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贵族的段落
描写贵族的精彩片段
  • 贵族

    描写贵族的段落

    这是个很悲惨的人鱼故事。很久以前,有一个贵族求了一位人鱼公主,并且对她一见钟情。之后人鱼公主经常为贵族唱歌,两人感情越来越深厚。直到有一天贵族向人鱼公主求婚,但却被拒绝了,因为人鱼公主有着守护族人的使命。一年后,人鱼公主和一位人鱼王子结婚了,并且生下一男一女。之后几年中人鱼公主又生下了两个男孩。但是,在这几年间,贵族因为过于思念人鱼公主而染上了重病,不久后就离开了人世。贵族的家人决心为儿子复仇,而对人鱼一族展开了残忍的捕杀。长久以来人鱼们一直和人类和平共处,这突如其来的捕杀让人鱼一族措手不及,贵族们利用强大的实力控制了整个海域……对人鱼无情的捕杀持续了将近两年——人鱼一族在这场久战中濒临灭亡,人鱼国王与王后最终惨死在人类的手中。侥幸幸存下来的四位人鱼王子,被掩护着逃离了这片血染的海域……他们消失在大海之中,之后的几百年,人鱼再也不曾出现在地球上……

    人鱼之伤》的优美段落摘抄
描写贵族的段落
  • 小说家托尔斯泰两岁丧母,九岁丧父,青少年时代的托尔斯泰,不仅常为思想苦恼,还为自己丑陋的相貌感到绝望。托尔斯泰1928年9月9日出生于一个历史悠久的贵族家庭,从小他便接受典型的贵族家庭教育。但是考试屡屡受挫,不专心学业,迷恋社交生活,同时对哲学尤其是道德哲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喜爱卢梭的学说及其为人,并开始广泛阅读其文学作品。收到卢梭、孟德斯鸠等启蒙思想家的影响。回到庄园后,托尔斯泰企图改善农民生活,因得不到农民信任而终止。而后参加学术考试又一次失败,不停地去地方任职,实际上却周旋于亲友和莫斯科的上流社会之间。但托尔斯泰渐渐对这种生活和环境开始厌倦。六年时间托尔斯泰创造了历史小说《战争与和平》,这是其创作历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歌颂了俄国人民的爱国热忱和英勇斗争精神,主要探讨俄国前途和命运,特别是贵族的地位和出路问题。小说结构宏大,人物众多,典型形象鲜活饱满,是一部具有史诗和编年史特色的鸿篇巨制。

  •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 “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追求始终不弃。我们感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候,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林黛玉的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 文章的开头朴实的向我们引入了文章的主人公。同时也暗暗的透出了洛赛尔太太内心虚荣与现实的不平衡。引入的介绍,隐隐约约向我们阐述着那个时代的社会地位的重要性。然而从中又能依稀感觉到巴黎的劳苦大众的对这种贵族制度的无奈和痛苦。在洛赛尔太太收到贵族邀请函后,一时没有名贵的气派穿着成了这个贫困人家的焦虑。无奈之下,他的丈夫花了几乎所有的积蓄用以购买衣着。洛赛尔这样的奢侈,这样的顾及自我的虚荣,这样的与现实脱离。但这仅是一个小节。她之后又再一次的从别人那借来了名贵项链,在社交圈中想要迅速成名。然而最后却将项链丢失,不忍告诉朋友,却独自走上十年还债之路。我觉得,首先平民进入富贵社交圈这不仅是与本身身份的不符,与洛赛尔的强烈虚荣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她想要称心的名牌衣着和首饰,渴望在富贵社交圈中出人头地。但仅从文中描写中也可以看出,也许应付生活,洛赛尔也可能已经捉襟见肘。

  • 我们中国古时候就有不少这样的伟人,屈原就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相传屈原出生于一个贵族家庭中,他很有抱负,一心只想着为祖国效力,让自己的祖国更加繁荣富强。由于出生于贵族,他有了接近皇帝的机会。他把握住机会,积极地向皇上进谏,善于体察民意,为百姓做了许多好事。但是,“人无千年好,花无百日红”,不知是谁在皇帝面前说了屈原的坏话,以致皇上不再信任屈原了,也不再重视屈原的进谏了。渐渐地,国家衰落了下来,被国外的敌人攻打,屈原被放逐了。可是这并没有让胸怀大志的他屈服,他没有为自己寻找借口,而是专心致志于“赋《离骚》”,为后世留下了一笔无价的财富。后来,由于皇帝的无能,国家覆灭了,敌人占据了国土。当屈原得知这个不幸的消息后,他认为是自己没有为祖国尽到责任,便义无反顾地投汨罗江自杀了。其实,这并不是屈原的错,是皇帝不愿意听取他的谏言,毫不念旧地将他放逐,致使他壮志未酬,报国无门,才酿就了灭国的大祸。

  •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他们都拥有同一种精神——贵族精神。首先贵族是什么?是开着豪华跑车、住着别墅、吃着山珍海味,出门还带着一大群保镖?如果你这么认为那么你就错到家了,那是暴发户与贵族一点都不沾边。那真正的贵族是什么呢?其实很简单但是也很难,贵族不一定要富裕它也可以是个妇孺也可以是个进入风烛残年的老人或者是个小孩甚至可以是个乞丐,它简单在这里没有年龄、性别、身份的歧视;而它难在很难保持,这一点因人而异,所以难在这里又简单在这里。而贵族精神又是什么?贵族精神有两个特点,一是:具备骑士精神,二是:具备强烈的主人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并且贵族不允许任何人侵犯他的自尊这是贵族的原则。

  • 可就在开宴的那天一早,一位渔夫来到城堡,带来一条大比目鱼。贵族急切地想要买下那条鱼。渔夫说:“鱼的定价是,你在我赤裸的后背上鞭打100下!”贵族万分惊讶,但看渔夫态度坚决,无奈之下,只好遵从。打完50鞭,渔夫大喊:“停下!在这个买卖中我有一个合伙人,他理应得到他应得的份额。”贵族急问合伙人何在,渔夫说:“他就是您的守门人!刚才,他对我百般阻拦,直到我答应无论我从这条大比目鱼身上获得什么,都必须分给他一半。”贵族震怒了:“立刻把他带来,我一定无比公正地让他得到他应得的‘回扣’!”守门人被带来了,不得不领取了自己应得的份额。后来,守门人被贵族赶了出去,而渔夫得到了重赏。

  • 在我的心里一直认为列夫·托尔斯泰是没有经历过苦难的人,但我不知道他是经历了多少的困难。他出生于贵族世家,但他也没有享受荣华富贵,他为天下有那么多不幸的人而哭泣他为自己安定的生活而感到惭愧,为解救同胞的贫苦,他四处奔走呼告,身体力行,这种宽广的爱的心胸使它带有上帝的光辉,也使他的作品震动了所有人的心扉。列夫·托尔斯泰似乎一直被贵族其家所压迫,他讨厌贵族,然而他在生前的最后一时刻,下定了摆脱贵族生活的决心,以前他生活在贵族世家,然而放下贵族,似乎放下了一切,获得了尊严,轻松的驰骋在人生的尽头。这是多么的快乐呀。他说过“不忍尽受考验的人是无法教点什么给能忍受考验的人。”

  • 《红楼梦》展现了封建社会的罪恶。在封建社会中,政权机构与封建贵族狼狈为奸、互相依存,不仅如此,封建贵族还抢占民女为妻,把老百姓逼死也像是儿戏似的,贾赦为了几把古扇就把别人抄家,使别人坑家败业,家破人亡。封建贵族穿着绫罗绸缎、吃着山珍海味,住在奢华舒适大房子里,而老百姓却衣不遮体、食不果腹,为了生存甚至卖儿卖女,那可是他们的情深骨肉呀!而封建社会还遵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下都是皇上私有的东西,生死都由皇帝来决定。连像贾探春这样的封建贵族的千金都要听皇上的话,远嫁他方。而在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里,人人平等,而且穷人还可以得到国家援助,再也没有富人们整天花天酒地而老百姓们却穷困颠倒、度日如年的景象了。

  • 假如我是巴比伦国王,我会在自己享福过程中,带利给人们。以我为神而创立一个宗教,使人们信仰宗教。自己个自己增加一个神秘感。而本国的人分为两个阶级,一为贵族,一为平民。当然平民不会受到不公平待遇。贵族不能乱杀乱讲,也不能对平民不公平,待遇与平民一样。贵族可以拥有战败国的平民为奴,让自己的人民享福。而战败国的平民、贵族逐步成为本国最底层的特色——奴隶。这些奴隶造城墙、宫殿、房子,耕田全都让他们做。如果有国家要与我国开战,本国的又一特色,奴隶部队!人人手拿一把刀,一把盾,没有更好的装备。如果成功阻击敌人,幸存下来的将不再是奴隶,而是享受我国平民待遇。如果没有活下来的,这时敌人军队已经消耗过半,再用我国正规部队出击,一举打败敌人。

  • “那个。。。。。。我。。。。。。我回去上课!”我急急忙忙的想跑。“嗯哼,你要去哪里?”皇甫轩烨一本正经的看着我。“当然是。。。。。。”我话音未落,某两人齐声说:“我们已经决定了,让你转回埃利斯贵族学院,你就乖乖就范吧!”“什么?那夏薰璃,沈懿和兰言怎么办?”我纳闷的说,其实最想说的是:赵惜戎还没有除掉呢!“我们会让沈懿兰言和夏薰璃也去埃利斯的,还有嘛,就是我爸要收夏薰璃当女儿。”皇甫轩烨道,什么?那就是说,我这段时间的生活完全都是被皇甫世家和我们汐珞家族监视的?“那么,沈懿和兰言呢?”要知道,贵族学院要有贵族纯正血统的人才可以进入,而薰璃被收为皇甫世界义女的话,就也是贵族,沈懿和兰言就难说了。“放心,兰言,我收她当妹妹了。”北辰影笑了笑。“沈懿。。。。。。”我犹豫的说。“你不知道?沈懿是独孤世家的二小姐啊!”皇甫轩烨见鬼似的看着我,没错,我们汐珞家族第一,皇甫世家并列,而独孤世家则是第九,北辰世家第二。

  • 贾宝玉本身就是寄身于贾府话语权力体系中的一个节点,他不具备足以消解权力、解放自身和别人的力,所以他对女性的追求最终只能是使之沦落为奴婢妾妇。贾宝玉在大观园拥有绝对的权力,然而这种权力本非根源于他自身的力,不是来源于他激情的冲动,也就毫无伟大可言。尼采认为,贵族具有“征服欲与伟大的爱的贪心”(见《权力意志》)。因此,贵族的爱情必然是持久但不能专一的。然而我们不能从一个人具有“爱的贪心”就反过来推论他是一个贵族。贾宝玉不同于其他纨绔子弟的地方,只是因为他建立了理论体系,他能够为伪贵族玩弄女性提供诗意的解释。正像一个现代知识分子与一个俗艳的女子都会关注个人甚于关注社会,关注人性甚于关注历史,而他们的生命之间的距离却无比遥远——《红楼梦》只是一个俗艳的女子。

  • 《看见的和看不见的镣铐》着重写了两位俄国文学家,即陀思妥耶夫斯基与托尔斯泰。前者出身贫寒,一辈子与苦难抗争,他一生创作了大量价值极高的文学作品。虽然负债累累,但他所取得的精神成就让人叹为观止。尽管他戴过四年的脚镣(服苦役),精神与思想却没有受到禁锢,这不难解释为何有八万人给一个穷作家送葬的原因了。托尔斯泰与其相似,生前也戴过镣铐,但这是一副无形的、伴随终生的镣铐——他的贵族身份!也许有人会觉得奇怪,贵族身份为何是镣铐呢?对于一位崇尚自由平等的文学家而言就是如此。他的一生不仅创作了大量经典著作,更做出了许多向俄国农奴制挑战的行动(解放庄园奴隶),这都是为了挣脱“贵族”的镣铐。当这位伟大的灵魂走向天国时,镣铐终于断裂了。如果所有人都拥有一颗伟大而高尚的灵魂,那么再结实的镣铐都无法桎梏住他们。

  •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从猫的眼睛就可以看出它桀骜不驯的贵族灵魂。看,那卧在羽绒垫子上的波斯猫用它一蓝一黄的两只眼睛盯着主人放下的饭食,它没有垂下眼帘。因为它不肯屈服。尽管它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享受”着优待,但它并没把心交给任何人;那蹲踞于阴暗旮旯里的流浪猫,用它的一对审视的眼睛冷冷地盯着过往的人们,也许它正在心中嘲笑这些人追名逐利的匆匆,或许它正可怜这些庸碌的人们竟还不如它——一只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流浪猫;那静静坐在屋顶上的“行吟诗人”,任温柔的夕阳洒在它并不美丽的皮毛上,但它坚信,夕阳已为她披上了一件美丽的外衣,对于那些没有时间没有精力没有闲情观赏夕阳的人们,它才是真正的贵族,它拥有整个撒满金屑的天空。

  • 提到这点,我想起了一种动物——狼。在读完霍达的《狼图腾》后,我就对狼有一种敬畏,这种高贵的生灵座位草原游牧民族千百年来所敬仰的对象,代表着自由和不屈的意志,代表着生命不息,战斗不止。品味着那些文字,我仿佛可以看见无垠的草原上像风一样疾驰的狼,寒冷的如刀一般的目光直刺人心。铮铮铁骨,烈烈雄风,狼对于自由的追求让它们高贵的像神灵的宠儿。你永远无法驯服一只真正的草原狼,它们骨子里的高贵,使狼显得就像一位骄傲的贵族,它们的身体里装着的是一个自由的灵魂。狼当然不可能与“富”有什么关系,但在我心里,这种不屈的自由,却是真正的高贵,真正配得上贵族精神。

  • 我骄傲,我是吴地人。吴国于春秋早期开始进入太湖地区,并向东部挺进,于春秋晚期占有姑苏并以此定都。在考古学上的体现就是春秋时期,太湖地区的青铜器增多。在太湖地区武进、无锡、苏州、昆明等地都有发现,这些青铜器具有吴文化的特点,时代都在春秋晚期。青铜器这种贵重物品只有贵族才用得较多,往往是上层贵族的标志。太湖地区在春秋晚期出现大量吴文化特点的青铜器,说明吴国的统治者已于此时入主该地,吴人何时定都姑苏?从目前的考古发现看,应在春秋晚期,可能为吴王阖闾时。吴国虽然在姑苏建都较晚。但吴、越两国的文化都早在春秋前期就已交融。吴文化的始创者应是周人。太伯奔吴与当地的土着融合,蛮夷化,形成了吴文化。当地的土着属何种系。据文献记载应属谁夷的一支。他们与邻近的古越族人有矛盾,彼此争战不休,其结果当然是文化的互相渗透。

  • 那位某人先生,在下想告示你:在古代,养狗的人一般不是豪门富商就是皇家贵族,这些人为取乐,所以经常放狗来咬下人和奴才,当然,也不乏去咬一些平民,所以许多人狠狗但又没有办法,所以民间一些骂狗词语就传开了,人仗狗势这句话就很是体现了古代平民奴才对狗的憎恨心理。不知某人是否觉得在下是皇宫贵族养的狗,不过要是我真的欺负了你,你也莫怪我家某人,因为是你眼中的狗,也就是在下欺负了你,并非是某人教唆指点或差遣,如果你觉得我是狗,这是正确的认识,那么你便是平民奴才不假,如果在下冒昧用经济学家的语气来说,那就是,“贱人永远是贱人,就算是经济危机也贵不了!”不知平民奴才的某人意下如何?

  • “焚书”意指焚烧书籍,人们会联想到禁锢思想,摧残文化。似乎无论什么情况下,焚书都是不对的。李斯在提议焚书时,理由是“今诸生不师今学而学古”,可这里的“诸生”并不是指读书人。秦皇时期,读书识字之人基本都是王公贵族的后人。直到后来,围绕在王公贵族(六国)周围的门生,门客阶层,便成为了当时的“诸生”。而所谓的“焚书”,是因为当时有人锲而不舍的提出分封诸侯国,好不容易才统治的天下,竟让又要分裂。秦始皇想让他们断了念头,最简单的方法便是杀人,秦始皇却只是烧毁了他们的书籍。值得在意的几点是:1、烧毁的书是关于诸侯国的历史的。2、此举主要局限于咸阳。

  • 我忏悔,忏悔我那不由自己决定的“高贵”出身。沙皇的黑暗统治把农民们害得苦不堪言。犹记得我的奶奶也是一名勤劳的农妇,小时候,庄园里的农民们也都是勤劳善良的好人,可他们却始终过着牛马般的生活!在农民们过着那牛马一般苦不堪言的日子时,我以及整个沙皇俄国无数个这样的“我”——所谓的庄园主人,所谓的奴隶主,所谓的贵族,所谓的身份高贵的人们,又凭什么养尊处优?仅仅因为那可笑的“高人一等”吗?不,这想法是如此的荒唐。早年我一直致力于帮助农民改善生活,让他们过上好日子,但他们依旧将我当作“老爷”看待。难道不仅仅是“贵族”,连可怜的农民们也看不清现实吗?每次看到他们对我恭敬的样子我就很无奈,我忏悔我拥有的这般命运!

  • 《当代英雄》是莱蒙托夫写的的长篇小说。作者莱蒙托夫是19世纪的俄国诗人,诗人写小说的还真不多见。他生于莫斯科一个小贵族家庭,中学时开始写诗,1835年发表长诗《哈吉-阿勃列克》,引起文坛注意。1837年普希金在决斗中重伤后去世,莱蒙托夫愤然写下《诗人之死》一诗,直言杀害普希金的罪魁祸首是俄国上流社会,他因此被当局流放到高加索地区。1839~1841年他完成了长篇小说《当代英雄》。这部小说由5个相对独立的中短篇小说组成,作品通过描述精力充沛、才智过人的贵族青年毕巧林在当时社会条件下无法施展才能,结果成了只好在一些无聊小事上消耗自己生命的“多余人”的经历,强烈表现对黑暗现实的否定态度。小说的大部分篇幅是用主人公日记的形式,重在自我心理剖析,兼有现实主义的客观具体描写和浪漫主义直抒主观情思的特色。

  • 应该是离大革命前的法国太遥远了,不了解其历史面貌和社会阶层,读这本书没有多少带入感。《忏悔录》的上下两部,我完全可以当成两部不同的书,上部要稍微有趣一些,讲述了卢梭从一个钟表匠的儿子,到流浪汉,四处寻求贵族保护和生计,后受华伦夫人的庇护。读到其中一些游历四方、接触各阶层人士的经历令人兴奋。但深受后现代文学艺术影响的人对其中的文学意味实在没什么兴趣,事实上,为了叙述上的平均,卢梭压缩了其优雅的文笔,或者文字中那种遥远的贵族腔调和我的气质没什么共同之处,读起来没劲儿。还有描写自己对华伦夫人的俄狄浦斯情结,充沛的情欲,情感太过泛滥。

描写贵族的段落400字
  • 当然,封建专制主义的创立,不应完全归功于秦始皇个人的雄才大略。它是春秋战国以来社会生产力长期发展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封建领主经济走向崩溃的结果,主要地是中国土地所有权从封建贵族世袭所有制向新兴地主阶级私人所有制的转化在政治上的表现形式。土地所有关系的这一改变,改变了农民和土地所有者的生产关系,它使农奴式、半衣奴式的农民变成了小块土地的所有者;它挖空了封建领主政治的经济基础,剥夺了封建领主借以剥削农民的物质条件;问时也替封建专制主义国家准备了建筑的基地。可以这样说,秦国的统一,不是由于别的什么原因,而是历史的进程使封建专制主义的原则在当时的中国占了优势。但是这里所说的优势,是指的历史的倾向性,而要使这种历史的倾向性变成现实的历史,还要经过人的努力。秦始皇正是这样一个人,他把这种历史倾向性变成了现实的历史。因此,我们不能说,秦始皇在这一历史的变革中,没有起过任何作用。

  • 当然,这仅仅是民间传说,但也说明这种满族的民族服饰旗袍由原始的宽腰身直筒式逐渐形成现代汉旗妇女喜爱的线条流畅、贴身合体的流线型旗袍,是经历了多少的漫长演变。最早,旗人穿的旗袍,一般不过脚。只有满族妇女出嫁时,才穿过脚旗袍,作为出嫁礼服。因为,满族贵族妇女都穿高跟木屐,所以,她们的旗袍过脚,以便将脚盖住。清世祖入关,迁都北京,旗袍开始在中原流行。清统一中国,也统一全国服饰,男人穿长袍马褂,女人穿旗袍。以后,随着满汉生活的融合,统一,旗袍不仅被汉族妇女吸收,并不断进行革新。特别随着辛亥革命的风云,旗袍迅速在全国普及。从二十年代未到三十年代初,吸收了西方女装盛行的短袍,旗袍亦随之变短,身长仅过膝,袖口缩口,滚边变窄。三十年代中期,旗袍又渐渐变长甚至曳地,两边的权开得很高,里面衬马甲,腰身变得极窄,以至贴体,更显出女性的曲线。四十年代,旗袍再度缩短,而袖子则短到直至全部取消,几乎又回到二百年前的长马甲时代,所不同的只是更加轻便适体,变成流线型。近年来,旗袍款式又有新的改革,出现了后装袖、有肩缝旗袍,暗褶式开衩旗袍、短连袖旗袍、无袖旗袍等等具有当代开放气息的新款式。

  • 这个贵族式早餐不仅色香味俱全,而且营养十分的丰富,下面,让我来介绍一番吧!第一道主食是妈妈最新的创意——黄金椒盐馒头(一种是白面做的黄金椒盐馒头,另一种是黑米做的黄金椒盐馒头,两种哦)。把馒头切成片状,每片沾满蛋液入油锅里煎一下,待馒头变成金黄色后,再在上面,洒满了椒盐,使味道更加诱人,禁不住咬一口,鸡蛋的甜味,和馒头的面味,还有椒盐的麻和咸味,真是人间美味啊!第二个是拍黄瓜,想必大家都吃过这道清新爽口的小菜吧,但是妈妈这次是用剁辣椒拌的,我顺便把辣椒给吃下去啦!第三个是妈妈新研制的泡椒凤爪,昨天刚腌的,今天我们就拿出来吃了,没想到,味道竟然这么好吃,野山椒的辣味刚刚好,咸味同上,再加上凤爪本身脆脆的皮,艾玛,好吃!不解释。吃了这么多好吃的,自然要消化一下啦,妈妈早想到了这一点,她特别准备了新买的梨,哈哈,真是面面俱到啊!全是主食和小菜,未免有点干了吧,妈妈早准备好了,她一大早就给我们每个人泡了一碗永和豆浆,这豆浆里面还有些麦片,真是合我的口味啊!哈哈哈!

  •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早在创作《双城记》之前很久,狄更斯就对法国大革命极为关注,反复研读英国历史学家卡莱尔的《法国革命史》和其他学者的有关著作。他对法国大革命的浓厚兴趣发端于对当时英国潜伏着的严重的社会危机的担忧。1854年底,他说:“我相信,不满情绪像这样冒烟比火烧起来还要坏得多,这特别像法国在第一次革命爆发前的公众心理,这就有危险,由于千百种原因——如收成不好、贵族阶级的专横与无能把已经紧张的局面最后一次加紧、海外战争的失利、国内偶发事件等等——变成那次从未见过的一场可怕的大火。”可见,《双城记》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同时,通过对革命恐怖的极端描写,也对心怀愤懑、希图以暴力对抗暴政的人民群众提出警告,幻想为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英国现状寻找一条出路。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历代政府(无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建立的中央政权)虽都有一套关于民族事务的政策和制度,但民族间却无平等可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制定了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正确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方针和政策,即民族平等政策、民族团结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政策。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大多数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意愿,中国政府采取不同方法先后在少数民族地区逐步实行民主改革,并在50年代末完成。这场改革废除了领主、贵族、头人等特权者的一切特权,消灭了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旧制度,使千百万少数民族群众翻身解放,获得人身自由,成为国家和自己命运的主人。建国几十年来,我国各民族结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曾经长期被压迫、遭歧视的少数民族真正变成了国家的主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一些新中国成立前社会形态尚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奴隶制度或封建农奴制度下的少数民族,在短短的几十年里跨越了数百年乃至数千年的历史鸿沟,跨入了现代社会。

描写贵族的段落300字
  • 叶沉风正在里面转来转去,“砰”的一声,校长室的门开了,我们走了进去,我说:“叶沉风,我们在哪个班?”“原来是黛比和旋舞啊,你们八个全部在高一(一)班。座位在第四组的最后八个位置。”叶沉风闭上了他的嘴巴。“走吧。”我依旧冷冷的说着。来到高一(一)班,看见化妆的,看书的,什么样的都有。可我们来了之后,全班的人都盯着我们看,只好快步地走向座位。不一会儿,上课铃响了,走进来一位年轻的女教师,说:“今天我们班来了八位新同学,请你们先自我介绍一下。”“上官冰恋。”“蓝冰凌。”“大家好,我叫上官雨诗!”接着冲他们甜甜地一笑。不用猜,一定是妹妹。“袁雨翊。”“戴雪依。”“姜雪光。”“欧阳云莹。”“上官云希。”老师接着说:“明天是本学期的开学典礼,请同学们穿好校服,带上圣雨贵族学校的徽章,去操场集合,新同学去校长室领取。好了,现在,我们开始上课。”

  • 走在丽江的街道上,石板路铺成的小道旁小贩们的叫卖声仿佛让丽江这个古镇回到了茶马古道时的繁华。作为茶马古道上的重要休息点,丽江并没有失去他往年的风采,反而更加精彩地展现在你的眼前。“珠宝、食物、衣服、特产”可谓应有尽有。什么“纳西大饼、过桥米线、涮羊肉、马帮牛肉”足以让你流口水。别着急,那里的纳西翡翠,阿祖老银,贵族金戒等更是让你眼花缭乱,目不暇接。特色的纳西族民族服饰更是色彩亮丽,这些颜色鲜艳的衣服设计合理。朴实、高贵两不误。朴实是在于这些衣服可是勤劳的纳西人民干活照样穿的。高贵地是这衣服是那么的漂亮,像是贵妇人在社交时穿的衣服。时不时看见马帮背着枪牵着马在街上走过,穿着毛皮大衣,戴着大毡帽,十分威风。只不过现在也从押送物品变为了与人照相。

  • 国外不少关于富裕家庭育儿的书籍也反复强调富裕家庭尤其应该教子弟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向大家推荐一本,刚有了中文译本,叫《富孩子》,大量篇幅讲了这个道理。富裕家庭的孩子从小衣食无忧,不需要为生存努力,长大容易缺乏幸福感和生活动力,也需要从生存之外的事业中寻找自己生活的意义。美国不少"贵族学校"是各种社会公益组织的中坚力量,中产以上的家庭子弟大量参加和平队等志愿者组织,认识了自己生活圈子外的世界,在与其他阶层的交往中得到锻炼,同时从为他人服务当中寻找自己生活的意义。他们的父母也籍着孩子的兴趣而成为各种公益组织的捐款人,使财富在社会中良性流动,各尽所能地解决一些社会问题,达到更长时期的社会稳定。财富的积聚只是一个方面,而财富的使用更是一门学问。我们国家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这些论题也会迅速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的。

  • “我哥哥是个很有前途的年轻人,担任我父亲的主任秘书。不久前他跟附近的一个年轻姑娘结了婚,她父亲是佛罗伦萨的一位贵族。我们到达那里的前两天,新娘子突然不见了,无论是我们家还是她的父亲,都找不到她的任何踪影。后来我们猜想,她一定在散步时走得太远,落到强盗手里了。这个想法对我的可怜的哥哥多少还有一点安慰,可是我们不久就明白了事情的真相。新娘子原来是个不忠诚的女人,她从前在父亲的家里认识了一个年轻的那不勒斯小伙子,现在她跟他一起坐船私奔了。我的哥哥知道这件事后气愤极了,他不惜一切代价要把那个坏女人抓回来加以惩罚,可是他的希望落空了。他的意图在那不勒斯和佛罗伦萨传得沸沸扬扬,结果反而给我们家招来了更大的不幸。”

  • “韩柔轩,你给老娘出来!”好吧,我是苏雨霏。这个在别人楼下爆粗的就是我了。看到这里,你可能不理解我为什么要这样。好吧,咱们将镜头倒带到前两个小时。虽然说我不会那么早起床。可是某些人大发疯将我正在做我的美梦时的美好情景,全部给打乱了。那个人不就是伪萝莉+伪淑女韩柔轩吗?某某人在七点是打了个电话,说入学通知书到了,害得我满心欢喜的从被窝里跳出来,从家里跑去小区门口签收。到最后,守门大爷说没有任何通知书,我气得无法控制自己,又跑回家穿好衣服,洗好脸,刷好牙。直到现在,我来了!韩柔轩满脸不解的问我为什么会怎么早来喊她。我的嘴角很配合的抽动的两下。本想发火时,某某人大叫:“苏雨霏,咱们两都考进卡洛斯贵族学院了!”

描写贵族的段落200字
  • 当爱米丽的父亲死后,小说是这样描述镇上人的感觉的“父亲死后,传说留给她的全部财产就是那座房子,人们倒也有点感到高兴。到头来,他们可以对爱米丽表示怜悯之情了。”为什么小镇上的人们会感到高兴?因为人们觉得拥有贵族身份、高贵象征的爱米丽终于有可怜的、需要别人同情的时候了。不是吗?爱米丽终于有比那些处在下层的人们有不足之处了。小镇上的人们此刻的心理终于有了一丝“平衡”了。而因此在全篇小说在出现最频繁的字句就是“可怜的爱米丽”。

  • 看完了书,合上书页后,聂赫留朵夫成了一个思考的对象。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他。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家中的女仆卡秋莎产生了爱情,但没有过多的表露。当他做了几年的军官回来后,原本善良的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给了她一笔钱后就抛弃了她。在一次法庭审理案件时,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目睹了审理马斯洛娃(卡秋莎)毒死人命案的经过,当马斯洛娃的眼睛扫过他时,他心里极度恐慌,并产生了自己无法控制的悔恨情绪。随后的几天里经过思想的斗争,决定“救助”马斯洛娃,及其他一些受苦的人并与马斯洛娃一同流放到西伯利亚。

  • 这本书主要讲了:苔丝的父亲听说自己是古代贵族的后裔,便要女儿去一个自称是德伯后裔的富老太婆家攀亲。苔丝到了那儿却被老太婆的儿子亚历克诱奸了。苔丝在牛奶场做工时与安奇尔相爱。当他把昔日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安奇尔却没有原谅他而是抛下她前往巴西发展。苔丝家里陷入窘境,丈夫沓无音讯,绝望中的她只能被迫和亚历克同居。安奇尔回国来找妻子。但苔丝觉得没有脸面重回丈夫的怀抱,只好杀死了亚力克。与丈夫一起度过了幸福的五天后,苔丝被捕了……

  • 由于社会的现实,把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变成一个跟其他贵族一样的人,而把卡秋莎逼良为娼。由于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公爵一次偶然的机会作为陪审员参加审理一个毒死人的命案。而被告者是卡秋莎,看到玛丝洛娃被宣判后失声痛哭、大呼冤枉的惨状,他决心找庭长、律师设法补救。他开始反省,进行“灵魂净化”,发现他自己和周围的人都是“又可耻,又可憎”。

  • 忽然,影子出现在房间中。艾德琳并没有发现,仍然在发泄心中的怒火。冷冷地望了许久,影子才长喝一声,“够了!”艾德琳一惊,手上的靠枕落地。“小姐,不要再闹了,安妮认为您有必要去学学贵族礼仪。”影子安妮冷冰冰地建议。恶狠狠地回头,艾德琳指着安妮,“要你管!家族,迟早灭亡,学什么礼仪!?”“我不这样认为。”安妮不紧不慢地继续建议,“您是应当学学礼仪。”

描写贵族的段落100字
  • 他为我打了无数场架,不惜失了他贵族少爷的身份,也不惜弄得他身上总有一道道的伤痕。女人若问起,他就笑嘻嘻地说“骑车哪有不摔不撞的”。每一次我都偷偷地替他擦药,我忍不住心疼地落泪,他却忍着痛强笑着为我擦泪,“不哭,再哭校花就不美了。”

  • 在纳洛城的没落家族公示区里,一个少年正痴痴的望着一本古老的羊皮家族谱。那个家族肯定曾经是声名显赫,至高无上的贵族,要知道,羊皮在当时可是权力的象征,只有位高权重的人才能使用羊皮。一般的平民百姓如果擅自使用羊皮,可是要问斩的。

  • 紫,是最后一个颜色了,最后露面也一定是一个特殊的人物。没错,紫是其中颜色中最神秘,最高贵的一个颜色。他的有个性又可与青相匹敌。古今中外,多少王公贵族都选择用紫色作为他们家族的颜色。紫色的神秘中带着一种黑色,就像黑洞一样,可以把所有人的眼光吸引过去。

  • 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记叙文和论说文的集子是《尚书》,它是中国上古历史文件和部分追述古代事迹著作的汇编,其中所收集的大都是一些誓词、政府文告、贵族的告诫之词以及一些记述文字。据说原有百篇,年代“上断于尧,下讫于秦”(《汉书·艺文志》)。《尚书》的文字大都佶屈聱牙,不过已初具文学特质,并略能叙事。

  • 夏淇零:一个个性张扬的男生,家里很富有,有一个可爱、美丽的妹妹,【七(9)班的班花,名叫“夏琪琪”】学习全班前10名,长的很帅气,是“天使贵族中学”八(12)班的“四大班草”之一。一直都不知道,自己有同家族不相识的(夏哲和夏浅)两个龙凤胎亲戚。(是这部小说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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