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未成的段落
描写未成的精彩片段
  • 未成

    描写未成的段落

    作为当代中学生,祖国未来的建设者、主人翁,我们应该首先知道国家法律的大致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刑法》等法律为主体,以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的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与我们中学生生活息息相关的两部大法也是我们应该知道的法律之一,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义务教育法》。今天,我们能够坐在窗明几净、环境优美的教室里读书,正是得益于《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和实施;我们受到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的特殊保护,是因为国家在《预防未成年人教育法》第六条中明确提出: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这些法律我们应该清清楚楚地知道,作为生活中的一个基本常识。这也是我们知法的体现,也是21世纪法制社会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法”在我心中》的优美段落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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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招待我们的是徐教官。徐教官为我们详细的介绍道:“我们的看守所建于1949年,后经过两次搬迁,现做落于鸭鸡山北部,至今已经过了六十几个春夏秋冬。在本看守所现有羁押人员1000名。本次活动的目的是让同学们通过这次活动,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性,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律意识…”第二步,教官派了两位与我们同龄的未成年罪犯来为我们讲述自己的犯罪经过。一位是一名19岁的男生,由于家庭的原因给予了他莫大的压力,再加上他自己又不爱学习,因此它便早早地退学,步入了一个不属于他的社会。一个人要想生存,必须想办法维持生计,男孩选择了打工。因为年纪小,所以打工时不是不给他钱,就是嫌他年纪小好欺负。而且他还酷爱上网,经济链出现了断裂,于是他想到了一个办法—偷。偷可以使他快速生财满足他爱上网的需求。因为他年纪小,聪明,所以很容易得手。每当他偷到东西,就会变卖为现钱,去网吧消费。这种不劳而获,促使他接二连三的偷东西,几乎偷上了“瘾”

  • 后来,我们又去了数十个不同展厅,其中最令我啧啧称奇的是语音电子狗及高档计算机编程。语音电子狗其实就是一只显现在14寸液晶屏幕上的动画狗,,随便站在一个它能听到的位置发出简单的行动指令,如“站、蹲、滚”等。它都能照办不误,叫人称奇。不仅如此,它还会说“您好、再见、谢谢”等十几种简单的交流用语,深得未成年儿童的喜爱,只因其造价过高而未能得到普及。可惜!计算机编程是一个约1.3米高的机器人,机器前端有一台已调配好的计算机,计算机上有反复的数语(数字语音信号)按不同的方式输入,机器则会按照您的指示做出不同的动作考虑到有兴趣玩这个的都是未成年的孩子,所以编程极其简单,只能做出一些简易动作,可看那些工作人员,四个一组,两组竟可以指挥机器人踢足球,哈哈,有趣吧?羡慕之余,我想,我一定要珍惜时间,争取多学些科学文化知识,以便将来能指挥甚至制作机器人,为家族争光!当然,此外我还见到了一些小物什,不过那些我都在成都见到过,篇幅有限,就不一一列举啦!

  •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社会结构不断变化,预防青少年犯罪面临着新的课题:大量农民工流入城市,不少农民工子女变成了“留守儿童”,长期与祖辈生活在一起;一部分农民工子女随父母进入大城市,生活环境发生很大变化;互联网络越来越普及,未成年人获取各类信息的渠道更加宽泛;各类娱乐场所、各种网络游戏引诱未成年人沉迷其中……面对新的形势,怎样进一步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发生,成为摆在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家庭、学校乃至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面前的一道课题。针对这种情况,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在2009年联合下发文件,决定在青少年中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教育活动。这个文件,是关心下一代的重要举措,是对青少年“五五”普法教育的充实和深化。搞好这项活动,对于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关于法制教育,现在的社会中还是存在着许多很大的漏洞。许多未成年人因没有受过很好的法制教育或一时糊涂,而走上不法的途径,终究酿成大祸。这些未成年人犯法的事迹我们在平时的报纸、电视新闻上似乎都已看到或听说过,那次,我在电视新闻上偶然看见一条这样的新闻:一个未成年人,本只是想要带些钱回家踏踏实实过年,可因一时贪念,便杀了人,还抢了别人的钱财。这真是一个人间悲剧,我真的是为这位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年轻人而感到悲哀。我想,其实有许多人明明知道对于错,可却偏偏要往qiang口上撞,这便是知法犯法。我无法知道,那些人当做了犯法的事时,内心究竟是怎么想的,但我知道,当做错了事之后,他们一定是最最痛苦并后悔的。人们也一定会为这些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年们而返到悲哀、惋惜。本来他们的前途会一片光明,可就是因为某些原因,使他们走上了不法路途,像这些人的家属们,一定是悲痛万分吧。

  • 贾秋莎先发制人,说:“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也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在这个信息化社会里,从书中获取知识是最好的方法,反方怎么能说开卷无益呢?”我也不甘示弱:“我们提醒对方辩手注意,不要混淆我方观点。我们说开卷未必有益,不是说不能看书,书有好书也有坏书,怎能不加选择的打开就看呢?况且那些有不良倾向的书对我们这些未成年人影响极坏,一不小心就会误入歧途。”张鲁超也咄咄逼人:“这能说是书没益吗?只是有的同学爱模仿罢了。”葛函睿反驳道:“从前有一个人看了一个神话故事,这个故事主要写了一个人因想不开而跳楼,就在即将落地的一瞬间,一个神仙救了他,还让他升天做神仙。这个人看完故事后,也效仿他跳楼,结果摔死了。这不就证明了开卷未必有益吗?”“说得好”有人喝彩了。我们反方更是胜券在握,信心十足。整个现场是你一言我一语,争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老师不得不维持纪律。有的点点头同意我方观点,有的在小声私下议论辩论会进入了白热化阶段。

  • 孙悟空,一个在西游记中有血有肉且重量级的人物。其之重,乃:唐僧离之,便生死未占,功果未成。天庭离之,幸甚离哉,举庭欢庆,可见一斑。有血有肉且得慢慢道来。首先,他乃书中从始至终贯穿全书的人物。从石碎猴出到大闹天宫,从被压山下到大叫师父,从收服八戒到斗战胜佛,离不开他。第二,他让人充满了真实感,仿佛这不是一部神魔小说,而是一个真实的,离奇的,曲折的故事。他并不是最厉害的:如大闹天宫被收服,和二郎神争来斗去。他并不是最受欢迎的:如唐僧逐他回花果山,唐僧执意坚持。但读者却最喜欢他。因为离奇曲折的故事情节往往使被塑造的人物更加丰满。如果直接写孙悟空打妖精一棍子打死一个所向无敌,不就没有了一些重要情节?如果写唐僧把这个徒弟爱死了,不就不需要悟能和悟净了?说不定因为嫉妒还会引起内讧。第三,他的语言及其贴近人物形象和背景,又幽默诙谐。如小圣施威降大圣中二郎神闯进庙宇,孙悟空被识破,却没有转头就跑,也没有磕头求饶,而是一句“郎君不消嚷,庙宇已姓孙了”,一句调皮的话打破了僵局,将他勇敢,顽皮,灵活的特点刻画得栩栩如生。

  •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过程和思想行为特点,开展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有效的教育。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

  • 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希望让未成年人严于律己。在我们的身边,沉迷网络的数不胜数;违法犯罪的人越来越多;而那吸毒的人也更加为所欲为……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满足那一时的欲望。而这样做,只能使学习一落千丈,使自己沉迷不起,因为这就像是个“无底黑洞”,把你吸住了,就不再爬起。下面,我就给你们举几个例子!

  • “未成年犯罪”,到底是怎样的呢?对于“未成年”,这些“未成年犯罪”的人又有多大呢?关于这一点,公安局局长作了以下解释:未成年犯罪,未成年的小孩,最小9岁,最大18岁,但一般是10岁左右。“9岁、10岁……”惊人的年龄。在这个时期,做为小学生的我们还在干什么呢?没错,那时,我们正读4、5年级,正在教室里面专心致志得听老师讲课,认认真真地在教室里做作业。可是,当我们在听课,做作业时,这些小孩正在犯罪。他们已经踏上了一条不归路。假如9岁被判刑,坐牢,13岁出来,那将是什么时候,绝大多数知识已经匆匆擦肩而过,到那时,又能做些什么呢?又去犯罪,做惯犯?还是努力学习?还是打工?都不行啊!因为到那时再来亡羊补牢已经晚了,再怎么也不可能坐在教室里听课,将来上一所好大学了……

  • 读了《小学生法律读本》后,我发现当我们这些未成年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之下买了假冒伪劣商品,商户已触犯了法律。他们侵犯了我们这些社会中处于弱势的一群人的知情权了。他们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第三十五条: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我学会了面对消费侵权的行为,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可以同商户协商解决、向媒体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向工商、物价、卫生等有关管理部门提出申诉、根据与商户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我听了老师详细的解释后,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了新的了解了。

  • 三、依法加强对营业性“网吧”的管理。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扩大“让未成年人远离‘三厅一台’”活动成果,依法加强对营业性“网吧”的管理力度。要组织“网吧”经营业主认真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范营业性“网吧”经营行为的有关通知精神,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倡导文明经营和依法经营行为,采取有效地管理和技术手段,杜绝在网吧进行浏览、听看渲染暴力、色情、恐怖等内容的上网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禁“网吧”提供电子游戏、博彩等经营项目,坚决制止“网吧”经营业主非法容留未成年人夜不归宿,全面治理整顿“网吧”业的经营秩序。

  • 想着如今繁荣社会是先辈们世代努力地结果,是万万先辈想都不敢想的理想生活。可是看着这失败的青春,让人有多心痛,我心痛的不是你丢弃了青春,而是心痛青春抛弃了你;不是心痛你玩弄了年华,而是心痛年华捉弄了你;不是心痛你放弃了未来,而是心痛未来淘汰了你!谁曾想,万人追求不来的珍贵青春,在你手里却那么贫贱。或许以后你会醒悟青春、生命、时间,多么美好。但那时候你只能是白发苍苍的面孔下、眼神里,流露着对青春的惋惜,双手托腮,摇头叹息着那时候的自己是多么多么不该,不该不珍惜……是啊,未成年人都有着人人都羡慕的青春年华也许只有他自己感觉不到吧。切记,人生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后悔了,所有的未成年们,如果你在青春的三岔路口,正在抉择你的人生去向时。那么就听听我的警戒吧:

  • 《关爱明天》这部电影讲述了有位小记者在为报纸收集被不法分子以及他人伤害的未成年人的故事。影片中有许多受害者,其中有个小男孩,因为考试只考了65分而被日夜工作的父亲斥责,并把他打得遍体鳞伤,因为父亲没有在试卷上签字,结果老师竟叫他去站着。看到这儿,我心潮起伏:对父亲而言,他只看到了一个表面的分数65分,,但却多孩子错在何处及原因毫不过问,而是对孩子粗暴地毒打,这是多么惨无人道的事!分数是次要的,重要的考差的原因,父亲不对他进行指导,而选择了打,试问,打就能解决问题?不,不辅导,下次依旧会错;相反,如果引导他改正了,下次就不会在这儿错,还不会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何乐而不为呢?老师就因为几个字的签名,竟体罚对他,难道老师连最起码的人道主义精神都不懂吗?!

  • 我说过,任何事物都有利必有弊,互联网的弊端也显而易见:《第十八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里说:“截止到2006年6月30日,我国网民人数达到了12300万人,而在2亿中小学生中,上网学生已达3000万,中小学生互联网渗透率达到15.4%,其中高中学生互联网渗透率已达半数以上。”我相信这个数据会使大家感慨,更会使大家吃惊。,其实,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最大诱因是互联网影响——网络游戏、网络交往等已经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陷阱……。而我国上网的未成年人这么多,难免有一些人会误入歧途,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就算这比例只有百分之一,而这数字还是非常巨大呀。就算没有上瘾,电脑的辐射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还是有非常巨大的影响啊。

  • 露丝这个角色,颇有些神神鬼鬼的味道,充当的角色象是某种非凡的介质,既然有天堂有鬼魂,这巫师式的人物的存在也就有了某种必然性,但露丝的存在只是为可爱的苏茜安排一段还魂奇缘那么简单吗?答案是否定的,露丝并不单单为了一个苏茜而存在,而是为了许许多多个苏茜存在的,苏茜的悲剧不是个例,而是一个相当普遍的存在,作者只是借助了露丝,为我们展示了美国社会未成年人问题的冰山一角而已,至于解决这类悲剧的钥匙,作者把它扔给了遥远的未知,甚至那个杀人狂哈维的结局,也没有象人们所热切期待地那样,被警察抓捕,然后绳之于法,他活得好好的,甚至还在几年后,故地重游了一番,“看望”了一下邻居们,从容地从警察眼皮底下离开,最后,他死于一个发生气率极低的偶然。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生活只是布满了偶然。

  • 长大后,性格依旧没改过来,犹如不着姓氏的江山,野花遍野盛开,草长莺飞,无人可以将我这个劣等子民管辖。这也便成了十八岁以后性子愈发执拗的发端。母亲为此也与我言谈过,这般孩童言行是与这社会脱节的,早晚一天会害了自己。我从果盘里抽出一颗橘子,果皮似乎还带着些青,母亲摇头,说那还未成熟,吃不得。我顽皮地笑了一下,不理会,掰开一瓣出来直往嘴里送,未长熟的橘子滋味自然酸楚,把唇腔齿牙搅弄得不知三月肉味与八月桂香,我看着母亲扑哧一声,忍住,闭了下眼睛,下了肚。“害苦自己了吧?”母亲问。“没有啊。”我假装一脸愉悦。母亲又说:“你这小鬼嘴皮倒挺硬的,那它酸吗?”“妈,甜和酸,我自己会掂量。”一语落地,我便伸手又掰开一瓣青橘放入口中。

  • 其中,让我最深感触的是家庭保护里的第11条: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 3月7日,学校组织我们全校同学去电影院看了一部预防未成年犯罪的电影——《为了明天》。这部电影是一部法制教育片,主要讲现在当今社会,许多未成年人不听父母亲的话,不读书,一天到晚在街上溜达,无所事事,结果造成了犯罪行为。这部电影讲了几个主要的典型案例。

  • 我现在还是一名中学生,我的臂膀还很稚嫩,我还不能离开父母的呵护;我尚未成年,我的知识不够丰富,我还不能离开老师的教导;我尚未成年,我还两手空空,没有一切。我拿什么来爱您,我的祖国?我有一颗炽热的心,我会用一颗滚烫的心去爱您!

  •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我们应躲在温室里好好被呵护着,我们无需面对酷暑寒冬”这无疑成了我们青少年做事的最佳借口。学习上,我爱学不学,谁都没管我;课堂上,我作业不交,爱听课不听课,你也没资格训我,我是祖国的花朵;社会上,我拉帮结派,打架斗殴,警察也没我辙,我是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

描写未成的段落400字
  • 雨,你无情却又多情,而我,也是如此!还记得以前的你吗?从你第一次有了属于自己的思想起,你总在无形之中伤害了许许多多无辜的人。曾经,你用苛刻的语言伤害了想劝你改错的妈妈,用尖锐的语句伤害了关心你的爷爷……他们只是暗自痛苦,并无怨言。也许是你那时只有单纯的思想,并无恶意;也许是你尚未成熟,也未察觉,当对他人的伤害也是不言而喻的。如今的你,早已一耻前雪,但又变得多情!看到校园的一草一木,想到这是在小学在母校的最后一年,你伤感起来,忽然觉得母校好美。每次踏入集体,你总会想:真是个快乐的集体,不知道毕业后我们仍有联系吗?有时想到了毕业,真舍不得我的朋友。我常与小雅诉说着自己的心事,诉说着自己的情感,她总会是一个最忠实的听众。我常与小欢交谈学习的点滴收获,与她谈论学习不懂的难题,她总会是我学习上的助手。我还常与小妮交谈自己眼中的世界和生活,期望的未来与明天,一起奇思妙想,一起天马行空。以后天各一方,相信彼此总会在对方的心田占上一块,难以遗忘!也不知何时,我变得如此多愁伤感!

  • 首先,对中国的未来。我不希望我在未来一起床身处于灰霾的环境下,呼吸着PM2.5超标的空气。再喝一杯有三聚青氨的牛奶,吃具有瘦肉精的香肠,染了色素的馒头和一个煮熟后,蛋黄如弹球一样的鸡蛋;吃正餐的时候,我不希望在餐桌上有漂白加工过的米饭,打了激素的鸡肉,具有孔雀石绿的鱼,有苏丹红4号的鸭蛋,还有喷洒过大量农药的蔬菜;在吃宵夜的时候,我不希望吃上用明胶做出来的米粉和染上黄色素的面。我不希望我在未来用几百块买来所谓的羽绒服里面只是一堆烂棉花;买来的棉被里竟然是黑心棉;买来所谓的名牌包包和跑鞋竟然只是一堆不值钱的冒牌货。我不希望在未来餐厅吃饭时用的是地沟油,不希望在餐桌上丰盛的佳肴没吃几口如垃圾般倒掉,不希望酒店的紧急逃生门堆满了如山的废品,不希望在逛街时见到未成年人出入禁止性的场所,不希望以后的中小学生不要出口成“脏”,也不希望人民为了买一套不起眼的“蜗居”,而被迫过上“房奴”的日子,更不希望人们为了金钱利益与仇恨而蒙蔽双眼走上犯罪的道路……

  • 他靠自己在山里砍了些木头把他的房子翻了翻新,在空地前围了个篱笆,养了头羊,他再把那块荒地松了松土,打算拿来种菜。而生活就靠大鱼,又是帮人修补房屋,上山砍柴,他的日子也就这样过了起来。逐渐地,他有一个还算白净的小伙长成了一个粗实的大汉,这大概是生活的改变吧,这也未尝不好,其实他早该娶个媳妇成家的,可他家实在寒酸,那个时候的女人个个迫切嫁个城里人,好搬去城里生活,要不在乡下嫁个金龟,好的姑娘没几个会看得上江老的,江老虽说长的粗实,五官其实也不错,这或许是那些在乡里那些嫁不出的老姑娘眼里的王子吧。其实江老直到60岁未成家的最大原因是他自己不想,他虽然没有女伴,但他家里并不乏生气,他在家里养了两条土狗,而门外的挂着几个鸟笼,篱笆绕满了花草,随着几十年的变迁,他的房子依旧瓦房,而他的周围都是平房,可这并未使他的瓦房看起来破败不堪,他每年都会修补,填填新瓦,检查房梁有无虫蛀,他的门前挂着张闪亮亮的渔网,散着淡淡的鱼腥味,还有张石头台和几张竹椅,它们都是麻雀爱停留的地方。

  • 有人说法律是有空隙的,并非密不可透。但是,请记住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的制裁是无法逃脱的。而我国2005年发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却是宽容的,其文规定不拘留涉法不深或轻判未成年人与70岁以上的老人,其实法律并不是一条条冷冰冰的条律。它也是有感情的,它只是不想我们误入歧途,想让我们从新走向光明,它是我们社会的绝对保障者。设想若无法律,社会将是如何一片混乱。所以说对于违法的人,它是可怕的。然而对于我们,它是我们生活的保障,它是和蔼的,是可亲的,它以其雄伟的身体,保障了我们基本的生活法则,维护了社会的和平,我不敢说此律是无懈可击的,但我可以说它是宽容的,它为我们每一个人都留了一条退路,浪子回头,金不换嘛,但是,它并不希望有人走这一条退路,法律是公正的,可同时也是冷酷与宽容并存的。没有永远的错,一时之错,它会给你机会,可记住机会并不是总有的,要懂得珍惜,不能利用法律的宽容,一错再错,所以,请记住,法律有情,但不是永远会宽容的。

  • 不过两分钟,便到了学校,我想: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上学迟到了!对了,爸妈呢?我不由自主仰望天空,看见许多小型飞行器。难道外星人要侵略地球,旁边的同学似乎看懂了我的心思,她说:“那是大人们上班用的交通工具。”我惊讶地问:“这么小,你确定是人,不是苍蝇蚊子?”她“扑哧”一声笑了:“这是可以缩小的,里面有许多紧身海绵,外面还有一层海绵防护罩,防止碰坏机器。如果真的碰翻了,里面还有紧身海绵,防止你的身体不受控制地乱撞。还有,如果酒后驾驶了,它会逼你喝醒酒汤,直到醒了才会飞哦。如果你睡着了,头顶上有一个拍头器,会把你拍醒!”我此时嘴巴大得可以塞下两个鸡蛋了,不过我还是问:“会污染空气不会?”“不会的。它是靠空气发动的,另外提醒你一句,未成年人不许驾驶!”说完,她得意地走了。此时,我像一个木头人,呆呆地站着,想:天空不像马路有红绿灯,还有路口,天空就像是草原,没有约束。那飞起来真是方便、快捷、安全。

描写未成的段落300字
  • 刘邦狼狈逃至下邑,惊魂未定,心灰意冷,万念俱灰。他沮丧地对群臣说:“关东地区我不要了,谁能立功破楚,我就把关东平分给他。你们看谁行?”在此兵败危亡之际,又是张良匠心独运,为刘邦想出了一个利用矛盾、联兵破楚的策略。他说:“九江王英布,是楚国的猛将,与项羽有隙;彭城之战,项羽令其相助,他却按兵不动。项羽对他颇为怨恨,多次振使者责之以罪;彭越因项羽分封诸侯时,没有受封,早对项羽怀有不满,而且田荣反楚时曾联络彭越造反,为此项羽曾令肖公角攻伐他,结果未成。这二人可以利用。另外,汉王手下的将领,只有韩信可以委托大事,独当一面。大王如果能用好这三个人,那么楚可破也。”这就是着名的“下邑之谋”。

  • 我们尚未成年,也许,还不能像周总理那样,为人民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也许,还不能像革命烈士那样,用鲜血和生命去换取光明;也许,还不能像运动健儿那样,用汗水谱写祖国的光荣与梦想。但是,我们可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以实际行动去爱国。具体的说,尊重祖国的语言和文字,热爱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这是爱国。每天节约一度电,一滴水甚至是一粒米,缓解国家日益紧张的资源危机,这也是爱国。我们每人都多植一棵树,多栽一株草,多参加一次环保活动,祖国的环境定然会更加美丽,这是爱国。关爱家人,关心集体,热爱家乡,崇尚团结互助的和谐氛围,这也是爱国。当然,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心系国家的前途与命运,做一个尚礼明志,博学善思之人,这更是爱国。

  • 《不再让父母流泪》讲述的是一些未成年罪犯的事例及他们的感悟,其中警示篇中讲了张某在2013年5月25号因犯抢劫罪被逮捕,他在2012年12月17号也曾因抢劫罪被逮捕,被法院判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元。在服刑期间应当改过自新但在2012年5月24号深夜在诸暨某地对赵某心生歹念,殴打并索要现金,但赵某没有现金,于是抢走其手机并趁乱逃离现场。结果没想到在案发第二天就被警方逮捕,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等到冰冷的手铐铐住他们罪恶的双手是才认识到错误,想改过自新,已经来不及了。张某其实才17岁,他要在监狱了度过他的18岁生日。

  • 向上吧少年!我们都是学生,“学生”是干嘛的?没错,就是学习的。你为什么而学习?为理想,为目标,为未来,为生活……这都可能成为你的动力。可现在呢,“学生”大都不想学习,为什么?因为苦因为累因为要做试题因为要考试……种种理由,无非是烦躁,懒惰的本质。可人活着就没有点追求了吗?现在苦现在累,还不都是为了自己的未来吗!奋斗几年,你的梦想就会实现;玩上几年,你的梦想就要破灭。你能够算得清这笔账吗?学习的确是为了升学,但升学却是为了生活。现在的条件太优越,所以我们感觉不到危机感,在家有父母疼着,在校有老师看着,即使到了社会上,未成年人还有保护的呢!可到了你真正长大了,要去实现梦想了,一切都晚了。“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诗句你应当听说过吧,古人十年寒窗苦读,只为那金榜题名:周恩来十岁知书礼,只为那中华崛起。或许我们没有那么高的宏伟志向,但为了自己,为了梦想,少年们,我们一同努力吧!

  • 中学时代,“法”的影响从社会蔓延到了社区,蔓延到了学校,蔓延到了我们的课本上,变成了一串串长长的专有名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事纠纷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它的意识覆盖了漫漫苍穹茫茫人海,立足于自然之间,又涉足于人类社会;它的触角触及我们的形为活动,也触碰到我们的精神世界。让那小小的萌芽生长出柔嫩的枝叶。

描写未成的段落200字
  • 李冠丰,作为著名歌唱家李双江的儿子,本应努力学习,做国家的栋梁之才,为国家增光添彩。他的母亲梦鸽曾经对他说过:“一定要的诺贝尔奖金,一定要当大人物。”但这位“星二代”,从小就就被父母宠着,娇生惯养,从来不会为别人考虑。一个刚满17岁的孩子,竟然15岁时无照开车撞伤一对夫妇并下车殴打对方。一年的劳教后,李冠丰丝毫没有悔改之意,还未至半年,便因xx罪而被警方刑事拘留。如此让人瞠目结舌的劣迹,竟然是出自一个不到17岁的未成年人之手。这场惨剧究竟是谁的过错呢?网友戏谑其“如今大人物是当上了,全国闻名···但诺贝尔奖怕是没戏了~”

  • 有一次,我在新闻上看见一名未成年男子进入了网吧,第二天也没回家,他的父母就很着急,赶忙去了他的朋友、亲戚家找,可连个人影都找不到,在他母亲心急如焚的情况下,他们报了警,在警方的调查下,终于在一家网吧找到了她的儿子,可惜的是,发现的时候已经死了,双手僵硬,似乎还在敲打着键盘,连死的姿势都还保持着玩电脑的样子,在当天下午,警方把这名男子抬出了网吧,这真让人心寒,沉迷于网络,却把自己性命给搭了进去,问世间,又能有什么比生命更珍贵呢,只是可怜了他的父母,好不容易拉扯大一个孩子,还盼着儿子以后能有出息,为自己争光,却被网络夺去了生命。

  • 我听过一个故事,讲的是三个采花女。第一个采花女采集的是“昨日之花”,可“昨日之花”早已凋零,不管采花女怎样寻找,都找不到这“昨日之花”,第一个采花女很失落。第三个采花女采集的是“明日之花”,可“明日之花”未成花朵,不管采花女怎样寻找,都找不到这“明日之花”,第三个采花女很失落。唯有滴二个采花女采集的是“今日之花”,今日之花开的漫山遍野,虽然繁多,却不失她那独有的高贵姿态,第三个采花女采到了易失易得的“今日之花”。

  • “你们可以来看一看《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校规》《校训》《班规》《班训》《加分法》《扣分法》《闯祸惩罚法》《记过法》《记功法》《学院十禁》《学院就餐法》《学院就寝法》《挑战法》《战斗十禁》《战斗法》《考试法》《文明礼貌法》《备忘录》《学生守则》《学生十禁》《作业法》《解便雅观法》《联盟购物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联盟宪法》《言行举止法》《上课法》《聊天用语法》《玩笑法》《教师尊敬法》《听讲需知》……”

  • 所谓“续写”,就是写出原文未写或未成写尽的内容,使之成为一篇完整的文章。打开现代文学大家鲁迅先生的《故事新编》(鲁迅先生的第三部白话体小说集),可以看出,其中不少篇目的题材都是来自《三海经》或古代文献。学生的“续写”练笔虽然达不到作家的水平,但是,在教学中将阅读与作文结合起来,既能深刻理解原文的要旨,又能根据“续写”的要求,进行合理想象或发挥,岂不是起到一石二鸟之功效。因此,“续写”是练笔的好途径。

描写未成的段落100字
  • 我一直有一段无法言表的青春,在流年未亡之际,我如流星一般,划过天际时,留下七月的尾巴,但是,八月的未央却无法抓住,那个白衣少年,那束尚未成熟的风信子,一切都在预示着我们的离别,也许,当天黑以后,我们就会有了不同的生活,只是,那段永远的感情,又增加了永远。

  • 阳光依旧充满活力的舞动在我的心间,春风仍然含情脉脉的抚摸我的脸。在这样一个向未成年告别的时候,我看见了青春从头顶悠然飞过的影子。我伸出手想去感受眼前的这两个世界的异同,在接触的一霎那却收回来了。出于一种心底的恐惧。

  • 我是一名初三毕业生,今年16岁,虽然我由衷的希望可以参加青奥会,但国家法律明文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许参加青奥会,我想天下最大的悲剧莫过于此。还有一个多月,我就要参加中考了,中考——人生的重大转折点,我将会努力拼搏这30多天,正如爷爷所说:“过了这个村,没了这个店”。让自己同南京的未来更加灿烂。

  • 我想:十八岁,正是幼稚走向成熟的过渡期,可以出门远行了。每一个未成年人都会眼红走出家门的人,因为他们可以摆脱所有的约束和羁绊,在广阔的天地中尽情地发挥自我,实现伟大的理想和抱负。远行对于每一个稚嫩的生命来说都是愉快而充满新鲜感的……我对这本书来了兴趣,于是把它细细品味。

  • 这里有和我一样贫穷的学生,和我一样赤脚带地瓜签上学的儿童。虽然我曾受过部分学生的轻视,骂我“跛脚”,本可好好地教训他一顿,但他们是无知的,未成熟的,虽是这样,我所受的鼓励、帮助、尊敬,却远超过这些好几倍。他们常自动地替我解决难题,爬山阶梯,过斜坡的时候,他们会扶我上上下下,在路上遇到我拿较重的东西时,他们都抢着帮我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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