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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避免的段落
法律之理念,在于解决民众之纠纷。即从另一方面论,法律为解决民众纠纷之技术。法律之权威性,在于规定公民遵守法律为其置身于团体社会道德之重要部分。一国法律为一国某时段道德与习俗之结合。因而,现代真正之法制社会,不仅可补救政制上之失败,使其在技术上得到支持与革新,而且尚推行以往历经人类社会所验证之道德与习俗。再者,法律仅为一时段之道德与习俗之结合,道德与习俗随社会发展必然缓慢变动,其最终后果亦必然导致法律随其缓慢变动。法制非一成不变,故可避免法制之僵化而引起之社会突变,如此则社会可求长久之稳定与和谐。另,以法为主,则可尽力避免以道德为口实,攻击异己之现象,道德不为打击异己之手段而存在,其于道德而言,亦为幸事。庶可避免“满嘴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之类人物出现,其对社会之求真求实,亦不无小补。故而,今之中国,若欲求存求强,体现民意之完整法制必不可少!此为法制之必需!
《法制之必需》的优美段落摘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