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狼群的段落
描写狼群的精彩片段
  • 狼群

    描写狼群的段落

    《狼图腾》中的许多故事情节给我留下了印象:陈阵掏狼窝、狼群偷羊吃……可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的还有数小狼那不堪回首的成长历程:当它和兄弟姐妹们被一起掏来时,很幸运,没有被送上腾格里,在陈阵的细心呵护下,小狼慢慢长大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山顶,响起了狼王的叫声,小狼羡慕极了,开始学狼嗥,学着学着,突然,一声纯正的蒙古狼嗥使陈阵有喜有忧——喜的是小狼这么聪明,不用教,就学活了;忧的是一旦小狼学会了狼嗥,就可以和狼群沟通,他们就危险了。陈阵只好冲进狼窝,去阻止小狼,小狼哪里肯停,反而用牙齿去咬陈阵,一气之下,陈阵把小狼的牙齿磨平了,可是一个失误,破坏了牙龈,导致喉咙出了问题……看小狼生不如死,陈阵心如刀绞,自己亲手打死了小狼,亲手将它送上了腾格里。这么多年来,陈阵和小狼建立起了 一份深厚的友谊,可是狼终究是狼,它不像狗,它们向往自由的大草原,而在狼群中,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而它们唯一宝贵的就是狼牙,要是没了狼牙,在狼群中,就没了尊严,没了地位,因为狼牙是他们唯一的狩猎工具,没了狼牙,狼群就会抛弃它,或是直接吃了它,要是放了小狼,它还是必死无疑。

    《狼图腾》读后感》的优美段落摘抄
描写狼群的段落
  • 一天,我带着一个装满奇妙工具的魔法口袋来到了大森林.我起到森林深处,发现了一群狼.我急忙躲了起来,看见一只狼好像在和其它狼说着什么.我赶紧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动物语言翻译机."我听见那只狼在说:"我看见山顶上有两头鹿,一头受伤了,我们去把它们吃了吧!"说完,狼群向山顶跑去.我急得不得了,从口袋里拿出"竹蜻蜓"全速向山顶飞去.我见山顶真有两头鹿,我又从口袋里拿出"翻译糕"吃了起来,吃了之后,我就能说动物的语言了.我走到那两头鹿跟前,那只没受伤的鹿非常想把我赶走,以为我会伤害它们.我对它们说:"狼群马上就要来吃你们了,赶快逃吧!"可它们不相信.我劝说了好一会儿,等它们相信时狼群已经来了.我慌张地拿出"缩小灯",让它们变小,把它们放进我的口袋.戴上"竹蜻蜓",飞到另一座山.我把它们变回原形,又用"治疗仪"把受伤的那么头鹿治好.它们十分感激我.请我到它们家去,给我吃了许多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水果.还给我介绍了许多它们的朋友.

  • 他们把山羊送回家后,又开始了他们的探险之旅。他们走出了自己的森林,来到了另一片森林——狼的森林。那里只有几只狮子,其它成员都是狼,但狼却不敢去招惹狮子,因为狮子太凶猛了。壮壮和力力一进森林就被狼盯上了,狼见了自己的天敌牧羊犬就生气,都是他害得他们不能美餐——那些肥壮的山羊。于是森林里的狼大面积出动,攻击力力和壮壮。可能是狼的声音太大了,惊动了正在睡觉的狮子,他们不高兴的出来了解情况。狼群和力力、壮壮正对峙着。狼群看见狮子来了,害怕极了,但为了报仇,狼没有走。狮子大开杀戒,力力和壮壮也在一边帮忙,终于,狼群被赶跑了,狮子吃起了他们的战利品——被打死的狼。力力也叨了几块狼肉,到一边吃了起来。壮壮则美美的吃起旁边的草来。大家都美餐一顿后,聊了起来。狮王问他们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力力和壮壮讲诉了这件事的起因。狮王说他叫雄雄,也想和他们一起去探险,力力和壮壮高兴极了,说:“当然行!”

  • 只要一提到狼,人们就会想到它的凶恶、残忍、狡诈,就会想到“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等这样一些负面的印象上,事实上,狼有许多不为人认识的优秀品质。比如坚韧——在对付大群的猎物时,狼群往往会在一个合适的区域连续不眠等上几个昼夜,等待最佳时机然后一击必杀;如牺牲精神——狼群为了冲垮马群,不怕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扯外围壮马的肚皮,即使同归于尽,也毫不畏惧;又比如合作精神——一只狼根本不是一头虎的对手,可四五只狼合作却足以逼退甚至杀死比它们强大得多的老虎,正所谓“恶虎难敌群狼”。在残酷的竞争的环境中,狼族凭借坚韧、玩强、忠诚、合作、牺牲等自然界最优秀的个体素质与最卓越的团队精神,成为最有生命力和竞争力的种群,成为个性张扬的强者。它们与恶劣的自然环境战斗;与强大如狮、虎的天敌战斗;与荷枪实弹的人类战斗。在自然界的残酷竞争中它们始终牢牢占据着食物链金字塔的顶端,始终占据着强者的地位,从而雄行天下。

  • 它叫多吉。是一只母獒,一身黑色亮丽的皮毛,不掺杂一丝的杂毛。身体壮的象一只成年的公狮子。它的主人脾气很坏,但对多吉却很好。因为多吉对主人很忠诚,常常因为勇猛的表现猎到很多食物,为主人换来很好的生活。由于狼群不断的骚扰主人,多吉决定向狼群发出了挑战,它孤身一“人”来到狼王的领地,以一对三的架势拉开战式。只见狼王仰天长叫,“嗷、嗷、嗷”并从眼里射出恶狠狠的光芒,领头的是一只公狼王。只听多吉发出“嗷呜”的叫声,原来多吉要进攻了,只可惜狼王比多吉快了一步,迎面扑了上来,多吉轻巧的一个转身,狼王重重的摔在了地上。此时的狼王气急败坏,立马发出了求救信号,三头母狼接令而来,与狼王并肩作战。多吉并没有被吓倒,而是像箭一般扑到了母狼的身上,一口咬断了母狼的后颈。紧接着多吉又向狼王进攻了,狼王吓得后退几步,只见多吉一个飞跃,锋利的爪子划破了狼王最柔软的腹部,鲜血染红了它的皮毛,而这时的多吉好像并不急着进攻,任凭狼王疯狂的扑杀,它只是轻轻的躲闪着,不一会,狼王因为流血太多,渐渐的支撑不住了,折腾几下倒下了、

  • 危机四伏的草原中要想生存是很难的,唯一的办法便就是团结。一只狼的实力已经很厉害了,一群狼的组合便可横行整个大草原。绝对服从的群狼,力量与智慧并重的狼王,这样拥有强大实力的狼组合起来便是天衣无缝。探路的,包抄的,指挥的,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十分默契,严格意义上完全是军事化组织。狼群正是因为团结而变的威力更大,也许一只羊的玩命的甩开一只狼时,它也许想不到真正的危机便在前方草丛中,也许当羊群发现自己被包抄后而转移到另一方向时,它们至死也未想到自己已经被假像赶入真正的包围圈,更让人惊异的是,其战术颇像《孙子兵法》。它们共进同退,绝不抛弃伙伴,甚至为伙伴奋不顾身。而人在这方面却很失败,也许这在人眼看来狼群是“狼狈为奸”但此词的本质却是狼的团结,而人类却无法做出此点,又无知的贬低对方,可笑的人的合作却仅仅是利用对方,如果不是如此,中华开国五千年,战火也燃烧五千年,但始终未统一,内斗了五千年,到头来受外强野狼凌辱。如诺华夏一统,五千年还成就不了一个超级强国?

  • 在文章中,可怜的小山羊流火云刚出生就失去了母亲,被母狼乌云飞收养之后,又因为不被狼群认可,再次失去了庇护伞,开始了独立谋生的生活。在狼群中长大的流火云不同于普通的山羊,它既有狼的勇敢、机智,又有羊的仁慈,更可贵的是心中装有大爱。他成功解救了即将被豺吃掉的小黑羊;二话没说担当起陪护母羊苏丹紫生产的责任;和小黑羊一起摆脱金钱豹追逐,保护了母羊五彩河和她的羊宝宝;被黑熊撕咬;被狼群围堵。面对曾经抚养过自己的狼群,他放弃了丢掉同伴逃生的机会,即使在被头羊麻花角从红石岩顶入狼群的时候,流火云依然为羊群着想,为了给羊群争取逃跑的时间,它用尽所有的力气一个劲往前跑……野山羊敬仰它,狼群敬仰它,我也敬仰它,敬仰它的善良、勇敢、机智和胸有大爱。是独特的成长经历造就了流火云这种善良、坚强、勇敢而又敢于担当的完美性格。

  • 这本中篇小说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一次虎口夺食,狼王盔盔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临危受命,出任帕雅丁狼群首任女狼王,狼群命运自此改写。有过灾难和痛苦:遭遇饥荒,紫葡萄决策失误,狼群出师不利,大公狼小嚏惨死于野牦牛蹄下……有过危险和挣扎:深入北斗沼泽猎杀野猪,大公狼黑三舍身开路,却身陷险境,紫葡萄舍命相救……有过无奈和坎坷:狼王威信屡遭挑衅,大公狼歪歪脖甘心上演苦肉计,力助紫葡萄重塑狼王权威……有过柔情和关爱:围攻宿敌宛莫沙狼群,紫葡萄网开一面,关键时刻,却给对手留出一条生路……联合宛莫沙狼群,与断牙血瘤虎展开最终决战,凭借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紫葡萄谱写一部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 还记得第一个镜头便是陈阵要把文件送往大队,他骑上大青马急冲在路上,他没有听毕力格老人的话,抄近路到大队。可等着他的却是杀气腾腾的蒙古狼,此时的他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此时,狼王正在布置袭击马群的计划,聪明的大青马假装没看到狼群,陈阵也学大青马镇静的撑着身架,可离狼群越来越近了,狼探子紧跟了过来,在紧急关头,陈阵在心里呼唤腾格里,又轻轻呼叫毕力格阿爸。突然,他想起狼最怕套马杆和铁器,之后他便用马镫狠狠敲打,狼群在狼王的率领下纷纷逃去。最让人佩服的地方不是陈阵脱险,而是狼群的撤退,狼群撤退时还保持着队形,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此时此刻,陈阵也看呆了。草原狼身上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他们的团队精神和智慧值得让人敬佩,他们便是是游牧民心中的“狼图腾”。

  • 《残狼灰满》是沈石溪经典动物小说中的一本,讲述了一只名叫灰满的狼,原本是狼群中受大家拥戴的风光狼王,却在救美丽母狼“黑珍珠”时丧失了右边的两条腿,成了一只残废的狼,黑珍珠跟随新任狼王残酷地带领狼群离他而去。在灰满绝望时,一只在狼群中地位末等、卑贱的母狼黄鼬来到他身边,照顾他,并用身体撑起灰满的身体,与灰满合成“双体狼”。经过长时间的训练,与黄鼬的配合越来越默契,又能如以前一样跳跃、奔跑、捕猎了。回到狼群,双体狼受尽了歧视与耻辱,在一次次的捕猎搏斗中,凭着勇猛机智,灰满又成了狼群公认的优秀大公狼,也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新任双体狼王。

  • 澳大利亚的羊经常遭到狼群的捕食,农场主们为此烦恼不已,于是他们决定捕杀狼群。在农场主们的怒火中,狼群几近灭绝,羊群从此没了天敌,快乐无忧地生活着,农场主们仿佛已看到了大片健康强壮的羊群向他们走来。但令农场主们惊讶的是,羊群在几个月无忧地生活中不但没有健康成长,反而出现了大批生病衰弱的羊,并且整个羊群也毫无活力。没有了狼群的捕杀,使羊群们安逸舒适,羊群们也不用奔跑,而年老衰弱的个体无法及时淘汰,也使羊群日渐衰败。我们的生活不也是如此吗?如果我们成为那“仁慈”农场主,使自己免受竞争之“苦”,那么我们的懒惰便会在体内滋生,成为毒瘤,从而使我们日渐衰败。

  • 书中最让我喜欢的角色是母狼乌云飞。它意外发现了小羊羔,给小羊羔取名流火云,做了羊妈妈。在狼王发现它喂奶给羊喝时,乌云飞死也要护住小羊羔。那一刻,我流下了眼泪。在乌云飞的坚持下,小羊羔进了狼群。在狼群饥寒交迫之时,饿狼们想吃掉它。在危急之时,乌云飞为了阻挡狼群追捕流火云,被狼群活活撕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那一刻,我再次流下了眼泪。乌云飞对流火云深深的母爱深深地打动了我,它是多么伟大呀!在生活中,每一位母亲都全身心地照顾自己的孩子,含辛茹苦,没有一声抱怨,但是有些孩子却不懂报恩。孟郊曾经说“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没有父母的付出,哪会有我们的幸福。我们要做点什么来回报复父母。帮父母做家务,给父母捶捶背,跟父母聊聊天……同学们,“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啊,让我们尊重父母、孝顺父母吧!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 大草原上游荡着一个狼群,前面走着一只老灰狼,它就是狼王。它的名字很奇怪,叫章锒。章锒,蟑螂。居然是一个害虫名!就因为名字谐音的问题,大大的冤枉了一只狼王很得力的助手狼。那只被冤枉的狼名字就叫戂搿?/p> 这个狼群中有一只很聪明的狼名字叫凯凯,它居然能按照人类制作“土电话”那样做出狼的电话。也就是因为“电话”的原因,戂氡晃拊滴薰实脑┩髁恕?/p> 一天,狼群在大草原上发现一只美味的红崖羊,这可是大草原上稀有的美味佳肴啊!不吃白不吃!一定要把它抓住!可是红崖羊离狼群实在是太远了,那羊的嗅觉太灵敏了,只要一靠近,哦不,一定是还没等靠近红崖羊就闻到食肉动物的气味飞快的逃亡了。

  • 第二天晚上,天空又下起了小雨,雷公公回去睡觉了,雨姑姑在天上守着小动物们。音乐会又开始了,许多小动物又开始跳舞。猫头鹰和小鸟们都高兴的跳起了桑巴舞。其他的小动物们都手牵手,跳起了运动操,演奏家们看着小动物们跳得这么高兴,这么开心。也跟着它们跳了起来。整整跳了一晚上,大家都很开心。有许多的小动物都交到了新朋友。在天上的雨姑姑看到了这一切,会心的笑了。在这时,大灰狼带领着几十只狼来到了小动物们开音乐会的地方,动物们看到了,它们手牵手,把狼群包围住,还设了个陷阱,由于狼群太自大,所以掉进了陷阱里。有只狼快要掉下去了,小草看见了,踩了狼一脚,小花也来帮忙。动物们趁机把剩下的几只狼赶跑了,大灰狼看见狼群都逃跑了,自己也跟着跑得无影无踪了。动物们又欢呼起来,开起了音乐会。

  • 这个故事源自于一个狼群中的一只母狼,她的丈夫本该当上头领,但却在这时遭受了突如其来的灾难,他死了。母狼怀着五只小狼,离开了狼群,后来生下了自己的孩子,她立志要让他们中的一个当上狼王。可她却从一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到摔破了脚,完完全全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几颗门牙被弄断的母狼。在重重困难前她没有退缩,她训练她的儿子,让他们变强,她用计谋挑拨狼群来实现自己的愿望。尽管如此,她却没得到应有的回报,事实和命运给她的是一次又一次的打击,她的儿子全死了,她也残废了,无奈之下,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最后当她的女儿临产时,她为了保住血脉,毅然用生命保卫了她的女儿,她的孙子,紫岚终于和鹰一起坠入悬崖,同归于尽了。

  • 狼,一条被狼群遗弃的狼,在同伴的讥笑声中,沉默着慢慢走向草原深处,一种空动而悲伤的 暗深深飘入他的内心。一年,整整一年,谁也没有看见他,一年,整整一年尝尽了事态的炎凉。然而在他消失过后的366天之后,他又出现在草原的面前,出现在把他所遗弃的狼群面前,他的身上刻满了一年之间万物留给他的痕迹,它的目光变得尖锐之凶狠,心中仍残留着草原深处的暗。他向他的族群,向族群中最高的位置发起挑战,他一次次地将对手摔在自己的脚下,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将对手至于死地,没有一丝犹豫。终于,他,一只被族群丢弃的狼当上了头狼族群中最高的位置。在他的带领下族群变得异常强大,成为草原中冷酷无情的杀手。

  • 正值夏季,太阳肆意的烧灼着大地,万物都臣服于它的阳光之下。一只狼正在自己狼群的领地中觅食,看它那神气的样子可见它在狼群中有不小的地位。忽然,一只老虎看到了它,老虎走了过去说:“狼呀,这可是我的地盘,你侵犯了我的种族,你打算怎么赔偿我呢?”狼瑟缩着,用颤抖的声音说:“对不起,老虎大人我一时走错地方了不小心进入了您的领地。”老虎又说:“我在问你怎么赔偿我,是贡献几只狼崽给我吃还是自己来受死。”狼打了个寒战,他不想让自己的种群与儿女受到侵害便鼓起勇气说:“老虎,我想和你决斗,如果我赢了就放过我,好吗?”老虎大笑,它轻蔑的看着这位对手说:“你会死的很惨,不过我保证你死之后不再伤害你的种群,明天这时来决斗吧,你如果不来你的这片土地将只剩下老虎。”狼答应了,它认为自己看不到明天的日落了。

  • 发起狠来的狼是最令人畏惧的。整本书中,发狠报复的狼对马群的厮杀是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由于外来人疯狂的掏狼崽、打狼,在一个大风雪天,狼来报复了。在狼王的指挥下,狼群发疯了,发狠了,整个狼群孤注一掷,用蒙古草原狼的最残忍、最血腥、最不可思议的自杀性攻击手段,向马群发起总攻。一头头大狼,特别是丧失狼崽的母狼,一口咬透马身侧肋后面最薄的肚皮,受惊的马为了甩掉狼,会发疯地用后蹄蹬踢狼的下半身,一旦踢中,狼必然骨断皮开,肚肚破肠流。但,马的这一举动无疑给狼牙狼身加大了撕拽的力量,有可能被猛地撕开肚皮,置自己于死地。一条被马蹄踢破腹部、饿疯了的公狼,爬向倒地未死的马,撕咬着……只要它的嘴还在,牙还在,它就不管自己有没有肚子,照吞不误。这是狼在临死前最痛快最惨烈的最后一次晚餐。

  • 并且像狼群这样地位之争和人类古代封建王朝的帝王之战有些相似,古代有多少人对王位梦寐以求,多少人为王位而互相残杀!每个费尽心机想要夺取王位的人都有着一颗自私自利的心。当了王就必须为群众服务,而不是因为至高无上的权利而尽情的压迫子民。在西方,公平起见,都是以群众来推选统治者,而古代的中国却是谁能抢到王位就属于谁,从而导致历史上出现了一些糊涂的昏君,治理不好天下,只顾吃喝玩乐,所以也就一代一代的腐败下去了。而现在的中国已经醒悟,各族同胞们团结一致,让中国走向了富强。可见,团结才是力量,而不是有野心的靠害及无辜的性命坐上王位的宝座。

  • 一次虎口夺食,狼王盔盔不幸遇难身亡,紫葡萄临危受命,出任帕雅丁狼群首任女王,狼群命运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它们遭遇饥荒,紫葡萄决策失误,出师不利。大公狼歪歪脖上演苦肉计,助紫葡萄重塑狼王威严……最后,在一次血的洗礼——狼虎大战中,狼群损失惨重,两只狼群并和,紫葡萄连任狼国女王,新的生活就此开始了。

  • 春天到了,狼崽也多了,狼群不断壮大。为了养活整个狼群,狼王带着狼群迁到了别处。在那片土地上,它们的活动规模越来越大,连狼孩也加入了猎杀野物的队伍。这片土地上的人们看到了狼群感到自己的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描写狼群的段落400字
  • 狼,对于人类是一个怎样的概念?我不知道。但是,人们把狼看做一种野性,认为是野性的象征,这却是显而易见的。而我想说的是:“任何生物都有它的好坏,这是必然的。狼不免有野性,可我们是人,所谓的狼图腾,就是发扬狼身上的优点,让更多人汲取和学习。假如一条狼过于温顺,那么它一定不会被狼群接受。我们对于狼的见解不能建立在个人的理解上,而是应该仍更多人来认证。在我看来,一个人如果完全散失了野性,那他就是木头人。可毕竟我们不是狼,根本不可能明白狼的内心世界。当然,狼的优点很多,它很理智,很坚强,也非常注重团队合作。这,不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吗?狼不免有野性,但这是必须的,这不也是坚定决心的表现吗?狼也有内心世界,也有实在的生命。说它有野性,的确是的,但难道仅仅是有野性才有了狼图腾吗?不,狼也有优秀的地方,不要说我们,古人也看得到。学习狼的精神的成吉思汗,开创了中国版图最为广阔的元朝帝国。其实任何生物都有尺度,狼也一样,只要换个角度去观察思考,那么就不难发现它的优点了。

  • 在《狼图腾》里,狼再也不是狡猾的小人,而是可亲可敬的小导师,是被腾格里宠溺着的孩子,是一个民族精神上的图腾。狼再也不是贪婪可恶的反面教材,它智慧、坚强、不屈、谨慎、有集体意识,就算是还未睁眼就离开了母亲,但它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高贵、骄傲和不屈,是任何一个蜜罐子里泡大的孩子都没办法比的。《狼图腾》展现了牧民与狼之间的深厚的矛盾与羁绊。然而这种和谐最后终被不断膨胀的人口所打破。我永远没办法忘记那些巨狼、头狼死在枪口下的样子,也永远都忘不了那头巨狼被追逐而死的模样,更忘不了毕利格阿爸的话:“我要是变成一个瞎子就好了,就看不见草原被糟蹋成啥样儿了……”我的心是痛的,一页一页的文字沉重得压得我的心喘不过气来。那种字里行间所表达出来的浓浓的悲哀和欢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小狼生前的少许欢乐时光和死去时的痛苦;牧民与狼群的平衡和最后的单方面屠杀;美丽的草原和“远看草色近却无”荒凉;冰蓝的腾格里和黄沙漫天的“壮观景象”……正是因为曾经拥有那样的美好,才会在一点点失去之后陷入无边的哀。

  • 从前有两只狼,公狼叫黑桑,母狼叫紫岚。黑桑就有过当狼王的梦想,它身材魁梧,肌肉丰满,聪明机智,它一生都想当狼王,可惜它却死在野猪的手中,紫岚为了实现它的愿望,一心培养狼儿,希望狼儿中有人能成为狼王。紫岚妩媚动人,为黑桑产下狼崽,但是在所有狼崽中就属黑仔长相最像黑桑,也最受紫岚的疼爱,所以在母亲的溺爱中长大的它,没有任何生存能力,所以被金雕叼走了。蓝魂儿虽不像父亲,但在紫岚的训练下也是机智勇敢,曾经只身冲进狗熊的窝内把狗熊逼出来,在没有食物的冬天救了整个狼族,可是它太冲动太勇敢,观察不仔细最后掉进猎人的陷阱里。双毛自幼受尽黑仔和蓝魂儿的欺负,自卑感很重,紫岚为了教它甚至废了一条腿,双毛长大了,有黑桑的勇敢,比蓝魂儿更有脑子,渐渐成了狼群中最棒的一个,就在他要杀掉狼王成为新狼王的那一瞬间,老狼王临死之前庄严的一吼,唤起了双毛内心的自卑,自卑让它前功尽弃,死于狼王之手。

  • 聪明,智力之类的毕竟是先天的,也不能说他比那群羊强多少,但是灰太狼身上的一种品质实在值得我们称赞。那便是他有毅力,从不轻易放弃,不管失败了多少次,不管受到了多大的亏,他始终不放弃地在羊村那块他心中的地狱奔跑。灰太狼有一句十分经典的台词-----“我一定会回来的”。这是每集中都出现过的台词,看似只是惹人一笑,但其中却包含着灰太狼不屈的傲骨和永不放弃的精神,这种精神是可贵的,也是不容易做到的,或许也只有灰太狼方才能将这种精神诠释的完美。他屡战屡败,但又屡败屡战,心中的热情一如往昔,这种精神不管是聪明绝顶的喜羊羊,老成持重的慢羊羊,还是强壮凶猛的沸羊羊都不曾有过的。有了这种精神,他何愁不能成功,其实当他第一次说出“我一定会回来的”的时候,他已经成功了大半。让我想起我平时欲到一些事情虽然未曾直接放弃,但亦没有像灰太狼那么不屈的毅力,现在想起来真是太不应该了,灰太狼的这种精神胜过了小羊,胜过了狼群,也胜过了很多喜欢半途而废的人。光凭这一点,我想,已经足够我把掌声送给他。

  • 木时空的龙听到嗷呜的声音后顿时坐在了地上,说遭了,我们声音过大,惹到了冥狼,快跑吧!哈哈怕什么?不就是狼吗?我以前天天吃!来一个今就杀一个,来一群我宰一群!龙说到。你们时空的狼和冥狼不同冥狼和狼一样属于群居动物,但却比狼更为厉害,冥狼在各方面都超过狼,群体战斗力是狼的30倍,忍耐力是狼的50倍,速度是狼的100倍,狼走一公里须30分钟,冥狼只须3分钟。而且冥狼在听到陌生的声音时不会只出现一群,而是以其吼声传给其他群的冥狼,通常冥狼出现数量都会在50-300左右!正说话间,闪着蓝色幽光的眼睛的冥狼群煞那间就到了!狼王发出人的声音,说你们是谁?为什么在这里?不知道这里在几个月前就被魔占领了吗?我不计较你们吵到我们了,你们快走吧!龙的眼睛里闪现出未出现过的兴奋的色彩,狱狼,对吗?是你吗?头狼显然吃了一惊,问到你…是龙?龙兴奋的回答道对,是我!狱狼,谢谢你,要不是你现在我就死了!狱狼的语气从吃惊变为了冷硬的语气,你在这里干什么?快走!

描写狼群的段落300字
  • 并且像狼群这样地位之争和人类古代封建王朝的帝王之战有些相似,古代有多少人对王位梦寐以求,多少人为王位而互相残杀!每个费尽心机想要夺取王位的人都有着一颗自私自利的心。当了王就必须为群众服务,而不是因为至高无上的权利而尽情的压迫子民。在西方,公平起见,都是以群众来推选统治者,而古代的中国却是谁能抢到王位就属于谁,从而导致历史上出现了一些糊涂的昏君,治理不好天下,只顾吃喝玩乐,所以也就一代一代的腐败下去了。而现在的中国已经醒悟,各族同胞们团结一致,让中国走向了富强。可见,团结才是力量,而不是有野心的靠害及无辜的性命坐上王位的宝座。

  • 等了几个小时的狼动了动,霎时,憋足了劲的头狼从草丛中一跃而起,随即四面的狼群像几十枚破浪潜行的鱼雷,亮出了寒光咄咄的爪牙,向黄羊群扑去。黄羊们死伤无数,黄羊羔子发出了凄厉的“咩”音……看到这,无疑不让人想骂狼凶残,暴虐,可是草原黄羊正是蒙古人心头之患!为什么呢?你想啊,这黄羊吃的是草,羊多草就少了,可草是草原人民的命根,如果草被羊吃光了,草原人民不是完了,所以狼吃黄羊就是除草原人心头之患。嘿嘿,像我就缺少这种深沉,我总是不够成熟,在这一点上我要学狼,这也是我要改进的地方。鲁迅也十分深沉,你瞧!运交华盖欲何求,未敢翻身已碰头。破帽遮颜过闹市,漏船载酒泛中流。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

  • 紫岚妩媚动人,为黑桑产下五只狼崽,第五只刚出生就死了,剩下四只依次起名为: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只有媚媚是母狼崽,黑仔长相最像黑桑,也最受紫岚的疼爱,他就是紫岚心中未来的狼王,在母亲的溺爱中,黑仔渐渐长大,可惜梦还没有开始就被金雕叼走了。蓝魂儿虽不像父亲,但在紫岚的训练下也是机智勇敢,曾经只身冲进狗熊的窝内把狗熊逼出来,在没有食物的冬天救了整个狼族,可是他太冲动太勇敢,观察不仔细最后掉进猎人的陷阱里。双毛自幼受尽黑仔和蓝魂儿的欺负,自卑感很重,紫岚为了教他甚至废了一条腿,双毛长大了,有黑桑的勇敢,比蓝魂儿更有脑子,渐渐成了狼群中最棒的一个,就在他要杀掉狼王成为新狼王的那一瞬间,老狼王的临死庄严的一吼,却唤起了双毛内心的自卑,自卑让他前功尽弃,死于狼王之手。

  •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叫福狼的小狼,而这只小狼一出生,他的前爪上就有一块模糊的螺旋状条纹,好像脚掌里长了颗旋转的星星,这个于众不同的标志使这只小狼从一出生便被成为“马尔卡达哈”——狼族中被诅咒的狼崽,为了保持狼族血统的纯净,这只小狼被“欧贝”叼走,叼到了冰川边,如果它能活下来,就可以以成为狼群中的啃骨族,重新回到狼族。在冰川融化时,这只小狼被一只寻死的熊救起,这只熊给小狼取了一个有意义的名字——福狼,福的意思是礼物,狼既含有河浪的意思,又含有狼的意思。福狼被熊妈妈带回了洞穴,并精心照顾着福狼,让福狼享受着母爱,教福狼捕鱼捕猎和一些生活常理知识。

  • 原来,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都是有密切联系的,你想啊!美国总统把狼全部赶尽杀绝了,这使鹿逍遥自在了起来,自己每天都在小溪边上吃草,渴了喝溪中的水。因为他们已经没有天敌在追赶了,再也不用像从前那样在森林中东躲西藏了,可是他们不再奔跑了,身心状况逐渐下降,导致他们一大群一大群的死亡。还有,鹿的大量繁衍,就需要大批的草来维持自己的生命。森林中,草的生长是有限的,大量的鹿吃光了森林中的草,森林里除了树木以外,全是一些光秃秃的土地,不少鹿都带着自己的儿女,拖着饿的扁扁的肚子,四处寻找鲜嫩的草。可是,森林里全部都是光秃秃的土地,连一根青草也没有了。从此,鹿吃不到新鲜的青草而饿死,所以要想让这群鹿在森林中长时间的生存下去,而得再次将狼群“请回来”。

描写狼群的段落200字
  • “咩!有鬼呀!!!”第二天清晨,小岛上传出了一阵叫声!原来,一只羊在晨跑时,发现了那群不速之客——狼。而由于羊们从来没有看见过除昆虫和自己以外的其他动物,而且狼的样子很丑,所以狼在他们眼里看来就如同鬼一样吓人。很快,成年羊们听到了这声尖叫,纷纷赶到,手持着木棍,围住了这群狼。“不,不。”狼老大连忙摇手:“我们不是坏人,我,我是上天给你们派来的守护神,专门来保护你们的!”狼老大胡口瞎扯。羊向来是比较善良的,又听了狼的这番话,羊对狼便降低了一些警惕。狼群为了能让羊完全信任他们,特地去帮羊们干一些重活:拔草、盖房。

  • 在阅读这本书时,我的心中感慨万千,因为我在不经意间就会想到流火云最后的下场。我在阅读上篇时,心中总是为流火云抱不平,它的一生经历坎坷:先是母亲被食肉动物吃掉了;然后进了狼群,受尽侮辱;再是养母乌云飞舍弃生命救了自己,使自己得以保住小命,狼口逃生。这只善良的母狼,它付出了自己最宝贵的生命,却没有得到任何的回报。我在想:假如乌云飞还活着,它还会选择收留下流火云这只流浪的小山羊吗?我想会的,是因为母爱可以包容一切的缘故吧。

  • “额仑狼,快逃吧”!书中有这样一篇文章,感性的我读到这,眼泪又弥漫到了眼眶,我知道是北京来的那些打狼的人来了,所以狼群们不得不逃走了,我也知道额仑狼再也不会回到这片属于他们的故乡了,因为这里已经被人类占领了。杨阵为了不让小狼不受“折磨”,含泪亲手将小狼的灵魂送上了腾格里……这时的他才意识到从囚禁小狼开始就是个错误,这就注定了故事的结局一定是个悲剧——不是人被小狼伤,就是小狼被人伤。

  • 他,一个在狼群中成长的人类孩子;他,一个善良勇敢,敢爱敢恨的小男孩;他,一个机智活泼,聪明好学的狼孩儿;他,一个被人类和动物抛弃,最后只有四只狼兄弟做伴的狼孩儿,他就是“狼孩”莫戈里。读了《狼孩儿莫戈里》这本书,我不仅为莫戈里的勇敢,善良,坚强,机智而敬佩,我更被动物世界的情感深深吸引了。它向我们展示了那些不会说话的动物心中的爱与恨,乐与悲。

  • 前几天,我在狼群之中生活的可真叫一个惨,想与它们打好关系可真叫一个难.为啥?语言不通呗!它们说它们的语言,我和它们的语言可不同.所以这几天,我一句话也不说,管它们把我当哑巴还是什么呢.还有一个困难就是饮食方面.大家都知道,我们羊向来都是吃草,而它们狼都是吃肉.所以每当它们吃那血淋淋的肉时,我都躲到一个没动物的地方去吃草.哎,苦呀!

描写狼群的段落100字
  •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在世界各地,每种动物都有自己美好的生活,但那些快乐都是短暂的,因为世界上三分之二的动物都不是老死的,狼王老暴就是这样。老暴是只经验丰富的狼王,任何毒药和捕狼机都不能伤害到他和他的狼群。但是,因为伴侣白姐被凶残的人类勒死,而不顾一切想夺回白姐的尸体。但最终落入人类之手,伤心至死。

  • 有一天,猪妈妈要去看望猪奶奶,小猪们不想去,因为他们想跟狼群们勇斗一场。狼爷爷带着他的子孙们冲到猪哥哥的房前想撞一下,不过呢那门太结实了,就算狼撞破了头都别想进去了。他们三只在这房子里面无忧无虑的,自由自在。

  • 我原来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可自从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之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评价。一方面,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和勇敢;另一方面,令我吃惊的是,为了在恶劣的环境下求得生存,平时弱肉强食的狼群,一到冬天就群居捕食,变得相互团结。

  • 罗慎行看看自己的资料,果然不出所料,自己的速度值本来应该是四十,而且自己的狼皮靴子加的速度值是十五,自己的速度值一共应该是五十五才对,但是现在速度值已经变成了二十五。背负九百五十四颗补血丹的代价是自己损失了三十点的速度,这次遇到狼群时不能以速度的优势取胜了。

  • 韩洛培悄悄拨开一层树叶,看见一只狼正趴在一个小姑娘的身上。随后而来的韩夕明想都没想,就往下跳,幸亏韩洛培拉住了他,才没有惊扰狼群。韩洛培悄悄地扔了一小根树枝下去,那狼的耳朵很好,马上就跳开了,躺在地上的那女孩爬起来,韩洛培这才看清,原来那女孩张得很美,而且似乎并没有受伤,而且是毫发未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