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猎犬的段落
描写猎犬的精彩片段
  • 猎犬

    描写猎犬的段落

    巴吉度猎犬的眼神很复杂,宁静、忧伤、凝重、温柔、困惑,仿佛什么都是,又什么都不是。它的眼神好像要和别的猎犬PK一样。但是他很犹豫。不知道能不能打得过他。于是它走着走着就来到了一面镜子面前,看到另一只猎犬长得和自己一模一样。于是要和镜子里的猎犬比试一下到底谁是真正的巴吉度猎犬。可是不管他做什么动作,镜子里的猎犬也做同样的动作,这时候他生气了,一个猛扑把镜子打碎了。那条猎犬立刻消失了。这时他想“哈哈,我终于打败那条长得和我一模一样的讨厌鬼了,我才是真正的巴吉度猎犬!此时的他已经忘了自己被关在笼子里了,也忘了自己打碎的镜子,在哪里不知不觉地笑了起来。他汪汪地叫了几声以后,又开始深思了,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总之,有很多很多的问题,但他很困惑,解不开那深奥的迷。

    巴吉度猎犬》的优美段落摘抄
描写猎犬的段落
  •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就是讲了这样一个故事。生长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从小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为此他努力赚钱,两年后终于如愿买下了两只小猎犬。比利和小猎犬一起度过了一起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形影不离、勇敢善战的老丹和小安使比利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金奖杯,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终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搬家去镇上的时候,比利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前告别时发现坟墓上长出了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也许,老丹和小安真的是天使送给比利的礼物……

  • 这本《混血豺王》是《双面猎犬》的续集,讲的是一只叫白眉儿的混血豺是怎么结束它的猎犬生涯,又是怎么当上豺王,最后又是怎么死掉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白眉儿其实是狗爸豺妈的结合物,所以它既像狗,又像豺。最初,白眉儿是主人阿蛮星的猎狗,被老黑狗设计赶出了家门,后来它回到豺群当上了豺王。然后它暴露出了豺的仇敌――狗的习性,又被赶出了豺群,最后被猎枪打死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人类那么痛恨豺,一见到豺群就要赶尽杀绝,难道他们就不知道要保护动物吗?我觉得老黑狗太冤枉白眉儿了,因为白眉儿已经下决心要当只忠心耿耿的猎犬了。在“大屠杀“这一集中,白眉儿虽然暴露了狗的习性,但它也救了所有的“俘虏”――幼豺,想不到豺群竟然恩将仇报、忘恩负义,残忍地将它赶出豺群,虽然后来它也得到了一点点应有的回报,但也太少了。

  • 在一小快树林中,“森林大会”正在举行。狐狸大婶抢先说:“人类很喜欢我们柔软的皮毛,便杀害了我们的祖先。他们把我们的祖先扒了皮,再肉食,还拿剩下的喂了狗!”狐狸大婶一边说,一边把牙齿咬得咯咯地响,“全都怪那只猎犬,要不是他,我们才没那么容易被抓到!”坐在一旁的猎犬急忙辩解说:“人类把我的孩子也带去了,我要不这样,我的孩子的命早就结束了!我们也常常被倒霉看上啊。”小猫说:“本来这里是森林,现在只是一片小树林!一切都是人类惹的祸!”“对!我们去找上帝!为了正义,加油!”小兔的一番话提醒了大家,“对!去找上帝!”震耳欲聋的呐喊声响起来,这是希望!所有动物的希望!

  • 这个故事讲了在湖南省的一个小山村里有两个虎崽,一个是小朋友虎崽,另一个是一条很棒的猎犬,大家都叫它虎崽,虎崽和狗虎崽形影不离,狗虎崽还多次救了虎崽的命呢。有一次虎崽不小心掉进陷阱,头撞到了石头之后便能听懂动物说的话。有一次村子里闹虎患,后来便杀死了一只大老虎,之后两个“虎崽”遇见了一只真小虎崽,小虎崽的妈妈被人杀死,成了一个“孤儿”。他们在山村小学明旺老师的指导下,决定采取“收厂了”行动,救这只小虎崽,后来他们遇见了两只大老虎,虎崽和它们谈完话后把小虎崽交给了大老虎。后来小虎崽来找虎崽玩,却被人类杀死了。狗虎崽在和猎犬对决中也不幸身亡了。

  • 这个饲料名叫神奇的饲料。神奇的饲料无论什么动物都可以吃,而且都爱吃。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这个饲料里含有维生素ABCD,还含有钙铁锌。更主要的是,这里面含有一种特殊的力量。就拿我家的猎犬来说吧。自从吃了神奇的饲料以后,变的非常强壮。有一天,我带着它出去玩,没想到刚出门就看到一头牛想我奔来。我连忙逃跑。没想到我家的狗却不怕,它奋不顾身的向那头牛奔去,跟它搏斗起来。不一会就把牛赶跑了。因此我给我家的猎犬起名叫斗牛犬。我接着给我的狗吃神奇的饲料。可是有一天我的狗不见了,我于是四处寻找它。没想到却在天空中发现了它。咦?它什么时候能飞了?一定是吃神奇的饲料吃的。

  • 故事讲的事主角马瑅在拿着猎枪准备去练习枪法的时候,在喜乐学校旁,有只猎犬跟着马瑅走,后来,马瑅叫了它好几次它都不过来,然后马瑅想到了吹口哨,马瑅一吹,那只猎犬就立刻摇着尾巴跑了过来。马瑅给它取了个名字,名叫喜乐。后来那只狗连续两次跑来向马瑅求救,在第二次,马瑅本来答应贾德看到它后还给它,可他并没有,而是把喜乐放到后山,然后用一些腐朽的木板和铁板来为喜乐做个屋子,命为喜乐屋,然后马瑅拿了些食物给喜乐吃,最后顺便带喜乐去散散步。到了以后,马瑅每天都要去捡罐子去卖,然后用那些钱去给喜乐卖吃的,为了不让父母发现,每天都是小心翼翼的去买食物,到了最后,贾德说让马瑅做二十四小时的苦力,然后来换喜乐,最后mat瑅终于换来了喜乐。

  • 我最喜欢小狗。我们邻居家就有一只小狗叫毛毛,它长着一身雪白的毛,长长的耳朵。它的嗅觉很灵敏,稍微有一点味道,就会跑过去。夏天一到,它就会把红红的舌头伸出来,大口大口的喘着气,样子很滑稽。它很可爱,很调皮。有一次,我在胡同里踢足球,看到它把我的鞋子叼着当玩具耍来耍去,象在表演节目。正巧,妈妈来倒垃圾发现了,就大喊毛毛。它放下鞋子赶紧跑。当它看到主人时,就会马不停蹄的跑过去迎接他们回来。它还能看家,一见到胡同里有生人,就追过去,不停的大叫,好象在提示主人有陌生人来了,他是否是坏人。其实,小狗有很多好处,比如:牧羊犬能帮助人们看护羊群,警犬能帮助警察抓坏人,猎犬能帮助猎人追捉猎物,北极犬可以帮助在北极生活的人拉雪橇。狗类家族中有很多是宠物狗,她们给人类的生活带来了无穷的乐趣。狗很可爱,我喜欢它们。

  • 拉克还非常的机灵。有一次为了训练他的反应能力,我和他玩起了游戏。我找来一个带着绳子的铃铛,在拉克眼前晃了一晃,他那时乖乖的坐在地上听我的命令。我一下子把铃铛丢了出去。几乎就在这同时拉克以闪电般的速度冲了过去,先是用鼻子闻闻,然后再用嘴舔舔。后来他可能觉得不是什么好吃的东西,就突然失去了兴趣。当他回头看到我期望的表情以后,立刻原路返回叼着铃铛回来了,然后把铃铛放在我的脚下,就坐下了,好像在问我,他是否做得令我满意。他没有辜负我的期望,我摸了摸他的前额,表示对他的鼓励。他继续玩去了。当我再一次训练他的时候,几乎已经没有什么犹豫,他叼起东西就放在我的脚边。一次比一次熟练。我很高兴,我也相信他一定能成一只出色的猎犬。

  •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篇长篇小说主要写了这样一个故事: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他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崇高的声誉。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住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在独活于世……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到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他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 不觉间,走到了珍奇动物馆的门前,自小喜爱动物的我,自然挡不住动物的诱惑。走进昏暗的室内,如眼的却是一件清朝的官府,深蓝色配着点暗金色,还残留着清朝时的廉洁与清正,各种少数名族的传统服饰、各朝代皇帝的画像、古老的农耕器具等多种新奇的东西吸引了我…忽的,脚下一个踉跄,闯进了一个蝶的世界。这梦幻的景色我无法形容,就像沙琛的诗句描写的那样“迷离蝶树千蝴蝶,衔尾如缨拂翠恬。”,一只只展翅欲飞的蝴蝶形成了一幅令人如痴如醉、留恋不已的画面。我瞪大了眼睛一动不动,深怕一眨眼就失去了这样一个美丽迷人的景象。心中有个声音在小声诉说“再走向前看看吧,去吧。”不自觉的向前走去,映入眼帘的是稀奇的动物:毛茸茸的小猎犬,慵懒的黄金蛇,笨重的巴西龟,鲜艳而又危险的花斑蛇…多么自然的世界。好心情就这么悠闲。

  • 初读这本书,是在一个朋友介绍下,偶然接触让我对它有了深刻的印象。福尔摩斯的冷静、智慧和勇气,在悬疑紧凑的故事情节中是最值得玩味的。平常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然而在他办案的过程中不分白天和黑夜,不停的忙碌和奔波。我觉得我们虽然做不到这种程度,但做事要有一颗持之以恒的心,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还有他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所在。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博学多闻、细心研究、追求事实与真理、坚持原则应该是这本书背后所要传达的重要含义。这不仅是关系到现实生活中刑警具备的重要条件,也是我们自身要加强的。

  • “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因而《福尔摩斯归来记》是一本老少咸宜的奇妙书籍”。百余年来,全世界的推理小说迷不知有多少。虽然没有经过正式统计,但是说到《福尔摩斯归来记》启蒙的读者占了绝大多数,应该不会有人怀疑。至于小说中的贝克街流浪少年侦探队,雷斯垂德警部,华生医生,莫里亚蒂教授还有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事件等等。都十分精彩,引人入神。

  • 课间休息时,偶然瞥见楼下操场聚了不少同学,对着天空指指点点,好奇心驱使,我下去一看,不由得惊叹了:不知什么时候,晚霞染红的天幕已换成了浅灰色,三团大大的、浓浓的乌云分挂在天幕上,它们彼此界限分明,又在不断地翻卷着、变化着,时而像顽皮的小熊在敲击小鼓;时而又幻化成奔跑的矫健猎犬;时而像娇憨十足的熊猫;时而又幻化成温厚的大象——这时的乌云好象是投在天幕上的皮影,形态是那样生动、逼真。一会儿,乌云更浓了,变幻出陡峭的山峰,连绵的森林,奔腾的瀑布,好象是哪位国画大师饱蘸浓墨,在暗灰色天幕上挥毫留下的三幅得意的山水画。更叫人称奇的是,那闪电以乌云为盾,时隐时现,仿佛正与哪位看不见的天将酣战。呵,原来乌云竟有如此雄伟的气魄和变幻摸测的本领!我不禁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 这本书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个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比哥哥迈克罗夫·福尔摩斯特略逊一筹)。平时在贝克街221号B室悠闲得他,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匹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他的好朋友华生医生虽然有点“反应迟钝”,但也正因为如此,才特别衬托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他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多高(合约180厘米),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

  • 你想想,如果你也是一只小动物的话,如果也有人捕杀你们,你们愿意吗?我想你会说:“当然不愿意,谁想死呀”。可我们也和你一样不想死。但是你们有刀枪,我们根本就无法躲藏啊。记得上次,有一个顽皮的孩子捉我,我要是跑的不快就被捉走了。还有一次,有一个女孩上树,把鸟的家弄掉了,里面的小鸟不会飞,都被摔死了,它们真的好可怜啊。又有一次,一个猎人带着四条猎犬来到这里,我和哥哥正在散步,哥哥看到了猎狗,就把我推倒了洞里,还摔伤了我的一条腿。等我爬上来时,哥哥已经被打死了。爸爸妈妈知道后非常伤心。妈妈带着我去逃命,半路我还摔了一跤,我受伤的那条腿更痛了。妈妈背着我走,不一会儿,又看到一个猎人,我和妈妈拼命快跑,终于逃走了。

  • 假如是岩羊群、马鹿群或野牛群,遭遇伏击,总是互相挤在一起顺着一个方向逃跑,谁都害怕逸出群体会成为猎人和猎犬追捕的目标。食草动物群的这一品性,恰巧帮了猎人和猎犬的忙,追到最后总能捡到一只筋疲力尽掉了队的猎物。豺要比岩羊、马鹿、野牛狡猾得多了豺群遭遇到伏击,就像炸了窝似的朝四面八方逃散

  • 我最喜欢的是里面的主人公小乔奇。它活泼机灵、聪明可爱,还特别帅气。它是跳高和跳远的能手,还喜欢突破自己。记得有一次小乔奇被一只猎犬紧追不舍,小乔奇跑得飞快,还勇敢地跳过了死亡溪,那只猎犬只能在对岸目瞪口呆。我很佩服小乔奇的勇敢,我要学习它的精神。

  •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有一只猫和一只乌鸦,它们是很要好的朋友。一天,它们正在树下聊天,这时,一只老虎朝它们走来。乌鸦赶紧飞到树上去了,小猫还不会爬树,只好求助于乌鸦。乌鸦便飞到空中俯视,它发现不远处有一个牧羊人和几条猎犬。就把他们引到小猫那里,牧羊人与猎犬到了那里,发现了老虎,便去追老虎去了。就这样,小猫得救了!

  • 不必说绿油油的草儿,光滑的大青石,高大的梧桐树;也不必说树上“喳喳”叫的山雀,花丛采蜜的蜜蜂,在草地上与我打滚的猎犬。光是那清新的空气就能让你陶醉。虽然与猎犬打完滚后,我身上沾满了跳蚤,挨了外婆不少骂,但她没有打我,她舍不得。

  • 记得我读过一篇关于两只小狐狸寻找食物的故事:它们在一个地方玩,发现了许多西瓜和桃子,这让它们开心不已。可不远处却传来了猎犬的声音,一只小狐狸听见了,便撒腿就跑,而另一只小狐狸不肯放弃到手的桃子,抱着桃子逃跑。结果是可想而知的,没有抱东西跑的小狐狸成功地活了下来了,抱着桃子的那只小狐狸被猎犬活活地咬死了。

描写猎犬的段落400字
  • 理查德听说了一直名叫贾汀的小猎犬能够预测自己主人帕姆回家的事件。帕姆和父母住在一起,家里人注意到,如果女儿那天会回家,贾汀肯定会一直坐在窗台上,直到女儿回来,所以每次贾汀坐到了窗台上,就意味着女儿那天肯定会回家。某份全国性报纸报道过贾汀这种本领,奥地利的一家电视公司还专门为贾汀设计了一个实验。一组摄制人员跟随帕姆在市中心活动,另一组摄制人员则在帕姆的父母家里跟踪拍摄贾汀。摄影画面显示,当帕姆决定回家的时候,贾汀果真会跳上窗台上发呆,一直等到主人到家才下来。理查德对此感到很好奇,于是带领自己的团队对小猎犬贾汀展开了测试,当作者回放拍摄的影片,这只小猎犬看上去果然通灵,一到帕姆设定好回家的诗句,它就待在了窗台上。然而,当仔细查看影片的其他部分时,却发现贾汀似乎迷上了窗台,整个实验期间先后跳上窗台13次。第二天的测试中则跳上了窗台12次。

  •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主要讲:巴斯克维尔庄园有几户人家,老准男爵的邻居巴斯克维尔想谋杀他而获得他的财产,由于老准男爵有心脏病。巴斯克维尔就买了几条凶狠的猎犬,并找了一只最凶悍的,为了使他让人觉得更可怕,还调制了荧光粉涂在狗的嘴、眼睛上。又因那儿的农民都流传着这儿有“可怕的恶魔”的传说,就是这件事更增添了神秘感。他在晚上引出老人,把狗放出来。老人见到“怪物”向自己跑来,就发心脏病死了,猎狗不吃死人,所以身上无伤就死了。后来巴斯克维尔得知他有个继承人在澳大利亚,就也想害死他。华生就和(年轻的)准男爵同住巴斯克维尔庄园。华生时常发电报给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就暗中到了巴斯克维尔庄园,暗中观察,谁也不知道。后来巴斯克维尔又放出猎狗,结果误杀了王子城逃犯塞尔登。后来,福尔摩斯、华生和一个胖子警官,让准男爵当诱饵把猎狗引出来,三人合力把狗打死,最后巴斯克维尔听到枪声已知不妙,就想跑,结果掉到沼泽里淹死了。

  • 我觉得歇洛克很可能真实存在于伦敦。当然,这位侦探先生不叫福尔摩斯也不住在贝克街221B,但他大概是道尔爵士的朋友,而且也和歇洛克做类似的“咨询侦探”工作。也就是说,我认为福尔摩斯是来自于真人原型的。他的个性大概不会象福尔摩斯那么鲜明,他的演绎法大概也不会每次都管用,但这个伦敦的天才侦探是存在的。歇洛克最重要的几个案件-四签名,巴斯克威尔的猎犬,血字的研究和冒险史中大部分的案件可能都是这位真实侦探的办案记录。而归来记和新探案中的案件大概有一半以上是柯南道尔虚构的。特别是到了新探案后期的案件,可能都是道尔编造的。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这位真实的侦探去世了,或者他真的象歇洛克后来一样隐退了。而当时柯南道尔和报社签了合同进行连载,不可能中途停笔,所以不得不编造。而冒险史和归来记中少数看上去很糟糕的故事,大概也是因为当时没有好的案件可以写而编造的。

  • 书中主人公是一个六岁大的男孩,他父母去世后,叔叔们前来争夺家产,他看着众亲们如何讨论着他家产的分配,却没有讨论“他”该何去何从。他走向爷爷,爷爷也很喜欢他,便收养了他。并讲了他一个印第安小男孩的名:小树儿。他跟着爷爷奶奶回到了山里,与爷爷学习如何与青蛙们并肩歌唱;如何挖陷阱捕捉些许山鸡,因为他知道:“我们只能适量的猎取它们当中的弱体们,让更强壮的山鸡有繁衍的机会,连老鹰泰坎都知道的道理,为什么白人那些猎人们不知道?”他与奶奶学习如何分辨山上那些又用的药材做成好吃的,虽然他不喜欢那苦苦的味道;如何与别人分享自己的快乐,因为他知道:“当你发现一件有趣的事,你应该理科分享给别人,这样你才有更多的快乐,我与爷爷肯乐意分享你的快乐。”所以他一下午都趴在溪边捉麝香虫,一种香味很没好的虫,终于捉了一小袋后便第一时间给力奶奶,分享这美妙的香味。他们有着一群优秀的猎犬,忧郁男孩和小红为最,小树儿度过几年快乐的时光。

描写猎犬的段落300字
  • 主人公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一样,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它的母亲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可它的父亲却是勇猛健壮的公狗洛夏。也就是说,白眉儿的身体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所以,白眉儿既拥有狗的忠心耿耿,又饱含豺的聪明才智。但是,因为不受豺的欢迎它便来到了人类的村庄,成了饱经风霜的老猎人阿蛮星的第二条猎犬。然而,在一次捕猎时,白眉儿发现已被它一路紧逼到洞中瑟瑟发抖的不是别人,正是将自己含辛茹苦地养大的亲生母亲达维娅!白眉儿动了恻隐之心想救它出去,可是这早已让主人的另一条猎狗黑虎看破,并和白眉儿撕打起来,最后,白眉儿用一条尾巴的代价如愿以偿地救下了母亲,和它一起逃向了山林,回到了豺群,并成了新一代叱咤风云的豺王。

  •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篇长篇小说主要写了这样一个故事: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他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崇高的声誉。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住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在独活于世……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到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他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 你想想,如果你也是一只小动物的话,如果也有人捕杀你们,你们愿意吗?我想你会说:“当然不愿意,谁想死呀”。可我们也和你一样不想死。但是你们有刀枪,我们根本就无法躲藏啊。记得上次,有一个顽皮的孩子捉我,我要是跑的不快就被捉走了。还有一次,有一个女孩上树,把鸟的家弄掉了,里面的小鸟不会飞,都被摔死了,它们真的好可怜啊。又有一次,一个猎人带着四条猎犬来到这里,我和哥哥正在散步,哥哥看到了猎狗,就把我推倒了洞里,还摔伤了我的一条腿。等我爬上来时,哥哥已经被打死了。爸爸妈妈知道后非常伤心。妈妈带着我去逃命,半路我还摔了一跤,我受伤的那条腿更痛了。妈妈背着我走,不一会儿,又看到一个猎人,我和妈妈拼命快跑,终于逃走了。

  • 在森林的右边,住着一个可恶的猎人,他总是伤害小动物们。猎人身材非常高大,背上背着大大的猎枪,一条恐怖的疤痕爬在满脸横肉、胡子拉渣的脸上,他还有一只长相奇特的狩猎犬,随时跟在他的身边,帮他探寻小动物的踪迹。。。。。。每次他或多或少都能扑杀到猎物,或许是一只小狐狸,或许是一只野兔,据说他喜欢把动物的毛皮剥下来卖掉,再把动物的肉给吃了!小动物们以听到猎人的名字就会吓得毛骨悚然,他们也一直想报仇,可是他们太弱小根本打不过猎人,再说猎人手上还有枪呢!小动物们虽然很害怕猎人,但是也不能这么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同胞们一个个被猎人杀死呀。不管了,跟他拼了!

  • 第二天,唐其放学了,正当他和伙伴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时,不知从哪儿跳出来一条凶猛的猎犬。它眼睛又圆又红,鼻子里发出“哼哼”的声音,嘴里鲜红的舌头搭在外边,露出尖利的牙齿,还滴答着恶心的口水,它一步一步向唐其他们逼近,逼近。同学们害怕极了,一些胆小的女生尖叫起来,他们班最漂亮的女生于小雪也忍不住嘤嘤地哭起来。要是平时,唐其肯定第一个转身就跑,可是现在,他也不知哪来的勇气,竟然放下书包,随手捡起一根木棒就朝猎狗扑去。“汪汪汪……”伴着猎狗的一声惨叫,唐其得意地拍了拍身上的灰,回到同学中间。“你没事吧?”“你好厉害耶!”“真看不出来,你还……”各种各样称赞唐其的话飘入唐其的耳帘,唐其正在尽情享受时,一直没开口的于小雪也忍不住了:“唐其哥,你好厉害耶!我……好喜欢……你哟。”唐其的脸立刻涨得通红,但他还是装作无所谓的样子,潇洒地挥挥手走了。

描写猎犬的段落200字
  • 我为某些沐浴着“富民政策”的雨露而大发其财、盆满钵满的富商巨贾们羞愧。即便他们的财富是凭着自己的汗水与智慧合法挣来,而不是走歪门邪道甚至是靠欺凌穷人损害穷人利益攫取而来的,我也要问一问:你们住钻石级豪宅,开奔驰宝马劳斯莱斯,吃满汉全席,喝法国人头马苏格兰威士忌,穿华伦天奴路易威登,打高尔夫球,养拉布拉多猎犬……在夜深人静之时,可曾偶尔想过,那些穷得无法上学的孩子,应否过上稍稍体面的生活?

  • 书上的小狗要袜子,是一只金毛猎犬。她会把主人的鞋子藏起来,早晨主人要上班时,她会把鞋子在叼来给主人。她会把家里的照片藏起来、她喜欢吃黄瓜手卷,她甚至能预料到要发生的不好的事情。这真是一只神奇的小狗,仔细想一想这不是一种神奇吧,我们都无法知道她怎么可以预料这一切,可能是作者编出来的,也有可能这是事实,不管怎样小狗他们跟人一样,他们也有鼻子嘴巴,他们也有眼睛。我们可以活七十多年、八十多年或是九十多年!可是他们呢?仅仅才可以活到十年,最长的也只有十二年,这年我们人生中的一半都达不到。

  • 当然,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书多的,先不说我家,光在我那间20平方米的小房间里就有上百本好书,沈石溪的,郑渊洁的,E.B.怀特的都有。其中有好几本我都捐给了我小学的班级。在书中我也懂得了很多:《雪豹悲歌》教我不要想不劳而获;《双面猎犬》,《混血豺王》告诉我人要学会知恩图报;《皮皮鲁之小兰与小汽车》告诉我人与大自然的万物是平等的,我们不应该杀害他们应该与它们和平共处……

  • 眼睛在三月的山坡上采摘远处的烟岚,我看到文字里生出一道深渊横在了一只山羊的面前,它的眼睛里暴涨了惊惧,瘦小的身子斜倾,再往前就会笔直的垂落。难道不可以后退?现状是怎么可以后退!身后是人和猎犬的合力,他们耽耽虎视,闪着猎杀的锋芒。我听见生命深处的一声大恸。深渊的寂与黑可能只是生命里的太阳黑子,或许是长长的生命节律里一声浓重的叹息。而强大的势力所隐含的是化解不了的浓重悲凉,或许是生命肌肤慢慢切割的疼痛。两者都在弦上,欲燃眉睫。与其在宰割中消亡,不如悲壮的飞翔。心思笃定,闭上眼,将恐惧埋葬,踮起脚,前倾,划出飞跃的轻盈。

  • 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曾给我讲过一个故事:在一棵大树上,生活着两只无忧无虑的麻雀。一天,因为麻雀妈妈外出觅食,没有任何自卫能力的小麻雀从树上掉了下来。一只过路的猎狗想要吃掉小麻雀,张开了大嘴,露出了锋利的牙齿……就在这时,麻雀妈妈出现在小麻雀的前面,张开翅膀,护住了小麻雀。猎犬恶狠狠地看着老麻雀,老麻雀毫不畏惧,用嘴衔住小麻雀,艰难的把它带回到树上!老麻雀的翅膀受了伤……

描写猎犬的段落100字
  • 张乐琪这个人吖,不怎么高尚啊!(此刻,作者本人被狂扁……)对纯洁善良滴女篮队员偶们,爆发时非常狠毒。但是对男生咧?我滴妈妈,这位同志,瞬间变成了一只待宰的羔羊,一只温驯的猎犬……总而言之,遇见男生,张乐琪就性情大变了!由恶魔变成了天使!~

  • 它以前在大草地上躲开过很多只猎犬,它每跳50步就会做一次侦查跳,它有一次就是用自己的智慧,用以毒攻毒,用这只看门狗去对付那一只追自己的狗。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想得到这样出色的一个宠物,它也不会伤人,又会让人开心,骄傲。高兴。

  • 列那狐先用最快的速度向前猛跑,接着又用拐弯抹角的老手法东奔西窜。然而,大群猎人和猎犬已经追来,而且他们精通猎艺,列那狐很快就陷入了重重包围之中,剩下唯一的出路,就是那座通向城堡的吊桥。他于是象一阵风似地窜了过去。

  • 牧羊狗们听到了,都生气地说:“咱们狗儿可干的事情很多,除了这些工作外,还可以当猎犬、当门卫;还能当采购员,帮助主人买东西,当救护队员,救护战场上的伤员和在雪地冻僵的旅客……每样事情都很重要,可要干好并不容易,像你这样挑挑拣拣的,什么事也干不好!”

  • 看来这跟“arashi”差不多只是称号不同是“猎犬群”当开始的时候突然山原飞快的跑过去一声口哨十几个人也出来了挡出狼之后我们来到便当架前可以选自己喜欢的便当这真是太简单了,恐怕这是第一次这么简单的拿到便当。当拿好便当突然换了位置,狼想攻击我们但是我们手上有便当所以狼无可奈何看着我们拿着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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