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马群的段落
描写马群的精彩片段
  • 马群

    描写马群的段落

    一群马在草原上自由快乐地生活,白天它们有的拉车,有的磨麦,有的自由地奔跑,还有的在追逐玩耍。只有一匹小白马,一个人躲在一旁专心地看书,其它的马总是嘲笑他:“我们马就是靠力气生活的,整天看书能让你有力气磨麦,有力气奔跑吗?”小马不服气地说“你们根本就不懂,知识就是力量!”“力量?那你把这袋麦子磨成面粉给我们看看!”“哈哈哈……”马群一哄而散,小马委屈极了。一天晚上,小马正在熟睡的时候,听见一阵嘈杂的声音,睁开眼睛一看,马圈里浓烟滚滚,一团团火苗正在乱窜。有的马昂头嘶叫,有的东蹿西跳,乱作一团,谁也跑不出去。小马站起来刚想跑,一股浓烟扑了过来,把他呛得喘不过气,一步也跑不动。火苗越来越高,烟雾越来越浓,突然,小马想起在书上看到过火灾自救方法。他向大家喊到:“不要慌,烟雾是往上跑的,把头低下来,尽量贴近地面,跟着我靠着墙壁走。”马群半信半疑地把头低了下来,果然不被烟呛了。大家相信了小马说的话。小马带领大家沿着马圈墙边跑出了火堆。回头望着浓烟滚滚的马圈,所有的马都很难过,同时也很感谢小马。

    知识就是力量》的优美段落摘抄
描写马群的段落
  • 我的家乡在宽阔平坦,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具体是什么草原我记不清了。我只知道那儿的天很高,很蓝;那儿水很清,很凉;那儿的草很绿,很香。但那里的一切,都只属于他们——身材魁梧,高大威猛的“良”马。而我,什么都没有。谁都知道,马群是有明确的分级制度的,最强大威武的自然是首领。虽然我出生高贵,从我的曾祖父到我父亲,一直都享有至高无上的统治权,我的母亲也是母马中最强壮,最美丽的,她那优美的身材是足以让任何一只母马都羡慕的。按常理来说,我应当也是马群中的佼佼者,出类拔萃,即使不是最强的,起码也是数二数三的。我的母亲曾经对我说过:“你注定与众不同,出生时笼罩在你头上的祥云会永远保佑你!你一定是成功者。”我一直坚信这一点,可残酷的事实告诉我,我注定要守尾。刚出生,我就比普通的马驹小一半,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也没有任何快速生长的迹象,很瘦小,腿虽然修长,但也软软的。因此,我没有其他马驹跑的快,游戏争王是也屡屡战败。

  • 只要一提到狼,人们就会想到它的凶恶、残忍、狡诈,就会想到“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等这样一些负面的印象上,事实上,狼有许多不为人认识的优秀品质。比如坚韧——在对付大群的猎物时,狼群往往会在一个合适的区域连续不眠等上几个昼夜,等待最佳时机然后一击必杀;如牺牲精神——狼群为了冲垮马群,不怕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扯外围壮马的肚皮,即使同归于尽,也毫不畏惧;又比如合作精神——一只狼根本不是一头虎的对手,可四五只狼合作却足以逼退甚至杀死比它们强大得多的老虎,正所谓“恶虎难敌群狼”。在残酷的竞争的环境中,狼族凭借坚韧、玩强、忠诚、合作、牺牲等自然界最优秀的个体素质与最卓越的团队精神,成为最有生命力和竞争力的种群,成为个性张扬的强者。它们与恶劣的自然环境战斗;与强大如狮、虎的天敌战斗;与荷枪实弹的人类战斗。在自然界的残酷竞争中它们始终牢牢占据着食物链金字塔的顶端,始终占据着强者的地位,从而雄行天下。

  • 巩乃斯的水,就像一块未经雕琢的和田玉原石,顺流而下激起的白花让我们看不清她的真实面貌,但只要你细细去体会,你会发现白花之下的水是那么澄澈,那么透亮。我仿佛看到了高山之上的水的源头,由一座座山上奔腾而下,在干旱的西部,这就是生命之源啊!蜿蜒的巩乃斯河,从山上向下看,简直就是婀娜的大地腰间的丝带,又如雪白的银河,穿梭在群星之中,实乃大自然的点睛之笔。来自高高的雪峰,这里的每一滴水都是一个小冰库。把手伸进水中,一股凉意在一秒钟之内就会传遍你全身上下的每一处、每一丝神经。像炎炎烈日中大自然的空调,几秒种便驱走了夏日的燥热。它又是最好的清醒剂,迷迷糊糊的清晨来到河边洗把脸,一下就会神清气爽。河边,几个蒙古族的孩子们带着他们的马群来到这里。马儿都在静静地喝水,而在河的那边,几个孩子已经乐得不可开交,快乐的水花飞的老高。我第一次觉得人与大自然也能够和谐相处。看到这样的水,不免有“湖清霜镜晓,涛白雪山来。”的感慨。

  • 记得那天,我和我亲爱的爸爸、妈妈一起去内蒙古体验大自然,我们选择的旅游地点是希拉穆仁大草原。那里绿草如茵,香花遍野,一群群羊、马、牛,就像云朵在天边飘动。那里空气清新,因为昼夜温差大,所以即使是盛夏季节天气也比较凉爽。那里还有热情好客的草原人,把我们请到蒙古包里享用热乎乎的奶茶。这次旅游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体验“骑马”。我在一位牧民叔叔的“保护”下骑上了一匹深棕色的骏马,刚骑上去我感觉有点怪,马背上一颠一颠的,既刺激又害怕,不过骑久了就顺了。骑着马在草原上奔驰的感觉真的很棒,既威武又豪爽,只是时间过得很快,我还没回过神来,爸爸已经把我从马背上抱了下来。离开马群后,我忽然看见一位阿姨抱着一只可爱的小白羊,它眯着双眼,温顺地依偎在主人的怀里,洁白的毛就像一团棉花似的。妈妈看出了我的心思,上前跟阿姨说了几句话,然后我就欢快地抱起小羊,跟它玩了起来。就在我牵着小白羊玩得正开心时,妈妈在旁边按下了相机快门。

  • 第二天,我们来到了辉腾锡勒的最美丽的地方——黄花沟,黄花沟名字的由来是因为这不和草原一样到处是绿色的草,而是遍地黄花,所以名叫黄花沟,走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到了黄花沟的尽头,我们发现在这里可以骑骆驼,爸爸说你去骑骑骆驼吧,我非常激动,但是我的心也充满了害怕,因为,眼前这个两米多的庞然大物,我将要骑上去,我小心翼翼的骑上了骆驼,骑在驼峰上,我感觉非常的舒服,因为骆驼走得很稳当,坐在上面一点也不颠簸,而且后驼峰像个靠垫一样,舒服得很,心里害怕的心情全部消失了,骑完了骆驼,我们顺着一条小道,爬上了停车场,爸爸开车又带我去了马场骑马,我本想马肯定也跟骆驼一样骑上去非常舒服,于是我马上骑上了马,哎呀!马可不与骆驼一样,而是非常颠簸,我在马背上像一只叩头虫,不停地扣动着头,在骑马回来的路上,我本想让马跑跑,感受一下驰骋疆场的快感,谁知两个原因否定了我,第一我踩不到马蹬,马跑起来非常危险,第二,这匹马是马群中的的一匹烈马,我更不敢跑了,爸爸的马在前面跑着,我的这匹马沉不住气了,就疯狂地甩动马尾,大鼻孔里呼哧呼哧的响着,有时朝天鸣叫一声,不过没办法,还是只能慢慢走回去。

  • 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他们为自己的孩子复仇时,决心消灭人的马群。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自己去撕烂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并将马群赶向大泡子,也就是大泥潭。这次打围狼群算好了时间,算好了天气,无论老的,弱的,壮的还是母狼,全员出动,势不可挡。这次狼的突袭,夹杂着风灾,雪灾等自然灾害,真是百年一遇!狼群为了复仇杀红了眼,见骑在马上的巴图指挥着马群,竟开始攻击巴图骑着的马!幸好巴图拿出了他的打狼神器——打狼棒。这根打狼棒是巴图的祖宗传下来的,上面有许多黑色的污秽,这是祖先们打狼留下的狼的血迹。巴图找准时机,“砰”的一声,巴图将一只狼的狼牙打掉了,狼牙是狼的致命要害,因为狼牙是狼身上最重要的东西,如果没有了那四颗锋利的狼牙,就会慢慢的痛苦而死,饿死。但是还是没有躲过狼群那可怕的自杀性攻击,马群全都被赶到了大泡子里。

  • 马还会舍弃自己的生命来保卫整个马群的安全,这正是它的高尚品德之一:当马群被捕食者追赶得疲惫时,马群中就会有一匹老马停下来,牺牲自己,成为捕食者的食物,为马群的逃跑延长了时间。在马群中,不同级别的马会受到不同的关怀:小马被保护得最严密,经常在马群中央,随后是雌马,年轻力壮的雄马和雌马会担任保护小马的工作,而最倒霉、最容易受到关怀最少的老马则站在最外层,担任随时牺牲自己生命,保卫整个马群安全的工作;而雄性首领则会在前头领队,雌性首领则在后察看敌情,若有强敌,嘶鸣一声后加快速度奔跑,同时一匹老马也会留下来当诱饵困住捕食者,为马群争取时间逃跑。

  • 我最喜欢的的是奈木扎,它有着野马的血统,家马的出身。在同伴身陷逆境,它不顾生死,救起同伴;在同伴灰心气馁时,它马蹄声声,催人奋起。最后被科学家们抓住,失去自由的它自杀而死。书中最感人的地方当属《黑熊脑震荡》这一章了。在白鹰帅领马群来到一个叫一品锅的草甸时母马娜玛巧遇生产,在黑熊闻风奔来时,优秀的大公马:奈木扎,白鹰,甲士奋不顾身,“三”马当先,冲在了第一线,奈木扎用自己的马蹄把黑熊踢出了脑震荡。在它们身上可以充分体会到马群团结精神。因为马群的团结使得娜玛和她的孩子有了生存的希望,从而在这次危难之中存活了下来。娜玛的孩子的名字因战胜黑熊而叫“吞黑”。

  • 在第一天的游程中,我们的旅行车经过了红原草原。草原上风景很美,蓝蓝的天白白的云,一望无际的草原上有牛群、马群、羊群等在悠闲地吃草。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真正的草原,沿途上我兴奋得不停地大叫,“看,帐篷!像一朵白色的蘑菇!”“看,长角的黑色牦牛!”“看,马群!”车上大多数人也是第一次亲眼见到草原,所以一车人都激动无比,叫喊声此起彼伏。同行的一个比我年纪小的弟弟,禁不住地车上作了一首自编的小诗:“蓝蓝的天空白云漂,白云下面马儿跑。我挥鞭儿把歌唱,白云深处是我家。”草原的景色让男孩儿想在草原上骑马奔跑,我想变成一只小羊把鲜美的草吃个够,然后在草原上打个滚儿。嘻嘻,这个想法让我自个儿偷着乐了好一阵。

  • 回忆这个暑假来临之时,我和爸爸妈妈准备物品,去空中草原游玩。我们一路颠簸,终于到了空中草原。我刚一下车,就被眼前的景象迷住了,一匹匹骏马站在无边无际的草原地上,在风的吹动下,草一遍遍的擦洗他们的身体,当马群奔跑起来是,我远远望去马身体的一半被云遮盖着,恰似《西游记》中的天马,我走到马群中间,挑选了一匹朱红色的马,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吗?我问着自己。虽然这匹马很英俊,但很不听话,只过了一会,马突然停了,原来她又开始偷懒,吃起草来。我马上拉起缰绳,快速跟进队伍。很快就到了空中草原,听介绍,空中草原是一个巨大平顶上的山顶,海拔2065米。山的四周十分陡峭,而山顶却很平坦,辽宋时期曾是辽太后,肖迎宗的牧马场,每逢夏初秋,各色的野花次序开放,遇凉风卷,朵朵白云扶地游走,颗颗露珠清凉如镜。登上草原可“手摸白云天脚踏花草地”,是骑马唱歌的佳境。

  • 发起狠来的狼是最令人畏惧的。整本书中,发狠报复的狼对马群的厮杀是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由于外来人疯狂的掏狼崽、打狼,在一个大风雪天,狼来报复了。在狼王的指挥下,狼群发疯了,发狠了,整个狼群孤注一掷,用蒙古草原狼的最残忍、最血腥、最不可思议的自杀性攻击手段,向马群发起总攻。一头头大狼,特别是丧失狼崽的母狼,一口咬透马身侧肋后面最薄的肚皮,受惊的马为了甩掉狼,会发疯地用后蹄蹬踢狼的下半身,一旦踢中,狼必然骨断皮开,肚肚破肠流。但,马的这一举动无疑给狼牙狼身加大了撕拽的力量,有可能被猛地撕开肚皮,置自己于死地。一条被马蹄踢破腹部、饿疯了的公狼,爬向倒地未死的马,撕咬着……只要它的嘴还在,牙还在,它就不管自己有没有肚子,照吞不误。这是狼在临死前最痛快最惨烈的最后一次晚餐。

  • 环顾四周,在茂密的绿草甸子上,开放着星星般的野花,红的、黄的、蓝的、粉的、紫的,五颜六色,微风吹拂,它们缓缓摆动,摇着那嫩绿的小叶子,牵着草原绿色的衣裙,舞蹈着、歌唱着来欢迎每一位前来观赏的游客。那扑鼻的花香,随着风向四处飘散,整个草原都弥漫着花儿的淡淡清香。引来了蜜蜂和蝴蝶在它的身边围绕着,那是一个个活泼的小精灵,它们勤劳地忙碌着,一遍遍的来回飞舞,穿梭在草原之间。大片的白桦林,枝繁叶茂,每棵白桦都像是一把撑开的巨伞,遮住了刺眼的光芒,他们站得笔直,像一位位战士守卫着美丽的草原,不允许有任何人的侵犯。层层叠叠的枝叶间,只漏下了斑斑点点的细碎的日影。牛群、马群、羊群群栖觅食,放牧人粗犷的歌声和清脆的长鞭的声声脆响,融合着悦耳动听的鸟鸣声,更给朴实的草原增添了无限的生机与活力。

  • 有一天,我梦见自己坐在车上,望着窗外翠色欲滴的草地,望着远处高低起伏、绵延不绝的山丘,望着无忧无虑的牛羊和马群,感觉自己在仙境中畅游一般,车上摇呼的铜铃,和窗外缥缈而遥远的音乐,为草原增添了一层神秘而温馨的面纱。我下了车,置身于望不到边际的大草原,手抚摸着那些碧绿的小草,软绵绵的,似乎有一种飘飘欲飞的感觉,这端庄典雅的景色令我心旷神怡。突然,从远方吹来一阵凉爽的轻风,我深深地被吸引住了,“叮叮……”烦闷的闹钟用这嘀嗒滴嗒的响声来宣泄自己内心的孤独与寂寞。我手持一杯香浓的咖啡,一直还在梦境中徜徉,直到回到现实以后,我才如梦初醒。咖啡的青烟拂起想象的空间,渺茫的音乐随意地切割时间。是啊!人间仙境恍如梦,只待自身能欣赏,我经常在电视中渴求地寻找着有关大草原的风景,却不能亲自置身于那美妙如画的境界。那似乎在我欲想的空间中成了永恒的定格。

  • 没有草花的生长,科尔沁草原是单调的;没有牛群的走动,科尔沁草原是缺少热情的;没有鹰的飞翔,科尔沁草原是缺少视野的;没有周围河流的存在,科尔沁草原是确是血液的!那如果没有骏马的飞驰呢?科尔沁草原便没有了性格,也会再茫茫宇宙中选择沉默。还好,上天并没有让这块土地一直安静着,骏马的奔跑使这里又加了一份活力。有多少人不曾幻想一幅在万里晴空下望着万马奔腾驶向远方的画卷!不是任何一片土地都有这样的资格,不是任何一马匹都愿意这样奔跑,但科尔沁草原做到了,也只有他才有这样的胸怀,有这样的资本,有这样的魅力,也只有她才能让这种神话成为现实。那么,究竟是草原增添了马匹的魅力,还是马匹为草原涂上了色彩,我想两者相互辉映吧!科尔沁草原需要这样的气势,也必须有这样一抹亮色;而马群需要这样的天地,也必须有这样的释放。

  • 我们访问的是陈巴尔虎旗。汽车走了一百五十里,才到达目的地。一百五十里全是草原。再走一百五十里,也还是草原。草原上行车十分洒脱,只要方向不错,怎么走都可以。初入草原,听不见一点声音,也看不见什么东西,除了些忽飞忽落的小鸟。走了许久,远远地望见了一条迂回明如玻璃的带子——!牛羊多起来,也看到了马群,隐隐有鞭子的轻响。快了,快到了。忽然,像被一阵风吹来的,远处的小丘上出现了一群马,马上的男女老少穿着各色的衣裳,群马疾驰,襟飘带舞,像一条彩虹向我们飞过为。这是主人来到几十里外欢迎远客。见到我们,主人们立刻拨转马头,欢呼着,飞驰着,在汽车左右与前面引路。静寂的草原热闹起来:欢呼声,车声,马蹄声,响成一片。车跟着马飞过小丘,看见了几座蒙古包。

  • 还记得第一个镜头便是陈阵要把文件送往大队,他骑上大青马急冲在路上,他没有听毕力格老人的话,抄近路到大队。可等着他的却是杀气腾腾的蒙古狼,此时的他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此时,狼王正在布置袭击马群的计划,聪明的大青马假装没看到狼群,陈阵也学大青马镇静的撑着身架,可离狼群越来越近了,狼探子紧跟了过来,在紧急关头,陈阵在心里呼唤腾格里,又轻轻呼叫毕力格阿爸。突然,他想起狼最怕套马杆和铁器,之后他便用马镫狠狠敲打,狼群在狼王的率领下纷纷逃去。最让人佩服的地方不是陈阵脱险,而是狼群的撤退,狼群撤退时还保持着队形,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此时此刻,陈阵也看呆了。草原狼身上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他们的团队精神和智慧值得让人敬佩,他们便是是游牧民心中的“狼图腾”。

  • 在接下来的一天半时间里,依照行程安排,我们先后去了纳帕海、松赞林寺、硕都河和藏药馆。每到一处,我都抛开同伴独自一人,或是随着马群、牦牛群在草甸上狂奔,或是用心去触摸那挂在雕梁画栋之下的转经筒,或潜入原始森林深处,看那树挂如雾、枫叶如血(树挂是寄生在树上的一种丝状植物),或找一个由内地随援藏父母来此生活的小伙子聊聊这儿的风土人情和不同感受――无论做什么都是那么的轻松愉快和幸福,激发了我无限的思考与想象。而同伴们在那一刻被认为是束缚我自由的枷锁,只有独身闲逛才能感觉到灵魂与肉体的完全统一。正如徐志摩先生所说:“我们浑朴的天真是像含羞草似的柔娇,一经同伴的抵触,他就卷起来,但在澄静的日光下,和风中,他的姿态是自然的,他的生活是无阻碍的。”

  • 远处来了一队马群,我这才稍微感到一丝快慰。在妈妈的同意下,我左脚踩着踏板,上身一挺,右腿一跨纵身上马。在教会我如何操作之后,驯养员表示我可以自由活动了。我握着缰绳,一勒,胯下的这匹棕红色的骏马开始慢走起来。我很快便适应了这种颠簸,我再一轻拽,马开始跑起来了。我感觉风呼呼地我的脸颊吹过,我像骑士一样在草原上奔腾。望一望周围,可能是速度的原因,在马背上看到的风景真别有一番风味。在风的吹拂下,所有的枯草都向同一方向倾斜,而且是一波又一波地推进。草的根部竟也有几星绿色,或许是我因不满而忽视它们了吧!总之,在马背上看,简直是一片黄色的海洋,其中还涌着一朵朵绿色的浪花。前方有几个小磐石,近了才发现是牛羊,牧人挥着鞭子,唱着豪放的歌。

  • “谦虚”是中华民族的美德,可现在很多人将之理喻为要否认自己的才能,把自己贬得一文不值才算谦虚。我觉得,在某些时候,承认自己的才能,将自己表现出来不能算不谦虚,只要实事求是就行。不要一味相信:是金子就会发光,千里马常在伯乐也常在的这一类话。如果是金子而不把自己的美丽表现出来,而等着别人来挖掘你,那是不可能的,如果埋在地下太久,金子反而会失去以往的光泽!如果你是千里马,不去证明自己,表现自己,而优然自得地行走在挨挨挤挤的马群里,即使这时伯乐就站在你身边,也看不出你属于千里马的丝毫特征。这时候,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顾一切地跑到群马之前,以吸引伯乐的目光。

  • 阳春三月,在一个美丽的大草原上,生活着一群角马。不久,在这个角马群中增添了两只小角马欢欢和乐乐。但是,角马群的生活却不安宁,因为凶猛的狮子盯上了这群角马。对于刚刚学步的小角马来说,时时都有生命危险。一天,狮子又来侵袭角马群,小角马也一齐跟着交马群跑起来,欢欢跑到了角马群的中间,幸运地躲过了一劫,可是乐乐因为跑在角马群的外围,结果成了狮子嘴里的美味了。欢欢眼睁睁地目睹了弟弟成了狮子嘴里的美味,它恐慌极了,害怕自己也会被狮子吃掉,它一步不离地跟在爸爸妈妈身边。这是它上的第一课,要时刻防备周围的危机。

描写马群的段落400字
  • 今年暑假,我终于来到了呼伦贝尔草原。一下车,一群骏马就向这边奔驰而来。呵,好壮观!一匹匹高头大马膘肥体壮,光滑的脊背好像搽过了油。一个牧民叔叔骑在马上,手持马鞭呦喝着马群,我真想领略一下牧马叔叔的威武。叔叔问我∶“想骑马吗?”我使劲点点头。叔叔把我举到马背上,一种威武感顿时涌上心头。这匹马全身灰白色,头上扎着红缨子,脖子上系着金色的铜铃,再配上精致的马鞍,真是又漂亮,又威武。--开始,叔叔牵着它的缰绳往前走,它听话地低垂着头。我觉得不过瘾,对叔叔说∶“让我自己骑吧!”叔叔爽快地把缰绳交到我手中,我学着叔叔的样子,两腿一夹马肚子,喊着∶“驾!驾!”马真地跑起来了,我的心一下子悬起来,浑身冒出了冷汗。我慌忙拽紧缰绳,两腿死死卡在马肚子上,使劲地蹬着脚蹬,嘴里“吁——吁——”地喊着,可是马根本不听我的,撒开欢地跑,我坚持不住了,大声呼叫起来。几个草原孩子听见了,他们先是善意地大笑起来,继而追过来使劲帮我喊着∶“吁——吁——”

  • 终于,我取得了妈妈的同意,奔向了马群,挑选了一匹棕红色,活泼机灵的小马,我被马夫扶上马,刚坐上马时,感觉自己会从马上掉下来,所以特别紧张,可是却马上发现,马背上平平稳稳,便马上放开了,尽情的欣赏着美景,可是我马上发现这匹马没有走大路,而是扭头走到了小路上吃草,尽管我大声呼唤着它走回宽敞的大路,可无论我怎样呼喊,小马都全然不顾,继续低头咀嚼,哎!真是一匹“淘气”的小马呀!等到它吃完草之后,又走到了松树林里,它在阴凉底下悠闲散步,是那样舒服,惬意,可它曾想过背上的主人却在忍受着披荆斩棘的痛苦,忍受着脸被刮伤的危险陪你在这儿休息,最后,我忍无可忍,拽了一下缰绳,它“啾啾”叫了几下,我心里想:你这个“小皇帝”现在还不满意了,我才是你的司令、主人,你不要太无视我,行吗?它扇扇耳朵,喘了喘气,动动前腿,才慢慢地走向大路,我那悬着的心终于落下来了。慢慢地,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匹小马开始跑起来了,并逐渐追上“大部队”,我高兴极了,赞扬他是一匹好马,它,昂首挺胸,像个高傲的小伙子,向前走去,我不禁笑了,真是一匹调皮的小马呀!

  • 我已失去知觉,大雨抽打在我的背上我也没有丝毫感觉(唯一的感觉就是一个字“爽”!)。虽然雨愈下愈猛,越下越狠,但我没有半点退缩。我已抛开了一切杂念,尽情而又疯狂的奔跑,不顾一切的奔跑。无论雨下得有多大,无论怒雷多么的另人害怕,无论闪电是多么的无情,但对于我来说,都无所畏惧。那种感觉我是从来都没感受到过的。奔跑,奔跑,再奔跑!似乎世界上除了奔跑,其余的事情都不重要了。我在被雨点打湿的牧草中一次又一次的滑倒,又一次又一次的站起来。此时此刻我的心里只有两个字“奔跑”!我瞅了瞅别人,发现他们也和我一样失去知觉,十分疯狂的奔跑。一会儿发出愤怒的吼叫声,脚步快得看不清(可能我也是这样的吧)。马群后面,水花四溅(是雨水),尘土飞扬。原来十分安静的大草原,现在变得十分嘈杂。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的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画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住、缠住漫天鱼网,和雷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再用用这句话也可以嘛)。我深深的被震撼了,我和我的同胞们创造了世界上最罕见的奇景。

  • 一个牧人道:“这匹小野马不知是从哪处深山里钻出来的。前几天我们见它生得美,想用绳圈套它,哪知道非但没套到,反而惹恼了它,这几日天天来捣乱。”一个老年牧人神色严肃,道:“这不是马。”韩宝驹奇道:“那是甚么?”老牧人道:“这是天上的龙变的,惹它不得。”另一个牧人笑道:“谁说龙会变马?胡说八道。”老牧人道:“小伙子知道甚么?我牧了几十年马,哪见过这般厉害的畜生?……”说话未了,小红马又冲进了马群。马王神韩宝驹的骑术说得上海内独步,连一世活在马背上的蒙古牧人也自叹勿如。这时见红马又来捣乱,他熟识马性,知道那红马的退路所必经之地,斜刺里兜截过去,待那红马驰到,忽地跃起,那红马正奔到他的胯下,时刻方位扣得不差分厘。韩宝驹往下一落,准拟稳稳当当的便落在马背之上,他一生驯服过不知多少凶狠的劣马,只要一上马背,天下更没一匹马能再将他颠下背来。岂知那红马便在这一瞬之间,突然发力,如箭般往前窜了出去,他这下竟没骑上。韩宝驹大怒,发足疾追。他身矮腿短,却哪里追得上?蓦地里一个人影从旁跃出,左手已抓住了小红马颈中马鬣。那红马吃了一惊,奔跑更快,那人身子被拖着飞在空中,手指却只是紧抓马鬣不放。

  • 丁零零,一阵阵闹钟响起,原来是花钟,没想到植物界也如此奇妙!这里不同的鲜花按时间顺序开放,每到一个时辰,闹钟就会响起。这时,我才发现大自然界多姿多彩。突然,从远去传来阵阵老虎声,大家都吓坏了,动物们四处逃散,我猜想一定是老虎来吃“马肉”来了。为了保全生命,我拉着一只小马的尾巴,爬到小马的背上,小马对我匆忙地说:“抓紧点!”可是小马跑得再快,老虎一个箭步就抓住了小马,我无路可逃了,我以为就这样丧失了生命。生死关头,一只小鸟抓住我的手,把我带到了鸟巢,他以为我是他们的食物。他们追着我到处跑,我跑累了,只好把我的经历告诉小鸟,小鸟终于愿意收留我,我高兴极了。我正高兴时,突然,从远处传来一阵阵老虎的吼叫声,原来一群老虎追来了,望着一只只可爱的小马被老虎吃掉,我心里难受极了!莽莽草原荒芜人烟,到处是惨叫,遍地是鲜血。终于,老虎们消灭了所有的马群,一顿饱餐之后,大摇大摆地回家了。我再也提不起对大自然界的快乐与兴趣,只有那巨大的悲痛。以后再也见不到小马了,只有小鸟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我计算了一下,离规定的日子只有一天了,明天我终于可以恢复人类了。

描写马群的段落300字
  • 我曾去过西部。西部,那里的风景名胜,我刚入草原到处翠绿。听不见任何声音,也看不到升么东西。只有一些忽飞忽落的小鸟。走了许久,远远望见了一条迂回的明如玻璃的带子-河牛羊多起来了,也看到了马群,隐隐约约有鞭子的轻响。过了一会儿,像一阵风吹来。原来是主人来到几十里外迎接远客。很长听说西部这里人,非常好客果然今天真的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果然是真的。主人们离我们越来越近。他们穿着各色衣裳,像一条彩虹向我们迎来。见到我们主人们立刻拔转马头,欢呼着,飞驰的,在汽车左右与前面引路。静寂的草原热闹起来:欢呼声,车声,马蹄声,响成一片。到了目的。主人们便给我们上茶、上肉。吃过午饭主人们为我们表演唱歌、套马、摔跤、舞蹈。最后在夕阳下告别。

  • 在马群里挑选了一匹我喜欢的马,在马夫的帮助下,我小心异异的来到马旁,抬起左脚踏进马镫,左腿使劲一登,右腿向上一偏,身子就跨上了马背,稳稳的坐在马鞍上了。于是,我按照马夫教给我的骑马要令,用手紧紧的抓住马缰绳,这是控制方向的,就好像是汽车方向盘,然后用力一抖,用两脚后根一磕马肚子,嘴里清脆响亮的喊了一声“驾”,嘿,这马就真的向前走了起来……。我坐在马背上,身子随着马儿的行走一上一下有节奏的起伏,感觉好玩极了,当初骑上马时的怛怯椰枣已抛到九霄云外了。我用手先拉紧马头左边的缰绳,然后喊一声“驾”那马儿就向左边走了,我在拉紧右边的缰绳,马儿有向右走,“驾,驾,驾”的连续吆喝,马儿居然小跑了起来不过我心里还是有点害怕,不敢想大人那样快速的奔跑。

  • 我曾经读过一篇专门讲狼的书刊,名字叫《狼图腾》,那时作者深入蒙腹地而看到的草原狼,在人狼共出的世界里,包含了机制、勇气、力量、地位、信仰、武力、战术、团结、速度的比拼,在这个危险的世界里,蒙古人民心中的图腾就是狼,狼的图腾!草原人民主要是以牧业为主,而狼却是羊群、牛群和马群的大害,而生活在草原中的人民却是以狼为自己心中的图腾。但他们颂扬的是狼的精神,是那坚强不屈的精神,宣扬的是蒙古人民的意志!这是草原人民不可战胜的精神,当年成吉思汗的军队的铁蹄攻陷罗马、印度的等农耕文明的大国时,也是游牧精神的体现,在这个世界里,游牧民族的战斗历史强悍的,因为他们有着狼的机制和勇猛,他们在和浪的战斗中学习,改进战术,为什么中国古代那么多的农耕民族都不能安稳?因为他们的骨子里流露出弱者的本性,所以他们才很少胜利。

  • 伴随着美景,我们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新桥训马场。一进训马场的大门,我们就看到了几匹骏马在训练场上悠闲地散步。马儿可真漂亮呀!你瞧,那边一群马全身赤红,没有一根杂毛,和熟透了的枣儿一样的颜色;还有这边的几匹黑马,毛都是乌黑发亮,显得特别神气;最漂亮的就要数那白色的马儿了,它们就像帅气的王子和美丽的公主,站在马群里真是脱颖而出!那些训马员们坐在马儿的身上,英姿飒爽,神气极了。我想我要是能骑在马儿的身上那该多好呀!我最喜欢的就是小马车了。因为那些拉车的小马驹,头上扎着一个小辫子,看上去可爱极了!导游姐姐告诉我们,这些马儿周一到周五都要训练的,就跟我们上学一样呢。

  • 走进呼伦贝尔,两边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茫茫草原中偶尔会惊现几匹牛羊。随着车子的疾驰,远处一块牌子由远及近,上面写着“满洲里骑马场”,一位穿着蒙古族传统服饰的大伯接待了我们,爸爸二话不说,在马群里选中一匹中意的马,对伯伯说:“我们三个人,一小时60元吧。”伯伯点了点头表示可以,我们一家三口翻身上马,开始了“策马奔腾”。一开始,我的马一动不动,就懒懒地走了几步,便低头吃草。看着远去的爸爸妈妈,我着急了,一夹马肚子,手中缰绳一紧,马的前蹄立即随着马叫声而凌空,前脚刚一落地,后脚便往前飞奔而去。我只觉两耳旁风呼啸而过,我便已在马场上奔驰起来。想当年,铁木真,也就是成吉思汗,就是这样骑在马上征服了整个蒙古,成为了名垂千古的大汗。而今天,我,一介平民也感受到了成吉思汗那种征服一切的感觉。

描写马群的段落200字
  • 斯科特队伍里,有大量西伯利亚矮种马和少量爱斯基摩狗;阿蒙森的队伍里则全是爱斯基摩狗。狗能和人吃同样的食物,而马不可以。由于两支探险队的食物都是靠外界供给的,所以都出现了粮食危机。阿蒙森在到达南极点后,果断的杀掉了22只狗作为粮食,驾着仅剩18只狗的雪橇返回。而斯科特的雪地狗们因为饥饿袭击了他的马群,再加上南极的极地气候冻死、饿死了不少马,所以最后只剩斯科特五人自己拉着雪橇前进。

  • 在天底下,大草原一碧千里,到处是绿色。一来到大草原,我们直接奔向马群。白马、棕马、黑马到处都是,我骑上了一匹小棕马,开始了草原之行。一旁非常翠绿、茂盛,偶尔看见几只牛羊,可笑的是,一只小猪竟然跑到草原上观赏景色,这里也许真的是人间天堂吧。骑马来到了牧民家,受到了热情款待。奶茶摆上了,奶酪端上了,奶片也放了出来。我们不住的说:“谢谢,谢谢。”

  • 我的幻想是和家人们、朋友们生活在一个无忧岛上面,在岛上安居乐业。无忧岛上到处都种着我最喜爱的樱树,每家每户的旁边有一个集世界各地的书本的书库,让我们任意阅读。居屋附近有山有水,每天,大人们就在家里用山上取来的材料制作日常用品或制作食物,有空时就看守羊群和马群,还可以给门前的菜地浇浇水,施施肥。那我们呢?就可以到书库学习知识,也可以在河边打鱼,在菜地上摘菜。

  • 这群马能看见的只有6匹。最前面的一匹马像是有二十来岁,全身乌黑发亮,锐利的眼神,尖尖的耳朵,两个圆圆的鼻孔喘着粗气,在闪电的照耀下发着光,那头上的白点更是抢眼。强健的肌肉,修长舒展的四肢,有力的马蹄在暴雨中摆动,狂奔飞驰,像一位久经沙场、很有经验的大将,知难而退,淋漓尽致!这样老练、快捷,就像杜甫的《房兵曹胡马》中所描述的“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它带领着马群,飞速狂奔,仿佛前面有一个无形的敌人,要与他们决一高低,这真是古战场的再现!

  • 才领略过山川之秀丽,就又被这古城韵味吸引了。先是陆陆续续的几个身着“披星戴月”(纳西族的服饰)的姑娘和两个挑着担子的商人进进出出,又有牧马人和马群走了进去。绕过一段曲折的街道,便真正步入古城了。盈盈一条河道映入眼帘,走在岸边的小路上,顺着河水流淌的方向走去,一架小桥贯穿在河面上,我从石板路的桥上走过了,在河岸对面的古道上漫步,我不尽想到马致远的诗句:“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一路上,桥很多,树也不少。

描写马群的段落100字
  • 丰宁坝上草原新路程已经全线贯通了。从北京出发,大约三四个小时就可以到达。山路蜿蜒盘旋,一路风景美不胜收。飒飒秋风,把森林和草原点染成金黄和橘红。草原远处漫山遍野的桦树林一片金黄,林边游弋的马群、羊群点缀着天然的景色,还有从湖中流出的小溪,使你仿佛置身画中。

  • 战国时期,靠近北部边城,住着一个老人,名叫塞翁。塞翁养了许多马,一天,他的马群中忽然有一匹走失了。邻居们听说这件事,跑来安慰,劝他不必太着急,年龄大了,多注意身体。塞翁见有人劝慰,笑了笑说:“丢了一匹马损失不大,没准会带来什么福气呢。”

  • 丰宁坝上草原新路程已经全线贯通了。从北京出发,大约三四个小时就可以到达。山路蜿蜒盘旋,一路风景美不胜收。飒飒秋风,把森林和草原点染成金黄和橘红。草原远处漫山遍野的桦树林一片金黄,林边游弋的马群、羊群点缀着天然的景色,还有从湖中流出的小溪,使你仿佛置身画中。

  • 一八六五年四月十五日,星期六的早晨,林肯躺在一家简陋的公寓的卧室中。这家公寓就在他遭到狙击的福特戏院对面。林肯瘦长的身体,躺在一张短短而往下沉的床上,靠床的沿壁,挂着一幅朋汉‘马群展览会’的复制画,一盏煤气灯散发出幽黯、淡淡的光亮。

  • 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每一只狼都是烈士。它们为了消灭马群,每一只狼都不惜生命地与壮马同归于尽。与草原狗的争斗,狼更是不顾生死,所有狼都是前赴后继、视死如归的,每一只狼都是先烈。每一只狼都拿生命当赌注,战斗到最后一刻。在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真真实实的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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