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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龙钟的段落
我是一只瘦弱的蚂蚁,细腰如发,皮肤黝黑。那些大块头的山间蚂蚁,虽和我们同祖同宗,脑大肠肥,却在我们纤细蚂蚁的合击下,被逼上了荒山。个人而言,我瘦弱的身躯和我坚强的性格实在有点不相称。我的一根触角在一起斗殴中被咬折了,所以行动起来更显得老态龙钟。其实我一点都不老,力气也不像我看上去那样羸弱。记得有一次,在教室的地板上,我听见英文老师和同学们一起探讨人类为什么爱捉弄蚂蚁的事。他们争论了很久,但在我看来,他们对我们蚂蚁的理解可能并不比他们对美国文化的事多多少,甚至还有同学说我们喜欢咬人,常常目中无人地到处攀爬。我真怀疑他们的生物是如何过关的,和许多蜜蜂兄弟一样,我们不到逼不得已谁舍得拿自己的牙齿的作代价!我们虽不像蜜蜂那样,回家后会遭受蜂王的严惩,我们三天内咬不得任何东西,对半厘之躯的我们,实在等同于凶多吉少的自杀。但如同很多事情一样,有过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也是他们人类常说的“糜不由初,鲜克有终”。我很乐意将我多次蜇人的经历和盘托出,倘使能获得你的理解和同情并在未来的日子里,高抬贵手,我虽劳神费手、贻笑大方也当喜不自胜、九泉含笑矣。
《蚂蚁》的优美段落摘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