花喻人,每种花都有美好的寓意,而百花丛中,我最爱的便是桃花,有人说桃花妖冶,有人说桃花期短,但我依然喜爱其灼灼而妖的艳丽,爱其明媚如初的花瓣,爱其风华绝代的风流,亦爱其纯真妩媚的率性,就如美人的脸,好的东西总是让人爱不释手的,哪怕只是一夜,也是爱的极处。古人用桃花比美人的句子比比皆是“去年今日此们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依旧桃花面,频低柳叶眉;南国有佳人,容华若桃李;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 开始对玉并不了解,偶然得到远在新疆的亲戚寄来的白玉手镯,打开礼盒便喜欢上它如脂的圆润,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让内心有种惊叹,更为惊奇的是手镯的大小竟完全匹配我纤细的手腕,容易戴上去不易拿下来。它一定是等候了我千万年,仿若有着命定情缘的人有着相遇相守的缘分。从此,那抹淡淡的温润成了我手腕的一部分。人养玉三年,玉养人一生。玉是有灵性的,相信玉会已它独有的灵性守护着它的主人。可惜那枚玉镯佩戴的时间不长,不经意间从手腕滑落在地板上摔的粉碎,看着地板上的碎玉,心疼不已。听老人们说过,当一块玉突然碎掉代表着它为佩玉者消了一次灾难。只能感叹情深缘浅,短暂的拥有中经历过刹那的芳华,从此,对玉更是喜爱有加。喜欢玉的温润,喜欢玉的灵性,更喜欢玉的智慧。倘若可以,我愿意用玉的智慧经营着流年里的生活,活在生命的喜悦里。

  • 每个小孩都有过上学的经历,而大部分孩子上学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将来可以立足于社会,更不是为了将来可以更好地找工作,是因为每个国家都有规定每个儿童都必须上学。本书当中的主人公就是一名被逼无奈上学的男孩,他不喜欢上学,但却有着一双灵巧的手,可以捣鼓出很多有创意的发明;他不喜欢上课,但却有着在老师当中的超高人气;他不喜欢玩耍,但却有着同学们对他浓浓的喜爱……也许正是因为他这独特的性格才造就了他这一段传奇人生:在他漫长的学术生涯中,只有一位幼儿园老师对他有着很高的期望,并给予他很高的评价和鼓励。曾经在三年级留学过的他令他12岁才上初一,而且糟糕的学习成绩令到他不得不留级,这也导致了没有一所学校愿意要他,甚至于他的父母都不对他抱有希望。还好他有一位好朋友——一位优秀的好学生——爷爷。

  • 我为什么喜爱这本书呢?因为它那清灵淳朴的文字散发着浓浓诗意,每一篇文章都富有真情实感、催人泪下、感人至深。这本书中的文章大都是由中学的哥哥姐姐所写,优美的文字中透露着阳光的气息,让人们读起来感受到了少年独有的稚气,一篇篇美文就像一顿顿丰盛的晚餐让我细嚼慢咽、口留余香。它们让我感受到友情的真挚,亲情的可贵,让我感到了母爱的温暖,家庭的温馨。在我忧伤时,看到故事中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不由自主地停止了哭泣,为主人公暗暗鼓劲。总之,一个个清灵的文字,一段段感人至深的事例,总会给予我无限快乐、温暖、幸福,带我闯过一个个难关。有时我被别人欺负、被人遗忘,便会一人静静地捧起这本《儿童文学》,走入这本书的世界,便会忘记烦恼,一切不快乐的经历,每次读过,我都会重新变回那个阳光、快乐、无忧无虑的少年。

  • 开始不再追求刺激,浪漫的生活,而喜欢上平静。不再像以前一样总是叫爸妈带着去游乐园玩,而是喜欢一个人带着耳机在公园里一边漫步,一边听着自己喜欢的音乐,或是在书吧里点一杯喜爱的咖啡,看着喜欢的书。不再像以前一样生日时吵着闹着要去什么地方玩,要吃什么好吃的,或是要干什么特别的事情,而是依旧像平常一样的生活,若家里有人,那我便亲自下厨做一顿大餐,若又只我一人在家,我也可以做自己爱好的事,在家里美美的睡一觉,学习感兴趣的法语,还是说研究菜谱,跟着教学视频一起跳那些好看的舞蹈,亦或是去影院里看一部精彩的电影,去宠物店和那位大姐姐聊天,照顾那些小动物,我都可以去做,只要我过的舒适,快乐。

描写喜爱的段落200字
  • 回家后,我把它摆在电视机上。晚上,我梦见维尼请我吃蜂蜜,又带我去找蜜蜂窝,结果我们被蜜蜂咬得仓皇而逃;去小猪家玩,盖了一座木板房;跳跳虎过生日,去他家作蛋糕,变成了奶油人……一场场快乐、美妙的美梦伴我成长,用幻想的翅膀让我飞离童年。长大后的我再看这个小瓷人时,我笑了。我把小瓷人底下的洞敲大,往里面放我挣来的零花钱,由一角变五角,又有五角变一元,一点一滴地积攒。从此,我对小瓷人的喜爱更加深了。

  • 有的同学认为周杰伦帅气又有音乐才能,有的同学认为潘伟珀活泼而有天赋。但是我所喜爱的两名歌手却是一个不太起眼的乐队组合,他们就是羽?泉。羽?泉在中国大陆乐队中仅排名第九位,但是,我却很欣赏他们,因为他们的歌曲全都是自创自唱的,并且歌词歌曲中透露出几分才气。的确,他们很有才华,每人都会好几种乐器,虽然他们的外表长得不很出众,但却体现了乐队歌手的独特个性。

  • 我该死啊,我该死啊,但我也不是生来就喜欢吃青蛙的,有一次,我在湖里扎着猛子,驱赶着酷暑,追逐着小鱼,穿梭着荷叶,等我探出头时,被一串晶莹剔透的珍珠似的东西绕住脖子,我一看,原来是青蛙卵。青蛙卵圆圆滑滑,晶莹剔透,漂亮极了。我动了好奇心,忍不住吃了一粒,哇,爽滑可口,清甜香嫩,好吃的很。自此,我只要一见到青蛙、蝌蚪、青蛙卵,就忍不住大吃大咬起来。究竟吃了多少,怎么能数得清呢。就这样,青蛙一看到我就怕,到最后,全都跑了,离开了他们曾经喜爱、曾经居住、曾经拥有的森林。爱因斯坦,爱因斯坦,你真该狠狠打我几拳,揍我几下呀,这样,我心里才会好受些。你打我呀,你打我呀……

  • 木姜子:我喜欢野外,在野外,尤其在山上的时候特别的开心。我宁愿对着树对着鸟儿说话,宁愿与它们亲近也不屑与人交往。古人说“仁者乐山”,因为我不是仁者,缺啥补啥,也许这个缘故我特别喜爱山。距城市三十几公里外有一处全国面积最大的人工保护林,那是我们系实验的基地。有一天我惊奇地发现了两棵肩并肩长在一起的树,它们的身子紧挨着,根系紧密地纠缠在一起。一棵叫山杜英,淡红色的表皮;青绿色的表皮的另外一棵恰好是木姜子。为了这个发现我欣喜异常,原来上苍早就把我们安排在一起了。

  • 此后的事情,由于这难以预料的慌乱,我已有些模糊不清。只是他在讲,讲自从知道我喜爱这小园里的丁香后,他便常在楼上望。第一次在这小园望见我时,他愿我便是他在网上见到的那个女孩。只是又生怕不是,只为我看起来是那样的年轻那样的美丽。他说他已无数次地在这小园里望见我,人如丁香。他说他知我性情,不敢惊动,直到今天我忽然下线,他才立即下了楼,在这里等我。而,果真是我,来了这里……

描写喜爱的段落100字
  • 我最喜爱的一处风景是我们沙田的淡水湖。淡水湖是我们龙舟之乡——沙田的母亲湖,孕育了一代又一代团结拼搏、奋发向上的沙田“柚”!那儿可美了,那儿有我们童年美好的点点滴滴!或许你会说在滨江路的珠江河更美、更清澈、更壮观,但是我更爱淡水湖,爱她的平淡、爱她的静谧!

  • 孩提时代,喜欢童话的唯美,于是便沉浸在芭比的世界中,青春时代,花样年华,本应无所顾忌,尽情挥洒青春,在人生的画卷上涂上一抹热情的辉煌。可我却依旧喜爱芭比,那份依恋有增无减。莫名的,就是很喜欢很喜欢,道不出缘由,就像——水在流,鱼在游,是不需要理由的。

  • 音乐盒的形状是长方形的,上面有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的图案,另一头是一块透明的玻璃。打开音乐盒的盖子,有一块椭圆形的小镜子,盒子里面有一个小姑娘头戴皇冠,身穿粉红色连衣裙,另一头是一个小小的首饰盒,可以放我喜爱的东西。

  • 又一次,我和小伙伴一起在猜各自喜欢的颜色,该猜我了,它们都说我喜欢蓝色,我告诉他们,绿色是我的喜爱,因为绿色是大自然的颜色,接着我就问它们为什么说我喜欢蓝色,它们说蓝色纯净、聪明和可爱,正好和我的性格一模一样,所以他们断定我喜欢蓝色,就这样,我有一点喜欢上这个颜色了——蓝色。

  • 花喜的食量不大,但却很挑剔。像别的狗一样,它每天的食量大约是人类的三分之一,只吃鱼、肉或是骨头。而且狗的智力在低等动物界中也是非比寻常的,是高等动物——人类智力的四分之一。通过人工训练的狗能做许多高难度的动作:在低空中接往从高空中掉下来的物品;单脚踮地,双手握住人类的手,像和人类打交道般朋友……真是招人喜爱啊!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