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爱狗的段落
描写爱狗的精彩片段
  • 描写爱狗的段落

    我最爱的作者是沈石溪,号称动物小说大王。最喜欢他的小说《第七条猎狗》,故事讲述的是老猎人召盘巴的第七条猎狗的故事。老猎人闯荡山林40年,却得不到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一直引以为憾。这第七条猎狗是军犬的后裔,“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老猎人爱狗如爱子,给它取名赤利,是傣族传说中会飞的宝刀的意思。可是在一次狩猎中,老人与遭遇了野猪,而赤利却藏在草窠里不来解围。老人十分忿怒,把赤利绑起来痛打,后被老人的孙子艾苏苏放了。赤利逃到山林中,充满了委屈。老猎人哪里知道,就在他与野猪生死搏斗的同时,一条剧毒的眼睛蛇正在草窠里向他袭击,赤利那时也正在与毒蛇进行着一场无声的搏斗……逃到大自然的赤利靠猎捕为生,在一次与豺狗群的战斗中,它咬死了所有成年的公豺狗,并成为这群豺狗的首领。半年后,饥饿的豺狗群袭击老猎人,赤利赶来了,它与豺狗群拼死厮杀,并在最后一刻用自己的生命保住了旧主人的性命……

    我的风景》的优美段落摘抄
描写爱狗的段落
  • 又过了一年,有人送我一只狗狗,我取名字叫HELLO,它是一只京巴狗,深色的,本来的主人对它很好,因为要出国了,没发养了,所以就送给了我,我很想认真的养,我把本来主人给我的那些盖片,洗澡巾,尿盘,毛巾……全都房在房间里.可是没养几天妈妈就给她的朋友了,说她的朋友更爱狗,说我没时间养,还要学习.可是……但是我已经放弃养狗狗的念头了,因为妈妈总是在我养狗期间把心爱的狗狗送给别人.我知道妈妈的想法,要我好好学习,不要把心思全放在狗狗,这个样子会耽误学习,可是我真的很想尝试一下养狗狗的滋味,我现在长大了,不会把狗养死的,可是妈妈不听.直到去年我又捡到了一只猫,看起来是波丝猫,我养了很久,我妈妈似乎也好像喜欢这个猫了,时时抱着咪咪走来走去,还有时跟咪咪玩耍,可是最后还是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跟别的猫去玩了吧,我再也没看见我的咪咪.如果有次机会让我养狗,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它的!!

  • 奈维尔尽管在片头部分显示的很潇洒自在,独自一人驾驶跑车徜徉在都市的街道中,仿佛整个城市都是他的。当我们正羡慕嫉妒之际,时间悄然来到了傍晚。这时奈维尔戴着爱狗迅速回到了住处,不多时又将所有的门窗都用沉重的铁板关死了。这里我们会有疑惑为什么就剩他自己了还需要这么严密的保护措施呢?时间来到晚上,主角和爱狗紧紧搂抱着藏身在浴盆里,房外一阵阵的怪声此起彼伏的传至他们的耳中,而奈维尔此时的表情分明显示出了害怕和孤独。我们方才觉得奈维尔也是个普通人,也会感到害怕,对着“模特”说话,渴望进行交流。这些就更使他在后面所表现的品行显得尤为突出。

  •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嫣然对宠物的付出;因为连坏小子-卢克和余快也都尽心竭力的想法设法地帮助沸点;更因为人与狗之间那干净圣洁的爱所打动。我们家就有一条吉娃娃犬,名字是娃娃。我们矿上,也有许多养狗人士和爱狗人士。我们从来都没有把狗狗们当成宠物,因为,它们是我们家庭的一部分、我们人生的一部分!我们忠实的伙伴!在前不久,有一个组织,残忍地下药,毒死了高达21条狗狗。那时候,sunshine的女主人哭昏过去后3次;豆丁的主人天天来到以前遛狗的地方,找寻豆丁生前的足迹……所有人都那样的伤感,也那样的咬牙切齿。是,可能狗狗们嬉戏的声音打扰到了你【指毒狗人】,但你为什么要这么残忍?那是条命啊!那是人们最忠实的朋友啊!如果,人人都能像贝嫣然她们那样,该多好啊!

  • 那是在参加刘倩园生日派对时,我与杨宽在楼下踢球时,一只全身雪白的小狗不知从哪蹿出,围着我又又跳,尾巴摇来摇去。由于天生喜爱狗,我还是友好地摸了摸它。后来,小狗一直追着我跑……终于,我累了,蹲下来仔细望着这位“不速之客”,这才发现,它球球是多么相似,同样耳朵上黑白与棕色的花纹,同样有着雪白的毛,同样爱与我在草坪奔跑——不!不是相似,它就是我朝思暮想的球球!我的心激动得快要跳出来了,同时也充满了疑问:为什么球球会出现在这里?我连忙拿来手机给妈妈打电话,等待却是一句冷冷的话——不可能!即使是球球,那我们已经送人了,也不可能再养它了!我刚刚喜悦的心情像被泼了一盆冷水,我呆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 如果您是一位宠物爱好者,可爱的狗狗定给您带来了很多的欢乐。但同时,由此带来的噪音污染、环境污染和伤人事件等问题也日益显现。所以这就需要您的耐心驯养,养成狗狗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影响公共环境卫生;安抚好狗狗的情绪,不影响邻居正常的生活;出门遛狗自觉做到三个“一”,即带好一根绳(狗必须牵好)、一张纸、一只袋(及时清除狗粪)。同时做足安全措施,不吓着小孩和老人,以免咬人事件的发生等。文明养狗,不仅体现了您的良好素质,也会减少部分居民的反感和投诉,使大家都接受养狗、认同养狗,营造一个人与宠物和谐共处的社区环境。相信爱狗的您文明养狗的行为,定会让狗成为邻里间欢笑的桥梁而不是矛盾的导火索。

  • 富裕社会,哪一家没有巧克力,爱狗的人,更可能我一口,你一口地喂宠物吃巧克力,不过,你要是知道,吃多了巧克力,不只会造成狗狗肥胖,更可能导致它们中毒,甚至丧命,相信你一定会克制自己喂食的习惯。 巧克力中所含的甲基黄嘌呤,也是可可碱和咖啡因的主要成分,这正是巧克力危险性的来源。 以可可碱和咖啡因来说,让狗致死最低剂量为因此,一公斤的狗,只要吃下四分之一夸脱盎斯的烘焙巧克力,就能让16磅的狗死亡。 巧克力中毒的狗,在食用之后2-4小时后,会有呕吐及下痢的现象,狗也会显现出不安和活动增加的状况,由于甲基黄嘌呤有利尿的作用,所以狗会有频尿现象,都可作为狗主人判断的指标。

  • 蓦地,我从床上一跃而起,惊醒了。抹抹头上的汗珠,原来是个梦。抬眼望望窗外呼啸而过的景色,记起来,我在火车上,我正在回家乡的路上。我就是百合。当年和我一起玩耍的小姑娘叫野菊,这是她的小名。当年在家乡,我俩是邻居,野菊人朴实,热情又大气,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我住在姥姥家,父母把我寄养在这里。姥姥不许养狗,这对爱狗的我来说是一件遗憾事,所幸附近长了许多狗尾巴草,粗粗壮壮的,像极了一条条狗尾巴,没有小狗的日子里,我爱上了那些狗尾巴草,野菊也是。因为她最喜爱的狗就死这里,她坚信那丛草是她小狗的再生,每一次,都有两个小人儿,一个洁白,一个大红的身影,手里捧着满当当的狗尾巴草,轻轻地抚摩,好象在抚摩一条条真正的狗尾巴。

  • 主人为了看家护院,保护小鸡,就托人从外地买了一只漂亮的小狗,起名“爱狗”。小“爱狗”长着长长的打着卷的黄毛,小眼睛闪闪发光。主人可喜欢他了,用鸭绒为它铺了窝,每天都喂它米饭和肉汤,对于它的将来充满了希望。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爱狗”渐渐长大了,它没有辜负主人的喂养,每天早早地起来练功,抓绒球、追尾巴、跳高……几年以后它终于成了一只出色的狗。

  • 主人为了看家护院,保护小鸡,就托人从外地买了一只漂亮的小狗,起名“爱狗”。小“爱狗”长着长长的打着卷的黄毛,小眼睛闪闪发光。主人可喜欢他了,用鸭绒为它铺了窝,每天都喂它米饭和肉汤,对于它的将来充满了希望。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爱狗”渐渐长大了,它没有辜负主人的喂养,每天早早地起来练功,抓绒球、追尾巴、跳高……几年以后它终于成了一只出色的狗。

  • 不知为什么,我生来爱狗,不论大狗、小狗、狼狗还是草狗,总之就是爱狗。无论什么时候,只要见到狗总会设法逗逗它们,妈妈现在一见我这样就会拼命加以阻止,为什么呢?事情还得从我上幼儿园说起。去幼儿园的哪条街上,有一户人家养了一条小狗,大概刚断奶吧,每天我来来去去总看到它在门口玩耍,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了,乘妈妈不注意,一把抱起了小狗,而且用嘴去亲它,哪知,小狗可不领情,边挣扎边给我来了个“严重警告”——对着我的嘴就是一口,吓得我呆在那里,不知所措。妈妈更是惊得语无伦次,只得赶紧带我去医院打针,从此以后,妈妈严令我不准碰狗。

  • 其实我只是想呼吁不爱狗的人们静下来,与爱狗的我们重搭一座沟通的桥梁。人的追求,不就在于一个无惧而自由的世界,怎没想过放下心防、好好看一眼狗儿的天真 与可爱?虽然这个问题至今仍然无解,因为似乎不应是某一方一肩扛下所有责任。但此刻,我却想起作家吴明益曾引用的一句话:“解决问题的同时,应深知自己也是问题的一部分。”我想,这正是我们面对一个话题应所抱持的态度。

  • 一只狗!它给我的感觉,挺凶又十分可爱,脑袋两边各垂一片挺大的耳朵。半张的嘴耷拉出粉红色柔软的舌头,随着呼呼的喘息滑溜溜颤动着,凶猛的狗才这样喘气。它不吼不叫,像一个很有身份的武士,威严,老练,一动不动地蹲在地上,雄赳赳地张开胸脯上绒样的长毛。这是它刚刚到家时的情景。爸爸是爱狗人士,自小我就“耳濡目染”,自然也就十分喜爱狗,它刚一到家,我的喜爱之情就萌发出来,它的每一声叫都足以令我心潮澎湃。

  • 今天,也许是在战争后,最能体现人类冷酷无情一面的日子。上百上千上万只狗被毒药,毒箭,铁锤,铁链杀死,血流成河,被剥了皮吊在摊位上,而摊主们在一串串儿的尸体旁眉开眼笑,人们拥过来,在几百个死去的小狗中挑来拣去,摊主一边喊着:“买狗肉,送荔枝喽!”一边贪婪地数着钱。你们可知道,这里面有多少狗是偷来的?抢来的?这背后有多少狗主人的眼泪,爱狗人士的痛心?

  • 主人秦信从朋友那买了一条大狼狗,取名为毛毛。秦信爱狗,到处买一些名贵的品种来养,可那些都是些小的不能再小的小宠物了,只有毛毛是最大的狗了。他很爱它,它也很听话,被他驯的服服帖帖的,有时还帮他做事。虽然毛毛的名字很柔气,但它的性情可不是这样的。毛毛全身长着乌黑的长毛,两只大眼炯炯有神,从骨子里就透出一股威武豪迈的气概。

  • 后来她才知道她的玛格丽特死了,因为狗的年龄是有限的不能陪伴她一辈子,当她的妈妈知道那只狗死的时候她的妈妈几乎疯了她开始全市的搜索找到和她的玛格丽特一样的身材,这就等于是大海捞针。。到最后她的妈妈找到了那只狗那只狗的主人也是一只爱狗的人,无论他出了多少钱那个人都不卖,那天他竟然跪在了那个狗主人面前哭着说……

  • 这是一件最近发生的事。三月多的时候,对面的生了四只可爱的小狗仔,深受我的喜爱,基本上它们每天要接受我的拥抱。由于我很爱狗,平时有特别关心的主人便说要送我一只小狗仔。其中一只很像前几天刚死的“肥仔”,我于是对它爱不释手。可好景不长,当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把这件事告诉妈妈时,妈妈却绷着脸,硬不答应,还骗别人说我不要狗仔。渐渐地,三只小母狗都送人了,只留下了一只小公狗——“喜喜”。“喜喜”的毛是白色、黑色和棕色的,一双耳朵直竖着,可爱极了!它是杂交狗,土狗和哈巴狗的杂交(周围的人是这么说的)。

  • 由于夏季穿着比较少,有些人容易成为宠物的袭击目标。在许多人的观念中,宠物大多咬那些不养狗的人。其实,根据训犬专家统计,最容易受伤的恰恰不是外人,而是主人。因为夏季户外活动增多,许多养犬的人习惯带着犬交流经验和聊天。此时,如果没有按规定给自己的狗拴养,有可能当宠物犬玩得很兴奋时,或者犬受到某种信号的刺激以后,互相撕咬或者袭击过路的人。此时,一旦主人处理不当,就会被自己的爱狗反咬一口呢!

  • 我奶奶看到后,心疼地抱起狗,抄起家伙就要打我:你这死女娃子,这狗跟了我们家这么多年了,你居然把它给踢死了!我边跑奶奶边追。我跑到爹爹身后,爹爹夺过奶奶手中的棒子:妈,不就一条狗么?咱过两天再去弄一只,今晚就炖狗肉吃了。方圆这女娃子确实是凶狠了些,可在我看来以后必成大器。当晚就在我奶奶痛失爱狗的哭声中和我吃狗肉的笑声中度过。

  • 最令我觉得可爱的就在中山公园东门,身着传统服装的可爱狗狗站在高高的灯笼上互贺新禧,这只小金狗真可爱,穿着那华丽的衣服,好像进入了童话世界,和小动物们一起玩耍。而那些喜笑颜开的花卉和星星造型传递着祥和的节庆气氛。在中山公园西门池塘里,那一朵朵美丽的荷花,慢慢的张开那鲜艳的花瓣,有淡红色的,有浅黄色的,无数荷花灯点缀水面,美丽极了!还有那一条条活泼可爱的小鱼儿,排列有序,奋力跃动的鲤鱼“跳”起了美丽的舞蹈,汇成一曲舞动的旋律。……

  • 家人们喜欢狗,但最后是因为厌倦了才不大喜欢它们的。我和妹妹是最爱狗的,因为它的忠诚,它那颗永不厌倦主人的心使我们感动。那天,从狗市跑来了一条吉娃娃。它长得娇小可爱,两只眼睛鼓鼓的。它似乎很好动,但初来我家时,它持有一颗害怕的心。后来,我和妹妹经常和它玩,它便不再害怕,敢出来玩了。出来玩时,它不怕生人,见一个人便扑上去,我们经常担心它,它却不以为然。

描写爱狗的段落400字
  • 狼是狗的祖先,狗是狼的后代。人们宠爱狗而厌恶狼。在狼的眼里,狗是久远进化中那块抹不掉的污点,当狗在主人怀里撒娇献媚时,狼正在暴雪冰原中苦苦寻找麋鹿。虽然生活很苦,但狼并不抱怨,它们就算饿死荒野,也不会向人类摇起他那高傲的尾巴,去乞求那点儿救命的食物。世间万物,谁不惧怕死亡?狼也是,狗也是。只是他们对死亡的态度截然不同。如果把狗和狼饿上一天,把它们放在铁笼子里,然后再笼外放相同的食物,那它们对生的渴望就会表现出来:狗会吐出舌头,拼命的摇着尾巴,眼睛里满是对人类的讨好,为的是人类能看到他的可怜和祈求,给他们一点食物。在狗讨好人的空挡,狼在四处寻找突破口,尽管已经饿的两眼冒金星,但狼不会看人类一眼,不厌其烦的寻找着。这样的结局只有一个:狗得到了人的可怜,狗得到了食物,但失去了尊严;狼使人恐惧,狼死在了笼子里,得到了高贵不灭的灵魂。我有时候甚至会天真的幻想着:我是一只狼那生活会是怎样的?会挨饿,会冷,会被排挤、会受伤,会被猎人杀害……不管怎样,我是狼,我不会向人类屈服,我没有令人向往的神力,但我拥有坚韧不拔的思想和不羁的灵魂。这是我骄傲的,也是仗人事的狗惧怕的。

  • 小姨陈碧筝家来了一只可爱的小狗狗,它叫莎莎。莎莎的“大皮袄”是纯白的,像冬天里的雪花一样纯洁;(当然,我们这里没下过雪。)莎莎的眼睛乌黑乌黑的,闪亮闪亮的,我猜想它是不是喝了眼睛亮;莎莎的尾巴“跟”在莎莎的PP后面,一摇一晃的。别看莎莎一副很乖的模样,实际上一点也不乖。莎莎的主人,是小姨的表姐,,临走时千叮咛万嘱咐莎莎不要随地大小便,要听话……莎莎在主人走之前还表现出一副很乖巧的样子,主人一走它就开始撒野了。先是在茶几上随便乱跳,摔碎了一个玻璃杯,玻璃杯里的水全都洒在了地上,小姨走过去的时候差点摔倒;后来又在大厅里撒尿,让整个空间臭烘烘的;之后又在沙发底下吓我一跳,后来居然想咬我。我最怕狗了,就算是可爱小狗崽也害怕得不得了,我连把脚都缩到沙发上,动都不敢动一下,生怕它会咬到我。我发誓今生今世我绝不可能不爱狗,虽然怕狗,但自家养的狗会很安全。如果我家养狗了,绝对不要和莎莎一样的狗狗。你喜欢什么样的狗狗呢?

  • 我向来讨厌狗,每次遇到狗我的脑海中只会出现一个字——逃。或许是因为我太胆小了,可我每每强迫自己:不要怕,继续走过去。可脚还是不停地往后退,真不知道我为什么有这个怪癖,唉!我讨厌狗,讨厌它那凶巴巴的样子,讨厌它对人龇牙咧嘴的动作或是咬着别人裤腿不放,我虽然没有亲生经历过,但是每次听到别人这么说,我总会害怕得直打颤。可千不该、万不该,老天偏偏让我爸爸是个忠实的爱狗者,唉!!我讨厌狗,或许你会奇怪地问我:“狗和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这么讨厌它。”说起这,我简直是有苦难说,我和狗真是冤家路窄,这不,前两天的我和狗又相遇了,那次,可把我吓得够呛。那天,我走在一条小弄堂里,突然,一条狗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我见状连忙原路返回,可前面竟有一条大狗当道,我当时差点被吓了个半死,幸好我聪明,跑上了一个楼道,要不然我现在早就“升天”了!现在想起来,我还心有余悸。狗,请你离我远点,我讨—厌—你! 简评:惧怕狗的心理和行为在简单的字里行间真实地流露。其实,狗也有可爱的一面!接触了,接受了,你就会发现,原来它并不是想象的那样凶!

  • 小姨陈碧筝家来了一只可爱的小狗狗,它叫莎莎。莎莎的“大皮袄”是纯白的,像冬天里的雪花一样纯洁;(当然,我们这里没下过雪。)莎莎的眼睛乌黑乌黑的,闪亮闪亮的,我猜想它是不是喝了眼睛亮;莎莎的尾巴“跟”在莎莎的PP后面,一摇一晃的。别看莎莎一副很乖的模样,实际上一点也不乖。莎莎的主人,是小姨的表姐,,临走时千叮咛万嘱咐莎莎不要随地大小便,要听话……莎莎在主人走之前还表现出一副很乖巧的样子,主人一走它就开始撒野了。先是在茶几上随便乱跳,摔碎了一个玻璃杯,玻璃杯里的水全都洒在了地上,小姨走过去的时候差点摔倒;后来又在大厅里撒尿,让整个空间臭烘烘的;之后又在沙发底下吓我一跳,后来居然想咬我。我最怕狗了,就算是可爱小狗崽也害怕得不得了,我连把脚都缩到沙发上,动都不敢动一下,生怕它会咬到我。我发誓今生今世我绝不可能不爱狗,虽然怕狗,但自家养的狗会很安全。如果我家养狗了,绝对不要和莎莎一样的狗狗。你喜欢什么样的狗狗呢?

  • 这段奇妙的人与狗之间的情缘在无意间结下了很深很深的根……她忐忑不安的回了家,爸爸妈妈并没有责怪她,只是微微一笑,妈妈语重心长的对她说:“咱们家的丹丹一向都是很努力了,这次没考好,不代表下次,就算不上重点中学,一样可以考上优秀的大学不是吗?”爸爸说:“妈妈说的对啊!不要责备自己了,不要伤心了,振作起来啊!是金子到哪里都会发光的!”这是,狗狗无意间叫了一声,被爸爸妈妈发现了,丹丹大惊失色,试图把狗狗藏起来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丹丹害怕极了,一位爸爸妈妈会怪她,没想到爸爸说:“这样吧,你把狗狗暂时养着,舒缓舒缓你心中的压力,让你开心一点,这样也好,不需要天天愁眉不展了,看你这个样子我的心里也不好过啊!”“不行,把狗送给邻居陈阿姨吧!她很爱狗的!万一影响到你的学习,你到时候别后悔啊!再说我对这个小东西过敏啊!”但是丹丹似乎什么也听不见,毫不犹豫的抱着狗狗回到了房间里。后来丹丹给狗狗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当然也很普通,名聪聪,字落叶,为什么这么起呢?那就你们自己想象啦!

描写爱狗的段落300字
  • 编辑先生邀我给名人茶座写个小稿,我竟扯到了卡尔维诺和文学遗产,这可不是茶座里的谈资。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什么可以在茶座里闲扯的事。我既不养猫,也不养狗,更没有汽车。别人弄猫弄狗的时候,我或则在鼓捣电脑,或则想点文学上的事——假如你想听听电脑,我可以说,现在在中关村花二百五十块钱可以买到八兆内存条,便宜死了……我想这更不是茶座里的谈资。可能我也会养猫养狗,再买辆汽车,给自己找点罪受——顺便说一句,我觉得汽车的价格很无耻。一辆韩国低档车卖三几十万,全世界都没听说过。至于猫啊狗啊,我觉得是食物一类。我吃掉过一只猫,五只狗,是二十多年前吃的。从爱猫爱狗者的角度看来,我是个“啃你饱”(Cannibal=食人族)。所以,我也只能谈谈卡尔维诺……

  • 一下机,我就被一群怪人围了起来,他们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我扯到警察局。只听局长喊了一声:“天啊!”我又被他们扯到了换衣间,换上了与这群怪人一样的衣服:狗的衣服,狗的帽子,狗的手表,狗的发夹……除了鞋子和与藏在我口袋里的手机没被换,其它通通换上了有狗的东西(这两样东东我乘怪人们没注意贴上了狗狗贴纸)。我还没喘口气,又被怪人们扯到局长面前。局长很有礼貌地说:“你好,小姐。你违反了狗狗市的第二百一十八条狗狗法律:全身的东西必须有动物中最最可爱的狗狗。由于你违反了狗狗发律,所以应该罚款200元来当狗狗饲养费”好吧,好吧!这也许是爱狗人士穿衣的一种时尚。我心想。我好不容易才出了街,只看见周围全部都是拥有狗的东西:狗形汽车、狗形屋子、有狗图的墙……在这里我数不到有什么与狗无关的。

  • 记得第一次见阿笨,就觉得它真是个小搀狗。那是一个炎热的下午,我拿着一个甜美的甜筒,走在放学的路上,来到一个五金店前,我看到了一只胖乎乎的小黑狗,爱狗如命的我怎经得住这般诱惑,便一步走到阿笨前,想不到阿笨竟那么的通情达理,一下子就拱入到了我的怀里。“恩,阿笨可真乖!”我一边摸着阿笨一边说,可我发现阿笨盯的并不是我,而是我手中的吃得差不多的甜筒,于是给了它。你瞧:它刁着甜筒就往竹椅下钻,任凭你使出浑身解数也难以将它逗出来。它把蛋筒里的雪糕添得干干净净的,小嘴早已变得花白;更好玩的是,由于蛋筒太大,阿笨咬不动,于是阿笨就用小爪子抓住蛋筒,一个劲的撕咬着。还有时候这招不管用,阿笨就紧咬着蛋筒跳起了“摇头舞”可有趣了。

  • 那是个夏末秋初的季节,天气不冷不热,舒服极了。当时的我,才是一个刚准备上小学的小丫。我从小什么事都像我爸,特别是爱狗这一点。只可惜,我们虽然千方百计地想让妈妈同意我和老爸养狗,可妈妈要么避开问题,要么不理,要么就干脆回答“不行”,因此我们一直没有办法养起狗来。一天,我又和老爸策划养狗事件了,最终得出的结论是:三十六计——“抱”为上。先把狗狗抱回来,再藏起来慢慢养。讨论完毕后,老爸便以火箭的速度把一只可爱得要死的哈多丽(一种犬种)抱了回来。那天,我刚回家,便看见老爸向我招手,我十分好奇,一看,呦,是一条小狗!一条有着黑色绒毛,眨巴着一对像葡萄那样黑、向天空一样清澈的眼睛。现在回忆起来,长长的睫毛下面那双有神的眼睛怕是它最吸引我的地方了。

  • 中午到来了,太阳公公也很热,把大地照得火辣辣的。真想给太阳公公送去一根冰棍。我们找到了一家饭店坐下来吃饭,就在这个时候,不知谁家的小狗突然向我跑了过来,它向我点点头,欢蹦乱跳的打着滚,我欣喜若狂,因为一向都是很喜欢小动物的我蹲下身子和它一起玩了起来,它是那样的信任我,把我当成了它的亲人,在去我面前不停地打滚,一会儿躺在地上用脚蹭蹭去我的腿,一会儿一纵一纵地仿佛要跳入我的怀里,让我给它挠痒痒,它是那么的开心,让我忘记了一切不高兴和不开心的事情。跟着它玩了很久很久,妈妈叫我过来吃饭,我只好和它依依不舍地分开了,我两三分钟就坐不住了,我还想和那个长着白而短的绒毛,长着不停摇来摇去尾巴的可爱狗狗一起玩呢!

描写爱狗的段落200字
  • 但是,我的疑问还不仅如此。狗是由狼演化而来的,狼是狗的祖先。虽没有高大雄健的体魄,却走进了千家万户。一直以来,狗都是忠诚,勇敢的代名词,为人们所喜爱。人们爱狗,只因为狗不残忍?只因为狗不伤人?只因为狗会给人类看门?在我心目中,我是不喜欢狗的。狗是一种没有了野性的动物,是只会安于现状而不懂得去拼搏的动物,是只会吸附在人类周围的寄生虫,若是没有了人类,它们终将要被自然所淘汰。人是懦弱的,只懂得驱使弱小的动物,崇敬威猛的动物,憎恨“狡猾”的动物。

  • 在哥哥家里的第三天,也是这次度假的最后一天了,哥哥最后决定了把小超给弟弟,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因为我也很爱狗,但是从来没有养过,妈妈总是以各种方式来忽悠我,我特想抓住这一次机会,但是生米已成熟饭,想挽回就来不及了,这天我一直紧紧抱着小超,无论弟弟怎么再旁边恳求我也不肯放开,马上就要离别了,真实舍不得它呢,才三天,竟然就到这种地步。路很长,再路上小超好几次都吐了,它十分虚弱,我当时心里就像被刀狠狠地刺中一样,这时我觉得3个小时的车程太短暂了,最后我还是离开了,我其实是在与弟弟的争夺中失败了,不过我还是找了个安慰自己的理由:

  • 我虽然怕它,却万分鄙它,厌恶它。缠着姨太太脚后跟的哈巴狗是用不着提的。就说那驰骋森林中的猎狗和守夜拒贼的看门狗罢!见着生客就狺狺3着声势逼人,看到主子立刻伏贴贴地低首求欢,甚至于把前面两脚拱起来,别的禽兽绝没有像它这么奴性十足,总脱不了“走狗”的气味。西洋人爱狗已是不对了,他们还有一句俗话“若使你爱我,请也爱我的狗罢”,(Love

  • 不过,现在家里养了一条狗,只有晚上睡早了,早晨才能早起,给狗狗做早点,小粥,小狗似乎不吃,之所以只有沿跑跑一千多米才能买到纯牛奶和蛋糕,因为附近没有车。我爱狗狗到了一定的程度了,只有拼命挽救狗狗才是应该做的。后来花了整整半个小时,才买来1袋面包,2瓶牛奶给放进微波炉烤热,没想到小狗不吃牛奶,我再把蛋糕放入碗中,在它鼻子下嗅嗅,它还是不领情,依旧不吃。我气炸了,走路花了半小时,居然不吃,不吃白不吃,我把剩下的蛋糕牛奶一个劲往嘴里塞。

  • 更多的,我所吃的就是狗舌头了。当我的同学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时,差点吓死了——当然,不可能是真的把狗的舌头割下来吃掉,这得花多少狗啊,而且那些爱狗的人就会和吃狗舌头的人拼命的!狗舌头其实是几种带刺的植物做的,因为看起来和狗舌头一样长,一样柔软,所以就被叫做狗舌头。狗舌头是暗绿色的,吃起来味道是极好的,那种刺刺的感觉特刺激。而且,狗舌头还有清热解毒的功效,简直把小吃当药吃了。不管是冬天还是夏天,吃这些东西都是极好的。

描写爱狗的段落100字
  • 晨光烹微,春风徐徐。虽然槐树的芽儿还没醒,但郊外阳坡上的小草已经泛青。一路上大家边走边谈,不知怎么扯到狗身上了。接着你说“黑箭”的故事,他讲“赛虎”的勇猛,我讲《血疑》中那个“汪”的可爱,好像个个都是驯狗的勇士,爱狗的“侦探”……

  • 这能让人瞑目吗?肯定不能。怎么可以,谁能想的到,被自己的爱狗“送走”。这就是‘狗脸不认人’。这就是为它们付出的代价吗?这就是我们的爱。我曾说过:“动物和人一样都是有感情的。狗,我低估你了,你们厉害,我被你们的外貌迷惑了,你们才是真正的有一个好样子的魔鬼。你们不吸我们的血,不吃我们的肉,你们要的是人们的命啊!”

  • 五个捕猎者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跳脚,富豪眉头一皱,冲着狗大喊大叫,指责它为何要把炸药捡回来,欣喜若狂的狗哪里理会?富豪见了,怒火冲天,举起枪,准备射向爱狗,狗见情况不妙,先是疑惑不解,再是四处张望,郊外荒野一片,看到那辆吉普车,狗飞一般地跑过去,钻到了车底。

  • 贵妇犬很是纳闷,以前它只听说过:“护狗人”、“爱狗人”、“医狗人”、“送狗人”……“抓狗人”?闻所未闻。这时   流浪狗突然把一只大掌搭在贵妇犬肩上,吓得它呼吸急促,心脏狂跳不已。流浪狗叹了口气,指着那只缺了角的左耳和满身的伤疤:

  • 每当我登陆QQ的时候,看见优优的头像,看见我那个性签名:“优优,你是我的唯一!”的时候我都会笑咪咪的看着,满足地点点头。大家都会问我:“优优是什么品种的?它现在多大了?……”许多好友也会称赞说:“好可爱的狗狗!”小狗★优优这个网名是我用得最久的,我喜欢的一个网名,和一些爱狗人士聊天,我感到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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