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律条的段落
描写律条的精彩片段
  • 律条

    描写律条的段落

    国外的居民每年都要填写纳税表,填写纳税表也是美国人每年最头痛的事情之一。不是因为美国人想偷税漏税,而是大家实在觉得麻烦,不容易搞清楚。以至于在美国的纳税日之后的周末是大家的狂欢的节日。美国的税收法律条款非常复杂,但可操作性非常强。如美国的所得税法典,就有上千条关于美国的税收法律条款,汇集起来长达数千页。正因为法律条款的详细和可操作性的特点,美国的国家税务局的内部机构的设置就不是按税种,而是按纳税人的特征而归类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在美国,纳税人对纳税问题不敢马虎。这就是美国税收对纳税人依时依法纳税的管理就是“如来佛”的手掌的奥秘所在。

    纳税在我身边》的优美段落摘抄
描写律条的段落
  • 近几年来,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新闻事件频频发生:牛奶掺了“三聚氰胺”、馒头撒了增白剂、肉里加了瘦肉精、锅里倒了地沟油!最近,农药残渣制成的假盐甚至也在流向百姓的餐桌!每当人们听到这些令人不寒而栗的恐怖新闻后,感想如何?我们广大人民必然许许多多的疑问:有关部门的监察力度如何?国家制定的法律条例效果如何?制假贩私的商贩居心何在?这些看似不是一个泱泱大国应该存在的问题,它存在了,为广大人民的的饮食安全带来了隐患,如不制止这些恶劣活动、惩治不法商贩,纵使这一类事件的再度发生,那带来的就是更多恶性事件的发生乃至整个社会秩序的紊乱。

  • “残灯照孤影,苦竹孤郁终。”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烁着一副坚毅的脸庞,当司马迁面对那铁铮铮的大汉律条,那至高无上的天子皇权,面对他的是两条路:悲壮的死,苟且的活。铁血钢筋筑成的男儿,怎能苟且的活,可他想到了父亲的临终遗言:一定要着成一部流传千古的史记。于是他选择活下去,为的不是君主看不起的命,为的是那理想,那信念。苟且的活不再是苟且而是身处逆境中的英雄,决定韬光养晦的战略。他终于成了诗人笔下“一代君权痛蚕室,千秋史笔溯龙门。“的司马迁。丹青妙笔着成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实乃“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为中国历史文化留下辉煌的篇章。

  • 在我看来,苦涩的法律条文,概念式的条款却润泽我们的生命,在最深的峡谷开出花来。我想如同《圣经》似一条无形的长缨,成为西方民族心灵的准则。法律的意义绝不是政府的解释司法的运用。这个梦承担着衡量、检查、质疑的作用。在某一天,人们用法律来保全良知挽救跌倒路傍的老者而不是以自己的利益来判定行为规范;在某一天,人们用法律装点良知来扞卫领土主权完整而不是以滥施暴力宣泄心中的愤怒;在某一天,人们用法律雕刻良知以冷静客观的分析和积极的言语在贴吧踩下韵脚而不是粗俗鄙陋的言辞怒骂似的狂妄来辨别善恶是非。在转换颠倒的同时,对法制民主梦的充实和深挚的信仰深深勒紧我们这一代人的肩躯。

  • 康德仰望星空的时候,他的内心泛起的是崇高的感情,正是靠了这亲近永恒、亲近真理的感情,他才能在认知彼岸的道路上不断前进。没有感情的存在,人类生活会陷人刻板和抽象,我们认识事物不仅要分辨对和错,也要知道美和丑啊,没有了情感,艺术如何存在呢?只剩下了冷冰冰的法律条文,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一切熟悉的温情都离我们远去,我们能说我们认识了世界的本来面目吗?生活又有什么乐趣呢?即使是大物理学家爱因斯坦也是看重情感在认知中的作用的,有人向他提出一个设想时,他并不判断正误,只说:“啊,真丑!”他不愿意在丑的事情上花费时间,在他眼中,即使是物理学中丑也不能立足。

  • 开学第一课,我们观看了“法律让生活更美好”的学习片。这让我学习到许多法律知识。比如,最近,中国人民法院新推出了公平又公正的宪法,里面有许许多多的法律条例,比如宪法第一章第三十六条,要爱护国家,要爱护国家的人民;第一章五十四条,民族之间要团结友爱等等。

  • 我认为,竞争应该是激烈而非残酷的。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今世界,我们不仅需要完善的竞争机制、法律条款来规范竞争行为,更需要心灵的砝码来维持竞争的公平有序。这心灵的砝码就是人情。哲学家康德说过:“世界上只有两种东西是我们越思考越觉得它们深邃的:一个是我们头顶上浩瀚的星空,另一个就是我们心中的道德标准。”

  • 有一天你问我想当飞舞的绿萍还是做梦的紫菱,我不假思索的回答当然是飞舞的绿萍。你又问我只要当飞舞的绿萍就够了吗,我说当然不是,在当飞舞的绿萍是也要有紫菱的纯真和善良,那才是真正的人才。你听了高兴地笑了起来,说我们的紫菱不再只做梦了。可是当我会背法律条款时,你已经搬到了遥不可及的地方。

  • ——而广场上更多的翁媪则散列在颜元塑像的周遭,在徒手操舒缓的晨练曲中,抚胸捶背,抖抖胳膊、拍拍腿脚。他们秉承着中医的箴言妙语,在“痛则不通,通则不痛”的生命律条里,保养着自己年轻的心态和乐观的情怀;在头、手、身、腿、足的散淡随意舒展中,浸润着他们颐养天年安详幸福的甜美。

  • 纸的出现带来的另一伟大发明是印刷术,一开始,统治者要将一部标准的书籍或法律条文颁行全国,就必须动用几百人甚至上千人抄写。现在在历史比较悠久的寺庙中都能找到藏经阁,说明经书产生之初数量非常之少,因此都非常珍贵,丢失不起。印刷术的出现,使得书籍面向大众成为可能。

  • 假如我有七十二变,我想变成一个能储存所有法律条文的万能词典机器。因为爸爸是个大律师,经常看他在做法律案件的时候翻阅各种各样的词典,我们家的书柜里堆满了他需要各种词典,大大小小的,有薄有厚的,每次都需要好很长时间去找,然后记录下来。如果我能变成一个能储存所有法律条文的万能词典,只要爸爸一说,我就能马上给他显示在词典机器的屏幕上,那时候就再也不用他到处翻来翻去了。

  • 责任这个词在法律条文上经常出现,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必不可少的。例如,在一个家庭当中,父母的责任是把孩子抚养长大,孩子的责任是好好学习,回报父母,回报国家。我查了一下,再词典当中,“责任”一词是这样解释的:1.应尽的职责,2.应该承担的过失。没错,这就是责任,我们应该努力做到前者,从而避免后者,即使面临后者时,我们也应毫不犹豫地站出来,勇于承担责任。我们的一生其实都是在完成和我们应尽的责任。只有完成了这些,我们的生命才能算是开花结果。鹰也是如此。

  • 最为形象的例子莫过于交通规则。长辈常教育孩子:一是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二是过马路要看红绿灯。然而如今摆在人们眼前的状况是:随着“中国式”过马路的泛滥,瞅准机会见缝插针冲刺过马路的行为,也影响着我们的下一代。于是行人司机互相看不顺眼,谁动作快谁先过马路,后果之一便是几起重大的交通惨案。出了问题,便要解决。于是马路上的监视器又多了一倍,交通灯设计得越加复杂,法律条文也跟着更新。几次“大手术”下来似乎让人们的心稍稍安定了些。然而随着杭州爱心斑马线上17岁女孩儿被撞死的新闻再次掀起波澜,人们再一次绷紧了神经。 

  • 一次,M国总统来这里察看,对这里的环境赞不绝口,虽然转悠了半天,愣是没人理会他,但他还是决定成为这儿的一员。倒霉的人又多了一个!结果,就在他住下的当天,一个穿“风火轮”牌飞鞋的人出现了,面无表情地说:“我们已查询到你加入了这个时代,你已经违反了本时代的法律条款30条,念你是初犯,判有期徒刑20年。”然后,这人扔下一个自动牢房,便一蹬脚,“呼”地飞走了。

  •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各种强制行为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对法律的解释。但这种解释对年少的我来说太模糊,太抽象了。法律,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这样至高无上,人人都要遵守?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多制定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真正明确了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更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 听了今天的报告,我感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什么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懂法,还有的不知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什么是自己应有的权利,什么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没能真正理解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不能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要培养未成年人的自觉法律意识,首先应组织未成年人系统学习法律,多形式组织未成年人学习新《宪法》、《刑法》、《刑诉法》和《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等法律条文,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武器与一切违法犯罪的现象作斗争。

  • 如何避免“钻空子”?当然,一是不要有空子,完善各类措施细则以及法律条文,让人们无漏洞可钻;二是一旦有人钻空子,要严惩不殆,加大处罚的力度,要让人们不敢钻空子;三呢,可以有一些念叨式的教育,耳提面命式也好,行政学习式也好,潜移默化式也好,让人们提高思想道德意识,自觉地去遵守规则,不过,这种方法较虚的,在无人看到或法不责众的情况下,人的这种“钻空子”的劣性还是要出现的。

  • 可能很多未成年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法律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将来又不打算当律师,为什么我要学一些与我根本没有关系的法律呢?其实,法律已经逐渐渗透进我们的生活。它们无处不在,与你息息相关,切实规定你享有的权利以及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我们是否应该从现在开始学习一些基本的法律呢?当然,学习法律并不意味着你要把所有的法律条例全部记在脑子里,而是要了解我们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明白什么是“是”,什么是“非”。

  • 有些人不想安于现状,一辈子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着,便努力的去发掘自己隐蔽已久的潜力,然而这些潜力不全都是好的。一些人上任未到几个月就有宝马出入,有别墅居住,有小蜜傍身,这样的日子不知道有多么地逍遥,多么地快活,简直是醉生梦死。即使梦做得有多好,也只不过是睡过头作黄粱一梦罢了。法网岂能容视你这样快活下去,是人都会产生妒忌,更何况是当初撰写法律条文的人呢?所以注定你成为法网中的一员,你的下半身也就在这冰冷的铁笼里度过。

  • 现今为止,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主要依据国家政策保护和地方区域保护,同时将这两个方面的保护措施相结合,以便更好地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对传承人的保护。当前我国有关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法律条文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等,地方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也相应的发布相关保护条例,以便增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力度。

  • 幸运的是,人们逐渐意识到亲情缺失的可怕并开始设法弥补。“常回家看看”已被写入法律条文,老人的身边开始有了子女的照顾,享受到了天伦的快乐;为农民工的孩子解决上学问题,一只只“候鸟”飞到了父母的身边,享受父母温暖的爱护。是啊,我们需要亲情的安抚,当我们停下脚步反思“亲情去哪儿了”的时候,我们更应该抓住一切机会来享受维护好那份亲情。如果不这样,那人生便有巨大的缺憾。

描写律条的段落300字
  • 我们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它表现在各个方面。苍颉造字,神农创历日,算数作于隶首,律吕造自伶伦,神农尝百草,后稷播百谷,燧人氏钻木取火,有巢氏构木为巢,周公作指南车,钱乐作浑天仪,周公独自礼乐,萧何造立律条,尧帝作围棋,武王作象棋……凡今人之利用,皆古圣贤之前民。中华文化还教导我们怎样为人处事,强调“千经万典,孝悌为先。”推崇“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强调为人要诚实守信,“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强调要谦虚好学,“三人行,必有我师。”“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强调要严律守己,宽于待人,要从善如流,“责人之心责己,恕己之心恕人。”“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等等等等。中华文化是全体炎黄子孙包括大陆人民和台湾人民以及世界各地的华人引以自豪,取之不尽的共同瑰宝。海峡两岸要共同努力弘扬中华文化。

  • 近几年来,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新闻事件频频发生:牛奶掺了“三聚氰胺”、馒头撒了增白剂、肉里加了瘦肉精、锅里倒了地沟油!最近,农药残渣制成的假盐甚至也在流向百姓的餐桌!每当人们听到这些令人不寒而栗的恐怖新闻后,感想如何?我们广大人民必然许许多多的疑问:有关部门的监察力度如何?国家制定的法律条例效果如何?制假贩私的商贩居心何在?这些看似不是一个泱泱大国应该存在的问题,它存在了,为广大人民的的饮食安全带来了隐患,如不制止这些恶劣活动、惩治不法商贩,纵使这一类事件的再度发生,那带来的就是更多恶性事件的发生乃至整个社会秩序的紊乱。

  • 姥爷看我很着急,就想来告诉我钓鱼的秘诀,可是被小哥叫住了,说什么“不守法律条规”。我气坏了,一气之下,我狠狠地抛出了鱼线,几乎都到湖中央了。这回我更加耐心仔细地看着浮漂,突然漂猛然下沉了一大截,我来不及思考猛地提起鱼竿,一条粉红色的大鲤鱼跳出了水面,差点把我拉下水去,我也毫不示弱,抓住一棵树的粗枝,借着力终于把这条大鲤鱼钓上来了。小哥惊呆了,姥爷眉开眼笑地说我有功夫,连旁边的垂钓老手都纷纷夸赞我,顿时我的豪情涌上心头,心里别提多高兴了。再看小哥,他气急败坏,也憋着一股劲要和我比个高低。之后,我又钓上来许多小草鱼和鲤鱼,只不过都没有前面钓的那条鲤鱼大。

  • 我们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它表现在各个方面。苍颉造字,神农创历日,算数作于隶首,律吕造自伶伦,神农尝百草,后稷播百谷,燧人氏钻木取火,有巢氏构木为巢,周公作指南车,钱乐作浑天仪,周公独自礼乐,萧何造立律条,尧帝作围棋,武王作象棋……凡今人之利用,皆古圣贤之前民。中华文化还教导我们怎样为人处事,强调“千经万典,孝悌为先。”推崇“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强调为人要诚实守信,“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强调要谦虚好学,“三人行,必有我师。”“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强调要严律守己,宽于待人,要从善如流,“责人之心责己,恕己之心恕人。”“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等等等等。中华文化是全体炎黄子孙包括大陆人民和台湾人民以及世界各地的华人引以自豪,取之不尽的共同瑰宝。海峡两岸要共同努力弘扬中华文化。

  • 二、现在学生是上帝,教师是奴隶。现在的学生万千宠爱在一身,家长、学校、社会都是他们有力的保护伞,更有《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几部法律条例是他们强有力的法律后盾。对他们打是体罚,骂是变相体罚,更有甚者有人说对学生连批评都不行。对学生要关心、爱护,呵护有加,即使学生错了,也只能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因为他们是上帝嘛。而教师呢,处在家长、领导、社会强有力的监督之下,真可谓老鼠钻风箱——两头受气。新课程理念认为,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师当然也应该是教学的主人,教师和学生应该是平等的地位。现在却成了教师是学生、家长、社会的奴隶。地位不平等,焉能教学相长呢?因此,必须还教师的主人地位。

描写律条的段落200字
  • 刚开学就发生此等恐怖事件,这在班里掀起了轩然大波。“小眼睛”已经从书店抱回了一大摞法律条文,立志要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长大要当为儿童维权的律师,替那些在学校里挨打的小孩打抱不平;胆小爱哭的娇娇因为整日提心吊胆,变得更加满面愁容,沉默寡言,学习更是一落千丈。这学期的第一次年级考试的成绩出来,我们班荣登倒数第一的宝座。

  • 惩忿窒欲,出现在朱熹白鹿洞书院的教条上,且朱子家训中也提到相似的内容:无损人而利己,勿妒贤而嫉能,可朱熹本人似乎只愿意将自己深埋于死灰的底部,却不会和他的弟子和家人一起谨守律条。其时宋朝理学之风正兴,浙东闽南各地纷纷建有自己的学派,朱熹在学术之事上顽固好强,并坚持认为他人之理论皆不成大学问。且据野史所传,仅为了与唐仲友的私人恩怨,逼迫他人招供(“两月之间,一再杖,几死”)。

  • 公民要做到守法,首先,要学法、知法、懂法。公民要注意学习和了解现有的一切法律规范、纪律条例、知晓各种的内容,懂得法的适用环境。其次,要用法。当前,我们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身处其中的每一位公民,在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都要自学地运用法来对照自己的行为,指导自己的行动,逐渐形成法律意识,使法从外在的强制慢慢变为内在的自学,从一开始的不适应变成浑然不觉的个人习惯。第三,要卫法。在社会公共秩序受到破坏、国家利益受到威胁时,要见义勇为,挺身而出,坚决地与违法行为做斗争,以维护法的尊严。

  • 这是最高明的抄袭。让人无话可说。因为它钻了抄袭之定义的空白。何谓抄袭?它与参考、模仿、剽窃、概括、释义、继承、发扬等有何不同?对这些名词在概念上一一做出准确的阐述,这对汉语本身而言,非常难,近乎于不可能。汉语是一个追求美感的体系,讲究整体与气脉,模糊,并不精确。譬如,从“巴西队大败法国队”这一句话里,并不能看出谁是赢者。再譬如“救火”,指把火扑灭,而“救人”却不是把人扑灭掉。汉语先天的局限性必然造成岐义丛生,标准不一,理解的差异在所难免,而目前的国内法律条文对此似乎也有点力不从心。

  • 听了今天的报告,我感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什么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懂法,还有的不知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什么是自己应有的权利,什么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没能真正理解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不能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要培养未成年人的自觉法律意识,首先应组织未成年人系统学习法律,多形式组织未成年人学习新《宪法》、《刑法》、《刑诉法》和《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等法律条文,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武器与一切违法犯罪的现象作斗争。

描写律条的段落100字
  • 什么是准则?是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还是七大章八大节的校规?应该都不是。当一个孩子在你身边摔倒,没有哪条规则要求你必须把他扶起来,但你还是去扶了,因为你心中有这样一个准则:要帮助比你弱小的人。心中的准则多了,道德也就随之形成了。

  • 什么是规则?是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还是七大章八大节的校规?应该不是这些。当一个孩子在你身边摔倒时,没有哪条规则要求你必须把他扶起来,但你还是这样做了,因为你心是有这样一个规则:要帮助比你弱小的人,心中这种规则多了,道德也就随之形成了。

  • 职业是大部分人的执着,但它并不属于我。当我幻想我是未来的一名律师时,厚重的法律条文让我望而却步;当我幻想我是一名白衣天使时,渐渐微弱的呼息带动我的心跳蚕食着我的梦……这时我才发现对于它们,只是单纯的慕往罢了,没有追求,更没有执着。

  • 当我随手翻开一本关于法律条文的书,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就足以让我头昏目眩,更何况,中国全部的法律(包括商业法律,儿童青少年法律)就有N多条!我的最后一步就是……(你聪明的话用膝盖想也都知道~~)乘我现在的记忆力还是好的时候,多读一些或者多看一些比较简单,容易理解的法律,打好基础。

  • 西方人似乎很重视环保问题,制定了各种法律条文,他们的街道比较干净,绿化地多,空气新鲜,用再生纸,注意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难怪出国回来的朋友都不适应国内,更别说北京了。如果有谁破坏环境,可能会被起诉,遭到惩罚;另外,还有很多人自发组成一些社团组织发起各种环保运动,维护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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