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酷爱的段落
描写酷爱的精彩片段
  • 酷爱

    描写酷爱的段落

    我是一个对电脑极其渴望的五年级学生,同时我也酷爱军事,什么米格―29,什么什么企业号航母,什么大淀号航母巡洋舰,我都弄得一清二楚,不过,我的成绩却差得要死,我妈总说我对电脑太专注了,而我却不那么认为,我成绩差的主要原因是外界骚扰(比如说我妈)。我也喜欢生机勃勃的大自然,喜欢把牛奶糖放在蚂蚁洞口,看这它们把它搬走,喜欢站在楼顶上仰望星空,喜欢把一大堆壁虎带到院子里来养,抓蚊子给它们吃。我讨厌死亡,我虽然喜欢回顾历史上的战争,却不希望人类种群之间还有纠纷。我也有些爱国,虽然我观注历史上的战争,但我不喜欢看鸦片战征和侵华战争,不过我也有些“崇美”的心态:美国佬真有钱!我喜欢光明正大的人(比如说我爸),我讨厌整天跟别人勾心斗角的人(女性占大多数),今天“真是的,就他那种小人也想往我脸上抹黑?没门儿!他还欠我五角钱呢!”明天“哈!我从那个傻子身上赚了一块钱呢!”再不就是自己的话跟心里想的完全不一样(还是女性占大多数,我妈在内),表面“恩!你好你好!”背面“那个贱人!再也不跟他在一起了!”我喜欢心直口快的人。热爱电脑,酷爱军事,热爱大自然,二分之一个“正人君子”,我就是这么一个人。

    》的优美段落摘抄
描写酷爱的段落
  • 滴答滴答,光阴四射,日子从手边溜过,从碗中飞逝,从脚边跑过;转眼间到了上学的年龄,现代化社会教育都以语数外为主。背着书包来到了学校,那时,酷爱歌,酷爱美术,惟独不爱文,老师叫累我叫苦。后来到了让胡路后,走进了长青小学,走进了文学天堂,看到了和蔼可亲的语文教师周老师后,因为受了这位启蒙老师的影响,使我渐渐爱上了语文,爱上了写作,在学习中老师对我们严厉,在生活中老师对我们关心,体贴照顾,她让我们感到了有了第二个家,周老师不过于拘束我们达到最好,她说:“世界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她时时刻刻对我们抱以希望,让我们充满自信,努力给我们开创第二课堂,让我们快乐,让我们热衷于文学,让我们蕴涵着诗情画意,让我们力求新颖,开拓创新。使我们对中国现古文学有着好奇与兴趣。她让我们了解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悠久文学历史,现代的文学四大名着。让我的文学造诣飞跃的前进。

  • 不知何时,对那床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我有时由于缺少睡眠而对床思念万分,但这并不能使我对床有如此的酷爱。闲时,随意一想,感到自己逐渐在养成一种习惯:喜欢躺在床上看书,爬上床,一般脑儿往床上一躺,用被子加上枕头支撑起头,随手从床上拾起一本书,悠哉乐哉地看起来,唉,那种滋味简直别提了,看完一段,兴尽致哉!想起这是一种“文人”的感受,于是信心百倍。然而闭目沉思,慢慢地,慢慢地进入梦境……待到醒来,缓缓地睁开双眼,窗外的风吹进室内,撩起了“青纱帐”,想像着自己是只蜘蛛,在梦中吐丝编织成了这方方的“青纱帐”……记得孙犁在一篇文章中讲他有一种酷爱摸书的爱好,于是晚上熄灯后,我也学着去摸索着书面,把书面拨动得哗哗的响,蕴孕在书香里睡去……

  • 我有一个表弟,曾经也是这样的人。很聪明,智商高,情商也高。年少时,不爱读书,却酷爱喝酒和泡妞。高三时把学费拿去请人喝酒,两个星期就喝光了。他父亲(也就是我舅舅),又凑了一笔钱,亲自给他交齐了学费,领了书。第二天,他却亲自把步行几十里路,把书背回去,当着他父亲的面烧了。可以说,我表弟是“任性”的,这种“任性”与陶的“不为五斗米折腰”有异曲同工之妙。表弟到社会上混了半年,突然变了,变得酷爱读书了。这种奇迹的转变,源于生活的艰辛,他干的是“挑砖上窑”的苦力活,比陶的“种豆”还要苦。于是半工半读,自己用半年时间“挑砖”,半年时间复读,反复两年后考取了武汉工业大学汽车制造专业,最后在湛江某摩托车厂做了一名高级工程师。

  • 相信会游泳的同学都知道,那种在游泳池里、在小河里、甚至在大海里游泳的滋味是多么的妙不可言啊!但是在书海中遨游,对于我们这些酷爱读书的同学来说,也是一种“游泳”,也是一种快乐。我对文学可是酷爱至极哦!只要一有空闲时间,我都会捧着一本随身携带的书,自顾自地看得津津有味,有时看到好笑的地方,我还会情不自禁地大笑起来,弄得来来往往的行人都莫名其妙地看着我。当我独立解开一道数学难题时,我会高兴得忘乎所以,手舞足蹈地大笑,嘴巴都咧到脑后去了。英语可谓是我的“强”项,每当我故意在大家面前叽里咕噜地说上几句半土不洋的英文时,总能逗得大家捧腹大笑。

  • (三)莎士比亚之国   啧啧,恐怕这名字也足够你回味三天了吧!这是一个充满文学馨香的国度,走进一看,只见到处是书山书海,书柜里放着横七竖八一本本书,放都放不下。想也不用想,这当然是我的领地喽!我酷爱看书,记得有一次,我正捧着新买的作文书,正看得津津有味,这时,妈妈叫我去买盐,可我还是充耳不闻,妈妈迫不得已使出她的必杀技――“降人十八掌”,我才一步三晃悠地出去了,岂料一去不回,经妈妈三番“掘地三尺”地寻找,才发现我在地下室看得正高兴呢!   呵呵!这就是那个酷爱看书的莎士比亚国的国主――我这便是我家快乐的“三国”了,这三个“国家”表面分裂,其实和睦的很呢!我们互相欢笑,互相关爱,在一起其乐融融,这就是我们和谐可爱的家!

  • 书中的高尔基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他好学:即使没有教室,没有老师,也没有父母的疼爱与呵护,甚至连一个小小的蜡烛头,也是高尔基用挨打换来的奢侈品,但他仍热爱书籍。他的一生是悲惨的:从小就没有父母亲的疼爱与呵护,与外婆外公相依为命,不能接受正常的教育。十一岁的时候,高尔基在“善良号”轮船上当洗碗工期间,遇见了被他称为“启蒙老师”的厨师斯穆莱。曾经当过近卫军中士的斯穆莱,尽管学历不高,却酷爱书籍。他经常让高尔基朗读各种文学作品给他听,这种“酷爱”深深地感染了高尔基,唤起了高尔基对读书的热情;二十多岁的高尔基在俄罗斯大地上流浪,亲生经历了资产阶级残酷的剥削与压迫,但这一切不幸,不但没有打垮高尔基,反而成为他文学作品创作永不枯竭的源泉!

  • 书中的高尔基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他好学:即使没有教室,没有老师,也没有父母的疼爱与呵护,甚至连一个小小的蜡烛头,也是高尔基用挨打换来的奢侈品,但他仍热爱书籍。他的一生是悲惨的:从小就没有父母亲的疼爱与呵护,与外婆外公相依为命,不能接受正常的教育。十一岁的时候,高尔基在“善良号”轮船上当洗碗工期间,遇见了被他称为“启蒙老师”的厨师斯穆莱。曾经当过近卫军中士的斯穆莱,尽管学历不高,却酷爱书籍。他经常让高尔基朗读各种文学作品给他听,这种“酷爱”深深地感染了高尔基,唤起了高尔基对读书的热情;二十多岁的高尔基在俄罗斯大地上流浪,亲生经历了资产阶级残酷的剥削与压迫,但这一切不幸,不但没有打垮高尔基,反而成为他文学作品创作永不枯竭的源泉!

  • 老妈不仅厨艺“牛”,更牛的是对美的追求。其人酷爱逛“淘宝”,掏包自然不会少。一天放学,她神秘兮兮,面上桃花朵朵开,我一询问才知晓,原来是中意了几件宝贝衣裳,她正在想象着穿上后的陶醉样儿。罢了,随她,但牛妈循循善诱:“我新置花裳,你能不赞助几个?”无奈,我只得从小金库中取出红艳艳的“毛主席”,恋恋不舍的跟它们做最后的告别。家中常呈现这样一幕:我愁眉苦脸,她“化缘”成功,喜上眉梢。下单,打款,接着,她便苦苦等待卖家发货,一天数次查询物流,其迫切心情让我叹为观止。快递送到,她一把撕开包装,返回卧室,穿上新衣,揽镜自照,再迈着款款“牛步”出来,连声问道:“好看吗?合适吗?”我怎敢拂了她的意?只得不断附和。她飘飘然似乎认为自己天仙下凡,老爸与我暗暗唏嘘不已。

  • 他因为酷爱足球,他惹了不少麻烦:一次,他与铁杆哥们儿踢足球,因他球艺高超,四周的人都跑来看热闹。他向四周扫了一眼,哇!不少于10人在观战啊!暗自想:这么多人,我可要露一手了!只见冲上前去抢来球,在离对方球门10米处猛地一踢,那球拐着弯朝对方球门射去,在空中划过一条美丽的曲线。对方守门员慌了,急急忙忙向球射向的地方奔去,一不小心,撞在了球门杆上,晕过去了。球也没进,倒向球门后面飞去。校长见操场上那么多人围成了圈,感到奇怪。端起茶杯就究境去了。谁知走到一半,一个足球忽然飞来了,正在校长发愣时,那球就砸在了他脸上。眼镜也飞了,校长擦了擦眼睛,迷糊在到一群在那儿踢球。戴上眼镜,一个人也没有了!

  • 我是一名刚刚进入中学生活的小学生,也许我只是一名很普通的小学生,但我从不这样认为。我的判断能力很强,打小我就觉得自己总是和别人不一样,但是现实很残酷,它不允许一个这样的我美梦成真。我今年才刚刚满12岁,兴趣爱好却很广泛。我酷爱音乐和运动,也许你们会问,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吗?其实并没有任何关系,它们是一直以来陪伴着我努力向上而且与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它们更是我生活中的必需品。这一次,一家刊物组织学生记者团,准备从在校学生中招聘一批小记者,我们要在班里组织一次活动,由同学们分别扮演“考官”,应聘者以及一些不同的角色,进行一场模拟面试。

  • 这两只小仓鼠不仅十分可爱,而且酷爱运动,简直是鼠类的“运动健将”。这两只小仓鼠的运动精彩纷呈,不信?那你去看看吧!看那只小白鼠开始跑步了,只见它的两条后腿使劲的蹬,两条短短的前腿也不甘示弱,使劲划动,跑得飞快,我可能也跑不过它们。十年一见奇观——仓鼠空中芭蕾舞开始了。看!那只小黑鼠的手劲不错吧,都可以吊在杆子上,小黑鼠一点一点地移动,身体时而转动,时而甩动。它还有一个绝活,只见小黑鼠一甩身体,双脚也抓在杆子,这时,一个惊险的动作出现了,黑鼠双手松开,来了一个倒立!怎么样?它们对得起“运动健将”这个称号吧?不过它们运动的时间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如果在大白天想看它们帅气的身手,就得看运气好不好。

  • 我们拍了几张照后,穿过几条人行小道。来到了过网桥的地方,看见许多弱冠之年的人在过网桥。有的人过得迅速,有的人过得缓慢。酷爱探险的小平,迅速地爬上网桥,毫无畏惧地在网桥上迅速走过。我看着他过得这么轻松,也爬上了网桥,站在网桥的木板上,看见网桥在他们的走动中,不停地晃动,胆小的我不敢踩到网里,见小平在网桥的对面,边向我挥手边说道:“云辉,快过来呀,这边更好玩,这边更好玩。”我听了,心里非常着急,更不敢去踩那网桥,又见小平在重复地叫道且叫声越来越大,很多位同龄的人听了他的叫声向我看来,我又不敢说自己不敢到网桥里,毕竟自己是二十余岁的男子了,这样说,会被那些弱冠之年的人取笑。

  • 上中学后,妈妈不再逼我学吹笛子,却又特别关心起我的学习来,假期亲自辅导还不放心,又给我报了数学辅导班和英语辅导班。并且提出只要我是在学习,不是在玩耍,什么条件都可以答应。她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只要儿子成龙,再苦再累也心甘。”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她哪里知道,她的儿子现在又偏偏迷上了文学,酷爱写作,梦想将来当个作家。见到名著,我就垂涎三尺,一有机会就偷偷阅读。勇猛果敢的武松,足智多谋的孔明,神通广大的美猴王,静静的台灯下当我在和他们对话的时候,我可以为忘记一切,这种境界不是我能用语言所能描述。 有一天不拜望他们,我是不能入睡的。现在的我,辅导班不能不去,文学作品不能不读,我又在左右为难,我该怎么办呢?

  • 那时的我瘦兮兮的,个子又小,同伴戏称我“红小兵”,总之,在他们眼中,我是毫不起眼的。一次,我却一下子在连队里出了名,原因是我的笔记本被人翻看了,大家都晓得我想练写作。一度,我成为被嘲笑的对象。有人追着我问:你知道作家是容易当的吗?还常有人拿着纸说:喂,你写几个字让我看看。然后就笑话我的字写得那么难看,还做作家梦。有一阵,我拒绝让人看我的字,连工资单上的签字也请人代替。可也有几个好心肠的同伴为我愤愤不平,说是学写作和学打毛衣一样,都是学本事,为什么不可以。使我永远难忘的是一个叫玲玲的女孩,她也酷爱看书,她相信我的梦想,并且带着崇敬让我写一本厚书,把她的遭遇写进去。

  • 听过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学长的故事,说起来那是一桩微不足道的小事。学长酷爱打魔兽,水平也很高,但他女朋友很讨厌他玩游戏。有次他正在打魔兽时女朋友叫他逛街,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屏幕说:行,三分钟就好。过了三分钟,女朋友问他好了没有,他说快了马上就好。女朋友走到他旁边,抱着他的肩说:那我看着你打好不好?他说:嗯,宝贝儿真乖。女朋友笑着说哈哈是嘛,然后趁他不备一把按掉插线板的电源。他正在全神贯注地盯着屏幕时,屏幕黑掉了,电源也断了。他登时气血上涌,抓起鼠标,——但是,并没有砸下去,他抬起手之后,就把鼠标放下了,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然后转过身说:不好意思宝贝儿,我超时了,现在就陪你去逛街。

  • 第一秒,我要看见你在人群中快乐的笑。第二秒,我要尽力掩饰我从内心散发出来的过分惊喜。第三秒,我会面无表情看着你淡淡的打个招呼,然后关切的目光从你脸上快速的扫过。你我擦肩而过之后,忧伤很快会从我心底涌出。而如今,回忆变成了素描,只剩下些简单的线条,残酷而美好。独坐的曼妙正在于,注淙淙的柔澈清泉,濯涤自己的尘垢与卑俗。而能处身形色的社会不为之耳濡目染,苦守灵魂的纯质不动如磐,保持一份理性力斥霉变。我酷爱在独坐中思索,在思索中成熟,在静定中沉思,在沉思中坚定。如此方能在攘来熙往的人事中,拥有对以往的溯想以及对未来的憧憬并及此所孕育的修正与执着,捡到于惨淡的境况中百折不回渐行渐无悔的果敢于干炼

  • 她呀,酷爱画画,素描、国画、水彩画样样都爱,每一次画完,手上都有“作案”的痕迹。她的画画得不错,虽谈不上形象逼真,但也算有模有样了。每次一画完,就拿给父母看,父母一夸奖,脸上就笑得如绽开的花朵一般,父母一皱眉,就哭丧着脸走进房间,嘴里还嘟囔着:“你们真不懂欣赏。”每想到,她画画还画出了名堂。四年级时,在美术老师的指导下她画了一张《今年的银杏真多呀!》和几个同学一起寄上了北京。几个月后,她意外的获得了金奖,从此她更加热衷于美术了。老师也对她非常信任,每期黑板报上都有她的“杰作”,而家中她的书桌上也放着她心血来潮时画的画,抽屉里珍藏着她的奖状。她说,她长大后还想当画家呢!

  • 此君酷爱读圣贤书,也酷爱昼寝,是张飞的关门弟子。一日数学课上,此君睁眼酣睡,成为课堂一景,然而,大煞“风景”的事终于发生了,数学老师见他如此认真,忙借此教育我们,然后随手指了一道题,叫老潘回答,连呼三声竟不见老潘起立,顿时笑声四起,如雷贯耳,他才幡然醒悟,见老师怒目圆睁,一愣,以为见了周公。大家的笑声更无法无天,如原子弹爆炸一般,让其大窘。

  • 我非常热爱电脑,不,应该是酷爱,每次只要一开电脑,我准不下来了。就是因为酷爱电脑,所以我经常被妈妈说\骂。但每次打完、哭过、再睡上一觉后,就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似的。早把那些不愉快的事情,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等到再玩电脑时,妈妈就会说:“你是不是得了健忘症呀!上次被骂的事又忘了?”因为被骂的次数不只一次了,我就拣一个经典的来说吧!

  • 在Q城住着一个酷爱幻想的小女孩,叫蔡凌。一天,她去郊外一片茂密的树林里游玩。走进树林深处,她突然看见一座小山,朝山上望去,只见山腰有一个山洞,洞口五光十色,光芒闪烁。蔡凌——这位酷爱探险的小女孩,便步入山洞。她在一块塔形的石头上发现了一条手链,这条手链是由白、青、紫、红、黄、绿、蓝、粉、橙、黑十种颜色的珠子串起来的。蔡凌捡起手链,戴在手上。她并不知道,这是一条愿望手链。

描写酷爱的段落400字
  • 南京是一个好地方,这里位于长江中下游平原,地势平坦,是人们居住的最好环境。这里芳草连绵,这里绿树成荫,这里山清水秀,这里鸟语花香,无论是南京郊区,还是南京主城区,无论是高楼,还是矮屋,都充满着青春的气息,这里的每一棵草,每一棵花,每一片叶,都是人们经心呵护后的艺术品,都展现出南京的青春,南京已经有上千年的历史了,许多王朝都在这里兴起,衰败。南京就是这一切的见证者。南京人更处处体现出青春的特色。南京人,无论是年老,年幼,都喜欢运动,在清晨,你可以看见许多老人们在公园里跳舞,打太极拳,那有活力的歌声更是引人入胜。充分展现出老人们不服老的精神,在篮球场上青年人们个个热血沸腾,心情澎湃,他们虽然汗流浃背,但他们从未停止过,他们每个人潇洒的运动姿态就是青春在好的表现。现在的青年人酷爱极限运动,像跑酷,暴走,都是他们的最爱孩子们更不亚于青年人,他们酷爱运动,像跳绳,踢毽子,跳长绳,打排球······球场上的他们,令人心情澎湃,仿佛回到年轻时南充满活力的青年时代。南京人就是如此的具有青春活力!

  • 汤姆布坎农是“我”第一个向读者介绍的人物,他是巨富之子,社会名流,酷爱体育消遣,光是用来打马球的马匹就有一大群,他30多岁的年纪,却给人一种永远盛气凌人的印象,说起话来声大气粗。举止鲁莽。他行事果断,判断准确且手段凶狠,一旦有危害他的利益的人物出现,他会不择手段的加以打击,毫不留情,他是个凶猛的男人,并且很会花言巧语的骗取女人的欢心,同黛西做了三个月的新婚旅行之后却在一回来就和饭店的女佣人搞在一起,到了纽约又和车辆修理行的老板威尔逊的妻子发生了关系,到末发现自己的妻子和盖茨比有染,又极力做出家庭卫士的姿态说:“这年头人们开始对家庭生活和家庭制度嗤之以鼻,再下一步他们就抛弃一切,搞黑人白人通婚了。”指责的多振振有词,“一个酒徒色鬼尽然摇身一变就成了道学先生”。由他的种种行为可以清晰地看见这个男人丑恶的灵魂,他是当时社会中贪婪自私物欲深重的所谓上流社会的典型代表。

  • 寒冬腊月天,冰冷肆无忌惮的侵袭着每一个温暖的地方,因此人们不得不呆在火炉边取暖,一些童真的少年在呼啸的寒风中像野马一样狂奔着,嬉闹着,尽管手脸已被冻得像火红色鲜艳的花一般,也抵挡不住他们对这严冬的酷爱之情。当然啦,这里面包括我咯。似乎跑得过快,还没反应过来人就已经摔倒在地,顿时疼痛感一一从身体的各部分传来,泪水也调皮的爬满了我的眼眶,我无助的望着前方等待着我的爸爸,我似乎从爸爸严肃的面容上看到了的担忧,因此我是多么的渴望他能过来扶我一把,可是现实却是残酷的,他没有过来,还是一脸严肃的站在原地,只是他的眼神里似乎多了份鼓励,似乎在说站起来吧,不要什么事都想着依赖别人,要学会自己一个人面对这些磨难,要知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爸爸相信你一定可以做的到。于是我明白了爸爸的良苦用心,他不是不爱我,而是太过于爱我了,因此想让我懂得遇到挫折要学会勇敢面对,学会自己克服,学会一个人面对,只有这样才能战胜挫折,挑战自我。

  • 第一个标题“远离文字”,看到这个标题,我首先想到的是:既是写文学领军人,为何又会远离文字?也就是这个问题吸引我开始阅读这篇文章。第一个小片段主要记叙了一个酷爱写作的高三女孩—张悦然,在一次作文大赛的胜利中得到保送进大学的喜悦与兴奋,因此,保送进大学的奖励让她放松了复习,然而因一些突变,使得当时所有获奖被保送进大学的学生们的保送资格被取消。这个突变是她顿时失落了,也因此使她开始痛恨写作。为此她没有参加高考,而是远离文字,到新加坡读计算机专业去了。就在她收到保送资格取消的刹那,她说了一段话:“就在我认为文学改变了我的一生,文字把我带到最高的位置的时候,突然失去一切。那一刻,我甚至开始痛恨写作。世界上没有这么好的事,因为一篇作文,就能把人带到最高的位置。”她的这番话使我深刻的体会到,天上永远不会掉馅饼,做一件事要学会踏实,写作事放任自己情绪,倾诉自己感情的,而不事让写作来改变自己学习态度的一切,只有把写作当成事自己的朋友,它才会给你最好的报答。而不事将写作当成是物质与物质间的交换品,这是在扼杀你的一个挚友!

  • 书中的小女主人公——SARAH(萨拉)是出生在印度的英国富豪之女,自幼丧母,备受父亲的疼爱,她聪明伶俐,酷爱读书,富于幻想,在她七岁那年,父亲将她送到英国玛丽亚、明钦女子私立学校就读,她心地善良,待人平等从不欺负比她小的女孩。她经常请那些不被受关注的小女孩去自己起居室里,同自己的洋娃娃玩,用她那些精致的小茶具喝茶,她从不清傲,从不看不起人,她和苦命的小侍女——BETTY(贝基)做朋友,当第一次她看见疲倦的小侍女BETTY(贝基)穿着脏兮兮的衣服坐在自己的心爱的椅子上睡着了,她倒一点也没有生出不愉快的念头。可是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们的心地是否像她那么善良?能否和贝基这样的人做朋友?我们可能会把贝基叫醒,生气的训斥他一顿。我们做不到像萨拉那样善良的举动,而她却做到了。她待人谦和,仁爱,宽厚,具备了一个真正的公主的气质,从而赢得人们的爱戴和“小公主”的美称。

描写酷爱的段落300字
  • 看着那群女孩,在我前方的宁紫不顾形象的大叫:“姐姐!”而我只轻念:“瑾姐姐!”瑾走了这来,面无表情的问我:“刚才在与宁紫干嘛?”我忽视了瑾的问题,她也未怪我,因为她从不关心这些小事。猛然我玩笑道:“瑾姐姐,幸亏我们早熟悉你了,不然这大夏天的不用空调都十分凉快。”瑾听闻似笑非笑的坐在草地上。才发现她又穿着白色的衣裳。回想起来,瑾姐姐好像每天都穿着洁白的衣服,这是为何?瑾突然站起来,我疑惑的问:“瑾姐姐,你这是?”“瑾把衣服弄脏了,回去换一套。”冷瑾代替瑾回答。“快去吧,沉君姐姐,瑾有洁癖。”宁紫说道。故明思意,冷瑾只有瑾会这样叫,而我们都叫沉君,曾经我问过瑾为何这样叫,她说这是一个约定一个承诺。我摇摇头,十分不解。代瑾姐姐走后,宁露姐问我:“信吗?瑾等一下还是穿白衣服。”点点头,张嘴道:“她酷爱白色,因为这是一个承诺!”

  • 我有一位有趣的哥哥,我哥长得可有趣了!瓜子脸上的发型就很奇特:后面只有一点点头发,前面的头发长到眼睛了。微风总过来玩他的头发,一上一下的,他还以为自己够酷够帅的呢!哥哥眼睛小得可怜,只有一支笔杆那么大。高高的鼻梁上背着沉重的眼镜,把小得可怜的眼睛放大得跟平常人一样了。说来也奇怪——他的眼睛小得可怜但嘴巴却大得恐怖。不过幸亏他爱吃肉,长得肥墩墩的,才把大得恐怖的嘴巴挤小了。这是他小的时候了,现在是初中生,人长高了,也不丑了。现在他可是班里的小帅哥喔! 哥哥他不仅是我的亲人,他也是我的电脑老师。因为哥哥酷爱电脑,也喜欢教别人,所以经过我的允许,终于成了我的电脑老师。他有时比我聪明,有时还不比我好呢!在他的精心教导下,我终于在我班的电脑课上是第一。

  • 当我搬到这栋楼时,对面的邻居已经住了半年多了。邻居也是一家三口,而且有一个与我年纪相仿的小孩。可是直到她家搬走,我也从未与她说过一句话。晚上总会听见隐隐约约的哭声,那时酷爱看鬼片的我,以为有个女鬼在我家附近。妈妈说,对面的女孩又哭了。我好奇地问为什么,妈妈说女孩又被父母打了。打?从小到大,父母从未打过我,因此打的滋味我从未试过。但在她的哭声中,我感觉得到她的委屈。当我想走到对门去劝劝,在准备敲门的时候,我却打了退堂鼓。因为我不敢想象门打开后看到的是什么,邻居会不会骂我多管闲事,更不敢想象以后碰到她时,她会以什么样表情看着我。从那次以后,我便当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当在楼梯口碰到她时,两人微微一笑,便擦肩而过。突然有几天,我一直都没有听见哭声了,原来,她们搬走了。我想,她的哭声是我曾认识她的痕迹,当哭声消失时,她也走了。

  • 我酷爱运动,尤其喜欢打乒乓球。我每天都打。无论是刮风还是下雨,我都会坚持到健身馆去打,并且一打,就打两个多小时。只要我见到会打乒乓球的人都要缠着他,与他较量一番。记得有一次,我看到我家楼下的“乒乓球能手”在练球。我立刻跑过去要跟他打一局。他爽快地答应了。开始打了,我先发了一个旋球,他搓了回来。当我想用力打回去的时候,球却飞出了界。第二球,他先发球。他也发了个旋球过来。我轻轻地挡回去,没想到球只飞到网上空就突然落到了我的案上。我又输一球。就这样,我连续输了好几球,最终以11比8输给了他。我缠着他又来了第二局。这次,我拼命打他的反手,第二局,我反败为胜。第三局、第四局……我一直打到天黑才回家,虽然挨了一顿骂,可心里还是乐呵!

  • 长春市某重点小学校五年三班的一名学生给同学张浩明起了一个绰号:“溥东希墨”。原因是张浩明酷爱读历史书籍,尤其钟情于历史人物。据张同学讲,他对希特勒的意志力特别钦佩,欣赏东条英机、墨索里尼的铁腕强权,对溥仪则是佩服他的“以退为进”。许多孩子还受影视作品的影响,对黑社会“老大”、冷酷的“杀手”以及一生都在复仇的“江湖大侠”崇拜有加。许多孩子津津乐道电视剧《这个杀手不太冷》中那个迷人的杀手,香港电影《古惑仔》系列中那个讲义气、敢打敢杀、冷酷到底的郑浩南也成为很多年轻人心中的偶像和模仿的对象。充斥在这类影视作品中的江湖义气、以暴制胜的手段,无形中成为不少花季少年犯罪的催生剂。

描写酷爱的段落200字
  • “恩恩,快点来齐盛游乐场。我……”啪,还没等小葵说完。我关上手机盖。那家伙一定有阴谋。齐盛游乐场的票价可不是一般的贵耶,那个酷爱钱的家伙不会有什么阴谋?去就去吧,我不信有我恶魔公主不能对付的事。反正我也要找小葵谈谈关于整银天皓跟朴由熙的事,上次因为我走丢了,而没有整到银天皓。这次加多了一个目标,朴由熙我有查过。唉,朴由熙那个女人实在是太厉害了。身边24小时都有保镖跟着,让我怎么报仇嘛!没办法,只好找恶魔军师商量商量。然后,我来到齐盛游乐场门口。

  • 《字字皆辛苦》一文,告诉我们要认真学习,李坤他自小酷爱学习,他母亲就送他到庙里,在平静的坏境下认真学习,他常常到佛经的空白页里写诗,就被赶出来,他四处流浪。有一天,他看见农民们在酷热的的环境下工作,就下定决心为农民们写诗,他也在这环境下写诗,人们都摇扇乘凉,只有他在蒸笼似的天气下写诗,经过千锤百炼的修改,终于完成了这首诗--《悯农》。成为现代流行的诗,他的刻苦,写作态度,被人们称为“字字皆辛苦”。

  • 成 长 的 足 迹 一个懒散的午后,我爬在书桌上,打开了记忆的大门,想起了一个即熟悉又陌生的人——舅舅。舅舅从小身体就不好,可他却是一个酷爱学习的人,既是生病,他也不放松学习,生病了不能下床,他就坐在床上坚持学习。从早到晚,只要身体舒服一点,他就抓紧时间,不停的看书学习,无论春夏秋冬,严寒酷暑,天天如此。有时犯病,他就会抓起床头的药,三口两口地吃下去,刚止痛了一点,又翻开书学了起来。通过舅舅的辛勤努力,他终于成了一名名副其实的医生。

  • 扬科今年八岁了,由于他酷爱拉小提琴,妈妈就把前几年攒起来的钱为他买了一把昂贵的小提琴,还特意请了音乐老师教他拉琴。这样以来,他们家几乎没有什么钱了,妈妈再三叮嘱他,要他好好学习拉琴,将来成为一名优秀的小提琴家。扬科紧记妈妈的话,早上起床就开始练习,白天在学校认真学习,下午放学回家后又在老师的指导下练习拉琴。扬科很认真,经常拉到深夜才睡觉。

  • 世界上的数字是数不清的。从100到10000到1000000……都有无数个各不相同的数字。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数字。有人喜欢遥遥领先,永远都冲在最前线的“1”,有人喜爱摇摇欲坠,东倒西歪的“9”,还有人酷爱真真实实,实实在在的“10”。当然,每个人都对自己喜欢的数字有想法、理由。人人都有,我绝不会落后。所以,我对平平安安,安安全全的“6”情有独钟。

描写酷爱的段落100字
  • 说起《家有儿女》,估计每个孩子都会手舞足蹈,因为我们太喜欢剧中的那三个小演员啦。张一山,因为成功饰演了“刘星”这个古灵精怪的角色而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前不久,他到厦门拍摄新片《篮球公园》,饰演一个酷爱篮球的“90后”少年。

  • 无意中看到电影《企业战士》,小北迷上了里面的动作。目前关于跑酷的电影很少,却部部经典。《B13》、《企业战士》被跑酷爱好者奉为宝典,绝大部分人都是因为看过这两部影片爱上跑酷的。“刚开始就是自己瞎练,并不知道这是跑酷。因为自己从小就活蹦乱跳的,接受能力强,很多电影里的动作我很快就会了。”

  • 我是一个天真幼稚,酷爱幻想,永远长不大的小男孩。童话与我形影不离,我整天漫游在童话的王国里,对我来说这是一种极高的享受。我们就像一对志同道合的好朋友,从小到大,她一直伴随着我成长。在我童年的金色沙滩上,到处都有童话的脚印。

  • 冰心奶奶曾经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读书是很好的,但是重在读好书。否则你读再多的书用处都不会太大。当然读书也是我的嗜好之一,虽然我不能算什么博古通今,但我还是那样酷爱它,不管怎样,每天我至少看1小时以上的书刊、报纸、杂志。因为我认为,如果没有了它,我的生命中就会少了一件重要的东西,把我束搏了。

  • 他叫尤琳光,坐在我的左边,是我的同桌。这人酷爱篮球,每天早晨或是中午像从泥坑里爬出来,他那势把运动进行到底的精神让吾等瞠目。你想知道本班能背出NBA篮球明星最多的人是谁吗?没错,就是他。上次美术课设计封面,他竟把科比的介绍写得满满当当,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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