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粗俗的段落
描写粗俗的精彩片段
  • 粗俗

    描写粗俗的段落

    能坚守清纯的人,不因岁月的流逝而变得粗俗,不受世俗的污染而丧失本真。留住心灵的清纯,不因岁月的流逝而变得粗俗,不受世俗的污染而丧失本真,历尽人生的磨难,仍对未来寄予厚望。给心灵一块橡皮,擦去消极所带给我们的“灰”与“暗”,用“明”和“丽”重新装点我们的心境。有多久了,没有抬起头来眺望远方,看看湛蓝湛蓝的天空,欣赏一下小鸟的飞翔,感觉一下一望无际浩瀚的天空的博大与神秘。有多久了,我忘记了自己是存在的。忘记了一些和自己有关的人和事,满脑子的朝九晚五,于是,我那曾经的许多理想在日复一日的简单时光里被颓废了,我却找不到答案。这时候,我们就会发觉消极不该是生命的“极夜”,也不该是阴冷的夜空,而应把它看作一段没有灯光的隧道,一首没有附和的清唱。

    心灵的清纯》的优美段落摘抄
描写粗俗的段落
  • 一个满腹经纶的男人,绝不会是一个粗俗的人。他不会不讲文明,不会说脏话,不会在公众场合大声喧哗,不会见官点头哈腰,也不会侮辱轻视别人……也许他并不帅,也许他没有钱,没有权,没有世人眼中的成功,但他不卑不亢,渊博的学识会给他一种特殊的魅力,让他能坦然面对任何事情。他不会追名逐利,不会在浮躁的社会里自甘沉沦。他会远离颠倒梦想,在精神世界里追求卓越,过一种桃花源似的快乐的生活。世人也许把他看成不谙世事的书呆子,但他不会为了迎合世人改变自己。他践行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这是真正的读书人才有的素质,就像颜渊对孔子的喟叹:“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这是真正的读书人才会有的感叹。因为只有读书人才会从书卷气上来看人,而不是从地位金钱权势上来区分人。

  • 自从进入青春期,便有点受不了他了。我曾经突然发现爸爸变了,变得唠叨迂腐,不谙世事,俗不可耐。不曾想其实真正变的是我。我开始莫名其妙的发脾气,莫名其妙的看不惯爸爸对我喜欢的电视节目不加掩饰的指责,受不了他粗俗到极点的评论,以及无聊的自以为是的冷幽默。每次我都选择沉默来表示我对他的不满,他却毫不察觉,于是我选择离开,离他越远越好。在我眼中以前那个无所不能,会修任何电器,会做很好吃的饭的万能老爸变得与时代格格不入,他看不惯一切新兴事物,受不了任何明星歌手,只有西游记和抗战片能入了他的法眼,只有东方红是他口中不朽的小调,张口闭口就是现在的什么什么不如以前,他只认识毛阿敏,李谷一,还敢对我的李宇春妄加评论,说什么男不男女不女,岂有此理!

  • 绰号有搞笑的、动听的、诙谐的、粗俗的……各式各样的绰号时时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有时把我们搞得焦头烂额,有时把我们逗得开怀大笑,有时让我们心花怒放。动听、优雅的绰号让我们陶醉其中,粗俗难听的绰号让我们难过不已,让我们走近文明,远离粗俗,让我们的生活变得和谐美好。

  • 这并不能全怪我,如果你某天突然发现你的偶像其实只是个粗俗的市侩,你就不难理解我那时的心情了。我可以很毫不客气地告诉你,这本书就是这么一个满口脏话的粗俗市侩。我先前还很惊讶为什么这书既没有序言也没有目录,更没有作者简介,现在,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买了本外表华丽的盗版书了。

  • 我写这篇文章文笔粗俗,俗说:粗俗易懂。我讲几大段关于“得”与“失”是为了让大家明白这个规律,要想把“失”带来的后果降到最小,“得”增到最大,那就一定要济世。它能改善人的人脉,命脉,变得畅顺。所以我呼吁全世界人齐来济世,为处于逆境的同胞拉一把!

  • 现在看来,它似乎也有一股桀骜不驯的味道。很久没有人修剪得枝干横七竖八地倚在墙上。可它,虽身在这么张扬的枝干上,却总是高高地昂头,显得那么含蓄,内敛。它似乎永远不屑与粗俗的枝干打交道,永远聚集在那枝头上,不想与粗俗沾上一点关系。

  • 江南的烟雨,是上天洒给的人间的仙露,在这里没有了商场中尔虞我诈,没有了官场中勾心斗角,也没有了市井中的粗俗和愚蠢,没有了暴发户的张狂,也没有了食不裹腹者了悲伤。在江南的烟雨中徜徉,再没有了生活中的疲惫,会感受到斜晖脉脉,悠悠流水的世外桃源!

  • 一些作品中不体现了独居于维也纳的贝多芬对故乡的深深思念。除了肉体的痛苦之外,贝多芬成为了爱情的受害者,这是一种纯洁无瑕的爱情,他厌恶粗俗的欢乐,对爱情的神圣有着一丝不苟的看法。他不断地痴情地去恋爱,不停地梦想着幸福,但幸福即将破灭,随即便是痛苦的煎熬。

  • 你告诉我,过于繁琐梦见买鱼的作品加以最后的雕琢,删削笨重累赘的大块文章,剔除趣味粗俗的精细工整,弥补寒伦的、把构思立意袒露无遗的破绽和疏漏,给只求均衡整齐的冷漠风格创造出来的一切注人奇异的温暖,——只有在那个时候,才会形成这一美妙的杰作。

  • 你皮肤黝黑,导致了我的皮肤比你还黑。我讨厌你,厌恶你满嘴的大蒜味;厌恶你骂我的话太人;厌恶你的衣衫不整,整天穿得像收破烂的;厌恶你整天在外面不回家看望妈妈。我更厌恶我不能选择爸爸,只能忍辱地接受你,接受你的粗心和粗俗,还有你的粗话。我对你的态度发生改变,是在妈妈离家去姥姥家的时候。

  • 这样,我就是那孤单的人儿了。孤单的如同一把单弦。这样的生活象卖艺,走街、串巷、唱小曲儿。难演大戏。有时我觉得我象极了一个卖艺不卖身的艺妓。人群扎着堆儿,看我,听我弹唱简单粗俗的思念,幽怨哀伤的深闺。所有生活里宏大磅礴壮美的旋律,都与我无关。

  • 这个周末,我坐上了老旧的公交车,沿着它冗长的线路,看着形形色色的乘客,粗俗的、慢吞的、沉默的,都被泻下的阳光融成了一副画,鲜活的流动。这条公交线路蜿蜒的从这个城市的角角落落里穿过,正如生活在这片被遗忘的老城区的人们,卑微、渺小。

  • 看着这句话我微微想笑。这句话是如何的贴近生活——每个人闲暇时都有对自己的嘲讽,文章中这样的句子似乎就是在告诉读者,作者不是远离世界的神,他也是凡尘的人。所以这寥寥的几个字,就让文字体现出凡尘的烟火之感,没有因为屁字而显得粗俗,反而显得有些俏皮和可爱。想必这就是这本书书名中含有“人间”的原因吧。

  • 书籍是智慧钥匙,书籍是心中的启明星,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它让我摆脱了无知和粗俗。我在书中无忧无虑的生活着,好像与书中的主人公合为一体,跟他们同快乐,同悲伤。我与书的故事是那么多,书已成为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读书也是我不可缺的一部分,所以,我想说:我爱看书!

  • 世人都说,你书的是淫词艳调,如桃花般俗媚。而在我心中,你是那灼灼桃芳,却有“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浩荡胸襟,你是那春华竞芳,却又似“水做的女子”,全无“泥做男子”的粗俗脏癖,是天然一段真性情。蕴藏了江南的温吞,却不失男子气概。

  • 别看雷公公已经一大把年纪了,可说起话来大声大气,而且脾气很不好,动不动就大发雷霆。小冰雹们刚开始很怕他,可时间久了,竟喜欢上了雷公公,模仿他的大嗓门,彼此说着粗俗的话,还时不时地来一次斗殴摔跤。渐渐地,他们个个虎头虎脑,力气一个比一个大。

  • 就在我为期末考试奔忙的时候,家里来了个要我叫她姑姑的女人,我从来没有见过她,同样对她粗俗的行为和震天响的嗓门没有任何好感,但我依然礼貌的应允了她的存在,因为我从来不会想到,就是这个女人几乎彻底摧毁了我刚刚松下来的神经。

  • 觉得老奶奶没有多少道歉的意思,男人更气了,不时吐出些脏话侮辱,嘴里溅出些唾沫星子。因为男人说的话既粗俗又大声,围观这一场景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有中年妇女,有老年人,还有路过的学生。可是他们只是疑惑地互相看着彼此,通过眼神询问事情的缘由经过,可是都没有回应。

  • 上次和母亲拥抱是多久了?因为自己慢慢长大,感觉和母亲拥抱是件十分令人害羞的事情,所以好久都没有感受过母亲带来的温暖了。母亲节,雨幕下变得光鲜的行道树,雨幕中低下头的康乃馨,母亲脸颊上悄然滑过的泪滴,仿佛是在述说:母亲需要的,不是世间的污秽,不是粗俗的礼物,而是子女带给她的,最纯真的爱。

  • 所以说,这些网上的贴子,也是它(可以不用原谅我用这个字)们从日本本土扔过来的精神炸弹,偏偏就引得我们这些热血青年去添加它的威力。你们在回贴的时候,可曾想到,越是用激动的语言去回击,就越是帮助它们达到目的,你们用粗俗的语言,在发泄了你们心中不快的同时,大家心里是否又有所失落呢?

描写粗俗的段落400字
  • 很多人认为小说俗,没有价值。一些中学生也把读武侠小说当成学习之余调节身心,换换脑子或是打发时间的最佳办法。虽然武侠小说属于通俗文学,但内容多是关于生死、朋友、刀剑、大义、爱国、爱情、经济、酒……一点也不俗气,相反,不少主题还很高尚,使现代人缺少的美德。有人认为武侠小说太过血腥暴力,太残酷,但这是“以暴易暴,以杀止杀”主题的体现,是维护正义的必要手段。还有人认为武侠小说太不真实,都是吹牛。那么李白的诗句,什么“白发三千丈”“黄河之水天上流”也有点太玄了。凭什么李白的夸张就是浪漫主义,武侠小说的夸张就是吹牛呢?再有人认为武侠小说文字粗俗,那他一定是专读以武侠小说为幌子的艳情小说了。仅将小说文学当成消遣是不够积极的。细读武侠小说可以学到许多东西。一些大家的力作堪称“百科全书”。以《天龙八部》为例,其中包括地理、历史、围棋、佛学、道学等知识。这里面有很多东西是课本上根本学步到的。如果在读武侠小说的同时注意吸取其中的知识那是大有裨益的。

  • 好男人英俊的相貌,挻拔的身姿,这是表象,社会有许多这样的男人,只给人外表的舒服,一旦对其进一步的了解,就会得知其思想浅簿,语言下流,行为粗俗;好男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其思想内涵,学识,修养,爱好等更为重要;好男人是勤奋好学的;好男人是有道德修养的。每个人生来都是一副皮肉包裹的躯壳,需要不断的学习,用知识经验内修其心,外敷其表,这样不断地学习,润饰才能使人的内涵丰富,性情饱满,人格完善。人不学习与动物无异,好男人尤其如此,因为好男人是女人的依靠和期待。有修养的好男人,思想是深邃而非肤浅的,他有自己独立完整的人格,他不为人云亦云而惘然;也不为他人无知缄默而沾沾自喜,他有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他的意见和看法是较全面的,可行的,是考虑大多数人的接受能力又能适应客观实际的,他处事气定神闲,操作稳妥,他遇挫折而不过悲,他得胜利而不过喜;好男人,语言是丰富的,他懂得引经据典,并在淡吐中的应用得自然得体,既给人知识的传授,又能开启人的思想,让人觉得好男人胸纳万壑,言吐千山,与其聊天,如浴春风,真是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好男人是与乞丐能聊,与权贵能讪,见乞丐不傲,遇权贵不卑的儿男。

  • 老家门前有一条路,铺着细碎的沙子横亘到远处,路面被铺得平平整整,供时而在这条连接村外公路的主干道上来往的汽车行驶。路上干净得甚至找不到一颗晶莹的鹅卵石,与之相配的是一幢幢拔地而起的红色砖房。大人们仍早出晚归噪音颇大尾气颇浓的摩托绝尘而去。孩子们被禁止在路上玩耍,偶尔三五个孩子聚在一起,也会马上被大人拎回家读书,在大人的世界里,“玩”是没出息的表现,只能一辈子呆在穷困的农村里。“有出息”的年轻人都去了城里打工,习惯了城市纸醉金迷的繁华生活不愿再回来,独留下迟暮的老人独守空房,他们都木木地坐在电视前不发一言,向门外望去,只能扫到路旁几棵营养不良般的脑袋顶着蔫蔫的叶伏在地上。晚上村里人也还凑在一块,却是搬个桌子摞上扑克开始牌局,几个人面对面抽着烟说着粗俗的脏话,整个房间乌烟瘴气。亮着灯的远处,一个小孩忽的哭了起来,紧接着是母亲不耐的呵斥:哭什么哭!那些和善的大婶们都不见了!那些豪爽不拘小节的叔叔伯伯们都哪里去了?

  • 要做到文明,说难不难,说易不易。要判断一个人是否文明,主要看他的谈吐是否文明,举止又是否文明。如果他有礼貌,不说脏话,不随地吐痰,不随手扔垃圾的话,他便可以称得上是一个文明的人。但几乎没有人能做到自己从来不随手扔垃圾,从来不说一句脏话。然而,这些因素也会受到环境的影响。如果你周围人的言行举止都很文明,而你却不是一个文明的人,我坚信,一年后,你一定会变得文明起来,因为你会为此感到羞愧。反之,如果你是一个文明的人,高雅的人。而你却在一群行为粗俗不堪的男男女女中生活,一段时间后,你必然会变得与他们一样粗鲁,庸俗。对此我可是深有体会。平时我都在兰州生活,每年放暑假我都要回农村老家,我发现那里的小孩都爱说脏话,乱扔垃圾。暑假过后,我也变得满口脏话,不懂礼貌。爸妈为此批评过我好几次呢。然而回到兰州一段时间后,我在不知不觉中又变得讲文明、懂礼貌,想说脏话也说不出口。由此可见,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有多么大。所以说,要想创建文明城市,就得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一个人的好习惯会影响十个人,十个人会影响一百个人,一百个人会影响一千个人……这样下去,我们兰州一定会成为一个文明之城!

  • 第二部里,爱玛因为过度的幻想而深陷痛苦之中。查理以为爱玛水土不服而得病,就举家搬迁到永镇寺。在这里他们认识了药剂师郝麦先生和文书赖昂先生。爱玛为赖昂的博学素养和绅士风度所折服,爱上了她。但赖昂要去巴黎念法律,很快就和爱玛分别了。爱玛又陷入无聊的生活和幻想之中。有一天,一个名为罗道耳弗·布朗的于歇特的地主来找查理替其仆人放血,在此认识了包法利夫人,并想要得到和玩弄她。罗道耳弗是一个情场老手,性格豪放粗野,内心粗俗,却有着敏捷而清晰的头脑。他毫不费力就让爱玛当了他的情妇并痴迷于他。一方面,爱玛为这种通奸的乐趣感到兴奋。另一方面,她又嫉妒痛恨查理的懦弱无知。她想要和罗道耳弗远走高飞。但那并不是如他所想,他很快一书抛弃了爱玛,爱玛进入精神分裂状态,之后又极度忏悔,希望赎清自己的罪孽。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赖昂学成归来,在鲁昂的事务所实习。查理夫妇去看戏时碰到了他,爱玛又陷入新的感情漩涡……

描写粗俗的段落300字
  • 在我看来,苦涩的法律条文,概念式的条款却润泽我们的生命,在最深的峡谷开出花来。我想如同《圣经》似一条无形的长缨,成为西方民族心灵的准则。法律的意义绝不是政府的解释司法的运用。这个梦承担着衡量、检查、质疑的作用。在某一天,人们用法律来保全良知挽救跌倒路傍的老者而不是以自己的利益来判定行为规范;在某一天,人们用法律装点良知来扞卫领土主权完整而不是以滥施暴力宣泄心中的愤怒;在某一天,人们用法律雕刻良知以冷静客观的分析和积极的言语在贴吧踩下韵脚而不是粗俗鄙陋的言辞怒骂似的狂妄来辨别善恶是非。在转换颠倒的同时,对法制民主梦的充实和深挚的信仰深深勒紧我们这一代人的肩躯。

  • 材料中的枭本来声音不适合唱歌,不被世人所接受,那是因为它本身的粗俗让世人所不爱。所以它应该易其声,则其为贤。古有伟大之人李太白不易自己豪放俊逸的风格而不被世人看重;只有孤月赏他的旷世奇才;再有苏轼三谪之后,更有他“易”其当时之世的想法,这更加体现了他“易”世之雄心。他用他高洁的节操来感染世人,世人却不为他所“易”,这就属世人心中污浊之深,以致不能“易”其心志。古代中也频见惊世之人归隐深山。故有陶潜不能“易”其心中爱菊之高洁,而自己却又不能“易”世人之浊污之心,所以他踏着“易”世的失落,寻找到了那一片属于他自己清心寡欲的天空。所以陶潜属于那种在污浊之中寻找到高洁的隐者。

  • 自从进入青春期,便有点受不了他了。我曾经突然发现爸爸变了,变得唠叨迂腐,不谙世事,俗不可耐。不曾想其实真正变的是我。我开始莫名其妙的发脾气,莫名其妙的看不惯爸爸对我喜欢的电视节目不加掩饰的指责,受不了他粗俗到极点的评论,以及无聊的自以为是的冷幽默。每次我都选择沉默来表示我对他的不满,他却毫不察觉,于是我选择离开,离他越远越好。在我眼中以前那个无所不能,会修任何电器,会做很好吃的饭的万能老爸变得与时代格格不入,他看不惯一切新兴事物,受不了任何明星歌手,只有西游记和抗战片能入了他的法眼,只有东方红是他口中不朽的小调,张口闭口就是现在的什么什么不如以前,他只认识毛阿敏,李谷一,还敢对我的李宇春妄加评论,说什么男不男女不女,岂有此理!

  • 动物们开会议中发现缺少大象时,而狗把猫看作大象,遭到众人的嘲笑。从此,猫和狗成了仇家。对于猫对狗的憎恨,作者表示同情。同时,对伤害动物们幼小心灵者感到愤怒。从这件事可以明白当动物们遇到阻碍时,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它们便会得到长久的回报。所以,在生活当中,我们要保护森林,保护森林里面的动物。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存在,不可以随便伤害一个生命。因为生命只有一次,是来之不易的。从“我”不知道“长妈妈”的真实姓名可以看出她的地位很低。她虽然多管闲事,粗俗又没有文化,又有许多繁文缛节,但她对“我”的真诚与热情让“我”记忆铭心,无法忘怀。“长妈妈”睡觉时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由此可以看出“长妈妈”是一个粗鲁和不拘小节的人。但是,“长妈妈”已经去世那么久了,鲁迅还写这篇文章来,体现了对“长妈妈”的无比怀念与依依不舍之情。

  •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邪恶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描写粗俗的段落200字
  • 在语文书中,我们学习了《阿长与〈山海经〉》这一课,里面的阿长虽然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粗俗,没文化,但心地善良,对幸福生活充满了向往,使我很佩服她!鲁迅一开始讨厌她,瞧不起她,后来很佩服她,因为阿长做到了别人做不到的事,替鲁迅买到了她所认为的《三哼经》,《山海经》很难找,路很远,阿长又不识字,竟然买到了,说明阿长这个人很讲信用,善良!她的这种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 在《鲁镇的黑夜与白天》中,她能从鲁迅故居的门槛,看到这里的多少次变故,经历了多少次沧桑,更能从点歌的小孩子身上看到成年润土的悲伤。还有那狭窄地老街,透入出旧时代的气息。《故乡》正是鲁镇的黑夜,没有希望,没有路,需要人们踏出路的黑夜,或许是那个点歌的小孩子具有的出人意料,用粗俗的歌去换生计,当然也有白天的美食,白天的建筑,在迟子健眼中,一个地方能有他的美,也有他的污,我们去游玩,可能只是为了玩,放松,走进任何一个博物馆,只会去寻找那个名气最大的,也只知拍照。

  • 孔子一生都非常希望能为国贡献、担任官职、替老百姓做事。在他五十一岁那年,鲁定公派孔子出任中都这个地方的县长,他把中都治理得井然有序,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于是鲁定公又把他升为相当于现在的省长的职位,可是邻近的齐国国君深怕鲁国会越来越强盛、最后攻打自己,便举行了“夹古之会”,想借机要胁鲁定公,孔子深怕国君有难,便建议鲁定公让精锐部队随行,以防万一。果然,齐国国君用锣鼓这样粗俗的迎宾表演侮辱鲁定公,幸而最后靠着孔子的机智,不仅让鲁定公全身而退,还让齐国国君不敢小看鲁国,自动归还以前强占的领土给鲁国呢!

  • 我认为判断一个中学生是否高雅。有气质的标准,就是一个人的综合素质。一个中学生,如果在学校外随地吐痰、吸烟,肯定会引起大部份讲文明的人的不满。而到了学校却还是衣着不整,剪着怪异的发型,谈吐粗鲁,含带脏话,不尊重师长,不是酷的表现,而是粗俗、没有修养。还有一小部分的人在过道上堆堆打打,大吼大叫,不仅对自己没好处,反而影响到他人的学习和休息。这些损人利己或损人不利己的各种不良行为,是我们应该坚决抵制的。

  • 伊丽莎白的母亲以及妹妹们粗俗、无礼的举止,给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爱情带来了重重阻碍,也使得达西力劝宾利先生离开简,即使简仍然对宾利一片深情,但宾利还是离开了简,去了伦敦。而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以及达西的傲慢都是这段感情的绊路石,在一连串的有趣的周折之后,误会终于得以消除。达西克服了傲慢,伊丽莎白克服了偏见,有情人终成眷属!

描写粗俗的段落100字
  • 李逵,是一个天真朴实,粗鲁直率的人物,虽然不免有一些性格上的缺陷,如残暴嗜杀,粗俗蛮横。但元气淋漓,有英雄气概。鲁智深虽然粗豪,但其‘粗’与李逵不同,豪爽的性格是有深明大理的智慧。是个精细的人,做事往往谋定而动,看他故意挑三拣四,出尔反尔,的卖肉方式,激怒镇关西,好寻得动手借口,可以看出他与李逵的差异。

  • 狼本来是粗俗之物,被人丑化成凶残阴险的化身,诸如狼狈为奸、豺狼虎豹、狼子野心、白眼狼等等都是对狼由恨而生的词汇,在《怀念狼》里,我们对狼以及它代表的野生环境有了新的认识——狼并不是永远是狼,人也并不是永远是人,灭绝狼的同时也杀死了人,人与狼只有在妥协中才能利益最大化。

  • 命运因你而改变,生命因你而精彩。从男孩“幸运”降生起,我读懂了些。咆哮营里的人因“幸运”而改变。冷漠,自私,粗俗的人“不知不觉地发生着变化”和一千名士兵一样,丹尼尔给他们带来了前所未有而希望与活力。他们都从“幸运”和丹尼尔身上获得了生活的希望,变得虔诚,平和,慈爱。

  • 一个丑陋而粗俗的男人,确实是我的父亲。我是他唯一的骨肉,这世上唯一的后代,却也是背叛他的女人的孩子,他对我的感情应该是复杂的吧?我记起他在和我去做亲子鉴定时紧张的神情,原来我们都是可怜的人。在街上,应该是他来见我的最后一面吧。

  • 寒怡忍着笑点了点头,不过又觉得奇怪,“自己对仪表和仪态都有很高要求,为什么看到他那么粗俗的吃法不会觉得厌恶呢?还会觉得他有点……还有他刚回来时看到他用脚踢门都不会觉得粗鲁,怎么回事?难道我的品味变低了?那换一个人做刚才的事我会觉得他低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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