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第一人称的段落
描写第一人称的精彩片段
  • 描写第一人称的段落

    鲁滨逊在荒岛上呆了整整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忍受着孤独,艰辛,病痛和危险。在岛上,他除了遇到残忍的野人和可怜的俘虏外,再也没有遇到任何人。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多次回想起他父亲地忠告,并且每次都后悔不已,都埋怨自己为何当初没有听取父亲的意见。在这二十八年中,鲁滨逊做了许许多多的事。他先后把三个山洞建造成了自己的家。起先,他捕杀野兽来进食,用野兽皮制作衣服,而后他自己种植了谷物,并制作出了面包……我简直难以想象鲁滨逊的生活有多么艰苦。我简直难以想象,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我能忍受所有的困难吗?恐怕不能。在书中,作者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对鲁滨逊的心理做了十分详尽的描述,把我带入了另一个真实的世界中,仿佛我亲身经历了这次历险。

描写第一人称的段落
  • 和他的短篇小说截然不同的是,《过于喧嚣的孤独》和《我曾服侍过英国国王》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自白叙述,几乎没有分段的习惯,一气呵成,回忆和感想、描写和幻想全部流水一般,让人感到不是一般的流畅,而是迫不及待和万般熟稔。因而,在这两部风格独特的小说里,没有一丝一毫的生涩。对于任何一个读者来说,这样精彩、乃至离奇的人物命运都会引发一气呵成地阅读。若确定这是一种现实主义,我们却不得不格外重视其中的超现实笔法。在某些残酷的方面,他的自白叙述不亚于“百年孤独”式的拉丁魔幻主义,出其不意的对比,出乎知识分子常识之外的细节,都将令满足于温饱城市生活的人产生前所未有的联想能力(或是,无法实现的能力)。

  • 现在有些科学家正在研究我们的源头到底在哪里,我们的传播途径到底有哪些,对付我们的方法到底是什么?嘿嘿,这是我们“非典”强大军队的秘密,决不能对你们说,自己慢慢研究吧!不过最近随地吐痰,饭前不洗手的人少了,随便乱倒垃圾的现象不见了,捕野生动物的人也渐渐离开老本行了,破坏地球生态、物种之链的情况正在改善,我们在考虑是不是得换个地方居住呢。等人类的这些陋习又回来了时,我们还来继续报复。简评:琦骑的《我是“非典”病毒》写得妙趣横生。“妙”在她突发奇想,以第一人称“我”是SARS病毒的角度,向大家阐述了病毒是怎样侵害人类的,为什么会报复人类这两方面内容,构思奇特。“趣”在言语非常富有情味,一个沉重的话题,却用了清新活泼的言语来表现,在琦骑的笔下,病毒也似乎成了有血有肉的小精灵了。

  • 《活着》这本书讲述了“我”去乡间玩耍时遇到一位叫福贵的老人和他的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然后又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了福贵老人的一生。这位叫福贵的老人的一生并不像他的名字一样一辈子荣华富贵,富贵老人小时候家中很有钱,后来因为他赌钱输光了家产,他的父亲活活气死了,曾经气派的大少爷跟他的母亲和他的妻子家珍还有他的儿子有庆,女儿凤霞过着艰苦的生活,一切都像一场很美丽的梦,但醒来后就什么都没有了,只有残破的茅草屋。后来福贵的母亲病死了,有庆被人活活抽干了血,哑巴女儿凤霞生下苦根大出血也死了,他的妻子家珍得软骨病走了,他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死了,他原以为自己这辈子会和孙子苦根过下去,天意弄人,苦根吃豆子撑死了。福贵老人送走了他所有的亲人,他的一生的遭遇是如此离奇又令人心酸。

  • 爷爷,我上中学了!我又认识了许多新朋友,现在我做数学题目没那么粗心了,英语会说了,单词夜会背了,语法弄清楚了,默写能得100分了。语文作文写连贯了,会描写对话了,述不会搞错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了,古诗也会背了,声音也大了。我在提高班,但是我的纪律很差,我会努力改正的。我作业不做的毛病也不大会犯了,有我不懂的,我就去问同学,问老师。现在上体育课,在老师的鼓励下,我认真地做好每一项运动。我跑步慢,班里的人都笑话我,于是我有了一句自我鼓励的话:“我漫我的步,让旁观的人笑去吧!”我不想学自行车,但是我每天都要走着去上学,很累;爷爷,真希望您哪一天能来教我骑自行车呀!

  • 抛锚式作文教学在内容上具有开放性:在空间上,作文选材涉及家庭、学校、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时间上,则涉及历史、现在和将来的人、事、物、景,既包括现实世界的世态万象,也涉及精神世界的思、惑、喜、悲。总之,学生所能想到的所有领域都可以成为作文内容。作文形式更是五花八门,学生可以自由选择自己喜欢的形式进行表达,如:指导学生讨论完《执竿入城》(注:一则古代笑话)后,进行作文创作,可以写剧本,可以写相声,可以写表扬稿,可以写分析报告,也可以写普通的记叙文,议论文。可以竹竿角度为写作视角写(竹竿为第一人称),也可从城门角度写……这种多角度的作文创作,可以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

  • 黑骏马是《黑骏马》这本书的主人公,作者安娜·西韦尔以第一人称的手法描述了黑骏马一生的辛酸经历。它温顺善良,拥有强健的体魄。也因为有了这本书,才让我们真正懂得了动物的思想,同时也揭示了人类残忍的另一面,也说明了我们对动物的不珍惜。黑骏马从一批优种马最后沦落为苦力马,这经过了漫长的岁月,在它的世界中,那些真正残酷的人就是蓄意伤害动物,杀害动物的人。我们无法去深入的理解动物的内心,但我们可以站在动物的角度去想,去思考,如果自己也是一只虫子或是一匹马,别人用同样的方法鞭打我们,用同样的方法伤害我们,也用同样的方法利用我们,我们是反抗还是依赖?我们是想逃脱还是想友善?

  • 1人称的处理。叙述的人称,按语言交际涉及的主体(表述者)、客体(被表述者)、受体(接受者)来分,有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第三人称三种。一般真实而范围较小的题材多用第一人称;虚构或范围较广的题材,多用第三人称;一些特殊题材,如哀悼、赞颂、激励、劝慰等等,常用第二人称。第一人称的如《我和生命》:“自从有了我,世界上便添了一个多难的生命。但我却爱我的生命,尽管生命赋予我的只是……”这篇文章运用第一人称的手法,叙述“我”曲折多难的人生经历,文章写的是真事,抒的是真情,从而能够打动人心。采用第一人称叙述,能使文章自然真切,易打动读者。

  • 这些可怜的灵魂事后将不得不飘到我身边,同我一起遨“游”。他们曾无数次请求我,让我放他们回去,我每每告诉他们,我也想,可是我没有这个权力,每每他们听后,都失落地独自下泪,飞落人间。看着他们强烈的求生欲,我却无能为力,我真的很难过。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告戒还生的人,一定要珍惜自己仅有的生命,安全出行,从第一人称做起,从最小的做起,从现在做起。

  • 这篇文章以第一人称主要写了一个“迫害狂”病中的日记:一个月光明媚的夜晚,“我”走在路上,看到所的人都对“我”不怀好意的笑。“我”很惊异的一路回家,无意间听到佃户对哥哥说狼子村有一个恶人,被人打死吃了心肝,便疑心哥哥和路上看见的人也要吃“我”。甚至哥哥派来给“我”看病的人也要吃“我”。“我”猜测他们不肯直接杀“我”,要把“我”逼疯,让“我”自杀,然后吃了“我”。“我”怀疑自己小时候死的妹妹也是被哥哥吃了的。哥哥把妹妹的肉拌在菜里,“我”也稀里糊涂地吃了妹妹的肉。“我”有四千年的食人肉史。

  • 注重结果的人不愿走,他们理性又安静,总是睿智地将事情的结果先预料,略去了过程。无论经历能有多美好,都会成为曾经,成为过去,无法永远拥有的东西只会被埋藏,不如就不要拥有了。若不能永久行走,与其走,不如不走,若注定了要回来,又何必匆忙行走,不过是徒劳无功的改变,回来时要面对的依旧是柴米油盐的人生。他们是安定平和的,不说海上风雨不语路上霜雪,仿佛一个自我圈定的局内人,过着第一人称的生活,平凡幸福。

  • 第一人称的写法,仿若让你经历了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情,心说不出的痛。很敬佩笔者的渲染,即便没有爱情的人,也跟着泪溢满面。初读,脑海里就浮现这样一幅画面:隔着天涯,寂静的电脑前,一位斯文而冷峻的男人,对着窗口的文字微笑,时空的另一端,优雅的女子,白衣素裙,长发飘然,纤细的十指敲打键盘……原来,用无线电波传输的爱情,竟然是这等雅致。

  • 凡尔纳在作品是我所十分喜爱的。之前看过他写的《神秘岛》,给我的感觉十分震撼。他描写的场景和人物的生活真可以用“栩栩如生”来形容,谁能想到这是纯粹的科幻小说呢?《海底两万里》是他的三部曲第二部,风格和我儿时看的《神秘岛》非常相象。这本科幻小说讲述的故事真可谓是大胆至极。凡尔纳以第一人称写了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和仆人康赛尔、加拿大人尼德·兰误进“鹦鹉螺”号后的种种经历。尽管凡尔纳没有下过海,但是在他的文章里丝毫看不见虚伪的痕迹,反而真实又惊险的冒险会让人喘不过气来。

  • 这些可怜的灵魂事后将不得不飘到我身边,同我一起遨“游”.他们曾无数次请求我,让我放他们回去,我每每告诉他们,我也想,可是我没有这个权力,每每他们听后,都失落地独自下泪,飞落人间.看着他们强烈的求生欲,我却无能为力,我真的很难过.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告戒还生的人,一定要珍惜自己仅有的生命,安全出行,从第一人称做起,从最小的做起,从现在做起.

  • 第一人称的写法,仿若让你经历了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情,心说不出的痛。很敬佩笔者的渲染,即便没有爱情的人,也跟着泪溢满面。初读,脑海里就浮现这样一幅画面:隔着天涯,寂静的电脑前,一位斯文而冷峻的男人,对着窗口的文字微笑,时空的另一端,优雅的女子,白衣素裙,长发飘然,纤细的十指敲打键盘……原来,用无线电波传输的爱情,竟然是这等雅致。

  • 我想起诚信为本的标题,我极不会写有些字,如信,为,我怕信以为真的真实刺骨。我怕很多字,他们冰凉触人心弦,我避着用,可是有时只有它们才能表达我真切的含义。我细细读过我自己的作文,用客观角度,我改了很多。比如我不堆砌材料了更注重内心和影响,我文字矫饰去得多了还是隐晦矫情惹人不快,我描述更多用第一人称,我的开头结尾结构更趋完整,我的内容更加散淡,我更加闲适看待作文分数得失承认更多人写得比我好,至少我写不出来…我能写出什么,至少和之前比?

  • 阅读是快乐的,特别是读郭敬明的书的时候,那种快乐更加难以言表,终于把《小时代》看完了,郭敬明虽然有时行文拖沓,但是在情节推动上还是保持着极强的节奏感。而在视角方面,虽然以“我”第一人称主视角为叙事手段,但又经常会出现第三人称视角去描写他人的故事,这点虽然不符合我的写作原则,但就在阅读方面,我还是忘记了这个逻辑点,读得非常流畅,没有任何不适。就小说元素和有些技巧上,他还是给了我很多启发。包括他一定程度上融入了《时尚女魔头》的戏码,显得很自然,丝毫不做作。

  • 凡尔纳在作品是我所十分喜爱的。之前看过他写的《神秘岛》,给我的感觉十分震撼。他描写的场景和人物的生活真可以用“栩栩如生”来形容,谁能想到这是纯粹的科幻小说呢?《海底两万里》是他的三部曲第二部,风格和我儿时看的《神秘岛》非常相象。这本科幻小说讲述的故事真可谓是大胆至极。凡尔纳以第一人称写了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和仆人康赛尔、加拿大人尼德·兰误进“鹦鹉螺”号后的种种经历。尽管凡尔纳没有下过海,但是在他的文章里丝毫看不见虚伪的痕迹,反而真实又惊险的冒险会让人喘不过气来。

  • [点评采用拟人的手法,将反省人格化,并用第一人称叙述了自己被选择、被使用、被认可的过程,手法较为新颖。文章先抑后杨,通过对比衬托,突出了反省为人所接受的曲折历程及其重要的作用,个性突出,层次清晰。小要注意一些词语使用的准确性,如“每一个人在出生之前都要在心灵的宫殿里选择一种品性作为伙伴度过一生”,“品性”只能概括“虚荣、自私、狡猾”,而不能概括“反省”,可将制改为“品行”。

  • 《小白的选择》这本书,给了我很深的感悟。这本书是杨红樱阿姨笑猫日记系列的一本,它是以小猫为第一人称,来用日记的形式写的故事。故事里说,一只叫小白的狗认识了笑猫,想让笑猫为自己找一个好人家住,被贵宾犬菲娜听见了,它就想让小白和她一起住在这座城市最高档的别墅区——樱花巷。菲娜给小白介绍了几个人家,其中有一个是面善心不善,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阿贝哥。从此,小白想住到主人需要它的地方。一天清晨它在梅园的腊梅树下遇见了一位像迷一样的女人,由此那位谜一样的女人和小白发生了许许多多的趣事。

  • 《小白的选择》这本书,给了我很深的感悟。这本书是杨红樱阿姨笑猫日记系列的一本,它是以小猫为第一人称,来用日记的形式写的故事。故事里说,一只叫小白的狗认识了笑猫,想让笑猫为自己找一个好人家住,被贵宾犬菲娜听见了,它就想让小白和她一起住在这座城市最高档的别墅区——樱花巷。菲娜给小白介绍了几个人家,其中有一个是面善心不善,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阿贝哥。从此,小白想住到主人需要它的地方。一天清晨它在梅园的腊梅树下遇见了一位像迷一样的女人,由此那位谜一样的女人和小白发生了许许多多的趣事。

描写第一人称的段落400字
  • 小说构思巧妙,具有“迷宫之美”。小说一开始巧妙地用极为现实主义的准确描述的细节作为开头,好像叙述历史一样极为真实。这种第三人称隐身叙述者的叙述就是“超叙述层”。“超叙述层”叙述的目的是为了引出“主叙述层”,它精心布置一个骗局,为主叙述层营造一个貌似真实的历史背景。随后以难以觉察或者突如其来的方式向着虚幻转化或者消失在哲学、神学、宇宙学的思辨当中。小说的主体部分,就是余准的狱中供词。“主叙述层”是由第一人称叙述的间谍故事。这一部分作者运用悬念和巧合达到极致境界。一共套用了三层故事,分别是间谍余准的故事、汉学家斯蒂芬·艾伯特的故事、古代云南总督彭冣的故事。彭冣的故事我们称之为“次叙述层”。是汉学家斯蒂芬·艾伯特用第一人称叙述出来的,回扣了本篇小说的题目。这个关于“时间的迷宫”的故事才是小说的核心。三个故事交叉进行,多种巧合重叠在一起。叙事中有叙事,如同迷宫中的道路,分岔中有分岔,情节交叉进行,环环相扣,循环不已。类似于《一千零一夜》、《水浒传》的框架式结构。而故事的结局又让读者沉浸在更大的迷雾当中。仿佛一个新的“迷宫”留在了读者的心中。

  • 接下来便是选好衣服后要进行的“砍价行为”了。这里面学问也大的很。要本着经济实惠还要符合实际情况。可想而知,这种左砍又砍拼出来的“东西”往往是看了开头知道结尾只看结尾也知道开头看了中间就能猜的出开头和结尾,硬着头皮看下去看到眼前一片茫然实在不知是该先呕吐还是该先掉牙……(副作用便是最大程度的扼杀还没吃饭的我的食欲,饭是省下来了,可怎么说身体也是革命的本钱)。而且,翻开扉页,小说第一个出现的人物往往是整篇垃圾的“线人”,而且此人必定会经历曲折多变感人肺腑但一定会顺利克服重重困难坚持活到小说结尾而且还免不了要有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的“主角”。稍有理智稍有逻辑推理能力的人也想象的出这些家伙在现实生活中“情场失意”便企图把自己想象成那“主角”来获取一丝精神上的“阿Q”心理安慰。这种麻痹变态心理还不算成熟者还保留着最后一丝理智知道用第三人称,而那些已经堕落到极至无可就药者便干脆直接用第一人称来称呼那“主角”!你可以想象的出这些人在用第一人称把小说中的自己的事业安排的何其顺利爱情何其圆满时的丑态……

  • 3、文体和内容高考作文试题对文体的要求有两类:一类是规定必须写某种文体,如“写一篇议论文”;另一类是排除写某种文体,如“除诗歌外,其他文体不限”。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文体去写。近几年高考作文题中“文体不限”,让考生自由选择文体,这里要特别注意,文体不限不是不要文体,而是要你在选择了一种文体后,一定要按这种文体特点写作,要写什么象什么。不可随心所欲,写成不伦不类的“四不像”文章。文章内容方面:不假思索就能想到的东西,绝对不要写;稍加思索想到的也不要写;花上几分钟,想别人想不到的内容来写。记叙文最好将主人公设定为自己,用第一人称入文,让“我”的激情在文章中闪光,情真意切,引起共鸣。议论文切忌大话、套话、废话,要避免空发议论,无病呻吟,滥提口号,乱发号召,空表决心等等。作文可以虚构,“允许”编写故事,但不等于提倡“编写故事”,编写故事要做到“大胆想象,自圆其说”。滥编、胡编,绝对不会得高分。

描写第一人称的段落300字
  • 有一点,我一直都不明白,韩寒高中的都没毕业,而他书却写的都是大学的生活。大约他也收集了不少资料,或是进行过类似的考察吧!整个书中,我连主人公的名字也不记得,大概是因为他是以第一人称出现,感觉像是在讲故事一样,而往往听故事的人注意力都只是在故事本身。反而健叔这角色我是印象十分深刻,大概是因为整本书他都没有完整过,总是一瘸一拐的。而且有还真有点本事,至少懂点电脑方面的技术。再就是王超这个角色了,这也跟现在的大形势有关,因为至少他是个官二代。现在不就流行拼爹吗?我倒是觉得真没什么意思,也跟我拼不起有关。按照很多吃上葡萄的人话来说,这就叫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 《少年特种兵》是作者以第一人称方式写的军事题材的特种兵成长的故事。主人公张知渔自幼接受爷爷的残酷训练,练就一身本领。长大后,他参加少年特种兵,和其他学员共113人开始了长达9个月的“地狱式军训”。在军训中,他们首先进行了15公里的考验跑,三分之一的人没挺过来。接着的体能训练才真正让人叫苦不迭。早晨跑三公里,吃完早餐后做一千个俯卧撑、一千个举枪跳蹲、一千个仰卧起坐,晚饭前再跑四公里。然后是射击训练,翻越三百米障碍……最后学习丛林生存技能:捕杀蛇鼠,在雨林静卧5小时。训练结束时,原来的113名学员变成了31名。张知渔还在吗?当然还在。他凭什么还在呢?凭爷爷给他打下的基础,凭他的坚持不懈。张知渔不只还在,还小有成就,成了一名特种兵中尉。这真应了一句古话:坚持就是胜利!

  • 火线精英是什么,是一款第一人称视觉的4399游戏,在一年前,我就已经迷上了这个游戏,巴不得每天都去玩,但是,我是不会充值的,看着别人好的枪,我也就买了一张5元的,事实证明,这连一把3天四星级的枪都买不到,这时,我突然看见频幕上方出现了一条句子,是有人用大喇叭播的(大喇叭嘛,播一次要5元钱!):[官方&代购]信誉代刷工作室,10元=35万点券+5把五星枪,25元=50万点券+V5永久+8把五星枪,50元=100万点券+8把五星枪+V5永久+五星帝皇称号+无限金币+20把四星枪!有欲者请联系QQ:××××××××××!我欣喜若狂,连忙加了他(她)的qq,要知道就是最少的35万点券相当于人民币3万5千元元啊,我刷了最少的哪一个,从此······

  • 我已经快崩溃了,洁白的墙上缀着的那斑污迹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对于这个问题,第三人称的“我“(鉴于本篇文章第一人称的作者我)肯定是这么想的——管他什么东西,反正不好,不仅污染墙壁,万一有一天在这里住的人看着看着郁闷了怎么办?我爹肯定是这么想的——有了不要害怕,关键是要解决。不能光看那块黑斑,你没看见黑斑周围都是白墙吗?我娘肯定是这么想的——管他什么东西(这点和我很像),赶紧擦了!这三种观点就代表了两个阶级和三种人群,首先我是资产阶级维新派(真悲观),我爹是资产阶级革命派(假乐观),我娘是无产阶级的劳动人民。到头来三个回答都没有回答到问题的本质——它到底是什么物质。

  • “飞天之梦”馆的主题是航天技术,展馆里面有着像宇宙飞船、宇航服、热气球、滑翔翼等与飞行有关的物品、设备。我很喜欢里面的“飞行模拟器”,就是在一个半封闭的空间里,前方、左方、右方都是第一人称视角的3D屏幕,人坐在最大倾斜度为60度的仿真飞机座椅上,手握与真飞机一模一样的操纵杆,体验真正驾驶飞机的感觉。我认为驾驶飞机最难的就是起飞了,无论是手一抖还是脚一滑,只要稍有不慎飞机就会坠毁,因此只要起飞成功,就成功了一半。我一共尝试了四次才成功起飞,而且成功起飞的那一次飞机也撞了好几下。我看着我“驾驶”的破烂不堪的飞机,联想起自己平时乘坐飞机的感觉,心里不禁赞叹,飞行员伯伯要经过多少次训练才能做到每次起飞都那么安全平稳呀?

描写第一人称的段落200字
  • 《简。爱》的故事,从表面上看起来其实并不复杂,他只是用第一人称记叙了主人公看似平凡而又不平凡的人生。内容共分成三个部分。可令我最感兴趣,最精彩的还是他的第一部分。从中,他讲述的是小简。爱在他舅妈家那段刻骨铭心难熬的日子,虽然整天都要忍气吞深,挨打受骂,还要竭力赢得别人的好感和喜爱,但是这似乎是徒劳的,白费力气。终于有一天他的忍耐超越了极限,她像发疯了一般将她的表哥狂打了一顿,说她的舅妈”坏心肠”。之后,她自然也从她的舅妈那儿得到了惩罚。从此,便在她幼小的心灵上抹上了一层难以抹去的阴影。

  • 这部小说最成功的地方在于它带给读者的真实感和现场感。第一人称的写法,生动逼真的细节描写和心理描写,给人以非常强烈的真实感和现场感,在“我”的叙述下,读者仿佛和鲁滨孙一起经历了那些孤独和凶险的时刻,和他一起收获了做成一块木板的喜悦,把山羊驯养成功时的幸福。小说的心理描写也非常成功,比如鲁滨孙在荒岛上十二年后第一次发现人类脚印时的恐惧和胡思乱想,就被描写得淋漓尽致。据说在开始的时候,许多人都以为真有一个名叫鲁滨孙的人在写他的真实经历。

  • 茶馆不像其余的书一样,以第三人称或是第一人称陈述一个故事,这是一部话剧,以人物间的对话为主,其中出现的每个人都是小人物,他们的语言没有那么华丽,朴素而干净,但正是看着这些小人物在茶馆中进进出出,从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中都反映出了清王朝的腐败与无能,反应出他们可悲的人生,可笑的故事:让名厨落得去包办监狱的伙食,顺口说出这年头就是监狱里人多;让说书先生抱怨生意不好,又顺口说出这年月真玩意儿要失传……

  •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嫖、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 作者以第一人称“我”来写的,“我”在书里是一个小女孩,住在“王园子”里。书中有很多人物:六指儿、小江、紫云姑姑、红米姑姑、麦秆、秋姨等,我最喜欢书中“我”的好朋友月巧,月巧的家虽然不富裕,但是很幸福,而且月巧非常能干,除草、喂猪……样样都行,我认为像月巧这种和睦、快乐的家庭才算是真正的家庭。其次,我比较喜欢六指儿,虽然六指儿很调皮,但他贪玩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善良、真诚的心,自从三奶奶去世后,六指儿那颗懂事的心就显露了出来,竟忍着疼痛把自己天生多出来的第六根手指砍掉了(因为这是三奶奶生前一直很遗憾的事),我感动极了。

描写第一人称的段落100字
  • 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身卑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性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形象。在写作风格上,文笔简洁而传神、质朴而生动,加上第一人称的叙述语言,使得小说贴近读者,情节扣人心弦。

  • Herobrine(以下简称HIM)带着我们来到了一条小溪,砍下几棵大树做了3只船。我们顺流而下,不得不说,这第一人称的游戏画质绝对是超越了地球的任何一款游戏。也就是开着最好的光影再加一个现实时间的效果。不过大部分的东西和游戏里是一样的,石头还是可以凭空漂浮,东西也可以直接用锤子一砸就好了。

  • 《假小子戴安》的到来激发了我读校园小说的兴趣,我又拿起了一本《听见颜色的女孩》。这本书是以第一人称的形式,述说了女孩美乐狄从小到大的成长经历。这篇文章里有许多的心里描写,写得都很详细,但我觉得这篇文章用第三人称写会更好,太多的心理描写都让我分不清哪些是她真正说的话了。

  • 全书最精彩、最令人难忘的是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经历,作者用第一人称以及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一般,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另外,小说的语言自然流畅,文字通俗易懂,这也体现出了笛福小说的一大特点,整部作品似乎在向读者讲述一个精彩的故事,这也正是这篇小说的魅力所在。

  • 全书最精彩、最令人难忘的是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经历,作者用第一人称以及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一般,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另外,小说的语言自然流畅,文字通俗易懂,这也体现出了笛福小说的一大特点,整部作品似乎在向读者讲述一个精彩的故事,这也正是这篇小说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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