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拿书的段落
描写拿书的精彩片段
  • 拿书

    描写拿书的段落

    记得有一次,写完老师布置的作业,老师要讲一讲。别的同学一听老师要讲题,都吓得直发抖。而我却不害怕,因为我当时很“傻”。当老师要讲题时,别的同学拿书的速度那是很“迟钝”,我却速度的不能再速度了,我第一个拿出来,老师正巧没有书,看我第一个拿出来便要那我的讲。我却很高兴,以为这是我的荣幸!别人见老师有书讲了,便迅速拿出来。老师讲着讲着,发现我做的题里有许多的错题,上去给我就是一耳光!我疼得哭了。从那一次后,我也想同学一样慢慢悠悠的拿书了,可是老师总是在我的桌旁等待要拿我的书讲,我只能再次拿出书来,等待着耳光的到来了。渐渐地,我大了,不再像小时候那样“愚蠢”了,老师也不拿过我的书讲了,或许是我的书中错题太多了的原因吧!可是,她那别人的书讲别人也在“等待”耳光的“到来”。生活中,无论我们考砸了还是做错事或做错题,这些耳光一直陪伴着我们。就这样,这些有力而严肃的耳光一直陪伴了我们四年,让我们吸取了许多的教训!时间一秒一秒的过去了,我们渐渐地长大了,离开了老师的耳光,迎来的是下一位的新老师!

    我的潘老师》的优美段落摘抄
描写拿书的段落
  • 到了书房我没找着凳子,突然想起刚才被妈妈给拿走了。没凳子我怎么没拿书呢?我妈这是断了我的后路啊。我望着书柜,看着这一书柜的书可是我要看的书却偏偏是在最上面。书?不错!看着这些书我便有了方法了。我将书柜里的一些较厚的书拿出来轻轻地放在地上,整整齐齐得将它们一本一本地垒起来,再踩再书上踮起脚尖伸手去拿书,之后我又将书轻轻地放回原位。我将书那回房间,接着又拿出了窃读必备工具(手电筒),正式开启窃读模式。我将被子铺好然后我整个身子都钻进去,趴在床上用两手撑着,打开手电筒,讲书翻开便沉浸在小豆豆的生活中了。却又不时的注意父母的动静,预防出现一点儿的差错而被发现。哟,我的手臂麻了,没关系。我翻个身,换一个姿势继续看书。“哒,哒,哒。”不好是妈妈的脚步声,于是我迅速放了一枚书签就将头伸出被窝,闭着眼睛关掉手电筒静静地听妈妈的脚步声。听到脚步声渐渐远去我才重新打开手电筒翻开书继续看。

  • 过了一会同学们都走了,只剩我和王明。我知道我爸爸是不会来接我的,正准备那书包冒雨回家时,看见王明把拐杖放到一边,自己靠在墙边,呆呆地望着远处。我看着王明的拐杖心中油然生出一个坏主意,把他的拐杖拿走,看他怎么回家,于是悄悄的走到他背后,拿起拐杖就跑,这是王明回过头来,呆了一下,就大声叫到:“李华!李华!”我以为他发现我把他的拐杖拿了,于是就说:“你来拿呀!”加快速度头也不回地跑了。当我跑到一个屋檐下避雨时,我才发现因为心急忘了拿书包,无可奈何之下我只有硬着头皮拿书包,还要向王明道歉。正走在半路上,忽然发现一个人一瘸一拐的向我走来,走近一看才知道是王明,我不好意思的走过去,正要向他道歉,他先开口了,“李华,我叫你怎么不理我,我看见你的书包放在那儿了,给你带过来了,给你。”我接过书包,发现是干的,又看见他那淋湿的身子,我想到他为了给我送书包,把书包放在怀里,而身子却被雨淋湿了,再看看他身上的污泥,我知道他一定摔过跤,我不禁热泪盈眶,对他说了声,“谢谢”。他笑了笑,拿着拐杖一瘸一拐的消失在雨中,而我却在雨中久久不愿离去。

  • 在上四年级的时候,我的英语成绩一直不太好,爸爸为了提高我的英语成绩,该我买了一本,《教材全解》,我想拿到学校炫耀,就把它装到书包里,来到学校同学们看到了书,都用羡慕的眼神看着我,夸我有个好爸爸,我高兴极了,走到校园里,我感觉花朵对着我点头,小树叶再煮而又摇摆,好现在夸我有个好爸爸,我神气极了,但这本书正好被同学看到了,只见他从书包里掏出一盒维c糖,在我面前晃了晃,吃了一个,直夸他的维c糖好吃,馋的我快要流口水了,只见她笑了笑,对我说“想吃吗?想吃就拿书来换”我拿出了书,犹豫了一会,一边是爸爸给我买的书,一边是酸甜可口的维c糖,到底换还是不换?最后,我经不住维c糖的诱惑,拿书换了糖,我拿到了维c糖,迫不及待的打开它,呀,真好吃,可书呐,回到家如果爸爸问起我,我该怎么回答呢。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的心情给外沉重,我真的希望这条小路永远没有尽头该有多好。太阳缓缓的快要落山了,露出通红的脸蛋,像是在取笑我做了傻事,现在终于得到报应了。

  • 一天,天气晴朗。我坐在书桌上聚精会神看着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不一会我就在书的海洋里遨游,一段段精彩的情节在我眼前浮现,一幅幅画面像放电影一般在我眼前闪过,使我念念不忘,流连忘返。“志益,妈妈出去一下,你反正也没什么事干就帮妈妈拖地板吧!”这一句句话像一条绳子一样把我从书的海洋中拉了出来。这真是扫了雅兴,可是母命难为啊!谁叫她是我妈妈呢?我带着几十亿个不愿意拿起了拖把,突然眼前闪过一个念头—为什么不一边拖地一边看书呢?这不是两全其美吗?就这么办!我一手拿书一手拿拖把,开工了。只见我拿着拖把在地上挥舞了起来,而醉翁之意不在拖,我的心思已经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在那本水浒传中了。地板被我拖得湿淋淋的。就当我看到武松打虎的时候,心情不由的激动了起来,猛的把拖把一挥。“不好。”拖把把水桶撞倒了,只见水花四溅,我顿时呆若木鸡的坐在了地上,正巧,妈妈回来了,只见到我狼狈的样子笑了笑:“你这个小书迷啊,这不知道该怎么说你好。”

  • 我好像是因为爸爸的遗传,所以我才喜欢上读书的。在我小的时候,每当我一哭,爸爸就拿书来哄我,我立马就不哭了,捧起书一本正经地读起来。虽然什么也读不懂,但像一个小书人一样。一天又一天,我从小班升到了学前班,学了不少拼音汉字,开始阅读带拼音的故事书了,晚上,爸爸给我讲故事,每当爸爸把一个小故事讲完了,我都会问:“你是怎么学会的?”“那当然是从书上学会的,有的是在网上学会的”。从那时起,我对书有了更深的兴趣,每天放学回家我都会读一至二篇小故事。在刚上一年级的时候,才碰到课本的时候,我觉得那些精巧的语言,就像一只只小精灵在到那课文中跳来跳去。让我结识了不少朋友,白雪公主、丑小鸭丑小鸭这则故事让我知道了不能向命运低头。我还知道了很多作家:杨红樱、冰心有很多科学家:牛顿、瓦特现在,我上四年级了,以前的那些故事书,早就下岗了,我开始读作文选刊、时间偷窃等名人故事,让我知道了埃圾金字塔的秘密,南极的冰为什么比北极的冰多?世界上最大的鱼是什么鱼?我还知道鸟儿为什么会飞?是因为鸟儿的骨头是空心的,里面有许多的空气,所以身体很轻很轻,就飞起来了。

  • 我们班最爱学习人的就是王诺了。对学习来说,他是一丝不苟,积极性很高。记得有一次放学后,老师还没有来得及布置数学、英语作业,好多同学都走了,理由是:反正放学了。温羽龙拉着王诺也要走,但是王诺对温羽龙说:“数学英语作业还没有布置呢!,我现在不能走。”温羽龙赖不住王诺,只好停下来等他。果然不出王诺所料,过了一会功夫,数学老师和英语老师把走出去的人轰了进来,说这些人不爱学习,并且把这些人臭骂了一顿,留在班的表扬了一下。还有一天中午,没有家课作业,我看见王诺仍然带书回去看。我问王诺说:“今天中午没有作业,你干嘛带书回去?”王诺只说了简短而又重要的两句话:“你不复习啊?老师教的你全会呀?”我突然想到要我还要预习,于是赶紧跑回班里去拿书,别人看见我们拿书回家去看,也赶紧回教师去拿书,结果,除了几个差生,其他的同学都拿书回家看了。

  • 最后有同学进去拿书包了,因为主教学楼看起来还比较安全。我们的教室在一楼,于是我们就进教室去拿书包了,我没有看教室有什么东西,反正就塞了几本书,拿起书包就跑了。天!我竟然还去拿书包了,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听君说她也去拿了。然后大家就对那栋教学楼的裂缝谈论了。“那楼快倒了,大家快跑啊!”有个人又在传谣言,但是大家还是相信。最后大家准备冲去学校去,几个人手拉着手,跑出去的。我气喘吁吁地想终于安全了,眼又开始担心万一又地震了怎么办?终于我看到了一个同路的同学,我们就一起回家,穿过一条“危险”的小巷,终于到家了。电话这时候都打不通,我买了一瓶水就在那里等,终于看见妈妈回家了。于是奔过去,和她一起回家。

  • 侧身翻过那狭窄的铁栅栏,终于到达了学校。我使出吃奶的力气,脚步猛然加速,直扑门卫室!“谁啊?来干嘛?”在我摸到窗台的时候,门卫室里传来一道不耐烦的声音,我一听,气血立刻涌上心头,我九死一生来这,瞧你还不耐烦了啊?此刻的我已忘记了是我忘拿书来这拿书的,心中只有愤怒!视线转换,一个彪形大汉懒坐在漆皮大椅上,身穿灰色保安服,雪白色的头盔与其产生了强烈的对比,满脸的胡渣以及锐利的目光把我看得小心肝剧烈跳动!我忍下心中的怒气,尽力平静自己的声音,可全身的无力与大口喘气破坏了我这一美好的设想:“我。。。我是八四班的,忘拿书了,请。。。请你帮下忙,给下钥匙……”大汉闻言连忙拿出钥匙,递给了我,我心中暗道,这大汉也不是那么讨厌呢。想着,怒气也消散了些。

  • “猪头仔”的原名叫朱子同,他可是一个公子哥,朱子同去山村体验生活……所以叫做“变身”。想到朱子同要到偏远的山村去体验生活我就开始同情他了。……不知不就中时间老爷爷的手指指到了8点,啊!我已经看了2个多小时的书了我想着想着妈妈突然从厨房走出来说:“方雪,快出来吃饭吧!”咦?妈妈怎么回来啦?吃完饭,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想:“猪仔头”最后怎么啦?他变身成功了吗?最后,我想出一个办法,去书柜上拿书,于是,我蹑手蹑地去书柜拿书,嘻嘻,我拿到了。我有小心翼翼地回到房间,“偷偷”地拿手机照着光。正当我看着入迷时,我房间的门突然一下被打开了我毛骨悚然地问:“谁,谁呀?”我却听见:“小鬼,怎么还没睡?”哎呀!吓死我了!原来是妈妈呀!“你怎么还没睡?是不是在看书?给我。”唉,我也只能服从命令,这是我的第一次“窃读!”

  • 有一件事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至今令我记忆犹新。记得有一次,我在爸爸的书柜里挑选了一本很有意思的历史书,便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不知不觉中,我看得有点累了,想休息一下。我赖得再拿书签做记号了,就随便将书折了一个角。爸爸在一旁看到了,对我的行为极不满意,他责备地说:“你怎么这么不爱护书呢?”“不就是折了一个角吗?这么大惊小怪,至于吗?”我不以为然地说道。爸看了我一眼,严肃地对我说:“你要是不爱护书,就别去看它!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它让你了解到耐人寻味的历史故事;韵律优美的古诗词;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你从它那儿获取的知识太多了,你不应该不爱护它。

  • 过了一会儿,姐姐出去买东西,刚走没一会儿,一个三岁的小男孩来到我面前,说道:“哥哥,你能教我识字吗?”我看了看他,说:“好吧!不过你得听话。”我顺手拿起姐姐的书来,教他识字。转眼间,三十分钟过去了我觉得他学得好些了,便把姐姐的书放回了椅子上,又拿了一本书,谁知道,在我拿书的时候,他把姐姐的书放回了书架,我大声喊道:“快拿出来。”我吓了他一跳,他紧张地推了一下书,这时姐姐回来了,她生气地说:“我的书呢?”我指了指旁边的小男孩,姐姐不相信是他干的,便说:“不可能,他这样听话,决不可能是他。”我听了,眼里流出了泪水,心里伤心极了,小男孩看见了,脸红的像一串辣椒,说:“是我给书放回去的。”姐姐听了,大吃一惊,他们急忙来安慰我,我心里的委屈一下子跑了。

  • 天下事真是不如意的多。不讲别的,只说书这件东西,它是再与世无争也没有的了,也都要受这种厄运的摧残。至于那琉璃一般脆弱的美人,白鹤一般兀傲的文士,他们的遭忌更是不言而喻了。试想含意未伸的文人,他们在不得意时,有的采樵,有的放牛,不仅不异于庸人,并且备受家人或主子的轻蔑和凌辱;然而他们天生性格倔强,世俗越对他白眼,他却越有精神。他们有的把柴挑在背后,拿书在手里读;有的骑在牛背上,将书挂在牛角上读;有的在蚊声如雷的夏夜,囊了萤照着读;有的在寒风冻指的冬夜,拿了书映着雪读。然而时光是不等人的。等到他们学问已成的时候,眼光是早已花了,头发是早已白了,只是在他们的头额上新添了一些深而才的皱纹。

  • 这个时候,他们俩走去走廊,大力地推了推女同学的得意洋洋地说:“快!拿书来!”“凭什么要给你!”女同学也有点不满了。“唉呀呀!你这个小不点儿,能打赢我吗?”其中一个男同学说,准备食指点女生的下巴,突然,在女生旁边看书的女同学,她抓住男生的手,向反方向扭了扭。“你干什么?这里不关你的事!走开!”“你用哪只耳朵听见了老师说过‘女士优先,男士靠边’啊?”这位女生勇敢地说着。男生把手用力把女生的手甩开,说:“哼!你们下次再也没有这么好的下场了!兄弟,我们走。”说完,他们气轰轰地走了。看书的女生对正在她旁边的女生说:“谢谢你救了我!”“没关系,我已经看了你的书,也要帮助你呀!”两个女同学的脸渐渐红了。她们又转变了另一个话题,说:“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另一个女生想了一个办法:就是把他们俩引到办公室,再叫老师帮助我们处理。这是一个唯一的办法,其他就没有了。

  • 看,我那一脚好像踩的很重。但是,我并没有那么使劲的踩啊,男孩子还这么细皮嫩肉,真羞人。只见他的手把裤子抓的紧紧的,脸都涨红了地把我看了一眼,我也毫不在意的说了一声对不起。“哼,这叫恶有恶报!”我暗暗想到。我快下车了,我对那个年轻人恶狠狠的说:“我要下车了!”他仿佛知道了我的意思,但是他又无动于衷,好象他的脚不好使。我越来越急了,不管了,我毫不犹豫的从那位年轻人的脚上踏了过去,匆匆忙忙的下了车。突然,车上传来一个声音:“小朋友,你的书包忘拿了!”哦,原来刚才出车门的时候太匆忙了,连书包也忘了拿。正当我准备上车拿书包的时候,车上那个年轻人下来了,让我想不到的是,他居然拄着拐杖,难道他是——残疾人?“小朋友,你的书包!”他边说边把书包递给我,原来……想到这,我连忙对他说了一声:“对不起,我——”“哦,没关系,我不怪你,再见,我上车了!”“再见!……”

  • 我将它拿起来,捧在手里,轻轻地问它:“你怎么了?”它抽泣地说:“我的身体被人残害了。”我便翻开第一页,天哪!我几乎叫了起来,那一页已经被画烂了,再看看第二页,已经被撕破了,我不忍心在看下去,便问它:“这是谁做的坏事。”他哭着说:“你的妹妹呀!你看她还在残害我其它的朋友们,我真不忍心看到这些,但是我也无能为力呀!谁去救救他们哪!哎!”我想了想说:“我去!”我悄悄的来到妹妹身边,我大声喊到,说:“妹妹。”这句话着实的把妹妹下了一跳。我问:“你干什么呢?”她低着头小声地说:“我剪纸玩。”我说:“哦!咦?你应该拿草稿纸啊!怎么拿书剪,你也太不爱惜书了吧!”他小声地说:“姐姐!你就不要弯着道来批评我了!我知道错了!”我拿了块胶布给妹妹,说:“给,认错还是我的好妹妹,把它门都粘好,将功补过,恩?”妹妹点了点头。

  • 老师说:“谁把自己的名字写在这个本字上才可以拿书。”李俊雅抢到了笔,她一边写自己的名字,我一边在上面拿着笔的那一头,生怕被别人抢走。她刚写完,我就夺过笔来写。名字写好了,老师给了我上下册两本,我太高兴了。我一拿到书,就坐在座位上看。“撒哈拉和会飞的草帽”几个字是凸出来的,对着光看,还会发光呢,一闪一闪的。封面上蓝蓝的天上有一个会飞的草帽,里面还有一只小老鼠呢。老师说,这个草帽是几千年前张飞的草帽,我一听就对老师说:“老师,至少也有几万年吧。”老师笑了笑说:“没有那么长时间。”封面的下面是金色的沙漠,沙漠中有一个仙人掌做的房子。房子外面的石头上还有一只细尾獴在吹泡泡。

  • 在家族里,在家里,表妹弦灵我以前我总是不理她,还看不起她。一个下午,自从她一个动作开始,我慢慢地接受了弦灵。一个下午,阳光穿过桃树中桃花盖满的空隙。微风悄悄地走过,怕打搅了桃花的兴奋。弦灵拿了个糕点对我说:“表姐,给你。”我过头看着她,似乎看到了弦灵眼里的光芒,真诚。我接过,对她说:“弦灵,快考试了,怎么不去复习。”弦灵摸了摸后脑勺,不好意思的说:“嘻嘻,表姐总是不理我,我的心放不下,自然没心情复习。”我的心一震,我觉得亲情是多么宝贵,便没了从前的气度,笑着说:“呵呵,你还有这心,我羽泪就好好理你,快去拿书来,我们一起复习吧。”“嗯。”弦灵跑进屋拿了书,到桃树下和我一起复习,迎接考试的挑战。这一刻,我感到了亲情的幸福。

  • 上小学了,我的朋友书因为吃的太多越来越厚了;内容也越来越深奥了;越来越丰富多彩。《单翼天使并不孤单》、《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鲁滨逊漂流记》等书籍让我着了迷,我爱上了《查理九世》小说。我每天必须要和它们见面,只要拿起它们,所有的烦恼都会跑到九霄云外,随着年纪的生长我看它们的时间越来越少了,但是有句名言说的好: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原挤总还是有的。虽然早上没有时间,但是晚上有的是时间:我把头蒙在被子里看书,但是要开灯,但是被老妈发现了,书被夺走,计划一失败。但是我还是有办法的:把手电棒放在被子里拿书看,但是被子上面有亮光被老妈发现,计划二失败。不过我还有办法:我跟妈妈说我去厕所方便,老妈一定识破不了我这次计划,进了厕所,你们应该有点迷惑吧?对吧,看我绝招拿出一本书坐在马桶上看书,看着看着不小心睡着了,在厕所呆了一晚上。

  • 今晚,妈妈说乡下教书的老师已经托人把书先寄了出来,妈妈一吃完饭就去帮我拿书了,自从妈妈一出门我就一直盼望妈妈能早点回来。 叮咚---妈妈可回来的,我急忙迎上前去,妈妈一定知道我迫切的心情吧,她一进门便马上取出一本书。手一挥:“来,给你。”我赶紧接过来,可让我目瞪口呆---竟是一本数学课本呀!好粗心的妈妈呀!"你,你拿错了。”妈妈看我这样紧张,又从袋子取出另一本,哎!这才是我丢丢失的书呀,我娇嗔地说:“妈妈你好坏呀,给我开玩笑,让我太紧张啦!”妈妈说:“你知道紧张以后可要保管好书了,要不然呀,你看多麻烦。”是呀,我一定要好好爱护它,保护它,再也不要让书给丢了。

  • 那是一个星期一的早晨。我背着书包高兴地走向教室。一回到教室坐下,便拿出书本准备读书。这时,同桌也回来了,我扭头看了看他,他先从书包里拿书出来,然后拿了一支崭新的钢笔放在桌上,凑近一看,呀!派克钢笔!这可是我梦寐以求的一支笔啊!于是我向他提出借来用一两天,可无论我怎么说,他就是不肯。这下可把我气着了,就冲着同桌说真小气。正当我气色消退时,一个歪念头闪现在我脑海中:哼!一不做二不休,既然他不肯借给我,干脆我就先偷了他的笔,用了几天再还给他。下午第一节课下课,我趁同桌出去玩了,就打开他的文具盒,拿出他的派克笔,迅速放进我的书包,再看看有没有人发现。还好,大家都各玩各的,根本没注意我。

描写拿书的段落400字
  • 记得那时一个星期五的下午,我练过琴来到教室拿书包,看见操场上丁珊珊和王晴晴起劲地踢着新买的毽子。那彩色的羽毛,金光四射,来回穿梭,叫我羡慕极了。可我从来就没有零花钱,更不用说买毽子了,想踢毽子了时,我常弄几层红塑料袋、找点布、石头、用线一扎,再用剪刀修剪一下就凑合着踢。唉!想着想着我就默默地走到座位上拿着书包往家走去,半路上,发现伞没带,于是我便匆匆地回到教室拿伞,这时候教室里已空无一人了,当我走到窗前拿伞的时候,惊奇的发现丁珊珊的毽子竟然没有带走,端端正正地放在她的桌肚里,充满着迷人的诱惑,我眼巴巴地望着那个崭新的毽子,打起了坏主意:放下手里的伞,看看四处无人便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朝丁珊珊的桌子走处,当我走到丁珊珊的桌子边,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刹那间,便把丁珊珊的毽自夹在了自己的语文书里,连忙走出校。。在一个僻静的角落,我准备把毽子拿出来欣赏一番,谁知毽子正巧夹在《小珊迪》那一课里。此时,老师给我们讲起的小珊迪那纯洁的心灵。高尚的人品,又一次浮现在我的眼前,我的心在颤动,我的脸在发烧,毽子从书缝里从我的手中滑落下来掉在地上。

  • 作为一个理科复习生,理应在经典力学中找平衡;更应在常规元素中起反应;也应在豌豆与小白鼠的遗传中学突变;但我却喜欢在时针都迟缓的零点,拿着一本厚书,形移到被花前月下学弟妹们温暖过的青绿草坪。不论有无灯光(本来就没有灯光。我们学校是节约的代表,省俭的典范,在七点后一切路灯都不会亮着。其实那些圆滑乳白色的灯泡,一生也亮上数次,可能还没有我高考的次数多),不论有无月亮,哪怕一切都回归它原来的颜色——黑色,我也会在雾气氲氤的草坪上,花上数个半小时晒月光。现在就有了拿书的理由——当做坐垫,挡露水。你可能会问,你那着本书,不对,是一本厚书,三更半夜,不为中华崛起而读书,你有病呀?对,你猜对了。我就是有病。从我复习起就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习惯(猫都睡觉的时候,鬼才知道),惟有坐在草坪上,才会有睡意。不,要做在一本习题书上,才可让那该死的睡神降临。就这样坐着,有点掩耳盗铃,有点自欺其人,直到有点睡意。

  • 记得有一次,我妈妈在书店给我买了一本《满分作文》,我特别喜欢看,在书中我可以知道更多的好词佳句,渐渐的我喜欢上了看作文书,和作文书结下了不白之缘,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这本妈妈给我买的《满分作文》,每天放学我做完作业,就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妈妈叫我去吃饭,我也不知道,一直等她来我房间叫我从我手中抢下书,这时,我只好把书放在枕头下,跟妈妈一起去吃放,可是等我回来拿书看的时候,突然,发现我的作文书不见了,我想:我明明放在这里的呀!怎么会不见了呢?我又想:一定是我放在别的地方不记得了,于是我就去找,但是我找遍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细小的地方都没有,我很着急,每天都想着,终于,有一天我们搞大扫除在床上旁的一条缝隙里找到了这本书,当时,我的心里特别特别的高兴。就是因为我喜欢看作文书,所以,在三年级我的作文写得很好,在三次作文竞赛中都获得了前三名,这就是多看作文书的好处。

  • 每当我心情不好时,就会拿书起来看,书带给我的感觉是甜蜜的:心情不好时,她就像我的知心朋友,安慰我。不知是不是她的魔法,只要我一看她,就会忘记所有的烦恼;书带给我的是幸福的味道:书中若是有感人的情节,看着看着就会不知不觉流下感动的泪水。书给予我的有很多,所以我深知,我要继续读下去,这样才能学得更多的知识。我喜爱看书,是因为书如同我的老师教会我很多事情。每当我拿起书就会爱不释手,如同被502胶粘住似的,我一但看得入迷,你们谁都别想叫我,连美食对我也无诱惑。如果你在我看的正起兴时吵我的话看,我一定会气你个半死再继续看书,所以就不要打扰我看书啦,否则后果自负!她还教会我许多做人的道理:碰见残疾人时,不要瞧不起她(他),而是要更加关心她(他)、在家中要亲自体会当父母的难处,使自己更加了解父母、要养成独立的性子,不能时时刻刻都依赖父母、要学会独立思考,不应该抄袭、要珍惜时间,俗话说的好“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而且要时时早,事事早、要做一个诚实的好孩子 ,英敢作敢当……

  • 记得有一次,我妈妈在书店给我买了一本《满分作文》,我特别喜欢看,在书中我可以知道更多的好词佳句,渐渐的我喜欢上了看作文书,和作文书结下了不白之缘,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这本妈妈给我买的《满分作文》,每天放学我做完作业,就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妈妈叫我去吃饭,我也不知道,一直等她来我房间叫我从我手中抢下书,这时,我只好把书放在枕头下,跟妈妈一起去吃饭,可是等我回来拿书看的时候,突然,发现我的作文书不见了,我想:我明明放在这里的呀!怎么会不见了呢?我又想:一定是我放在别的地方不记得了,于是我就去找,但是我找遍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细小的地方都没有,我很着急,每天都想着,终于,有一天我们在搞大扫除在床上旁的一条缝隙里找到了这本书,当时,我的心里特别特别的高兴。就是因为我喜欢看作文书,所以,在三年级我的作文写得很好,在三次作文竞赛中都获得了前三名,这就是多看作文书的好处。

描写拿书的段落300字
  • B计划,等妈妈离开了,我斜着身子,一手拿书,一手拿笔,假装在写作业,婪地读着,忘掉了身我又看起书来,我好似一匹饿狼贪边的一切好像进路了故事当中,可我的耳朵还没有进入故事因为要注意老妈的声音,妈妈这次可不是来检查我的作业进度,她走过来,看到我的作业本上一片空白,非常生气的训斥我,我拿起笔写起作业,好像闪电就要看下来了,我心想:老妈的火眼真厉害,等老妈刚走一下,我又想出了一个坏点子,我拿起书放进衣服里,来到客厅说:“我要去上卫生间,”妈妈看了我一眼,说:“去吧,”我按着肚子里的书来到卫生间,打开书,看起来,十分钟、三十分钟、三十五分钟……我听见敲门声,飘来妈妈的声音,怎么了,还没上完,妈妈用钥匙进来看见我在看书,骂了我一顿,但我感到一点也不伤心,忽然我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 还有一次,表姐和奶奶一块从外面回来,这回她倒是没有遛进我的卧室拿书,我正想着呢,只见表姐就直接进了爸爸妈妈的卧室,啊!原来她是去拿妈妈的《故事会》。她就这么静静地看了起来,妈妈让我们到外面去玩一会儿,我和表弟兴高采烈地冲下楼去,过了一会儿,我们才发现少了一个人,原来表姐根本没有下楼,她还在家里看书呢!我跑上楼对她说:“姐姐,不如我们去新华书店看书吧!”我以为她又没有听到,结果他放下书,拉起我的手就往书店的方向跑去。在书店看到五点钟时,我到处找表姐,结果发现她还坐在一个角落里看书,我说:“该回家吃饭了。”她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原处。

  • 记得有一次,我妈妈在书店给我买了一本《查理九世》,我特别喜欢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看这本书,和这本书结下了不白之缘,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这本妈妈给我买的《查理九世》,每天放学我做完作业,就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妈妈叫我去吃饭,我也不知道,一直等她来我房间叫我从我手中抢下书,这时,我只好把书放在枕头下,跟妈妈一起去吃放,可是等我回来拿书看的时候,突然,发现我的《查理九世》不见了,我想:我明明放在这里的呀!怎么会不见了呢?我又想:一定是我放在别的地方不记得了,于是我就去找,但是我找遍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细小的地方都没有,我很着急,每天都想着,终于,有一天我们见搞大扫除在床上旁的一条缝隙里找到了这本书,当时,我的心里特别特别的高兴。

  • 记得有一次,我妈妈在书店给我买了一本《查理九世》,我特别喜欢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看这本书,和这本书结下了不白之缘,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这本妈妈给我买的《查理九世》,每天放学我做完作业,就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妈妈叫我去吃饭,我也不知道,一直等她来我房间叫我从我手中抢下书,这时,我只好把书放在枕头下,跟妈妈一起去吃放,可是等我回来拿书看的时候,突然,发现我的《查理九世》不见了,我想:我明明放在这里的呀!怎么会不见了呢?我又想:一定是我放在别的地方不记得了,于是我就去找,但是我找遍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细小的地方都没有,我很着急,每天都想着,终于,有一天我们见搞大扫除在床上旁的一条缝隙里找到了这本书,当时,我的心里特别特别的高兴。

  • 我们先来到了一个空旷的大草地,我报了自己的英文名“John”,就和表弟坐在一起。我们自觉地围成一个圈子,老师在中间唱歌,我听不太懂,也就跟着做,老师们都穿着“奇装异服”,古灵精怪的,不过老师们都很友好,我和另外3人组成了一个小组,老师胖胖的,由于我的英语很难交流,老师和同学们就以多种方式和我沟通,这样我才能基本听懂。我们拿了一张大白纸,写下了明天的计划,同学们都很友好,我们玩得也都挺开心。随后,老师又带我们去一间很大的图书馆还书,顺便帮其他人拿了很多关于“space”(太空)的书籍,还拿了一些日本漫画,日本文字和中文挺像,虽然还是看不懂,但仍觉得亲切。借完了书,已经是中午12点整了,眼看回不了参加夏令营的地点,我们就就地“野餐”,坐在草地上开吃了。吃完午饭,我们轮流拿书,终于把2袋重重的书搬了回去,万岁!

描写拿书的段落200字
  • 我下意识地向四周环视了一下。独眼大佬赫然坐在旁边,用三根手指捻着胡须,微微点点头,艾比和小班正帮我擦拭桌椅,守望鸦格里古里在不远处聒噪:“这里!这里!你坐这里!”“喵呜——喵呜——”我赶忙回应。两条狗哈活和马克西姆像是得到了伯尼先生的特赦,兴奋地在桌椅间钻前窜后,嘴里还呜呜地吠着。我的双眼不觉有些湿润,回头看看伯尼先生,他挥挥那只拿书的手,轻轻说:“坐吧。”

  • 很久很久以前(不对!好像没那么久,才过了一周,哎!),我正津津有味地、全神贯注地看书,突然传来一声“河东狮吼”:“快去睡觉!”。我用小得像蚊子一样的声音回应了一个字“哦”,就立即飞快地从客厅跑到了卫生间,左手拿书,右手拿牙刷,嘴里哼着小曲:“我洗刷洗刷洗刷刷……”边刷牙边看书。正在得意之时,突然一只大手把我的书拿了过去。“谁呀?竟敢拿本小姐的书?!”我顺势快速伸手把书抢了过来。抬头一看,妈呀!哦,不对,应该是爸呀!“爸爸,救命呀!”妈妈那么凶煞的眼睛一直瞪着我。我用余光瞟了她一下,她终于没看我了,我偷偷地拿起书,脚一踩油门,溜了。

  • 小时候,因为读书我做了不少的蠢事。我的爷爷是一个教书人,所以他家有不少书,有《倚天屠龙记》、《鹿鼎记》、《射雕英雄传》等等等等……一天,我偷偷潜入爷爷的家,拿走了《射雕英雄传》,我万万没有想到,我大爷竟也在看这本书,他问爷爷这本书哪里去了。爷爷透露了我拿书的信息。所以大爷上我家一下把我摁桌子上说:“我看我再给你看好吗?”就这样,我依依不舍得把这本书交给了大爷。

  • 只见她慢吞吞地从书包里拿出书,而我眼巴巴地等着,正要双手接过,她突然收了回去,我的心咯噔一下,难道会前功尽弃?“你手干净么?”她问。原来问这个!我松了一口气,忙答:“干净!干净!”于是,我又伸手去拿书。可她又收了回去,我再一愣,她又说:“明天还我。”明天?我看书慢在班里可是出了名的啊!叫我明天看完?不会吧?“不行就算了。”她收回书。“好!”为了书,我一咬牙,豁出去了!

  • 我爱读书,记得有一次,我在看《小学生100分优秀日记》看入了迷。妈妈叫我把牙签盒拿去客厅,那时我正看到一个精彩部分,书里说:那时危险镜头突然出现,爸爸还没来得及预告,害得我转头就跑。新买的衣服被门把勾破了一个大洞。看到这我哈哈大笑,拿着书走到了客厅,妈妈问:“牙签盒呢?”我说:“什么牙签盒,我明明听到你叫我拿书来啊!”妈妈笑着说:“你这个书呆子,算了,我自己去拿。”

描写拿书的段落100字
  • 经过了这个水洼,我的身体更疼了,但依然坚持着把书推到了一年级语文组。到了办公室,又听张老师说:“把书送班里去吧。”我想:既然帮了人,就要帮到底。于是便答应下来。我同董琦又将书推到了一年级三班。此时,我们二人已是精疲力竭,浑身无力。我摇摇晃晃地走上楼去拿书包。

  • 你走进我家的书房,一眼就可以看到书桌前贴着高尔基的名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靠墙一排书柜里整整齐齐地摆满了书,我的课余时间都会在这里渡过。书被我一遍遍看过,知识和人生哲理都深深印在我的脑子里。妈妈叫我“小书虫”,她说我恨不得拿书当饭吃。

  • 记得初次与它接触,是四岁的时候。那年,远在家乡的外婆千里迢迢地坐火车到深圳来帮妈妈教育和照顾我。在明媚的阳光下,在花儿的芬香下,外婆总是把我抱在怀中,一手拿书,一手握着我的手,读到哪儿,指到哪儿。开始,我总是把书打掉,企图挣脱外婆的怀抱,到那一片绿荫下去奔跑,去玩耍。

  • 入学的日子终于来临了,我抱着一颗兴奋的心,毅然决然爬进学校之门。将书本用包布包着,然后绑在腰际,沿着人少的道路爬去上学,每次遇到生人,我就暂时站起来,等他们那些奇异的眼光消失了,才再趴下继续爬。当时帮我最多的,要算是石昆了。他常替我拿书包及踢去前面的硬物,让我方便爬行。遇有狂风暴雨时,母亲会从老远的家来背我回去。

  • 于是,我便在晚上父母不在的时候,小心翼翼地从书架里拿出一本《世界未解之迷》关掉灯,钻进被窝里,左手打手电筒,右手拿书,就在床上细细品位啦!虽然有好几次我感到眼睛的不适,但又顾不了这么多了,继续当我的小书虫。每次早上起来,眼睛旁边总是挂着两个大黑袋,差点就被母亲“大人”的“火眼金睛”给识破了,好险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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