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乞怜的段落
描写乞怜的精彩片段
  • 乞怜

    描写乞怜的段落

    高中了,日子很累,在学校的日子,常常是拖者疲惫的身躯无奈的从暖和的被窝里爬起,一副倦怠的面容,人人如此。可是,我们又能够说什么呢?埋怨?唾骂?无话可说。到头来,无奈且顺从接受。一些人抓紧了时间,学习,说是为了实现自己远大的梦想,为了自己,为了家人,还有自己的的将来。一些人,无所事事。家里有几个臭钱的,比吃,比穿,比耍。每天都是满面春风,生怕谁不知道他的生活过得有多么的美好,都不知道,掩藏在那层虚假笑脸背后的丑陋嘴脸,在家里人面前摇尾乞怜,委曲求全的模样。曝光后该是多么的可笑,可耻。家庭条件不怎么好的,而又反感学习的,是活生生的输给了现实!他们认命了,一辈子劳苦的命。他们并不是不想用什么知识去创造财富,只是认定了自己没那个能耐。都是些不堪一击的家伙,我还能说些什么呢?没什么可说的了。哎!时间啊,时间,我追得越急啊,你就跑得越快。这种感觉就好比一个男的喜欢一个女的,而那个女人却不喜欢那个男的,男的使劲的追呀追,女的使劲的跑啊跑,追得越快,跑得有越快。天意弄人啊!

    深夜小思》的优美段落摘抄
描写乞怜的段落
  • 首先,我想谈谈那:“三声唤出扶桑日,扫败残星与晓月。”的大公鸡。说起公鸡,我真是肃然起敬。它永远高高地扬起头颅,傲视一切权贵。它的骨气是动物界中少有的,它不象狗那样摇尾乞怜、低三下四、奴颜媚骨,也不象羊那样胆小怕事,一律忍让,也不会像鹦鹉那样只会跟着主人学舌。它追求自我独立品格,它从不会低头、不会献媚、不会温柔、不会顺从。为此,虽常常召来主人的反感,被人称为“不知天高地厚的公鸡”。可是,它一点也不为自己遭遇不平而抱屈。依旧是准时地为主人服务,催其早起。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无论风吹雨打,还是雪虐风嚎,它每天都在五更时分划破拂晓,将世间万物从沉睡中唤醒。其守时,守信的表现,难道不该成为人们的楷模么?

  • 童年里,水永远是孩子们最好的玩伴,热浪逼人的夏日中午,三五成群的呆在河边,没有瞌睡和午睡,精力充沛地闹腾。游泳的、戏水的、假模假样学大人洗衣服的,甚至还有单纯把胳膊或腿放在水里一阵乱搅和的,水里经常漂来上游丢下的东西,绿油油的一把秧苗,湿淋淋的水草,半个西瓜皮,有时还有小狗的尸体,无论是什么,都能激起我们极大的兴趣,恨不得用放大镜去研究其中的奥秘。实在热得受不了,哼哼唧唧地去老爸那里蹭钱,多数时候我们都会表演前一秒摇尾乞怜,后一秒趾高气昂的把戏,攥着两毛大钞,兴冲冲地绕着小商店的大冰柜转,花花绿绿的冰棒晃花了眼,在反复地比较和犹豫后,终于下定了决心“一个老冰棍!”,毒辣的太阳下,我们吃得分外香甜。

  • 人类是高级动物,而我们却是遭人唾弃的低级生物。我们同样希望得到最起码的尊重,即使我们没有做人的资格,那份祈望依旧存在,并且从未消失。我们渴求人类给予我们一点机会,但如今我们仍旧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这是哪种生物愿意过的生活——这度日如年、虽生犹死的日子?没有任何生物斗胆否定这个观点。但我们却日日饱受煎熬,期待黎明曙光的到来。它像是人类口中有能力拯救世界的超人。我们只希望拥有一个值得被珍视的机会,纵使我们看起来不需要任何人的乞怜。或许是我们太过懂得伪装,所以人类从不愿意施舍那一份随意的同情,但我们同样不需要人类随心所欲的杀戳。佯装不是犯罪。

  • “孝子”之说,并不偏激。我看见过不少的孩子鼓噪起来能像一营兵;动起武来能像械斗;吃起东西来能像饿虎扑食;不如意时撒泼打滚有如羊痫;玩得高兴时能把家俱什物狼藉满室,有如惨遭洗劫;……但是“孝子”式的父母则处之泰然,视若无睹,顶多皱起眉头,但皱不过三四秒钟仍复堆下笑容,危及父母的生存和体面的时候,也许要狠心咒骂几声,但那咒骂大部份是哀怨乞怜的性质,其中也许带一点威吓,但那威吓只能得到孩子的讪笑,因为那威吓是向来没有兑现过的。“盂懿子问孝,子曰:‘无违。’”今之“孝子”深韪是说。凡是孩子的意志,为父母者宜多方体贴,勿使稍受挫阻。近代儿童教育心理学者又有“发展个性”之说,与“无违”之说正相符合。 

  • 在得知罗切斯特对她狂热地爱,并且要给她一个婚礼时,她的心情尽管激动,但绝不忘形。当婚礼被打断,罗切斯特发了疯的女人暴露在他人面前,简.爱默默地脱下婚纱,换上属于她的灰色连衣裙,面对罗切斯特一声声爱的呼唤,她仍然忍下心来,一贫如洗的离开庄园,来到一个陌生的小镇。因为她的自尊无法让她接受和一个有妇之夫一起生活。她要的并不多,要的是一份简简单单的爱,她要的是心灵的契合。所以在罗切斯特双目失明时,她反而不再躲藏,毫不计较地来到他身边,嫁给他,悄悄地举行了婚礼。她勇敢地向她爱的人表达了爱意,但并不卑躬乞怜,阿谀献媚。相反她义正严词地表达了自己婚姻的独立自主以及男女平等的主张。用爱呵护这个受伤的男人,悉心照顾他。得到了自己所终生追求的简简单单的爱,和她的爱人厮守一生。

  • 他始终相信她是不能背叛他的,但谁又能想到她真的背叛了他,把他们俩的秘密都告诉了别人,还找来一些外人来教训他。他真的好难过,这难道都是他的错吗?回想起当初两个人好的时候,她也没有拒绝他,还是那么的乖巧依从,可到这种地步就一反常态了呢?反咬他一口,说他如何不检点,对她怎么样了,又怎么那样的对她了,说他下贱等等,一些女人管用的伎俩全部用上了,他象受伤的狗跪在那些人的面前,他并没有象他们乞怜,说那一切都是他的错,他把一切的错都承担了。可她为了好好地教训他,怕他反咬她一口,就把他发给她很肉麻的短信,做为呈堂证供逼使他让他招。其实她可不必那样做,他根本没有象她想得那么龌蹉,她也万万没有想到他把一切都招了,而且还那么的不加思索的全部都承认了。可是她为了挽回她少女的自尊,还在那些人面前,装着哭得好伤心,你说那些人能放过他吗?到后来,就是一顿狠打。

  • 没精打采的走着,一经意就到了南高门侧。照例有几个乞丐冒雨乞怜。与往日不同的是,今天多了一个浑身穿得破旧不堪的老婆婆,她头发花白,满脸皱褶。在初春的风雨中瑟缩着坐在建设银行的台阶上,面前摆放着一个用于乞讨的破碗。在她的前面不远处,还有一个我很熟悉的乞讨者。那是一个双腿缺失的中年男子,短短的身躯躺在自制的简陋的木板上,木板下方有两个轮子,需要移动时,他便一手摁在地上,身子向前用力,便能行动了。他的身子沾满了污水,脸上也脏兮兮的,总是仰着脑袋,嘴里不知念叨着什么,向过路人请求着。我一眼看去,他们的面前稀稀拉拉散落着几张一毛两毛的零钱。估计加起来也不够一顿饭钱吧!

  • 如果一个人不喜欢你,你劝了和求了还是没有用,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对缘分勇敢说不。所谓“天涯何处无芳草,隔夜开门便是春。”不要屈间于自己的小世界,应该把握当下,着眼未来。不止一个朋友问过煜龄这样的问题:什么样的人才值得你去怀念?我的观点是“一个人如果只有两粒米而他愿意分一粒给你,说好听点你应该赞扬他心善和仁慈,有乐于助人的优良道德,然后你会大肆的倡导人们向他学习;但是说难听点那是施舍,那是因为他觉得你没用才会给你,那是因为他同情你也嘲笑你是弱者的表现。正因为你是弱者,正因为你没用,你才会分到他的东西,你才会摇尾乞怜的去乞讨活下去的希望。所以一个勇敢的人,一个有尊严和志气的人他会像陶潜一样死不为五斗米折腰。”什么样的人值得我去怀念?这就是煜龄的答案。

  • 汉朝文学家司马迁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集体而死,必是重于泰山,小高波正是为着这座泰山而永生。生与死,千百年来有人歌颂有人笑,更有人长叹一声:“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其实生与死只是一线之差,便是有气与无气。有人死得气壮山河,那种人,以着另外一种方式存活,可得其所:有人死了,遭千古唾骂,万人践踏,那种人,为求一丝生机拼命乞怜,却终为土灰。不必太看重生死,该来的时候会来,该去的时候会去,无愧于自己的生命,更无愧于自己在世界上存活,又何必执着于一个想法或一个将来的结果。关天培身上的刀疤,黄继光胸膛的枪洞,都一次次地说明了这个道理。

  • 《变色龙》告诉了我们:在沙皇俄国将军家中的一条狗比平民百姓还要重要,巡逻官奥楚美洛夫之流在有权势者的家犬前摇尾乞怜,而对老百姓却张牙舞爪,蛮横娇纵。《变色龙》就是契诃夫送给人世的一面镜子,一个警示,在百余年后的今天同样还是有人身上有着“变色龙”的奴性,表里不一;《万卡》可以说是《苦恼》的姐妹篇。都是抒情心理短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九岁童工的稚真心灵,他的学徒生活的苦楚,他对祖父和家乡的眷恋——这一切在篇幅不大的作品中巧妙地互相穿插和渗透,短短几页字就写出了童工生活中的酸甜苦辣,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短篇小说《钉子上》和《一个文官之死》一样,都展现了但是沙皇俄国在官场上的丑态:强者霸道、倨傲专横,弱者低头哈腰、不敢反抗。臭虫般的切尔维亚科夫以及他的奴才们的心理正是这种官场生活的产物。

  • 有一天,一个强悍的高个子男生,拦在一个新生的面前,颐指气使地命令他替自己做事,新生初来乍到,不明白其中“愿委”,断然拒绝。高个子恼羞成怒,一把揪住新生的领子,劈头盖脸地打起来,嘴里还骂骂咧咧:“你这小子,为了让你聪明点,我得好好开导你!”新生痛得呲牙咧嘴,却并不肯乞怜求饶。

  • 我们还见到了动物朋友们。鸟儿练着嗓音,揖礼一听,你就会觉得新的歌唱家诞生了。蝴蝶互相嬉戏,你不让我,我不让你,好像两蝶都在“撒娇”“发嗲”。蜜蜂最勤劳,采集花粉酿蜜,为谁辛苦为谁甜?最爱的莫过于一只乱跑的小狗。见到我们“汪汪”地轻吼着,蹭着我们裤子的裤筒,毕竟摇尾乞怜是它的本性。

  • 我开始像条得水的鱼一样冲向了深水区,可能那个五十米的泳池,就那么一小段距离我用尽了我能用的泳姿,就是那么欢腾,只是在我出水时见到了至今为止我认为最可爱的女孩,天真无邪的笑容,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么的迷惑我,只是着迷,着迷,以至于我可能看起来像条哈巴狗,游在她身边摇尾乞怜。

  • 正如那个递了十块钱的行人,我们时常以救世主的姿态用怜悯的眼光去看待那些遭遇着不幸的人。殊不知我们怜悯的眼光会像那锋利的匕首刺穿他们脆弱的自尊的外表,割得他们体无完肤。直到有一天,他们丧失了羞耻之心,丧失了自尊,真正成为如丧家之犬一样会摇尾乞怜的乞丐,是我们的施舍造就了乞丐?!这是令人惊叹更值得反思的现象。

  • 我一直认为,坐下是一种与大地更为亲近的姿态,可以不断汲取底层的力量;坐下也是一种安定从容的姿态,展示着灵魂的倔强与高贵。不愿碌碌无为。不愿摇尾乞怜,却能耐住坐下的寂寞,自在愉快地欣赏自然,体会深远的人生,永远不失望,不放弃。

  • 不公的命运是懦弱的人给自己的借口,他们也许只奢望上帝的乞怜,却不愿以自己的双手的努力去换取没好的明天;型芯只有自己才能改变命运是自信的人的动力,他们也许经历了更多的艰苦挫折,却不愿停下自己的脚步相信命运。

  • 三张学费银行代扣的票据,共计18280元。家里有我和弟弟两个人上学,对于普通的农村家庭来说,负担是不言而喻的。但绿色通道,生源地贷款还有贫困生库,妈妈都坚决反对。她宁愿自己出门打工,自己的女儿兼职去赚,也不向别人伸手。“耻向东君更乞怜”的梅花如此,妈妈教我也应如此。

  • 恬情绸缪雾雨电,激流荡漾家春秋。觉慧走了,随着永远向前流去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走了,将深不见底的龙潭虎穴抛在身后,将十八年的对峙与叛逆抛在身后。巴金亦是如此,在随想中解剖自己,拷问良知,甚至不忘记小狗包弟乞怜的眼神。之后,他也向着新世界去了,留下一个真实而深刻的背影。

  • 习惯了低头,习惯了谦卑,习惯了顺从,习惯了感恩。他们追尾跟随,鄙俗的眼睛看去是在乞怜,其实却是高贵的泉涌相报。他们流浪于繁华的城市里,隐匿于尊贵的人群中,对每一个行人,从心底里给予最真诚的祝福,给予最纯朴的跪拜。

  • 在学校,我习惯了舍友们的欺辱。面对他们的支使,诸如打饭、倒水之类的,我从未拒绝过。几乎每天都有人戏弄我。但我从未想过要报复,我生的就是这个贱命,就像一只忠诚的哈巴狗只会在主人面前摇尾乞怜。我相信来生,他们肯用良心的泯灭来换取对我的欺侮,是他们的不幸。

描写乞怜的段落400字
  • 那是一个早晨,早早升起的冬日挥去了冬天的寒冷。我背着一个轻盈的书包往学习班走去,汽车从我身旁飞驰而过。突然,耳边传来碗敲地上午声音,“咚咚”,一向厌恶乞丐的我意识到前方有一个乞丐。我硬着头皮往前走,眼睛使劲往马路上看。“咚咚”,碗敲着地的声音越来越像,靠近了,近了,更近了!我的心绷了起来,不知怎么了的,我的头忍不住往乞丐的方向去,眼睛不由得落在他的身上。他的穿着衣衫褴褛,他的一只手掌总是往下垂着,像是被病魔弄成这样子的。他的另一只手拿着一只不新不旧的碗。他的脸很黑,不知是弄脏的还是被晒的,他骨瘦如柴,眼睛很小,眯成了一条缝。他的目光带着可怜的气息,那是一种乞丐特有的目光。他的眼睛不住地大量着来来往往的人,请求过路的人给一分钱。我渐渐走近了他,看得更清了。他的目光十分暗淡,可怜巴巴地望着来来往往的人。一旁的人将钱投入碗中时,他的目光立刻亮了起来,不住地磕头,叫着:祝您万事如意,一路顺风。说完又路向另一个过来的人投以可怜的目光,摇尾乞怜的样子。

  • 狼应是在烈日下追逐风的精灵,而不是在笼中摇尾乞怜的家犬;它们应秩序井然——狼酋在最上方,成年公狼、母狼、草狼······一一分布,构造狼族的社会,而不是混乱地躺在笼中消磨一生;狼族应崇尚力量与弱肉强食的世界观,不去拥有任何同情心与软弱,不会为了感情而去影响判断,为了生存而奋斗,而不是连脑子都不动,依靠人类的怜悯吃的脑满肥肠;他们应是理性的,是无情的,这使狼群构成了一个紧密的团体,生存了下来。回想以往,威震山河的恐龙被陨石焚尽,叱咤风云的猛犸象、剑齿虎被冰河封存,唯有不起眼的狼,在无数次生死的徘徊后,活了下来!而看今朝,在笼中的狼已被舒适安逸的生活抹去了千百年来的求生本能,做到了“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一位泰山崩于面前,他们早已被吓傻,麋鹿兴于左,它们会嫌捕杀麋鹿太麻烦,哪有一张嘴就已切割好的新鲜肉块吃起来舒服,正如张庆和的《关于狼的记忆》中写的,动物园中的狼和死去的狼已无区别,即使他们生龙活虎,也只是吃太饱了而已,游客完全不会去害怕这些披着狼皮的“温驯者”:它们已被动物园调教成了一只只羊!

  • 那是一个晴朗的早晨,我和爸爸出去晨跑,在回来的路上闻到了一股香喷喷的味道,作为一个职业吃货,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寻着气味找这不知名的香味来源。味道越来越香啦!我睁开眼,激动地想哭——久违的爆米花呀!我缠着爸爸要他买,爸爸无奈答应了,可是却发现没有我爱吃的大米花,于是问那个穿深蓝色外褂的老头:“什么时候有大米花?”老头把他那双粗干树皮似的手往衣服上擦了擦,抬起头,我正撞上他那浑浊的目光,顿出一种乞怜的感觉,也许是我面对这种人时,莫名产生的一种我尊他卑的感觉。我扯了扯爸爸的袖子,小声说:“太脏了,算了吧!”爸爸好像求之不得,便找了个借口:“那明早我们再来吧,您先爆大米花。”“明天什么时候?”老头有些渴求,也许是卖这玩意儿赚不到什么钱吧。“还这个点儿,晨跑的时候。”爸爸觉得他有些拢荒头称鹄础行行,明天一定来啊。”他的声音在我耳边渐渐变小了,我回头,他的身影也模糊成了一个深蓝色的点,如同我脑海中激起浪花所溅起的水滴,很快消逝了。

  • 冥冥间,书页渐渐有了一定的厚度。林道静们的故事,让我强烈地感受到了那个时代的青年学生和爱国知识分子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以及对自由与真理的不懈追求。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在那个时代,知识分子只有投身到革命的洪流中,将个人命运融入到祖国前途和民族命运中,才能寻找到自己的出路,才能有光明的前途,其青春才是壮丽和辉煌的。生与死,千百年来有人歌颂有人笑,更有人长叹一声:“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其实生与死只是有气与无气的一线之差。有人死得气壮山河,那种人,以着另一种方式存活,可得其所;有人死了,遭千古唾骂,万人践踏,那种人,为求一丝生机拼命乞怜,却终为灰土。不必太看重生死,该来的总会来,该离开的就算哭得歇斯底里也无济于事,倒不如无愧于自己的生命,更无愧于自己在世界上存活,所以,又何必执着于一个将来的结果?关天培身上的刀疤,黄继光胸膛的枪洞,都一次次地说明了这个道理。我抬眼,试着看清楚远方的红日,隐隐感觉它在冲我笑……

  • 在我童年时期,每当看到路边流浪乞讨的老爷爷,老奶奶,总会情不自禁的拿出自己的全部“家当”送给他们。说是“全部家当”其实也就是几张揉的皱皱的毛票和几个棒棒糖(毛票还是在徘徊在商店门口几番踌躇下才下决心放进存钱罐的)。有时候实在是“囊中羞涩”的时候,便准会用可怜巴巴的表情握着妈妈的衣角,摇尾乞怜般的讨几角钱,然后飞奔向流浪乞讨的人的那只破碗,每当听到破碗中响起的那一声“叮当”声时,一股自豪之情便在心中油然而生。而妈妈呢?每次都会站在一边微笑的看着我,那微笑的目光中包含着赞许、鼓励还有丝丝温情,让我觉得自己好伟大。那时我并不知道“助人为乐”,“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等等,只知道那些人很可怜,需要我的帮助,只知道妈妈的微笑告诉我我做的是对的。因此,从那以后我幼小而单纯的心灵便播下了一个梦想:好好学习,长大后有足够的能力去赡养父母,帮助那些流浪,无家可归的人

描写乞怜的段落300字
  • 此外,郎咸平现象还代表了主流经济学家的无能和经济学界的黑暗,他反映经济学界在民生问题上的集体失语。就像他说的那样,中国的经济学家要么没能力,要么没有良心,因为,那些所谓的主流经济学家已经丧失一个知识分子的气节和傲骨而退而求其次选择了与权贵为伍,在物欲面前堕落为既得利益集团的帮凶,阿谀奉承。摇尾乞怜,遮掩甚至美化问题,成为阻挡社会进步和阻碍民生问题得以解决的绊脚石,他们称之为宠物经济学家。有人说,郎咸平现象反映的是大众普遍缺乏思考,还说是表明中国大众心理深层的躁动情绪。这些论断是站不住脚的,毛主席说的好,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而且居然还有人说,老百姓往往并不知道谁捍卫他们的权利,简直是谬论,我在这里想引用一首诗来回答,那就是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人,人民会把他摔垮,而俯下身子为人民做牛做马的人,人民会把举得很高很高。

  • 《变色龙》告诉了我们:在沙皇俄国将军家中的一条狗比平民百姓还要重要,巡逻官奥楚美洛夫之流在有权势者的家犬前摇尾乞怜,而对老百姓却张牙舞爪,蛮横娇纵。《变色龙》就是契诃夫送给人世的一面镜子,一个警示,在百余年后的今天同样还是有人身上有着“变色龙”的奴性,表里不一;《万卡》可以说是《苦恼》的姐妹篇。都是抒情心理短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九岁童工的稚真心灵,他的学徒生活的苦楚,他对祖父和家乡的眷恋——这一切在篇幅不大的作品中巧妙地互相穿插和渗透,短短几页字就写出了童工生活中的酸甜苦辣,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短篇小说《钉子上》和《一个文官之死》一样,都展现了但是沙皇俄国在官场上的丑态:强者霸道、倨傲专横,弱者低头哈腰、不敢反抗。臭虫般的切尔维亚科夫以及他的奴才们的心理正是这种官场生活的产物。

  • 他把锄头靠在用劈开的树干扎成的围栅上,沿着那片玉米地走去,宜到他看不见小屋为止。他双手一撑,纵身跳过了围栅。猎狗老裘和亚已跟着他爸爸的运货大车上葛拉汉姆斯维尔去了。但是哈叭狗列泼和新来的杂种狗潘克,看到了他跳越栅栏的身影,一齐向他跑了过来。列泼的吠叫声很低沉,那小杂种狗的吠叫声却是又高又尖。当它们认出了他时,就乞怜似地摇起它们的短尾巴来。他把它们赶回了围场。一它们也就只好在后面漠然地望着他。他想,这真是一对糟糕的家伙。除了追赶、捕捉和咬死猎物之外,再也没有什么别的长处了。而它们呢,除了早晚间他把盛着食物渣滓的狗食盆端来时,对他也是不感兴趣的。老裘利亚很会亲近人,可是老掉了牙的它只对他爸爸贝尼·巴克斯特一个人表示忠诚。裘弟曾竭力想讨得裘利亚的欢心,可是老猎狗对他毫不理睬。

  • 最后,我和他一同踏着小路,边走边唱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他有一张足以开天辟地,气吞山河的大嘴。还有四只足以顶天立地,拔山扛鼎的双足。看口中,他上下两尺像连绵的山峦。四只大脚一步一印,矢志不渝,绝无退路。都说好马不吃回头草,好狗也是一样。别看有些狗,天天跟着主人东奔西跑,摇尾乞怜。其实他们的心里要远比我的狗友空虚。而狗兄对我虽然是忠贞不二,但却从来不肯跟在我的身后,成为我的尾巴。因为他有他自己的方向,也有它的目标。他不会因为听从我的号令而放弃自己的选择,他的步伐坚定不二,使即知道前方的路上布满荆棘,也决不会后退一步。他跟我说,这是他的骨头定律。要是后退一步的话,就永远也吃不到新鲜美味的肉骨头了狗有大脑,所以他有思想。狗的思想进一步便可以成为人,人的思想退一步便成了狗。

  •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一个人并不能因为诸如贫穷、残疾等因素而向人摇尾乞怜,所谓“嗟来之食”,其实际意义也不过是一纸出卖灵魂的“卖身契”。作为一个中国人,更应该明了并继承这种勇往直前、不畏不惧的奋斗精神。要奋斗,还需要坚强的意志。因此,就离不开苦难即逆境的作用。当然,也并非苦难才能使人意志坚强,不管,事实证明,苦难是磨练意志的最好方法。爱迪生曾说过:“天才=1%的天分+99%的汗水。”由此可见,一个人要取得成功,主要是靠奋斗。我们不可能奢望谁会在我们饥饿时送来美味佳肴,那是无助,疑虑,恐怖,甚至憎恶。要想不被饿死,就得握紧拳头去奋斗,去拼搏那一份属于你的未来。

描写乞怜的段落200字
  • 大千世界,既有红尘的喧嚣也有寂寞的凄凉。大凡能够接受孤独的人才能理智地品位欢乐的美,且在欢乐的氛围中依然保持着清醒和理智,因而才略去了多少“欢乐之后就是冷漠”的无奈。那种只愿面对欢乐,时时祈盼欢乐的人似乎很难做到沉稳练达,处变不惊的。一旦遇到坎坷挫折,要么是一蹶不振听从命运的摆布,要么是怨天尤人甚而是自甘沉沦。他们缺少的就是与生命抗争的勇气和毅力,有的只是对命运的逆来顺受和摇尾乞怜。能够坦然地面对孤独接受孤独继而用心去感悟孤独的人,才是生活中的智者勇者,才能够在短暂的生命中奏出一曲曲壮丽的生命进行曲

  • 狗的身体语言比猫简单多了。高兴时就摇尾巴,激动时就跳跃,前脚踏步,耳朵塌平,甚至会搭上来舔我们的脸。生气愤怒时龇牙咧嘴,全身僵硬,四肢伸直,耳朵竖直,尾巴小心翼翼的慢慢左右摆动同时发出低沉的吼声;这时,人们再接近它,它就大叫。害怕时狗会缩着身体,尾巴下垂,耳朵也后缩,严重时会发抖,甚至大小便都出来了。无聊时,全身懒散,没精神,甚至伸懒腰,打哈欠。期盼时,它会坐正,摇尾巴,定神看你,同时发出”恩恩恩“的乞怜声。撒娇时,会依偎过来,一遍一遍地舔你。它完全顺服时,会躺在地上四脚朝天,甚至,当你接近时,它会来舔你的手,下巴,鼻头。

  • “贝贝”经常跳上床,在床上打滚,热起来的时候会跑进厕所,跳进有水的桶子里,痛痛快快洗个凉水澡。有时,它在门口“汪、汪、汪”地叫个不停,让人想骂又骂不出口。“贝贝”调皮,常把东西打翻,而又摇尾乞怜,让人哭笑不得。“贝贝”有时会很凶,每当有人来玩,它便虎视眈眈地盯着那个人,让人觉得身上发颤。当有人逗它时,它神气活现,东跑西跳。“贝贝”非常活泼,经常从人的胯下钻过去,像人一样悬起前腿蹒跚几步,又在地上打个滚,十分逗人喜欢。

  • ??心中的梅,傲骨的梅。“傲骨梅无仰面花”。凌风斗霜踏雪来,天生傲骨得毅刚。绽放于荒郊野外,不求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不要人嗅味扑鼻,但有暗香沁月夜。清香飘逸,不是自我标榜;疏影横斜,更不是孤芳自赏。寒冬过去,梅花凋落,但她决不向“东君”乞怜哀求,去百花丛中得到一席之地。冷对尘世,冷对权贵,冷对残酷;笑傲天下,笑对自然,笑迎春到,她绝不为权贵而摧眉折腰。冷眼看世事,与人且无争,纷纷扰扰的尘世,于我有何可求?

  • 到了晚上便带上出门。那小狗摇晃着小白尾巴,身前身后跟着她捡废品、破烂。时间长了,看到的塑料瓶子,还跑到前面帮她叼了过来。她觉得这狗通人性,一天到晚的仰起头,瞪着两只豆豆眼,看她的眼色,跑来跑去帮她干活儿,比起那个进门“张口吃饭伸手穿衣”,稍不称心就骂人,死去男人强得多,晓得她的心思,会疼她;也比那些儿女们好,不会因为做得饭迟了,误了上学的钟点,埋怨她,有一次儿子竟摔掉筷子喊:“不吃了!”扭头便走,她只得暗暗流泪。而小狗即便饿极了,也只不过跟在身后摇尾乞怜,晓得好赖,会体谅人。

描写乞怜的段落100字
  • 今天是圣诞节,爸爸来学校接我,去三汇喝喜酒。车子行驶在曹娥江边。一路上我看到大江两岸架起了无数座坚固的桥梁,格外引人注目。一大片一大片的芦苇在寒风中摇尾乞怜,光秃秃的树枝在寒风中不由的打着冷战,枯黄的小草发出的瑟瑟声响,仿佛在窃窃私语。盼望着春天的到来。

  • 我便去,结果在半路上遇到了一条真狗,它一见我,便“汪汪”地朝我吠叫,昂着头,气势汹汹地朝我奔过来,我被吓得喘不过气来,急得大喊救命。这时,我听到身后有人在“咯咯咯”地大笑,那条狗突然停止了对我的攻击,摇尾乞怜地朝那人跑了过去。我回头一看,原来就是那个小淘气,我的那个小伙伴,她正笑得前仰后合,差点要流出眼泪来了。

  • 这条小狗还特别馋。那天晚上,我正在吃骨头,小狗见了,馋得在我脚边来去,摇尾乞怜,还冲着我“呜呜”直叫。看它馋得口水都要流下来了,我就扔了一块骨头给它吃。只见它一下子接住我丢过去的骨头,嚼也没嚼,就把骨头囫囵咽下去了。可那块骨头太大了,把它的喉咙给卡住了。只见它伸着脖子拼命挣扎了好一会儿,才把骨头生生咽下肚。

  • 有些人养狗就是为了取乐,觉得很有意思就养着玩两天,一但不喜欢了,就马上把它们遗弃。其实狗是非常忠诚的动物,只要同主人生活在一起,它会永远忠实这个主人。那些丢弃自己宠物狗的主人们,如果你们在街上看到了自己丢弃的狗儿,你将如何面对它们乞怜的目光。

  • 怪不得蒋介石都说过,叶挺就是一头猛虎,是敌人的噩梦,让每个敌人都感到敬畏。他是革命事业的先锋,同样跟每个革命者一样,为了我们现在的幸福而奋斗。当叶挺被囚居时,这头“猛虎”也毫不示弱,怒斥蒋介石,无论怎么劝降都没用,还写下了《囚歌》,表明了他宁愿死也不会像狗一样摇尾乞怜着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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